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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卓越新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9,752,174.7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8,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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