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林晶晶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股份公司、峰岹科技 | 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峰岹香港 | 指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和高帅 |
统生投资 | 指 | 统生投资有限公司 |
企泽有限 | 指 | 企泽有限公司 |
博睿财智 | 指 | 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微禾 | 指 | 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华芯 | 指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
芯运科技 | 指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芯齐投资 | 指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芯晟投资 | 指 | 深圳市芯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聚源聚芯 | 指 |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小米长江 | 指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联晟源 | 指 | 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联晟灏 | 指 | 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俱成秋实 | 指 | 南京俱成秋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元禾璞华 | 指 |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一号 | 指 | 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深创投 | 指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津盛泰达 | 指 |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日照益峰 | 指 | 日照益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俱成 | 指 | 南京俱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康润 | 指 | 青岛康润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峰岹青岛 | 指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峰岧上海 | 指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峰岹微电子 | 指 | 峰岹微電子(香港)有限公司,峰岹科技子公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台积电(TSMC) | 指 | 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全球知名的专业集成电路制造公司 |
格罗方德(GF) | 指 | 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 Ltd.及其关联方,全球知名的专业集成电路制造公司 |
华天科技 | 指 |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85.SZ)及其关联方,行业内知名专业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 |
长电科技 | 指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及其关联方,行业内知名专业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 |
日月新 | 指 | 日月新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行业内知名专业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公司 |
德州仪器(TI) | 指 | Texas Instruments Incorporated,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部件制造商之一 |
意法半导体(ST) | 指 | STMicroelectronics N.V.,是世界最大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英飞凌(Infineon) | 指 | Infineon Technologies AG,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赛普拉斯(Cypress) | 指 | Cypress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公司之一 |
ARM | 指 | ARM Limited及其关联方主要包括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系全球知名的IP供应商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 | 指 | 2022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 指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大华 | 指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IC、芯片、集成电路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中文指集成电路、芯片,是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连在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集成电路设计 | 指 | 包括电路功能设计、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及仿真、版图设计、绘制和验证,以及后续处理过程等流程的集成电路设计过程;集成电路设计涉及对电子元器件(例如晶体管、电阻器、电容器等)、元器件间互连线模型的建立 |
半导体 | 指 |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消费电子、通信系统、照明、大功率电源转换等领域 |
电子元器件 | 指 | 电子电路中的基本元素,电子元器件相互连接构成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电子电路 |
直流无刷电机、BLDC电机 | 指 | 直流无刷电机(Brushless Direct Current Motor, 简称BLDC电机)由电动机主体和驱动器组成,是一种典型的机电一体化产品,克服了有刷直流电机的先天性缺陷,以电子换向器取代了机械换向器。直流无刷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转矩特性优异、无级调速、过载能力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电动工具、通信电子、机器人、汽车等领域 |
伺服电机 | 指 | 在伺服系统中控制机械元件运转的电机,是一种辅助马达间接变速装置;其具有控制速度、位置精度准确的特点,常用于火花机、机械臂、精确机器/仪器等领域 |
运算放大器 | 指 | 简称“运放”,是具有很高放大倍数的电路单元 |
鲁棒性 | 指 | Robust的音译,指在控制领域、信号处理领域、软件领域中,形容系统的健壮性、稳定性 |
无感驱动 | 指 | 未装有位置传感器,通过检测电机电压、电流等电气参数并配合相关算法计算电机转子位置,以达到正确换相目的的电机驱动模式 |
晶圆 | 指 | 半导体集成电路制作所用的硅晶片,由于其形状为圆形,故称晶圆。在硅晶片上可加工制作成各种电路元件结构,而成为有特定电性功能的IC产品 |
封装测试 | 指 | 将晶圆按照产品型号及功能需求加工得到独立芯片的过程 |
ME核 | 指 | Motor Engine的缩写,即电机驱动控制专用内核的简称,是指电机驱动控制算法硬件化的专用集成电路,主要负责实时处理电机控制相关事务 |
Fabless模式 | 指 | Fabrication(制造)和less(无、没有)的组合,即“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设计”的半导体设计企业经营模式,通常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采用此经营模式 |
Foundry | 指 | 晶圆代工厂,专业从事集成电路制造的企业,本身并不进行集成电路的设计和研发 |
FOC | 指 | Field-Oriented Control的缩写,即磁场定向控制,也称矢量变频 |
LDO | 指 | Low Dropout Regulator的缩写,即低压差线性稳压器,是一种电源转换芯片 |
Pre-driver | 指 | 预驱动电路,常用于解决控制器/单片机的电流、电压输出能力不足而无法驱动相关电子器件工作的场景 |
MCU | 指 | Micro Control Unit的缩写,是把中央处理器频率与规格做适当缩减,并将内存、计数器、USB、A/D转换、UART、PLC、DMA等周边接口,甚至LCD驱动电路都整合在单一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微型计算机 |
ASIC | 指 | 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的缩写,是一种为专门目的而设计的集成电路,通常为应特定用户要求和特定电子系统的需要而设计、制造的集成电路 |
HVIC | 指 | High-Voltage Integrated Circuit的缩写,是一种将高压器件和低压控制电路集成在同一芯片上的集成电路 |
MOSFET | 指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的缩写,是一种可以广泛使用在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的场效应晶体管 |
IPM | 指 | Intelligent Power Module的缩写,即智能功率模块,通常由功率器件、优化的门极驱动电路和快速的保护电路以及逻辑控制电路构成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峰岹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ortior Technology(Shenzhen)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ORTIO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BI LEI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公司网址 | www.fortiortech.com |
电子信箱 | ir@fortiortech.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丹红 | 焦倩倩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
电话 | 0755-86181158-4201 | 0755-86181158-4201 |
传真 | 0755-26867715 | 0755-26867715 |
电子信箱 | ir@fortiortech.com | ir@fortiortech.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峰岹科技 | 68827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68,060,597.91 | 181,927,225.98 | -7.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654,543.71 | 81,827,462.09 | 2.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8,649,627.72 | 77,110,332.03 | -10.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36,340.29 | 50,350,264.34 | -85.4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93,213,708.08 | 421,451,301.20 | 420.40 |
总资产 | 2,294,465,097.90 | 521,774,327.70 | 339.7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18 | -7.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18 | -7.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9 | 1.11 | -19.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5 | 25.01 | 减少16.9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0 | 23.57 | 减少16.9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73 | 7.64 | 增加5.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及利润分析
1.1、2022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6,80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2%,主要原因:
一方面,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波动影响,公司在电动工具、运动出行等应用领域的产品销售出现下滑;另一方面,公司着力培育的散热风扇 (应用于服务器等)、白色家电等应用领域的产品销售取得实质进展,增幅较大。上述因素叠加,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降。
1.2、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864.9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97%,一方面系因销售收入略有下降;另一方面,公司为及时满足下游不同领域产品应用需求,保障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和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及达到国际水平,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市场推广投入力度所致。
1.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85.43%,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回款减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人员增加及薪酬水平增长导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所致。
2、资产构成分析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第二季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本期末净资产较上年度末大幅增加所致。
3、盈利能力分析
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8.05%和6.6%,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6.96和16.97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第二季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本期末净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大幅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 5,940,300.03 | 第十节 七、84 |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37,987.80 | 第十节 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6,776.51 | 第十节 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0,148.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5,004,915.9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所处行业及行业发展概况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是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I6520)。
(2)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信息,近年来,我国集成电路的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增强,2021年全行业销售额首次突破了10,000亿元。2018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17%,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2年我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的不断发展,芯片的制程等工艺不断更迭换代,进而对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工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管理能力、资金投入、人员投入等多个方面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因此,集成电路行业发生了专业化分工,芯片设计企业为保持芯片产品的竞争优势,将资源与资金投入到产品研发上,选择将晶圆制造与封装测试等环节委托给外部专业厂商进行,推进了Fabless模式的形成以及芯片设计行业的发展。
芯片设计处于产业链的前端,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的研发能力、研发投入、研发团队、技术专利积累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产业链前端,芯片设计水平较大程度上决定了芯片的性能、功能、成本等核心因素,同时芯片设计行业需要与产业链后端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环节紧密合作,不但在设计阶段需要考虑工艺是否可以实现相应电路设计,同时需要整合产业链资源确保芯片产品的及时供给,因此,芯片设计行业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峰岹科技长期从事BLDC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公司以芯片设计为立足点向应用端延伸,发展成为系统级服务提供商。公司紧扣应用场景复杂且多样
的电机控制需求,提供专用性的芯片产品、相适配的架构算法以及电机结构设计方案,实现BLDC电机控制系统多样性的控制需求及电机整体性能的提升与优化。峰岹科技从底层架构上将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者有效融合,用算法硬件化的技术路径在芯片架构层面实现复杂的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机驱动控制处理器内核,不受ARM授权体系的制约,并在芯片电路设计层面在单芯片上全集成或部分集成LDO、运放、预驱、MOS等器件,最终设计出具备高集成度、能实现高效率、低噪音控制且能完成复杂控制任务的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以满足下游领域不断变化的应用需求。
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电机技术三个领域的丰厚技术积累,使峰岹科技可以为下游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驱动控制专用芯片、应用控制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在内的系统级服务,并有能力引导、协助下游客户进行系统级产品升级换代。
公司作为专注于高性能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的设计公司,产品涵盖电机驱动控制的全部关键芯片,包括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电机驱动芯片HVIC、电机专用功率器件MOSFET等。
公司MCU/ASIC、HVIC、MOSFET芯片,共同组成BLDC电机驱动控制的核心器件体系,其中:MCU/ASIC芯片属于控制系统大脑,实现电气信号检测、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及控制指令生成等;由于主控芯片难以直接驱动大功率的MOSFET,需要HVIC作为驱动芯片,起到高低压隔离和增大驱动能力的功能。在三大核心器件共同作用下,给BLDC电机提供高压、大电流的驱动信号,产生U、V、W三相控制电压,使BLDC电机按照控制指令工作。随着公司技术发展,公司已在芯片电路设计单芯片层面实现部分集成/全集成HVIC、MOSFET的高集成度电机主控芯片产品,并可提供电机驱动专用智能功率模块IPM。
下图为典型的电机驱动控制架构,其中三大主要器件均为公司产品:
注1:上图仅为示意图,公司的电机主控芯片已在单芯片晶圆层面部分集成/全集成电机驱动芯片HVIC、功率器件MOSFET等电路;
注2:除图示产品,公司还有智能功率模块IPM产品系列。
类别 | 典型产品 | 产品图示 | 产品特点 | 产品应用特点 |
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 | FU68系列 “双核”电机驱动控制专用MCU | ·集成电机控制内核(ME)和通用内核; ·具备高集成度、高稳定性、高效率、多功能、低噪音等应用特性; ·具有调试灵活、适用性广的特点,可满足应用领域不断出现的拓展需求,适用于各种智能控制场景 | 主要应用于小家电、白色家电、厨电、电动工具、运动出行、通信设备、工业与汽车等众多下游领域产品 | |
三相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控制器系列ASIC | ·涵盖单相、三相直流无刷驱动控制,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整体解决方案; ·应用控制场景相对专一、控制效果相对特定,具备体积小、集成度高、性价比高等优点 | 主要应用于电扇类、扫地机器人、泵类、筋膜枪、散热风扇等多个领域 | ||
单相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控制器系列ASIC | ||||
电机驱动芯片HVIC | 三相栅极驱动器系列 | ·具有过压保护、欠压保护、直通防止及死区保护等功能; ·具备性能优异、降低能耗、系统高效等优点 | 主要适用于电机驱动的各类应用领域场景,与电机主控芯片、功率器件共同构成 | |
半桥栅极驱动器系列 |
类别 | 典型产品 | 产品图示 | 产品特点 | 产品应用特点 |
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 ||||
功率器件MOSFET | FMD系列MOSFET | ·良好的开关性能和反向恢复特性,有助于降低系统整体发热,实现高效率与低损耗的驱动 | 发挥电压控制功能,与电机主控芯片、电机驱动芯片共同构成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智能功率模块IPM | ·集成控制电路、高低压驱动电路、高低压功率器件; ·模块使用方便、可靠性好、尺寸小。 | 适用于内置电机应用和紧凑安装场景,主要应用于移动电源、吹风筒等领域产品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领域。公司依靠坚实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高性价比优势与系统级整体服务能力,在境内外积累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及变化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支柱,而集成电路设计是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之一。长期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供需失衡,芯片产品需求长期依赖进口解决,提升芯片产品的自给率还有很大的空间。在政府大力扶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正进入高速成长期。
具体到电机驱动控制芯片领域,德州仪器(TI)、意法半导体(ST)、英飞凌(Infineon)、赛普拉斯(Cypress)等国际大厂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国内企业起步较晚,市场占有率较低。公司是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企业,采用电机驱动双核芯片架构,从电机驱动控制这一类细分品类切入市场,从成立之初即专注于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从自主研发电机控制专用处理器内核架构开始,逐步搭建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产品架构。与国际知名厂商电机专用芯片相比,公司芯片产品在技术参数、控制性能等多个方面取得同等乃至更好的效果,受到终端制造厂商的认可。
近年来,使用公司芯片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厂商的数量不断增加,公司产品被海尔、大金、美的等知名空调厂商及日本电产所接受,逐步替代国外厂商的市场份额,实现了国产替代。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上不断突破,不断提升技术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涵盖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技术、电机驱动架构算法技术及电机技术三个技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上述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和攻关,巩固和提升技术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以下核心技术: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主要应用 | 主要应用和贡献 | 技术先进性 |
1 | 电机驱动双核芯片架构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产品 | 高算力,运算稳定 | 具有竞争力 |
2 | 全集成FOC芯片架构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ASIC系列产品 | 高算力,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3 | 基于高压DMOS实现的半桥和三相半桥驱动电路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和智能功率模块IPM系列产品 | 高集成度,高效率 | 具有竞争力 |
4 | 基于高压集成电路、高压功率器件、多芯片模块封装技术实现的半桥功率模块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和智能功率模块IPM系列产品 | 高集成度,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5 | 高鲁棒性无感FOC驱动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和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产品 | 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6 | 无感大扭矩启动模式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和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产品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高性价比 | 具有竞争力 |
7 | 超高速电机的高性能运行模式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和智能功率模块IPM系列产品 | 高转速,低噪音 | 具有竞争力 |
8 | 单相直流无刷电机的无传感器动态驱动方法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和智能功率模块IPM系列产品 | 高可靠性,高集成度 | 具有竞争力 |
9 | 小型电动车的驱动模式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产品 | 高转速,高稳定性 | 具有竞争力 |
10 | 直流无刷电机的负载状态检测方法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主控芯片ASIC系列、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和智能功率模块IPM系列产品 | 高可靠性 | 具有竞争力 |
11 | 电机故障的快速检测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和电机主控芯片ASIC系列产品 | 高可靠性 | 具有竞争力 |
12 | 具有轴向磁场的超薄型电机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ASIC系列产品 | 轻薄化电机 | 具有竞争力 |
13 | 三相低速BLDC电机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驱动芯片HVIC系列和智能功率模块IPM系列产品 | 低噪音、低损耗 | 具有竞争力 |
14 | 高转矩密度的BLDC电机 | 自主研发 | 电机主控芯片MCU系列、电机驱动芯片 | 高转矩密度 | 具有竞争力 |
HVIC系列和智能功率模块IPM系列产品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107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含境外发明专利8项)。2022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境内发明专利4项,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 | 0 | 89 | 51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1 | 48 | 47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9 | 9 |
其他 | 14 | 7 | 78 | 63 |
合计 | 20 | 8 | 224 | 170 |
注:“获得数”含授权已到期的实用新型专利数量。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391,404.02 | 13,904,637.91 | 53.8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1,391,404.02 | 13,904,637.91 | 53.8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73 | 7.64 | 增加5.0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研发投入额2,13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4%,系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对芯片产品技术进行持续的研发创新所致:
1、公司持续关注研发团队建设,研发人员增加、薪资增长使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长
48.94%;
2、本期新增应用于汽车领域产品车规认证费用;
3、购置EDA软件工具、软件特许使用权及其他研发设备增长使折旧摊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5.55%。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效双核智能电机控制主控芯片研发 | 8,400,000.00 | 2,717,981.21 | 5,841,582.48 | 研发阶段 | 集成可编程放大器,实现高速位置计算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智能家电、电动工具等领域,实现高速位置计算 |
2 | 高压驱动多功能三相电机ASIC芯片研发 | 8,620,000.00 | 3,433,976.94 | 6,871,508.97 | 测试阶段 | 集成全硬件FOC算法,集成可编程放大器,芯片集成多种保护策略,可支持多次烧录,允许用户更改参数,定制速度曲线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工业、智能家电等领域,可实现高压FOC驱动 |
3 | 单路H桥栅极驱动器关键技术研发 | 4,660,000.00 | 1,782,123.43 | 4,417,852.03 | 小批量量产阶段 | 实现大电流驱动IC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智能家电等领域,可实现大功率驱动 |
4 | 高可靠性智能双核电机驱动MCU芯片研发 | 9,400,000.00 | 4,894,507.74 | 7,061,970.61 | 测试阶段 | 内部集成5V LDO、可编程运算放大器、12bit ADC、32KB Flash,集成硬件过流保护、过温保护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工业、智能家电、汽车电子等领域,可实现更大存储,高可靠性的双核驱动 |
5 | 集成霍尔传感器的智能单相ASIC芯片研发 | 30,000,000.00 | 5,464,495.81 | 5,464,495.81 | 研发阶段 | 芯片集成霍尔传感器,集成4个低RDS(ON)的功率MOS管及其驱动电路。整个芯片高度集成,大大减少系统板的元器件。 | 国际一流 | 主要应用于工业、散热风扇(应用于服务器等)、智能家电等领域,可实现高度集成单相驱动 |
6 | 矢量运动控制智能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7,000,000.00 | 784,712.99 | 784,712.99 | 研发阶段 | 集成功率因数校正,支持高可靠性初始位置检测 | 国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伺服电机、智能家电等领域,可实现高效电机驱动 |
7 | 汽车主动进气格栅AGS控制算法研究与应用 | 1,600,000.00 | 561,374.79 | 561,374.79 | 研发阶段 | 无传感器方案,支持高精度位置控制,扭矩限制,动态行程校准,完整的诊断与保护逻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等领域,可实现无传感器位置控制 |
8 | 汽车散热风扇控制算法研究与应用 | 1,980,000.00 | 672,237.90 | 672,237.90 | 研发阶段 | 无传感器方波控制与FOC控制方案,适应多种场景的控制策略,完整的诊断与保护逻辑,OTA功能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等领域,可实现低压大功率电机驱动 |
9 | 汽车天窗控制算法研究与应用 | 2,460,000.00 | 323,358.85 | 323,358.85 | 研发阶段 | 位置记忆、扭矩限制、智能防夹、完整的诊断与保护、OTA功能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等领域,可实现位置控制 |
10 | 基于FOC的双极限圆弱磁控制算法研究及应用 | 2,580,000.00 | 756,634.36 | 756,634.36 | 研发阶段 | 实现线性进退弱磁避免判断条件引起的突变,电压电流可控,稳定高效带载运行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智能家电、汽车电子等领域,可扩大电机调速范围 |
合计 | - | 76,700,000.00 | 21,391,404.02 | 32,755,728.7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0 | 9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8.32 | 67.1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11.48 | 1,014.79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74 | 11.09 |
注: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指研发人员薪酬合计除以报告期内平均研发人员人数。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2 | 1.82 |
硕士 | 36 | 32.73 |
本科 | 61 | 55.45 |
大专及以下 | 11 | 10 |
合计 | 110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45岁以上(含45) | 5 | 4.55 |
30-45岁(不含45,含30) | 36 | 32.73 |
25-30岁(不含30,含25) | 51 | 46.36 |
25岁以下(不含25) | 18 | 16.36 |
合计 | 110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三重技术优势
公司在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个领域均拥有核心优势,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成果。
(1)芯片技术
相较于国内MCU厂商普遍使用ARM Cortex-M处理器内核架构,公司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处理器内核架构ME内核,专门用于电机控制;得益于自主设计的内核架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终端使用需求进行针对性修改,并且能够实现电机控制算法硬件化,处理复杂、多样的电机控制任务;此外,公司实现了芯片设计的半集成、全集成方案。
(2)电机驱动架构技术
公司在当前主流的无感算法和电机矢量控制算法上进行了前瞻性研发布局,针对不同领
域开发了不同的驱动控制算法,帮助下游产业客户解决诸如无感大扭矩启动、静音运行和超高速旋转等行业痛点难题,扩大高性能电机的应用领域,为客户产品更新换代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撑,同时发掘新的电机产品应用市场。
(3)电机技术
基于对电机电磁原理的深入了解,公司可以针对客户的电机特点提出特定的驱动方式,并且能够支持客户在成本控制的前提下对电机产品的电磁结构进行优化,使电机系统的性能达到最佳。对电机技术的深入理解使得公司能够从芯片、电机控制方案、电机结构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系统级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电机设计、生产和测试中的问题。全方位的服务增强了客户的粘性,也增强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2、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分为芯片设计团队、电机驱动架构团队和电机技术团队。由于国内集成电路研发和高端电机驱动架构设计人才稀缺,公司从成立早期就制定了“自主培养、导师制、项目制”的人才培养战略,坚持内部培养、自主培养,建设技术精尖、富有创新活力的人才团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引入技术人才,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研讨、技术专题培训等活动,帮助研发人员不断提升技术水平,成长为技术骨干,不断巩固和加强人才优势。
3、系统级服务优势
基于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和电机技术三方面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拥有向下游客户提供电机整体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和终端产品技术难题解决等系统级服务的能力。境内外电机控制芯片公司通常只专注于芯片设计和生产环节,市场推广和技术服务通常由其经销商、方案提供商负责,芯片公司与终端产品客户之间缺乏直接技术沟通,对客户的系统级支持较为薄弱。此模式既不利于芯片公司了解终端客户的应用需求,也不利于终端客户获取芯片公司深层次的技术支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访、研讨、现场技术支持等方式持续加强与终端客户的技术沟通交流,以创新的算法技术帮助客户解决应用层面的技术难题,在为客户提供芯片产品的同时提供成熟的整体解决方案等系统级服务。
4、客户粘性优势
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公司芯片产品的市场认可度逐步上升,公司通过终端制造厂商的产品测试,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在家电领域已经成功获得美的、海信、小米、海尔、松下、飞利浦、方太、华帝、九阳等国内外知名厂商的认可。公司凭借高质量的芯片产品以及系统级服务的优势,从电机分析和设计开始,协助客户开发系统级整体方案,并将具体需求通过算法、电路设计等方式反映至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下游产业领域的需求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不断增强公司与客户的黏度。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内多地疫情反复,公司所在地深圳及子公司所在地上海均经历了疫情的严峻挑战,疫情的反复对产业链下游特别是华东地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面对多点散发的新冠疫情冲击,公司全体员工携手努力,通过远程办公、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积极复产复工。报告期内,公司从研发、市场开拓、客户支持等方面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国
际形势和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一方面,公司始终专注于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保障研发项目的进展,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在应用领域和市场开拓上发力,积极拓展散热风扇(应用于服务器等)、工业与汽车电子等新兴应用领域和市场,为公司长期发展、未来业绩增长打下扎实的根基。
1、持续支持服务下游领域,携手推动业务发展
公司专注于直流无刷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的研发,直流无刷电机具有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转矩特性优异、无级调速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家电、通信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高能效直流无刷电机替代传统电机是下游领域消费升级的方向和趋势之一。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反复以及俄乌战争爆发等影响,宏观经济发展显著放缓,公司众多下游应用领域的产品需求不及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06.06万元,同比下降
7.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65.45万元,同比增长2.23%,公司持续为下游客户提供包括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产品、整体方案、电机系统优化在内的系统级服务,积极支持下游客户的复产复工和业务发展,与下游客户携手应对国际形势和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以积极的举措推动业务发展。
2、凭借技术优势,电机主控芯片产品线持续增长
受到新冠疫情及国际经济贸易环境的影响,公司整体营收略有下降,公司以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算法、电机技术三个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巩固和开拓市场,凭借技术优势和系统级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电机主控芯片产品实现收入13,910.25万元,同比增长6.94%,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3.01%,较上年同期占比增加11.31个百分点。
3、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提升技术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引入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算法等方面的优秀技术人才,坚持自主培养的人才理念,通过导师制、项目制等方式帮助研发人才迅速成长,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计2,139.14万元,同比增长53.84%,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12.73%,同比提高5.09个百分点。
4、积极布局拓展新兴应用领域,为未来发展打好根基
报告期内,受整个宏观经济增长乏力等影响,公司产品第一大应用领域智能小家电的销售收入同比下滑6.01%;其他应用领域如电动工具、运动出行等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超40%。面对既有应用领域的产品销售挑战,公司加大散热风扇 (应用于服务器等)、白色家电等领域的市场开发力度,散热风扇 (应用于服务器等)领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335.43%,已成为公司第二大应用领域;白色家电领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6.44%,上升为公司重要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汽车电子领域的研发力度,公司车规级产品通过AEC-Q100车规认证。公司持续推进汽车电子领域的市场拓展,已进入部分国内主要新能源汽车厂商的配套。目前公司产品正在整车或配套厂商性能验证阶段,效果良好。由于汽车电子领域对可靠性验证等要求高,市场导入周期将较长,公司将持续为汽车电子下游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系统级技术支持服务,稳步推进产品在新兴领域的应用。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简单、开放的工作氛围,积极开展技术讨论会、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与交流活动,形成鼓励创新、开拓进取的企业文化氛围。研发团队团结协作、锐意进取,不断丰富公司的技术创新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授权境内外专利98项,其中发明专利累计授权51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一)研发风险
由于公司采用专用芯片设计路线,市场上没有与之相匹配的成熟可靠的IP内核与软件库可以直接授权使用,需要研发团队长时间的自主研发与经验积累,BLDC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基础研发难度较大,研发周期较长,开发成本较高。芯片设计研发能力建立在不同应用场景电机智能控制需求、对应电机控制算法、电机技术等三者结合的深度理解,需要芯片设计、算法架构、电机技术三方面研发力量深度融合,对复合型研发人才以及三方面技术力量协调融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若公司无法对研发团队、研发人员、研发力量进行有效整合管理,导致无法顺应市场需求及时推出新的芯片产品,将对公司持续创新研发、产品迭代更新造成不利影响。
(二)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探索和积累,已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专利作为研发成果的重要保护形式之一,帮助企业构建自身技术壁垒并对公司产品开发具有重要作用。若竞争对手或第三方采取恶意诉讼策略,阻滞公司市场拓展,或通过窃取公司知识产权非法获利,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为典型的技术密集行业,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基础。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经营模式也需向供应商提供核心技术资料等,不排除公司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四)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产业,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需要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因此公司对相关优秀人才的需求将愈加迫切。同时,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对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的相关人才存在一定的流失风险。如果发生核心管理和技术人员大量流失或者因规模扩张导致人才不足的情形,很可能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并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电机控制专用芯片技术路线风险
公司竞争对手大多为境外知名芯片厂商,例如德州仪器(TI)、意法半导体(ST)、英飞凌(Infineon)、赛普拉斯(Cypress)等。竞争对手大多采用通用MCU芯片的技术路线,一般采用ARM公司授权的Cortex-M系列内核;公司则坚持专用化芯片研发路线,形成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内核ME。公司与竞争对手共同受益于下游行业旺盛需求所带来的商机。若竞争对手利用其雄厚技术及资金实力、丰富客户渠道、完善供应链等优势,亦加大专用化芯片研发力度,公司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份额萎缩等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供应商集中风险
公司产品的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均由境内外行业领先的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公司与这些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晶圆制造供应商为格罗方德(GF)和台积电(TSMC),公司主要通过进口方式采购晶圆;主要的封装测试服务供应商为华天科技、长电科技和日月新,各环节供应商集中度较高。若主要采购地区集成电路领域的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其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封测供应商的供货
因各种原因出现中断或减少,或上述供应商大幅提高供货价格,或生产管理水平欠佳等原因影响公司的产品生产,将会对公司的产品出货、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程度的原材料供应及外协加工的风险。
(二)经营模式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运营模式,即主要从事芯片的设计及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鉴于公司未自建生产线,相关产品全部通过委外厂商加工完成,在产能上不具备自主调整的能力。若集成电路行业制造环节的产能与需求关系发生波动将导致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产能不足,或受到贸易摩擦加剧等政策性影响导致上游供应商缩减甚至停止供货,公司产品的供应能力将受到直接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业绩。
(三)持续资金投入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典型的科技、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资金投入高、研发风险大的特点。公司为保持竞争力,需要在研发、制造等各个环节上持续不断进行资金投入。随着新产品制造工艺标准提高,公司流片费用将上涨;晶圆及封装测试作为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部分,持续性采购投入亦会对公司现金流提出较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资金投入,不能进行前瞻性研究及产品迭代升级,则难以确保公司技术的先进性、工艺的国际性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等多个领域。电机驱动控制芯片行业需要不断注入技术力量,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行业进入壁垒也相对较高,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各个环节均需要大量的技术研发和工艺积累,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随着行业内对芯片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若在上述环节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导致客户流失、品牌美誉度下降,对未来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作为战略性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政策推动行业发展,增强行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若未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二)下游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的业务扩张主要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终端产品市场的迅速增长。尽管公司下游应用市场种类繁多,但若未来下游应用领域发展速度放缓,整体市场增长停滞,或者公司无法快速挖掘新产品应用需求,及时推出适用产品以获取新兴市场份额,可能会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一)宏观经济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行业竞争和贸易政策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如果国内外宏观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如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造成集成电路材料供应和下游需求受限,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新冠肺炎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并不断变异蔓延,目前国内疫情虽已经基本得到控制,疫情防控形势仍存在不确认性,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1、对公司采购的影响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不断蔓延,公司的主要晶圆制造供应商格罗方德(GF)和台积电(TSMC)、主要封装测试供应商华天科技、长电科技和日月新等可能进入产能趋紧的周期。
若晶圆市场价格、封测加工费价格大幅上涨,停工推迟供货等原因影响公司采购,将会对公司晶圆原材料及芯片产品备货造成不利影响。
2、对公司销售的影响
如果疫情进一步发展,公司下游客户可能因生产经营受限、销售计划减少、终端市场需求减弱等不利情形减少对公司芯片产品的采购,导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售价或毛利率波动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创新。若公司未能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公司技术实力停滞不前,或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或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等导致公司发生产品售价下降、产品收入结构向低毛利率产品倾斜等不利情形,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若全球芯片行业上游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等委外加工的产能紧张,投产周期延长,公司采购价格存在大幅上涨风险,公司在执行“成本+目标毛利率空间”的定价策略下,采购价格的增长将导致销售价格的上升,若销售价格涨幅不及采购价格涨幅,公司销售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
(二)存货跌价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存货余额随着上升。如果公司未来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就有可能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公司存货存在跌价风险。
(三)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公司也在过程中不断完善了自身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会持续扩张,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规范等内部组织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无法满足经营规模扩大的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带来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可参考第三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68,060,597.91 | 181,927,225.98 | -7.62 |
营业成本 | 68,818,214.98 | 82,183,783.39 | -16.26 |
税金及附加 | 1,553,388.51 | 1,453,033.11 | 6.91 |
销售费用 | 3,863,640.44 | 2,958,879.21 | 30.58 |
管理费用 | 8,353,755.02 | 6,142,087.83 | 36.01 |
研发费用 | 21,391,404.02 | 13,904,637.91 | 53.84 |
财务费用 | -3,680,709.49 | 578,432.84 | -736.32 |
其他收益 | 9,440,695.83 | 5,275,094.84 | 78.97 |
投资收益 | 5,755,691.42 | 3,261,784.81 | 76.46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282,296.38 | 不适用 | |
信用减值损失 | -155,699.44 | -28,113.99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85,365.96 | -460,304.27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18,734.61 | 不适用 | |
所得税费用 | 2,399,490.07 | 928,650.98 | 158.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36,340.29 | 50,350,264.34 | -85.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1,977,634.95 | 244,071.10 | -525,347.6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9,877,418.33 | -5,701,681.4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2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16,80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62%,主要原因:一方面,受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波动影响,公司在电动工具、运动出行等应用领域的产品销售出现下滑;另一方面,公司着力培育的散热风扇 (应用于服务器等)、白色家电等应用领域的产品销售取得实质进展,增幅较大。上述因素叠加,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6.26%,主要原因系收入下降,成本同步被动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90.48 万元,增幅 30.58%,主要系持续进行市场营销网络拓展推广引起薪酬增长,市场宣传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21.17 万元,增幅 36.01%,主要系中介机构服务费用增加、员工薪酬增长以及人才招聘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425.91 万元,降幅736.32%,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本期无发生借款利息支出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748.68 万元,增幅 53.84%,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力度,关注研发团队建设导致薪酬增长,研发资产、软件折旧摊销增加及研发项目直接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01.39万元,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销售回款减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人员增加及薪酬水平增长导致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8,222.17万元,主要系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68,557.91万元,主要系公司于2022年第二季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16.56万元,增幅78.97%,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49.39万元,增幅76.46%,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增加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公司对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计提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2.76万元,系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发生变化及余额增加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7.08万元,增幅158.38%,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峰岹青岛本期利润增加,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97,660,598.24 | 34.76 | 391,772,978.50 | 75.08 | 103.60 | 系IPO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69,923,220.38 | 50.99 | 不适用 | 系公司将闲置资金进行资金管理所致 | ||
应收账款 | 7,722,313.98 | 0.34 | 2,763,430.24 | 0.53 | 179.45 | 系根据客户经营规模、资信状况、交易规模等因素,给予了周结、月结等结算政策所致 |
存货 | 119,252,653.01 | 5.20 | 60,675,790.46 | 11.63 | 96.54 | 系应对市场需求备货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9,625,000.00 | 4.78 | 不适用 | 系购买一年内到期长期定期存款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151,676.82 | 0.66 | 8,529,972.42 | 1.63 | 77.63 | 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3,047,163.62 | 0.13 | 1,815,308.46 | 0.35 | 67.86 | 系购置研发软件及软件特许使用权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46,416.87 | 0.02 | 710,187.13 | 0.14 | -37.14 | 系办公场所装修费逐步摊销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350,322.26 | 0.63 | 3,622,123.88 | 0.69 | 296.19 | 主要系预付联合建楼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13,977,654.94 | 0.61 | 3,915,052.97 | 0.75 | 257.02 | 系采购规模增大,应付原材料及加工费余额相应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154,351.88 | 0.05 | 1,975,027.35 | 0.38 | -41.55 | 预收客户销售货款余额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241,745.65 | 0.14 | 15,795,199.84 | 3.03 | -79.48 | 系上年度奖金在本期支付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50,065.74 | 0.01 | 256,716.51 | 0.05 | -41.54 | 系预收客户销售货款余额减少所对应的销项税同步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3,076,808.92 | 0.13 | 1,970,895.13 | 0.38 | 56.11 | 系适用新租赁准则的房屋租赁续期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546,054.00 | 0.02 | 不适用 | 购买软件分期支付所致 | ||
递延收益 | 0.00 | 53,449.91 | 0.01 | -100.00 | 系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在本期确认收益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3,546.74 | 0.02 | 654.93 | 0.00 | 75,258.70 | 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7,910,685.5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2年6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169,923,220.38 元,系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人民币) | 净资产 (人民币) | 营业收入 (人民币) | 净利润 (人民币)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 | 人民币1,000.00 | 100% | 2,470.97 | 1,754.92 | 2,319.06 | 615.07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 | 人民币2,500.00 | 100% | 3,150.78 | 3,132.54 | 1,306.57 | 435.16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 | 港币855.4662 | 100% | 791.07 | 470.62 | 100.66 | -196.9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 2022年6月1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6月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汪钰红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谢正开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披露《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汪钰红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设计及销售,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晶圆,相关封装测试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委托加工厂商,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直接从事生产制造业务,不涉及相关污染物排放,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专注于BLDC电机应用。相较于传统电机如感应电机和有刷直流电机等,BLDC电机拥有转矩密度高和优越调速性能,具备高可靠性、低振动、高效率、低噪音、节能降耗的性能优势,并可在较宽调速范围内实现响应快、精度高的变速效果,很好地契合了智慧家居、电动工具、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等领域日益增长的电机控制需求。BLDC电机所带来的变频驱动技术能够有效地实现节能减耗目标,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为下游行业客户提供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的BLDC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产品及高效率、低噪音、高响应速度的电机驱动控制方案,为国家“节能降耗”战略推行贡献基础技术和产品。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5、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高帅、芯运科技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司/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公司/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峰岹香港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3、本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公司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殷一民、彭瑞涛、上海华芯、深圳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法律 | 2022年4月20日,自公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微禾、聚源聚芯、小米长江、俱成秋实、青岛康润、君联晟灏、创业一号、元禾璞华、君联晟源、深创投、日照益峰、津盛泰达、南京俱成 | 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及其合伙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芯齐投资、芯晟投资的合伙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业务规则及《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深圳市芯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芯齐投资、芯晟投资的合伙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承诺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高帅作为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合伙人,其通过芯齐投资/芯晟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相关锁定承诺详见“实际控制人高帅及一致行动人芯运科技承诺”。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谢正开、黄晓英、刘海梅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监事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诺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
股份限售 | 林晶晶、黄丹红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本条前述承诺;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调整)。4、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5、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含因履行该承诺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SOH CHENG SU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时,相应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2年4月20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及承诺规定的相应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 | 1、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
其他 | 高帅、芯运科技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公司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华芯、芯齐投资 | 1、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本企业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本企业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彭瑞涛、ZHANG QUN、深圳微禾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统生投资、深圳市博睿财智控股有限公司、企泽有限公司、姚建华、朱崇恽 | 1、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不实施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如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及相关减持义务。 3、如承诺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则承诺人承担相应承诺约定的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峰岹香港、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已向发行人准确、全面地披露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行人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公司/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 1、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当前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主营业务的情况;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未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如果未来有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本人将优先介绍给公司。 4、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上述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本人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当日失效。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及其控制的企业芯运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股份股东峰岹香港、上海华芯、芯齐投资、彭瑞涛、ZHANG QUN、深圳微禾、姚建华、朱崇恽、博睿财智、企泽有限、统生投资,发行人董事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发行人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发 | (一)公司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二)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对于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执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相关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本承诺自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且在承诺人作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二)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具体安排 1、本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份回购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如需)。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其承诺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其承诺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及相关主体用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达到本预案规定的上限。(四)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控股股东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则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其他 | 峰岹香港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能实现,则本公司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三、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本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公司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其他 | 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若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黄丹红、林晶晶 | 一、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人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 | 2022年4月20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九十个自然日内,若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人继续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或者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的新的稳定股价方案,直至稳定股价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三、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未按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则由公司及时公告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人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本人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香港、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本公司/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项目从开始实施至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上述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一)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加强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形式、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控制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 |||||||
其他 | 峰岹香港、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高帅、芯运科技 | 1、本公司/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BI LEI(毕磊)、BI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CHAO(毕超)、王林、王建新、沈建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分红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该满足该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1、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 2、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回购价格。市场价格为实施回购程序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停牌,则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及时、充分披露其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香港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 2、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新股。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分红,且持有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5、以上承诺自本公司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董事王林、王建新、沈建新,监事谢正开、刘海梅、黄晓英,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晶晶、黄丹红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高帅 | 1、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时,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并不得向公司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直接或间接)股份的锁定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3、以上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企业/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6)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7)本企业/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独立董事 |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 2022年4月20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峰岹科技 |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除下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自有或投资的已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金融产品或股权投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穿透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0.0001%),该等投资行为系相关人员所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并非海通证券主动针对本公司进行投资(投资本公司第三层以上间接股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上市公告书》。(3)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4)除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控股股东的股份存在信托持股情形之外,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其他 | 峰岹香港、上海华芯、芯齐投资、深圳微禾、聚源聚芯、小米长江、芯运科技、俱成秋实、青岛康润、君联晟灏、创业一号、元禾璞华、君联晟源、深创投、日照益峰、芯晟投资、津盛泰达、南京俱成、彭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向发行人出资/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均为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自有/自筹资金,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3)保荐机构通过自有或投资的已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金融产品或股权投资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穿透后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不超过0.0001%),该等投资行为系相关人员所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并非海通证券主动针对发行人进行投资(投资发行人第三层以上间接股东);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上市公告书》。除上述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通过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4)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的情形之外,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通过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代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5)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瑞涛、殷一民 | |||||||
其他 | 控股股东峰岹香港股东BI LEI(毕磊)、BI CHAO(毕超)、ZHANG QUN、陈雄雁、SOH CHENG SU、统生投资、企泽有限、博睿财智、姚建华、朱崇恽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1)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信托持股情形之外,本人/本公司目前通过峰岹香港所持发行人股份为本人/本公司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人/本公司通过峰岹香港向发行人出资/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均为本人/本公司自有/自筹资金,本人/本公司通过峰岹香港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人/本公司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通过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4)统生投资目前通过峰岹香港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统生投资真实持有,统生投资100%股份由企泽有限真实持有,企泽有限100%股份由博睿财智真实持有,博睿财智100%股权由姚建华和朱崇恽真实持有。公司历史股东深圳市博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姚建华和朱崇恽控制的企业,ZHANG QUN担任深圳市博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5)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和信托持股的情形之外,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通过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6)承诺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7)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高帅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通过芯运科技、芯齐投资、芯晟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人通过芯运科技、芯齐投资和芯晟投资向发行人出资/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均为本人自有/自筹资金,本人通过芯运科技、芯齐投资和芯晟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4)本人与BI LEI系夫妻关系,BI LEI和BI CHAO是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重要控制人,BI LEI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BI LEI与BI CHAO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5)本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合伙人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通过芯齐投资/芯晟投资所持发行人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本人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本人向发行人出资/受让股权的资金来源均为本人自有/自筹资金,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本人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3)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4)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5)本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高帅作为芯齐投资/芯晟投资合伙人,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作出的承诺详见“高帅承诺”。 | 2022年4月20日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为保证上游晶圆供应稳定,2021 年4 月7 日,公司与某晶圆厂商签订了《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根据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Non-Disclosure Agreement)及《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保密要求,《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内容已涉及公司重大商业秘密,公司已申请对《产能保留协议》(Capacity Reservation Agreement)豁免信息披露。”目前,该《产能保留协议》履约进展正常。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 | 1,893,449,700 | 1,728,461,819.89 | 555,440,000 | 555,440,000 | 110,000,000 | 19.80 | 110,000,000 | 19.8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345,110,000 | 345,11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100,330,000 | 100,330,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10,000,000 | 1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将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房产变更为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方式。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599.0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完成上述资金的置换。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92,300万元,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272,530 | 100.00 | 2,090,063 | 0 | 0 | 0 | 2,090,063 | 71,362,593 | 77.26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440,594 | 0.64 | 731,707 | 0 | 0 | 0 | 731,707 | 1,172,301 | 1.27 |
3、其他内资持股 | 33,677,505 | 48.62 | 1,350,376 | 0 | 0 | 0 | 1,350,376 | 35,027,881 | 37.9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1,991,094 | 46.18 | 1,350,376 | 0 | 0 | 0 | 1,350,376 | 33,341,470 | 36.1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686,411 | 2.43 | 0 | 0 | 0 | 0 | 0 | 1,686,411 | 1.83 |
4、外资持股 | 35,154,431 | 50.75 | 7,980 | 0 | 0 | 0 | 7,980 | 35,162,411 | 38.07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5,154,431 | 50.75 | 7,980 | 0 | 0 | 0 | 7,980 | 35,162,411 | 38.07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21,000,787 | 0 | 0 | 0 | 21,000,787 | 21,000,787 | 22.74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21,000,787 | 0 | 0 | 0 | 21,000,787 | 21,000,787 | 22.7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69,272,530 | 100.00 | 23,090,850 | 0 | 0 | 0 | 23,090,850 | 92,363,380 | 100.00 |
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9.08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9,236.338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100.0787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36.2593万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 | - | 731,707 | 731,707 | 保荐机构跟投限售 | 2024年4月19日 |
富诚海富通峰岹科技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 | 373,498 | 373,498 | 员工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19日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部分 | - | - | 984,858 | 984,85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 | 2022年10月19日 |
合计 | - | - | 2,090,063 | 2,090,063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50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0 | 35,154,431 | 38.06 | 35,154,431 | 35,154,431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 0 | 13,465,723 | 14.58 | 13,465,723 | 13,465,723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4,812,900 | 5.21 | 4,812,900 | 4,812,9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 | 59,199 | 2,761,249 | 2.99 | 2,702,050 | 2,702,05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0 | 2,075,581 | 2.25 | 2,075,581 | 2,075,581 | 无 | 0 | 其他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75,527 | 1,675,527 | 1.81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06,570 | 1.52 | 1,406,570 | 1,406,570 | 无 | 0 | 其他 |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0 | 1,350,716 | 1.46 | 1,350,716 | 1,350,71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南京俱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俱成秋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97,239 | 1.4 | 1,297,239 | 1,297,239 | 无 | 0 | 其他 | |
青岛康润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37,791 | 1.12 | 1,037,791 | 1,037,79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75,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5,52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0,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781 | ||||||
李福兴 | 488,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488,939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6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1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49,3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33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998 |
张鲁南 | 233,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92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104 |
乐晓珊 | 229,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195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5.2500%的股东、董事BI LEI和持股30.5500%的股东、董事BI CHAO为兄弟关系,BI LEI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股东、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 2、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彭瑞涛和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8125%的股东ZHANG QUN为夫妻关系。公司未知以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35,154,431 | 2025-10-19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承诺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 |
2 |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 13,465,723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812,900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 | 2,702,050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075,581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06,570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350,716 | 2025-10-19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承诺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 |
8 | 南京俱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俱成秋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7,239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青岛康润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37,791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上海君联晟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37,125 | 2023-04-19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35.2500%的股东、董事BI LEI和持股30.5500%的股东、董事BI CHAO为兄弟关系,BI LEI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股东、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 2、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彭瑞涛和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8.8125%的股东ZHANG QUN为夫妻关系。公司未知以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97,660,598.24 | 391,772,978.5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69,923,220.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7,722,313.98 | 2,763,430.2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45,626,546.11 | 41,458,378.6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251,103.78 | 1,032,163.4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19,252,653.01 | 60,675,790.4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09,625,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5,151,676.82 | 8,529,972.42 |
流动资产合计 | 2,266,213,112.32 | 506,232,713.6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508,776.86 | 4,574,921.8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899,450.17 | 3,990,044.28 |
无形资产 | 七、26 | 3,047,163.62 | 1,815,308.4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46,416.87 | 710,187.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999,855.80 | 829,028.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4,350,322.26 | 3,622,123.8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251,985.58 | 15,541,614.08 | |
资产总计 | 2,294,465,097.90 | 521,774,327.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3,977,654.94 | 3,915,052.9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54,351.88 | 1,975,027.3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241,745.65 | 15,795,199.84 |
应交税费 | 七、40 | 3,161,061.24 | 2,822,947.0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3,085,886.41 | 71,608,004.1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364,214.30 | 1,925,078.7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0,065.74 | 256,716.51 |
流动负债合计 | 97,134,980.16 | 98,298,026.5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076,808.92 | 1,970,895.1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46,054.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53,449.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493,546.74 | 654.9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16,409.66 | 2,024,999.97 | |
负债合计 | 101,251,389.82 | 100,323,026.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2,363,380.00 | 69,272,53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862,021,926.79 | 156,650,956.9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22,813.31 | -63,117.1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9,802,873.63 | 19,802,873.6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18,802,714.35 | 175,788,057.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93,213,708.08 | 421,451,301.2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93,213,708.08 | 421,451,301.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94,465,097.90 | 521,774,327.70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9,113,085.68 | 353,727,890.1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33,982,063.6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3,214,828.57 | 1,846,983.9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8,510,172.62 | 41,047,722.0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86,279.90 | 896,788.6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3,763,980.47 | 54,993,396.5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9,625,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439,843.14 | 7,805,919.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3,635,254.00 | 460,318,700.8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274,269.45 | 4,298,321.5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32,781.73 | 3,266,244.98 | |
无形资产 | 3,047,163.62 | 1,815,308.4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6,416.87 | 710,187.1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9,880.07 | 352,224.7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350,322.26 | 3,622,123.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112,128.30 | 46,505,705.02 | |
资产总计 | 2,272,747,382.30 | 506,824,405.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988,277.25 | 3,986,003.8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61,852.23 | 1,455,483.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87,188.34 | 13,287,147.31 | |
应交税费 | 2,546,240.33 | 1,894,068.97 | |
其他应付款 | 72,999,299.07 | 71,562,850.2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28,343.50 | 1,701,130.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8,040.79 | 189,175.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95,349,241.51 | 94,075,860.2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779,417.91 | 1,615,201.43 | |
长期应付款 | 546,054.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3,449.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7,373.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12,845.14 | 1,668,651.34 | |
负债合计 | 99,162,086.65 | 95,744,511.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2,363,380.00 | 69,272,53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2,021,926.79 | 156,650,956.9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8,515,640.73 | 18,515,640.73 | |
未分配利润 | 200,684,348.13 | 166,640,766.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3,585,295.65 | 411,079,894.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72,747,382.30 | 506,824,405.86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8,060,597.91 | 181,927,225.9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68,060,597.91 | 181,927,225.9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0,299,693.48 | 107,220,854.2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8,818,214.98 | 82,183,783.3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53,388.51 | 1,453,033.11 |
销售费用 | 七、63 | 3,863,640.44 | 2,958,879.21 |
管理费用 | 七、64 | 8,353,755.02 | 6,142,087.83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391,404.02 | 13,904,637.91 |
财务费用 | 七、66 | -3,680,709.49 | 578,432.84 |
其中:利息费用 | 0.00 | 173,121.67 | |
利息收入 | 2,163,389.95 | 83,594.6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440,695.83 | 5,275,094.8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755,691.42 | 3,261,784.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282,296.3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55,699.44 | -28,113.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85,365.96 | -460,304.2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8,734.6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917,257.27 | 82,754,833.0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37,782.70 | 3,766.9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06.19 | 2,486.9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054,033.78 | 82,756,113.0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99,490.07 | 928,650.9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654,543.71 | 81,827,462.0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654,543.71 | 81,827,462.0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654,543.71 | 81,827,462.0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5,930.48 | -77,919.5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5,930.48 | -77,919.5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5,930.48 | -77,919.5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5,930.48 | -77,919.5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3,940,474.19 | 81,749,542.5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940,474.19 | 81,749,542.5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9 | 1.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51,622,497.14 | 175,908,420.8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8,449,702.67 | 83,370,397.34 |
税金及附加 | 1,402,055.00 | 1,406,072.71 | |
销售费用 | 2,319,296.74 | 1,949,966.00 | |
管理费用 | 8,228,188.98 | 5,841,709.46 | |
研发费用 | 17,564,967.73 | 11,628,185.59 | |
财务费用 | -3,726,610.17 | 539,070.28 | |
其中:利息费用 | 0.00 | 173,121.67 | |
利息收入 | 2,146,399.82 | 66,065.13 | |
加:其他收益 | 9,278,195.83 | 5,084,845.9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411,098.01 | 2,955,479.1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41,139.6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2,288.22 | -26,870.0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5,365.96 | -460,304.2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34.6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966,410.08 | 78,726,170.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7,782.70 | 3,766.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6.19 | 2,486.9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5,103,186.59 | 78,727,450.29 | |
减:所得税费用 | 419,717.89 | -49,484.5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683,468.70 | 78,776,934.7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683,468.70 | 78,776,934.7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4,683,468.70 | 78,776,934.7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2,296,733.97 | 205,379,206.7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630,957.96 | 3,845,758.8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966,388.81 | 9,273,020.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3,894,080.74 | 218,497,986.3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8,803,650.39 | 127,668,601.7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457,631.17 | 23,123,509.7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582,761.57 | 12,582,373.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713,697.32 | 4,773,236.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557,740.45 | 168,147,722.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36,340.29 | 50,350,264.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89,370,000.00 | 801,876,598.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01,216.18 | 3,283,332.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4,971,216.18 | 805,159,930.2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632,307.13 | 3,046,806.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64,316,544.00 | 801,869,053.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76,948,851.13 | 804,915,859.1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1,977,634.95 | 244,071.1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3,449,7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3,449,7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639,887.20 | 173,121.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2,932,394.47 | 3,128,559.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572,281.67 | 5,701,681.4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9,877,418.33 | -5,701,681.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51,496.07 | -67,712.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887,619.74 | 44,824,942.0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1,772,978.50 | 272,227,826.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7,660,598.24 | 317,052,768.51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7,767,425.11 | 198,898,593.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85,253.99 | 3,750,423.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79,663.82 | 9,065,242.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9,032,342.92 | 211,714,259.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2,046,797.43 | 123,523,100.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644,179.26 | 19,457,459.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40,264.38 | 11,997,079.0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20,385.64 | 3,905,966.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7,851,626.71 | 158,883,605.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19,283.79 | 52,830,653.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26,070,000.00 | 720,876,598.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14,905.25 | 2,972,095.0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1,384,905.25 | 723,848,693.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610,057.13 | 2,933,506.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65,116,544.00 | 720,869,053.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7,726,601.13 | 723,802,559.1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6,341,695.88 | 46,133.9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93,449,7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3,449,7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639,887.20 | 173,121.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743,553.47 | 2,998,802.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383,440.67 | 5,571,923.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0,066,259.33 | -5,571,923.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79,915.85 | -60,487.6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5,385,195.51 | 47,244,376.2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3,727,890.17 | 239,477,857.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9,113,085.68 | 286,722,233.72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63,117.17 | 19,802,873.63 | 175,788,057.84 | 421,451,301.20 | 421,451,301.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63,117.17 | 19,802,873.63 | 175,788,057.84 | 421,451,301.20 | 421,451,301.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090,850.00 | 1,705,370,969.89 | 285,930.48 | 0.00 | 43,014,656.51 | 1,771,762,406.88 | 1,771,762,406.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5,930.48 | 83,654,543.71 | 83,940,474.19 | 83,940,474.19 | |||||||||||
(二)所有者投入 | 23,090,850.0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1,728,461,819.89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090,850.0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1,728,461,819.8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62,021,926.79 | 222,813.31 | 19,802,873.63 | 218,802,714.35 | 2,193,213,708.08 | 2,193,213,708.08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102,298.75 | 6,125,252.51 | 54,197,326.80 | 286,348,364.96 | 286,348,364.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102,298.75 | 6,125,252.51 | 54,197,326.80 | 286,348,364.96 | 286,348,364.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7,919.51 | 81,827,462.09 | 81,749,542.58 | 81,749,542.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919.51 | 81,827,462.09 | 81,749,542.58 | 81,749,542.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24,379.24 | 6,125,252.51 | 136,024,788.89 | 368,097,907.54 | 368,097,907.54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18,515,640.73 | 166,640,766.63 | 411,079,89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18,515,640.73 | 166,640,766.63 | 411,079,894.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090,850.00 | 1,705,370,969.89 | 34,043,581.50 | 1,762,505,401.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4,683,468.70 | 74,683,468.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090,850.0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090,850.00 | 1,705,370,969.89 | 1,728,461,819.8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639,887.20 | -40,639,887.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363,380.00 | 1,862,021,926.79 | 18,515,640.73 | 200,684,348.13 | 2,173,585,295.6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5,809,593.21 | 52,286,338.93 | 284,019,419.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5,809,593.21 | 52,286,338.93 | 284,019,419.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776,934.79 | 78,776,934.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776,934.79 | 78,776,934.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9,272,530.00 | 156,650,956.90 | 5,809,593.21 | 131,063,273.72 | 362,796,353.83 |
公司负责人:BI LEI(毕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晶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晶晶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峰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0年5月21日。本公司法定代表人:BI LEI,注册资本为92,363,380.00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室, 根据 2022 年 3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57 号文《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9.085万股,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股份总数9,236.3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主要经营活动为BLDC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电机主控芯片MCU/ASIC、电机驱动芯片HVIC等,应用于家电、电动工具、计算机及通信设备、运动出行、工业与汽车等领域。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电气及机电产品、集成电路、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存货的计价方法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预计负债的计提、收入确认、股份支付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
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0.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除资不抵债、严重亏损以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10.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除资不抵债、严重亏损以外的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应收退税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应收出口退税款、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押金及保证金款项 |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款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员工备用金及代垫员工社保、公积金款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0 | 5.00% | 9.50%-19.00% |
电子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 | 5.00% | 31.67% |
办公家具 | 平均年限法 | 5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使用权和特许使用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特许使用权 | 3年、10年 | 合同约定使用年限 |
软件 | 3年、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3年、5年 | -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
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对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产品发出报关,于办妥出口报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章节.“五、28. 使用权资产和34.租赁负债”。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售后回租
(1)本公司为卖方兼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本公司为买方兼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进口采购货物和经营用资产的海关完税价格;出口销售货物的销售额
13%、6%、0 |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15%、8.25%、免税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免税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2018年4月1日之后,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8.25%,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16.5%。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5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所得税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20年度为获利年度的第一年,2020-2024年度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5年度起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2)峰岧上海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66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峰岧上海自2021年起至2023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的规定,峰岹微电子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采用两级制税率,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应评税利润按8.25%的利得税率,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按16.5%的利得税率;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22年第1号条例《2022年收入(税务宽免)条例》,峰岹微电子2021/22年度利得税税款的100%可获宽减,以10,000.00港元为上限。峰岹微电子报告期内执行并享受以上税收政策优惠。
2、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公司报告期内享受该出口免抵退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报告期内销售的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610.05 | 24,393.07 |
银行存款 | 797,649,988.19 | 391,748,585.43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797,660,598.24 | 391,772,978.5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443,851.39 | 6,466,728.3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69,923,220.38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1,169,923,220.38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169,923,220.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961,148.43 |
合计 | 7,961,148.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61,148.43 | 100 | 238,834.45 | 3 | 7,722,313.98 | 2,848,897.15 | 100 | 85,466.91 | 3 | 2,763,430.2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961,148.43 | 100 | 238,834.45 | 3 | 7,722,313.98 | 2,848,897.15 | 100 | 85,466.91 | 3 | 2,763,430.24 |
合计 | 7,961,148.43 | 100 | 238,834.45 | 3 | 7,722,313.98 | 2,848,897.15 | 100 | 85,466.91 | 3 | 2,763,430.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961,148.43 | 238,834.45 | 3 |
合计 | 7,961,148.43 | 238,834.45 | 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85,466.91 | 153,367.54 | - | - | - | 238,834.45 |
合计 | 85,466.91 | 153,367.54 | - | - | - | 238,834.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4,900,000.00 | 61.55 | 147,000.00 |
第二名 | 1,240,119.30 | 15.58 | 37,203.58 |
第三名 | 1,106,888.76 | 13.90 | 33,206.66 |
第四名 | 695,740.77 | 8.74 | 20,872.22 |
第五名 | 18,399.60 | 0.23 | 551.99 |
总计 | 7,961,148.43 | 100.00 | 238,834.4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242,899.01 | 39.98 | 41,458,378.60 | 100 |
1至2年 | 27,383,647.10 | 60.02 | ||
合计 | 45,626,546.11 | 100.00 | 41,458,378.60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主要系预付晶圆厂商晶圆采购款2,538.91万元,预付封测委外采购款 199.45万元。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25,370,514.82 | 55.60 |
第二名 | 8,574,111.85 | 18.79 |
第三名 | 7,929,329.84 | 17.38 |
第四名 | 1,994,500.02 | 4.37 |
第五名 | 762,658 | 1.67 |
合计 | 44,631,114.53 | 97.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51,103.78 | 1,032,163.40 |
合计 | 1,251,103.78 | 1,032,163.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51,663.36 |
1至2年 | 35,916.10 |
2至3年 | 318,424.24 |
3至4年 | 50,874.24 |
4至5年 | 14,582.00 |
5年以上 | 140,695.51 |
合计 | 1,312,155.4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712,223.06 | 710,946.28 |
员工备用金 | 148,793.19 | 86,528.51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296,663.96 | 293,187.37 |
其他 | 154,475.24 | |
合计 | 1,312,155.45 | 1,090,662.1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8,498.76 | 58,498.7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31.90 | 2,331.9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21.01 | 221.01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61,051.67 | 61,051.6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498.76 | 2,331.90 | 221.01 | 61,051.67 | ||
合计 | 58,498.76 | 2,331.90 | 221.01 | 61,051.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一业务部 | 押金保证金 | 416,749.54 | 2-3年、3-4年、5年以上 | 31.76 | 41,674.95 |
深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管理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85,404.00 | 1年以内 | 6.51 | 854.04 |
李燕琴 | 员工备用金 | 49,800.00 | 1年以内 | 3.80 | 498.00 |
毛伦 | 员工备用金 | 48,993.22 | 1年以内 | 3.73 | 489.93 |
上海合加实业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3,774.10 | 1-2年 | 1.81 | 713.22 |
合计 | / | 624,720.86 | / | 47.61 | 44,230.14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0,373,732.58 | 803,728.60 | 49,570,003.98 | 19,861,887.00 | 682,364.34 | 19,179,522.66 |
库存商品 | 50,018,532.84 | 1,540,087.57 | 48,478,445.27 | 31,263,507.02 | 1,505,334.67 | 29,758,172.35 |
委托加工物资 | 21,204,203.76 | 21,204,203.76 | 11,738,095.45 | 11,738,095.45 |
合计 | 121,596,469.18 | 2,343,816.17 | 119,252,653.01 | 62,863,489.47 | 2,187,699.01 | 60,675,790.4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682,364.34 | 121,364.26 | 803,728.60 | |||
库存商品 | 1,505,334.67 | 64,001.70 | 29,248.80 | 1,540,087.57 | ||
合计 | 2,187,699.01 | 185,365.96 | 29,248.80 | 2,343,816.1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期存款 | 109,625,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109,625,000.00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5,144,259.22 | 5,212,570.3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7,417.60 | 145,703.97 |
IPO中介费用 | 3,171,698.13 | |
合计 | 15,151,676.82 | 8,529,972.4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508,776.86 | 4,574,921.8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508,776.86 | 4,574,921.86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家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42,836.05 | 4,298,959.14 | 273,962.81 | 7,415,758.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7,709.51 | 537,709.51 | |||
(1)购置 | 536,257.38 | 536,257.3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折算差额 | 1,452.13 | 1,452.1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60.49 | 8,260.49 | |||
(1)处置或报废 | 8,260.49 | 8,260.49 | |||
4.期末余额 | 2,842,836.05 | 4,828,408.16 | 273,962.81 | 7,945,207.02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05,170.66 | 2,275,400.82 | 260,264.66 | 2,840,836.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034.74 | 467,813.58 | 602,848.32 | ||
(1)计提 | 135,034.74 | 467,577.18 | 602,611.92 | ||
(2)外币折算差额 | 236.40 | 236.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54.30 | 7,254.30 | |||
(1)处置或报废 | 7,254.30 | 7,254.30 | |||
4.期末余额 | 440,205.40 | 2,735,960.10 | 260,264.66 | 3,436,430.1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2,630.65 | 2,092,448.06 | 13,698.15 | 4,508,776.8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37,665.39 | 2,023,558.32 | 13,698.15 | 4,574,921.8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95,347.31 | 6,695,347.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2,284.07 | 2,462,284.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6,721.21 | 1,086,721.21 |
4.期末余额 | 8,070,910.17 | 8,070,910.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05,303.03 | 2,705,303.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52,878.18 | 1,552,878.18 |
(1)计提 | 1,552,878.18 | 1,552,878.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86,721.21 | 1,086,721.21 |
(1)租赁到期 | 1,086,721.21 | 1,086,721.21 |
4.期末余额 | 3,171,460.00 | 3,171,460.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99,450.17 | 4,899,450.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90,044.28 | 3,990,044.28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特许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9,200.43 | 1,092,538.02 | 3,231,738.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71,427.17 | 95,014.51 | 1,766,441.68 |
(1)购置 | 1,671,427.17 | 63,962.26 | 1,735,389.43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折算差额 | 31,052.25 | 31,052.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10,627.60 | 1,187,552.53 | 4,998,180.1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61,155.23 | 755,274.76 | 1,416,429.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6,646.73 | 87,939.79 | 534,586.52 |
(1)计提 | 446,646.73 | 56,887.54 | 503,534.27 |
(2)外币折算差额 | 31,052.25 | 31,052.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07,801.96 | 843,214.55 | 1,951,016.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02,825.64 | 344,337.98 | 3,047,163.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78,045.20 | 337,263.26 | 1,815,308.4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710,187.13 | 263,770.26 | 446,416.87 | ||
合计 | 710,187.13 | 263,770.26 | 446,416.8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43,702.29 | 396,324.07 | 2,331,664.68 | 349,540.4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78,015.36 | 266,849.35 | 2,297,291.98 | 348,184.41 |
可抵扣亏损 | 3,777,668.60 | 311,657.67 | 1,496,262.03 | 123,441.59 |
合并层面统一会计政策导致的暂时性税会差异 | 540.20 | 81.03 | 2,326.49 | 348.97 |
经营租赁 | 166,291.21 | 24,943.68 | 50,087.24 | 7,513.09 |
合计 | 8,366,217.66 | 999,855.80 | 6,177,632.42 | 829,028.4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软件使用权费 | 8,015.31 | 1,202.3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282,296.38 | 492,344.44 | ||
经营租赁 | 4,366.22 | 654.93 | ||
合计 | 3,290,311.69 | 493,546.74 | 4,366.22 | 654.9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软件款 | 215,521.76 | 215,521.76 | 82,300.88 | 82,300.88 | ||
预付其他长期资产款 | 14,134,800.50 | 14,134,800.50 | 3,539,823.00 | 3,539,823.00 | ||
合计 | 14,350,322.26 | 14,350,322.26 | 3,622,123.88 | 3,622,123.8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8,257,054.24 | 572,700.00 |
应付加工费 | 5,720,600.70 | 3,342,352.97 |
合计 | 13,977,654.94 | 3,915,052.9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54,351.88 | 1,975,027.35 |
合计 | 1,154,351.88 | 1,975,027.3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758,997.94 | 19,712,225.01 | 32,291,006.51 | 25,327.31 | 3,205,543.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201.90 | 2,105,972.81 | 2,105,972.81 | 36,201.90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795,199.84 | 21,818,197.82 | 34,396,979.32 | 25,327.31 | 3,241,745.6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724,426.64 | 17,727,224.00 | 30,306,005.50 | 25,327.31 | 3,170,972.45 |
二、职工福利费 | 478,395.06 | 478,395.06 | |||
三、社会保险费 | 23,599.30 | 788,675.45 | 788,675.45 | 23,599.3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037.60 | 717,004.78 | 717,004.78 | 23,037.60 | |
工伤保险费 | 561.70 | 15,790.41 | 15,790.41 | 561.70 | |
生育保险费 | 55,880.26 | 55,880.2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972.00 | 717,930.50 | 717,930.50 | 10,972.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5,758,997.94 | 19,712,225.01 | 32,291,006.51 | 25,327.31 | 3,205,543.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104.80 | 2,082,039.19 | 2,082,039.19 | 35,104.80 | |
2、失业保险费 | 1,097.10 | 23,933.62 | 23,933.62 | 1,097.1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6,201.90 | 2,105,972.81 | 2,105,972.81 | 36,201.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66,615.42 | 2,306,207.50 |
企业所得税 | 345,859.33 | 18,061.63 |
个人所得税 | 501,423.21 | 216,052.4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2,377.58 | 150,375.88 |
教育费附加 | 57,863.40 | 69,186.2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8,575.60 | 46,124.15 |
印花税 | 18,346.70 | 16,939.20 |
合计 | 3,161,061.24 | 2,822,947.0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3,085,886.41 | 71,608,004.1 |
合计 | 73,085,886.41 | 71,608,004.1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住房补贴 | 260,000.00 | |
待返还开发费 | 1,200,000.00 | 1,600,000.00 |
员工报销款 | 126,268.48 | 66,926.99 |
押金保证金 | 68,574,350.00 | 68,374,350.00 |
应付费用款 | 3,185,267.93 | 1,306,727.11 |
合计 | 73,085,886.41 | 71,608,004.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尚未达到结算条件 |
合计 | 1,2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2,746.08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41,468.22 | 1,925,078.74 |
合计 | 2,364,214.30 | 1,925,078.7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50,065.74 | 256,716.51 |
合计 | 150,065.74 | 256,716.5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款 | 3,076,808.92 | 1,970,895.13 |
合计 | 3,076,808.92 | 1,970,895.1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46,054.00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546,054.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软件使用权费 | 546,054.00 | |
合计 | 546,054.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3,449.91 | 53,449.91 | 0 | ||
合计 | 53,449.91 | 53,449.91 | 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服务机器人微型编码器及控制芯片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53,449.91 | 53,449.9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3,449.91 | 53,449.91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9,272,530 | 23,090,850 | 23,090,850 | 92,363,38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6,650,956.90 | 1,705,370,969.89 | 1,862,021,926.79 | |
合计 | 156,650,956.90 | 1,705,370,969.89 | 1,862,021,926.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公司公开发行新股23,090,850股,募集资金总额1,893,449,7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164,987,880.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28,461,819.89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23,090,85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05,370,969.8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195号《验资报告》。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3,117.17 | 285,930.48 | 285,930.48 | 222813.3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3,117.17 | 285,930.48 | 285930.48 | 222813.3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802,873.63 | 19,802,873.6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9,802,873.63 | 19,802,873.6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5,788,057.84 | 54,197,326.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5,788,057.84 | 54,197,326.8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3,654,543.71 | 135,268,352.1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677,621.1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0,639,887.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8,802,714.35 | 175,788,057.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7,577,721.84 | 68,717,480.83 | 181,407,244.88 | 82,095,718.17 |
其他业务 | 482,876.07 | 100,734.15 | 519,981.10 | 88,065.22 |
合计 | 168,060,597.91 | 68,818,214.98 | 181,927,225.98 | 82,183,783.3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36,304.40 | 787,009.92 |
教育费附加 | 364,196.82 | 340,694.76 |
印花税 | 110,089.40 | 98,198.6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2,797.89 | 227,129.83 |
合计 | 1,553,388.51 | 1,453,033.1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60,871.18 | 2,098,848.39 |
交通差旅费 | 208,015.40 | 207,983.12 |
业务招待费 | 173,241.97 | 115,242.91 |
房租物业费 | 161,446.45 | 144,416.84 |
办公费 | 38,207.11 | 34,295.21 |
折旧摊销费 | 11,859.33 | 16,139.41 |
广告宣传费 | 509,999.00 | 341,953.33 |
合计 | 3,863,640.44 | 2,958,879.2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15,824.68 | 2,997,291.82 |
中介费用 | 2,114,670.56 | 1,705,510.97 |
办公费 | 641,356.47 | 379,329.94 |
房租物业费 | 518,177.95 | 404,149.98 |
折旧摊销费 | 519,256.09 | 353,731.27 |
交通差旅费 | 57,376.84 | 59,009.62 |
技术服务费 | 119,541.85 | 22,950.00 |
业务招待费 | 281,407.80 | 10,628.80 |
其他 | 186,142.78 | 209,485.43 |
合计 | 8,353,755.02 | 6,142,087.8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114,761.84 | 10,147,882.62 |
材料耗用 | 1,943,050.98 | 1,292,658.75 |
房租物业费 | 1,294,099.64 | 1,118,281.88 |
交通差旅费 | 164,934.58 | 275,960.97 |
服务费 | 1,753,182.73 | 396,869.62 |
折旧摊销费 | 885,250.83 | 534,746.01 |
办公费 | 90,767.07 | 40,166.45 |
专利费 | 94,644.44 | 42,565.47 |
招待费 | 8,506.94 | 13,678.48 |
其他 | 42,204.97 | 41,827.66 |
合计 | 21,391,404.02 | 13,904,637.9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0.00 | 173,121.67 |
利息收入 | -2,163,389.95 | -83,594.66 |
汇兑损益 | -1,635,047.08 | 375,554.82 |
银行手续费 | 38,985.53 | 41,084.46 |
其他 | 78,742.01 | 72,266.55 |
合计 | -3,680,709.49 | 578,432.8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398,813.90 | 5,249,988.2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41,881.93 | 25,106.56 |
合计 | 9,440,695.83 | 5,275,094.8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14,561.65 | 138,280.2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41,129.77 | 3,123,504.5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755,691.42 | 3,261,784.8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82,296.38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282,296.3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3,367.54 | -24,940.9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31.90 | -3,173.0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55,699.44 | -28,113.9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85,365.96 | -460,304.2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85,365.96 | -460,304.2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8,734.61 | |
合计 | 18,734.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品质罚款 | 137,782.70 | 3,766.97 | 137,782.70 |
合计 | 137,782.70 | 3,766.97 | 137,782.7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06.19 | 2,486.98 | 1,006.1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06.19 | 2,486.98 | 1,006.19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合计 | 1,006.19 | 2,486.98 | 1,006.19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66,353.24 | 1,045,526.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33,136.83 | -116,875.15 |
合计 | 2,399,490.07 | 928,650.9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6,054,033.7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2,908,105.0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5,682.0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4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8,143.8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2,212,550.14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减免税额 | -9,069,888.26 |
所得税费用 | 2,399,490.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413,389.95 | 83,594.66 |
政府补助 | 5,886,850.12 | 1,348,319.60 |
往来款 | 624,266.81 | 7,816,000.00 |
其他 | 41,881.93 | 25,106.56 |
合计 | 7,966,388.81 | 9,273,020.8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销售费用 | 975,195.84 | 740,162.78 |
付现管理费用 | 3,595,803.53 | 1,892,944.50 |
付现研发费用 | 2,422,112.42 | 1,430,380.65 |
付现财务费用 | 38,985.53 | 41,084.46 |
往来款 | 681,600.00 | 668,664.47 |
合计 | 7,713,697.32 | 4,773,236.8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 171,355,199.50 | 1,700,000.00 |
支付长期租赁费用 | 1,577,194.97 | 1,428,559.74 |
合计 | 172,932,394.47 | 3,128,559.7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3,654,543.71 | 81,827,462.0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5,365.96 | 460,304.27 |
信用减值损失 | 155,699.44 | 28,113.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2,611.92 | 380,866.9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52,878.18 | 1,292,958.24 |
无形资产摊销 | 503,534.27 | 338,266.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81,764.36 | 220,036.2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734.6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06.19 | 2,486.9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82,296.3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70,914.91 | 274,632.5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55,691.42 | -3,261,784.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9,760.04 | -114,738.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92,891.81 | -2,120.2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762,228.51 | 6,345,911.9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48,474.24 | -41,180,376.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2,405.53 | 3,889,490.03 |
其他 | -53,449.91 | -151,245.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36,340.29 | 50,350,264.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97,660,598.24 | 317,052,768.5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91,772,978.50 | 272,227,826.4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887,619.74 | 44,824,942.0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97,660,598.24 | 391,772,978.50 |
其中:库存现金 | 10,610.05 | 24,393.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97,649,988.19 | 391,748,585.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7,660,598.24 | 391,772,978.5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2,925,958.24 | 6.7114 | 19,637,276.13 |
日元 | 939,649.00 | 0.0491 | 46,136.77 |
港币 | 14,604.25 | 0.8552 | 12,489.55 |
新加坡元 | 297.13 | 4.817 | 1,431.28 |
其中:澳元 | 7,428.72 | 4.6145 | 34,279.83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68,499.20 | 6.7114 | 1,802,005.53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571.11 | 6.7114 | 17,255.75 |
新加坡元 | 4,480.56 | 4.817 | 21,582.86 |
日元 | 1,000,000.00 | 0.0491 | 49,100.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227,442.00 | 6.7114 | 8,237,854.24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0,241.88 | 6.7114 | 68,737.3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中:美元 | 85,000.00 | 6.7114 | 570,469.00 |
长期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85,000.00 | 6.7114 | 570,469.00 |
其他说明:
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是指除人民币之外的所有货币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美元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补助-芯片应用推 | 4,050,300.00 | 其他收益 | 4,050,300.00 |
广 |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集成电路专项补助款-IP和流片 | 1,087,560.00 | 其他收益 | 1,087,560.00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 3,485,253.99 | 其他收益 | 3,485,253.99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企业研究开发资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留工培训补助 | 62,250.00 | 其他收益 | 62,250.00 |
服务机器人微型编码器及控制芯片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递延收益 | 53,449.91 | |
上海市嘉定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创新资金 | 160,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0 |
稳岗补贴 | 26,740.12 | 冲减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 | 26,740.12 |
合计 | 9,372,104.11 | 9,425,554.02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 | 电机驱动控制芯片研发、设计与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
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7,961,148.43 | 238,834.45 |
其他应收款 | 1,312,155.45 | 61,051.67 |
合计 | 9,273,303.88 | 299,886.12 |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主要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3,977,654.94 | 13,977,654.94 | |
其他应付款 | 73,085,886.41 | 73,085,886.41 | |
合计 | 87,063,541.35 | 87,063,541.35 |
(三)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位于中国境内,销售收款主要以人民币结算,但重要供应商主要以美元、港币等外币结算。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本期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情况详见本章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 | 1,169,923,220.38 | 1,169,923,220.38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69,923,220.38 | 1,169,923,220.3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公司采用合同约定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章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1.64 | 93.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股权激励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453,173.42 |
合计 | 13,453,173.4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453,173.42 | 100 | 238,344.85 | 1.77 | 13,214,828.57 | 1,904,107.15 | 100.00 | 57,123.21 | 3.00 | 1,846,983.94 |
其中: | ||||||||||
特定关联方组合 | 5,508,344.99 | 40.94 | 5,508,344.99 | |||||||
账龄组合 | 7,944,828.43 | 59.06 | 238,344.85 | 3 | 7,706,483.58 | 1,904,107.15 | 100.00 | 57,123.21 | 3.00 | 1,846,983.94 |
合计 | 13,453,173.42 | / | 238,344.85 | / | 13,214,828.57 | 1,904,107.15 | / | 57,123.21 | / | 1,846,983.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944,828.43 | 238,344.85 | 3 |
合计 | 7,944,828.43 | 238,344.85 | 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57,123.21 | 181,221.64 | 238,344.85 | |||
合计 | 57,123.21 | 181,221.64 | 238,344.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5,508,344.99 | 40.94 | |
第二名 | 4,900,000.00 | 36.42 | 147,000.00 |
第三名 | 1,240,119.30 | 9.22 | 37,203.58 |
第四名 | 1,106,888.76 | 8.23 | 33,206.66 |
第五名 | 695,740.77 | 5.17 | 20,872.22 |
合计 | 13,451,093.82 | 99.98 | 238,282.4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86,279.90 | 896,788.61 |
合计 | 986,279.90 | 896,788.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543,202.66 |
1至2年 | 12,142.00 |
2至3年 | 301,168.49 |
3至4年 | 28,811.25 |
4至5年 | 14,582.00 |
5年以上 | 140,695.51 |
合计 | 1,040,601.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95,044.49 | 609,444.49 |
员工备用金 | 69,800.00 | 60,234.32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279,564.66 | 280,365.23 |
其他 | 96,192.76 | |
合计 | 1,040,601.91 | 950,044.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3,255.43 | 53,255.43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1,066.58 | 1,066.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54,322.01 | 54,322.0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255.43 | 1,066.58 | 54,322.01 | |||
合计 | 53,255.43 | 1,066.58 | 54,322.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一业务部 | 押金保证金 | 416,749.54 | 2-3年、3-4年、5年以上 | 40.05 | 41,674.95 |
深圳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管理中心 | 押金保证金 | 85,404.00 | 1年以内 | 8.21 | 854.04 |
李燕琴 | 员工备用金 | 49,800.00 | 1年以内 | 4.79 | 498.00 |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押金保证金 | 20,581.00 | 4-5年、5年以上 | 1.98 | 2,058.10 |
深圳市澳裕隆实业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480.00 | 3-4年 | 1.97 | 2,048.00 |
合计 | / | 593,014.54 | / | 56.99 | 47,133.09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峰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6,941,294.30 | 6,941,294.30 | ||||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峰岹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合计 | 32,441,294.30 | 32,441,294.3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1,139,621.07 | 68,348,968.52 | 175,391,300.09 | 83,282,332.12 |
其他业务 | 482,876.07 | 100,734.15 | 517,120.72 | 88,065.22 |
合计 | 151,622,497.14 | 68,449,702.67 | 175,908,420.81 | 83,370,397.3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29,210.92 | 36,524.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81,887.09 | 2,918,955.07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5,411,098.01 | 2,955,479.17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40,300.03 | 第十节 七、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37,987.80 | 第十节 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6,776.51 | 第十节 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0,148.3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5,004,915.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5 | 1.09 | 1.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0 | 0.89 | 0.8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BI LEI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