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方剑秋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国爱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国爱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