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66 公司简称:泽璟制药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尽管公司多纳非尼片用于一线治疗晚期肝癌适应症于2021年6月获批上市,但是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多纳非尼片上市时间较短,仍需持续投入较多的前期市场拓展和学术推广活动开支,且其它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
公司仍处于产品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虽有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后续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将始终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但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0年1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190,822.0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资金仍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融资,如果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影响公司研发和生产设施的建设、公司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化进程。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邵世策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泽璟制药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泽璟有限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
GENSUN | 指 | Gensun Biopharma Inc.,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昆山璟奥 | 指 | 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璟晨 | 指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宁波泽奥 | 指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卫健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家药监局、NMPA | 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医保局 | 指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保荐机构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医保目录、医保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 |
药品 | 指 |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
化学药/化药 | 指 | 一般指通过化学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和制剂 |
小分子药物 | 指 | 主要是指化学合成药物,通常指分子量小于1000的有机化合物 |
大分子药物 | 指 | 也被称为生物制品(biologics),是指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的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
创新药 | 指 | 含有新的结构、具有明确药理作用的小分子或大分子,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
氘代药物 | 指 | 药物分子结构中含有氘原子的药品 |
靶向抗肿瘤药物 | 指 | 针对肿瘤中相对特异性的靶点进行干预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增殖的药物 |
1类新药 | 指 | 化学药品: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治疗用生物制品: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多纳非尼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抗肿瘤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商品名为“泽普生?” |
外用重组人凝血酶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为公司自主研发的蛋白质药物,商品名为“泽普凝?”。 |
盐酸杰克替尼片,杰克替尼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商品名为“泽普平?”。 |
奥卡替尼胶囊,奥卡替尼 | 指 | 公司在研药品之一,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或c-ros原癌基因1酪氨酸激酶(ROS1)抑制剂,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抗肿瘤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 | 指 | 公司核心在研药品之一,为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端重组蛋白质药物,商品名为“赛诺璟?”。 |
盐酸杰克替尼乳膏,盐酸杰克替尼乳膏剂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属于JAK激酶小分子抑制剂类外用乳膏制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 |
奥贝胆酸镁片,奥贝胆酸 | 指 | 公司在研产品之一,属于法尼醇X受体激动剂,是公司自主研发的2.1类新药,代号ZG5266。 |
IND申请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临床试验批件/通知书,临床试验批准 | 指 |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物临床试验申请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2019年12月1日起生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床试验申请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并通知临床试验申办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 |
临床试验 | 指 | 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主要包括临床I期、II期、III期和IV期试验。 |
NDA申请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上市申请 |
GCP | 指 | “Good Clinical Practice”的缩写,《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泽璟制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Zelge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elge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ZELIN SHENG(盛泽林)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300 |
公司网址 | www.zelgen.com |
电子信箱 | zelgen01@zelgen.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高青平 | 马伟豪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62号 |
电话 | 0512-57018310 | 0512-57018310 |
传真 | 0512-57018306 | 0512-57018306 |
电子信箱 | zelgen01@zelgen.com | zelgen01@zelgen.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泽璟制药 | 688266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2,409,522.08 | 0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6,970,114.70 | -128,614,944.48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6,678,373.38 | -143,735,675.2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740,852.00 | -159,043,796.55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51,951,522.14 | 1,617,725,382.28 | -10.25 |
总资产 | 1,925,466,235.09 | 1,970,281,983.90 | -2.2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63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1 | -8.3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0 | -9.35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65.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46,601.2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65,057.6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25.1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73,972.16 | |
所得税影响额 | -324,602.92 | |
合计 | 19,708,258.68 |
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
全球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的增多和医药行业研发投入的增多是驱动全球医药行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中国65岁以上人口为1.9亿人,占总人口的13%。2020年中国社会医疗卫生支出总额为7.3万亿元。在市场驱动力的高速增长下,中国医药市场保持着超过全球医药市场的增速,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在2020年达到1.7万亿元。2020年,中国新增癌症患者总数达到457万例,其中男性248万例,女性209万例;中国癌症死亡病例300万例,其中男性182万例,女性118万例;中国癌症死亡人数前十的癌症分别是:
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胰腺癌、乳腺癌、神经系统癌症、白血病和宫颈癌,这十种癌症占癌症死亡总数的83%。肝癌是中国特有的高发癌种,约占全球肝癌病例的47.5%,无论是诊断、治疗还是预后,都存在着极大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
近年来,随着医疗机构数量的进一步增加、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以及外科手术相关器械的发展和医技的进步,中国外科手术台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全国手术台数大约为7,000万台。
同时,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基层诊疗规范度的提升以及伴随诊断等疾病检测技术的不断普及等,我国骨髓纤维化(MF)、自身免疫疾病、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炎/肝硬化和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NASH)等存在重大临床未满足需求,疾病的检出率和诊断率也在不断提升,促进我国医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自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来,中国创新药的临床申请和上市批准数量在2020年达到新高。2020年,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共受理各类药品新注册申报10,239件,较2019年同比增长了
26.80%;2020年批准上市的新药共20个品种(其中包括泽璟制药的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而2019年仅为10个。虽然相比仿制药而言,目前创新药在中国医药市场上占的市场份额较小,但从监管、研发和资本投入等多个方向来看,创新药无疑将是未来医疗市场最坚定的方向之一。未来,随着政策的推动(如CDE于2021年7月2日颁布的《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技术的发展以及研发费用的持续投入,创新药市场份额必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国的创新药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代。
(二)主营业务情况
泽璟制药是一家专注于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肝胆疾病和免疫炎症性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创新驱动型化学及生物新药研发和生产企业。公司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患者可负担的创新药物,以满足国内外巨大的临床需求。公司成立以来,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始创新和改良再创新并重的发展策略。针对经科学和临床验证的药物靶点,公司已建立先导药物发现和优化、候选药物的评价和确立、药物临床前和临床研究、药品注册、产业化和市场营销等较为完整的新药研发和商业化体系。
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成功建立了两个新药研发核心技术平台,即精准小分子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和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
(1)通过精准小分子药物研发及产业化平台,公司已研发出4个具有重要临床和市场价值的小分子新药多纳非尼、杰克替尼、奥卡替尼和奥贝胆酸镁。其中,多纳非尼已于2021年6月获批上市销售;杰克替尼处于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III期临床、芦可替尼不耐受骨髓纤维化的IIb期临床、重症斑秃III期临床研究的关键临床试验阶段。
(2)在复杂重组蛋白生物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上,公司率先研发了技术壁垒较高的外用重组人凝血酶和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均处于III期临床阶段。
以这两个技术及产业化平台为依托,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具有专利保护的小分子新药和双/三特异抗体的产品管线,并已逐步将这些新的创新药候选药物推进到临床研究阶段。公司的产品管线覆盖肝癌、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甲状腺癌、鼻咽癌、骨髓增殖性肿瘤等恶性肿瘤,特应性皮炎、斑秃、特发性肺纤维化等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出血、肝胆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
公司的主要上市产品和主要在研产品如下:
(1)主要上市产品: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于报告期内获批上市
2021年6月,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简称:多纳非尼;商品名:泽普生
?)正式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用于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HCC)患者。多纳非尼是一种口服多靶点、多激酶抑制剂类小分子抗肿瘤药物,也是中国制药企业研发上市的第一个肝癌一线治疗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物。
在多纳非尼片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开放、随机、平行对照(多纳非尼组和索拉非尼组1:1随机对照设计)、多中心II/III期临床研究研究(研究代号ZGDH3)中,多纳非尼显示了疗效和安全性均显著优于索拉非尼(进口一线治疗药物)。自2007年索拉非尼上市以来,国际上所有的单药与其头对头的临床研究中,均未达到优效结果。ZGDH3试验是迄今为止全球肝癌一线治疗研究中,入组中国患者最多的大型临床研究,亦是继索拉非尼2007年上市用于一线肝癌治疗以来,第一次单药头对头在II/III期临床研究中对照索拉非尼获得优效结果的试验。多纳非尼已经被证明是一个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患者可及和风险获益平衡良好的靶向治疗新药。
多纳非尼ZGDH3研究的科学性和重要性获得国际、国内临床肿瘤学会的高度认可。
多纳非尼已经被纳入六大中国肝癌临床实践指南及专家共识。在CSCO《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0版)》中,多纳非尼被列为晚期肝细胞癌(HCC)一线治疗药物,并且是I级专家推荐和1A类证据,主要考虑的因素是患者的明确获益性。多纳非尼片同时被纳入了《中国肝癌多学科综合治疗专家共识》、《中国原发性肝细胞癌放射治疗指南(2020年版)》、《肝癌肝切除围手术期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1年版)》、《肝癌靶向治疗专家共识(草案)》和《中国肝细胞癌经动脉化疗栓塞(TACE)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21年版)》。
2021年6月30日,多纳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II/III期临床研究(ZGDH3研究)于国际著名临床肿瘤期刊《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JCO)上全文正式在线发表,标志着中国肝癌研究成功走向国际舞台。多纳非尼凭借该研究,成为首个登顶国际肿瘤学领域顶级期刊的中国原研肝癌靶向药物。
多纳非尼上市后,公司将开展研究代号“泽普新生”的真实世界研究(RWS),进一步观察多纳非尼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耐受性;此外,公司还将支持促进临床医生积极开展各项上市后研究(IIT),造福肝癌患者。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取得了药品销售收入,是公司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泽普生
?
自2021年6月获批,本报告期内已产生销售收入4,121.48万元。
公司的市场营销商业运营功能部门包括专业化的销售部门、市场及医学事务部门、商务及多元化部门。泽普生
?整体上是由公司销售部、市场部负责专业化学术推广,医学部负责上市后临床研究的设计和执行、积累真实世界数据和经验;公司积极推进多纳非尼纳入各类诊疗指南、保险目录,同时也在积极探索可以提高患者可及性的的多元化、创新性项目合作。
泽普生
?
的定价原则: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甲苯磺酸多纳非尼属于“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盒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公司制定的泽普生?最高零售价格为8,266元/盒(规格:0.1g;包装:40片/盒)。
泽普生?拟进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工作进展:根据公开信息,泽普生
?
于2021年7月31日通过了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药品名单初步形式审查,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后续的医保谈判工作。
(2)主要在研产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14个主要在研药品的39项在研项目,其中4个在研药品的6项适应症处于NDA或 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包括多纳非尼片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适应症、杰克替尼片的中高危骨髓纤维化适应症、杰克替尼片的重症斑秃适应症、外用重组人凝血酶的外科手术止血适应症、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的甲状腺癌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适应症,3个在研药品处于I或II期临床试验阶段(奥卡替尼胶囊、杰克替尼乳膏和奥贝胆酸镁片)、7个在研药品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ZG19018、ZG170607、ZG1905、ZG0588、ZG005、ZG006、ZGGS00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主要研发管线情况如下:
*备注:ZG19018项目为进入IND阶段的创新药物;公司拟暂停ZG0588等项目,具体描述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
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疾病领域 | 在研药品名称 | 技术来源 | 药物作用靶点 | 适应症 | 目前阶段 |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 | ||||||||||||
临床前研发 | IND申请 | 临床试验 | NDA | |||||||||||||||
肿瘤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 | 自主研发 | Raf、MEK、ERK;VEGFR、PDGFR | |||||||||||||||
肿瘤、免疫疾病 | 盐酸杰克替尼片 | 自主研发 | JAK1/2/3 | |||||||||||||||
免疫疾病 | 盐酸杰克替尼乳膏 | 自主研发 | JAK1/2/3 | |||||||||||||||
肿瘤 | 奥卡替尼 | 自主研发 | ALK、ROS1 | |||||||||||||||
慢性肝病 | 奥贝胆酸镁片 | 自主研发 | FXR | |||||||||||||||
慢性肝病ZG0588自主研发PPAR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 | ||||||||||||||||||
肿瘤等ZG170607自主研发TLR8肿瘤、疱疹 | ||||||||||||||||||
出血ZG1905自主研发Thrombin外科手术出血和渗血 | ||||||||||||||||||
肿瘤ZG19018自主研发KRAS G12C突变肿瘤 |
子公司GENSUN致力于发现和开发新型抗体,自2016年成立以来,GENSUN已建立了与许多大型制药公司相同水平的治疗分子产品线。GENSUN拥有三个候选药物研发平台TriGen、CheckGen和TGen,产品线包括10余个候选抗体新药。TriGen平台为三特异抗体研发平台,可以突破抗体两个Fab段的限制,赋予分子结合三个不同靶点的能力。CheckGen平台可以产生以免疫检查点为靶点的双特异抗体候选新药。TGen平台为新型双特异抗体分子开发平台,所产生的候选药物分子可以用作单一药物治疗,可以彼此组合联合用药,也可以与抗PD1/PD-L1治疗药物组合。GENSUN的产品线包括GS01、GS02、GS10、GS11、GS12、GS14、GS15、GS17、GS18、GS19等10余个在研项目,其中GS18已经进入IND研究阶段。GENSUN授予母公司泽璟制药ZG005、ZG006和ZGGS001在大中华地区的专利独家授权,授予齐鲁制药GS02(针对TIGIT靶点)大中华地区的专利独家授权,授予开拓药业GS19(PD-L1/TGF-beta,开拓药业项目代号GT90008)在大中华区的专利独家授权,开拓药业在2021年8月16日获得了IND申请受理。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在全球不同国家申请194项发明专利,其中95项已获专利授权,包括中国授权28项和境外授权67项;子公司GENSUN共申请专利52项,共获授权8项。专利覆盖新药结构通式或基因序列、晶型、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公司已按照GMP标准建成3个生产车间,即小分子药物片剂/胶囊生产车间(已经通过GMP检查)、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车间(外用重组人凝血酶和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及配套设施,并已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满足公司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和商业化生产。公司化学药品甲苯磺酸多纳非尼原料药及其它小分子新药产品原料药,目前均采用委托生产模式,委托有资质的原料药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均拥有良好教育背景、深厚的研发及管理经验,大部分核心团队成员均具有在国际知名药企的新药研发工作经验和海归背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70名研发人员,较去年同期增长65.64%。公司同时拥有具备GMP生产及管理经验的商业化生产团队,为临床用药供应和新药上市销售提供有力的产业化保障。公司已组建市场营销和商务团队,核心成员均有10年以上的药品营销和管理经验,特别是在肿瘤治疗领域营销重磅产品的专业推广经验。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开展,公司的新药研发、生产和质量、临床医学、药物警戒、数据统计、注册、市场销售、管理等团队的实力都在不断增强。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国际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同时注重国际国内技术和项目合作和拓展。
精准小分子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平台是公司小分子新药研发的基础。公司核心技术之一是全球领先的药物稳定技术,即利用氘-碳键远较氢-碳键稳定的化学物理特性,通过将待研化合物分子特定代谢位点的氢-碳键改为氘-碳键,从而可能获得药效更优、和/或药代性质更佳、和/或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的专利新化合物,有效地保证新药开发的成功率。公司经过十余年积累,已建立氘代药物开发的完整技术体系,具有国际水平的竞争优势,公司成功研发了多纳非尼、杰克替尼和奥卡替尼等小分子新药。
与此同时,公司采用构效关系筛选、计算机辅助模拟设计、新晶型等多种精准新药研发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新药,包括奥贝胆酸镁、ZG19018、ZG170607及其他候选药物等。
复杂重组蛋白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平台是公司大分子新药研发的基础。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复
杂重组蛋白核心技术,已率先成功研发外用重组人凝血酶、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等复杂重组蛋白药物,填补国内该类产品的空白,具备独特的竞争优势。ZG1905项目是含有重组人凝血酶的止血产品,目前在IND研究阶段。
美国子公司GENSUN已建立了研发肿瘤免疫治疗抗体药物的技术能力,包括全新人源化治疗抗体的发现、复杂双特异和三特异抗体分子的基因工程改造,以及通过体外、体内的分析测试筛选和鉴定候选药物,从而拥有端到端(END-TO-END)的蛋白质治疗药物发现和优化能力,可以识别出高潜力靶点及其组合的成功机会,有望获得最佳候选药物及全球知识产权。公司产品线中的双特异和三特异治疗抗体包括:抑制多个免疫检查点途径的候选药物、阻断当前免疫检查点治疗药物的多个关键耐药途径的候选药物、同时调节肿瘤免疫微环境和阻断免疫检查点途径的候选药物,以及释放杀伤性T细胞从而直接杀死肿瘤细胞的靶向免疫疗法等。这些抗体新药也可与公司的小分子靶向新药形成极具潜力的产品管线组合。GENSUN在研10余个抗体项目,其中GS18项目在IND研究阶段。2020年,GENSUN授予开拓药业GS19项目的大中华区独家专利许可。公司共取得了子公司GENSUN的3个抗体分子的大中华区独家授权许可,分别为ZG005、ZG006和ZGGS001。
公司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管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研发产品管线共拥有14个主要在研创新药,在研药品注重肿瘤、出血和血液疾病、肝胆疾病、免疫炎症性疾病等领域,填补国内空白,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治疗选择。公司注重同时布局大病种疾病和罕见病、广谱性和特效性,注重实现在研药品领先性和可及性,从而形成产品管线的差异化综合竞争优势。
晚期肝癌一线治疗药物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已经获批上市。多纳非尼片作为晚期肝癌一线治疗列入了《CSCO 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 2020》(为I级专家推荐和1A类证据)等6项临床指南。
盐酸杰克替尼片是JAK抑制剂类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已经进入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III期临床试验、芦可替尼不耐受骨髓纤维化的IIb期临床、治疗重症斑秃III期临床的关键临床试验阶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杰克替尼治疗骨髓纤维化已获得美国FDA临床试验许可,正在准备在美国的临床试验。同时,公司正在开展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特发性肺纤维化、强直性脊柱炎、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移植物抗宿主病等自身免疫相关疾病的临床试验,这些适应症的开发使其拥有独特的竞争力。
外用重组人凝血酶正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生物止血药。该产品具有良好的临床止血效果和安全性特征。中国目前仅有本品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具备广泛应用于外科止血的潜力。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已经进入甲状腺癌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适应症的两项III期临床研究,是国内开发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最快的两家公司之一。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14个主要在研药品的研发进展情况如下:
(1)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泽普生?)
多纳非尼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口服多靶点、多激酶抑制剂类小分子抗肿瘤药物,属于1类新药,公司拥有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多纳非尼共获得4项“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
多纳非尼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HCC)
2021年6月,多纳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适应症已经获批上市销售。
多纳非尼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RAIR-DTC)
《评价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RAIR-DTC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Ⅲ期临床试验》(代号:ZGDD3),共计划入组患者204例,主要目的是评价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RAIR-DTC)的无进展
生存时间(PFS)。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对结果审核后判定有效性和安全性结果符合预期。经与CDE沟通,公司已获CDE同意提前结束ZGDD3试验,在完成数据揭盲和分析后预计将于今年提交该适应症的上市申请。有关该项研究的详细数据,后续将在国际或国内临床肿瘤学术大会上公布。多纳非尼治疗其它适应症多纳非尼片联合柔红霉素和阿糖胞苷治疗复发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的I期试验正在进行中;多纳非尼还开展了多项与肿瘤免疫治疗药物联合治疗晚期肿瘤的研究,包括与JS001(抗PD-1单抗,君实生物)联合治疗肝癌、与JS001联合治疗胆管癌、与JS001联合TACE治疗晚期肝癌、与CS1001(抗PD-L1单抗,基石药业)联合治疗晚期肿瘤、与KN046(抗PD-L1/CTLA-4双特异抗体,康宁杰瑞)联合治疗包括肝癌等的晚期消化道实体瘤的研究。
多纳非尼治疗二线以上晚期结直肠癌主要疗效指标中位总生存期(mOS)相比对照组未达到预设的优效目标。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终止多纳非尼单药治疗该适应症的进一步开发。
(2)盐酸杰克替尼片(泽普平?)
盐酸杰克替尼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小分子JAK激酶抑制剂新药,属于1类新药,公司拥有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十三五”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
杰克替尼治疗骨髓纤维化
2021年2月,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II期临床研究取得成功结果。《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方案编号:ZGJAK002)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等10多家医院开展。符合入排标准的受试者,按1:1随机分别接受杰克替尼片100mg BID或200mg QD 的治疗。试验的主要疗效终点为24周有效率:即24周时基于中心影像学评估的脾脏体积较基线缩小≥35%的患者比例。已完成24周随访的104例受试者(每组各52例)的结果显示,杰克替尼片100mg BID和200mg QD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24周有效率(ITT集)分别为51.9%和30.8%;两组合并有效率为44.2%。杰克替尼片100mg BID的有效率显著优于同类进口上市药物芦可替尼在中国骨髓纤维化患者中的历史数据27%(《JAK抑制剂芦可替尼治疗中国骨髓纤维化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A2202随访一年结果》,中华血液学杂志2016年10月第37卷第10期,p858-863)。杰克替尼片可以减轻患者的体质性症状,并可显著改善贫血,减少输血依赖。杰克替尼片可以避免并改善芦可替尼引起的严重贫血,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杰克替尼片耐受性和安全性良好。今年六月初,本研究结果已在血液学领域规模最大的国际学术盛会之一的第26届欧洲血液学协会年会(2021 EHA)上,作为大会口头报告发表。
为了强化公司在骨髓纤维化领域的优势地位,盐酸杰克替尼片正在开展多个与骨髓纤维化相关的临床研究,包括:(1)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II期临床试验获得成功,已经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2)杰克替尼片用于芦可替尼不耐受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B期临床试验;(3)杰克替尼片治疗芦可替尼难治复发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期临床试验;(4)杰克替尼联合AZA治疗MDS/MPN伴MF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I/II期临床试验。同时,研究内容也包括杰克替尼片申请新药上市(NDA)前需要完成的其他临床研究、非临床研究和药学相关的研究工作,全面推进杰克替尼片的新药上市准备工作。
杰克替尼治疗重症斑秃
2021年6月,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的II期临床研究取得成功结果。《评价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Ⅱ期临床试验》(方案编号:ZGJAK003)在中南大学
湘雅二医院等10多家医院开展,共入组111例重症斑秃患者,入组人群为SALT评分≥50%的患者。符合入排标准的受试者随机分组后分别接受盐酸杰克替尼片50mg BID、150mg QD 或200mgQD 的治疗。试验的主要疗效终点为有效率,定义为24周SALT评分较基线降低达50%及以上(SALT50)的受试者比率。共82例受试者完成24周疗效评价,50mg BID、150mg QD和200mg QD三组的有效率分别为59.2%、63.3%和60.0%。而三组总体有效率(包括未完成24周疗效评价的受试者)则分别为50.0%、48.7%和37.5%。各剂量组的耐受性和安全性良好。根据《中国斑秃临床诊疗指南2019》,SALT评分≥50%的重症斑秃患者不经治疗只有约8%可以恢复。近日,该研究结果入选2021年第30届欧洲皮肤病与性病学会(EADV)大会口头报告,这是由中国创新药企自主研发,且由中国临床学者主导的JAK抑制剂新药治疗重症斑秃II期临床研究结果首次入选EADV大会口头报告,将于今年9月底至10月初通过EADV大会向全世界公布该研究成果和数据。
根据II期临床试验研究结果,公司向CDE递交了III期临床研究方案“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I期临床试验”(方案号:ZGJAK018)并获得同意。该临床研究医院包括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等,且已经获得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批准,公司正在开展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的III期临床试验。
杰克替尼治疗其它适应症
报告期内,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获得了临床试验许可,正在开展《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激素反应不足或不耐受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Ⅱ期临床试验》。
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特发性肺纤维化、强直性脊柱炎、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等适应症均在II期临床试验阶段。
杰克替尼治疗骨髓纤维化获得了美国FDA的孤儿药资格认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正在准备在美国开展I/II期临床试验。
(3)外用重组人凝血酶(泽普凝?)
外用重组人凝血酶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大分子药物,外用重组人凝血酶适用于任何毛细血管和小静脉渗血/小出血的辅助治疗及任何常规外科止血(如缝合、结扎或烧灼)无效或不适用时的止血,目前在III期临床试验阶段,进展顺利。
(4)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赛诺璟?)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大分子药物,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术后辅助放射性碘清甲治疗、以及术后辅助诊断的两项试验已经进入III期临床研究阶段。
(5)3个处于临床I/II期开发阶段的产品
奥卡替尼胶囊正在开展治疗ALK阳性且经克唑替尼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
盐酸杰克替尼乳膏治疗轻中度斑秃(外用)和轻中度皮炎(外用)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奥贝胆酸镁片治疗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硬化已进入I期临床试验阶段。
(6)7个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的产品
处于临床前研发阶段共7个:ZG19018、ZG170607、ZG1905、ZG0588、ZG005、ZG006、ZGGS001,其中ZG170607、ZG19018、ZG0588为小分子新药,ZG1905为含重组人凝血酶止血产品,ZG005、ZG006和ZGGS001为抗肿瘤多靶点抗体新药,公司正积极推进这些新药的研发进程。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CDE递交ZG19018、ZG005项目的pre-IND申请。ZG19018是公司开发的1类新药,属于KRAS G12C抑制剂,属于1类小分子抗肿瘤新药,用于治疗KRAS G12C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肿瘤。KRAS基因突变是癌症患者中最常见的致癌基因突变之一,也是著名的“不可成药”靶点。ZG19018可以结合至KRAS蛋白分子开关II区域下方的变构结合口袋,并与附近的Cys12形成共价结合,将KRAS G12C锁定在与GDP结合的非活化状态,选择性抑制KRAS G12C的活化,抑制下游多条信号通路的激活,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发挥抗肿瘤作用。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等晚期实体瘤治疗手段单一,迫切需要新的治疗手段延长患者生存期。因此,针对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临床亟需开发新的作用机制药物。今年5月底,由安进公司开发的sotorasib通过“突破性疗法”程序获得加速批准,成为全球首个被批准用于针对KRAS G12C突变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新药。ZG19018已经完成了临床前药理、毒理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以及IND阶段的药学研究,已向CDE提交了pre-IND申请。ZG005粉针剂是一种新型的双特异性抗体,拥有独特氨基酸序列,靶向两个肿瘤免疫靶点,产生两个靶点被同时阻断后的协同效应,能够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目前暂无相同药品在国内外获批上市,因此,本品注册分类属于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ZG005已经完成了临床前药理、毒理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以及IND阶段的药学研究,已向CDE提交了pre-IND申请。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报告期内获得的临床试验通知书和药品批件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批件号/ 受理号 | 阶段 | 药品类别 | 注册 分类 | 发证日期 |
1 | 盐酸杰克替尼片(新增规格补充申请批准) | 25mg | 2021LB00049/CXHB2000136 | I/II/III期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1.02.01 |
2 | 盐酸杰克替尼片(新增规格补充申请批准) | 75mg | 2021LB00050/CXHB2000137 | I/II/III期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1.02.01 |
3 | 盐酸杰克替尼片(中、高危骨髓纤维化) | 50mg 75mg 100mg | IND 141601(美国FDA) | 临床试验 | 化学药 | 化学新药1类 | 2021.04.23 |
4 | 盐酸杰克替尼片(移植物抗宿主病) | 50mg | 2021LP00602/ CXHL1900352 | I/II/III期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1.04.26 |
5 | 盐酸杰克替尼片(移植物抗宿主病) | 0.1g | 2021LP00603/ CXHL1900353 | I/II/III期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1.04.26 |
6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肝细胞癌) | 0.1g | 证书编号:2021S00613/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0020 | 上市 批准 | 化学药 | 化学药品1类 | 2021.06.08 |
GENSUN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13项,获得发明专利4项。专利覆盖新药结构通式或基因序列、晶型、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4 | 7 | 194 | 95 |
实用新型专利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14 | 7 | 194 | 95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97,511,286.56 | 129,342,284.25 | 52.7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197,511,286.56 | 129,342,284.25 | 52.7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65.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不适用 |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肝癌适应症 | 25,600.00 | 651.56 | 25,200.42 | 获批上市 | 批准上市 | 全球首个单药优效于索拉非尼的一线靶向新药 | 晚期肝细胞癌一线治疗 |
2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结直肠癌适应症 | 8,980.00 | 63.39 | 8,459.32 | III期临床试验完成,未达预设优效目标 | |||
3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甲状腺癌适应症 | 9,500.00 | 782.16 | 7,224.34 | III期临床期中分析提前达到预设疗效终点,将申请NDA | 批准上市 | 无进展生存期(PFS)显著优于安慰剂对照组 | 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 |
4 | 多纳非尼多适应症研究 | 6,000.00 | 112.55 | 1,799.87 | 临床试验 | II期完成 | 复发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 |
5 |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联合免疫治疗 | 8,969.68 | 490.77 | 947.55 | 临床试验 | II期完成 | 肿瘤 | |
6 | 杰克替尼片剂MF适应症 | 29,535.00 | 3,507.13 | 13,745.48 | III期临床试验 | 批准上市 | II期显示出突出的治疗效果,优于进口同类药物,具备安全性优势 | 骨髓纤维化 |
7 | 杰克替尼片剂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 | 4,397.00 | 617.17 | 833.48 | 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 | 强直性脊柱炎 |
8 | 杰克替尼片剂特发性肺纤维化适应症 | 6,249.58 | 824.71 | 1,571.53 | 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 | 目前全球第一个正式开展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临床研究的JAK抑制剂类药物 | 特发性肺纤维化 |
9 | 杰克替尼片剂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 | 4,200.00 | 735.32 | 962.57 | 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 |
10 | 杰克替尼片剂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 | 4,500.00 | 931.45 | 1,283.23 | 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 |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 |
11 | 杰克替尼片剂重症斑秃适应症 | 10,300.00 | 154.18 | 1,865.22 | I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完成 | II期临床试验显示疗效显著,安全耐受。目前全球尚无有效治疗药物。 | 重症斑秃 |
12 | 杰克替尼片治疗移植物抗宿主病 | 5,500.00 | 72.21 | 87.99 | 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 | 移植物抗宿主病 | |
13 | 杰克替尼外用膏剂-轻中度斑秃 | 7,150.00 | 237.72 | 1,108.08 | I/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 | ①中国率先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的外用JAK抑制剂;②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出良好的抑制炎症和促进毛发生长的作用和安全性优势。 | 轻中度斑秃 |
14 | 杰克替尼外用膏剂-特应性皮炎 | 7,150.00 | 291.70 | 672.02 | I/II期临床试验 | III期临床 | ①中国率先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的外用JAK抑制剂;②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出良好的治疗特应性皮炎的作用和安全性优势。 | 特应性皮炎 |
15 | 重组人凝血酶 | 14,500.00 | 2,102.42 | 12,112.10 | III期临床试验 | 批准上市 | 中国目前仅有本品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全球范围 | 外科手术止血 |
内仅有Recothrom为同类产品已经在境外上市。 | ||||||||
16 | 重组人凝血酶-止血粉(ZG1905) | 2,500.00 | 64.95 | 876.55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I期临床 | 止血 | |
17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 | 10,188.00 | 1,888.18 | 6,204.93 | III期临床试验 | 注册审评 | ①中国首批获得用于甲状腺癌的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临床试验批件的新药;②自主拥有生产高品质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技术。 | 甲状腺癌 |
18 | 奥卡替尼胶囊 | 4,500.00 | 198.71 | 3,160.71 | II期临床试验 | II期完成 | ALK/ROS1突变肺癌 | |
19 | 奥贝胆酸镁(ZG5266)片 | 22,000.00 | 13.91 | 1,447.31 | I期临床试验 | II期临床 | 全新的FXR激动剂类新药,相对于原型药物奥贝胆酸,ZG5266在临床前研究中表现出更好的药效、更佳的药代动力学特性,以及更低的毒性,有望成为一个更加经济、但具有相似或更好疗效、安全性的新药。 | 原发性胆汁淤积性肝炎/肝硬化 |
20 | 双靶点抗体ZG005 | 5,000.00 | 965.11 | 1,434.94 | pre-IND阶段 | I /II期完成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具有双向调节肿瘤免疫的肿瘤免疫靶点的功能协同作用,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 | 肿瘤 |
21 | 双靶点抗体ZG006 | 5,000.00 | 499.85 | 1,240.08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I /II期 | 全新的双靶点抗体,具有调节肿瘤免疫和肿瘤微环境的作用。 | 肿瘤 |
22 | 三靶点抗体 ZGGS001 | 3,500.00 | 123.12 | 948.96 | 肿瘤免疫和靶向结合的三靶点类抗体药物,目前全球尚 | 肿瘤 |
无同类产品上市或开展临床研究。 | ||||||||
23 | ZG19018 | 2,000.00 | 606.61 | 676.32 | pre-IND阶段 | I /II期完成 | 针对不可成药的KRAS突变基因的精准肿瘤治疗药物,目前全球仅有一款同机制药物获批。 | 携带KRAS G12C突变的晚期实体瘤 |
24 | 生物抗体研发 | 20,400.00 | 1,870.25 | 9,494.71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IND | 肿瘤 | |
25 | ZG170607 | 2,000.00 | 109.46 | 121.46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IND | 具有高选择性和活性的选择性TLR8激动剂,目前全球还未有同机制药物上市。 | 肿瘤、疱疹 |
26 | 探索性研究项目 | 15,860.00 | 1,836.54 | 11,060.89 | 临床前研究阶段 | |||
合计 | / | 245,479.26 | 19,751.13 | 114,540.06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70 | 16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5.08 | 53.62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855.60 | 2,255.3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4.28 | 13.8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22 | 8.15 |
硕士 | 89 | 32.96 |
本科 | 127 | 47.04 |
大专 | 32 | 11.85 |
合计 | 27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51 岁及以上 | 8 | 2.96 |
31-50 岁 | 118 | 43.70 |
30 岁及以下 | 144 | 53.33 |
合计 | 270 | 100.00 |
(2)拥有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产品管线
公司注重同时布局大病种疾病和罕见病、广谱性和特效性,注重实现在研药品领先性和可及性,从而形成产品管线的差异化综合竞争优势。(详见附表:泽璟制药产品线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多纳非尼是小分子靶向1类新药,具有多重抗肿瘤机制,对多种晚期恶性肿瘤具有显著的治疗效果。多纳非尼是目前国内唯一在专利保护期内的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国产分子靶向新药,也是全球十余年来首个单药头对头试验优效于索拉非尼的新药。多纳非尼片一线治疗晚期肝癌列入了《CSCO 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0》(为I级专家推荐和1A类证据)等多项行业指南。多纳非尼具有广谱抗肿瘤效果和良好的安全性,具有显著的调节肿瘤免疫微环境的作用,使得其具有与肿瘤免疫治疗药物(I/O)联合治疗的潜力,进一步提升肿瘤治疗的疗效。目前公司已经与多家拥有抗PD-1/PD-L1抗体或者双特异抗体产品的制药企业形成合作,正在开展多项联合治疗晚期实体瘤的临床研究,以期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多纳非尼治疗局部晚期/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的III期临床试验已获CDE同意提前结束,并将提交上市申请,将加速该适应症的上市进程。外用重组人凝血酶是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生物止血药。该产品具有良好的临床止血效果和安全性特征。中国目前仅有本品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具备广泛应用于外科止血的潜力。
盐酸杰克替尼是JAK抑制剂类靶向小分子1类新药。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已经进入III期临床试验、芦可替尼不耐受骨髓纤维化的IIb期临床的关键临床试验阶段。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患者的有效率显著优于同类进口上市药物芦可替尼报道的有效率数据。杰克替尼片可以显著改善贫血,减少输血依赖,是目前中国处于治疗骨髓纤维化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的唯一在研国产新药。杰克替尼片治疗重症斑秃的II期临床试验显示疗效显著,安全耐受,已经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杰克替尼片是目前全球第一个正式开展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临床研究的JAK抑制剂类药物,目前处于II期临床研究阶段。同时,公司正在开展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强直性脊柱炎、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移植物抗宿主病等自身免疫相关疾病的临床试验,这些适应症的开发使其拥有独特的竞争力。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已经进入甲状腺癌辅助诊断和辅助治疗适应症的两项III期临床研究阶段。目前,泽璟制药是国内开发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进展最快的两家公司之一。
(3)优秀的研发团队可以为新药研发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的核心研发管理团队具备优秀的创新能力、丰富的新药项目管理经验,领导或参与了多个国内外新药的研发和上市。公司注重引进国内和国外优秀的研发人才,组建了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新药开发经验的专业团队。丰富的人才储备将为公司创新药研发提供很好的保障。
(4)拥有自主的商业化生产能力
公司目前已按照GMP标准建成3个车间,即小分子药物片剂/胶囊生产车间和重组蛋白药物生产车间(外用重组人凝血酶和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及其配套设施,并取得了药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小分子药物片剂/胶囊生产车间已通过GMP动态核查,获得许可进行商业化生产。另外,公司与原料药生产合作伙伴签订了合作协议。这些设施和措施确保公司小分子药物和生物新药的商业化生产。
(5)卓越的临床合作体系
公司已建立了全国相关领域的顶尖临床专家网络,与国内知名的三甲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了广泛、紧密的临床试验合作,这为公司产品管线临床试验的高质量运行以及产品知名度的培育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积极培育市场营销方面的优势
商业运营团队的主要骨干拥有多年肿瘤领域的商业运作经验和管理经验,曾在多家跨国制药企业有多个重磅肿瘤和特药产品在中国的商业化成功经验,包括多个重磅小分子TKI类创新药以及PD-1/PD-L1大分子生物制药营销经验,覆盖包括肝癌、消化道肿瘤、血液肿瘤、抗病毒、自身免疫疾病等领域的销售经验和临床客户资源。这支专业化的商业运营团队,坚持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模式,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国内市场营销管理体系,营销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各省市,确保各区域市场销售管理的持续稳定。凭借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有效的销售管理体系、科学的渠道布局和有竞争力的新产品上市策略,公司正在积极布局多纳非尼上市后的各项工作规划和后续的项目落实。附表: 泽璟制药产品线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治疗 领域 | 在研药品 名称 | 目标 适应症 | 差异化竞争优势 | 主要竞争产品 |
肿瘤 | 多纳非尼片 | 肝细胞癌、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等 | ? 全球首个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头对头获得优效结果的国产靶向新药 ? 和肿瘤免疫治疗药物联合增效 ? 多适应症:治疗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III期临床试验已获成功 | 肝细胞癌一线靶向药市场: ? 无国产靶向药物 ? 进口产品:索拉非尼、仑伐替尼及其国产仿制药 |
出血 | 外用重组人凝血酶 | 外科手术渗血及小血管出血止血 | ? 中国目前仅有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 ? 避免畜血源或人血源提取产品导致的安全性风险 ? 系列衍生止血产品 | 外科手术局部止血市场: ? 畜血源或人血源提取产品 ? 无进口或国产重组产品 |
肿瘤 | 杰克替尼片 | 骨髓纤维化 | ? 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的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II期显示出突出的治疗效果,优于进口同类药物 ? 安全性优势:显著改善贫血,减少输血依赖 ? 有望治疗芦可替尼不可耐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 | 中高危骨髓纤维化市场: ? 无国产靶向药物 ? 唯一进口产品:芦可替尼 |
自身免疫疾病 | 杰克替尼片 | 重症斑秃等自身免疫疾病 | ? 治疗重症斑秃的III期临床治疗试验阶段 ? II期临床试验显示疗效显著,安全耐受 ? 具有治疗其它多种自身免疫相关疾病的潜力 | ? 全球斑秃无有效治疗药物 |
肿瘤 | 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 | 甲状腺癌的辅助诊断与辅助治疗 | ? 中国首批获得用于甲状腺癌的辅助诊断和治疗临床试验批件的新药,III期临床 ? 自主拥有生产高品质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技术 | ? 中国尚未有获批上市的国产或进口同类产品 |
免疫疾病 | 杰克替尼乳膏 | 轻中度斑秃、轻中度特应性皮炎 | ? 中国率先获批进入临床试验的外用JAK抑制剂 ? 初步结果显示出良好的特应性皮炎治疗作用 ? 促进斑秃患者毛发生长 | ? 未有获批上市的国产或进口同类产品 |
肿瘤 | ZG005、ZG006、ZGGS001等 | 肿瘤免疫 | ? 双靶点和三靶点抗体技术 ? 现有I/O药物耐药肿瘤的潜力 ? 临床前抗肿瘤效果显著 | ? 未有获批上市的国产或进口同类产品 |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肿瘤、出血及血液疾病、肝胆疾病和免疫炎症性疾病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创新驱动型新药研发和生产企业,目标是成为中国上述领域新药研发的领军企业之一。公司的市场策略是面向全球,聚焦中国,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患者可负担的创新药物,满足国内外巨大的医药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首个新药多纳非尼获批上市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0.95万元,其中药品销售收入4,121.48万元,其他收入为少量中间体销售及技术服务收入;公司的新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中,多个创新药物处于临床试验研究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因此,公司2021年半年度仍未实现盈利。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19,75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70%。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进各产品管线研发进展,提升行业地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开展14个主要创新药物的39项在研项目,其中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外用重组人凝血酶、盐酸杰克替尼片和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其余产品处于研究开发的不同阶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研发人员规模也在相应增长,公司2021年上半年研发人员较2020年同期新增107人,以增强公司的创新研发实力,加快推动在研新药的研发进度。
公司组建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和商务团队,完成了商业渠道建设,加大商业化布局力度,以期加快多纳非尼销售额的增速。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多纳非尼纳入各类诊疗指南、保险目录,积极参与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对核心和重要员工的激励,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共同为公司的业绩提升而努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尽管公司多纳非尼片用于一线治疗晚期肝癌适应症于2021年6月获批上市,但是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多纳非尼片上市时间较短,仍需持续投入较多的前期市场拓展和学术推广活动开支,且其它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并将面临如下潜在风险:
公司仍处于产品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公司虽有药品获得商业销售批准,销售收入可能无法弥补亏损,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未来亏损净额的多少将取
决于公司药品研发项目的数量及范围、与该等项目有关的成本、获批产品进行商业化生产的成本、公司产生收入的能力等方面。如公司后续在研药品未能完成临床试验或未能取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未能获得市场认可及商业化,公司可能将始终无法盈利;即使公司未来能够盈利,但亦可能无法保持持续盈利。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0年1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190,822.08万元。公司营运资金依赖于外部融资,如果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将影响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在研药品商业化进度,影响公司研发和生产设施的建设、公司未来人才引进和现有团队的稳定,可能导致公司放弃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药品研发,不利于公司在研药品有关的销售及市场推广等商业化进程。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97.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667.84万元,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新药研发投入增加以及新药上市前团队建设和上市前准备等开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随着全球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在老龄化、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中国医药市场保持着超过全球医药市场的增速在过去几年快速增长,创新药领域将保持增长、快速发展的趋势。
公司于2020年1月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将按计划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但公司未来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新药商业化的不及预期、新药市场推广带来的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公司亏损呈现持续扩大的趋势,如经营发展所需开支超过可获得的外部融资,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若前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备同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品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在研药品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进展,或是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公司高度倚赖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招募及挽留符合资格的科研、临床、制造以及销售和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至关重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员工的流失,可能会阻碍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并严重损害公司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
虽然公司已经寻求通过在中国、美国及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以及结合使用商业秘密等方法来保护具有商业重要性的在研药品及技术,但不排除公司知识产权仍存在可能被侵害或保护不充分的风险。公司将对其业务具有重要性的技术及候选药物相关的知识产权,通过在中国、美国等公司认为重要的地区申请专利以及开展国际专利申请的方式,以保护公司的在研药品及技术。除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外,公司目前仍有部分知识产权已提交专利申请但尚在专利审查过程中。若相关专利申请未能获得授权,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创新药研发领域,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方面,若公司无法通过知识产权为公司在研药品取得及维持专利保护,或若所取得的知识产权范围不够广泛,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或相同的产品
及技术并直接与公司竞争,已申请或授权专利的自身局限性也可能导致其无法充分保护公司的产品或技术,从而对公司产品成功实现商业化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药市场竞争激烈,尽管公司若干在研药品处于国内相应领域临床试验阶段进展前列,如盐酸杰克替尼片治疗中高危骨髓纤维化等,但国内市场存在已获批进口的同类药物或不同药物组合的相同适应症的竞争,包括其他竞争者的相同适应症的在研药物亦在逐步进入II期或III期临床试验阶段或者获批上市,尽管该等进口药物的价格较为昂贵,但进入医保则会实现降价;国内市场同时也存在同类药物仿制药的竞争,都将和公司的主要产品产生充分市场竞争和价格压力。随着公司新药商业化进程推进,公司组建了团队以进行市场学术推广、销售等市场开拓活动。但是,如果公司在营销团队成员的招募、聘用、培训等方面不达预期,或存在市场营销方面的人才流失,则将对公司的商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新药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药品的良好销售。公司的在研药品获批上市后,如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快速放量或未能有效获得医生或患者的认可,则可能影响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大量原材料及耗材,例如生产用原料及起始物料、实验室用试剂、耗材、玻璃器皿、辅料和包装材料等。若原材料、耗材等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无法保证其能于商业化后提高已上市药品价格从而弥补成本涨幅,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到不利的影响。公司无法保证未来将能获取稳定的原材料、耗材供应。供应商可能无法跟上公司的快速增长或会随时减少或终止对公司的原材料、耗材供应,公司的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医药产品是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同时,医药产业又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中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各项改革正在逐步深入。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将不断完善、调整,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随着国家医疗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医保控费、新一轮招投标带来的药品降价、药审新政、两票制以及营改增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相继出台,为整个医药行业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使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中国以外的国际市场是公司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若公司未能在该等市场取得许可或与第三方达成合作协议,或者该等合作方未能成功,公司创造收入的增长潜力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因此导致的中美双方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可能施加的额外关税或其他限制,将可能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性,可能导致全球经济发展停滞,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其他重大风险
1、公司发展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现有的团队规模、制度建设、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未来公司可能存在发展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调整并建立适合业务发展的经营模式、组织架构、管理制度等,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2、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管理进行不当干预或者共同控制人内部发生不可调和矛盾的风险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35.134%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未来实际控制人凭借其控制力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干预,将可能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若公司共同控制人内部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公司共同控制结构将受到影响,从而有可能对公司的管理决策造成重大不确定影响。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降低风险。
3、财务风险
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仍处于较多产品的研发阶段、研发支出较大,且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计提的股份支付金额较大。
未来一段时间,公司将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申请政府补助,但无法保证政府补助的持续性,若未来政府补助的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或公司无法满足特定补助项目的条件,公司将面临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从而将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如不考虑公司后续新增股权激励情况,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已授予的员工股权激励如按预期全部行权则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项目完成药学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产品管线研发业务,且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相关在研药品的研发支出在未取得新药上市批准之前均予以费用化,即将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研发支出也均予以费用化,相比于将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处理将进一步加剧公司未来亏损,特别是在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研发费用占比较高的情况下,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因此产生大量且不断增加的经营亏损,对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存在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40.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97.01万元,净亏损同比增加4,835.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667.84万元,净亏损同比增长5,294.27万元。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今年6月份刚开始商业化销售,仍需持续投入较多的前期市场拓展和学术推广活动开支,并且随着各项新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临床试验研究阶段,研发支出较大。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92,546.62万元,同比下降2.2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5,195.15万元,同比下降10.2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亏损所致。
2021年6月,国家药监局通过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批准公司申报的1类创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商品名:泽普生?)上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多纳非尼实现销售收入4,121.48万元;同时,公司研发的多个创新药物项目稳步推进,研发团队建设不断加强,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19,751.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7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2,409,522.08 | 0 | 不适用 |
营业成本 | 2,049,957.46 | 0 | 不适用 |
销售费用 | 43,758,901.28 | 12,316,352.52 | 255.29 |
管理费用 | 26,643,190.41 | 27,096,160.79 | -1.67 |
财务费用 | -22,496,685.43 | -16,969,061.8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97,511,286.56 | 129,342,284.25 | 52.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740,852.00 | -159,043,796.55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776,061.49 | -621,538,798.4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02,314.55 | 1,847,101,744.42 | -94.09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86,985,105.64 | 72.03 | 1,149,733,980.15 | 58.35 | 20.64 |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保本理财到期收回本金转存定期存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 | 110,445,228.66 | 5.74 | 449,849,793.16 | 22.83 | -75.45 | 本期募集资金部分保本理财到期收回本金 |
产 | ||||||
应收款项 | 44,244,122.09 | 2.30 | 0 | 0 | / | 主要系多纳非尼销售款 |
预付款项 | 54,930,328.57 | 2.85 | 43,834,429.35 | 2.22 | 25.31 | 本期委托临床试验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5,492,290.68 | 0.29 | 2,620,263.20 | 0.13 | 109.61 | 本期新增租赁办公楼押金所致 |
存货 | 38,755,684.56 | 2.01 | 23,137,763.14 | 1.17 | 67.50 | 主要系商业化生产原料储备增加及生物研发用物料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3,304,872.20 | 1.73 | 391,494.00 | 0.02 | 8,407.12 | 主要系本期留抵进项税额从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8,403,138.82 | 0.44 | 0 | 0 | / | 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资产的使用权,以及新增驻外办事处办事处租赁办公室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412,340.02 | 0.38 | 4,351,460.02 | 0.22 | 70.34 | 主要系生物楼改造工程及租赁办公楼装修工程完工转入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95,662.11 | 0.72 | 65,823,703.76 | 3.34 | -79.04 | 主要系本期留抵进项税额从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
短期借款 | 128,185,243.42 | 6.66 | 17,669,684.67 | 0.90 | 625.45 | 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 |
合同负债 | 278,761.06 | 0.01 | 0 | 0 | / | 预收医药中间体销售款 |
其他应付款 | 13,014,922.93 | 0.68 | 9,138,761.36 | 0.46 | 42.41 | 主要系新增应付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开支 |
其他流动负债 | 36,238.94 | 0.01 | 0 | 0 | / | 预收货款对应销项税额 |
长期应付款 | 0 | 0 | 4,318,544.60 | 0.22 | -100.00 | 按照新租赁准则计算的租赁期内的融资租赁应付款 |
租赁负债 | 10,691,065.42 | 0.56 | 0 | 0 | / | 按照新租赁准则计算的租赁期内的租赁应付款 |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445,228.66 | 449,849,793.16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上海泽璟 | 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0 | 100.00% | 1,567.10 | 249.28 | 14.27 |
GENSUN | 创新抗体药物的研究,主要包括肿瘤免疫领域的生物医疗的研发、许可和市场推广 | 614.30万美元 | 51.00% | 18,342.47 | 13,160.34 | -1,769.3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共14项议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2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92.00万股,预留48.00万股;于2021年6月2日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确定2021年6月1日为授予日,以33.7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公告。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年度平均排放浓度 mg/m3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mg/m3 | 年排放 总量 t | 核定的排放总量 t | 超标排放情况 |
苏州泽璟生物 | SO2 | 间歇排放 | 2 | 晨丰路209号 | /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三标准 <50 | 0 | 0.257 | 未超标 |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NOX | 间歇排放 | 2 | 49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三标准 <150 | 0.383 | 1.387 | 未超标 |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2 | 1.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20 | 0.0083 | 0.117 | 未超标 |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1 | 1.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120 | 0.0004 | 0.004 | 未超标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1800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100000 | 0.00477 | 0.258 | 未超标 | ||
COD | 间歇排放 | 1 | 元丰路168号 | 15000 |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430000 | 0.00686 | 0.1612 | 未超标 | |
NH3-N | 间歇排放 | 1 | 2100 |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35000 | 0.0002 | 0.0419 | 未超标 | ||
TP | 间歇排放 | 1 | 280 |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6000 | 0.00011 | 0.0042 | 未超标 | ||
TN | 间歇排放 | 1 | 13700 | 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40000 | 0.0057 | 0.1257 | 未超标 | ||
H2S | 间歇排放 | 1 | 0.02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 <5 | 0.000007 | 0.0007 | 未超标 | ||
NH3 | 间歇排放 | 1 | 0.4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 <20 | 0.00152 | 0.0149 | 未超标 | ||
SO2 | 间歇排放 | 1 | 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三标准 <50 | 0.0051 | 0.389 | 未超标 | ||
NOX | 间歇排放 | 1 | 7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三标准 <50 | 0.006 | 1.5104 | 未超标 | ||
颗粒物 | 间歇排放 | 1 | 1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 0.00175 | 0.281 | 未超标 |
<20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手段保障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地方要求中的相关要求,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 投入使用日期 | 污染类别 | 处理工艺 | 处理能力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粉尘排气筒 | 2017年 | 粉尘 | 布袋除尘+高效过滤后21m高空排放 | / |
锅炉排气筒-1 | 2017年 | SO2、NOx、烟尘 | 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 | |
锅炉排气筒-2 | 2017年 | SO2、NOx、烟尘 | 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 | |
锅炉排气筒-3 | 2020年 | SO2、NOx、烟尘 | 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 | |
废水处理设施-1 | 2017年 | COD、BOD | 调节+混凝+沉淀+絮凝+砂滤+碳滤+达标排放 | 20t/d | |
废水处理设施-2 | 2020年 | COD、NH3-N、TP、TN | 调节+混凝+絮凝+沉淀+厌氧+兼氧+好氧+膜过滤+达标排放 | 20t/d | |
废气处理设施 | 2020年 | H2S、NH3 | 负压收集+UV光解催化 | /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ZELIN SHENG(盛泽林)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 | 2020 年 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陆惠萍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近亲属、核心技术人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燕园康泰、东方创业、燕园姚商 | (1)本企业系分别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控制的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部分股权方式及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自宁波璟晨受让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与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过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0年1月23日;受让宁波璟晨所持公司股权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增资扩股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5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德丰嘉润、厦门嘉亨、东吴创新 | (1)本公司/本企业系分别通过受让股权方式及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自昆山璟奥受让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与本公司/本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通过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取得的该部分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 | 2020年1月23日;受让璟奥股权部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增资扩股部分:自公司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之日起25个月 | ||||||
股份限售 | 新余善金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与本企业投资入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5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刘溯、新余诺吉、新余诺明、民生人寿、上海创源垣、北极光创投、邕兴投资、分享投资、ALPHA、杭州弘印、宁波璞石、健本投资、中小企业基金、昆山红土、深创投、昆山高新投、盈富泰克、苏州博澳、石河子康润、小核酸研究所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监事郑俪姮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 市之日起12个月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JISHENG WU(吴济生)、徐志刚、吕彬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高级管理人员黄刚、高青平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0年1月23日;自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武力卿、张滨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在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的25%,前述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除遵守上述承诺外,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
其他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盈富泰克、石河子康润、小核酸研究所、苏州博澳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泽璟制药 | 根据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除不可抗力外,如因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公司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自违反前述承诺之日起,公司有权从当年及以后年度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应付董事、高管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限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要求其作出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5、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3)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①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③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②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③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①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③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泽璟制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违反前述承诺,且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8)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担相应赔偿金额。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或分配红利或派发红股(如有)。 | |||||||
其他 | 全体首发前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ZELIN SHENG(盛泽林)、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③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本人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④在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3)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 | 2020年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核心技术人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为避免疑义,不包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尽最大努力促使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人进一步保证:(1)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 | 2020年 1月23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务;(2)将不利用本人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公司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 2、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也不会单独或与第三方:(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将主动或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享有优先受让权。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企业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本企业的地位,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 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ZELINSHENG(盛泽林)、陆惠萍 | 1、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昆山璟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股东且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ZELINSHENG(盛泽林)控制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璟晨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作为公司股东且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惠萍控制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宁波泽奥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小核酸研究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盈富泰克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石河子康润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博澳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JACKIE ZEGI SHENG (盛泽琪)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ZELIN SHENG(盛泽林)、 陆惠萍 | 1、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未曾就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的行政处罚,亦未就该等事宜与其员工发生任何争议、纠纷;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及其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全体符合要求的员工开设社会保险金账户及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3、若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被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或被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员工本人合法要求补缴或者被追缴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应缴而未缴、未足额为其全体员工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或因此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本人将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滞纳金及其他支出,并承诺此后不向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追偿,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损失,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境内子公司/分支机构免受任何损失和损害。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 陆惠萍 | 1、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在设立及有效存续期间已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未因少缴、欠缴税务而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质询,亦未因此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2、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在设立及历史沿革、生产经营等方面因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税务或未及时缴纳税务等相关事项,需要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相关责任的,或因未及时缴纳税务,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税务或缴纳相关滞纳金的,或因政府机关要求等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责任的,本人将无条件代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向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分支机构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
其他 | JACKIE ZEGI SHENG (盛泽琪) | (1)确保GENSUN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甲方的章程、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执行GENSUN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接受甲方作为GENSUN控股股东的有效管理、控制及监督;以及 (2)对于下列事项,除需经GENSUN内部决策程序外,还需确保该等事项由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同意:1)GENSUN发生超过20万美元以上的开支;2)GENSUN与乙方及其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乙方薪酬等);3)向GENSUN的股东进行分红;以及4)其他根据甲方管理制度须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事项。 | 2020年 1月23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以及ZELIN SHENG(盛泽林)家族成员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 |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必要的同意、批准、许可的前提下,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按照法律允许的方式以公允价格收购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届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上述收购完成之日(以下简称“过渡期”),在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实际控制人ZELIN SHENG(盛泽林)及陆惠萍将尽最大努力确保GENSUN不对股东进行分红(包括但不限于不提议GENSUN进行分红以及不对GENSUN相关的分红提案投赞成票)。 (3)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MIKE C SHENG承诺在过渡期内不向除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GENSUN股份。 (4)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向公司和GENSUN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如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其因此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均归公司所有。 | 2020年1月23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 | 其他 | 泽璟制药 | 1、本公司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1年4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所有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1年4月29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承诺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190,822.0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039.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6,084.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药研发项目(注1) | 无 | 145,930.00 | 145,930.00 | 145,930.00 | 17,926.36 | 60,722.65 | -85,207.35 | 41.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注2) | 无 | 42,458.00 | 42,458.00 | 42,458.00 | 1,112.27 | 2,904.26 | -39,553.74 | 6.84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注3) | 无 | 2,434.08 | 2,434.08 | 2,434.08 | 0.45 | 2,457.57 | 23.49 | 100.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90,822.08 | 190,822.08 | 190,822.08 | 19,039.08 | 66,084.48 | -124,737.60 | 34.6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主要原因是为配合多纳非尼新药上市申请审批进程,审批过程中为进行生产现场检查和GMP符合性检查,生产厂房的周边场地无法清理拆除,因此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工存在延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2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0,370,600 | 75.15 | -74,603,100 | -74,603,100 | 105,767,500 | 44.07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5,975,880 | 6.66 | -13,446,660 | -13,446,660 | 2,529,220 | 1.0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1,118,780 | 42.13 | -59,802,660 | -59,802,660 | 41,316,120 | 17.2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5,161,420 | 35.48 | -56,410,740 | -56,410,740 | 28,750,680 | 11.9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957,360 | 6.65 | -3,391,920 | -3,391,920 | 12,565,440 | 5.24 | |||
4、外资持股 | 63,275,940 | 26.36 | -1,353,780 | -1,353,780 | 61,922,160 | 25.8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353,780 | 0.56 | -1,353,780 | -1,353,78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61,922,160 | 25.80 | 0 | 0 | 61,922,160 | 25.8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9,629,400 | 24.85 | +74,603,100 | +74,603,100 | 134,232,500 | 55.93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9,629,400 | 24.85 | +74,603,100 | +74,603,100 | 134,232,500 | 55.93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40,000,000 | 100.00 | 0 | 0 | 240,000,000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74,603,100股,系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74,833,200 股于2021年1月25日起上市流通及战略投资者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借股份后本报告期末所持限售股较上年度末增加230,100股所致。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449,360 | 10,449,3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石河子康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10,031,760 | 10,031,7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031,760 | 10,031,7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23,560 | 9,223,5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石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21,260 | 6,121,2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042,880 | 5,042,88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07,660 | 4,407,6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刘溯 | 3,391,920 | 3,391,92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43,040 | 2,543,04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深圳市分享精准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81,960 | 2,181,9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上海健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87,320 | 1,687,32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深圳市邕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54,760 | 1,454,7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Alpha Achieve Limited | 1,353,780 | 1,353,78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苏州北极光泓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72,780 | 1,272,78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新余市诺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09,520 | 1,109,52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1,960 | 1,101,9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 | 1,101,960 | 1,101,96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杭州上东弘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4,620 | 1,054,62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新余市诺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07,740 | 907,74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上海创源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63,600 | 363,600 | 0 | 0 | 首发前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25日 |
合计 | 74,833,200 | 74,833,200 | 0 | 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41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ZELIN SHENG(盛泽林) | 0 | 49,636,620 | 20.68 | 49,636,620 | 49,636,62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6,500,600 | 6.88 | 16,500,600 | 16,500,600 | 无 | 0 | 其他 | |
陆惠萍 | 0 | 12,565,440 | 5.24 | 12,565,440 | 12,565,4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0 | 12,285,540 | 5.12 | 12,285,540 | 12,285,54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0 | 10,031,760 | 4.18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223,560 | 3.84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92,160 | 7,257,200 | 3.02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石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121,260 | 2.5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0 | 5,042,880 | 2.10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4,407,660 | 1.84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10,031,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31,760 | ||||||
苏州博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23,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23,560 | ||||||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25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57,20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璞石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21,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1,260 | ||||||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5,042,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2,880 | ||||||
昆山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407,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7,660 | ||||||
混沌天成资管-曹晓春-混沌天成精选策略1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0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77,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31,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1,350 | ||||||
石河子康润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2,754,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4,510 |
刘溯 | 2,703,037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3,037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宁波泽奥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除上述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为一致行动人,陆惠萍为宁波泽奥执行事务合伙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与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为兄妹关系。除上述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ZELIN SHENG(盛泽林) | 49,636,620 | 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宁波泽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500,600 | 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陆惠萍 | 12,565,440 | 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12,285,540 | 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宁波璟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04,740 | 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宁波燕园世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燕园姚商产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38,420 | 其中1,411,077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527,343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5个月、36个月 |
7 | 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928,520 | 其中1,514,046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414,474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5个月、36个月 |
8 | 厦门德丰嘉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12,960 | 其中1,423,191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389,769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5个月、36个月 |
9 | 昆山璟奥医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13,960 | 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10 | 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4,380 | 其中413,324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791,056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3年1月23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5个月、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ZELIN SHENG(盛泽林)、陆惠萍、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昆山璟奥为一致行动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为昆山璟奥执行事务合伙人,陆惠萍为宁波泽奥、宁波璟晨执行事务合伙人,ZELIN SHENG(盛泽林)与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为兄妹关系。除上述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ZELIN SHENG (盛泽林)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26.88 | 0 | 0 | 26.88 |
陆惠萍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0 | 6.28 | 0 | 0 | 6.28 |
JISHENG WU (吴济生)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2.75 | 0 | 0 | 2.75 |
吕彬华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3.75 | 0 | 0 | 3.75 |
高青平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3.75 | 0 | 0 | 3.75 |
黄刚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0 | 1.00 | 0 | 0 | 1.00 |
JUNLI ZHANG (张均利) | 副总经理 | 0 | 1.00 | 0 | 0 | 1.00 |
JACKIE ZEGI SHENG(盛泽琪)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3.68 | 0 | 0 | 3.68 |
张滨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2.15 | 0 | 0 | 2.15 |
武力卿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8 | 0 | 0 | 1.08 |
合计 | / | 0 | 52.32 | 0 | 0 | 52.32 |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86,985,105.64 | 1,149,733,980.1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0,445,228.66 | 449,849,793.1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44,244,122.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54,930,328.57 | 43,834,429.3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492,290.68 | 2,620,263.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8,755,684.56 | 23,137,763.1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3,304,872.20 | 391,494.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74,157,632.40 | 1,669,567,723.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88,034,386.09 | 81,953,555.65 |
在建工程 | 七、22 | 8,730,239.57 | 9,071,880.5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8,403,138.82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14,932,836.08 | 129,513,660.9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412,340.02 | 4,351,460.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3,795,662.11 | 65,823,703.7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1,308,602.69 | 300,714,260.90 | |
资产总计 | 1,925,466,235.09 | 1,970,281,983.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28,185,243.42 | 17,669,684.6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78,852,728.06 | 64,957,230.0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78,761.0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8,591,949.92 | 24,452,443.9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5,537,069.09 | 24,658,997.7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014,922.93 | 9,138,761.3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6,238.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4,496,913.42 | 140,877,117.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0,122,666.66 | 30,033,733.3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691,065.42 | |
长期应付款 | 4,318,544.6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5,934,251.65 | 83,657,548.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7,784,161.23 | 19,805,270.7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532,144.96 | 137,815,096.70 | |
负债合计 | 409,029,058.38 | 278,692,214.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186,272,740.33 | 2,174,323,414.5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5,793,121.64 | -5,040,050.3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68,528,096.55 | -791,557,981.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51,951,522.14 | 1,617,725,382.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64,485,654.57 | 73,864,387.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16,437,176.71 | 1,691,589,769.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25,466,235.09 | 1,970,281,983.9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30,866,826.06 | 1,087,108,926.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445,228.66 | 449,849,793.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4,244,122.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2,018,450.57 | 43,486,865.4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628,569.35 | 2,612,801.2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8,755,684.56 | 23,137,763.1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917,266.2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2,876,147.49 | 1,606,196,149.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6,497,316.00 | 71,497,316.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4,766,487.75 | 78,143,657.45 | |
在建工程 | 8,730,239.57 | 9,071,880.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403,138.82 | ||
无形资产 | 54,403,259.84 | 62,157,970.4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412,340.02 | 4,351,460.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95,662.11 | 65,823,703.7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4,008,444.11 | 301,045,988.28 | |
资产总计 | 1,876,884,591.60 | 1,907,242,138.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8,185,243.42 | 17,669,684.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2,981,035.93 | 75,467,197.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8,761.0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914,356.16 | 13,996,820.43 | |
应交税费 | 2,946,976.14 | 1,971,157.87 | |
其他应付款 | 64,959,928.81 | 71,376,828.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238.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6,302,540.46 | 180,481,688.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122,666.66 | 30,033,73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691,065.42 | ||
长期应付款 | 4,318,544.6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75,934,251.65 | 82,561,945.5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747,983.73 | 116,914,223.50 | |
负债合计 | 423,050,524.19 | 297,395,912.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86,252,040.41 | 2,174,302,714.5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972,417,973.00 | -804,456,489.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53,834,067.41 | 1,609,846,225.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76,884,591.60 | 1,907,242,138.03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409,522.08 |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2,409,522.0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7,608,392.10 | 152,081,118.32 | |
其中:营业成本 | 2,049,957.4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41,741.82 | 295,382.63 |
销售费用 | 七、63 | 43,758,901.28 | 12,316,352.52 |
管理费用 | 七、64 | 26,643,190.41 | 27,096,160.7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97,511,286.56 | 129,342,284.2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2,496,685.43 | -16,969,061.87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2,177.53 | 818,206.27 | |
利息收入 | 23,670,993.68 | 18,580,749.7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605,430.83 | 10,388,040.9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9,240,499.12 | 4,732,739.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24,558.5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779,813.26 | -61,847.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7,408,194.80 | -137,022,184.7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778.76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603.92 | 5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7,413,019.96 | -137,022,234.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773,110.16 | -2,103,832.7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639,909.80 | -134,918,401.9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639,909.80 | -134,918,401.9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6,970,114.70 | -128,614,944.4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69,795.10 | -6,303,457.5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62,008.63 | 2,028,521.8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53,071.26 | 1,041,379.3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53,071.26 | 1,041,379.3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53,071.26 | 1,041,379.3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08,937.37 | 987,142.54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7,101,918.43 | -132,889,880.1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7,723,185.96 | -127,573,565.1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378,732.47 | -5,316,314.9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4 | -0.5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52,099,312.16 | |
减:营业成本 | 10,124,782.53 | ||
税金及附加 | 33,300.87 | 252,365.28 | |
销售费用 | 44,906,668.61 | 12,738,836.82 | |
管理费用 | 25,316,339.93 | 25,858,886.32 | |
研发费用 | 179,161,738.98 | 116,207,659.84 | |
财务费用 | -22,504,401.81 | -16,958,882.1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2,177.53 | 818,206.27 | |
利息收入 | 23,618,739.23 | 18,577,931.26 | |
加:其他收益 | 9,449,913.92 | 10,342,775.7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9,240,499.12 | 4,732,739.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4,558.5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32,513.41 | -61,847.1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956,658.79 | -123,085,197.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6,778.76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603.9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7,961,483.95 | -123,085,197.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961,483.95 | -123,085,197.7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961,483.95 | -123,085,197.7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7,961,483.95 | -123,085,197.7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5,000.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519,059.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349,033.82 | 14,631,433.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33,093.02 | 14,631,433.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17,650.0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2,727,244.72 | 40,020,270.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55,399.02 | 8,456,165.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1,373,651.28 | 125,198,794.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273,945.02 | 173,675,229.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740,852.00 | -159,043,796.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5,000,000.00 | 26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369,622.15 | 3,423,362.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9,369,722.15 | 271,423,362.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593,660.66 | 17,952,161.0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0 | 875,01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5,593,660.66 | 892,962,161.0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776,061.49 | -621,538,798.4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5,6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0,200,000.00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200,000.00 | 2,045,6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97,685.45 | 894,166.6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7,604,088.9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7,685.45 | 198,498,255.5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02,314.55 | 1,847,101,744.4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7,371.77 | 774,617.0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530,152.27 | 1,067,293,766.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9,054,935.04 | 66,920,221.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6,585,087.31 | 1,134,213,988.3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5,00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519,047.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14,703.45 | 13,363,969.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398,750.80 | 13,363,969.4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17,650.0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214,948.58 | 26,016,103.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2,647.12 | 6,886,527.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022,981.13 | 164,119,335.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578,226.83 | 197,021,967.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179,476.03 | -183,657,997.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35,000,000.00 | 268,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369,622.15 | 3,423,362.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9,369,722.15 | 271,423,362.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593,660.66 | 17,840,637.5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5,000,000.00 | 875,01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243,660.66 | 892,850,637.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126,061.49 | -621,427,274.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5,6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0,200,000.00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200,000.00 | 2,045,6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97,685.45 | 894,166.6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604,088.9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7,685.45 | 198,498,255.5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102,314.55 | 1,847,101,744.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973.97 | 190,132.9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4,036,926.04 | 1,042,206,604.7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6,429,881.69 | 37,482,951.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80,466,807.73 | 1,079,689,555.80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174,323,414.51 | -5,040,050.38 | -791,557,981.85 | 1,617,725,382.28 | 73,864,387.05 | 1,691,589,769.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174,323,414.51 | -5,040,050.38 | -791,557,981.85 | 1,617,725,382.28 | 73,864,387.05 | 1,691,589,769.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949,325.82 | -753,071.26 | -176,970,114.70 | -165,773,860.14 | -9,378,732.48 | -175,152,592.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3,071.26 | -176,970,114.70 | -177,723,185.96 | -9,378,732.48 | -187,101,918.4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949,325.82 | 11,949,325.82 | 11,949,325.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949,325.82 | 11,949,325.82 | 11,949,325.8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186,272,740.33 | -5,793,121.64 | -968,528,096.55 | 1,451,951,522.14 | 64,485,654.57 | 1,516,437,176.71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0,000,000.00 | 294,982,912.76 | 771,973.21 | -472,328,730.33 | 3,426,155.64 | 70,324,021.36 | 73,750,177.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0,000,000.00 | 294,982,912.76 | 771,973.21 | -472,328,730.33 | 3,426,155.64 | 70,324,021.36 | 73,750,177.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00,000.00 | 1,864,416,195.39 | 1,041,379.35 | -128,614,944.48 | 1,796,842,630.26 | -5,306,700.25 | 1,791,535,930.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1,379.35 | -128,614,944.48 | -127,573,565.13 | -5,306,700.25 | -132,880,265.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00.00 | 1,864,416,195.39 | 1,924,416,195.39 | 1,924,416,195.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00 | 1,848,220,754.68 | 1,908,220,754.68 | 1,908,220,754.6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195,440.71 | 16,195,440.71 | 16,195,440.7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159,399,108.15 | 1,813,352.56 | -600,943,674.81 | 1,800,268,785.90 | 65,017,321.11 | 1,865,286,107.01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174,302,714.59 | -804,456,489.05 | 1,609,846,225.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0,000,000.00 | 2,174,302,714.59 | -804,456,489.05 | 1,609,846,225.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949,325.82 | -167,961,483.95 | -156,012,158.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961,483.95 | -167,961,483.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949,325.82 | 11,949,325.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949,325.82 | 11,949,325.8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186,252,040.41 | -972,417,973.00 | 1,453,834,067.41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0,000,000.00 | 294,962,212.84 | -476,454,587.35 | -1,492,374.5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0,000,000.00 | 294,962,212.84 | -476,454,587.35 | -1,492,374.5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00,000.00 | 1,864,416,195.39 | -123,085,197.77 | 1,801,330,997.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3,085,197.77 | -123,085,197.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00,000.00 | 1,864,416,195.39 | 1,924,416,195.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00 | 1,848,220,754.68 | 1,908,220,754.6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6,195,440.71 | 16,195,440.7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0,000,000.00 | 2,159,378,408.23 | -599,539,785.12 | 1,799,838,623.11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概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有限)于2019年2月27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18日,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股本总数24,000.00万股。公司法定代表人ZELIN SHENG(盛泽林),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晨丰路2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85894616H,经营期限2009年3月18日至永久存续。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新药的研究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制剂生产设备的制造;药品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按相关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相关历史沿革情况
(1)2019年2月泽璟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公司企业类型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经信永中和审计并于2019年2月15日出具审计报告号为XYZH/2019CDA50011、截止审计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净资产237,532,099.50元按1:0.7578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币种由美元变更为人民币,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57,532,099.50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泽璟有限于2019年2月27日办理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 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6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08,220,754.6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848,220,754.68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0,000,000.00元,股本变更为 240,000,000.00元,公司本次变更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璟)、Zelgen HoldingsLimited (泽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泽璟)、GENSUN BIOPHARMA INC.(以下简称GENSUN)和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共6家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首个新药上市申请于2021年6月获批,商业化销售处于早期拓展阶段,同时公司研发的多个创新药尚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因此尚未盈利,但公司自成立以来已获得多家投资方的增资,并于2020年1月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两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将下列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本集团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年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由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
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一 | 本组合包括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以及与基本建设新增固定资产相关的保证金,此类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极小。 |
组合二 | 除组合一以外的应收款项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一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二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20 | 20 |
2-3年 | 50 | 50 |
3年以上 | 100 | 100 |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
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资产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公司新药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系指公司新药研发项目获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临床试验批件前的阶段。开发阶段:公司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公司新药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系指公司新药研发项目获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临床试验批件后开始进行临床试验,到获取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前的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满足下列5 项标准的,予以资本化,记入开发支出。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本集团发生的研发支出按实际发生情况确认,其中委托临床前及临床试验服务费用确认原则为:
(1)委托临床前试验服务费用:由于通常研究期间较短(一般短于一年),考虑到签订合同后支付首付款时,对方尚未提供服务,先记入预付账款,待合同约定的第一个里程碑节点即第二笔款项支付时,一同转入研发费用。
(2)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用—支付给医院(研究中心)的费用:按各医院(研究中心)实际临床受试者入组进度为基础计算临床研究费用。签订合同后支付的首付款,先记入预付账款,各期末根据各医院(研究中心)实际入组进度计算应确认费用并冲减预付账款,不足部分确认为应付账款。临床研究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补差确认在最后一期。
(3)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用—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1)按进度计量的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签订合同后预付的款项,因对方尚未提供服务,先记入预付账款,待第一例入组时将其中的CRO前期准备费用转入当期费用;正式入组以后,后续需要支付的合同款,暂按合同款扣除首付款后,按该CRO负责的临床受试者入组总体进度为基础确认临床研究费用。应确认费用冲减预付账款,不足部分确认为应付账款。项目委托服务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服务结算补差确认在最后一期。
2)按件计量的CRO临床研究服务费用:
如医学影像评估、中心试验室检测、SMO服务等,该类服务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直接按工作量计件或工时结算,则根据计量进度按直线法确认费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厂房装修和厂区绿化费用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该等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年限为5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产生,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技术服务费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本集团收入确认和计量分为五步: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等)。本集团在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五项条件时,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是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二是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四是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是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合同关键节点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对于租赁资产不进行分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处理,除以上类别租赁资产外,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电子设备类别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产量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集团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集团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
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 | 详见其他说明 |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49,733,980.15 | 1,149,733,980.1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9,849,793.16 | 449,849,793.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834,429.35 | 43,834,429.3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20,263.20 | 2,620,263.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3,137,763.14 | 23,137,763.1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1,494.00 | 391,494.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69,567,723.00 | 1,669,567,723.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1,953,555.65 | 79,327,991.45 | -2,625,564.20 |
在建工程 | 9,071,880.56 | 9,071,880.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444,668.85 | 7,444,668.85 | |
无形资产 | 129,513,660.91 | 129,513,660.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51,460.02 | 4,351,460.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823,703.76 | 65,823,703.7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0,714,260.90 | 305,533,365.55 | 4,819,104.65 |
资产总计 | 1,970,281,983.90 | 1,975,101,088.55 | 4,819,104.6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669,684.67 | 17,669,684.6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4,957,230.09 | 64,957,230.0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452,443.96 | 24,452,443.96 | |
应交税费 | 24,658,997.79 | 24,658,997.79 | |
其他应付款 | 9,138,761.36 | 9,138,761.3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877,117.87 | 140,877,117.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0,033,733.33 | 30,033,73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137,649.25 | 9,137,649.25 | |
长期应付款 | 4,318,544.60 | -4,318,544.6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3,657,548.05 | 83,657,548.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05,270.72 | 19,805,270.7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815,096.70 | 142,634,201.35 | 4,819,104.65 |
负债合计 | 278,692,214.57 | 283,511,319.22 | 4,819,104.6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74,323,414.51 | 2,174,323,414.5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040,050.38 | -5,040,050.3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91,557,981.85 | -791,557,981.8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17,725,382.28 | 1,617,725,382.28 | |
少数股东权益 | 73,864,387.05 | 73,864,387.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91,589,769.33 | 1,691,589,769.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70,281,983.90 | 1,975,101,088.55 | 4,819,104.65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87,108,926.80 | 1,087,108,926.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9,849,793.16 | 449,849,793.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486,865.41 | 43,486,865.41 | |
其他应收款 | 2,612,801.24 | 2,612,801.2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3,137,763.14 | 23,137,763.1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6,196,149.75 | 1,606,196,149.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497,316.00 | 71,497,316.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8,143,657.45 | 75,518,093.25 | -2,625,564.20 |
在建工程 | 9,071,880.56 | 9,071,880.5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444,668.85 | 7,444,668.85 | |
无形资产 | 62,157,970.49 | 62,157,970.4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51,460.02 | 4,351,460.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823,703.76 | 65,823,703.7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1,045,988.28 | 305,865,092.93 | 4,819,104.65 |
资产总计 | 1,907,242,138.03 | 1,912,061,242.68 | 4,819,104.6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669,684.67 | 17,669,684.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5,467,197.58 | 75,467,197.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96,820.43 | 13,996,820.43 | |
应交税费 | 1,971,157.87 | 1,971,157.87 | |
其他应付款 | 71,376,828.44 | 71,376,828.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0,481,688.99 | 180,481,688.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33,733.33 | 30,033,733.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137,649.25 | 9,137,649.25 | |
长期应付款 | 4,318,544.60 | -4,318,544.6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2,561,945.57 | 82,561,945.5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914,223.50 | 121,733,328.15 | 4,819,104.65 |
负债合计 | 297,395,912.49 | 302,215,017.14 | 4,819,104.6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74,302,714.59 | 2,174,302,714.59 |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804,456,489.05 | -804,456,489.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09,846,225.54 | 1,609,846,225.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07,242,138.03 | 1,912,061,242.68 | 4,819,104.65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额 | 13%(销售货物)、6%(技术服务)、3%(泽璟生物技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7.25%(GENSUN销售税税率)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流转税额 | 7%(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1%(上海泽璟)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29.84%(GENSUN)、16.5%(香港泽璟)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2%(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流转税额 | 3%(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泽璟生物技术、上海泽璟、浙江泽璟 | 25 |
GENSUN | 29.84 |
香港泽璟 | 16.5 |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3号),制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715.78 | 8,416.78 |
银行存款 | 1,336,576,371.53 | 1,119,046,518.26 |
其他货币资金 | ||
加: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50,400,018.33 | 30,679,045.11 |
合计 | 1,386,985,105.64 | 1,149,733,980.1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5,366,581.76 | 61,283,314.8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0,445,228.66 | 449,849,793.16 |
其中: | ||
结构性理财产品 | 110,445,228.66 | 449,849,793.16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10,445,228.66 | 449,849,793.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全部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6,572,760.1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6,572,760.1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6,572,760.10 | 100 | 2,328,638.01 | 5 | 44,244,122.09 | |||||
合计 | 46,572,760.10 | / | 2,328,638.01 | / | 44,244,122.09 |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572,760.10 | 2,328,638.01 | 5 |
合计 | 46,572,760.10 | 2,328,638.01 | 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0 | 2,328,638.01 | 2,328,638.01 | |||
合计 | 0 | 2,328,638.01 | 2,328,638.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一 | 17,029,745.46 | 一年以内 | 36.57 | 851,487.27 |
客户二 | 13,154,843.04 | 一年以内 | 28.25 | 657,742.15 |
客户三 | 8,820,152.64 | 一年以内 | 18.94 | 441,007.63 |
客户四 | 1,282,056.60 | 一年以内 | 2.75 | 64,102.83 |
客户五 | 971,255.00 | 一年以内 | 2.09 | 48,562.75 |
合计 | 41,258,052.74 | 88.60 | 2,062,902.63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248,720.20 | 93.31 | 41,870,963.66 | 95.52 |
1至2年 | 3,506,825.94 | 6.38 | 1,486,819.75 | 3.39 |
2至3年 | 155,578.27 | 0.28 | 476,645.94 | 1.09 |
3年以上 | 19,204.16 | 0.03 | - | - |
合计 | 54,930,328.57 | 100 | 43,834,429.35 | 10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7,561,400.00 | 1年以内 | 13.77 |
供应商2 | 3,808,177.50 | 1年以内 | 6.93 |
供应商3 | 2,813,142.00 | 1年以内 | 5.12 |
供应商4 | 2,599,018.40 | 1年以内 | 4.73 |
供应商5 | 2,233,685.85 | 1年以内 | 4.07 |
合计 | 19,015,423.75 | 34.6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5,492,290.68 | 2,620,263.20 |
合计 | 5,492,290.68 | 2,620,263.20 |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585,342.01 |
1至2年 | 452,238.26 |
2至3年 | 1,853,850.35 |
3年以上 | 288,065.63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179,496.25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776,937.36 | 2,734,626.39 |
备用金 | 263,594.00 | 10,000.00 |
其他 | 138,964.89 | 111,667.13 |
合计 | 6,179,496.25 | 2,856,293.52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36,030.32 | 236,030.3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1,175.25 | 451,175.2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687,205.57 | 687,205.57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6,030.32 | 451,175.25 | 687,205.57 | |||
合计 | 236,030.32 | 451,175.25 | 687,205.57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复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2,813,142.00 | 1年以内 | 45.52 | 140,657.10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保证金及押金 | 1,595,000.00 | 2-3年 | 25.81 | - |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440,258.89 | 5年以内 | 7.12 | 290,444.28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59,300.00 | 2年以内 | 5.81 | 52,315.00 |
昆山俐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32,594.00 | 2-3年 | 2.96 | 68,822.35 |
合计 | / | 5,340,294.89 | / | 87.22 | 552,238.73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1,292,234.55 | 1,292,234.55 | ||||
库存商品 | 487,958.24 | 487,958.24 | ||||
周转材料 | 8,620,961.06 | 8,620,961.06 | 5,889,624.47 | 5,889,624.4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研发用材料 | 20,621,190.55 | 20,621,190.55 | 14,112,934.66 | 14,112,934.66 | ||
生产用原料及中间体 | 7,733,340.16 | 7,733,340.16 | 3,135,204.01 | 3,135,204.01 | ||
合计 | 38,755,684.56 | 38,755,684.56 | 23,137,763.14 | 23,137,763.14 |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交美国联邦政府税款 | 387,606.00 | 391,494.00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2,917,266.20 | - |
合计 | 33,304,872.20 | 391,494.0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上海吉凯基因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以短期获利为目的,战略性投资 |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8,034,386.09 | 79,327,991.4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8,034,386.09 | 79,327,991.45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396,848.99 | 54,940,643.90 | 1,030,230.08 | 3,843,780.25 | 2,719,892.79 | 592,059.35 | 104,523,455.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4,403.67 | 13,743,799.99 | - | 760,220.41 | 228,021.13 | - | 15,016,445.20 |
(1)购置 | 284,403.67 | 12,257,074.33 | - | 760,220.41 | 228,021.13 | 13,529,719.5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86,725.66 | 1,486,725.6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7,257.78 | - | - | 4,500.00 | 71,079.24 | 202,837.02 | |
(1)处置或报废 | 52,991.45 | 4,500.00 | 57,491.45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4,266.33 | 71,079.24 | 145,345.57 | ||||
4.期末余额 | 41,681,252.66 | 68,557,186.11 | 1,030,230.08 | 4,604,000.66 | 2,943,413.92 | 520,980.11 | 119,337,063.5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002,929.42 | 13,273,572.12 | 874,473.47 | 2,472,961.90 | 1,051,387.32 | 520,139.68 | 25,195,463.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6,951.94 | 4,777,532.05 | 26,577.65 | 266,139.63 | 152,762.80 | - | 6,239,964.07 |
(1)计提 | 1,016,951.94 | 4,777,532.05 | 26,577.65 | 266,139.63 | 152,762.80 | - | 6,239,964.07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外币报纸折算差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530.04 | - | - | 3,847.50 | 45,373.00 | 132,750.54 | |
(1)处置或报废 | 41,951.54 | 3,847.50 | 45,799.04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41,578.50 | 45,373.00 | 86,951.50 | ||||
4.期末余额 | 8,019,881.36 | 17,967,574.13 | 901,051.12 | 2,739,101.53 | 1,200,302.62 | 474,766.68 | 31,302,677.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661,371.30 | 50,589,611.97 | 129,178.96 | 1,864,899.13 | 1,743,111.30 | 46,213.43 | 88,034,386.0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393,919.57 | 41,667,071.78 | 155,756.61 | 1,370,818.35 | 1,668,505.47 | 71,919.67 | 79,327,991.4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730,239.57 | 9,071,880.5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730,239.57 | 9,071,880.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生物楼改造装修工程 | 3,500,177.28 | 3,500,177.28 | 4,707,086.43 | - | 4,707,086.43 | |
租赁办公楼装修工程 | - | - | - | 1,513,761.47 | - | 1,513,761.47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 2,897,698.61 | - | 2,897,698.61 | 1,368,048.41 | - | 1,368,048.41 |
化学楼二楼生物实验室装修工程 | 1,862,924.53 | 1,862,924.53 | 1,482,984.25 | - | 1,482,984.25 | |
化学楼新建固体制剂二车间 | 89,622.64 | - | 89,622.64 | - | - | - |
化学楼变压器扩容工程 | 379,816.51 | - | 379,816.51 | - | - | - |
合计 | 8,730,239.57 | - | 8,730,239.57 | 9,071,880.56 | - | 9,071,880.5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生物楼改造装修工程 | 7,759,501.13 | 4,707,086.43 | 1,189,277.44 | 1,486,725.66 | 909,460.93 | 3,500,177.28 | 98.29 | 98.29 | 自有资金 | |||
租赁办公楼装修工程 | 1,513,761.47 | 1,513,761.47 | 151,941.47 | 1,665,702.94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 542,337,100.00 | 1,368,048.41 | 1,529,650.20 | 2,897,698.61 | 0.53 | 0.53 | 募集资金 | |||||
化学楼二楼生物实验室装修工程 | 3,011,251.52 | 1,482,984.25 | 379,940.28 | 1,862,924.53 | 61.87 | 61.87 | 自有资金 | |||||
化学楼新建固体制剂二车间 | 35,000,000.00 | 89,622.64 | 89,622.64 | 0.26 | 0.26 | 募集资金 | ||||||
化学楼变压器扩容工程 | 1,800,000.00 | 379,816.51 | 379,816.51 | 21.10 | 21.1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91,421,614.12 | 9,071,880.56 | 3,720,248.54 | 1,486,725.66 | 2,575,163.87 | 8,730,239.57 | / | / | / | / |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租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225,918.85 | 9,225,918.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32,395.59 | 2,432,395.59 |
办公室租赁 | 2,432,395.59 | 2,432,395.5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1,658,314.44 | 11,658,314.4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81,250.00 | 1,781,25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73,925.62 | 1,473,925.62 |
(1)计提 | 1,473,925.62 | 1,473,925.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255,175.62 | 3,255,175.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403,138.82 | 8,403,138.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7,444,668.85 | 7,444,668.85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852,270.98 | 133,593,857.86 | 521,434.44 | 81,570,188.98 | 227,537,752.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4,147.85 | 544,147.85 | ||||
(1)购置 | 544,147.85 | 544,147.8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1,415.50 | 941,415.50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41,415.50 | 941,415.50 | ||||
4.期末余额 | 11,852,270.98 | 132,652,442.36 | 1,065,582.29 | 81,570,188.98 | 227,140,484.6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21,940.04 | 66,238,167.44 | 62,170.87 | 30,001,813.00 | 98,024,091.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122.48 | 6,174,729.48 | 44,183.36 | 8,130,552.66 | 14,473,587.98 | |
(1)计提 | 124,122.48 | 6,174,729.48 | 44,183.36 | 8,130,552.66 | 14,473,587.98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0,030.80 | 290,030.80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90,030.80 | 290,030.80 | ||||
4.期末余额 | 1,846,062.52 | 72,122,866.12 | 106,354.23 | 38,132,365.66 | 112,207,648.5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06,208.46 | 60,529,576.24 | 959,228.06 | 43,437,823.32 | 114,932,836.0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30,330.94 | 67,355,690.42 | 459,263.57 | 51,568,375.98 | 129,513,660.9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系实物资产使用权及专利技术。(1)2017年3月22日小核酸研究所与本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建设新药质量控制平台,由小核酸研究所出资购置总价约530.00万元设备供平台使用,本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保养、维修等,本公司同意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内以设备原始价格回购全部设备。(2)本公司根据《昆山小核酸产业基地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对实际控制的设备使用权按政府补助准则处理。①2013年10月,江苏昆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产投)与本公司签订了《昆山小核酸产业基地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昆山产投购置价值约5000万元机器设备建设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设备产权归昆山产投所有,同时,昆山产投授权本公司对该平台进行管理,期限为13年。在管理期限内,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损失亦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认为,此部分设备实际上为本公司所控制,且预期会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符合资产的定义,且因昆山产投为政府平台性质的国资企业,其无偿向本公司授予管理权的事项是为了完成政府的产业引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判断是否属于政府补助的核心条件。据此,本公司将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截至2021年06月30日,此部分设备的资产原值为49,971,109.90元,累计折旧为30,496,651.04元。②本公司与小核酸研究所签订《血液(军特药)中心公共平台仪器设备委托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小核酸研究所按《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清单》,累计出资3000万元为血液中心公共平台购置清单中所列血液相关领域仪器设备,所购仪器设备产权归小核酸研究所所有。小核酸研究所长期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该平台,委托期限内,本公司对协议项下设备进行保存、使用、管理和维护。小核酸研究所有权对本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严重损毁仪器设备行为进行问责,若小核酸研究所在协议期限内转售或委托第三方管理该平台,必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并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本公司负责委托合同期内人事、财务、市场行政后勤等管理运营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维保和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小核酸研究所不再诉求仪器设备投入的回报,也不再承担本公司管理过程中所付的费用。截止2021年06月30日相关设备已完整到货15台,且已安装验收,已安装验收设备原值金额为26,305,829.08元,截至2021年06月30日累计折旧金额为4,106,936.29元。
(3)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0日,与自然人ZELIN SHENG(盛泽林)、YUANWEI CHEN(陈元伟)、陆惠萍签订了《氘代的ω-二苯基脲及衍生物以及包含该化合物的组合物的技术转让和提成协议》,受让的专利支付对价由未来销售提成确定,由于无法计量而按0确认。根据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专利转让费以销售分成的形式体现,本公司需向YUANWEI CHEN(陈元伟)支付与本项专利相关产品年销售额的3.35%作为分成;若本公司转让或许可与本项专利有关的任何批文,本公司将向YUANWEI CHEN(陈元伟)支付转让合同金额的9.50%。《技术转让和提成协议》应当于下列情形孰早发生之日自动终止:(1)该本专利产品(即甲苯磺酸多纳非尼)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满10年;
(2)本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8年9月19日)。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区绿化 | 44,473.13 | 17,610.99 | 26,862.14 | ||
厂区装修 | 1,677,871.64 | 2,575,163.87 | 307,522.98 | 3,945,512.53 | |
小核酸四楼新实验室装修 | 1,125,172.52 | 119,417.52 | 1,005,755.00 | ||
生物制药楼乙二醇系统、臭氧系统及配电房改造 | 942,674.52 | 94,267.44 | 848,407.08 | ||
仓库空调系统改造等零星工程 | 210,619.49 | 22,566.36 | 188,053.13 | ||
自来水改造施工等零星工程 | 252,752.30 | 26,605.50 | 226,146.80 | ||
锅炉房及蒸汽管道土建施工 | 97,896.42 | 10,679.64 | 87,216.78 | ||
临床研究CTMS系统使用费 | 235,849.06 | 19,654.10 | 216,194.96 | ||
公司网易企业邮箱 | 149,056.60 | 2,070.23 | 146,986.37 | ||
Minitab软件使用费 | 84,955.75 | 1,415.93 | 83,539.82 | ||
ARISc药物警戒系统软件使用费 | 765,198.49 | 127,533.08 | 637,665.41 |
合计 | 4,351,460.02 | 3,810,223.77 | 749,343.77 | 0.00 | 7,412,340.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9,598,395.54 | 17,784,161.23 | 66,371,550.71 | 19,805,270.72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59,598,395.54 | 17,784,161.23 | 66,371,550.71 | 19,805,270.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 13,795,662.11 | 13,795,662.11 | 14,001,214.18 | 14,001,214.18 | ||
未抵扣进项税 | 51,822,489.58 | 51,822,489.58 | ||||
合计 | 13,795,662.11 | 13,795,662.11 | 65,823,703.76 | 65,823,703.7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27,850,000.00 | 17,650,000.00 |
加:借款应付利息 | 335,243.42 | 19,684.67 |
合计 | 128,185,243.42 | 17,669,684.6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3,532,344.54 | 60,034,247.87 |
1年以上 | 5,320,383.52 | 4,922,982.22 |
合计 | 78,852,728.06 | 64,957,230.0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6 | 1,041,340.63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7 | 509,706.57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8 | 492,129.08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9 | 451,537.52 | 尚未结算 |
供应商10 | 329,110.73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823,824.53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78,761.06 | 0 |
合计 | 278,761.06 | 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120,384.56 | 81,453,568.54 | 78,396,343.44 | 26,177,609.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32,059.40 | 5,413,182.14 | 4,330,901.28 | 2,414,340.26 |
三、辞退福利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4,452,443.96 | 86,866,750.68 | 82,727,244.72 | 28,591,949.92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394,068.44 | 74,434,046.08 | 72,009,687.07 | 24,818,427.45 |
二、职工福利费 | 1,159,706.97 | 1,159,706.97 | ||
三、社会保险费 | 403,257.76 | 3,060,090.36 | 2,718,752.97 | 744,595.1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54,855.22 | 2,833,764.92 | 2,511,534.78 | 577,085.36 |
工伤保险费 | 104,706.10 | 98,862.68 | 76,322.55 | 127,246.23 |
生育保险费 | 43,696.44 | 127,462.76 | 130,895.64 | 40,263.56 |
四、住房公积金 | 320,012.00 | 2,624,238.50 | 2,329,663.44 | 614,587.0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046.36 | 175,486.63 | 178,532.99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3,120,384.56 | 81,453,568.54 | 78,396,343.44 | 26,177,609.6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19,999.62 | 5,240,455.29 | 4,192,305.90 | 2,368,149.01 |
2、失业保险费 | 12,059.78 | 172,726.85 | 138,595.38 | 46,191.2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332,059.40 | 5,413,182.14 | 4,330,901.28 | 2,414,340.2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15,577.77 | 4,790,532.40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830,827.30 | 16,944,286.98 |
个人所得税 | 2,924,413.64 | 1,242,652.6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9,855.59 | 270,765.99 |
房产税 | 400,240.97 | 601,114.73 |
印花税 | 65,100.79 | 538,131.60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0,778.87 | 245,828.07 |
土地使用税 | 10,274.16 | 25,685.40 |
合计 | 25,537,069.09 | 24,658,997.7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014,922.93 | 9,138,761.36 |
合计 | 13,014,922.93 | 9,138,761.3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购买款 | 5,293,250.00 | 5,293,250.00 |
工程款 | 843,838.98 | 631,768.95 |
代收代付款 | 160,948.68 | 688,066.05 |
其他 | 1,605,050.65 | 2,525,676.36 |
员工报销款 | 3,731,137.76 | |
销售提成 | 1,380,696.86 | |
合计 | 13,014,922.93 | 9,138,761.3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资产购买款 | 5,293,250.00 | 资产购买款系本公司承诺购买小核酸研究所约530.00万元平台设备所致,详细情况见本附注七、26。 |
合计 | 5,293,250.00 | / |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6,238.94 | |
合计 | 36,238.9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加:借款应付利息 | 122,666.66 | 33,733.33 |
合计 | 30,122,666.66 | 30,033,733.33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租 | 10,691,065.42 | 9,137,649.25 |
合计 | 10,691,065.42 | 9,137,649.25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3,657,548.05 | 1,000,000.00 | 8,723,296.40 | 75,934,251.65 | |
合计 | 83,657,548.05 | 1,000,000.00 | 8,723,296.40 | 75,934,251.65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美国联邦政府对美国中小企业贷款补助 | 1,095,602.48 | 1,087,811.41 | 7,791.07 | 0.00 | 与收益相关 | ||
系列氘代创新药物的重大产业化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治疗结直晚期肠癌的Ⅲ期临床研究和上市申请 | 4,781,400.00 | 4,781,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治疗晚期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的临床研究和产业化研究和上市申请 | 6,592,500.00 | 6,59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化学新药杰克替尼的开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1类抗肿瘤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的临床研发及产业化 | 6,000,000.00 | 1,000,000.00 | 7,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及器官纤维化疾病创新药物的临床研究与开发 | 8,887,000.00 | 8,88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昆山市双创人才项目补助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 24,471,569.84 | 4,997,110.98 | 19,474,458.86 | 与资产相关 |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 | 24,829,475.73 | 2,630,582.94 | 22,198,892.79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昆山市双创人才项目补助-人源化抗肿瘤新药的研究开发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昆山市双创人才项目补助-双靶点抗体技术平台及应用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3,657,548.05 | 1,000,000.00 | 8,715,505.33 | 7,791.07 | 75,934,251.65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21,095,265.76 | 2,121,095,265.76 | ||
其他资本公积 | 53,228,148.75 | 11,949,325.82 | 65,177,474.57 | |
合计 | 2,174,323,414.51 | 11,949,325.82 | 2,186,272,740.33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040,050.38 | -1,462,008.63 | -753,071.26 | -708,937.37 | -5,793,121.6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040,050.38 | -1,462,008.63 | -753,071.26 | -708,937.37 | -5,793,121.6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040,050.38 | -1,462,008.63 | -753,071.26 | -708,937.37 | -5,793,121.64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91,557,981.85 | -472,328,730.3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91,557,981.85 | -472,328,730.3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6,970,114.70 | -319,229,251.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68,528,096.55 | -791,557,981.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214,831.78 | 1,369,147.96 | ||
其他业务 | 1,194,690.30 | 680,809.50 | ||
合计 | 42,409,522.08 | 2,049,957.46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药品 | 41,214,831.78 |
医药中间体 | 1,194,690.3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国内销售 | 42,409,522.08 |
国外销售 | |
合同类型 | |
购销合同 | 42,409,522.08 |
合计 | 42,409,522.0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508.41 | 5,578.32 |
教育费附加 | 82,542.00 | 27,891.54 |
资源税 | ||
土地使用税 | 20,548.32 | 51,370.8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2,143.09 | 9,668.21 |
其他 | 200,873.76 | |
合计 | 141,741.82 | 295,382.6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441,868.64 | 8,491,910.78 |
调研策划费 | 830,689.60 | 2,446,025.27 |
宣传广告费 | 283,969.93 | 414,093.73 |
学术推广费 | 5,343,035.29 | 275,841.53 |
会议会展费 | 1,367,703.33 | 210,000.00 |
交通及差旅费 | 1,531,351.76 | 172,522.15 |
业务招待费 | 970,694.29 | 40,669.36 |
样品及促销品 | 185,206.82 | |
特许权使用费 | 1,380,696.86 | |
其他 | 423,684.76 | 265,289.70 |
合计 | 43,758,901.28 | 12,316,352.5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11,949,325.82 | 16,195,440.71 |
职工薪酬 | 6,481,482.30 | 4,215,981.44 |
租赁费 | 1,509,232.23 | 1,223,643.20 |
办公费 | 1,140,828.06 | 827,585.03 |
招聘费 | 475,922.63 | 281,264.78 |
中介鉴证及咨询服务费 | 1,616,490.01 | 2,124,932.02 |
交通及差旅费 | 113,710.59 | 240,268.97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700,829.85 | 175,298.44 |
水电燃气费 | 75,184.20 | 107,338.20 |
修理费 | 396,105.25 | 66,100.97 |
业务招待费 | 365,771.63 | 513,295.16 |
环境保护费 | 478,869.79 | 281,847.10 |
无形资产摊销 | 156,048.98 | 129,535.3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21,810.69 | 153,141.50 |
安全及劳动保护费 | 154,468.62 | 234,381.06 |
保险费 | 78,689.59 | 108,815.32 |
其他费用 | 328,420.17 | 217,291.58 |
合计 | 26,643,190.41 | 27,096,160.7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452,994.49 | 26,271,560.61 |
原料试剂耗材 | 15,974,447.56 | 8,091,730.40 |
委托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25,155,665.76 | 10,661,730.08 |
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74,371,771.11 | 61,972,447.44 |
水电能耗 | 3,992,739.66 | 2,199,477.06 |
固定资产折旧 | 6,431,511.87 | 4,220,225.13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78,268.06 | 12,504,206.11 |
其他 | 7,153,888.05 | 3,420,907.42 |
合计 | 197,511,286.56 | 129,342,284.25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02,177.53 | 818,206.27 |
减:利息收入 | -23,670,993.68 | -18,619,693.44 |
加:汇兑损失 | -642,588.49 | 720,736.61 |
手续费 | 70,411.17 | 111,688.69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44,308.04 | |
合计 | -22,496,685.43 | -16,969,061.8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446,601.27 | 10,339,518.60 |
个人所得税征收手续费返还 | 158,829.56 | 48,522.36 |
合计 | 10,605,430.83 | 10,388,040.9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返还补贴 | 52,107.88 | |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上市挂牌奖励转项资金) | 4,000,000.00 | |
2019年度奖励扶持转型升级资金 | 1,000,000.00 | |
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24,904.00 | |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 4,997,110.98 | 4,997,111.00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 | 2,630,582.94 | 265,395.72 |
企业所得税返还 | 11.85 | |
昆山高新区2020最具影响力企业补助 | 800,000.00 |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临时补贴款 | 140,000.00 |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企业吸纳扶持社保补贴 | 288,357.51 | |
苏州市级企业上市奖励 | 500,000.00 | |
稳岗补贴 | 2,726.58 | |
美国联邦政府对美国中小企业贷款补助 | 1,087,811.41 | |
合计 | 10,446,601.27 | 10,339,518.6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240,499.12 | 4,732,739.7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9,240,499.12 | 4,732,739.79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4,558.53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724,558.5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328,638.0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51,175.25 | -61,847.1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779,813.26 | -61,847.1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6,778.76 | 6,778.76 | |
合计 | 6,778.76 | 6,778.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603.92 | 11,603.92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50.00 | ||
合计 | 11,603.92 | 50.00 | 11,603.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6,505.89 | 45,652.8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29,616.05 | -2,149,485.57 |
合计 | -1,773,110.16 | -2,103,832.7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49,278.63 | -740,341.26 | -708,937.3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49,278.63 | -740,341.26 | -708,937.3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731,084.09 | 8,557,999.79 |
利息收入 | 3,950,020.46 | 5,657,880.65 |
其他 | 1,667,929.27 | 415,552.97 |
合计 | 8,349,033.82 | 14,631,433.4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管理费用 | 6,673,147.43 | 7,053,656.62 |
付现研发支出 | 145,486,571.17 | 114,295,614.72 |
付现销售费用 | 9,143,521.51 | 3,807,960.07 |
其他 | 70,411.17 | 41,563.18 |
合计 | 161,373,651.28 | 125,198,794.59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费用 | 117,604,088.92 | |
合计 | 117,604,088.92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85,639,909.80 | -134,918,401.9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1,847.18 | |
信用减值损失 | 2,779,813.2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132,341.72 | 4,463,429.9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54,724.97 | |
无形资产摊销 | 14,134,317.04 | 12,919,388.1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49,343.77 | 314,609.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03.9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4,558.53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706,981.51 | -12,005,836.9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40,499.12 | -4,732,739.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21,109.49 | -2,149,485.5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617,921.42 | -6,443,915.7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265,158.48 | -7,354,266.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249,852.83 | -9,198,425.07 |
其他 | 11,949,325.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740,852.00 | -159,043,796.5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36,585,087.31 | 1,134,213,988.3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19,054,935.04 | 66,920,221.7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530,152.27 | 1,067,293,766.5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36,585,087.31 | 1,119,054,935.04 |
其中:库存现金 | 8,715.78 | 8,416.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36,576,371.53 | 1,119,046,518.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6,585,087.31 | 1,119,054,935.0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8,716,969.86 | 6.4601 | 56,312,496.99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76,391.32 | 6.4601 | 1,139,505.57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美国联邦政府对美国中小企业贷款补助 | 1,087,811.41 | 其他收益 | 1,087,811.41 |
1类抗肿瘤新药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的临床研发及产业化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新药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 4,997,110.98 | 其他收益 | 4,997,110.98 |
血液中心公共平台 | 2,630,582.94 | 其他收益 | 2,630,582.94 |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社保补贴款 | 431,084.09 | 其他收益 | 431,084.09 |
苏州市级企业上市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昆山高新区2020最具影响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力企业补助 | |||
其他 | 11.85 | 其他收益 | 11.85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由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投资设立子公司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月4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主营药品生产与药品研发。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泽璟生物技术 | 江苏 | 苏州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上海泽璟 | 上海 | 上海 | 药品研发 | 100.00 | 合并 | |
香港泽璟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新设 | |
GENSUN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药品研发 | 51.00 | 购买 | |
浙江泽璟 | 浙江 | 丽水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GENSUN | 49.00 | -8,669,795.10 | 64,485,654.57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GENSUN | 12,009.06 | 6,333.41 | 18,342.47 | 3,403.72 | 1,778.42 | 5,182.14 | 12,727.06 | 7,064.71 | 19,791.77 | 2,627.32 | 2,090.09 | 4,717.4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GENSUN | -1,769.35 | -1,914.27 | -558.86 | -1,286.42 | -1,173.48 | 2,353.50 |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相关。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期末折人民币余额(元) | 期初折人民币余额(元) |
货币资金–美元 | 56,312,496.99 | 62,782,496.91 |
应付账款–美元 | 1,139,505.57 | 3,624,394.75 |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短期借款 | 128,185,243.42 | 17,669,684.67 |
长期借款 | 30,122,666.66 | 30,033,733.33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445,228.66 | 110,445,228.6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10,445,228.66 | 110,445,228.66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0,445,228.66 | 120,445,228.6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泽璟生物技术 | 江苏 | 苏州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
上海泽璟 | 上海 | 上海 | 药品研发 | 100.00 | 并购 | |
香港泽璟 | 香港 | 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新设 | |
GENSUN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药品研发 | 51.00 | 并购 | |
浙江泽璟 | 浙江 | 丽水 | 药品研发 | 100.00 | 新设 |
注:公司通过香港泽璟间接持有GENSUN 3,305,628股股份,占GENSUN经完全摊薄(考虑GENSUN 2016股权激励计划当时预留的500,000股股份)后股份的51.00%。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小核酸研究所 | 参股股东 |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工研院) | 其他 |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方达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思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英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佰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晟通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杭州泰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谋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嘉兴易迪希计算及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仁智(苏州)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其他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小核酸研究所 | 采购商品 | 2,838,130.09 | 931,833.57 |
泰格医药及其子公司(注) | 接受劳务 | 989,165.24 | 18,051,425.87 |
注:本表本期已发生交易金额仅反映本年年初至1月末关联交易数据。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小核酸研究所 | 房屋建筑物 | 321,198.36 | 100,178.0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85.11 | 305.6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7,225.00 | 7,225.00 | 7,225.00 | 3,612.5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小核酸研究所 | 9,170,290.41 | 7,423,398.38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92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据最近市场交易价格和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格(注1)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见其他说明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80,506,907.2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1,949,325.82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6,572,760.1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6,572,760.10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6,572,760.10 | 100 | 2,328,638.01 | 5 | 44,244,122.09 | |||||
合计 | 46,572,760.10 | / | 2,328,638.01 | / | 44,244,122.09 |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572,760.10 | 2,328,638.01 | 5 |
合计 | 46,572,760.10 | 2,328,638.01 | 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0 | 2,328,638.01 | 2,328,638.01 | |||
合计 | 0 | 2,328,638.01 | 2,328,638.01 |
单位名称 | 金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一 | 17,029,745.46 | 一年以内 | 36.57 | 851,487.27 |
客户二 | 13,154,843.04 | 一年以内 | 28.25 | 657,742.15 |
客户三 | 8,820,152.64 | 一年以内 | 18.94 | 441,007.63 |
客户四 | 1,282,056.60 | 一年以内 | 2.75 | 64,102.83 |
客户五 | 971,255.00 | 一年以内 | 2.09 | 48,562.75 |
合计 | 41,258,052.74 | 88.60 | 2,062,902.6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628,569.35 | 2,612,801.24 |
合计 | 3,628,569.35 | 2,612,801.24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43,717.94 |
1至2年 | 257,650.00 |
2至3年 | 1,839,682.85 |
3年以上 | 35,075.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876,125.79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502,048.97 | 2,272,880.00 |
备用金 | 263,594.00 | 10,000.00 |
往来款及其他 | 1,110,482.82 | 473,602.28 |
合计 | 3,876,125.79 | 2,756,482.2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43,681.04 | 143,681.0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3,875.40 | 103,875.4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47,556.44 | 247,556.4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3,681.04 | 103,875.40 | 247,556.44 | |||
合计 | 143,681.04 | 103,875.40 | 247,556.44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昆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保证金及押金 | 1,595,000.00 | 2-3年 | 41.15 | - |
泽璟制药(浙江)有限公司 | 往来款项 | 650,000.00 | 1年以内 | 16.77 | - |
昆山利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359,300.00 | 2年以内 | 9.27 | 52,315.00 |
苏州泽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款项 | 302,906.38 | 1年以内 | 7.81 | - |
昆山俐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83,101.04 | 2-3年 | 4.72 | 68,822.35 |
合计 | / | 3,090,307.42 | / | 79.72 | 121,137.3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6,497,316.00 | 76,497,316.00 | 71,497,316.00 | 71,497,316.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6,497,316.00 | 76,497,316.00 | 71,497,316.00 | 71,497,316.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泽璟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泽璟生物技术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香港泽璟 | 60,497,316.00 | 60,497,316.00 | ||||
浙江泽璟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71,497,316.00 | 5,000,000.00 | 76,497,316.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214,831.78 | 1,369,147.96 | 0 | 0 |
其他业务 | 10,884,480.38 | 8,755,634.57 | 0 | 0 |
合计 | 52,099,312.16 | 10,124,782.53 | 0 | 0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药品 | 41,214,831.78 |
医药中间体 | 1,194,690.30 |
技术服务 | 9,689,790.0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销售 | 52,099,312.16 |
国外销售 | |
合同类型 | |
购销合同 | 42,409,522.08 |
服务合同 | 9,689,790.08 |
合计 | 52,099,312.1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240,499.12 | 4,732,739.7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9,240,499.12 | 4,732,739.79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46,601.2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965,057.6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25.1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324,602.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73,972.16 | |
合计 | 19,708,258.68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 | 稀释每股收益 (元)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51 | -0.74 | -0.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80 | -0.82 | -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