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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隆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作为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永,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生,中国矿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历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助理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3月至今任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基于上述,我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7次。我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

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王永77000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我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023 年度我以独立董事的身份,恪尽职守,充分利用个人专业知识,对所有议案进行了慎重考虑,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行使我的投票权。在会议前,我通过预先的沟通和会议等方式,积极获取决策必需的信息和资料,发挥专业技能,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并在讨论中积极贡献意见和建议,确保以一个独立、客观及谨慎的方式行使投票权。在报告期间,对于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同票,会议上的所有议案都得到了通过。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考察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四)日常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得益于公司的全面支持,我在日常职务中恪守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监督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发挥了个人的专业能力,仔细审查了提交的各项议案,并利用这些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依托我在本行业的知识和经验,我为公司的发展及董事会在战略层面的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建议。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预先沟通,我及时获悉了公司一年一度的运营成果、投资动向及其他重大事件,并深入了解了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机制、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同时,我与负责年度审计的会计师就审计相关的细节进行了深入交流,进行了仔细的讨论和评估。

综上所述,我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对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日常关联交易具有真实背景,具备交易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

综上,我认为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

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且该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经事前审核,我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我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我致力于发挥独立董事的关键作用,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支撑,确保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展望2024年,我将持续以对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高度负责任态度为指导,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事。我计划加深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交流,推动董事会决策过程更加科学、高效。我坚守独立、公正、勤勉等原则,积极行使我作为独立董事的权力和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以监督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不断优化,进一步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永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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