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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溢光电:清溢光电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2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裁、技术总裁、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过对公司总经理、财务总裁、技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解,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雪华为行政总裁(总经理);同意聘任吴克强为财务总裁;同意聘任李跃松为技术总裁;同意聘任秦莘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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