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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宁)

本人作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宁,男,1965年12月出生,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毕业后在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工作,1994年至1996年,在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执业;1996年至1999年1月担任佳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9年1月至1999年12月,担任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合伙人;2000年1月至2017年2月担任贵州佳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2月至今,在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及破产业务团队分管合伙人。

2 、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

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宁6600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名称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召 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44
提名委员会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期内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聘请财务负责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期内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的工作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期内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修订股权激励方案、修订股权激励考核办法、调整回购价格、解除限售等进行审查核实,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证券、财务、内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及线上参加会议和公司定期报告审阅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在本人任职期间,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有关的其他信息,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对于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从自身的专业角度客观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其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对候选人的提名合法合规,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被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各自的岗位职责,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及条件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内容的修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后的方案更为灵活,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修订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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