公司代码:688120 公司简称:华海清科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张国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峰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华海清科、公司、本公司 | 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华海清科(北京) | 指 |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长存创新 | 指 | 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清控创投 | 指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清华控股 | 指 |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 |
科海投资 | 指 | 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清津厚德 | 指 |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清津立德 | 指 | 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清津立言 | 指 | 清津立言(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投基金 | 指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金浦国调 | 指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金浦新兴 | 指 | 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开科创 | 指 | 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领睿 | 指 | 天津领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创投 | 指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民芯 | 指 | 青岛民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大成汇彩 | 指 | 大成汇彩(深圳)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石溪资本 | 指 | 合肥石溪产恒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芯海河 | 指 | 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水木愿景 | 指 | 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武汉建芯 | 指 | 武汉建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融创租赁 | 指 | 融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金浦新潮 | 指 | 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江存储 | 指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新芯 | 指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中芯国际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华虹集团 | 指 |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
华虹无锡 | 指 |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华力微电子 | 指 |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华力集成 | 指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英特尔 | 指 | 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 |
长鑫存储 | 指 | 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联芯 | 指 | 联芯集成电路制造(厦门)有限公司 |
广州粤芯 | 指 | 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鼎泰匠芯 | 指 | 上海鼎泰匠芯科技有限公司 |
晶合集成 | 指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君享资管计划 | 指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华海清科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公司章程》 | 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半导体 | 指 |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按照制造技术可分为集成电路(IC)、分立器件、光电子和传感器,可广泛应用于下游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技术、汽车及航空航天等产业 |
IC、集成电路、芯片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 的简称,指集成电路,通常也叫芯片 (Chip),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化学机械抛光(CMP) | 指 | Chemical Mechanical Polishing,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实现晶圆全局均匀平坦化的关键工艺 |
晶圆、基片、Wafer | 指 | 晶圆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的衬底(也叫基片)。由于是晶体材料,其形状为圆形,所以称为晶圆。按其直径主要分为6英寸、8英寸、12英寸等规格 |
硅片 | 指 | Silicon Wafer,半导体级硅片,用于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传感器等半导体产品制造 |
晶圆再生、再生晶圆 | 指 | 对晶圆制程所需挡、控片(材质为晶圆)进行回收,通过去除晶圆表面的杂质和缺陷,使处理后的晶圆在平整度和表面的颗粒数量上都达到新片的标准,实现其循环再利用 |
减薄 | 指 | 对封装前的硅晶片或化合物半导体等多种材料进行高精度磨削,使其厚度减少至合适的超薄形态 |
封装 | 指 | 在半导体开发的最后阶段,将一小块材料(如芯片)包裹在支撑外壳中,以防止物理损坏和腐蚀,并允许芯片连接到电路板的工艺技术 |
先进封装 | 指 | 处于前沿的封装形式和技术。目前,带有倒装芯片(FC)结构的封装、圆片级封装(WLP)、系统级封装(SiP)、2.5D封装、3D封装等均被认为属于先进封装范畴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微机电系统 |
TSV | 指 | 一种封装技术,Through Silicon Via 的缩写,即晶圆级系统封装-硅通孔,是一种通过硅通道垂直穿过组成堆栈的不同芯片或不同层实现不同功能芯片集成的封装技术 |
1X/1Y/1Z nm | 指 | 内存芯片制造半导体制程工艺进入20纳米之后,制造难度越来越高,继续提升制程工艺费效比越来越低,内存芯片厂商对工艺的定义已经不是具体的线宽,而是通过两代或三代1Xnm节点去升级DRAM;大体上DRAM 1Xnm工艺相当于16-19nm级别、1Ynm相当于14-16nm,1Znm工艺相当于12-14nm级别 |
逻辑芯片 | 指 | 一种通用芯片,它的逻辑功能按照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 |
DRAM | 指 | 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属于易失性存储器 |
NAND | 指 | 闪存,属于非易失性存储器 |
节点、制程 | 指 | 泛指在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的“晶体管栅极宽度的尺寸”,尺寸越小,表明工艺水平越高,意味着在同样面 |
积的晶圆上,可以制造出更多的芯片,或者同样晶体管规模的芯片会占用更小的空间,主要节点如90nm、65nm、45nm、28nm、14nm、7nm、5nm等 | ||
SEMI | 指 |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国际半导体设备与材料产业协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6月 |
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华海清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watsing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wats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国铭 |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10月19日注册地址由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9号3号楼一层变更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350 |
公司网址 | www.hwatsing.com |
电子信箱 | ir@hwatsing.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同庆 | 王旭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
电话 | 022-59781962 | 022-59781962 |
传真 | 022-59781796 | 022-59781796 |
电子信箱 | ir@hwatsing.com | ir@hwatsing.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资本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华海清科 | 688120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权计伟、张欢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唐伟、裴文斐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17,198,683.99 | 293,610,219.13 | 14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5,709,691.27 | 70,542,056.85 | 16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3,834,225.62 | 34,583,665.43 | 315.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35,954.97 | 222,012,033.61 | -180.2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484,392,594.64 | 808,212,455.19 | 454.85% |
总资产 | 6,916,215,969.02 | 3,028,106,042.87 | 128.4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0 | 0.88 | 149.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20 | 0.88 | 149.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70 | 0.43 | 296.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2% | 10.95% | 增加1.5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70% | 5.37% | 增加4.3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79% | 14.34% | 减少2.5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把握集成电路产业需求拉动所带来的市场机遇,努力克服国内疫情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生产能力建设,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了CMP设备等生产和交付能力,积极拓展相关业务领域,配套服务及晶圆再生业务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期新增订单、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实现较大幅度同比增长。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4.27%达到7.1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63.26%达到1.8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15.90%达到1.44亿元,利润增长主要系:(1)公司本期营业收入7.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27%;(2)公司强化费用控制,本期期间费用的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3)本期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开始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产生其他收益1,664万。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80.24%,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备货增加,采购支出增幅较大。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54.85%,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
128.40%,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34.90亿元。
2022年上半年每股收益变动主要系受净利润增长的影响,另外由于本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本增加,每股收益增长幅度小于净利润的增长幅度。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91.8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621,230.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 4,115,023.24 |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6,373.6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5,669.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1,875,465.65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 | 16,635,283.23 | 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是因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持续性事项,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能够持续取得,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不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此归于经常性损益。 |
合计 | 16,635,283.23 | —— |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下的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代码:C3562)。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医疗电子等新兴应用领域迅速崛起,对半导体芯片的需求与日俱增,近年来全球半导体芯片领域持续扩大投资规模,带动了半导体设备
行业快速发展。根据SEMI发布的《全球半导体设备业发展回顾与展望》,2021年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
半导体设备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市场壁垒和客户壁垒,以美国应用材料、荷兰阿斯麦、美国泛林、日本东京电子、美国科磊等为代表的国际半导体设备企业起步较早,经过多年发展,凭借资金、技术、客户资源、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占据了全球和中国大陆地区半导体设备市场的主要份额。随着近年来全球半导体产业格局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半导体设备作为半导体制造行业的基石,其关键技术和产品的自主可控尤为重要,也给我国本土半导体设备制造商带来挑战和机遇。CMP设备市场在全球处于高度垄断状态,主要由美国应用材料和日本荏原两家设备制造商占据,两家合计拥有全球CMP设备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尤其在14nm以下先进制程工艺的大生产线上所应用的CMP设备仅由这两家国际巨头提供,公司作为CMP设备的主要参与者将迎来巨大的成长机会。
近年来,集成电路向高集成化、高密度化和高性能化方向持续突破,晶圆背面减薄技术和3DIC制造技术在集成电路制造过程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而国内IC制造厂商所需的减薄设备严重依赖进口。国外晶圆超精密减薄加工起步早,以日本DISCO公司为代表开发的减薄设备拥有着较高技术水平。国内厂商在晶圆减薄设备与工艺开发方面起步较晚,虽然整体技术积累与国外尚有一定差距,但也迎来了非常好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空间。
二、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CMP设备、减薄设备、供液系统、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路线,在纳米级抛光、纳米精度膜厚在线检测、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大数据分析及智能化控制等关键技术层面取得了有效突破和系统布局,开发出了Universal系列CMP设备、Versatile系列减薄设备、HSDS/HCDS系列供液系统,以及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技术服务,初步实现了产品+服务的平台化战略布局。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已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大硅片、第三代半导体、MEMS、Micro LED等制造工艺,具体如下:
1、CMP设备
类别/型号 | 图示 | 产品特征/应用领域 |
Universal-300 E | 具有四个12英寸抛光单元和单套组合清洗单元,可配备7区抛光头,可集成多种终点检测技术,满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大硅片等制造工艺。 |
Universal-300 Dual | 具有四个12英寸抛光单元和双套组合清洗单元,可集成多种终点检测技术,满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大硅片等制造工艺。 | |
Universal-300 X | 具有四个12英寸抛光单元和双套组合清洗单元,配备7区抛光头,可集成多种终点检测技术,满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大硅片等制造工艺。 | |
Universal-300 T |
在Universal-300 X机型基础上搭载了更先进的组合清洗技术,可满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大硅片等制造工艺。
Universal-300 B | 具有一个独立的12英寸抛光单元,可兼容4-12英寸和多种材料,适用于大硅片、第三代半导体、MEMS等制造工艺。 | |
Universal-200 Smart | 具有四个8英寸抛光单元和单套组合清洗单元,可集成多种终点检测技术,满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硅片、第三代半导体、MEMS、Micro LED等制造工艺。 | |
Universal-200 D | 具有两个8英寸抛光单元和单套组合清洗单元,可兼容4-8英寸和多种材料,满足硅片、第三代半导体、MEMS、Micro LED等制造工艺。 |
Universal-200 | 具有一个独立的8英寸抛光单元,可兼容4-8英寸和多种材料,满足硅片、第三代半导体、MEMS等制造工艺。 | |
Universal-150 Smart | 可用于6-8英寸各种半导体材料抛光,拥有四个独立的抛光单元,工艺搭配灵活,产出率高,满足第三代半导体、MEMS等制造工艺。 | |
Universal-150 W | 可用于4-8英寸各种半导体材料抛光,拥有两个独立的抛光单元,产品干进湿出,工艺搭配灵活,产出率高,满足第三代半导体、MEMS等制造工艺。 |
2、减薄设备
类别/型号 | 图示 | 产品特征/应用领域 |
Versatile-GP300 | 减薄设备通过创新布局,集成超精密磨削、抛光及清洗单元,配置先进的厚度偏差与表面缺陷控制技术,提供多种系统功能扩展选项,具有高精度、高刚性、工艺开发灵活等优点,可以满足集成电路、先进封装等制造工艺的晶圆减薄需求。 |
3、供液系统
类别/型号 | 图示 | 产品特征/应用领域 |
HSDS | HSDS系列研磨液供应系统,满足半导体制造过程中湿法工艺设备的研磨液等供应需求,操作维护便捷,具有高可靠性、安全性和低维护保养成本,配置灵活等优点。 | |
HCDS | HCDS系列化学品供应系统,满足半导体制造过程中湿法工艺设备的清洗液等化学品供应需求,操作维护便捷,具有高可靠性、安全性和低维护保养成本,配置灵活等优点。 |
4、晶圆再生
类别/型号 | 图示 | 产品特征/应用领域 |
晶圆再生 | 晶圆再生是将集成电路制造厂商在制造芯片的过程中使用过的控挡片回收,将其工艺薄膜、金属颗粒残留等杂质去除,使其达到再次使用的标准,公司为客户提供晶圆再生服务和再生晶圆销售。 |
5、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
类别/型号 | 图示 | 产品特征/应用领域 |
关键耗材与维保 | 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主要是向客户的CMP设备提供设备关键易磨损零部件的维保、更新服务,以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关键耗材主要包括7分区抛光头、保持环、气膜等,维保服务主要包括为客户进行7分区抛光头维保等。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过向下游集成电路制造商及科研院所等客户销售CMP、减薄等半导体设备,并提供关键耗材与维保、升级等技术服务和晶圆再生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设备产品的销售,其他收入来源于关键耗材与维保、晶圆再生等技术服务。
2、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自主研发模式,取得了CMP设备、减薄设备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重要成果。集成电路装备研发难度极高,按照国际行业惯用研发模式,公司的产品研发及商品化流程主要包括规划和概念阶段、设计阶段、开发实现阶段(Alpha和Beta)、验证确认阶段、量产及生命周期维护阶段。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机械标准件类、机械加工类、气体/液体控制类、电气类和机电一体类等,其中机械加工类是供应商依据公司提供的图纸自行采购原材料并完成定制加工的零部件。其他常规标准零部件,公司面向市场进行独立采购。为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审核制度。公司通常会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并以订单形式具体执行采购,会根据主生产计划、物料BOM清单和零部件的库存量,动态计算和更新零部件的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方并进行采购。采购物资送达后,质量部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合格后由库房部办理入库手续,完成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均为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及生产制造,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实行订单式生产和库存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管理方式。基于公司CMP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的优势,公司在客户有较明确采购预期、形成公司的销售预测单时就可以开始安排销售机台的模块库存式生产,通常先预生产一部分通用模块;等待获得正式订单后再开始订单式生产,根据确定的参数配置需求设计差异模块,生产剩余的通用模块(如有)和定制化方案中的差异模块并完成总装、测试。
5、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销售产品,与潜在客户商务谈判或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设有销售部负责市场开发、产品的销售,同时客户服务部的服务工程师在客户所在地驻场工作,负责公司产品的安装、调试、保修、维修、技术咨询。同时,公司也从事CMP设备有关的耗材、配件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对于客户的CMP设备耗材、备件以及维保、工艺测试、设备升级、晶圆再生等服务需求,公司在与之签订相关合同或订单后,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发货、安装、测试等。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为解决集成电路制造纳米尺度“抛得光”、晶圆全局“抛得平”、纳米厚度“停得准”、纳米颗粒“洗得净”等关键难题,先后攻克了纳米级抛光、纳米精度膜厚在线检测、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大数据分析及智能化控制和超精密减薄等关键核心技术,均达到了国内领先的水平。主要核心技术概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类别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具体表征 |
1 | 纳米级抛光 | 直驱式抛光驱动技术 | 自主研发 | 抛光盘与转子整体形成,支撑轴承的内圈固定安装于转子轴盘,支撑轴承的外圈固定安装于轴承座内,支撑轴承为转子轴盘和抛光盘提供精密的旋转支撑,直驱电机定子通过 |
支撑盘安装于转子轴盘内部。 | ||||
2 | 多区压力调控抛光技术 | 自主研发 | 即FlapaTM系列承载头成套产品,具有多元迭代的弹性膜耦合连接部和自动补偿的叠层边缘结构,可实现腔室压力的协同及独立调控,将动态终端控制分区从6个扩展至8个,提升边缘区域调压能力。 | |
3 | 自适应承载头技术 | 自主研发 | 结合历史工艺数据的分析和制程需求,在承载头的内部设置由复合材料和/或功能合金制成的旋转枢轴,通过适应性吸收电磁波干扰,实现不同类型晶圆抛光的准确停止,并且旋转枢轴的外缘部与承载头基座的内壁形成为线性隔离接触,增加基板与抛光垫之间的平行度。 | |
4 | 预适应保持环技术 | 自主研发 | 在承载头的内部设置复合材料和功能合金制成的旋转枢轴,选择性吸收电磁波干扰,实现化学机械抛光的准确停止;承载头的内部设置用于定心的旋转枢轴,旋转枢轴的外缘部与承载头基座的内壁形成为线性的隔离接触。 | |
5 | 纳米精度膜厚在线检测 | 归一化抛光终点识别技术 | 自主研发 | 根据驱动抛光盘的电机负载率随时间变化率、摆臂的摆动角度随时间变化率和承载头相对于抛光盘中心的摆动距离随时间变化的数据,计算得到归一化摩擦力矩随时间变化的数据,以消除抛光单元运行参数的波动影响。 |
6 | 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 | 马兰戈尼干燥技术 | 自主研发 | 即VRMTM竖直干燥装置,采用可旋转固定的整流喷头组件将干燥溶剂喷射至“气-固-体”的三相交界线,整流喷头组件的喷头的喷射角度和距离均经过系统性迭代优化,能够将漂洗液准确喷射至晶圆表面形成完整的螺旋液流膜并将干燥气体喷射覆盖所述三相交界线。 |
7 | 智能清洗技术 | 自主研发 | 在清洗刷从初始位置移向晶圆的过程中,根据驱动电机负载变化,检测清洗刷与晶圆的接触状态并记录为接触零点,按照预设工艺控制清洗刷在设定位置对晶圆刷洗;并且将清洗效果、清洗刷与晶圆的距离以及刷洗摩擦力矩等参数构建模型,迭代优化预设工艺流程。 | |
8 | 大数据分析及智能化控制 | 高产能设备架构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多工位串行并行兼容的模块化布局,基于浏览器/服务器模式的符合SEMI标准的分布式工程控制软件,引入复杂工艺流程调度及应急处理与恢复算法来处理系统级颗粒污染控制等集成难题,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高效率。 |
9 | 抛光装备运行参数智能监测与调控技术 | 自主研发 | 实时监控抛光垫的形貌和表面温度等运行参数,同时利用电涡流传感器测量保持环金属部的位移,预测其磨损程度,并使上述运行参数与磨损程度等数据与承载头的载荷耦联 |
,调控承载头的载荷施加。 | ||||
10 | 基于智能控制的抛光技术 | 自主研发 | 即SPTCTM智能调控系统,获取抛光压力分布、去除速率形貌、目标去除速率形貌、压力响应模型,然后利用目标去除速率形貌和去除速率形貌计算去除速率形貌变化;利用去除速率形貌变化和压力响应模型计算压力变化并通过历史大数据回归分析推荐抛光参数。 | |
11 | 超精密减薄 | 超精密研磨面形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将研磨面形特征分解为凹凸度和饱满度,采用非接触测量方式,检测晶圆关键位置的厚度,省去中间位置的检测步骤,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磨抛参数与晶圆面形智能模型,精确预测磨抛补偿参数,提升面形控制的准确性。 |
12 | 超精密集成减薄技术 | 自主研发 | 通过移动缓存部在集成设备空间的磨削单元和化学机械抛光单元之间传输晶圆,并具有固定机构、定心机构和水平移动机构,定心机构设置在固定机构上以将放置于固定机构的基板定位至与固定机构同心的位置,固定机构与水平移动机构连接以使固定机构带载基板水平高速移动提高机台生产效率。 | |
13 | 超精密集成减薄智能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根据化学机械抛光之前测量的晶圆的厚度分布与历史大数据的比较分析,通过机器学习调整承载头对晶圆的各分区的初试加载,同时根据对晶圆进行化学机械抛光期间在线测量的厚度分布和TTV阈值实时修整压力分布。 |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化学机械抛光设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1年 | 化学机械抛光设备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21件,软件著作权17件。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6 | 290 | 120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101 | 10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13 | 10 | 20 | 17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6 | 16 | 411 | 23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84,587,655.17 | 37,995,567.35 | 122.6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4,109,468.23 | -10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84,587,655.17 | 42,105,035.58 | 100.9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79% | 14.34% | 减少2.5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9.76% | 减少9.7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研发以及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掘,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期研发投入中研发直接投入和研发人员薪酬均有较大幅度增加。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先进制程3D NAND CMP工艺研究项目 | 8,700.00 | 246.13 | 2,824.81 | 产线量产 | 研发先进制程3D NAND CMP设备与成套工艺,满足量产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128层3D NAND芯片制造 |
2 | 减薄设备研发项目 | 8,550.00 | 108.04 | 2,835.44 | 产线验证 | 研发先进制程IC后道工序中的晶圆背面超精密减薄设备并建立减薄工艺体系,满足量产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3D IC晶圆制造 |
3 | 先进制程DRAM CMP工艺研究项目 | 9,150.00 | 832.21 | 3,743.47 | 产线量产 | 研制出先进制程DRAM CMP装备,开发出与之相匹配的CMP成套工艺,满足量产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1X/1Y DRAM芯片制造 |
4 | 关键节点金属CMP机台研制及工艺开发 | 10,090.00 | 248.49 | 4,330.60 | 产线量产 |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制满足先进制程及工艺节点的金属CMP机台及工艺。 | 国际先进水平 | 28-14nm逻辑芯片制造 |
5 | 关键零部件项目 | 21,400.00 | 5,605.38 | 6,514.41 | 产业化应用 | 研制出集成电路设备相关核心零部件,满足产业化应用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集成电路设备 |
6 | 先进抛光装备项目 | 3,890.00 | 178.79 | 178.79 | 工艺验证 | 研制先进半导体领域专用的抛光设备,满足量产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 |
7 | 先进零部件项目 | 8,400.00 | 65.29 | 65.29 | 工艺验证 | 研制纳米级量测零部件,通过集成验证与应用,满足集成电路制造精密量测需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集成电路设备 |
8 | 先进CMP工艺项目 | 2,600.00 | 474.09 | 474.09 | 开发阶段 | 突破先进制程CMP材料及工艺技术,具备先进制程CMP工艺整体 | 国际先进水平 | 14nm逻辑芯片制造 |
解决方案的能力。 | ||||||||
9 | 3D NAND 芯片制造Oxide CMP装备研发 | 1,360.00 | 197.41 | 253.17 | 产业化应用 | 研制3D NAND Oxide CMP装备,满足量产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128层3D NAND 芯片制造 |
10 | 基于机器学习算法的SAPC系统研发 | 1,571.30 | 116.95 | 116.95 | 开发阶段 | 开发先进制程SAPC系统,提高CMP设备整体工艺性能。 | 国际先进水平 | 14-7nm集成电路CMP设备 |
11 | 高可靠性刷洗模块研发及适用性验证 | 670.00 | 0.69 | 486.88 | 产业化应用 | 研发高可靠性刷洗模块及配套工艺,满足不同制程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14-7nm集成电路CMP设备 |
12 | 先进湿法设备项目 | 1,044.50 | 208.28 | 351.33 | 开发阶段 | 研制半导体湿法设备并满足量产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逻辑芯片、存储芯片 |
13 | 其他小项目 | 169.92 | 177.01 | 182.34 | / | / | / | / |
合计 | / | 77,595.72 | 8,458.76 | 22,357.57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77 | 15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4.93 | 31.1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957.19 | 1,925.1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4.29 | 12.1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9 | 3.25 |
硕士 | 128 | 46.21 |
大学本科及以下 | 140 | 50.54 |
合计 | 277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111 | 40.07 |
31-40岁 | 152 | 54.87 |
41-50岁 | 13 | 4.69 |
50岁以上 | 1 | 0.36 |
合计 | 277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掌握核心技术,技术储备丰富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创新,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保证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持续输出。通过承担、实施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华海清科的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先后攻克了纳米级抛光、纳米颗粒超洁净清洗、纳米精度膜厚在线检测、大数据分析及智能化控制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CMP设备系列产品,满足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先进封装、大硅片等制造工艺。同时公司围绕集成电路先进制程中晶圆减薄、再生晶圆代工等市场需求,突破了晶圆减薄设备、供液系统、晶圆再生、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等技术。公司在不断研发与创新的过程中,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累计拥有专利221件、软件著作权17件,对公司的研发技术成果进行保护。
(2)资深、优秀的研发技术团队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发掘,坚持人才培养与优秀人才引进并举的策略,持续培养和引进国际及国内一流的技术人才,形成了以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路新春先生为核心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主要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均有多年集成电路行业从业研究经历。同时,公司在研发高端半导体装备的过程中,坚持自主创新,通过承接国家重大专项及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培养建立了高效稳定的研发人才体系,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达277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34.93%,形成了具有层次化人才梯队。
(3)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秉承以顾客为中心的原则,将质量管理体系贯穿到整个价值链当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一流的服务。公司建立了符合行业规范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已在2014年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续保持其有效性;针对晶圆再生业务通过了IECQ 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始终将保证产品质量贯穿到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工作中,并通过质量标准化操作和规范化业务处理流程,保证各项业务和流程在每个环节均处于可控状态,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
(4)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和工艺及配套耗材的研发,坚持自主研发和持续创新,产品已成功进入中芯国际、长江存储、华虹集团、长鑫存储、英特尔、厦门联芯、广州粤芯、上海积塔等行业知名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在上述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产品验证过程,对客户的核心需求、技术发展的趋势理解更为深刻,有助于在设备具体定制化研发方向的选择上更加贴近客户的需求。
(5)本地化的售后服务
半导体设备制造商售后服务的快速响应和无障碍沟通方面尤为关键,关系到设备在客户生产线上正常、稳定地运行。随着半导体制造环节向亚洲尤其是中国大陆转移,相较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在地域上更接近客户,能提供更快捷、更经济、更顺畅的技术支持和客户维护。为保证公司的售后服务水平,公司组建了一支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团队,能够保证7×24小时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并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排查故障、解决问题。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受益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汽车电子等多元化下游应用对芯片的需求旺盛,全球半导体市场高景气度运行,产能高度紧张,呈现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态势。全球多个大型集成电路制造厂持续扩产,资本支出保持在较高水平,且伴随着芯片领域国际竞争形势变化剧烈,半导体设备国产替代步伐进一步加快,为我国半导体设备产业提供新发展机遇。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半导体设备供应商,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驱动力,践行“自强成就卓越,创新塑造未来”的企业精神,持续优化企业管理体系及客户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提高产品市场表现及竞争能力,实现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在2019-2021年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95.34%的基础上,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44.27%达7.17亿元,新签订单金额同比增长133%达20.19亿元。同时公司凭借领先的研发能力和优异的产品质量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荣获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特等奖”、“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荣誉及奖励,并获批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创新平台。
1、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收入与利润的双增长态势,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1,719.87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144.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70.97万元,较2021年同
期增长163.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383.42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315.90%。
2、持续推进产品开发和应用拓展
公司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依托研发团队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和市场需求,深耕半导体关键设备及技术服务,在产品开发和应用拓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果。CMP设备方面,报告期内在进一步提升逻辑、存储等集成电路制造领域市占率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推进面向更高性能、更小节点的CMP设备开发及其工艺验证。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先进封装、大硅片、第三代半导体等市场,用于先进封装、大硅片领域的CMP设备已发往客户大生产线,面向化合物半导体市场需求推出的CMP设备已在SiC、GaN、LN、LT等领域实现市场应用。
新产品开发与拓展方面,填补了3D IC领域空白的12英寸减薄抛光一体机在客户端验证进展顺利,针对封装领域的12英寸超精密减薄机按计划顺利推进;基于公司在湿法工艺、量测技术领域的长期技术积淀,面对客户细分领域的清洗、量测等需求,公司积极开展新产品研发;满足湿法工艺设备所用研磨液、清洗液等化学品供应需求的供液系统已获得批量订单。
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业务规模随着公司CMP设备批量化应用而随之扩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客户端维护机台超200台,为公司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晶圆再生业务进展顺利,已实现双线运行,并通过多家客户验证,产能已经达到50K/月,获得多家大生产线批量订单并实现长期稳定供货。3.坚持核心技术自主创新
研发创新能力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创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机制,并保持高额的研发投入,保证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持续输出,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达8,458.77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100.90%。同时,公司建立了全面覆盖CMP、减薄、清洗、测量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核心技术已形成高强度专利组合和技术屏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国内外授权专利221项,其中发明专利120项、实用新型专利101项,拥有软件著作权17项。
4、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以卓越的产品性能、高性价比和及时、快速的售后服务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提高了公司新客户、新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不断地加强国内外销售渠道建设,积极维护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在持续获得长江存储、中芯国际、华虹集团、长鑫存储、上海积塔等重复订单的同时,积极开拓了鼎泰匠芯、晶合集成等多家新客户,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5、科创板上市提升公司实力
2022年6月8日,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990.53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及研发、晶圆再生等项目,进一步扩大公司高端半导体装备生产、研发和服务能力,优化和丰富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结构,提升了公司的规模效益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以登陆资本市场为起点,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努力发展成为国际一流半导体设备供应商。
6、持续重视人才培养及研发团队建设
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和管理团队的培养和建设,坚持人才培养与优秀人才引进并举的策略,持续培养和引进国际及国内一流的专业人才,形成了以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路新春先生为核心的核心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并且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设立清津厚德、清津立德与清津立言员工持股平台及君享资管计划,有效提高了关键技术人员及管理团队的忠诚度及凝聚力,增强优秀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激发其工作积极性,保持公司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1、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化学机械抛光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集成电路、机械、材料、物理、力学、化学、化工、电子、计算机、仪器、光学、控制、软件工程等多学科领域,是多门类跨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研发制造难度大。与国际领先的竞争对手美国应用材料和日本荏原相比,公司的技术和设备缺乏在更先进的集成电路大生产线中验证和应用的机会,在先进工艺应用的技术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如果不能紧跟国内外半导体设备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关注客户多样化、独特的工艺需求,或者后续研发投入不足,公司将面临因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1.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作为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已形成了截至报告期末共有277名成员的研发团队。但随着国内半导体设备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若无法持续为技术人才提供更好的薪酬待遇和发展平台,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随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有所提升,若公司无法及时招募补充行业优秀的技术人才,将面临核心技术人才不足的风险,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3、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非专利技术保密等制度,并与核心
技术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包含保密与竞业禁止条款的相关协议,但仍不排除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员工个人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公司竞争力减弱,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2.1、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专用设备行业是半导体产业链的关键支撑行业,其需求受下游半导体厂商资本性支出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计算机、消费电子、网络通信、汽车电子、物联网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在行业景气度下降过程中,芯片制造厂商将面临产能过剩的局面,通常会采取在行业低迷期间大幅削减资本性支出的方式,从而削减对半导体专用设备的采购金额,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在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提升的周期,公司必须提高产能产量以满足预期的客户需求,这要求公司及供应商增加库存、扩大生产能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应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增长,或者对需求增长的期间、持续时间或幅度判断错误,可能会导致公司失去潜在客户或者库存积压,进而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2.2、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集成电路制造行业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国内外主要集成电路制造商均呈现经营规模大、数量少的行业特征,公司下游客户所处行业的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在商业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且公司的经营业绩与下游半导体厂商的资本性支出密切相关,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变化也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果公司后续不能持续开拓新客户或对单一客户形成重大依赖,将不利于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2.3、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年来,长江存储与华虹集团产能高速扩张,对半导体设备的投资支出较大。在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升级的大背景下,半导体装备的国产化应用进程得到快速提高,两家公司国产替代的需求日益提升,采购国产装备占比大幅提高,而公司凭借自身的产品实力获得了两家公司在快速扩产阶段的批量采购订单。若公司未来关联交易未能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或关联交易定价显失公允,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4、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近期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一步加大对12英寸减薄设备的成套工艺研发和产业化生产的投入,以及对晶圆再生项目的投入。未来,若公司上述新产品和新服务的客户验证进度不及预期、通过工艺验证后市场开拓不利、或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无法满足相关业务开拓要求,则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3.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业内知名集成电路制造商和研究院所,总体信用情况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将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面临资产周转率下降、营运资金占用增加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催收不力或主要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导致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部分零部件需从海外进口,同时部分产品销售给客户时也使用美元结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随着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的变化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将可能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4、其他风险
4.1、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承担了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政府补助显著降低,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未能持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降低盈利水平的风险。
4.2、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半导体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的知识产权领域广泛、数量众多。拥有先发优势的国际大型行业龙头企业通常会通过申请专利、规定商业机密等方式设置较高的行业门槛。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已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并申请众多专利技术,采取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仍存在与竞争对手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同时亦存在知识产权受到第三方侵害的风险。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公司知识产权遭遇侵权或被侵权问题,或因知识产权问题受到恶意诉讼,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4.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主要是高端半导体装备产业化项目、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晶圆再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涉及产能扩建、业务拓展、技术研发等环节,对公司的技术、组织和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且随着集成电路产业和半导体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可能面临来自市场变化、技术革新、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挑战,如若公司处理不当,募投项目存
在不能按期完成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导致公司生产成本和费用增加。如因市场环境变化或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不能如期产生收益或盈利水平不及预期,新增生产成本和费用将大幅提升公司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考第三节 “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17,198,683.99 | 293,610,219.13 | 144.27% |
营业成本 | 379,928,233.98 | 171,786,791.84 | 121.16% |
销售费用 | 46,722,609.23 | 25,577,671.89 | 82.67% |
管理费用 | 50,673,211.34 | 26,455,206.63 | 91.54% |
财务费用 | -7,063,437.41 | -1,592,737.3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84,587,655.17 | 37,995,567.35 | 122.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35,954.97 | 222,012,033.61 | -180.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744,172.97 | -160,428,874.5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7,327,460.37 | -28,191,475.4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益于半导体设备市场发展及公司产品竞争优势,公司2022年上半年CMP设备业务、关键耗材与维保服务业务、晶圆再生业务均实现较快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CMP设备收入增长对应的售后服务费增长1,768万元以及职工薪酬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长1,538万元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存款利息影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长1,908万元以及研发项目增加的影响材料费增加1,13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净购买理财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的影响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金额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其他收益 | 38,621,230.36 | 政府补贴 | 是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756,745,205.36 | 54.32% | 616,984,976.82 | 20.38% | 508.89% | 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存货 | 1,954,271,480.14 | 28.26% | 1,475,502,791.48 | 48.73% | 32.45% | 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存货增加 |
合同资产 | 3,170,764.97 | 0.05% | - | - | 不适用 | |
固定资产 | 509,596,994.64 | 7.37% | 432,179,389.27 | 14.27% | 17.91% | 本期业务规模扩大固定资产增加 |
在建工程 | 67,144.33 | 0.00% | - | - | 不适用 | |
使用权资产 | 8,131,157.95 | 0.12% | - | - | 不适用 | 本期新增租赁土地使用权 |
合同负债 | 1,002,819,425.74 | 14.50% | 778,931,614.73 | 25.72% | 28.74% | 本期订单及出货量增加预收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89,172,621.77 | 2.74% | 258,892,110.72 | 8.55% | -26.93% | 本期提前归还贷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394,404.25 | 2.32% | 200,543,454.38 | 6.62% | -20.02% | 本期末结构性存款余额减少 |
应收账款 | 270,840,454.45 | 3.92% | 97,310,647.47 | 3.21% | 178.33% | 本期销售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
预付款项 | 51,456,620.68 | 0.74% | 37,804,755.68 | 1.25% | 36.11% | 本期采购量增长对应预付账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2,069,049.55 | 0.17% | 3,788,860.98 | 0.13% | 218.54% | 本期新增嵌入式软件即征即退增值税 |
其他流动资产 | 79,679,416.74 | 1.15% | 28,481,367.47 | 0.94% | 179.76% | 本期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
无形资产 | 79,997,476.73 | 1.16% | 84,013,900.07 | 2.77% | -4.7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988,020.23 | 0.17% | 33,996,957.43 | 1.12% | -64.74% | 本期预付长期资产款余额减少 |
应付票据 | 59,250,000.00 | 0.86% | 50,200,000.00 | 1.66% | 18.03% | 本期采购量增长应付票据增加 |
应付账款 | 754,948,716.97 | 10.92% | 614,360,601.22 | 20.29% | 22.88% | 本期采购量增长应付账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29,396,392.41 | 0.43% | 32,976,838.74 | 1.09% | -10.86% | |
应交税费 | 27,957,874.74 | 0.40% | 580,831.66 | 0.02% | 4,713.42% | 本期应交税费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12,220,702.34 | 0.18% | 84,931,763.89 | 2.80% | -85.61% | 本期其他应付款余额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665,622.99 | 0.27% | 37,284,748.45 | 1.23% | -49.94% | |
预计负债 | 60,581,675.07 | 0.88% | 39,923,797.24 | 1.32% | 51.74% | 本期销售增加相应预提机台售后服务费增加 |
递延收益 | 268,397,392.35 | 3.88% | 287,610,977.10 | 9.50% | -6.68%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77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305,551,594.12 | 2020年,公司以新厂房建设项目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物,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支行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借款授信额度37,800.00万元,用于公司新厂房建设项目,借款期限5年,新建厂房建成转固后继续作为前述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借款已于2022年6月10日还清,于2022年7月1日解抵押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543,454.38 | 160,394,404.25 | -40,149,050.13 | 394,404.2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979,835.20 | 14,937,517.40 | -42,317.80 | - |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气设备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500.00 | 23,100.61 | -1,575.83 | 6,688.14 | -646.29 | |||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0.79% |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销售 | 127,000.00 | 2,396,714.14 | 36,963.76 | 70.04 | -36.24 |
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30% | 主要从事先进存储集成电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检验,先进存储系统解决方案咨询、设计业务 | 38,500.00 | 133,196.07 | 37,541.31 | 33.02 | -283.34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对外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且因均在公司上市前召开,故相关决议无需在相关指定网站上披露。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崔兰伟 |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离任 |
王同庆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王怀需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崔兰伟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7月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怀需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0)。
公司董事会秘书崔兰伟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22年8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同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同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排污信息
公司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公司已按照环保局要求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公司营运期产生的废晶圆、废零配件、废液、其他废弃包装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产生的废酸液、检测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贮存场所,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二)防止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建有废气酸碱洗涤塔,配备废水处理系统等,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排放与处置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相关要求。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环保局取得备案。
(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按照要求,公司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污水、废气、噪声检测,均已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主要生产工序为机器设备和模块的组装、检测和调试等,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且公司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公司履行环境责任的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酸碱洗涤塔处理合格后排放至大气。
2、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液通过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部分危废通过专业容器收集、转移、储存统一移交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
3、公司通过选型低转速的电机,减小屋面的排风机的噪音,同时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消声、隔声装置,以减少噪音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和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 | 备注1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清津厚德、科海投资、国投基金、朱煜、雒建斌、青岛民芯、金浦国调、清津立德、天津领睿、国开科创、浙创投、石溪资本、大成汇彩、中芯海河、武汉建芯、融创租赁、水木愿景、金浦新潮、金浦新兴、清津立言 | 备注2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股东、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路新春 | 备注3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国铭、李昆 | 备注4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孙浩明、檀广节和原高级管理人员崔兰伟 | 备注5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沈攀、王同庆、赵德文 | 备注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郭振宇、裴召辉、田芳馨 | 备注7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许振杰 | 备注8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监事王旭、刘臻 | 备注9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 备注1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 | 备注1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清津厚德、清津立德、清津立言、路新春、科海投资、国投基金 | 备注12 | 锁定期满后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自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 | 备注1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原实际控制人清华大学 | 备注1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 备注17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原实际控制人清华大学 | 备注2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 备注2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备注2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备注24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 | 备注25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 | 备注26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原实际控制人清华大学 | 备注27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 备注28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9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30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 | 备注31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原实际控制人清华大学 | 备注3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 备注33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 | 备注34 | 作为华海清科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原实际控制人清华大学 | 备注35 | 作为华海清科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 备注36 | 作为华海清科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原实际控制人清华大学 | 备注37 | 作为华海清科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清控创投、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 | 备注38 | 作为华海清科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清津厚德、清津立德、清津立言、科海投资、国投基金 | 备注39 | 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40 |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间接控股股东四川能投 | 备注41 | 作为华海清科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42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且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企业/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备注3: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董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同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4、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减持股份所获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减持股份所获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5: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减持股份所获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6: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同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4、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
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减持股份所获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7: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在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5、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减持股份所获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8: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监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同时,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本人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3、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
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6、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减持股份所获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9: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3、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4、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发行人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本条有关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承诺。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6、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未将减持股份所获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0:在本次交易最终实施生效后,本公司如下承诺立即生效:
1、自华海清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海清科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华海清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华海清科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华海清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华海清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华海清科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华海清科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华海清科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华海清科实现盈利前,本公司自华海清科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华海清科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华海清科股份总数的2%,且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公司减持华海清科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的:(1)本公司将在华海清科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华海清科股份的,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华海清科所有;(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11:1、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对其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全力支持华海清科发展,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1)减持条件:本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申请过程中本公司正式盖章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符合豁免条件的情形除外)。在上述股份锁定条件解除后,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2)减持方式: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公司减持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华海清科首发上市的发行价格,并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具体确定;若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注12:1、本企业/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对其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可在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在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次发行申请、审核及上市过程中本企业/本人已正式盖章/签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及具体减持数量。
2、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1)减持条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本次发行申请过程中本企业/本人正式盖章/签署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股份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2)减持方式: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3)减持股份的价格: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华海清科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具体确定。(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未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企业/本人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13: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及相关主体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机制,实施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票价格。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触发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或②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1)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3)三年内累计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的50%。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①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的20%;②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税后)的25%,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的75%,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6、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或资金达到预案规定的上限。
7、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有权相应调减或停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14:1、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5:1、保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华海清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6:1、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华海清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我校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7:在本次交易最终实施生效后,本公司如下承诺立即生效:
1、保证华海清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华海清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2、如华海清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华海清科控股股东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8:1、大力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地改善和优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体系、产品生产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和管理流程,努力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将依托研发团队和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紧紧把握时代脉搏和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以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3、加强管理,控制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强化精细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水平。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向股东致歉。
备注19: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备注20:1、本公司/我校将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我校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21:在本次交易最终实施生效后,本公司如下承诺立即生效:
1、本公司将不会越权干预华海清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华海清科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22:公司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若公司未能执行的,公司承诺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将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发公告的方式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公司未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导致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23: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4: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5:1、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发行人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6:1、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安排发行人控股股东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发行人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7: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我校将安排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8:在本次交易最终实施生效后,本公司如下承诺立即生效:
1、华海清科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华海清科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华海清科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安排华海清科控股股东回购华海清科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若华海清科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29: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公开披露的各项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本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30: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应获分配的现金分红或本人薪酬(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的现金分红中扣减;(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31: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公开披露的各项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本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不得转让发行人(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32:1、我校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公开披露的各项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
2、若我校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我校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我校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我校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我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我校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我校将安排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向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不得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如我校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全部收益将安排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交付发行人所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我校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我校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我校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我校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33:在本次交易最终实施生效后,本公司如下承诺立即生效: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华海清科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公开披露的各项承诺事项中的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华海清科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本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向华海清科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不得转让华海清科(或间接持有的华海清科)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5)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华海清科所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通过华海清科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华海清科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华海清科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备注34: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备注35:(1)我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不会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2)我校承诺,不支持、不批准我校下属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它经济活动,不以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联营,或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权或权益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它经济活动。
(3)我校承诺将促使我校下属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企业在今后的经营范围和投资方向上,避免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对发行人已经进行建设的项目,将不会进行同样的建设或投资。”
备注36:在本次交易最终实施生效后,本公司如下承诺立即生效: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海清科或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华海清科及其下属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不会直接或间接控股、收购与华海清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竞争企业”),或以其他方式拥有竞争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3)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财务上等其他方面的帮助。”
备注37:1、我校将尽量避免我校以及我校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2、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3、我校及我校关联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资金和资产;
4、我校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校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我校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我校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将安排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依法赔偿发行人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本承诺函在我校作为华海清科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备注38: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3、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资金和资产;
4、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将依法赔偿发行人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华海清科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备注39:1、本企业已向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名单,以及本企业及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2、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3、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4、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利益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将依法赔偿发行人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备注40: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承诺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以及承诺人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3、承诺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承诺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备注41:在本次交易最终实施生效后,本公司如下承诺立即生效: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华海清科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从华海清科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将严格遵守华海清科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华海清科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
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华海清科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华海清科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华海清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42:一、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公司股东金浦国调和金浦新潮的有限合伙人之一上海国方母基金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穿透后有国泰君安的投资,国泰君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0.001%。除前述情形外,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清华大学 | 其他 | 销售商品 | 材料销售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20.98 | 0.07% | 银行转账 | 20.98 | 不适用 |
长江存储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设备、耗材、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22,079.04 | 72.08% | 银行转账 | 22,079.04 | 不适用 |
维保销售 | ||||||||||
武汉新芯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耗材、维保销售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138.05 | 0.45% | 银行转账 | 138.05 | 不适用 |
华力集成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设备、耗材、维保销售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4,524.54 | 14.77% | 银行转账 | 4,524.54 | 不适用 |
华虹无锡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设备、耗材、维保销售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2,756.97 | 9.00% | 银行转账 | 2,756.97 | 不适用 |
长存创新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产业联盟会费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0.94 | 0.003% | 银行转账 | 0.94 | 不适用 |
中科飞测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采购设备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1,104.79 | 3.61% | 银行转账 | 1,104.79 | 不适用 |
科海物业 | 股东的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采购水电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3.45 | 0.01% | 银行转账 | 3.45 | 不适用 |
华力集成 | 其他关联人 | 提供劳务 | 办公室租金 | 市场价格 | 与非关联方一致 | 0.44 | 0.001% | 银行转账 | 0.44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30,629.19 | 100.00% | / | 30,629.19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授权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清华大学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机台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发生材料销售及提供技术服务金额不超过22,000万元,发生晶圆再生代工服务及销售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发生采购商品及接受测试、技术开发服务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因均在公司上市前召开,故相关决议无需在相关指定网站上披露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24日,公司子公司华海清科(北京)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签订合同编号为京技开建租[合]字(2022)第0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达产出让”合同》,约定华海清科(北京)承租坐落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0606街区,面积40,148.6平方米的工业用地,租赁期限为5年,一次性缴纳5年总租金8,596,818.98元;并约定租赁期限届满且经考核满足达产产值(营业收入)、达产纳税额标准的,华海清科(北京)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或续租手续。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644,271,222.00 | 3,489,905,265.98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27,431,085.49 | 2.74 | 27,431,085.49 | 2.74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高端半导体装备(化学机械抛光 | 否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 —— | 2021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机)产业化项目 | |||||||||||||
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 | 否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晶圆再生项目 | 否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27,431,085.49 | 9.1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0,000,000 | 100.00 | 2,769,851 | -777,300 | 1,992,551 | 81,992,551 | 76.8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7,509,997 | 46.89 | 731,743 | -258,900 | 472,843 | 37,982,840 | 35.6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2,490,003 | 53.11 | 2,035,610 | -518,400 | 1,517,210 | 44,007,213 | 41.2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8,278,112 | 35.35 | 2,035,610 | -518,400 | 1,517,210 | 29,795,322 | 27.9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211,891 | 17.76 | 14,211,891 | 13.32 | |||||
4、外资持股 | 2,498 | 2,498 | 2,498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498 | 2,498 | 2,498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3,896,849 | 777,300 | 24,674,149 | 24,674,149 | 23.1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896,849 | 777,300 | 24,674,149 | 24,674,149 | 23.1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0,000,000 | 100.00 | 26,666,700 | 0 | 26,666,700 | 106,666,7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666.67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万股增加为10,666.67万股,其中2,389.6849万股股票于2022年6月8日起上市交易,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证裕投资参与公司战略配售获配731,743股公司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其持有的258,900股限售股份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君享资管计划参与公司战略配售获配841,431股公司股份,截至报告期末,其持有的518,400股限售股份通过转融通方式借出。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情况计入在上表“本次变动增减-其他”。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731,743 | 731,743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4年6月7日 |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华海清科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841,431 | 841,431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6月7日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0 | 0 | 1,196,677 | 1,196,677 | 首发网下摇号抽签限售 | 2022年12月7日 |
合计 | 0 | 0 | 2,769,851 | 2,769,851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57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30,067,237 | 28.19 | 30,067,237 | 30,067,237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189,946 | 7.68 | 8,189,946 | 8,189,94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路新春 | 0 | 6,347,754 | 5.95 | 6,347,754 | 6,347,754 | 无 | 0 | 自然人 |
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5,942,760 | 5.57 | 5,942,760 | 5,942,76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0 | 5,000,000 | 4.69 | 5,000,000 | 5,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朱煜 | 0 | 3,985,339 | 3.74 | 3,985,339 | 3,985,339 | 无 | 0 | 自然人 |
雒建斌 | 0 | 3,878,798 | 3.64 | 3,878,798 | 3,878,798 | 无 | 0 | 自然人 |
青岛民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2,000,000 | 1.87 | 2,000,000 | 2,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750,000 | 1.64 | 1,750,000 | 1,75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20,373 | 1.43 | 1,520,373 | 1,520,373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信息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0,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90,01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大朴博盈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48,8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85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科创板3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8,3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301 | ||||||||
兴业期货-兴业银行-兴业期货-大朴兴享9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06,807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807 | ||||||||
舒敬飞 | 262,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026 |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255,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82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4,3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36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5,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543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1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67,237 | 2025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89,946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路新春 | 6,347,754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942,760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朱煜 | 3,985,339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雒建斌 | 3,878,798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青岛民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00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50,000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0,373 | 2023年6月7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清津厚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清津立德(天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君享资管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数841,4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公司下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参与君享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路新春持有君享资管计划22.93%份额;
2、董事、总经理张国铭持有君享资管计划8.65%份额;
3、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昆持有君享资管计划1.92%份额;
4、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许振杰持有君享资管计划2.34%份额;
5、职工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王旭持有君享资管计划1.08%份额;
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王同庆持有君享资管计划2.51%份额;
7、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孙浩明持有君享资管计划2.86%份额;
8、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崔兰伟持有君享资管计划2.68%份额;
9、核心技术人员裴召辉持有君享资管计划1.04%份额;
10、核心技术人员郭振宇持有君享资管计划1.47%份额;
11、核心技术人员田芳馨持有君享资管计划2.25%份额。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不适用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四川省国资委 |
变更日期 | 2022年6月28日 |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756,745,205.36 | 616,984,976.8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60,394,404.25 | 200,543,454.3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70,840,454.45 | 97,310,647.4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51,456,620.68 | 37,804,755.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2,069,049.55 | 3,788,860.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954,271,480.14 | 1,475,502,791.48 |
合同资产 | 七、10 | 3,170,764.9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9,679,416.74 | 28,481,367.47 |
流动资产合计 | 6,288,627,396.13 | 2,460,416,854.2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4,937,517.40 | 14,979,835.2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09,596,994.64 | 432,179,389.27 |
在建工程 | 七、22 | 67,144.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131,157.95 | |
无形资产 | 七、26 | 79,997,476.73 | 84,013,900.0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7,759.37 | 58,372.5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822,472.23 | 2,460,734.0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1,988,050.23 | 33,996,957.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7,588,572.88 | 567,689,188.59 | |
资产总计 | 6,916,215,969.02 | 3,028,106,042.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9,250,000.00 | 50,2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754,948,716.97 | 614,360,601.2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002,819,425.74 | 778,931,61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9,396,392.41 | 32,976,838.74 |
应交税费 | 七、40 | 27,957,874.74 | 580,831.6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220,702.34 | 84,931,763.8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8,665,622.99 | 37,284,748.4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412,950.00 | 34,200,303.93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3,671,685.19 | 1,633,466,702.6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89,172,621.77 | 258,892,110.7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60,581,675.07 | 39,923,797.24 |
递延收益 | 七、51 | 268,397,392.35 | 287,610,977.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8,151,689.19 | 586,426,885.06 | |
负债合计 | 2,431,823,374.38 | 2,219,893,587.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6,666,700.00 | 8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87,157,454.34 | 423,311,388.3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62,482.60 | -20,164.8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1,039,232.16 | 31,039,232.1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59,591,690.74 | 273,881,999.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84,392,594.64 | 808,212,455.1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84,392,594.64 | 808,212,455.1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916,215,969.02 | 3,028,106,042.87 |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44,889,527.26 | 615,505,957.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394,404.25 | 200,543,454.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79,903,490.02 | 101,852,044.4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1,298,942.15 | 37,125,438.2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65,675,239.77 | 22,274,312.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98,970,603.46 | 1,461,986,609.1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8,111,034.94 | 27,095,467.09 |
流动资产合计 | 6,269,243,241.85 | 2,466,383,283.1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937,517.40 | 14,979,835.2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0,557,991.57 | 431,837,222.56 | |
在建工程 | 67,144.3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9,997,476.73 | 84,013,900.0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759.37 | 58,372.5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1,159.60 | 2,460,734.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782,757.79 | 33,336,249.9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4,301,806.79 | 571,686,314.35 | |
资产总计 | 6,893,545,048.64 | 3,038,069,597.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9,250,000.00 | 50,200,000.00 | |
应付账款 | 709,652,071.78 | 605,014,126.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95,839,915.50 | 778,931,614.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583,677.27 | 32,262,400.34 | |
应交税费 | 27,937,230.23 | 579,857.36 | |
其他应付款 | 21,263,326.62 | 90,787,944.4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665,622.99 | 37,284,748.45 | |
其他流动负债 | 8,412,950.00 | 34,200,303.9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69,604,794.39 | 1,629,260,995.9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89,172,621.77 | 258,892,110.7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0,581,675.07 | 39,923,797.24 |
递延收益 | 268,397,392.35 | 287,610,977.1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18,151,689.19 | 586,426,885.06 | |
负债合计 | 2,387,756,483.58 | 2,215,687,880.9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6,666,700.00 | 8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87,157,454.34 | 423,311,388.3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2,482.60 | -20,164.8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039,232.16 | 31,039,232.16 | |
未分配利润 | 480,987,661.16 | 288,051,260.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505,788,565.06 | 822,381,716.5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93,545,048.64 | 3,038,069,597.53 |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17,198,683.99 | 293,610,219.1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17,198,683.99 | 293,610,219.1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60,283,224.94 | 260,684,643.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79,928,233.98 | 171,786,791.8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434,952.63 | 462,143.61 |
销售费用 | 七、63 | 46,722,609.23 | 25,577,671.89 |
管理费用 | 七、64 | 50,673,211.34 | 26,455,206.63 |
研发费用 | 七、65 | 84,587,655.17 | 37,995,567.35 |
财务费用 | 七、66 | -7,063,437.41 | -1,592,737.38 |
其中:利息费用 | 3,467,298.34 | 576,674.55 | |
利息收入 | 5,688,773.47 | 1,055,543.39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5,338,349.52 | 34,413,279.7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720,618.99 | 2,935,503.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94,404.25 | 506,313.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099,001.80 | -122,484.4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57,163.98 | -132,687.4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2,612,666.03 | 70,525,499.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54,543.84 | 30,967.9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1,498.04 | 14,410.8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2,735,711.83 | 70,542,056.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7,026,020.5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709,691.27 | 70,542,056.8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709,691.27 | 70,542,056.8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42,317.8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317.8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317.8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317.8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5,667,373.47 | 70,542,056.8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5,667,373.47 | 70,542,056.8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0 | 0.8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20 | 0.88 |
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20,893,313.48 | 293,608,651.9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83,692,778.43 | 171,790,331.68 |
税金及附加 | 5,406,563.42 | 387,216.71 | |
销售费用 | 46,247,116.04 | 25,406,308.91 | |
管理费用 | 49,663,374.55 | 26,289,472.05 | |
研发费用 | 79,017,196.05 | 37,856,441.61 | |
财务费用 | -7,037,331.42 | -1,589,783.5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467,298.34 | 2,866,003.14 | |
利息收入 | 5,659,826.82 | 71,996.73 | |
加:其他收益 | 55,335,452.54 | 34,412,634.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720,618.99 | 2,935,503.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4,404.25 | 506,313.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46,240.49 | -85,957.5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7,163.98 | -132,687.4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9,750,687.72 | 71,104,470.8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4,543.84 | 30,967.98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498.04 | 14,410.8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9,873,733.52 | 71,121,027.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26,937,333.1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2,936,400.33 | 71,121,027.9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317.8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2,317.8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317.8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2,894,082.53 | 71,121,027.9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53,287,927.62 | 685,073,906.9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072,632.4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7,722,522.90 | 97,764,312.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9,083,083.00 | 782,838,219.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83,346,347.60 | 470,660,442.6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2,883,089.09 | 60,022,104.3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877,170.51 | 13,483,939.5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1,112,430.77 | 16,659,699.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7,219,037.97 | 560,826,186.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35,954.97 | 222,012,033.6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19,917.77 | 3,419,914.7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59.57 | 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4,521,377.34 | 603,420,014.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3,265,550.31 | 103,848,889.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10,000,000.00 | 66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3,265,550.31 | 763,848,889.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744,172.97 | -160,428,874.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6,751,553.2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6,751,553.26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8,228,379.18 | 44,3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77,533.57 | 2,287,545.3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17,618,180.14 | 1,523,930.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424,092.89 | 48,191,475.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7,327,460.37 | -28,191,475.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1,779.71 | -2,199.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40,539,112.14 | 33,389,484.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8,431,093.22 | 328,223,084.3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38,970,205.36 | 361,612,568.93 |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45,102,057.38 | 684,706,461.9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064,887.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89,983.95 | 97,758,750.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0,856,929.11 | 782,465,212.6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58,460,618.28 | 470,658,546.1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5,344,314.20 | 57,520,515.6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860,706.81 | 13,409,012.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986,818.11 | 18,412,003.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8,652,457.40 | 560,000,077.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795,528.29 | 222,465,134.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19,917.77 | 3,419,914.7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59.57 | 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4,521,377.34 | 603,420,014.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982,635.53 | 103,848,889.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10,000,000.00 | 66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23,982,635.53 | 763,848,889.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461,258.19 | -160,428,874.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06,751,553.2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06,751,553.26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8,228,379.18 | 44,3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77,533.57 | 2,287,545.3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18,180.14 | 1,523,930.0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424,092.89 | 48,191,475.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7,327,460.37 | -28,191,475.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1,779.71 | -2,199.0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30,162,453.60 | 33,842,585.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6,952,073.66 | 327,191,462.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27,114,527.26 | 361,034,048.59 |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423,311,388.36 | -20,164.80 | 31,039,232.16 | 273,881,999.47 | 808,212,455.19 | 808,212,455.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 | - | - | 423,311,388.36 | - | -20,164.80 | - | 31,039,232.16 | - | 273,881,999.47 | - | 808,212,455.19 | 808,212,455.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666,700.00 | - | - | - | 3,463,846,065.98 | - | -42,317.80 | - | - | - | 185,709,691.27 | - | 3,676,180,139.45 | 3,676,180,139.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317.80 | 185,709,691.27 | 185,667,373.47 | 185,667,373.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666,700.00 | - | - | - | 3,463,846,065.98 | - | - | - | - | - | - | - | 3,490,512,765.98 | 3,490,512,765.9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666,700.00 | 3,463,238,565.98 | 3,489,905,265.98 | 3,489,905,265.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607,500.00 | 607,500.00 | 607,5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666,700.00 | - | - | - | 3,887,157,454.34 | - | -62,482.60 | - | 31,039,232.16 | - | 459,591,690.74 | - | 4,484,392,594.64 | 4,484,392,594.64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421,743,255.36 | 9,843,742.58 | 96,800,824.76 | 608,387,822.70 | 608,387,822.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 | - | - | 421,743,255.36 | - | - | - | 9,843,742.58 | - | 96,800,824.76 | - | 608,387,822.70 | 608,387,822.7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1,274,508.00 | - | - | - | - | - | 70,542,056.85 | - | 71,816,564.85 | 71,816,564.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542,056.85 | 70,542,056.85 | 70,542,056.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274,508.00 | - | - | - | - | - | - | - | 1,274,508.00 | 1,274,508.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 | 1,274,508.00 | 1,274,508.00 | 1,274,508.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4.其他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6.其他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 | - | - | 423,017,763.36 | - | - | - | 9,843,742.58 | - | 167,342,881.61 | - | 680,204,387.55 | 680,204,387.55 |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423,311,388.36 | -20,164.80 | 31,039,232.16 | 288,051,260.83 | 822,381,716.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 | - | - | 423,311,388.36 | - | -20,164.80 | - | 31,039,232.16 | 288,051,260.83 | 822,381,716.5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666,700.00 | - | - | - | 3,463,846,065.98 | - | -42,317.80 | - | - | 192,936,400.33 | 3,683,406,848.5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317.80 | 192,936,400.33 | 192,894,082.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666,700.00 | - | - | - | 3,463,846,065.98 | - | - | - | - | - | 3,490,512,765.98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666,700.00 | 3,463,238,565.98 | 3,489,905,265.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其他 | 607,500.00 | 607,5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本期提取 | - |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666,700.00 | - | - | - | 3,887,157,454.34 | - | -62,482.60 | - | 31,039,232.16 | 480,987,661.16 | 4,505,788,565.06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421,743,255.36 | 9,843,742.58 | 97,291,854.59 | 608,878,852.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21,743,255.36 | 0.00 | 0.00 | 0.00 | 9,843,742.58 | 97,291,854.59 | 608,878,852.5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274,508.00 | - | - | - | - | 71,121,027.92 | 72,395,535.9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121,027.92 | 71,121,027.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1,274,508.00 | - | - | - | - | - | 1,274,508.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其他 | 1,274,508.00 | 1,274,508.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3.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1.本期提取 | - | ||||||||||
2.本期使用 | -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 | - | - | 423,017,763.36 | - | - | - | 9,843,742.58 | 168,412,882.51 | 681,274,388.45 |
公司负责人:张国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怀需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系于2020年3月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天津华海清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064042488E。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6.67万元,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公司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机电设备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安装、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晶圆加工;机电设备及耗材制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铭。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评价结果表明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次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处置子公司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工作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设备发出时按个别计价法;其他产成品及原材料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有关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 3% | 9.7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 | 3% | 32.33%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3% | 19.40% |
器具工具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3% | 19.4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 | 3% | 24.25%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0-40 | 3% | 3.23%-2.4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42.租赁”中有关使用权资产的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 | 按年限平均摊销 |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 | 5-10 | 按年限平均摊销 |
软件 | 3 | 按年限平均摊销 |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详见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公司对模块或样机进行持续测试及改进(Beta阶段开始)之前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规划、调查、设计、测试等选择与论证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模块或样机满足基本的功能及性能要求至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对模块或样机进行工艺适应性开发验证、稳定性测试完善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1) 工艺技术的实现方法已经技术团队充分论证;
(2) 工艺技术的开发使用目的及出售市场前景已经调研论证;
(3)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工艺技术的开发;
(4) 工艺技术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归集。
(5) 管理层已批准工艺技术开发立项;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专利许可费等,并按照各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摊销年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为:
设备销售:当设备可用于客户生产或达到客户预定使用状态,客户取得设备控制权出具验收单时本公司确认收入;耗材销售:送达至客户,客户取得控制权,出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提供服务:服务完成,客户取得控制权,出具确认函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确认时点
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确认政府补助。无确凿证据表明企业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并且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确认政府补助。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以及-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2.5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 12.50 |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高新企业税收优惠
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12000611),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本公司2021至2023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
2、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公司属于集成电路装备企业,享受下述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要求,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印花税减半征收政策。
4、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实
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于2022年4月办理了相关税务备案手续,并于当月所属税期开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375.34 | 3,848.84 |
银行存款 | 3,738,967,830.02 | 598,427,244.38 |
其他货币资金 | 17,775,000.00 | 18,553,883.60 |
合计 | 3,756,745,205.36 | 616,984,976.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7,775,000.0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0,394,404.25 | 200,543,454.38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160,394,404.25 | 200,543,454.38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60,394,404.25 | 200,543,454.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241,685,684.94 |
6个月-1年 | 31,485,221.95 |
1年以内小计 | 273,170,906.89 |
1至2年 | 1,953,724.1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1,760,000.00 |
5年以上 | 1,899,446.15 |
合计 | 278,784,077.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59,446.15 | 1.31 | 3,659,446.15 | 100 | - | 3,659,446.15 | 1.31 | 3,659,446.15 | 100.00 |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59,446.15 | 1.31 | 3,659,446.15 | 100 | - | 3,659,446.15 | 1.31 | 3,659,446.15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5,124,631.02 | 98.69 | 4,284,176.57 | 1.56 | 270,840,454.45 | 98,388,162.59 | 35.29 | 1,077,515.12 | 1.10 | 97,310,647.47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75,124,631.02 | 98.69 | 4,284,176.57 | 1.56 | 270,840,454.45 | 98,388,162.59 | 35.29 | 1,077,515.12 | 1.10 | 97,310,647.47 |
合计 | 278,784,077.17 | / | 7,943,622.72 | / | 270,840,454.45 | 102,047,608.74 | / | 4,736,961.27 | / | 97,310,647.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力合材料有限公司 | 5,600.00 | 5,600.00 | 100 | 客户无力偿还 |
内蒙古大漠沙柳科技有限公司 | 1,893,846.15 | 1,893,846.15 | 100 | 客户无力偿还 |
鄂尔多斯市华林沙柳科技有限公司 | 1,760,000.00 | 1,760,000.00 | 100 | 客户无力偿还 |
合计 | 3,659,446.15 | 3,659,446.15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41,685,684.94 | 2,416,856.85 | 1.00 |
6个月至1年 | 31,485,221.95 | 1,574,261.10 | 5.00 |
1至2年 | 1,953,724.13 | 293,058.62 | 15.00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75,124,631.02 | 4,284,176.57 | 1.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 1,077,515.12 | 3,663,772.33 | 457,110.88 | 4,284,176.57 | ||
按单项计提 | 3,659,446.15 | 3,659,446.15 | ||||
合计 | 4,736,961.27 | 3,663,772.33 | - | 457,110.88 | 7,943,622.7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2022.6.30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8,756,636.38 | 21.08 | 1,274,672.42 |
北京屹唐科技有限公司 | 43,004,861.75 | 15.43 | 692,286.00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8,007,446.49 | 13.63 | 380,074.46 |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340,000.00 | 7.30 | 203,400.00 |
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9,549,000.00 | 7.01 | 195,490.00 |
合计 | 179,657,944.62 | 64.44 | 2,745,922.8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395,482.68 | 99.88 | 31,315,739.81 | 82.84 |
1至2年 | 61,138.00 | 0.12 | 6,489,015.87 | 17.16 |
2至3年 |
3年以上 | ||||
合计 | 51,456,620.68 | 100.00 | 37,804,755.68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付对象 | 2022.6.30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北京锐洁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5,114,777.29 | 9.94 |
圣戈班高功能塑料(上海)有限公司 | 8,904,693.08 | 17.31 |
供应商1 | 3,701,684.00 | 7.19 |
IMS | 2,457,522.12 | 4.78 |
供应商2 | 5,948,448.05 | 11.56 |
合计 | 26,127,124.54 | 50.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069,049.55 | 3,788,860.98 |
合计 | 12,069,049.55 | 3,788,860.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1,867,261.65 |
6个月-1年 | 137,783.68 |
1年以内小计 | 12,005,045.33 |
1至2年 | 22,618.00 |
2至3年 | 35,860.00 |
3年以上 | 51,543.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115,066.33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557,804.68 | 2,416,513.95 |
代扣代缴款项 | 1,803,248.84 | 1,526,023.46 |
员工备用金 | 155,500.00 | |
应收退税款 | 8,598,512.81 | |
合计 | 12,115,066.33 | 3,942,537.41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 | 153,676.43 | 153,676.43 |
额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26,027.44 | 26,027.44 | ||
本期转回 | 133,687.09 | 133,687.09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46,016.78 | 46,016.7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 153,676.43 | 26,027.44 | 133,687.09 | 46,016.78 | ||
合计 | 153,676.43 | 26,027.44 | 133,687.09 | 46,016.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应收即征即退税款 | 应收退税款 | 8,593,910.64 | 6个月以内 | 70.94 | - |
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款 | 代扣代缴款 | 1,803,248.84 | 6个月以内 | 14.88 | -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110,000.00 | 6个月以内 | 9.16 | 11,100.00 |
员工个人 | 备用金 | 155,500.00 | 6个月以内 | 1.28 | - |
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40,000.00 | 6个月以内 | 1.16 | 1,400.00 |
合计 | / | 11,802,659.48 | / | 97.42 | 12,500.0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应收即征即退税款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 | 8,593,910.64 | 6个月以内 | 已于2022年7月收到 |
其他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于2022年4月办理了相关税务备案手续,并于当月所属税期开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80,612,275.28 | 11,954,937.46 | 568,657,337.82 | 382,980,301.77 | 11,329,801.41 | 371,650,500.36 |
在产品 | 318,518,583.01 | 318,518,583.01 | 189,139,108.21 | 189,139,108.21 | ||
库存商品 | 115,257,147.65 | 115,257,147.65 | 137,825,151.85 | 137,825,151.8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6,586,192.52 | 6,586,192.52 | 5,435,169.08 | 5,435,169.08 | ||
发出商品 | 940,289,064.97 | 3,344,177.68 | 936,944,887.29 | 773,057,778.58 | 3,344,177.68 | 769,713,600.90 |
委托加工物资 | 8,307,331.85 | 8,307,331.85 | 1,739,261.08 | 1,739,261.08 | ||
合计 | 1,969,570,595.28 | 15,299,115.14 | 1,954,271,480.14 | 1,490,176,770.57 | 14,673,979.09 | 1,475,502,791.48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329,801.41 | 625,136.05 | 11,954,937.46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344,177.68 | 3,344,177.68 | ||||
委托加工物资 | ||||||
合计 | 14,673,979.09 | 625,136.05 | - | - | - | 15,299,115.1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3,202,792.90 | 32,027.93 | 3,170,764.97 | |||
合计 | 3,202,792.90 | 32,027.93 | 3,170,764.9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2,027.93 | 未到期质保金 | ||
合计 | 32,027.93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79,679,416.74 | 28,481,367.47 |
合计 | 79,679,416.74 | 28,481,367.4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14,937,517.40 | 14,979,835.20 |
合计 | 14,937,517.40 | 14,979,835.2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09,596,537.29 | 432,178,765.66 |
固定资产清理 | 457.35 | 623.61 |
合计 | 509,596,994.64 | 432,179,389.27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器具工具家具 | 运输设备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4,916,250.34 | 12,073,113.84 | 5,429,050.22 | 40,730,774.97 | 522,174.42 | 258,403,540.08 | 472,074,903.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87,348,069.16 | 363,904.59 | 412,048.01 | 6,990,443.32 | 248,515.67 | 417,563.77 | 95,780,544.52 |
(1)购置 | 56,179,597.16 | 363,904.59 | 412,048.01 | 1,547,814.45 | 248,515.67 | - | 58,751,879.88 |
(2)在建工程转入 | 31,168,472.00 | - | - | - | - | 417,563.77 | 31,586,035.77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 | - |
(4)存货转入 | - | - | - | 5,442,628.87 | - | - | 5,442,628.8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2,008.48 | - | - | - | - | 42,008.48 |
(1)处置或报废 | - | 42,008.48 | - | - | - | - | 42,008.48 |
4.期末余额 | 242,264,319.50 | 12,395,009.95 | 5,841,098.23 | 47,721,218.29 | 770,690.09 | 258,821,103.85 | 567,813,439.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999,115.74 | 5,026,166.27 | 1,870,898.74 | 13,062,579.10 | 160,848.36 | 3,776,530.00 | 39,896,138.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91,530.40 | 995,627.19 | 512,644.40 | 4,171,527.72 | 63,313.65 | 3,726,325.90 | 18,360,969.26 |
(1)计提 | 8,891,530.40 | 995,627.19 | 512,644.40 | 4,171,527.72 | 63,313.65 | 3,726,325.90 | 18,360,969.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0,204.85 | - | - | - | - | 40,204.85 |
(1)处置或报废 | - | 40,204.85 | - | - | - | - | 40,204.85 |
4.期末余额 | 24,890,646.14 | 5,981,588.61 | 2,383,543.14 | 17,234,106.82 | 224,162.01 | 7,502,855.90 | 58,216,902.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7,373,673.36 | 6,413,421.34 | 3,457,555.09 | 30,487,111.47 | 546,528.08 | 251,318,247.95 | 509,596,537.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8,917,134.60 | 7,046,947.57 | 3,558,151.48 | 27,668,195.87 | 361,326.06 | 254,627,010.08 | 432,178,765.6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457.35 | 623.61 |
合计 | 457.35 | 623.61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7,144.33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7,144.33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楼二层洁净车间百级、千级、万级间 | 67,144.33 | 67,144.33 | ||||
CMP设备项目 | ||||||
合计 | 67,144.33 | 67,144.3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1#楼二层洁净车间百级、千级、万级间 | 16,285,070.00 | 67,144.33 | 67,144.33 | 0.41 | 0.41% | 自筹 | ||||||
CMP设备项目 | 31,586,035.77 | 31,586,035.77 | 31,586,035.77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47,871,105.77 | - | 31,653,180.10 | - | 31,586,035.77 | 67,144.33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96,818.98 | 8,596,818.98 |
—新增租赁 | 8,596,818.98 | 8,596,818.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596,818.98 | 8,596,818.9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5,661.03 | 465,661.03 |
(1)计提 | 465,661.03 | 465,661.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65,661.03 | 465,661.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31,157.95 | 8,131,157.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31,116,300.00 | 66,095,606.80 | 17,472,007.75 | 5,466,447.71 | 120,150,362.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676,106.16 | 1,676,106.16 |
(1)购置 | 1,676,106.16 | 1,676,106.1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116,300.00 | 66,095,606.80 | 17,472,007.75 | 7,142,553.87 | 121,826,468.4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52,094.00 | 28,957,660.65 | 3,576,079.68 | 2,150,627.86 | 36,136,462.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1,163.00 | 3,263,474.31 | 1,153,228.65 | 964,663.54 | 5,692,529.50 |
(1)计提 | 311,163.00 | 3,263,474.31 | 1,153,228.65 | 964,663.54 | 5,692,529.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63,257.00 | 32,221,134.96 | 4,729,308.33 | 3,115,291.40 | 41,828,991.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353,043.00 | 33,874,471.84 | 12,742,699.42 | 4,027,262.47 | 79,997,476.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664,206.00 | 37,137,946.15 | 13,895,928.07 | 3,315,819.85 | 84,013,900.0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4.4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邮箱服务费 | 58,372.58 | 10,613.21 | 47,759.37 | ||
合计 | 58,372.58 | - | 10,613.21 | - | 47,759.37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579,777.84 | 2,822,472.23 | 19,685,872.35 | 2,460,734.0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22,579,777.84 | 2,822,472.23 | 19,685,872.35 | 2,460,734.0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 | 11,988,050.23 | 11,988,050.23 | 33,996,957.43 | 33,996,957.43 | ||
合计 | 11,988,050.23 | 0.00 | 11,988,050.23 | 33,996,957.43 | - | 33,996,957.43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9,250,000.00 | 50,200,000.00 |
合计 | 59,250,000.00 | 50,2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原材料 | 742,447,678.71 | 605,246,973.60 |
服务费 | 12,501,038.26 | 9,113,627.62 |
合计 | 754,948,716.97 | 614,360,601.2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843,903,412.77 | 737,050,861.40 |
1-2年 | 156,245,712.97 | 41,880,753.33 |
2-3年 | 2,670,300.00 | |
合计 | 1,002,819,425.74 | 778,931,614.7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2,810,501.51 | 102,590,308.49 | 106,208,926.48 | 29,191,883.5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6,337.23 | 7,763,445.99 | 7,725,274.33 | 204,508.8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2,976,838.74 | 110,353,754.48 | 113,934,200.81 | 29,396,392.4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706,921.41 | 87,882,595.78 | 91,524,336.97 | 29,065,180.22 |
二、职工福利费 | 3,104,857.36 | 3,104,857.36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3,580.10 | 4,855,405.49 | 4,832,282.29 | 126,703.3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1,358.68 | 4,484,135.87 | 4,461,474.48 | 124,020.07 |
工伤保险费 | 2,221.42 | 188,305.90 | 187,844.09 | 2,683.23 |
生育保险费 | 178,489.44 | 178,489.44 | - | |
其他保险 | 4,474.28 | 4,474.28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5,165,091.62 | 5,165,091.6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82,358.24 | 1,582,358.24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2,810,501.51 | 102,590,308.49 | 106,208,926.48 | 29,191,883.5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1,296.56 | 7,524,377.77 | 7,487,362.79 | 198,311.54 |
2、失业保险费 | 5,040.67 | 239,068.22 | 237,911.54 | 6,197.3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66,337.23 | 7,763,445.99 | 7,725,274.33 | 204,508.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175,469.82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3,971,308.24 | |
个人所得税 | 475,329.57 | 553,727.8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2,282.89 | |
教育费附加 | 558,773.49 | |
印花税 | 994,710.73 | 27,103.79 |
合计 | 27,957,874.74 | 580,831.66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220,702.34 | 84,931,763.89 |
合计 | 12,220,702.34 | 84,931,763.89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项 | 40,367.50 | 6,170.81 |
报销款 | 7,595.99 | 788,231.83 |
购建长期资产 | 11,004,127.90 | 83,159,765.76 |
其他 | 1,168,610.95 | 977,595.49 |
合计 | 12,220,702.34 | 84,931,763.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665,622.99 | 37,284,748.45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8,665,622.99 | 37,284,748.4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预收税款 | 8,412,950.00 | 34,200,303.93 |
合计 | 8,412,950.00 | 34,200,303.9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60,304,692.35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89,067,500.00 | 198,395,000.00 |
借款利息 | 105,121.77 | 192,418.37 |
合计 | 189,172,621.77 | 258,892,110.7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信用借款为向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5年期借款总额30,500,000.00元,以及向中国银行津南支行3年期借款158,567,500.00元(借款余额177,222,500.00元,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8,655,000.00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39,923,797.24 | 60,581,675.07 | 售后质保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39,923,797.24 | 60,581,675.0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7,610,977.10 | 15,555,600.00 | 34,769,184.75 | 268,397,392.35 | 待结转专项补助 |
合计 | 287,610,977.10 | 15,555,600.00 | 34,769,184.75 | 268,397,392.3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02专项-CMP系统研发与整机系统集成 | 38,500,554.89 | 2,042,885.80 | 36,457,669.09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年产10台十二英寸化学机械抛光设备产业化项目 | 80,551.18 | 34,881.54 | 45,669.64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20-14nm抛光设备研究与开发 | 281,004.39 | 46,379.02 | 234,625.37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配套设施建设 | 2,640,072.72 | 182,680.10 | 2,457,392.62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2(CMP相关) | 34,798,610.49 | 3,200,072.12 | 31,598,538.37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1(CMP相关) | 45,661,818.92 | 24,716,998.32 | 20,944,820.6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3(减薄相关) | 35,244,568.87 | 35,244,568.87 | 与收益相关 | ||||
3D NAND 芯片制造 Oxide CMP装备研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补贴 | 319,328.58 | 135,845.19 | 183,483.39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关键节点金属CMP机台研制及工艺开发 | 66,627,087.14 | 10,199.66 | 66,616,887.48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关键零部件项目 | 61,457,379.92 | 4,399,243.00 | 57,058,136.92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先进零部件项目 | 15,555,600.00 | 15,555,600.0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87,610,977.10 | 15,555,600.00 | - | 34,769,184.75 | - | 268,397,392.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0,000,000.00 | 26,666,700.00 | 26,666,700.00 | 106,666,7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2020年9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关于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44,271,222.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4,365,956.0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9,905,265.9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6,666,7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463,238,565.98 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14,660,723.36 | 3,463,238,565.98 | 3,877,899,289.34 | |
其他资本公积 | 8,650,665.00 | 607,500.00 | 9,258,165.00 | |
合计 | 423,311,388.36 | 3,463,846,065.98 | - | 3,887,157,454.3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资本溢价变动:详见本附注七、53其他说明。
(2) 其他资本公积变动:免费承租股东厂房计入其他资本公积60.75万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164.80 | -42,317.80 | -42,317.80 | -62,482.6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164.80 | -42,317.80 | -42,317.80 | -62,482.6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164.80 | -42,317.80 | - | - | - | -42,317.80 | - | -62,482.6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039,232.16 | 31,039,232.16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1,039,232.16 | 31,039,232.1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3,881,999.47 | 96,800,824.7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3,881,999.47 | 96,800,824.7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5,709,691.27 | 198,276,664.2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1,195,489.5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9,591,690.74 | 273,881,999.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17,198,683.99 | 379,928,233.98 | 293,610,219.13 | 171,786,791.84 |
其他业务 |
合计 | 717,198,683.99 | 379,928,233.98 | 293,610,219.13 | 171,786,791.8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00,181.29 | 7.41 |
教育费附加 | 1,500,090.34 | |
资源税 | - | |
房产税 | 1,162,367.07 | 220,073.50 |
土地使用税 | 52,068.08 | 52,069.50 |
车船使用税 | 625.00 | |
印花税 | 619,620.85 | 189,993.20 |
合计 | 5,434,952.63 | 462,143.6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服务费 | 29,782,191.14 | 12,102,572.56 |
职工薪酬 | 12,904,817.12 | 9,912,231.79 |
保险仓储物流费 | 552,817.64 | 329,763.87 |
差旅费 | 1,271,998.25 | 1,019,523.32 |
业务招待费 | 335,827.27 | 704,733.37 |
折旧、摊销费 | 620,920.66 | 719,833.14 |
宣传费、展览费 | 126,814.21 | 272,033.77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173,501.98 | 270,708.24 |
租赁费 | 261,563.37 | 101,843.52 |
办公费 | 75,260.50 | 97,966.36 |
其他 | 616,897.09 | 46,461.95 |
合计 | 46,722,609.23 | 25,577,671.8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364,050.73 | 13,983,038.17 |
办公费 | 4,282,024.15 | 4,277,265.99 |
折旧费 | 4,339,521.18 | 1,817,915.81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2,013,456.64 | 1,348,857.49 |
差旅费 | 962,027.12 | 771,242.33 |
租赁费 | 984,179.70 | 1,254,823.65 |
业务招待费 | 733,521.71 | 413,153.29 |
装修费 | 1,608,415.52 | 83,641.42 |
无形资产摊销 | 736,349.15 | 559,790.5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65,661.03 | |
其他费用 | 5,184,004.41 | 1,945,477.98 |
合计 | 50,673,211.34 | 26,455,206.6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薪酬 | 40,453,434.98 | 21,372,747.35 |
材料费 | 22,931,085.98 | 11,600,081.00 |
折旧费 | 7,079,157.64 | 2,439,368.08 |
委托研发、测试 | 10,204,502.16 | |
无形资产摊销 | 2,168,077.31 | 1,433,782.12 |
水电费 | 1,225,797.77 | 442,253.43 |
差旅费 | 7,117.82 | 317,957.13 |
房租与物业 | 273,967.06 | |
其他 | 518,481.51 | 115,411.18 |
合计 | 84,587,655.17 | 37,995,567.3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467,298.34 | 576,674.55 |
减:利息收入 | 5,688,773.47 | 1,055,543.39 |
汇兑损益 | -4,926,249.89 | -1,204,178.43 |
手续费 | 84,287.61 | 90,309.89 |
合计 | -7,063,437.41 | -1,592,737.3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5,256,513.59 | 34,370,911.44 |
其他 | 81,835.93 | 42,368.27 |
合计 | 55,338,349.52 | 34,413,279.7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20,618.99 | 2,935,503.7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720,618.99 | 2,935,503.74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4,404.25 | 506,313.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94,404.25 | 506,313.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06,661.45 | 301,568.0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7,659.65 | -179,083.6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099,001.80 | 122,484.4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25,136.05 | 132,687.4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32,027.93 | |
合计 | 657,163.98 | 132,687.4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54,543.84 | 30,967.98 | 154,543.84 |
合计 | 154,543.84 | 30,967.98 | 154,543.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491.89 | 2,410.87 | 1,491.8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491.89 | 2,410.87 | 1,491.8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10,000.00 | 30,000.00 |
其他 | 6.15 | 2,000.02 | 6.15 |
合计 | 31,498.04 | 14,410.89 | 31,498.0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7,387,758.7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61,738.19 | |
合计 | 27,026,020.5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除税费返还外的政府补助 | 19,407,645.61 | 94,691,877.08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5,688,773.47 | 1,055,543.39 |
押金保证金返还等 | 1,628,633.18 | 1,580,693.27 |
质量罚款等 | 108,676.70 | 117,970.37 |
代收代付款 | 500,000.00 | 8,822.11 |
其他收益等 | 267,732.44 | 82,405.16 |
往来款 | 121,061.50 | 227,001.46 |
合计 | 27,722,522.90 | 97,764,312.8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费用 | 19,412,293.56 | 15,205,176.58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92,812.11 | 90,309.89 |
支付的押金保证金 | 1,310,000.00 | 1,000,000.00 |
代收代付款 | 20,909.92 | |
对外捐赠等 | 10,000.00 | |
往来款 | 276,415.18 | 354,213.28 |
合计 | 21,112,430.77 | 16,659,699.7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发行费 | 17,618,180.14 | 1,523,930.08 |
合计 | 17,618,180.14 | 1,523,930.0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5,709,691.27 | 70,542,056.8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57,163.98 | 132,687.47 |
信用减值损失 | 3,099,001.80 | 122,484.4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360,969.26 | 6,109,532.5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65,661.03 | |
无形资产摊销 | 5,692,529.50 | 4,709,739.0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613.21 | 200,078.7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1.89 | 2,410.8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4,404.25 | -506,313.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58,951.55 | -627,503.8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20,618.99 | -2,935,503.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1,738.1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9,393,824.71 | -479,763,116.2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1,349,631.00 | -16,246,328.2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3,938,591.78 | 638,997,300.76 |
其他 | 607,500.00 | 1,274,508.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135,954.97 | 222,012,033.6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738,970,205.36 | 361,612,568.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98,431,093.22 | 328,223,084.3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40,539,112.14 | 33,389,484.5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738,970,205.36 | 598,431,093.22 |
其中:库存现金 | 2,375.34 | 3,848.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738,967,830.02 | 598,427,244.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38,970,205.36 | 598,431,093.2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775,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305,551,594.12 | 用于在建工程专门借款抵押物,借款已于2022年6月10日还清,于2022年7月1日解抵押 |
合计 | 323,326,594.12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83,750.65 | 6.7114 | 1,904,364.12 |
欧元 | |||
日元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13,410.00 | 6.7114 | 761,139.88 |
欧元 | |||
日元 | |||
预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093,775.00 | 6.7114 | 7,340,761.54 |
欧元 | |||
日元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 美元 | 623,589.72 | 6.7114 | 4,185,160.04 |
欧元 | 190,320.00 | 7.0084 | 1,333,838.69 |
日元 | 627,920,000.00 | 0.049136 | 30,853,477.1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02专项-CMP系统研发与整 | 36,097,368.15 | 递延收益 | 2,042,885.80 |
机系统集成 | |||
年产10台十二英寸化学机械抛光设备产业化项目 | 359,603.25 | 递延收益 | 34,881.54 |
20-14nm抛光设备研究与开发 | 1,106,262.88 | 递延收益 | 46,379.02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配套设施建设 | 3,766,600.00 | 递延收益 | 182,680.10 |
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1(CMP相关) | 2,214,179.50 | 递延收益 | 408,180.84 |
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2(CMP相关) | 2,352,755.34 | 递延收益 | 389,872.12 |
关键节点金属CMP机台研制及工艺开发 | 46,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199.66 |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补贴 | 184,915.92 | 递延收益 | 16,584.12 |
关键零部件开发项目 | 50,9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59,798.23 |
合计 | 142,981,685.04 | 4,191,461.43 | |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1(CMP相关) | 24,308,817.48 | 其他收益 | 24,308,817.48 |
国家级重大专项课题2(CMP相关) | 2,810,200.00 | 其他收益 | 2,810,200.00 |
天津智能制造专项支持资金 | 2,892,500.00 | 其他收益 | 2,892,500.00 |
津南区人社局引聚海河教育园区人才创新创业就业补贴 | 848,482.14 | 其他收益 | 848,482.14 |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 | 9,455.47 | 其他收益 | 9,455.47 |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补贴 | 119,261.07 | 其他收益 | 119,261.07 |
关键零部件开发项目 | 3,339,444.77 | 其他收益 | 3,339,444.77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 | 16,635,283.23 | 其他收益 | 16,635,283.23 |
就业见习基地补贴 | 101,608.00 | 其他收益 | 101,608.00 |
合计 | 51,065,052.16 | 51,065,052.1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气设备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0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937,517.40 | 14,979,835.2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9,687.62 | -41,539.2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394,404.25 | - | 160,394,404.2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0,394,404.25 | - | 160,394,404.2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60,394,404.25 | 160,394,404.25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937,517.40 | 14,937,517.4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160,394,404.25 | 14,937,517.40 | 175,331,921.65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西藏自治区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0 | 28.19 | 28.1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四川省国资委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详见公司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清华大学 | 原实际控制人 |
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份的法人 |
天津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份的法人的全资子公司 |
路新春 | 持股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长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长江存储控制的企业,公司参股子公司 |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担任外部董事的企业所控制的企业 |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担任外部董事的企业所控制的企业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担任外部董事的企业所控制的企业 |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
深圳市力合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担任董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清华大学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详见公司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进展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2022年1月17日,紫光集团及其6家子公司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其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重整程序;2022年7月11日,紫光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100%股权已登记至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北京智广芯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其间接控股股东,其不再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根据《上市规则》上述关联关系结束后12个月内仍为公司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江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产业联盟会费 | 9,433.96 |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1,047,855.22 | |
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 | 664,636.52 | |
天津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 | 34,459.56 |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办公室租金 | 4,418.1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清华大学 | 材料销售 | 209,750.00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设备、耗材、维保销售 | 220,790,428.00 | 194,597,898.70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耗材、维保销售 | 1,380,468.00 |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设备、耗材、维保销售 | 45,245,393.00 | 22,933,998.00 |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设备、耗材、维保销售 | 27,569,667.80 | 34,357,558.00 |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138,905.00 | 18,649.00 |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设备、耗料销售 | 37,190.00 | |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材料销售 | 215,060.00 | 116,90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607,500.00 | 1,274,508.00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75.91 | 422.7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8,007,446.49 | 380,074.46 | 24,406,957.74 | 252,412.41 |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13,998,340.02 | 139,983.40 | 5,245.46 | 52.45 | |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11,086,958.10 | 291,267.44 | 5,938,866.42 | 141,455.32 | |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7,113,157.19 | 349,714.44 | 7,480,215.00 | 74,802.15 | |
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 2,368,000.00 | 118,400.00 | 2,368,000.00 | 23,680.00 | |
深圳市力合材料有限公司 | 5,600.00 | 5,600.00 | 5,600.00 | 5,600.00 |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23,912,000.00 | 239,120.00 |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243,017.80 | 2,430.18 | |||
其他应收款 |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4,860.00 | 972.00 | 4,860.00 | 972.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天津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804.21 | ||
天津科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822.00 |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4,418.18 | ||
清华大学 | 1,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19,000.00 | 255,000.00 | |
清华大学 | 258,170.94 | ||
合同负债 | |||
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29,745,000.00 | ||
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59,964,800.00 | 59,964,800.00 |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10,955,949.29 | 132,007,376.27 | |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19,530,000.00 | ||
清华大学 | 640,707.96 | 146,825.00 | |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468,520.00 |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40,872,467.00 | 752,837.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248,012,601.89 |
6个月-1年 | 36,180,014.89 |
1年以内小计 | 284,192,616.78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1,760,000.00 |
5年以上 | 1,899,446.15 |
合计 | 287,852,062.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59,446.15 | 1.27 | 3,659,446.15 | 100.00 | - | 3,659,446.15 | 3.43 | 3,659,446.15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59,446.15 | 1.27 | 3,659,446.15 | 100.00 | - | 3,659,446.15 | 3.43 | 3,659,446.1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4,192,616.78 | 98.73 | 4,289,126.76 | 1.51 | 279,903,490.02 | 103,051,700.74 | 96.57 | 1,199,656.28 | 1.16 | 101,852,044.46 |
其中: | ||||||||||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84,192,616.78 | 98.73 | 4,289,126.76 | 1.51 | 279,903,490.02 | 103,051,700.74 | 96.57 | 1,199,656.28 | 1.16 | 101,852,044.46 |
合计 | 287,852,062.93 | 100.00 | 7,948,572.91 | 2.76 | 279,903,490.02 | 106,711,146.89 | 100.00 | 4,859,102.43 | 4.55 | 101,852,044.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力合材料有限公司 | 5,600.00 | 5,600.00 | 100 | 客户无力偿还 |
内蒙古大漠沙柳科技有限公司 | 1,893,846.15 | 1,893,846.15 | 100 | 客户无力偿还 |
鄂尔多斯市华林沙柳科技有限公司 | 1,760,000.00 | 1,760,000.00 | 100 | 客户无力偿还 |
合计 | 3,659,446.15 | 3,659,446.15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48,012,601.89 | 2,480,126.02 | 1.00 |
6个月至1年 | 36,180,014.89 | 1,809,000.74 | 5.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84,192,616.78 | 4,289,126.76 | 1.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 1,199,656.28 | 3,546,581.36 | 457,110.88 | 4,289,126.76 | ||
按单项计提 | 3,659,446.15 | 3,659,446.15 |
合计 | 4,859,102.43 | 3,546,581.36 | - | 457,110.88 | 7,948,572.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2022.6.30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58,756,636.38 | 20.41 | 1,274,672.42 |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5,622,236.43 | 19.32 | 744,014.08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8,007,446.49 | 13.20 | 380,074.46 |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340,000.00 | 7.07 | 203,400.00 |
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9,549,000.00 | 6.79 | 195,490.00 |
合计 | 192,275,319.30 | 66.80 | 2,797,650.9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65,675,239.77 | 22,274,312.58 |
合计 | 65,675,239.77 | 22,274,312.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65,557,583.87 |
6个月-1年 | 49,223.68 |
1年以内小计 | 65,606,807.55 |
1至2年 | 22,618.00 |
2至3年 | 35,860.00 |
3年以上 | 51,543.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5,716,828.55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469,244.68 | 2,327,953.96 |
代扣代缴款项 | 1,759,487.84 | 1,499,149.45 |
往来款 | 53,889,583.22 | 18,600,000.00 |
即征即退税款 | 8,593,910.64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4,602.17 | |
合计 | 65,716,828.55 | 22,427,103.41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52,790.84 | 152,790.8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907.27 | 22,907.27 | ||
本期转回 | 134,109.33 | 134,109.3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41,588.78 | 41,588.7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 | 152,790.84 | 22,907.27 | 134,109.33 | 41,588.78 | ||
合计 | 152,790.84 | 22,907.27 | 134,109.33 | 41,588.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3,734,083.22 | 6个月内 | 81.77 | |
应收即征即退税款 | 即征即退税款 | 8,593,910.64 | 6个月内 | 13.08 | |
社保公积金代扣代缴款项 | 代扣代缴款 | 1,596,569.46 | 6个月内 | 2.43 |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110,000.00 | 6个月内 | 1.69 | 11,100.00 |
上海继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40,000.00 | 6个月内 | 0.21 | 1,400.00 |
合计 | / | 65,174,563.32 | / | 99.17 | 12,5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华海清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0,893,313.48 | 383,692,778.43 | 293,608,651.90 | 171,790,331.6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720,893,313.48 | 383,692,778.43 | 293,608,651.90 | 171,790,331.6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20,618.99 | 2,935,503.7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3,720,618.99 | 2,935,503.7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91.8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621,230.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115,023.2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6,373.6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5,669.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41,875,465.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 | 16,635,283.23 | 公司所销售产品中的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是因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产生的持续性事项,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且能够持续取得,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不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因此归于经常性损益。 |
合计 | 16,635,283.23 | ——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2 | 2.20 | 2.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70 | 1.70 | 1.7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路新春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