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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光学: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朝晖女士、周红锵女士、张明锋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朝晖女士为主任委员。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朱朝晖女士、周红锵女士、陆高飞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和经验的朱朝晖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决议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1.《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同意
5.《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3.《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10日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一致同意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保持密切、持续的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审计计划的实施。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单位的有效运作进行指导,对提交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进行审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同时,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内部审计单位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4、监督并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覆盖全面、执行有效。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特此报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朱朝晖 周红锵 陆高飞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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