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宝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特宝生物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特宝生物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3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71.36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4.6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0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分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晓艳阮任群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