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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生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生物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9号),公司于2020年1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0,817,900.26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520,817,900.2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01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储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本保荐机构、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建设期(年)
1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24,064.7624,064.762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257.208,257.202
3营销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8,841.988,841.982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6,163.9456,163.94

2020年度,全球范围内爆发新冠疫情,公司新冠检测产品的销售带来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度增长。公司现有土地、厂房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生产经营、快速扩能和战略发展需求,公司亟待解决产能增加所需的场地问题。鉴于2020年度的新冠疫情,对建筑施工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且公司忙于支持全球新冠检测产品需求,生产经营繁忙,公司“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迟迟未能动工建设,原计划通过新建厂房实施,从新建到投入使用尚须较长时间。为满足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需求,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程,公司拟通过参与公开司法拍卖购置土地、厂房的方式替代新建厂房,节省投入时间成本,就近满足增产需求,同时尽快促使募投项目投产见效,以更好回报投资者。

2021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公开法拍竞购土地、厂房”,实施地点由“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变更为“安吉经济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除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更外,项目投资主体不变,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本募投项目已完成投资建设并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

月25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1)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尚需支付的尾款(3)利息收入净额(4)节余募集资金(1)-(2)-(3)+(4)实际投入占计划投入的比例项目进展情况
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24,064.7622,629.648191,013.391,629.5194.04%拟结项

注:利息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实际生产需求和投资进程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变更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公开法拍竞购土地、厂房”,以及变更实施地点,整体加快项目投资进程,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和费用的控制,合理降低了项目的总支出,加快发挥项目投资效益,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产生效益26.11亿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本项目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29.5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进展和项目效益做出的,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之“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之“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完成建设并产生效益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变更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发部分募投项目之“年产24000万人份快速诊断(POCT)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完成建设并产生效益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盈公司运营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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