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2号文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清溢光电”)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78元,共计募集资金58,650.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284.40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985.28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99.12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53,36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33.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61号)。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566.58万元(包括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置换金额15,226.08万元),2020年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8,759.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2.40万元)。
2021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037.0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730.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44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603.67万元,余额为3,730.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0.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9年12月1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
职责。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 79250078801600001005 | 331,341.1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744572918687 | 8,723.3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 | 631550155 | 10,121,125.5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182755215237 | 10,932,700.8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499010100101773215 | 15,914,969.28 |
合 计 | 37,308,860.14 |
出具《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3-446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现金管理的授权已过有效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1,996.35万元(含利息)投资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建设项目。2020年5月
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6月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233.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37.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603.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上半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 | 否 | 49,233.72 | 49,233.72 | 49,233.72 | 4,689.00 | 48,193.05 | -1,040.67 | 97.89 | 2021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掩膜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48.09 | 410.62 | -2,589.38 | 13.69 | 2021年四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
合计 | — | 52,233.72 | 52,233.72 | 52,233.72 | 5,037.09 | 48,603.67 | -3,630.0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8.5代及以下高精度掩膜版项目已经投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剩余款项属于厂房及部分设备尾款。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参见前述专项报告 “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相关内容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