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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29日公告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11月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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