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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瓦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8.40亿元。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市公司(含A、B股)客户共计67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6.63亿元,被审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6月26日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沟通、召开会议等方式与会计师就审计工作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具体负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听取了相关工作进展报告,重点关注了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并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年度审计期间与经办会计师进行了讨论沟通,督促审计机构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独立的态度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准确、客观、公正。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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