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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05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4 年3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2023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从经营、建设、技术创新、投融资、综合管理方面着手,审慎制定2024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是建立在2023年经营情况与2024年经济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等进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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