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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公司代码:688331 公司简称:荣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同时,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风险因素” 相关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建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84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1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9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1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1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18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年报全文和摘要

第一节 释义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荣昌生物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瑞美京医药瑞美京(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荣昌生物医药上海荣昌生物医药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荣昌生物美国RemeGen Biosciences, Inc.(曾用名 RC Biotechnologies, Inc.)
荣昌生物香港RemeGen Hong Kong Limited(榮昌生物香港有限公司)
荣昌生物澳大利亚RemeGen Australia Pty Ltd
I-NOVAI-NOVA Limited
烟台荣达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荣谦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荣益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荣实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荣建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RC-BiologyRC-Biology Investment Ltd.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td.)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药监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简称 NMPA),原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 CFDA)
国家卫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了原国家卫生部、国家卫计委职能
药品审评中心/CD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批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of NMPA)
国家医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美国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欧洲EMA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ACR美国风湿病学院(American College of Rheumatology)
ARP风湿病专家协会(Association of Rheumatology Professionals)
融合蛋白通过DNA重组技术得到的两个基因重组后的表达产物
抗体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由B淋巴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单克隆抗体/单抗由一个B细胞分化增殖的子代细胞所分泌的高度均质
性针对单一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抗体
双特异性抗体/双抗含有2种特异性抗原结合位点的人工抗体,能在靶细胞和功能分子或细胞之间架起桥梁应,激发具有导向性的免疫反应
ADC抗体药物偶联物,由单克隆抗体与细胞毒素等小分子药物偶联而成的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简称ADC)
GMP食物、药品、医疗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在中国特指由国家药监局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IND向FDA或国家药监局提交的试验性新药临床研究申请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NDA向FDA或国家药监局提交的小分子新药注册申请(New Drug Application)
新药上市申请向FDA或 国 家 药 监 局 提 交 的 生 物 制 品 上 市 许 可 申 请(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
注册性临床可用于申请药品注册批准的临床研究
头对头试验指“非安慰剂对照”的试验,是以临床上已使用的治疗药物或治疗方法为对照的临床试验
优先审评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
孤儿药资格主要授予针对美国患者数量少于20万人的疾病的药物,获得孤儿药资格认定的药物在FDA批准上市后,可在美国享受上市后7年的研发独占期(在此期间,其他公司不可进行相关临床试验)、上市申请快速通道以及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
快速通道资格属于FDA的特别审批程序,主要用于加快治疗重大疾病药物或未满足临床需求药物的审评过程,包括癌症、艾滋病、阿尔茨海默病等。获得快速通道认定的新药将享受更多FDA会议交流机会以及更多FDA关于临床试验的设计和生物标记物等的选择的书面交流机会,若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则拥有优先审批权和加速批准权,此外药物申请方可进行滚动式评审,即可以提交已完成BLA或NDA章节,而不是必须完成所有章节
后才可进入审评
突破性疗法认定旨在加速开发及审查治疗严重的或威胁生命的疾病的新药,且其初步临床试验证据必须显示该药物在一个或多个“临床有意义”的终点上可证明药品具备“实质性改善”,获得突破性疗法认定的新药在研发中可享受快速通道药物所享有的所有特权
附条件批准上市是国家药监局为加快具有突出临床价值的临床急需药品上市的特别审评制度,指用于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现有临床研究资料尚未满足常规上市注册的全部要求,但已有临床试验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在规定申请人必须履行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替代终点、中间临床终点或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而批准上市
SMO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简称SMO),指通过委任临床试验协调员以协助研究者执行临床试验中非医学判断性质的工作,从机构角度自主推进试验进度和提高临床试验质量,确保临床研究过程符合GCP相关法规和临床研究方案的规定的专业机构
CRO合同研发服务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是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CDMO医 药 合 同 定 制 研 发 生 产 企 业 (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简称CDMO),指为制药企业以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医药特别是创新药工艺研发及小批量制备,工艺优化、放大生产、注册和验证批生产,商业化生产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CMC指药品开发、许可、生产及持续上市的化学、生产及控制过程
ICH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zation)
自免自身免疫系统疾病
SLE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NMOSD视 神 经 脊 髓 炎 谱 系 疾 病 (Neuromyelitis Optica Spectrum Disorder)
RA类风湿关节炎(Rheumatoid Arthritis)
SS干燥综合症(Sj?gren's Syndrome)
IgA 肾病免疫球蛋白A肾病(Immunoglobulin A Nephropathy)
MS多发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
MG重症肌无力(Myasthenia Gravis)
GC胃癌(Gastric Cancer)
UC尿路上皮癌(Urothelial Cancer)
BC乳腺癌(Breast Cancer)
NSCLC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rcinoma)
BTC胆道癌(Biliary Tract Carcinoma)
AMD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又称老年性黄斑变性
wAMD湿 性 年 龄 相 关 性 黄 斑 变 性 (Wet Age-related Macular Degeneration)
DME糖尿病黄斑水肿(Diabetic Macular Edema)
DR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Diabetic Retinopathy)
靶点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BLySB淋巴细胞刺激因子(B Lymphocyte Stimulator)
APRIL增殖诱导配体(A Proliferation-inducing Ligand)
IgA免疫球蛋白A(Immunoglobulin A)
PD-L1细胞程序死亡-配体1(Programmed Death-ligand 1)
c-MET细胞间质上皮转换因子(Cellular-mesenchymal Epithelial Transition Factor)
VEGF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VEGFR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FGF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FGFR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Receptor)
PD-1程序性死亡受体-1(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 1)
MSLN间皮素(全称 mesothelin)
TACI一种跨膜蛋白,属肿瘤坏死因子受体超家族成员,配体为APRIL和BLyS
Fc一种只包括抗体重链恒定区的蛋白质片段
BCMA一种跨膜蛋白,属肿瘤坏死因子受体超家族成员,几乎只在成浆细胞和分化的浆细胞表面表达
BAFF一种蛋白,属肿瘤坏死因子受体超家族成员
IgA/IgG/IgM血清中免疫球蛋白A/G/M
MC-VC-PAB马来酰亚胺基己酰基-缬氨酸-瓜氨酸-对氨基苯甲酰氧基羰基(maleimidocaproyl-valine-citrulline-p-aminobenzoyloxycarbonyl)
MTX甲氨蝶呤(Methotrexate),是当前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主要药物之一
CD簇分化抗原(Cluster of Differentiation)
CD19+分化簇19阳性,属于一种B淋巴细胞抗原
C3/C4补体3/4,是一种血清蛋白质
CD4+分化簇4阳性,属于一种辅助T细胞表面抗原
MMAE单甲基奥利司他汀E(Monomethyl auristatin E)
DAR药物-抗体比率(Drug-to-Antibody Ratio)
HER2过表达肿瘤组织样本HER2标志物的IHC测试结果为IHC 2+或3+
HER2低表达肿瘤组织样本HER2标志物的IHC和FISH测试结果为IHC 2+ 且FISH-
HER2阴性肿瘤组织样本HER2标志物的IHC测试结果为IHC(-)或1+
HER2突变20号外显子突变
TNF-αα肿瘤坏死因子(Tumor Necrosis Factor-α)
IL白细胞介素(Interleukin)
IHC免疫组织化学法(Immunohistochemistry)
FISH荧光原位杂交法(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
HR激素受体(Hormone Receptor)
CDK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Cyclin-dependent Kinases)
SELENA-SLEDAISELENA-SLE疾病活动性指数,代表患者在基线时系统性红斑狼疮疾病活动指数
BILAG不列颠群岛狼疮评估小组(British Isles Lupus Assessment Group)
PGA医师全面评估(Physician’s Global Assessment)
DAS2828处关节疾病活动性评分,是类风湿关节炎的一种疾病活动的量度
ACR20/50指美国风湿病学院20/50指标,是类风湿关节炎的一种临床反应的量度
ORR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指肿瘤缩小达到一定量并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
cORR确证的客观缓解率(Confirmed Objective Response Rate)
MTD最大耐受剂量(Maximum Tolerated Dose),指在外来化合物急性毒性实验中,化学物质不引起受试对象出现死亡的最大剂量
TRAE治疗相关不良反应(Treatment Related Adverse Events)
DLT限制继续增大药物剂量的毒副作用(Dose-Limiting Toxicity)
DCR疾病控制率(Disease Control Rate),指肿瘤缩小或稳定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
PFS无进展生存时间(Progression-free Survival),指由随机至第一次发生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PFS能在患者死亡前被评价,观察所需的随访时间更短,相应所需样本量更小
OS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指由随机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
ESSDAI描述疾病活动程度的指数,涵盖了全身12个方面,包括全身情况、淋巴结病变、腺体、皮肤、关节、肺、肾、肌肉、外周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血液和生化,每个方面按照其活动程度分为3-4个水平,每个方面的权重由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得到
PK

药代动力学(Pharmacokinetic),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并运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的一门学科

PD药效动力学(Pharmacodynanfics),药物剂量对药效的影响研究
PPS符合方案集(Per Protocol Set),即符合纳入标准、不符合排除标准、完成治疗方案的病例集合
FAS全方案集(Full Analysis Set),即合格病例和脱落病例的集合,但不包括剔除病例
DOR响应时间(Duration of Response)
BOR最佳总缓解率(Best Overall Response)
SRI-4SLE应答者指数4,即一种对SLE疾病活动程度和药物应答情况的综合计量指标,若SRI下降4分以上,则表明对疾病活动性的改善具有临床意义
ADCC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作用(tibody-Dependent Cell mediated Cytotoxicity)
QA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部门),是为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品质要求,而在品质管
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QC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部门),是为使产品或服务达到质量要求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方面的活动
EC50半最大效应浓度,即能引起50%最大效应的浓度(全称Concentration for 50% of Maximal Effect)
GEJ胃食管交界性腺癌(全称 Gastroesophageal Junction)
IC50半最大抑制浓度
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QW/Q2W/Q3W每周一次/每两周一次/每三周一次,系一种医嘱缩写
OIR氧诱导视网膜病变(Oxygen-induced Retinopathy)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荣昌生物
公司的外文名称RemeGen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RemeGe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威东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 58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 58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64006
公司网址www.remegen.cn
电子信箱rcsw@remegen.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温庆凯梁玮
联系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 58 号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 58 号
电话0535-61136810535-6113681
传真0535-61135170535-6113517
电子信箱rcsw@remegen.cnrcsw@remegen.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荣昌生物688331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荣昌生物9995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张毅强、姜丽丽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鰂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郑铭驹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兆明、高元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2.3.31-2025.12.31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2020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772,108,903.091,426,360,697.95-45.873,044,311.77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767,775,309.861,423,901,414.75-4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8,830,427.52276,257,887.16不适用-697,820,74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16,824,452.47175,983,745.19不适用-784,292,463.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0,252,253.29281,582,453.61不适用-658,022,618.61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0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980,299,629.443,446,421,451.5844.513,594,620,412.87
总资产6,021,189,680.874,159,208,876.6044.774,117,692,404.3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80.57不适用-1.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880.57不适用-1.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10.36不适用-1.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747.78不适用-242.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194.96不适用-272.0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7.1949.85增加77.34个百分点15,301.37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5.87%,主要是由于2021年公司授权西雅图基因公司获得维迪西妥单抗在荣昌生物区域以外地区的全球开发和商业化权益,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并确认收入,本年度公司没有此部分收入;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比减少,除了上述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之外,本年度商业化销售投入团队建设费用和学术推广活动等增加,另各研发管线持续推进、研发费用大幅度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另2022年研发、销售费用等各项支出增加;

4、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44.51%、总资产增加44.7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在A股上市融资导致;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除了上述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之外,本年度新药研发管线持续推进,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试验研究阶段,研发投入增加。

6、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主要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净利润的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50,135,067.62200,239,912.60219,260,922.75202,473,00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6,830,516.15-202,294,710.71-199,094,007.06-310,611,193.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0,060,801.16-205,075,633.37-219,716,079.67-401,971,938.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0,478,067.32-348,410,385.13-381,404,401.83-179,959,399.0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2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18,302.08-308,055.23-205,274.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1,594,703.57140,026,356.2070,295,980.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2,105,704.08-287,532.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750,438.58-39,444,159.00-1,363,351.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937,642.04授予立即行权的股份支-17,456,832.73
付费用
合计117,994,024.95100,274,141.9786,471,720.8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增值税加计递减19,626,620.24经营活动税收优惠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67,000.0079,693,491.8367,626,491.83-
应收款项融资4,737,728.2079,155,840.6874,418,112.48-
交易性金融资产---12,105,704.08
合计16,804,728.20158,849,332.51142,044,604.3112,105,704.08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2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4.26亿元减少45.87%,主要是由于2021年公司授权西雅图基因公司获得维迪西妥单抗在荣昌生物区域以外地区的全球开发和商业化权益,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并确认收入,本年度公司没有此部分收入。但2022年两个核心产品泰爱?(泰它西普)、爱地希?(维迪西妥单抗)销售收入及销量同比增长强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1.1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为负数主要由于公司对在研项目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以及对商业化产品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的推广力度的加大。

(一) 核心产品泰爱

?

(泰它西普)、爱地希

?(维迪西妥单抗)销售显著放量随着两个核心产品泰爱?(泰它西普)、爱地希?(维迪西妥单抗)进入医保目录,2022年销售放量显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自身免疫商业化团队已组建639人的销售队伍,这些成员在商业化自身免疫治疗药物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作为全球首个SLE治疗创新双靶生物制剂,泰它西普已于2021年3月获NMPA批准上市,并进入销售,同年12月份,该产品被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用于治疗SLE。2022年,公司自身免疫商业化团队涵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的241个地级市的1876家医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自身免疫商业化团队已完成495家医院的准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肿瘤科商业化团队已组建520人的销售队伍,这些成员在商业化肿瘤治疗药物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维迪西妥单抗分别于2021年6月、12月获上市批准,用于治疗HER2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GC)及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mUC)。同年12月份,相关胃癌适应症被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3年1月,相关尿路上皮癌适应症被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2年,维迪西妥单抗被正式纳入2022年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指南用于治疗HER2表达晚期转移性胃癌三线治疗的II类推荐,以及用于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mUC)一线治疗的Ⅲ级推荐、二线及三线治疗的Ⅱ级推荐。2022年,公司肿瘤科商业化团

队涵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单位的241个地级市的1419家医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肿瘤商业化团队已完成472家医院的准入。凭借公司团队的专业知识、行业人脉,及两个核心产品被纳入医保目录后的可及性的大幅提高,公司主要通过进一步面向医生的营销战略推广产品,进一步与相关治疗领域内的主要意见领袖及医生直接互动交流,做好产品的差异化定位及推广工作。除此,公司将利用现有临床数据,在已获批适应症的科室继续扩大推广的同时,广泛开展其他适应症科室的推广工作。

(二) 在研药品在中国和海外的临床试验进展加速

公司目前共有七个分子处于临床开发阶段。已进入商业化阶段的药物泰它西普(RC18,商品名:泰爱?)和维迪西妥单抗(RC48,商品名:爱地希?)正在中国及美国进行针对多种适应症的临床试验,并取得了多项积极进展。

此外,RC28、RC88、RC98、RC108、RC118等其他分子临床进展顺利,将陆续进入关键临床试验阶段。

(三)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在规模化生产方面,公司已建立符合全球GMP标准的生产体系,包括21个2,000升一次性袋式生物反应器在内的细胞培养、纯化、制剂及罐装等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报告期内,公司正在稳步推进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建设。

(四)人才招聘和引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引进研发技术人才助力公司业务发展、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同时,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持续引进管理、销售及生产等领域的人才,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五)管理体系建设完善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研发项目的持续推进以及部分产品商业化工作的开展,公司团队人员不断扩大。公司已积极开展了组织架构的调整和优化,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各项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与控制体制,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能够稳步有序地进行。

(六)完成 A 股发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为更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2022年3月,公司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5442.63万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12亿元。充足的现金为公司的研发、生产设施扩展及更多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需求提供强大的支持,以及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变动时提供良好的灵活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具有全球化视野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抗体药物偶联物(ADC)、抗体融合蛋白、单抗及双抗等治疗性抗体药物领域。公司致力于发现、开发与商业化创新、有特色的同类首创(first-in-class)与同类最佳(best-in-class)生物药,以创造药物临床价值为导向,为自身免疫疾病、肿瘤疾病、眼科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提供安全、有效、可及的临床解决方案,以满足大量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的研发管线情况如下:

2、主要产品情况

1、 泰它西普(代号RC18,商品名泰爱

?

)泰它西普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款、同类首创(first-in-class)的注射用重组B淋巴细胞刺激因子(BLyS)/增殖诱导配体(APRIL)双靶点的新型融合蛋白产品,可同时抑制BLyS和APRIL两个细胞因子与B细胞表面受体的结合,“双管齐下”阻止B细胞的异常分化和成熟,从而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具有新靶点、新结构、新机制的特点,泰它西普发明专利先后获得中国、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授权,得到了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其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新药上市申请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并作为具有突出临床价值的临床急需药品于2021年3月在中国获附条件批准上市。

图一:注射用泰它西普泰它西普取得的研发进展如下:

(1)系统性红斑狼疮(SLE)

■ 中国: 2021年3月,泰它西普针对标准治疗反应不佳的中度至重度SLE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有条件上市批准。基于泰它西普在中国完成的IIb期注册性临床试验,2019 年7 月在中国启动了SLE III期验证性临床试验,取得了积极的临床研究结果,相关临床研究结果亮相于2022年度美国风湿病学会年会(ACR)上,该适应症的完全获批所需补充申请材料已于2022年年底递交至CDE。

■ 中国:2022年4月,泰它西普治疗儿童活动性系统性红斑狼疮 (cSLE) 的新药临床研究申请(IND) 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CDE)的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公司已在中国开展该项临床研究。

■ 美国: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 于2019 年8 月批准泰它西普的II期试验性新药(IND)申请。公司于2020 年1月与FDA举行了II期临床结束会议,FDA审查了我们候选药物在中国试验中获得的积极数据及讨论了III期临床试验中的设计。根据本次会议,FDA允许我们开展泰它西普用于治疗SLE的III期临床研究。2022年,泰它西普正在全球推进该项国际多中心的 III期临床研究。

■ 中国:2022年9月,泰它西普治疗活动性狼疮肾炎的II期IND 获得国家药监

局药品审评中心 (CDE)的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2)免疫球蛋白A肾病(IgAN)

■ 中国:公司已完成一项随机、双盲及安慰剂对照的I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泰它西普用于治疗IgA肾病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并已获得积极结果。2022年9月,泰它西普用于治疗IgA肾病的III期临床试验方案获得CDE的同意,公司已在中国开展该项临床试验研究。

■ 美国: FDA于2020 年12 月批准就该产品在美国进行针对IgAN适应症进行II期临床试验,计划共招募约30名患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14名患者。2022年11月, FDA同意泰它西普在美国开展治疗IgAN适应症的 III期临床试验方案。

(3)原发性干燥综合征(pSS)

■ 中国:公司已在中国完成一项治疗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的II期临床试验,并已获得积极结果。2022年8月,泰它西普用于治疗pSS的III期临床方案获得CDE的同意,公司已在中国开展该项临床试验研究。

■ 美国:2022年11月, FDA同意泰它西普在美国开展治疗PSS的 III期临床试验方案。

(4)视神经脊髓炎频谱系疾病(NMOSD)

公司正在中国开展一项随机、双盲及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泰它西普治疗NMOSD的疗效及安全性。公司于2017年9月启动了II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149名患者。

(5)类风湿关节炎(RA)

公司正在中国开展一项多中心、双盲及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1年年底,公司已完成了患者招募工作。2022年年底,公司完成了最后一例受试者的随访工作。

(6)重症肌无力(MG)

■ 中国:公司在中国已完成了一项随机、开放式的II期临床试验研究,并已取

得积极结果。2022年11月,获得CDE纳入用于治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突破性治疗药物认定,用于治疗MG的III期临床方案已获得CDE的同意,公司正在中国开展该项临床试验研究。

■ 美国:2022年10月,公司获得FDA对于泰它西普用于治疗重症肌无力的孤儿药资格认定。

(7)其他适应症:除上述适应症外,公司也在评估泰它西普用于治疗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多发性硬化症(MS)等多个适应症。

2、维迪西妥单抗(代号RC48,商品名爱地希

?

维迪西妥单抗是公司研发的中国首个原创抗体偶联(ADC)药物,以肿瘤表面的HER2蛋白为靶点,能精准识别和杀伤肿瘤细胞,在治疗胃癌、尿路上皮癌、乳腺癌等肿瘤的临床试验中均取得了全球领先的临床数据,是我国首个获得美国FDA、中国药监局突破性疗法双重认定的ADC药物,其用于治疗胃癌、尿路上皮癌的新药上市申请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并作为具有突出临床价值的临床急需药品分别于2021年6月、2021年12月在中国获附条件批准上市。

2021年8月,国际知名生物制药公司西雅图基因以高达26亿美元的首付款和里程碑付款、从高个位数到百分之十五以上的梯度销售提成获得了维迪西妥单抗的全球(亚太区除外)独家许可协议,交易额一度刷新中国制药企业单品种海外授权的最高纪录。

维迪西妥单抗取得的研发进展如下:

(1)胃癌(GC)

■ 2021年6月,维迪西妥单抗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有条件上市批准,同年12月,被纳入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基于在中国完成的II期临床试验,公司于2020年10月在中国启动III期验证性临床试验,计划共招募351名患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130名患者。■ 2022年4月,维迪西妥单抗联合RC98(PD-L1抗体)治疗HER2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临床研究申请(IND)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批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1名患者。■2022年12月,维迪西妥单抗联合PD-1及化疗或联合PD-1及赫赛汀治疗一线HER2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的II/III期IND申请已递交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

(2)尿路上皮癌(UC)

■ 中国:公司在中国完成了维迪西妥单抗对HER2过表达(IHC 2+或IHC 3+)UC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基于这项II期临床试验的正面临床结果及与NMPA进行沟通后,公司启动一项多中心、单臂、开放标签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2020年12月,维迪西妥单抗获得NMPA授予的就治疗UC的突破性疗法资格认定。2021年9月,获得NMPA授予的就治疗UC的快速审评通道资格认定,并于2021年12月,该适应症获得上市批准。

■ 中国:目前公司正在探索维迪西妥单抗联合治疗HER2表达UC的各类临床应用的可能性。

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治疗围手术期肌层浸润性膀胱癌(MIBC)的II期新药临床研究申请(IND)已于2022年获得NMPA批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9名患者。

公司正在中国进行一项随机、对照、多中心的III期临床试验,旨在比较评价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

?)与吉西他滨联合顺铂/ 卡铂用于治疗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化疗的HER2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疗

效,该项试验计划招募452名患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67名患者。

2022年12月,维迪西妥单抗联合吉西他滨灌注治疗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的I/II期临床试验IND获得国家药监局药品审批中心默示许可。■ 美国:公司已于2022年上半年在美国开展一项国际多中心、多臂、开放标签的II期关键性临床试验,以评估维迪西妥单抗作为治疗一线化疗失败后HER2表达UC患者的疗效,目前该项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

(3)乳腺癌(BC)

■ NMPA于2021 年6 月28 日授予维迪西妥单抗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药物治疗的HER2 阳性存在肝转移的晚期乳腺癌患者突破性治疗认证,目前在中国开展的III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104名患者。

■ 鉴于已观察到维迪西妥单抗对低水平HER2表达患者的初步疗效,公司亦在HER2低表达(IHC 2+及FISH-)BC患者中开展II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279名患者。

(4)妇科恶性肿瘤:公司于2021年年底在中国开展一项开放性、多队列、多中心的II期篮式设计临床研究,纳入HER2表达的妇科恶性肿瘤患者,其队列包括宫颈癌、卵巢上皮癌、输卵管癌和原发性腹膜癌、子宫内膜癌及其他妇科恶性肿瘤等四个队列,以评价维迪西妥单抗用于治疗HER2表达妇科恶性肿瘤患者的有效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60名患者。

(5)晚期黑色素瘤:公司于2022 年5 月在中国开展一项单臂、开放、单中心的IIa期临床研究,以评价维迪西妥单抗治疗经过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表达晚期黑色素瘤(原发于葡萄膜黑色素瘤患者除外)的疗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2名患者。

(6)非小细胞肺癌(NSCLC):公司在中国开展一项Ib期临床研究,以评价维迪西妥单抗治疗HER2过表达(IHC2+或IHC3+)或HER2突变NSCLC的疗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37名患者。

(7)胆道癌(BTC):公司在中国开展一项单臂、开放、多中心的II期临床研

究,以评价维迪西妥单抗治疗一线化疗失败后HER2过表达(IHC2+或IHC3+)BTC患者的疗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28名患者。

3、RC28

RC28是一种VEGF受体、FGF受体与人免疫球蛋白Fc段基因重组的融合蛋白。VEGF和FGF在激活受体后会导致新生血管生成并影响血管通透性,而RC28能竞争性抑制VEGF和FGF与它们的受体结合,从而阻止VEGF和FGF家族受体的激活、抑制内皮细胞增殖和血管新生,最终达到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血管新生性眼科疾病的目的。RC28取得的研发进展如下:

(1)湿性老年黄斑变性(wAMD):公司已完成一项开放标签单臂Ib期计量扩大试验,以评估RC28 治疗wAMD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37名患者。该适应症的最新研究成果于2022年9月亮相于第38届世界眼科大会(WOC 2022).

(2)糖尿病黄斑水肿(DME):公司正在中国进行一项多中心、随机、阳性对照的I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患者招募,目前处于随访及积累临床数据阶段。

(3)糖尿病视网膜病变(DR):公司正在中国进行一项多中心、随机、阳性对照的I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89名患者。

4、RC88

RC88是一种新型间皮素(MSLN)靶向ADC,用于治疗MSLN阳性实体瘤。RC88的结构包括MSLN靶向抗体、可裂解连接子以及小分子细胞毒素(MMAE)。其作用机制与维迪西妥单抗类似,可通过靶向结合MSLN阳性的肿瘤细胞,介导抗体的内吞,从而有效地将细胞毒素定向传递给癌细胞,实现较好的肿瘤杀灭效果。目前正进行对多种晚期实体瘤患者的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患者招募,目前正在数据清理阶段及患者拓展阶段。。

5、RC98

RC98是一种新型PD-L1单克隆抗体,用于治疗实体瘤。PD-L1是与PD-1结合的重要配体蛋白。公司已于2019年7 月获得国家药监局对RC98 的IND批准,且已开展对多种晚期实体瘤患者(包括但不限于肺癌及尿路上皮癌)的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患者招募,目前正在进行患者拓展试验。

6、RC108

RC108是一种c-MET靶向ADC,用于治疗c-MET阳性实体瘤。RC108由包括c-MET靶向抗体、连接子以及小分子细胞毒素组成。其作用机制与RC48类似,可通过靶向结合c-MET阳性的肿瘤细胞,介导抗体的内吞,从而有效地将细胞毒素定向传递给癌细胞,实现较好的肿瘤杀灭效果。公司正在中国开展针对c-Met阳性晚期实体瘤的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18名患者。

7、RC118

RC118是一种新型的靶向Claudin 18.2的抗体偶联药物,该产品的抗体部分以高亲和力结合至细胞表面Claudin 18.2的胞外结构域,ADC与Claudin 18.2受体形成的复合物被内吞进细胞后被转运至溶酶体,溶酶体中的组织蛋白酶B裂解二肽连接子释放出MMAE,MMAE与微管结合,使细胞周期不可逆地阻滞在G2/M期并最终诱导靶细胞的凋亡。2021年9 月,RC118获得了国家药监局的I期临床试验许可。

■ 澳洲:公司正在澳洲开展Claudin18.2表达阳性患者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三个剂量组的爬坡。

■中国:公司正在中国开展Claudin18.2表达阳性患者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I期临床试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招募12名患者。

■美国: 2022年12月,RC118获得了FDA授予的两项孤儿药资格认定,分别针对治疗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及胰腺癌患者。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研发中心与研发部门设置

公司已在山东烟台、上海和美国加利福利亚州建立了3个研发中心。其中,烟台研发中心负责创新生物药产品的临床前开发及临床试验研究,上海和美国研发中心负责创新生物药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及发现。

(2)研发流程

公司的研发模式涵盖临床前研究、申请临床试验批件、临床研究及申请新药证书等生物药研发的全部流程,具体如下: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以规范采购行为。具体而言,由各实际需求部门发起采购需求,逐级审批后形成经批准的采购计划(或需求),传递到采购处相关部门;通过询比价、招投标流程选定供应商;发起合同签署流程,经审批后,公司与供应商正式签署合同;供应商依据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并需经公司验收,公司则依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或服务款。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包括原辅料、耗材、试剂、设备、办公劳保用品等产品或服务,公司针对上述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建立了科学的询比价、招投标、供应商管

理、评估和准入等制度,以确保所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满足研发、生产及日常经营等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涉及研发和商业化生产体系的供应商,分别由研发QA部、研发QC部以及质量部按照研发和商业化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评估。对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清单,并根据不同采购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

3、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处于不同研发阶段产品的生产需求,建立了早期临床阶段生产体系以及注册性临床和商业化生产体系。其中,公司负责早期临床生产的一级部门为临床生产部,负责注册性临床和商业化生产的一级部门为生产部。公司生产部门制定了详尽的工艺、设备操作、洁净区清洁消毒、洁净区人员更衣程序等一系列SOP用于指导生产,并通过培训考核提升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确保产品的生产质量。此外,公司建立了多级文件复核机制,对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记录以及数据的复核过程进行规范,具体包括:①车间负责人对电子数据进行复核;②质量保证(QA)部门对工艺过程进行现场巡检,对工艺控制点和中间产品进行监督和取样;③中间产品以及成品都须经过质量控制(QC)部门的检验、质量保证(QA)部门的审核后,最终由质量授权人放行。公司综合考虑临床试验和未来商业化销售的需求、各项目的生产周期和检验周期、产品和物料的库存情况等因素制定下一年的年度生产计划,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合理的产品库存。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后发放给各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年度生产计划合理安排该部门的相关工作,并在年度生产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季度详细生产计划用于指导各车间开展生产。

4、销售模式

(1)部门设置

公司构建了完整的销售体系,包括自免事业部和肿瘤事业部,分别负责自身免疫疾病和抗肿瘤领域产品销售的相关工作。自免事业部和肿瘤事业部按职能进一步划分为医学团队、中央市场团队和区域市场团队,其中医学团队、中央市场团队按照细分疾病领域进行分别覆盖,区域市场团队按照各销售区域进行分别覆盖,从而

实现对自免领域以及肿瘤领域核心医院终端的深度覆盖。

(2)销售策略与具体方式

公司的销售团队将搭建基于不同细分市场的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学术会议、医生答疑、多渠道营销、研究者发起研究(IIR)以及真实世界研究(RWS)等形式开展学术推广,帮助树立正确的用药意识与建立良好的公司品牌。为配合公司的商业化战略,公司采用自建团队进行学术推广、通过一级经销商触达终端的销售模式,采用“医学、市场、销售”三者协同的营销策略,旨在利用医学驱动的市场推广方式帮助医生增强认知、推动产品销售增长。同时,公司积极寻求通过国家谈判进入国家医保,提高药品的患者可及性;公司积极寻求海外合作伙伴,推动公司产品管线在全球的临床研究及商业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一)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C2761)”。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公司属于“生物医药产业”中的“4.1.2 生物技术药物”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属于“生物医药产业”中的“4.1.1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产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证发[2020]21号),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如下:

(1)生物技术的不断突破

生物技术不断突破带动抗体药物产业的新增长。如融合蛋白、ADC、单克隆抗体及双特异性抗体等具有靶向性、特异性的特点,能够有针对性地结合指定抗原,在治疗过去无有效治疗方法的多种疾病方面均有良好的临床效果。同时,随着科技进步带来的药物发现能力提升,有望发现越来越多的药物新靶点并应用于临床治疗中,满足不断增长的各类临床需求,带动抗体药物产业的新增长。

(2)临床需求的持续增加

随着不健康生活方式、污染、社会老龄化等因素的推动,中国及全球肿瘤及慢性病病人群体不断扩大。尽管新治疗手段取得进展,但仍有较大未满足临床需求。

(3)支付能力不断提升

创新生物药被纳入医保目录扩大相关药物的患者范围。随着更多创新生物药被列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患者援助项目的推出,预期创新生物药的可承受能力将会增加。

(4)鼓励性政策的出台

生物创新药通过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治疗疾病,满足不断增长的临床需求。由于国家政策的扶持、对健康与新药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影响因素,大力发展创新药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主要技术门槛

1、研发、生产及质量管理技术壁垒

相比小分子药,生物药的分子量更大、分子结构更复杂。分子量方面,小分子药的分子量一般在900道尔顿以下,而生物药的分子量往往是小分子药的数百倍,例如单克隆抗体的分子量约为15万道尔顿。分子结构方面,小分子药的分子结构较为单一,而生物药往往具备复杂的多级结构。分子量和分子结构的复杂性也使得生物药相比小分子药的研发难度更大、生产过程更繁琐、质量管理要求更高,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作为商业秘密等方式对上述研发、生产、质量管理等相关技术成果进行保护;另一方面,上述技术难点也使得生物药行业本身的进入壁垒较高,因此较早进入生物药行业并已建立起自身技术体系的企业相比后来者将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2、专业人才壁垒

生物药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生物药研发和商业化各阶段均涉及多学科、多技术的交叉与融合,需要多种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通力协作。例如,早期研发与工艺开发阶段人员需要具备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晶体物理学、基因工程、蛋白工程、细胞工程、免疫学等专业背景,临床开发及申报注册阶段人员需要具备临床医学、药理学、护理学等专业背景。

因此,对于较早进入生物药行业并已建立稳定人才队伍的企业,相比后来者将具备较高的人才壁垒。

3、资金投入壁垒

创新生物药从早期研发到商业化生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经历包括早期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I至III期临床试验等研发阶段。通常而言,创新生物药从早期药物发现到完成临床试验往往需要10年至15年,且需要数千万美元到上亿美元的巨额研发投入。对于已成功上市的生物药,建设商业化大规模生产设施也需花费2亿至7亿美元的建造成本。

因此,创新生物药的研发和商业化是一项漫长且资金投入巨大的过程,对于较早进入生物药行业并已推动部分产品进入后期临床或商业化阶段的企业,相比后来者将具备较高的资金投入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秉承与坚持自主创新与差异化的竞争策略,在自身免疫疾病、肿瘤及眼科疾病等多个药物市场布局,相关产品均为创新设计、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差异化优势。在生物创新药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基于公司长期坚持创新型生物药开发的业务战略,加上公司成熟的产业化及商业化能力的有力支撑,预计公司将陆续有在研项目转化为上市产品,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进程,公司已上市及拟上市的产品将有效提高患者对相关领域药物的可及性,解决患者未满足的巨大临床需求。在可比公司中,公司的估值水平处于行业前列,体现了市场对公司的高度认可。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新技术方面,随着基因工程、抗体工程、结构生物学、抗体修饰、偶联技术和连接子-毒素组合平台等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以融合蛋白、ADC和双特异性抗体等为代表的创新生物药技术平台快速发展,并通过国内外产品的临床研究及商业化案例完成了概念验证。相比传统的单克隆抗体药物,前述创新技术潜在具备更好的靶向性和靶点亲和力,已成为未来生物药产业发展的重点技术方向,并已在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眼科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显示出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提升了患者的生存获益,促进生物药行业高速发展。

新靶点方面,随着生物学基础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于自身免疫性疾病、肿瘤等疾病的生物学机制、相关分子通路及药物作用靶点的成药性产生了更为清晰的认识,针对相关新靶点的药物也不断进入临床或进入商业化阶段。国内除PD-1、PD-L1、FGFR、HER2等当前研发热度较高的靶点以外,越来越多针对创新靶点的候选药物也不断获批临床或成功实现商业化。

新工艺方面,随着一次性生产设备及连续生产等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生物制药公司得以借助新工艺提高研发和生产效率,减少交叉污染,优化生产成本。相比于传统不锈钢设备,一次性生产技术,大大降低了前期固定资产的投入,显著缩短工艺开发和工艺放大的时间,同时缩短了建厂的周期,从而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综合生产成本。此外,传统生物药批次生产流程需要经历一系列间隔的生产步骤,从而造成生产效率的降低,并增加操作失误的概率。目前行业前沿的连续生产工艺将间断步骤改为连续流程,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同时减少批次间物料浪费和潜在的污染风险,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连续生产工艺也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以及减少批次间人工操作带来的成本,进而优化整体生产成本。连续生产工艺的其他优势还包括实时的质量监控、设备的小型化以及易于调节的生产规模等。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在从事创新、有特色的生物药产品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过程中建立与完善了三大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平台,包括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和双功能抗体平台。依托前述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对创新生物药产品具备较强的前期发现和分子筛选能力,以开发具有新结构、新机制的新分子。

(1)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

公司的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主要用于新型单克隆抗体和融合蛋白药物的发现、开发等,涉及包括生物信息学辅助蛋白质设计、蛋白质工程等专业知识。依托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公司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可用于开展抗体/融合蛋白药物筛选,以及蛋白质工程的研究。公司已建立了包括杂交瘤单克隆抗体平台、人源抗体文库噬菌体展示平台、美洲驼纳米抗体噬菌体展示平台等原创性技术,用于筛选具有成药性潜力的单克隆抗体。利用杂交瘤技术,制备高亲和力的鼠源抗体,筛选有较好药效

的抗体进一步进行人源化改造;另外也可以通过人源抗体文库噬菌体展示平台等技术筛选构建全人源抗体;美洲驼纳米抗体噬菌体展示平台则可用于筛选具备高亲和力的抗体。此外,公司在生物信息学辅助蛋白设计(包括Fc融合蛋白的改造),以及蛋白质工程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基于生物信息学对抗体及融合蛋白结构进行优化,从而提升其对于目标结合域的亲和力及生物活性,提升融合蛋白的生物活性,获得具有功能性作用的生物大分子。

(2)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

公司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主要用于ADC药物的发现、开发及生产等,是国内少数拥有全面集成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的生物制药公司之一。

(3)双功能抗体平台

公司的双功能抗体平台主要用于双功能抗体药物的发现和开发。基于双功能抗体平台,公司已开发的候选药物用于肿瘤治疗,在临床前研究中均已显示出有明显的生物活性,未来将针对肿瘤治疗领域开展临床试验进一步评估其疗效和安全性,并积极向前推进候选药物的研究。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专利名称专利申请日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公告日有效期
PHARMACEUTICAL TACI-FC FUSION PROTEIN2020/12/9RemeGenCo.,Ltd.发明RU2779387C12022/9/620年
FORMULATION
USE OF ANTI-HER2 ANTIBODY-DRUG CONJUGATE IN TREATING UROTHELIAL CARCINOMA2019/8/19RemeGen,Ltd.发明JP7105304B22022/7/2220年
抗HER2抗体药物偶联物在治疗尿路上皮癌中的用途2019/8/28荣昌生物制药(烟台)有限公司发明TWI767139B2022/6/1120年
PROCESS FOR PREPARING INTERMEDIATE OF ANTIBODY DRUG CONJUGATE2019/5/20RemeGen,Ltd.发明CA3062265C2022/3/2220年
一种双功能细胞毒素及其用途2019/11/22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发明CN110845480B2022/3/1520年
ANTI PD-L1 ANTIBODY AND USE THEREOF2020/8/25RemeGenCo.,Ltd.发明RU2783685C22022/11/1520年
PROCESS FOR PREPARING INTERMEDIATE OF ANTIBODY DRUG CONJUGATE2019/5/20RemeGenCo.,Ltd.发明KR102454638B12022/10/1420年
ANTI-2019/5/1RemeGen,Ltd.AU2019272252022/1/12
MESOTHELIN ANTIBODY AND ANTIBODY DRUG CONJUGATE THEREOF50B230年
COVALENT LINKERS IN ANTIBODY-DRUG CONJUGATES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2016/8_/15RC BIOTECHNOLOGIES, INC.发明HK1251182B2022/9/220年
COVALENT LINKERS IN ANTIBODY-DRUG CONJUGATES AND METHODS OF MAKING AND USING THE SAME2016/8_/15RemeGenBiosciences,Inc.发明EP3334462B12022/1/1920年
一种多功能管架2022/3/28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7249078U2022/8/2310年
一种超低温样品存取组件2021/12/20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917055U2022/7/810年
一种溶液取样装置2021/12/30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847021U2022/6/2810年
一种组合式清洗架组件2021/12/20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574494U2022/5/2410年
一种部件自动清洗球2021/12/20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501063U2022/5/1310年
一种过滤器支架2021/11/9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223282U2022/4/810年
一种尾气吸附仪器柜2021/11/5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224436U2022/4/810年
一种真空上料控制阀2021/11/5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189284U2022/4/510年
一种二氧化碳培养箱2021/10/11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CN216106997U2022/3/2210年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541024175
实用新型专利193130
合计5519272105

注:1.申请数统计不包含法律状态为失效的专利申请

2.欧洲专利局授权EP专利在其生效国生效的多件国家专利按一件统计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982,080,423.23710,972,798.8038.13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982,080,423.23710,972,798.8038.1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7.1949.85增加77.3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药研发管线增加、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试验研究阶段导致临床试验费、测试费等费用增加;研发人员增加、员工工资水平上涨导致人员费用增加。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RC18(泰它西普)166,398.5523,820.1488,829.35中国:已获新适应获国际一流1、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
批上市 美国:III期临床批与商业化销售(SLE)。2、治疗IGA肾炎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
2RC48(维迪西妥单抗)143,551.4118,324.8281,189.01中国:已获批上市 美国:II期注册性临床新适应获批与商业化销售国际一流1.治疗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2.治疗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3、治疗乳腺癌等其他实体瘤。
3RC88(抗间皮素ADC)21,290.244,044.1716,611.35中国:I期临床新适应获批与商业化销售国内领先治疗实体瘤
4RC98(抗PD-L1单克隆抗体)16,047.893,305.9610,965.16中国:I期临床新适应获批与商业化销售国内领先治疗实体瘤
5RC108(抗c-MET ADC)17,518.612,451.0111,735.68中国:I期临床新适应获批与商业化销售国内领先治疗实体瘤
6RC118(抗Claudin18.2 ADC)16,587.442,048.6712,139.20中国:I期临床新适应获批与商业化销售国内领先治疗实体瘤
7RC28(抗VEGF/FGF融合蛋白)31,612.765,875.5615,972.15中国:III期临床新适应获批国内领先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血
与商业化销售管新生性眼科疾病
合计/413,006.9059,870.33237,441.90////

情况说明

1、 由于项目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多,此处仅列式重点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的投入情况。

2、 ‘预计总投资规模’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进行调整。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16397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34.9%46.57%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32,172.8221,828.80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7.6622.48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62
硕士研究生423
本科467
专科171
高中及以下4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479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553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05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20
60岁及以上6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具有市场竞争力与差异化优势的丰富创新型产品管线

公司拥有全球首款、同类首创(first-in-class)的BLyS/APRIL双靶点新型重组TACI-Fc融合蛋白产品泰它西普,对于B细胞介导自身免疫疾病具有令人瞩目的疗效;拥有中国首款自主研发的ADC创新药、目前唯一一款获美国FDA突破性疗法认定的中国ADC产品维迪西妥单抗,针对具有大量未被满足医疗需求的常见癌症;拥有潜在的同类首创(first-in-class)、VEGF/FGF双靶点创新融合蛋白(RC28),针对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眼科疾病。此外,公司还拥有一系列处于临床阶段及临床前研发阶段的在研产品。

2.行业突出的自主创新核心技术平台与具有雄厚实力的专业研发人才

经过十余年的技术与行业经验积累,公司搭建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以及双功能抗体平台等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并拥有一支高度专业化、具备丰富经验的临床开发队伍,成为开展多种创新生物药研发的重要推动力。同时,公司构建了全面一体化、端到端的创新生物药研发

与产业化体系,涵盖了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药理学、工艺及质量开发、临床开发以及符合GMP标准的规模化生产等所有关键的药物研发与产业化环节。

3.符合全球GMP标准的生产体系与专业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根据创新生物药产品不同开发阶段对于质量管理要求的不同,分别针对临床前研究、非注册性临床研究和注册性临床研究,建立了专业化的研发质量管理体系和商业化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临床研究与商业化生产阶段的关键生产和质量管理环节,保证临床研发及商业化阶段的产品生产符合全球GMP的相关标准。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根据全球GMP法规或其他药品质量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围绕原料、物料、药品及环境等制定了体系化的制度文件与SOP文件;在人员搭建方面,公司拥有一支来自生物、化学及药学等专业背景的高素质质量管理团队并定期进行相关法规的内外部培训。

4.已上市产品兼顾国内及全球的商业化布局与发展,并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泰它西普在2021年3月附条件批准上市后商业化进展顺利,中国B细胞介导自身免疫疾病市场巨大,全球自身免疫领域市场广阔,产品海外市场增长空间巨大,泰它西普将有望成为主要竞争者。

维迪西妥单抗2021年6月附条件批准上市后商业化进展顺利,在中国的市场规模将高速增长,2021年8月实现海外License-out后,全球潜在商业化价值将十分巨大。

5.富有前瞻性及全球化视野的专家型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一支富有前瞻性及全球化视野的专家型管理团队,多数成员拥有逾20年的跨国医药行业经历,在创新药物研发、临床开发及商业化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公司管理团队由多名生物创新药领域的全球知名科学家与资深行业专家组成,负责与领导药物的研究开发、注册与管理工作,相关专家多具有国际化视野与海外药物研发经验。公司管理团队为公司制定了富有远见的全球化战略并贯彻执行,为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商业化能力及管理能力持续赋能。在公司专家型管理团队的有力领导下,公司持续开发出新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候选药物,并推动候选药物的全球化布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由于药品审评审批环节多、周期长、不确定性大,公司在研产品的上市进程可能受到较大程度的延迟或无法按计划获得上市批准。公司在研产品获得附条件批准上市后,后续可能无法获得完全批准,可能在市场拓展、学术推广、医保覆盖范围等方面的进展不达预期,或销售团队未能紧跟政策动向、把握市场竞争态势都将影响公司未来的商业化能力,公司营业收入可能无法如期增长,公司亏损可能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已于 2021年正式开始销售。随着纳入最新一轮医保目录,其在更多适应症上的注册临床试验陆续完成,其他在研产品的开发进度加快等,多适应症以及多产品进入商业化阶段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创造条件。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2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4.26亿元减少

45.87%,销售收入及销量同比增长强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9.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1.1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为负数主要由于公司对在研项目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以及对商业化产品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的推广力度的加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 9.8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8.13%。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丰富和拓展在研产品管线,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4.4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7.59%。随着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的准入医院数量及覆盖药房数量大幅度增加,公司商业化团队一线销售人员扩充以及商业化推广力度加大导致销售费用相应增长。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且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产品在各适应症领域的市场规模虽存在良好的增长预期,不存在明显的市场容量受限情况,但部分细分领域已有同类竞品上市且部分已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如果公司相关药物及候选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后销售情况不及预期或未来未能顺利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或未来产品的定价策略存在偏差或成本控制不理想,则会对公司未来收益带来一定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开展研发、生产相关业务时需向供应商采购包括试剂、耗材及设备等。公司为保证自身产品质量而存在采购国外知名生产商品牌产品的情形,且公司对该等国外生产商供应的部分重要原材料或设备可能存在一定的依赖。未来,若公司部分重要原材料或设备的个别国外供应商发生供货短缺、存在经营问题或由于国际贸易环境及政策等的影响进而无法及时向公司供货,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60亿元,营运资金依赖于外部融资与关联方借款。若公司未来营运资金不足以覆盖所需开支,将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造成压力,若公司无法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取得盈利或筹措到足够资金以维持营运支出,公司将被迫推迟、削减或取消研发项目,影响在研药品的商业化进度,从而对公司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11 月 15 日,国家药监局药品评审中心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 )的通告。该指导原则强调抗肿瘤药物研发,从确定研发方向到开展临床试验,都应贯彻以临床需求为核心的理念,开展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研发。《指导原则》鼓励药物申请人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加强机制研究、提高精准化治疗、关注治疗需求的动态变化、不断改善药物安全性、改善治疗体验和便利性。公司在研产品中包括抗肿瘤药物, 截至目前,《指导原则》未对相关产品的临床试验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若未来公司相关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案被主管部门据此要求进行调整,或主管部门出具更细化的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开展指引等政策法规,则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的临床试验进度带来一定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若未来生物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或者发生对生物医药行业不利的质量或者安全相关的公众事件导致行业整体形象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增长速度放慢,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45.87%,主要是由于2021年公司授权西雅图基因公司获得维迪西妥单抗在荣昌生物区域以外地区的全球开发和商业化权益,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并确认收入,本年度公司没有此部分收入;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减少,除了上述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之外,本年度商业化销售投入团队建设费用和学术推广活动等增加,另各研发管线持续推进、研发费用大幅度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2021年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另2022年研发、销售费用等各项支出增加;

4、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44.51%、总资产增加44.7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在A股上市融资导致。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72,108,903.091,426,360,697.95-45.87
营业成本272,045,725.4068,815,883.01295.32
销售费用440,696,850.46262,967,041.8267.59
管理费用266,314,973.65215,733,958.6623.45
财务费用-67,865,602.18-12,342,439.14不适用
研发费用982,080,423.23710,972,798.8038.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0,252,253.29281,582,453.61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1,086,633.55-655,898,836.0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9,995,915.73-626,896,947.11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2021年公司授权西雅图基因公司获得维迪西妥单抗在荣昌生物区域以外地区的全球开发和商业化权益,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并确认收入,本年度公司没有此部分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

国家医保目录,本年度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销量增加,相应产品销售成本等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商业化销售投入团队建设费用和学术推广活动等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人员费用增加以及四期抗体大楼2021年末转资后折旧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汇兑收益和利息收入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新药研发管线增加、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试验研究阶段导致临床试验费、测试费等费用增加;研发人员增加、员工工资水平上涨导致人员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2021年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另2022年研发、销售费用等各项支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度研发和生产用设备和工程款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报告期内A股募集资金流入。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营业成本比上年增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减(%)减(%)(%)
医药制造业767,775,309.86269,938,979.9664.84-46.08301.92减少30.4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生物药738,203,953.29201,340,233.6272.73462.191,711.10-18.81
技术服务29,571,356.576,695,799.0177.361,544.11不适用不适用
技术授权-61,902,947.33不适用不适用10.45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723,388,443.25192,606,078.4573.37450.911,632.53减少18.16个百分点
境外44,386,866.6177,332,901.51-74.22-96.5737.98减少169.89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经销723,388,443.25192,606,078.4573.37450.911,632.53-18.16
其他44,386,866.6177,332,901.51-74.22-96.5737.98-169.89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来源主要是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

2、本年度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本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去年2021年公司授权西雅图基因公司获得维迪西妥单抗在荣昌生物区域以外地区的全球开发和商业化权益,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并确认收入,本年度公司没有此部分收入。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注射用泰它西普541,504.00490,850.0057,144.001,555.771,780.51766.34
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177,239.00150,708.0025,522.001,165.091,513.23860.20

产销量情况说明:

产销量与去年同期比大幅度增加主要是由于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本年度产品产销量实现快速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医药制造业直接材料83,436,599.4030.913,748,024.085.582,126.15
直接人工25,782,437.289.551,328,134.631.981,841.25
燃料及动力10,197,258.303.78516,508.050.771,874.2
7
制造费用76,396,061.5628.305,098,855.627.591,398.30
装卸运输费5,527,877.092.05425,504.730.631,199.13
技术服务6,695,799.012.48-不适用
技术授权转让成本61,902,947.3322.9356,045,984.9283.4510.45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生物药直接材料83,436,599.4030.913,748,024.085.582,126.15
直接人工25,782,437.289.551,328,134.631.981,841.25
燃料及动力10,197,258.303.78516,508.050.771,874.27
制造费用76,396,061.5628.305,098,855.627.591,398.30
装卸运输费5,527,877.092.05425,504.730.631,199.13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6,695,799.012.48-不适用
技术授权转让技术授权转让成本61,902,947.3322.9356,045,984.9283.4510.45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本期成本中包含技术授权转让成本。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344.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5.0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Seagen Inc.4,541.105.88
2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438.115.75
3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295.235.56
4上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3,173.294.11
5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896.683.75
合计/19,344.4125.05/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9,430.0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9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江苏捷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2,362.034.73
2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24.743.68
3比欧联科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9,303.273.56
4山东智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156.713.50
5山东万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983.313.43
合计/49,430.0618.9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比例(%)
销售费用440,696,850.46262,967,041.8267.59
管理费用266,314,973.65215,733,958.6623.45
研发费用982,080,423.23710,972,798.8038.13
财务费用-67,865,602.18-12,342,439.14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商业化销售投入团队建设费用和学术推广活动等增加;管理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同比增加以及四期抗体大楼2021年末转资后折旧费用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药研发管线增加、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试验研究阶段导致临床试验费、测试费等费用增加;研发人员增加、员工工资水平上涨导致人员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汇兑收益和利息收入增加。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0,252,253.29281,582,453.61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1,086,633.55-655,898,836.0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9,995,915.73-626,896,947.1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2021年收到西雅图基因公司支付的2亿美元首付款,另2022年研发、销售费用等各项支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研发及生产用设备和工程款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A股募集资金流入。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202,030,189.503.362,311,600.590.068639.84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本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79,155,840.681.314,737,728.200.111570.76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本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承兑汇票回款增加
预付款项198,700,325.003.30124,095,384.562.9860.12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和研发服务款增加
存货522,672,707.378.68280,314,179.906.7486.46主要系商业化生产原料储备、研发用物料增加及商业化成品备货增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9,693,491.831.3212,067,000.000.29560.43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固定资产1,387,275,394.4123.04967,005,341.8923.2543.46主要系三期质检大楼转资转固
在建工程1,014,928,170.2216.86610,682,092.9414.6866.20主要系生物工程三期项目在建
使用权资产166,377,180.582.76109,600,617.192.6451.80主要系新增租赁导致
应付账款108,872,877.521.8136,521,319.130.88198.11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和服务款增加
其他应付款440,247,288.987.31279,373,516.726.7257.58主要系应付设备和工程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154,074.381.0052,453,633.381.2614.68系需一年内支付的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104,880,504.071.7450,323,871.811.21108.41主要系新增租赁导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4,184,610.34(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3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基本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主要治疗领域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生物药品制造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泰它西普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本品与常规治疗联合,适用于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仍具有高疾病活动(例如:抗ds-DNA抗体阳性及低补体、SELENA-SLEDAI评分≥8)的活动性、自身抗体阳性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成年患者。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接受常规治疗仍具有高疾病活动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中国:2007-06-15至2027-06-14;美国:2008-06-16至2028-06-15
成年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获批将取决于确证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能否证实本品在该患者人群的临床获益。
生物药品制造肿瘤维迪西妥单抗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限:1.至少接受过2个系统化疗的HER2过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2.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且2014-11-18至2034-11-17;美国:2014-11-18至2034-11-17

HER2过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抗肿瘤和免疫类药物738,203,953.29201,340,233.6272.73462.191,711.10-18.8171%/89%
技术服务29,571,356.576,695,799.0177.361,544.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技术授权-61,902,947.33不适用不适用10.45%不适用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本年度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销量增加,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快速增长。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RC18泰它西普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1、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SLE)。2、治疗IGA肾炎等自身免疫系统疾病。中国:已获批上市 美国:III期临床
RC48维迪西妥单抗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1.治疗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2.治疗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3、治疗乳腺癌等其他实体瘤。中国:已获批上市 美国:II期注册性临床
RC28抗VEGF/FGF融合蛋白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血管新生性眼科疾病。中国:III期临床
RC88抗间皮素ADC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治疗实体瘤中国:I期临床
RC98抗PD-L1单克隆抗体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治疗实体瘤中国:I期临床
RC108抗c-MET ADC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治疗实体瘤中国:I期临床
RC118抗Claudin18.2 ADC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治疗实体瘤中国:I期临床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2、主要产品情况”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

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时点为:以研发药品取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外同类监管机构颁发的正式药品注册批件或其他使得药品可以进入生产和商业化环节的批准(不包括有条件上市的药品注册批件)作为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起点,以药品达到上市销售状态作为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终点。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恒瑞医药620,328.8323.9517.224.19
百济神州953,841.8125.6923.89-
贝达药业86,058.9138.3218.3734.24
康希诺90,49121.0510.592.89
君实生物206,873.9351.4026.04-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391,518.9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27.19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19.7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注:可比公司的数据选用2021年度报告数据。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新药研发管线增加、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试验研究阶段,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全年研发投入98,208.04万元,全部费用化,同比增长38.13%。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RC18(泰它西普)23,820.1423,820.1430.8564.11
RC48(维迪西妥单抗)18,324.8218,324.8223.734.88
RC28(抗VEGF/FGF融合蛋白)5,875.565,875.567.6135.75
RC88(抗间皮素ADC)4,044.174,044.175.24-6.33
RC98(抗PD-L1单克隆抗体)3,305.963,305.964.2878.74
RC108(抗c-MET ADC)2,451.012,451.013.173.75
RC118(抗Claudin18.2 ADC)2,048.672,048.672.65-66.14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员工薪酬23,257.9252.78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5.950.01
市场开发费16,901.4238.35
咨询服务费1,480.363.36
学术推广费1,460.613.31
折旧及摊销204.420.46
其他764.951.74
合计44,069.68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恒瑞医药938,370.8336.22
百济神州445,152.3058.66
贝达药业81,471.9336.28
康希诺10,581.802.46
君实生物73,456.2718.25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44,069.68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57.08

注:可比公司的数据选用2021年度报告数据。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商业化能力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仍需投入较多的团队建设费用和学术推广费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70,925,086.80-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联营企业烟台业达才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人民币1,500,000 元,持股25%,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期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485.06元,该公司主要从事商务服务,该投资对本集团活动不具有战略性确认;新增对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港币79,173,750.73元(人民币69,425,086.80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860,194.97元,具体参见第十节、附注七、17和第十节、附注七、18。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赎回金额期末数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67,000.00-268,405.0369,425,086.80-79,693,491.83
交易性金融资产-12,105,704.08-1,835,500,000.001,835,500,000.00-
合计12,067,000.0012,105,704.08268,405.031,904,925,086.801,835,500,000.0079,693,491.83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处置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
境内外股票02315百奥赛图-B69,425,086.80自有资金---860,194.9769,425,086.80--68,564,891.8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69,425,086.80/---860,194.9769,425,086.80--68,564,891.83/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总资产(人民币/万元)净资产(人民币/万元)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瑞美京(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100荣昌生物持股100%1,370.81-1,031.99-170.43
荣昌生物医药研究(上海)有限公司研发800荣昌生物持股100%516.26-171.57-138.74
上海荣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50000荣昌生物持股100%290.86-148.53-250.40
RemeGenBiosciences,Inc.研发、注册及业务发展1500股普通股荣昌生物持股100%9,141.184,927.94-12,452.43
荣昌生物香港有限公司研发1400万美元荣昌生物持股100%2,432.532,291.54-1,024.87
RemeGen Australia Pty Ltd研发及业务发展100股普通股RemeGen Hong Kong Limited持股100%77.59-13.29-441.80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荣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上海新设成立。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患者基数的增长和诊断率的提升,促进我国生物药市场需求端快速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我国癌症等疾病发病率及患病率逐年提升,患者基数不断增长。同时,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疾病宣传科普力度的加大、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基层诊疗规范度的提升以及伴随诊断等疾病检测技术的不断普及等,我国癌症、自身免疫疾病及眼科疾病等存在重大临床未满足需求疾病的检出率和诊断率也在不断提升,促进我国生物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2、医保覆盖率的不断提升,促进我国生物药需求端潜力不断释放目前欧美等成熟市场的患者支付能力整体较高、商业保险制度较为发达,因此即使价格高昂的生物药也已实现较高的病人渗透率。中国等新兴市场通过不断提高医保的患者覆盖率,拓展医保对创新生物药的覆盖范围,从而提升患者对创新生物药的可及性,解决病人迫切的用药需求。在创新生物药可及性不断提升的大背景下,中国等新兴市场庞大的未满足临床需求将得到更快释放,创新生物药产业将加速繁荣,也将在全球生物药市场中占据愈发重要的地位。

3、凭借良好的疗效和安全性,创新靶向性生物药在临床治疗的渗透率不断提升相对于化疗、激素及免疫抑制剂等传统治疗方法,创新靶向性生物药具有潜在更佳的疗效与安全性,也推动其临床渗透率的不断提升。一方面,基于分子信息学和结构生物学等知识研发的靶向生物药产品可与靶点分子高效、特异性结合,实现针对病灶的精准给药,降低全身性毒性,从而拓宽治疗窗口,提升药物的整体疗效及安全性;此外,通过基因工程及蛋白质工程等手段进行结构改良后的生物药也可将潜在免疫原性降至最低,提高人体对药物的免疫耐受性,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另一方面,在整体治疗方案中加入靶向生物药产品,有望减少对于免疫抑制剂、激素和化疗药物等存在明显全身性副作用的传统药物的使用剂量,进而提高整体治疗方案的安全性,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

4、专注细分领域药物研发的中小型创新生物药企不断崛起

尽管当前大型药企在全球医药市场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未来将会面临中小型创新药企的巨大挑战。创新型的中小型药企通常在某一个治疗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及更灵活的研发模式,可以从药企内部研发为主拓展至外部研发、合作研发、专利授权及研发外包等多种组合形式。多元化的研发模式使得研发资源能够共享,提高研发效率,潜在提高专注在该领域研发出重磅药品的机率。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发现、开发及商业化治疗自身免疫疾病、肿瘤和眼科等重大疾病领域的同类首创(first-in-class)、同类最佳(best-in-class)的创新生物药物,从而满足全球患者尚未被满足的巨大临床需求,以实现“成为中国领先、全球一流的生物制药公司”的企业愿景。

未来三至五年,公司将围绕战略规划和目标,快速推动管线开发和商业化进程,专注核心产品的获批上市及商业化销售;贯彻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全球临床研究和商业化的需求。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快速推动产品管线在中国的开发和商业化进程,专注核心产品的获批上市及商业化销售

(1)推动泰它西普的商业化和临床开发进程

在商业化方面,未来随着泰它西普(RC18)治疗不同适应症陆续获得上市批准,公司将持续扩大营销队伍规模,加快遴选优质经销商,与各合作伙伴一道,建立广泛覆盖终端医院的营销网络;通过国家医保谈判,泰它西普已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在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利润的同时,让泰它西普能惠及更多患者。

在临床研究方面,公司在2022年完成泰它西普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Ⅲ期确证性临床试验。公司将持续推进泰它西普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全身型重症肌无力、IgA肾病、原发性干燥综合症等多种适应症的上市申请。凭借泰它西普产品在

B细胞介导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领域的疗效优势、多适应症的竞争策略以及完善的商业化措施,公司将建立起在B细胞介导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的独特竞争优势。

(2)推动维迪西妥单抗的商业化和临床开发进程

维迪西妥单抗(RC4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抗肿瘤领域内的突破性ADC创新药产品,公司将加速该产品的商业化布局,继续引进具备专业背景的营销人才,加快营销渠道建设,对中国主要肿瘤医院进行全面覆盖,使维迪西妥单抗在HER2靶向的ADC细分领域占据显著市场优势。经过国家医保谈判,维迪西妥单抗已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在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售利润的同时,让其能惠及更多肿瘤患者。未来随着该产品治疗不同适应症陆续获得上市批准,公司将持续扩大营销队伍规模。在临床研究方面,鉴于维迪西妥单抗在泌尿系统肿瘤、消化道肿瘤、乳腺肿瘤等方面取得的突破性疗效,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肿瘤前线治疗的临床研究。此外,公司亦将持续推动维迪西妥单抗治疗其他多种实体瘤的临床研究和注册进展,进一步增强该产品的竞争优势并拓展其在抗肿瘤治疗领域的市场空间。

(3)推动RC28的临床开发进程

公司持续推进RC28用于治疗多种眼科疾病的临床研发,包括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及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其他潜在适应症。RC28是全球首个进入临床试验的VEGF/FGF双靶向的候选药物,通过同时抑制VEGF和FGF信号通路,有望在临床疗效及安全性方面展现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4)推动公司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持续丰富研发管线布局

公司依托自身突出的研发能力,持续推进产品的早期发现、临床前开发及临床研究等。在临床研究方面,除三款核心产品外,公司未来将持续推进后续产品管线的临床试验进展,包括RC88(一款新型抗间皮素ADC药物)、RC108(一款新型抗c-Met ADC药物)、RC118(一种新型的靶向Claudin 18.2的ADC药物)的临床试验等,并将探索其联合用药的治疗方案,持续拓展现有管线的临床价值和潜力。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早期药物发现的全球研发布局,不断充实、丰富产品管线。

2、贯彻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

(1)积极推动核心产品的全球多中心临床试验

①推动泰它西普在全球的临床试验及注册进程

公司已建立了国际化的药品注册体系,将全力推进泰它西普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全球多中心Ⅲ期注册性临床试验,力争早日在全球范围内提交上市许可申请;公司已取得泰它西普用于治疗IgA肾病的美国Ⅲ期临床试验许可,未来将择机开展该项试验。未来,公司将全力推进泰它西普治疗多种自身免疫疾病的全球多中心II/III期临床试验,争取早日在全球获得药品上市许可,以建立泰它西普在全球B细胞介导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的领先优势。

②推动维迪西妥单抗在全球的临床试验及注册进程

依托维迪西妥单抗在全球肿瘤治疗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将力争早日完成其用于治疗尿路上皮癌的Ⅱ期注册性临床试验,尽早实现该产品在全球范围的获批上市,并以此为突破口尽快在国际市场打开局面,加速产品管线的全球化布局,推动公司从区域型生物制药公司到国际化先进跨国生物制药公司的转变。

2021年8月,公司与西雅图基因就维迪西妥单抗的全球化开发及商业化达成合作,该等合作充分反映了公司维迪西妥单抗的突出的技术优势与巨大的商业价值,彰显了公司在国内外ADC领域的重要地位,也是公司从一家中国本土企业向国际化生物制药企业转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公司建立并将继续强化国际化临床及注册申报体系,保证产品的全球注册及商业化进程

公司建立了一支由首席医学官何如意博士领导的海内外临床及注册申报专家团队,针对不同产品分别制定了科学、高效的全球临床及注册战略,从而快速推进管线的全球注册及商业化进程,保证公司国际化战略的贯彻实施。公司将继续强化国际化注册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在中国北京设立的境内临床及注册申报中心,以及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市附近建立的全球临床及注册申报中心,统筹安排、系统推进产品的国内外注册进程,保证IND申请递交、新药上市申请等关键环节的快速推进,促进候选药物快速开展临床试验并顺利获批上市。同时,依托公司完善的国际化注

册体系及开展全球多中心临床试验的实践经验,公司未来将对候选药物采取在中国及全球同步开展临床试验的策略,以强化产品的全球化布局。公司将持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时推进研发项目在全球主要市场的专利申请及专利保护工作。

(3)积极寻求与跨国药企的商业合作,实现产品临床和商业价值的最大化公司包括核心产品在内的多款产品属于同类首创(first-in-class)、同类最佳(best-in-class)的生物创新药,具备较大的临床与商业价值。国际合作伙伴出于对公司产品的高度认可,对与公司开展全球化的商业合作表现了强烈的意愿。为充分开发核心产品的全球化临床和商业价值,公司未来可能根据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原则,选择与公司战略资源高度匹配的全球领先跨国制药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力争获得合理的商业收益并促进产品早日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临床应用。公司已建立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精明强干的国际化商务开发团队,该团队将负责推动公司产品的全球化商务洽谈或研发项目的国际市场推介,同时也将开展优质管线的引进和国内市场的合作事宜。

3、积极推进全球研发布局,全面提升新药创制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设计与发明具备创新机制的生物新分子,并持续研究开发直至商业化阶段。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全球研发中心布局,健全发展核心技术平台,持续提升新药创制的能力。公司分别在美国、上海及山东烟台创建了三大研发中心,未来将持续加强在全球范围内的研发中心建设,根据不同研发中心的技术优势对全球研发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中国、美国以及全球的人才资源,坚持开发同类首创(first-in-class)与同类最佳(best-in-class)生物药物的原则,开展药物发现及临床前研究,不断提升创新生物药的研发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健全发展包括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和双特异性抗体平台等核心技术平台,利用三大核心技术平台设计并创造具有创新机制的生物新分子,不断充实产品管线,持续推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磅产品。未来公司计划每年推出候选药物用于提交IND申请,确保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4、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全球临床研究和商业化的需求

基于烟台市对于生物制药企业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投资环境,以及相对充足的土地、人力资源及成本优势,公司已在烟台建设符合全球GMP标准的产品生产基地,可满足中国及全球临床试验及商业化产品的生产需求。未来,公司将根据管线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所对应的生产需求合理安排工程建设,公司预计未来建成的生产设施可满足自身在全球范围内产品的供应。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

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断推进公司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治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报告期内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勤勉尽责,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报

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人事、薪酬、战略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其设立和运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运行的效率、决策的科学性及监督的有效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3、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人员和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有效履职所需的相应专业知识或经验。全体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内部管理、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根据相关规则和制度独立运作。 5、信息披露管理: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

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5月5日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2022年5月6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29日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2022年6月30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2月28日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2022年12月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12月28日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2022年12月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年12月28日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2022年12月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威东董事长、 执行董事64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305.62
房健民执行董事、 首席执行官、首席科学官、核心技术人员、总经理61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26,218,32027,718,3201,500,000H股信托授予2,654.31
何如意执行董事、 首席医学官兼临床研究主管、核心技术人员62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1,600,0001,600,000H股信托授予2,603.96
林健执行董事68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88.54
王荔强非执行董事53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
苏晓迪非执行董事37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
郝先经独立董事58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30.00
马兰独立董652021 年6 月 12023年5----30.00
月12日
陈云金独立董事382022年 5 月 5 日2023年5月12日----20.00
任广科监事会主席50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151.00
李宇鹏监事40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0.00
李壮林职工代表监事49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260.17
傅道田总裁、核心技术人员61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364.47
温庆凯董事会秘书572020 年 5 月 12 日2023年5月12日----173.42
李嘉首席财务官兼432020 年 5 月 122023年5----633.32
联席公司秘书月12日
于珊珊独立董事(离任)402020 年 5 月 12 日2022年5月5日----10.00
合计/////26,218,32029,318,3203,100,000/7,324.81/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王威东1959年9月出生,于1982年7月获得黑龙江商学院(现称哈尔滨商业大学)中药制药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3月创办荣昌制药并自其成立起担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2013年6月至今担任迈百瑞生物董事;2015年1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美国董事;2013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业务与战略规划。
房健民1962 年 5 月出生,于1998年5月获得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的生物学博士学位,并于1997年至2000年期间在哈佛大学医学院外科、波士顿儿童医院开展专注于癌症方面的博士后研究。2011年4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美国董事,2013年6月至2020年3月担任迈百瑞生物总裁,2013年6月至今担任迈百瑞生物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香港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医药上海董事;2008年10月至2020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兼首席科学官,2020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首席科学官,为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业务与战略规划,并全面负责公司药物研发工作。
何如意1961年3月出生,于 1983 年8月、1986年7月分别获得中国医科大学的医学学士学位与医学硕士学位,于1999 年7 月取得美国霍华德大学(Howard University)的内科医学博士学位。 1986年7月至1988年3月任中国医科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内科医生, 1988 年 3 月至 1996年 6 月作为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的访问学者,1996 年 6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霍德华大学医院及附属医院内科医生; 1999 年 7 月至 2016年 7 月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美国药审中心担任医学主任、 医疗团队负责人、 代理副总监等职务; 2016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的首席科学家; 2018 年 10 月至今担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医药健康首席科学家;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首席医学官兼临床研究主管,主要负责公司的临床需求、医学支持、临床药理、注册合规、药物安全、临床研究及统计的管理工作。
林健1955 年 4 月出生,于 1982 年 1 月获得黑龙江商学院(现称哈尔滨商业大学)中药制药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 2008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 2008 年7 月至 2020 年4 月担任公司董事; 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荣昌制药董事;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瑞美京医药董事; 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荣昌生物美国董事;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业务与战略规划。
王荔强1970 年 7 月出生,于 2019 年 11 月获得比利时联合商学院(United Business Institute) 的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2010 年 3 月至今、 2012 年 11 月至今分别担任荣昌淄博总裁、荣昌淄博董事长, 2012 年 2 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总裁及董事; 2014 年 12 月至今担任立达医药董事长及总经理; 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业达孵化董事长兼总裁;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苏晓迪1986 年 6 月出生,于 2008 年 7 月获得上海复旦大学的生物科学学士学位,于 2014 年 5 月获得美国康奈尔大学威尔医学院的免疫与微生物病原学博士学位, 2014 年 6 月至 2015年 3 月在美国纽约特种外科医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任艾意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生命科学顾问; 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 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北京罕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典晶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明济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担任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礼来亚洲基金执行董事;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陈云金1985年7月出生,于2010年获香港中文大学普通法法学硕士学位;中国执业律师。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任美
国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律师,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任韩国三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法务主任,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任香港瑞安建业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15年9月至今任道生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郝先经1965 年 10 月出生,于 1989 年 7 月获得山东财政学院(现称山东财经大学)的财务学士学位,于 1996 年 7 月获得辽宁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自 1995 年 6 月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自 2000 年 12 月起成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 2008 年5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浪潮信息(000977.SZ)的独立董事; 2009 年 10 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职, 现担任济南分所总经理; 2018 年 6 月至2021年6月担任华平股份(300074.SZ)独立董事, 2019 年9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兰1958 年 9 月出生,于 1990 年获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博士学位,并于 1991 年至 1993 年期间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开展博士后研究, 1993 年至 1995 年期间在美国拜耳公司制药部研究中心开展博士后研究; 1995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教授,200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药理研究中心主任, 2008 年 7 月至今担任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院长,并于 2019 年 11 月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 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任广科1973 年 8 月出生,于 1996 年 6 月获得烟台大学的物理学学士学位。 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荣昌制药副总裁及知识产权及法务部经理, 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董事; 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知识产权与法务部副总裁,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宇鹏1983 年 4 月出生,于 2006 年 7 月获得北京理工大学的计算机工程学士学位,于 2011 年 7 月获得财政部中国财政研究院的金融硕士学位。 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国投创业投资副总裁, 2019 年 6月至今担任四川玖谊源粒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苏州阿酷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北京华昊中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杭州联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迈
百瑞生物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通化安睿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李壮林1974 年 12 月出生,于 1997 年 7 月获得烟台大学的微生物学学士学位,于 2006 年 12 月、 2011年 6 月分别获得山东大学的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硕士学位、 微生物学博士学位。 2006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山东先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生产部副总裁; 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赛普生物监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傅道田1962 年 8 月出生,于 1983 年 7 月获得山东大学的微生物学学士学位,于 1990 年 8 月获得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的生物化学博士学位。 199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5 月在知名生物技术公司健赞公司(后被赛诺菲收购)先后担任总监、科学总监、高级科学总监、研发副总裁;分别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及 2014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丽珠医药/丽珠集团(1513.HK/000513.SZ)的副总裁及执行董事; 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及 2012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及总经理; 2015 年 5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中山大学的客席教授, 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中国药科大学的研究生校外导师与中国教育部设立的高等学校药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总裁,主要负责公司的新药临床前研发、工艺开发、质量管理与药品生产运营管理等工作。
温庆凯1966 年 9 月出生,于 1990 年 6 月获得扬州大学的物理学学士学位,于 1995 年 5 月获得浙江大学的科技哲学硕士学位。 2004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荣昌制药副总裁, 2016年 5 月至今担任荣昌制药董事; 2010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荣昌淄博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迈百瑞生物董事; 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和元艾迪斯监事;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的投融资活动、内部控制及证券发行上市等工作。
李嘉1980 年 5 月出生,于 2003 年 8月、 2004 年 8 月分别获得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会计学硕士学位,于 2009 年 6 月获得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 先后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道衡公司(Duff&Phelps)分析师、巴克莱资本集团分析师; 2008 年 6 月至2015 年 10 月担任摩根史丹利集团副总裁;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华兴资本集团董事;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海隆石油工业集团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长助理;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2 月担
任高盛集团执行董事; 2020 年 5月至今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联席公司秘书,主要负责公司的整体财务管理与企业发展等工作。
于珊珊(离任)1983年7月出生,于2005年5月获得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财务学士学位,于2007年11月获得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会计及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12年1月通过国际统一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International Uniform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自2012年11月起成为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协会会员,于2016年7月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2007 年12月至2011年7月担任加拿大多伦多 Fruitman Kates LLP 会计师事务所的初级会计师;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为加拿大BDO Canada LLP 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会计师;2012年6月至2017年12月担任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分析师;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担任香港中信里昂证券集团经理;2020年4月至2022年2月历任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顾问公司经理、投资副总监;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威东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7月-
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董事2019年4月-
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8月-
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8月-
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8月-
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7月-
房健民RC-Biology董事2019年7月-
I-NOVA Limited董事2019年4月-
苏晓迪礼来亚洲基金执行董事2017年11月-
李宇鹏国投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2016年12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威东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3年3月-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
烟台荣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5月-
烟台荣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
烟台健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
烟台颐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5月-
烟台济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
烟台增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8月
烟台恒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
房健民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
烟台荣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
Welch Institute, Inc., USA董事2004年12月-
MabplexHoldingLtd.董事2019年9月-
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子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
荣昌生物医药研究(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
Remegen Biosciences, Inc.董事2011年4月-
何如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
天境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药健康首席科学家2018年10月-
王荔强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2012年2月-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1月-
总裁2010年3月-
烟台立达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12月-
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20年2月-
烟台荣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
烟台大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0月-
烟台市瑞恒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年6月-
烟台达思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
北京荣昌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22年11月-
烟台隆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7月2022年8月
荣昌制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
苏晓迪北京罕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
明济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
典晶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
凌科药业(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9月
怡道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
郝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济南分所总经理2009年10月-
济南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
信永中和(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5月-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2021年6月
马兰复旦大学教授1995年12月-
陈云金道生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务总监2015年9月-
合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8月-
万华禾香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7月
任广科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
李宇鹏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
北京洞察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2022年1月
苏州阿酷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
四川玖谊源粒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
通化安睿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
杭州联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
李壮林烟台赛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
温庆凯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
烟台市和元艾迪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9月-
烟台荣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
荣昌股权投资管理(烟台)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报酬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董事、高管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监督,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监事报酬方案分别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非执行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董津贴;非执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7,324.81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5,622.74

注: 任期未满一年的, 按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报酬统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于珊珊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个人工作变动
陈云金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月24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2月25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3月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12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4月16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5月23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8月30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7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9月26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10月16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4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12月28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威东121212005
房健民121212005
何如意121212005
林健121212005
王荔强121212005
苏晓迪121212005
郝先经121212005
马兰121212005
陈云金666004
于珊珊(已离任)666001

注:1、陈云金于2022年5月5日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2、于珊珊于2022年5月5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2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2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郝先经、王荔强、陈云金、于珊珊(已离任)
提名委员会马兰、王威东、郝先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云金、郝先经、林健、于珊珊(已离任)
战略委员会房健民、王威东、何如意、 马兰、 王荔强、苏晓迪

注:报告期内,于珊珊于2022年5月5日起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云金于2022年5月5日开始担任审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3月29日1、 《关于听取核数师对本集团2021年度业绩的审核汇报的议案》 2、 《关于审议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之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的议案》 5、 《关于检讨核数师独立性、续聘核数师及其薪酬的议案》 6、 《关于检讨本集团2021年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议案》 7、 《关于检讨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安排的议案》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4月27日《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2年5月23日1、《关于调整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3-2025年度日常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8月30日《关于审议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的议案》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2年10月27日《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3月29日1、《关于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的议案》 2、《关于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的议案》 3、《关于检讨本公司企业管治职能履行情况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2年4月12日《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2年10月16日1、《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关于检讨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架构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2年4月12日《关于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2年4《关于确认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月27日《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2年10月16日1、《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97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5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33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608
销售人员1,167
技术人员1,028
财务人员43
行政人员486
合计3,33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74
硕士615
本科1,459
专科917
高中及以下267
合计3,332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秉承“多轨道发展、业绩导向、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公平公正”的薪酬管理原则,重视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吸引和发展。通过搭建职级体系,建立薪酬带宽,进一步完善薪酬体系,兼顾竞争性、激励性和公平性。公司统一实行绩效管理体系,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落地和员工能力持续增长,并在过程中区分高低绩效员工,奖优惩劣,为组织绩效的持续输出形成良性循环。不仅如此,公司还在企业内逐步完善晋升通道和政策,打通高绩效、高潜力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同时,公司也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持续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员工福利,包含伴随全年的节日关怀和多种类型的员工活动,丰富员工的工作体验。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培训工作本着夯实基础,规范流程、推动和完善数字化转型三个核心目标,建立相关培训体系的搭建,以素质提升、能力培养为核心,针对性、实用性、价值型为重点,建立从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方案的实施和培训结果的评估四个方面来开展培训工作。培训遵循一切以公司实际发展为根据,以各部门业务需求提升为主线,在资源利用最大化的情况下,以更系统、更专业、更高效的形式展开,坚持内部培训为重点,采用内训和外训结合的形式,力求效用达到最优的结果。重点推动专项人才培训发展项目——新员工入职培训、新晋管理人员技能提升、应届生启航计划、荣昌云学堂在线学习平台的利用和开发几大重点方向。管理者的能力提升(包含高管团队领导决策能力培养开发、中层管理技能提升、基层管理能力提升);培养和建设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能力;全员职业素质提升;新员工试用期培养;内外部训师队伍搭建以及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及运营。公司将以培训结果为导向,在公司内形成学习氛围,打造学习型组织,同时提升管理团队和后备骨干业务与领导能力,进而提高组织整体竞争力,帮助和提升员工基本职业素养,打造职业化团队。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3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在确定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程序和调整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拟定。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2)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的,应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并决议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4)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同意的,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拟定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原因,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6)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过程中,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580,0000.65781885.6436.36
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其他7,347,5501.3500---

注1: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188名激励对象2,869,450股,其中1人已离职;预留710,550股尚未授予。注2: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激励人员以及授予价格会根据董事会决策而变动。2022年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激励人员46人,激励对象人数占比1.38%,授予股票占总股本0.99%,授予标的股价人民币38.05元-57.90元。

注3:激励对象人数占比的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员工总数;标的股票数量占比计算公式分母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869,450--36.362,869,450-
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5,388,3801,820,500335,000-5,388,380335,000

注: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为0.00-42.38元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0%370,465.43
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不适用43,512,089.33
合计/43,882,554.76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王威东董事长、执行董事0350,00036.3600350,00077.49
何如意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024,20036.360024,20077.49
林健执行董事014,85036.360014,85077.49
傅道田总裁、核心技术人员022,00036.360022,00077.49
李嘉首席财务官014,85036.360014,85077.49
温庆凯董事会秘书018,15036.360018,15077.49
合计/0444,050/00444,050/

注:1、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下,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首席科学官、核心技术人员、总经理房健民,2022年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1,500,000股,股权激励行权价格人民币23.73元/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行权。

2、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下,本公司执行董事、 首席医学官兼临床研究主管、核心技术人员何如意,2022年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1,600,000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行权。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起符合公司具体情况的绩效考评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工作成绩、对公司的贡献以及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的标准制定、确认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此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规章制度,涵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人力资源管理、采购及付款、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等,有效地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控制,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况良好。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此外,公司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保障公司高效稳定运行。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ESG表现,作为ESG事宜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本公司的ESG策略及披露承担全部责任,全面监督公司ESG相关事宜,对ESG愿景、目标、策略及政策进行审核,评估并厘定与公司业务相关的ESG风险与机遇,监督并检讨公司ESG表现。本公司ESG工作小组由总部及各附属公司相关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落实董事会对于ESG工作的要求,对相关ESG议题开展管理和实践,并定期就ESG工作进展向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汇报。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承担对于环境和社会的企业责任。重视公司ESG治理架构的搭建,通过持续优化ESG管理体系,逐步提升ESG表现。公司积极与各利益相关方交流沟通,关注利益相关方诉求,推动实现多方共赢的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荣昌生物认真学习并贯彻“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国制造 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等文件的精神,依靠科技、人才突破技术瓶颈,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强化资源综合利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温室气体排放量为37815.34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能源消耗主要来自于商业化生产的能源消耗、研发部门的能源消耗以及管理部门的少量费用,主要类别包括水、电和蒸汽三种能源。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用水量41.18万吨、用电量4,622.60万度,蒸汽消耗51,059.77吨。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通过专门的EHS部门,对研发、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并进一步完善公司《废弃物管理标准操作流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对各项废弃物的收集、堆放和处理方法,以实现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负面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项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各类废弃物均达标排放。

(1)废气排放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实验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等。为了有效控制废气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我们根据废气的种类实施了不同的废气治理方案,确保其经过恰当处理后再排放。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且废气的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

(2)废水排放

园区建有污水处理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进行处理,保证处理过的废水水质、水量均在污水处理厂的接纳范围内。

(3)固体废弃物排放

公司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均来自于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废弃物及有害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包含污水站污泥、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包含废有机溶剂、废弃容器、废过滤器、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对于一般废弃物,公司将其区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对于不可回收类废弃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于可回收类废弃物,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回收。对于危险废弃物,EHS部门安排专人定时定点统一集中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之后委托专业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固定时间接收并处理。为了确保员工安全,公司要求其在分拣、转移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防护,从而防止有害物质的接触感染。另外,公司也十分重视实验过程中的有害废弃物管理,在实验室中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点,为不同化学性质的实验废液设置了不同的废弃桶,并在桶上粘贴危废标签。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成立绿色工厂管理委员会,制定《绿色工厂中长期战略规划》,明确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方向,加强培训、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体系持续运行、开展温室气体核查,促进行业发展等。荣昌生物高度重视绿色发展,以清洁生产、技术改

造为主要途径,制定了5年内的温室减排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和节能降耗目标,并于2022年11月荣获“烟台市绿色工厂”称号。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通过一系列技改或措施,减少危险废弃物排放。

(1)RC18 K座生产工艺验证时默克膜包纳滤载量提高到2800-3000g/㎡,这样K座可以减少一块膜包,只使用3块膜包,减少了膜包的使用量,从而减少危废排放;

(2)K座和B座精氨酸废液收集后,统一运输至双效蒸发器设备间进行蒸发减量化处置,浓缩液再继续按照危险废弃物处置;

(3)冷库验证使用的1000L储液袋重复使用。冷库验证需要大量1000L储液袋(10个左右),验证完成后储液袋排水干燥后保存,B座与K座可以共同使用;

2、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防治原则,减少一般废弃物排放。

(1)礼品、宣传品、试剂等需发送快递时,利用现有的填充物、泡沫箱,冰袋等;

(2)部门内部超纯水机纯化柱由一年一更换,变更成根据取水量以及水质检测情况适时更换;

(3)QK检测用96孔板重复使用,通过实验摸索数据,可实现QK96孔板重复使用10次;

(4)打印机色带上有旋钮,旋转后可更新使用的色带,因此可重复使用。

3、通过节水改造,减少水资源消耗;

(1)B座洁净区更衣洗手处水点改为手部靠近感应或通过调节开度阀减少出水流量。

(2)将纯化水分配系统循环温度由20-25℃调整为22-27℃,提高纯化水分配系统温度,减低冷冻水消耗。

(3)将纯化水分配系统消毒完成后降温阶段目标温度由40℃调整为60℃,提高灭菌冷却温度,减低冷冻水消耗。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多个重要奖项:

2022年1月,第五届BFC医疗健康国际商务合作投资研讨会在上海举办,公司荣获“BFC2021年度风云榜创新驱动奖(BD)”。

2022年1月,进入烟台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度市级健康企业”认定名单。

2022年2月,再国际健康与环境产业联合会、健康凯歌共同主办的“最佳雇主排行榜”评选活动中获得药械企业最佳雇主品牌。

2022年4月,“维迪西妥单抗获批”入选中国医学科学院发布的“中国2021年度重要医学进展”。

2022年4月,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21药物创新济世奖年度评选”活动中,公司荣膺“年度十大药物创新公司”,CEO、首席科学官房健民博士上榜“年度十大药物创新领军人物”, 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登上“年度药物创新成就奖”榜单。

2022年5月,“抗HER2抗体及其缀合物”专利(ZL201480006648.8)获得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

2022年7月,“抗HER2抗体及其缀合物”专利(ZL201480006648.8)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银奖。

2022年8月,在第十四届健康中国论坛发布的系列公益榜单中,CEO、首席科学官房健民博士荣膺“十大医药产业人物”,泰它西普(泰爱?)获评“十大新药”。

2022年8月,泰它西普在由医学界传媒主办的“2022医学界价值医疗大会暨第三届泰山奖颁奖仪式”上荣膺“年度药械突破奖”。

2022年8月,公司自主研发、治疗眼科疾病的全球首创VEGF/FGF双靶标融合蛋白药物RC28获得800万元烟台市生物医药产业政策扶持奖励。

2022年8月,获得2022 EBC第七届易贸生物产业大会“创新突破企业”奖。

2022年11月,在山东省科技厅指导下,由山东省科学院情报研究所、山东省创新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的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领军企业和首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中,公司成功入选“山东省科技领军企业”名单。

2022年11月,泰它西普项目获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办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新高赛)决赛发展组第一名.

2022年12月,泰它西普、维迪西妥单抗获药品创新奇璞提名奖。

2022年12月,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中,公司完成的“抗体-药物偶联(ADC)新药研发核心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获得2022年度山东省技术发明奖特等奖。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
公益项目1,249.75
其中:资金(万元)702.23
物资折款(万元)547.52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结合业务经营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及专门委员会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1.员工权益

为了全面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切实保障公司及职工权益,公司继续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规范用工流程体系,重新修订了《劳动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以保证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

公司坚持“男女平等”,截止2022年底,员工数达到3332名,其中女性占比约53%。同时公司遵循“包容多元”,来自不同国籍、民族、种族、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员工,公司坚守“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员工聘用、薪酬福利、升职、解聘和退休等方面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公司通过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员工晋降与调配管理规定》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权益,为员工提供一个明确、合理的职业路径及职业平台。

2.培训发展

公司不断改进健全培训体系,组织实施及开展一系列培训项目落地及效果评估。目前培训体系主要包含六大类:新员工入职培养、通用技能提升、管理人员能力提升、核心人才培养、外部培训(引进内训+外派培训)、驻外部门培训支持。

2022年培训重点工作放在了培训数字化转型上,荣昌云学堂上线运营。运用荣昌云学堂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多个专项培训项目并搭载多板块培训知识、线上直播、素材供学员学习。先后组织多场专项学习项目,对平台管理员、驻内外新员工、管理人员等进行系统性培训。开展职场沟通问题的调研,根据需求调研,开设《有效沟通技巧》《金牌面试官》情景模拟演练课程,针对向上、平级、向下及跨部门沟通多维度进行讲解和情景模拟,管理人员面试技巧等使管理人员掌握技巧,更快的适应匹配岗位的要求。

在整个医药行业寒冬状态下,在行业大量裁员缩减的背景下,公司进行了商业化的扩招,在全国各地通过招聘网站、校园宣讲、招聘直播、内部推荐等方式进行人员的招聘,全年招聘人员达1000人以上,不仅促进了本地化人员的就业,在全国范围内也起到了积极吸收行业人才的效果。

3. 健康安全

公司坚持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以及安全事故的管理流程以及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注意事项,以全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为在职员工安排年度体检,以便及早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等异常;对涉及到职业污染的岗位,安排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病体检,免除员工后顾之忧。同时,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消除或减少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的因素,公司依据 GMP 的要求采取相关监察等措施。除此之外,公司也开展了各种安全培训,如:消防以及应急预防培训、防毒面具使用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强化员工的实际安全管理能力。

2022年公司为保障员工健康,为员工开展急救知识相关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外伤止血和骨折包扎转运、心肺复苏术、海姆立克法急救、 触电急救、溺水急救 、中暑及休克的急救、急性中毒及过敏的急救等 。通过培训员工学习急救知识,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4. 福利关怀

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基础上,给每位员工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并设立了女性员工孕期保护条款,减轻其在怀孕期间的工作负担。公司始终视人才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会在一年中多个节日发放节日礼金或节日礼物,在员工生日、结婚、生育等特殊时刻发放慰问礼金或礼品券;公司还提供通讯补贴、免费工作餐、免费班车、交通补贴、住宿等福利。为员工提供覆盖一整年的节日福利和生活关爱。此外,公司会组织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包括3.8妇女节、端午节、安全月活动、先进表彰等,还提供团建经费、时间等资源,支持部门自行组织团队建设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公司重视员工意见,通过设立员工意见箱、员工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对员工意见进行收集,并继续沿用人力资源伙伴制度,为每位员工配备人力资源伙伴,针对员工提出的各项问题和诉求进行反馈。同时,公司也关注离职员工群体,对其开展离职访谈,分析主要离职原因,及时采取行动。以上渠道搜集到的各种建议及意见将为公司未来的日常管理工作给予指导,以更好地提升员工满意度。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60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1.80%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15,154.13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27.84%

注:1、上述员工持股人数/数量包括公司员工通过烟台荣达、I-NOVA、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RC-Biology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员工人数或持股数量。

2、上述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不含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H股奖励信托计划以及股权激励的持股情况,不含员工于公司上市后,二级市场自行购买情形。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随着公司采购业务量不断加大,加之外界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供应商管理工作显得日趋重要。公司始终将建立维护一支稳定可靠的供应商队伍,作为公司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日常招标采购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重点供应商开展前期审计,进行技术交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认合格加入公司供应商库后,开展招标议价及合同签订付款相关工作。每年度,根据价格、售后响应、产品品质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表现优异者,颁发战略合作伙伴或与优秀供应商证书,以不断激励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在供应商队伍管理上,公司始终秉承高效务实的理念,积极开展渠道整合工作,优选与生产商直签模式,减少代理渠道。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廉洁承诺书》,加强采购廉洁工作的管理。2022年,公司组织召开了第一届供应商大会,畅谈交流,展示合作诚意,为建立持续稳定的供应合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为保障长远供应,提升采购效率及安全性,不断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在一些关键性的设备及试剂耗材方面,充分开展供应商寻源及调研考察工作,有计划步骤的开展第二供应商建设工作,推进相关物料的本土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特别注重保护客户权益和隐私信息,积极建立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渠道。要求公司业务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SOP要求进行客户权益和隐私保护,并由合规部门和销售管理层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侵害客户权益及泄露客户隐私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客户权益。对于客户信息沟通与反馈方面,公司建立了不良反应监测和警戒体系,在公司层面成立了药品安全性相关问题工作小组,制订了《上市后药品安全性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客户对产品的使用体验,设置专人开展后续的跟踪处理。同时,公司对每一位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培训中均开展了相关培训并考试通过。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一如既往地秉持“诚信制药、科学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等国内法规以及美国FDA cGMP、欧盟GMP及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三方协调指南等要求。质量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执行相关检验及实验室管理,确保物料与产品的质量。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部门职责。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制定了《质量手册》,明确生产管理、仓储物料、厂房/设施/设备、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数据可靠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基于质量手册建立策略指导文件作为质量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全面的质量管理流程,如偏差处理、变更控制、质量风险管理、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质量文件体系管理、培训管理、批放行、产品质量回顾、内审及质量管理评审等一系列文件,确保公司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公司按照现行的《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和《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管理要求,对已上市产品的注册管理事项变更和生产监管事项变更管理进行合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公司每年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持续对员工展开GMP基础知识、数据可靠性管理、微生物知识、产品工艺知识以及质量管理流程等培训并组织考核,确保培训的有效性。根据法规的更新及工作需求,安排员工参加外部行业机构与药监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持续强化员工对法规的理解并提升业务能力,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2022 年,重点推进了欧美行业法规、技术指南的培训,目的是推动质量体系持续改进以符合欧美GMP的管理要求。计算机化系统方面,公司科学合理布局,2022年启动了edoc2系统(文件管理、记录管理、培训管理)的二期优化,上线了LIMS系统和QMS系统。借助电子化系统,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替代传统的“纸质化管理”,更加科学高效的进行

质量管理,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效率,进一步确保数据可靠性和合规性,助力公司国际化发展。

2022年公司共组织内部审计6 次,并接受包括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Seagen等进行的外部检查(审计)4次。检查(审计)的范围涵盖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管理、产品发运与召回、计算机化系统及数据可靠性管理等。所有外部检查(审计)均顺利通过并完整了相应的整改活动,检查(审计)结果均符合要求。公司特别重视患者的用药安全 ,已建立了药品上市后的质量管理,制定了《退货管理》、《产品投诉》和《召回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规范产品的退货、投诉和召回管理流程。针对搭建的召回管理流程,每两年组织进行一次模拟召回。已进行的模拟召回均顺利完成,确保了产品召回流程的有效性。2022年公司产品未发生过召回事件。公司已建立了药物警戒体系,组建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重大风险研判、重大或紧急药品事件处置、风险控制决策以及其他与药物警戒有关的重大事项,设置专门的药物警戒部,聘用专职人员从事药物警戒工作。公司制定《上市后药品安全性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上市后个例药品安全性报告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等多个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了有效、畅通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途径,对疑似不良反应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上报,定期进行风险信号识别和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均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荣昌党委深入持久地开展“五结合五发挥五有为”主题实践活动,释放引领与服务功能,引领企业抢机遇谋创新,党组织牵头开展创新创效创优等活动,累计表彰优秀党员180余人,极大地激发了党员干实事、扬正气

的积极性。党委牵头开展岗位技能比武、建言献策等活动112次,形成建设性建议或意见近千条,被采纳600余条,形成建设先锋岗、争当优秀员工的良好氛围。

正是党员骨干的带头,引领着荣昌制药大跨步迈向超越式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员工越来越多,党员队伍越来越壮大,党委持续开展“做荣昌人、铸荣昌魂”凝聚力工程,倡导发扬“自主、自信、自觉、自律、自勉”的“五自”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增强了员工队伍、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1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http://www.remegen.cn/index.php?v=listing&cid=31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诚信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公司设置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并将积极采取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邮寄资料、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路演、现场参观、公司网站等多样化方式开展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信息披露的程序、责任划分以及保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视知识产权为公司的生命线。公司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在专利和商业秘密管理等方面形成了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布了《专利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等多项重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公司持续对各类重要研发成果进行多主题、全球多区域的专利布局,为公司管线产品以及技术平台构筑起了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专利护城河。同时,公司不断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避免公司重要商业秘密外泄。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原因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烟台荣达、 I-NOVA、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与烟台荣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简称“A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 A 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3、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于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述 1、2 所述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前述减持均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日-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5、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若违反该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限售房健民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简称“A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 A 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3、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日-2026年6不适用不适用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于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述 1、 2所述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前述减持均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如符合转让条件,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亦承诺遵守: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 A 股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6、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月30日
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7、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核心技术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限售王威东、林健、王荔强、温庆凯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简称“A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 A 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3、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于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日-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述1、 2 所述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前述减持均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如符合转让条件,每年转让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6、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7、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30日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限售熊晓滨、王旭东、邓勇、杨敏华、魏建良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简称“A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 A 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3、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A 股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于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述 1、 2 所述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前述减持均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日-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5、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限售何如意、傅道田1、本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简称“A 股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3、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日-2026不适用不适用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于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述 1、 2 所述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前述减持均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期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作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亦承诺遵守: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A 股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5、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年6月30日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如违反该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限售任广科、李壮林、李嘉1、本人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简称“A 股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3、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于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述 1、 2 所述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前述减持均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日-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将向发行人申报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5、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如违反该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限售王玉晓、房艺、林永青、林晋、熊娙、王寅晓、姜静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简称“A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次发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 A 股股票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不适用不适用
的,上述 A 股股票收盘价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3、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于本次发行上市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述 1、 2 所述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前述减持均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A 股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 A 股减持价格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5、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同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7、若违反日-2026年6月30日
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限售上海檀英自发行人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限”),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适用
股份限售国投上海、PAG Holding I、Wholly Sunbeam、深创投、Metroplus International、国投自发行人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限”),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内资股或非上市外资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本企2022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创合、北京龙磐、LAV Remegen Limited、鲁泰纺织、西藏龙磐、山东吉富、苏州礼康、杭州创合、威海鲁信、江苏高科、江苏国信、中小发展基金、烟台鸿大、烟台经济发展、PAG Holding Ⅳ、苏州礼瑞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其他烟台荣达、I-NOVA、房健民、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一、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承诺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承诺人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本承诺人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二、本承诺人减持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内资股和非上市外资股份(简称“A 股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及以下要求:1、减持条件: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结合证券市场情况、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2、减持价格: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 A 股发行价(指发行人 A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国投上海一、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内资股和非上市外资股份(简称“A股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及以下要求:1、减持条件: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结合证券市场情况、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2、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3、减持价格:若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每次减持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间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发行人,由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减持数量: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确定减持数量。5、其他:本企业减持程序等均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股份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三、若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荣昌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如发行人A 股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将积极采取相关股价稳定措施。发行人董事会将在发行人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制订或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提出稳定发行人股价具体方案,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1、发行人回购股票的具体安排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③本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④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不适用不适用
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其他荣昌生物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不适用不适用
限:长期有效
其他烟台荣达、I-NOVA、房健民、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1、本承诺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保证荣昌生物本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荣昌生物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荣昌生物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荣昌生物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回报能力,具体承诺如下:1、强化主营业务,做大做强主业,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确保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的进一步充实,公司将抓住种子行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及客户拓展力度,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上市后适用的《荣昌生物制药(烟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红政策,注重在结合公司盈利能力、业务发展、内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回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认真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与该等规定不符时,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出台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其他烟台荣达、 I-NOVA、房健民、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本承诺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果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荣昌生物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荣昌生物1、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证券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最终认定或有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其他烟台荣达、 I-NOVA、房健民、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一、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告知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向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投资者的权益;(三)将上述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承诺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承诺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承诺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本承诺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其他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一、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告知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二)向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投资者的权益;(三)将上述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的,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投资者的权益。本承诺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其他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本人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国投上海一、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及未履行承诺时2022年3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三)不得转让发行人股份,但因司法裁判或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四)本企业将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股东分红(如有)、薪酬(如有)、津贴(如有);(五)本企业违反本企业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本企业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一)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三)尽快研究将发行人及其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利益。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其他荣昌生物1、荣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荣昌生物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荣昌生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荣昌生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不适用不适用
物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荣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荣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荣昌生物将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合理期限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荣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荣昌生物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合理期限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荣昌生物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3、若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荣昌生物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荣昌生物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荣昌生物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长期有效
其他烟台荣达、 I-NOVA、房健民、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1、荣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荣昌生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承诺人承诺将极力促使荣昌生物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若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1、荣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荣昌生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荣昌生物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3、若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荣昌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人对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荣昌生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荣昌生物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3、若荣昌生物披露信息或上市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定。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如有),同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其他荣昌生物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烟台荣达、 I-NOVA、房健民、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发行人集团”)系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中唯一从事融合蛋白、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单抗及双抗的生物制药企业,在本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将保持发行人集团从事上述业务的唯一性,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存在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2、自本承诺函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不适用不适用
出具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相同或相似、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存在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或以其他方式介入发行人集团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相同或相似、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生产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将不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今后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存在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有任何机会取得任何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相关的资产、股权,或其他可能损害发行人集团利益或与发行人集团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应于 7 个工作日内通知发行人集团,并由发行人集团的管理层或者董事会判断上述业务是否属于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是否属于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如是,本承诺人应尽力配合并按照发行人集团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竞争业务、将竞争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对发行人集团有利的合法方式长期有效
解决同业竞争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发行人集团” )系本人控制的企业中唯一从事融合蛋白、抗体药物偶联物( ADC)、单抗及双抗的生物制药企业,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保持发行人集团从事上述业务的唯一性,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在中国境内外未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似、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存在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经营任何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相同或相似、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存在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或以其他方式介入发行人集团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相同或相似、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生产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如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将不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今后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对发行人集团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存在与发行人集团主要产品的适应症相同或相似的情况,或有任何机会取得任何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相关的资产、股权,或其他可能损害发行人集团利益或与发行人集团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上述任何承诺,本人将依法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将按照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机构从事与发行人集团相竞争的业务或生产相竞争的产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金额向发行人集团支付赔偿费用。8、本人保证,本人的直系亲属(含夫妻双方配偶、父母、子女)亦视同本人同样遵守以上承诺。9、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止。
解决关联交易房健民、烟台荣达、 I-NOVA、烟台荣谦、烟台荣益、RongChang Holding、烟台荣实、烟台荣建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发行人集团”)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集团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确有必要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关联交易的,本承诺人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该等交易。同时,本承诺人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承诺人推荐的董事及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王荔强、王旭东、邓勇、熊晓滨、温庆凯、杨敏华、魏建良1、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发行人集团”)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集团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确有必要与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发生关联交易的,本人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该等交易。同时,本人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人推荐的董事及本人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承诺不以借款、委托贷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提供违规担保。4、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将不会向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不包括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人保证,本人的直系亲属(含夫妻双方配偶、父母、子女)亦视同本人同样遵守以上承诺。7、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解决关联交易国投上海1、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以下合称为“发行人集团”)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集团发生关联交易。2、如果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确有必要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本企业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该等交易。同时,本企业将促使该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不适用不适用
进行表决时,本企业推荐的董事及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就该等交易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及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集团中的任何成员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上述承诺对本企业具有约束力。长期有效
股份限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本公司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二)本公司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本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三)本公司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四)本公司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五)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六)本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属于自营投资机构。本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承诺获得本次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完全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不涉及使用产品募集资金或私募备案等事宜。(七)本公司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转增股本的除外。(八)本公司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与本公司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资管等其他业务的证券有效隔离、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与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上述专用证券账户只能用于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和收回获配股票,不买入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转增股本的除外。(九)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合同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十)本公司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虛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股份限售华泰荣昌生物家园 1 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资管计划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资管计划协议或制度禁止或限制参加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二)本公司除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外,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与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三)本公司管理的资管计划同意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资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管计划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四)发行人及其联席主承销商未向本公司或资管计划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五)发行人的联席主承销商未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返还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等作为条件引入本公司或资管计划。(六)发行人未承诺上市后认购本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以自有资金参与资管计划,为资管计划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资管计划的情形,且资管计划参与本次配售符合资管计划资金的投资方向要求。(八)本公司或资管计划与发行人及其联席主承销商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或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九)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资管计划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资管计划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十)本公司或资管计划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十一)本公司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虛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股份限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一)基金组合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经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其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基金合同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二)基金组合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金额的发行人股票;(三)基金组合系依法设立,不存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基金合同应当清算的情形;(四)基金组合所有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相关资金及投资收益均属社保及养老基金所有;(五)基金组合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六)本管理人及本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组合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七)基金组合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不与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八)本管理人及本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组合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虛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不适用不适用
12个月
股份限售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本企业为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二) 本企业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三) 本企业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本企业参与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四) 本企业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五) 本企业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六) 本企业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七) 本企业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合同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八)本企业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虛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不适用不适用
市之日起12个月
股份限售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本企业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二) 本企业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三) 本企业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本企业参与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四) 本企业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五) 本企业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六) 本企业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七)本企业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不与本企业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八) 本企业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合同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九)本企业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虛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股份限售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本企业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二) 本企业具有相应合法的证券投资主体资格,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依法履行内外部批准程序。(三) 本企业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本企业参与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四) 本企业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五) 本企业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六) 本企业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企业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七)本企业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不与本企业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八) 本企业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合同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九)本企业已就本次战略配售的核查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并2022年3月31日;承诺期限: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不适用不适用
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隐瞒、虛假和重大遗漏,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

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945,971.8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张毅强、姜丽丽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5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484,622.62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5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郑铭驹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5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适用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A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港股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

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人民币万元)报告期发生额 (人民币万元)说明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烟台赛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5602,963.11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6003,339.45包括从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CDMO服务3,337.30万元及其子公司MabPlex USA, Inc.购买的检测服务2.15万元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7692,386.01
上海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9001,896.93
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60-零星服务,实际未发生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2302,096.87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77154.66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7760.55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设备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4,5293,913.87包括支付的租金3,774.01万元、因租赁而产生的物业及运行服务132.18万元以及低价值的租金费用7.68万元。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40139.65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620.64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102.38此金额为与租赁配套的维保服务,租赁服务已经发生,但尚未付款。
合计21,27816,977.18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A股募集资金1,835,500,000.00--

于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210.57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发2,612,462,448.002,505,945,496.764,000,000,000.002,505,945,496.761,368,888,549.2354.631,368,888,549.2354.63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总额 (1)资金总额(2)入进度(%) (3)=(2)/(1)状态日期划的进度具体原因或者研发成果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不适用首发1,600,000,000.00977,763,116.67580,266,635.0759.35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不适用首发853,300,000.00430,000,000.00127,546,626.0129.662027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不适用首发346,700,000.00220,000,000.0064,153,800.7229.162026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适用首发1,200,000,000.00878,182,380.09596,921,487.4367.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不适用4,000,000,000.002,505,945,496.761,368,888,549.2354.63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479.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1486761_J02)。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于2022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210.57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 年 4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00,255,46361.3013,118,247-2,697,88710,420,360310,675,82357.0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9,890,1384.062,449,184-442,5002,006,68421,896,8224.02
3、其他内资持股210,358,45842.9510,663,489-2,249,8138,413,676218,772,13440.2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10,358,45842.9510,663,489-2,249,8138,413,676218,772,13440.2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70,006,86714.295,574-5,57470,006,86712.86
其中:境外法人43,788,5478.945,574-5,57443,788,5478.05
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26,218,3205.3526,218,3204.8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89,581,23938.7041,308,0542,697,88744,005,941233,587,18042.92
1、人民币普通股18,437,235-12,596,6075,840,6285,840,6281.0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1,684,053-121,9831,562,0701,562,0700.29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189,581,23938.70189,581,23934.83
4、其他21,186,76615,416,47736,603,24336,603,2436.73
三、股份总数489,836,702100.0054,426,30154,426,301544,263,003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426,301股,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89,836,702股,本次发行54,426,301股,发行后总股本544,263,003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2,232,987股,于2022年9月30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参与转融通出借数量464,900股,该部分股票登记为无限售股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华泰荣昌生物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5,442,6305,442,630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锁定2023.3.31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00+1,632,7891,632,789保荐机构跟投锁定2024.3.3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00+1,904,9211,904,921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锁定2023.3.31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00+816,395816,395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锁2023.3.31
公司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00+612,295612,295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锁定2023.3.31
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476,230476,230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锁定2023.3.31
网下限售股份02,232,9872,232,9870首发网下发行部分根据摇号结果限售2022.9.30
合计02,232,98713,118,24710,885,260//

注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借出442,500股2:上海国盛产业赋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转融通借出22,400股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22年3月22日48.00元54,426,3012022年3月31日54,426,301-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426,301股,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每股48元。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426,301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89,836,702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544,263,003股。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4,159,208,876.60元,负债总额为712,787,425.02 元,资产负债率 17%;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6,021,189,680.87元,负债总额为1,040,890,051.43元,资产负债率为17%。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47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49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注1: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 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449 户,H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户,合计4,475户。注2:截至2023年2月28日,A 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466户,H 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 26户,合计5,492户。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10,955,872189,566,22834.8300未知-未知
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102,381,89118.81102,381,891102,381,8910境内非国有法人
FANG JIANMIN026,218,3204.8226,218,32026,218,3200境外自然人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024,732,5564.5424,732,55624,732,5560境内非国有法人
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18,507,3883.4018,507,38818,507,3880境内非国有法人
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16,630,3373.0616,630,33716,630,3370境内非国有法人
PAG Growth Prosperity Holding I(HK)Limited015,076,1452.7715,076,14515,076,1450境外法人
I-Nova Limited013,600,0002.5013,600,00013,600,0000境外法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12,813,4782.3512,813,47812,813,4780国有法人
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9,190,2031.699,190,2039,190,203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189,566,228境外上市外资股189,566,2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42,506人民币普通股2,542,50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37,025人民币普通股2,237,0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112,341人民币普通股2,112,34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87,063人民币普通股1,787,0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707,721人民币普通股1,707,72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3,338人民币普通股1,603,33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24,938人民币普通股1,324,93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12,465人民币普通股1,212,46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960,038人民币普通股960,038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FANG JIANMIN和I-Nova Limited为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PAG Growth Prosperity Holding I(HK)Limited及I-Nova Limited港股部分股份包含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里。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2,381,8912026年6月30日0首发股份限售
2FANG JIANMIN26,218,3202026年6月30日0首发股份限售
3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4,732,5562023年3月31日0首发股份限售
4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507,3882026年6月30日0首发股份限售
5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630,3372026年6月30日0首发股份限售
6PAG Growth Prosperity Holding I(HK)Limited15,076,1452023年3月31日0首发股份限售
7I-Nova Limited13,600,0002026年6月30日0首发股份限售
8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813,4782023年3月31日0首发股份限售
9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190,2032026年6月30日0首发股份限售
10WHOLLY SUNBEAM LIMITED7,846,8552023年3月31日0首发股份限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FANG JIANMIN和I-Nova Limited为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华泰荣昌生物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442,6302023.3.3105,442,630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相关跟投子公司1,632,7892024.3.31442,5001,632,789

注:变动情况为转融通出借442,500股。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威东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26 日
主要经营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I-NOVA Limited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房健民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8 日
主要经营业务投资持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威东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2 日
主要经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威东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1 日
主要经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威东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8 日
主要经营业务投资持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威东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2 日
主要经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名称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威东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26 日
主要经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房健民
国籍加拿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首席科学官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王威东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房健民
国籍加拿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首席科学官、核心技术人员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林健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执行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王荔强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王旭东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担任荣昌制药董事、副总裁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邓勇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担任迈百瑞高级副总裁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熊晓滨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担任荣昌制药董事、副总裁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温庆凯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杨敏华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副总裁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魏建良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副总裁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自然人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熊晓滨、王荔强、王旭东、邓勇、杨敏华、温庆凯、魏建良通过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RongChang HoldingGroup LTD及I-NOVA Limited合计控制本公司40.39%的股权(其中包括在H股公众股中间接持股4.95%),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

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研发费用的确认
于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研发费用金额为人民币982,080,423.23元,公司财务报表中研发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87,483,228.00元,由于研发费用金额重大且存在临床试验开支和测试开支未在报告期内恰当计提的风险,因此我们将研发费用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财务报表对研发费用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于财务报表第十节附注五、29以及附注七、65。我们针对研发费用的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管理层对研发费用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对研发费用流程进行内部控制测试; 2)了解、评价管理层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确认时点和条件; 3)结合各研发项目的进度,将各期研发费用进行比较,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4)检查预付款项年末明细,抽样检查相关服务合同及履约进度,检查预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 5)抽样检查委托服务供应商开展临床试验服务及试验外协服务合同、发票、费用明细等原始单据,抽样执行函证程序,检查费用的准确性; 6)针对大额的研发费用,复核支持性文档,检查费用发生是否真实; 7)对研发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 8)复核财务报表中研发费用的披露。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销售收入确认
于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772,108,903.09元,其中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收入人民币738,203,953.29元,占营业收入的96%;技术服务收入人民币29,571,356.57元,占营业收入的4%。于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772,108,903.09元,其中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为人民币738,203,953.29元,占营业收入的96%;技术服务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9,571,356.57元,占营业收入的4%。 销售收入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且收入为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被操纵以达到预测目标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收入确认的相披露包含于第十节、附注五、38以及附注七、61。我们就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管理层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对销售与收款流程进行内部控制测试; 2)获取主要的销售/服务合同,分析合同条款,并结合合同条款复核相关会计处理,评价公司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于以前年度与Seagen签订的技术授权协议,了解技术授权协议项下相关里程碑的达成情况,以及本年是否存在任何协议修订,以持续分析技术授权协议相关收入确认是否正确; 4)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 5)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包括销售/服务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单、回款单、工时确认等在内的支持性文件,复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6)对主要客户及抽样选取的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和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对回函差异进行复核,对未回函的函证执行替代程序; 7)执行营业收入截止性测试; 8)复核财务报表中收入的披露。

四、其他信息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

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

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

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486761_J01号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毅强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丽丽
中国北京2023年3月2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187,326,306.041,835,498,496.42
应收账款七、5、202,030,189.502,311,600.59
应收款项融资七、6、79,155,840.684,737,728.20
预付款项七、7198,700,325.00124,095,384.56
其他应收款七、8、17,940,248.677,460,829.18
存货七、9、522,672,707.37280,314,179.90
其他流动资产七、13、4,311,422.3245,533,779.99
流动资产合计3,212,137,039.582,299,951,998.8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500,485.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79,693,491.8312,067,000.00
固定资产七、21、1,387,275,394.41967,005,341.89
在建工程七、22、1,014,928,170.22610,682,092.94
使用权资产七、25、166,377,180.58109,600,617.19
无形资产七、26、55,861,363.9152,399,058.53
长期待摊费用七、29、5,863,999.692,119,783.28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97,552,555.59105,382,983.93
非流动资产合计2,809,052,641.291,859,256,877.76
资产总计6,021,189,680.874,159,208,876.60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七、35、112,819,550.58122,737,611.14
应付账款七、36、108,872,877.5236,521,319.13
合同负债七、38、50,718.0527,145,918.75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30,857,277.1580,485,721.71
应交税费七、40、14,684,218.706,126,024.84
其他应付款七、41、440,247,288.98279,373,516.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60,154,074.3852,453,633.38
其他流动负债七、44、9,266,726.057,117,057.70
流动负债合计876,952,731.41611,960,803.3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七、47、104,880,504.0750,323,871.81
递延收益七、51、59,016,555.2050,192,699.84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40,260.75310,0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63,937,320.02100,826,621.65
负债合计1,040,890,051.43712,787,425.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544,263,003.00489,836,702.00
资本公积七、55、6,233,470,133.663,743,320,422.56
减:库存股七、56、463,027,903.80449,170,386.87
其他综合收益七、57、7,875,607.905,885,497.69
未分配利润七、60、-1,342,281,211.32-343,450,783.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980,299,629.443,446,421,451.5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980,299,629.443,446,421,451.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021,189,680.874,159,208,876.60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126,615,373.531,717,617,635.16
应收账款十七、1、202,030,189.502,311,600.59
应收款项融资79,155,840.684,737,728.20
预付款项711,673,401.28636,165,343.38
其他应收款十七、2、5,573,934.384,736,233.78
存货517,764,066.55280,314,179.90
其他流动资产891,342.5045,533,779.99
流动资产合计3,643,704,148.422,691,416,501.0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337,036,882.02209,165,281.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9,693,491.8312,067,000.00
固定资产1,362,271,193.50947,999,894.20
在建工程1,014,928,170.22610,682,092.94
使用权资产120,921,710.6856,153,608.23
无形资产55,731,295.0552,321,018.24
长期待摊费用5,863,999.692,119,783.28
其他非流动资产95,714,215.65101,484,526.46
非流动资产合计3,072,160,958.641,991,993,205.21
资产总计6,715,865,107.064,683,409,706.21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112,819,550.58122,737,611.14
应付账款117,433,782.3043,961,489.57
合同负债50,718.0527,145,918.75
应付职工薪酬102,650,992.7064,170,837.16
应交税费13,067,481.844,193,223.25
其他应付款440,044,289.88279,180,188.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8,300,080.1640,423,013.78
其他流动负债9,266,726.057,117,057.70
流动负债合计843,633,621.56588,929,339.9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69,610,688.547,884,989.76
递延收益59,016,555.2050,192,699.84
递延所得税负债40,260.75310,05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128,667,504.4958,387,739.60
负债合计972,301,126.05647,317,079.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44,263,003.00489,836,702.00
资本公积6,251,213,342.573,743,320,422.56
其他综合收益-1,220,255.72308,550.00
未分配利润-1,050,692,108.84-197,373,047.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743,563,981.014,036,092,626.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715,865,107.064,683,409,706.21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72,108,903.091,426,360,697.95
其中:营业收入七、61、772,108,903.091,426,360,697.95
二、营业总成本1,899,369,160.351,250,035,051.90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72,045,725.4068,815,883.01
税金及附加七、62、6,096,789.793,887,808.75
销售费用七、63、440,696,850.46262,967,041.82
管理费用七、64、266,314,973.65215,733,958.66
研发费用七、65、982,080,423.23710,972,798.80
财务费用七、66、-67,865,602.18-12,342,439.14
其中:利息费用6,757,491.845,323,069.57
利息收入61,543,240.9943,348,420.84
加:其他收益七、67、131,021,323.81127,048,380.5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106,189.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85.0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12,105,704.0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11,128,942.55-341,900.8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5,499.701,084.3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95,246,187.16303,033,210.08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0,248,880.2713,113,066.49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3,833,120.6339,888,389.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98,830,427.52276,257,887.16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8,830,427.52276,257,887.1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8,830,427.52276,257,887.16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98,830,427.52276,257,887.1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90,110.215,423,131.54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90,110.215,423,131.54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28,805.72-423,450.00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528,805.72-423,450.00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518,915.935,846,581.54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518,915.935,846,581.54
七、综合收益总额-996,840,317.31281,681,018.7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996,840,317.31281,681,018.7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880.5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880.5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772,108,903.091,426,360,697.95
减:营业成本十七、4、272,045,725.4068,815,883.01
税金及附加5,425,227.453,276,635.16
销售费用442,132,738.91262,597,674.67
管理费用216,010,002.03180,534,761.82
研发费用887,483,228.08691,730,703.49
财务费用-69,287,274.30-21,361,076.83
其中:利息费用4,310,358.293,375,912.43
利息收入61,357,984.7643,327,705.51
加:其他收益130,697,407.37126,961,175.4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106,189.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85.0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12,105,704.0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888,562.26-253,994.2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499.701,084.3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49,770,210.53367,474,382.20
加:营业外收入10,248,592.0113,113,066.49
减:营业外支出13,797,442.3839,888,389.4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53,319,060.90340,699,059.2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53,319,060.90340,699,059.2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53,319,060.90340,699,059.2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28,805.72-423,450.0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28,805.72-423,450.00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528,805.72-423,450.00
六、综合收益总额-854,847,866.62340,275,609.28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3,140,972.741,387,712,234.41
收到的税费返还179,210,196.81117,282,815.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93,903,504.15182,673,316.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6,254,673.701,687,668,366.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66,960,307.06267,880,844.6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1,912,537.67413,138,950.17
支付的各项税费5,165,052.513,422,501.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732,469,029.75721,643,616.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06,506,926.991,406,085,91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0,252,253.29281,582,453.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35,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105,704.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8,259.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57,511,497.3579,192,895.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5,285,460.4879,192,895.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52,966,769.45617,339,460.69
投资支付的现金1,906,425,086.8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96,980,237.78117,752,271.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56,372,094.03735,091,731.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1,086,633.55-655,898,836.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612,462,44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2,462,44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547,169.5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192,466,532.27513,349,777.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2,466,532.27626,896,947.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9,995,915.73-626,896,947.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02,040.30-10,486,919.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2,359,069.19-1,011,700,248.5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56,821,120.312,768,521,368.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69,180,189.501,756,821,120.31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73,140,972.741,387,712,234.41
收到的税费返还179,306,982.44117,282,815.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3,394,043.22182,565,395.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45,841,998.401,687,560,445.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89,543,949.25267,880,844.6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5,079,077.58289,347,176.98
支付的各项税费4,516,369.862,912,670.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8,508,816.75767,654,32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97,648,213.441,327,795,01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1,806,215.04359,765,431.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35,5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105,704.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3,582.1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7,511,497.3579,192,895.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05,190,783.5879,192,895.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46,750,925.59597,621,395.66
投资支付的现金2,022,483,303.19155,757,790.9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6,980,237.78117,752,271.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6,214,466.56871,131,457.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1,023,682.98-791,938,562.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612,462,44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2,462,44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00,012.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2,326,833.04570,651,985.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2,326,833.04682,251,997.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80,135,614.96-682,251,997.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23,281.00-9,724,337.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9,528,997.94-1,124,149,465.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638,940,259.052,763,089,724.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08,469,256.991,638,940,259.05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489,836,702.003,743,320,422.56449,170,386.875,885,497.69-343,450,783.803,446,421,451.583,446,421,451.58
二、本年期初余额489,836,702.003,743,320,422.56449,170,386.875,885,497.69-343,450,783.803,446,421,451.583,446,421,451.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4,426,301.002,490,149,711.1013,857,516.931,990,110.21-998,830,427.521,533,878,177.861,533,878,177.86
(一)综合收益总额---1,990,110.21-998,830,427.52-996,840,317.31-996,840,317.3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4,426,301.002,490,149,711.1013,857,516.93--2,530,718,495.172,530,718,495.1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4,426,301.002,451,519,195.82---2,505,945,496.822,505,945,496.82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6,373,724.19---56,373,724.1956,373,724.19
4.其他--17,743,208.9113,857,516.93---31,600,725.84-31,600,725.84
四、本期期末余额544,263,003.006,233,470,133.66463,027,903.807,875,607.90-1,342,281,211.324,980,299,629.444,980,299,629.44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489,836,702.003,724,030,015.68-462,366.15-619,708,670.963,594,620,412.873,594,620,412.87
二、本年期初余额489,836,702.003,724,030,015.68-462,366.15-619,708,670.963,594,620,412.873,594,620,412.8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9,290,406.88449,170,386.875,423,131.54276,257,887.16-148,198,961.29-148,198,961.29
(一)综合收益总额---5,423,131.54276,257,887.16281,681,018.70281,681,018.7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9,290,406.88449,170,386.87---429,879,979.99-429,879,979.99
1.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9,290,406.88---19,290,406.8819,290,406.88
2.其他--449,170,386.87---449,170,386.87-449,170,386.87
四、本期期末余额489,836,702.003,743,320,422.56449,170,386.875,885,497.69-343,450,783.803,446,421,451.583,446,421,451.58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489,836,702.003,743,320,422.56308,550.00-197,373,047.944,036,092,626.62
二、本年期初余额489,836,702.003,743,320,422.56308,550.00-197,373,047.944,036,092,626.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4,426,301.002,507,892,920.01-1,528,805.72-853,319,060.901,707,471,354.39
(一)综合收益总额---1,528,805.72-853,319,060.90-854,847,866.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4,426,301.002,507,892,920.01--2,562,319,221.0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4,426,301.002,451,519,195.82--2,505,945,496.82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6,373,724.19--56,373,724.19
四、本期期末余额544,263,003.006,251,213,342.57-1,220,255.72-1,050,692,108.845,743,563,981.01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489,836,702.003,723,730,018.32732,000.00-538,072,107.223,676,226,613.10
二、本年期初余额489,836,702.003,723,730,018.32732,000.00-538,072,107.223,676,226,613.1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9,590,404.24-423,450.00340,699,059.28359,866,013.52
(一)综合收益总额---423,450.00340,699,059.28340,275,609.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9,590,404.24--19,590,404.24
1.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9,590,404.24--19,590,404.24
四、本期期末余额489,836,702.003,743,320,422.56308,550.00-197,373,047.944,036,092,626.62

公司负责人:王威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建良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荣昌生物前身是荣昌生物制药(烟台)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烟台荣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有限”),成立于2008年7月4日,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注册的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2008年7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00676820877R,法定代表人为王威东。本公司位于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

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科创版上市。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公开发行54,426,301股A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48.00元。该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增至人民币544,263,003.00元,股份总额544,263,00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人民币544,263,003.00元,股权架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
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238.1918.81
房健民2,621.834.82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473.264.54
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50.743.40
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663.033.06
PAG Growth Prosperity Holding I(HK) Limited(以下简称“PAG”)1,507.612.77
I-NOVA Limited1,360.002.50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81.352.35
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19.021.69
Wholly Sunbeam Limited784.691.44
北京龙磐健康医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53.811.39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421.830.78
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411.130.76
西藏龙磐怡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85.400.71
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376.900.69
山东吉富金谷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6.740.60
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06.220.56
威海鲁信福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830.48
江苏省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62.430.48
METROPLUS INTERNATIONAL LIMITED.261.860.48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39.170.44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226.140.42
烟台鸿大投资有限公司217.460.40
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16.370.40
烟台市经济发展投资公司206.070.38
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3.110.28
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760.28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3.020.17
PAG Growth Holding Ⅳ (HK) Limited32.460.06
LAV Remegen Limited.21.100.04
H股流通股18,958.1234.82
A股普通股5,442.6510.00
54,426.30100.00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生物医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医药产品、诊断试剂产品,以及进行与上述产品及其研发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自然人王威东、房健民、林健、熊晓滨、王荔强、王旭东、邓勇、杨敏华、温庆凯、魏建良通过烟台荣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荣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RongChang Holding Group LTD及I-NOVA Limited合计控制本公司40.39%的股权(其中包括在H股公众股中间接持股4.95%),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第十节、附注八。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药物的研究及开发,并逐步进入商业化阶段。于2022年12月31日,集团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1,342,281,211.32元。本集团研发的泰它西普试剂已于2019年10月24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有条件上市申请,并于2021年3月9日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已于2020年8月17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有条件上市申请,并于2021年6月8日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其他在研药物分别处于不同的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开发阶段。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通过募集资金、股东投资及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来满足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活动所提供或能提供的资金能够支持本集团在至少未来12个月的正常运营、研发及生产活动。因此,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方法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

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及应收款项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送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第十节、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0及第十节、附注七、5。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0及第十节、附注七、6。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0及第十节、附注七、8。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发出商品以及周转材料。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50年5.00%1.90%-1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年5.00%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2-10年5.00%9.50%-47.5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8年5.00%11.88%-19.00%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

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50年
专利权10年
软件5-10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具体时点为:以研发药品取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外同类监管机构颁发的正式药品注册批件或其他使得药品可以进入生产和商业

化环节的批准(不包括有条件上市的药品注册批件)作为研发费用资本化的起点,以药品达到上市销售状态作为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终点。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以及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在收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摊销期
软件使用费21个月-60个月
装修费22个月-40个月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参见第十节、附注十三。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采用二项式模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参见附注九。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考虑了下列因素: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其他标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集团于将产品按照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完成产品交付义务、待客户验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提供服务合同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为特定适应症提供的研发服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花费的人工工时、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技术授权

本集团于合同开始日评估技术授权是否是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技术授权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1)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集团将从事对该项授权技术有重大影响的活动;(2)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3)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在当许可证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应付客户对价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集团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

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

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作为承租人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参见第十节、附注五、28和第十节、附注五、3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

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人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经营租赁——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就投资性房地产签订了租赁合同。本集团认为,根据租赁合同的条款,本集团保留了这些房地产所有权上的几乎全部重大风险和报酬,因此作为经营租赁处理。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开发支出

在判断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时,管理层会基于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是否满足资本化的五项条件(第十节、附注五、29)进行估计和判断。不能同时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的研发项目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内未有满足资本化确认条件的开发支出。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涉及销售折扣或销售退回的可变对价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折扣率或退货率等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折扣率或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折扣率或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折扣率或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折扣率或退货率确定本会计处理。。

里程碑付款

于各项包含里程碑付款约定的协议安排开始时,本集团评估相应的里程碑是否很可能达成,且使用最佳估计方法估计计入交易价格的相关金额。当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里程碑相关的可变对价则被计入交易价格。本集团与开发活动有关的里程碑可能包括达到若干不同阶段的临床试验。由于达到这些开发目标涉及不明确因素,故一般于合同开始时,可变对价的确认通常受到限制。本集团将根据有关临床试验的事实和情况,评估在每个报告期期间,可变对价是否受到限制。当与开发里程碑有关的受限条件发生变化且预计与里程碑相关的收入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可变对价将会被包括在交易价格中。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

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于每年年末对单个存货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根据具有类似合同条款和风险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折现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估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波动和折现率,因此具有不确定性。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

本集团就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因改变或改良生产、市场对产品或服务需求转变导致的技术或商业性废弃、资产预期用途、预期实质损耗、资产保养及维护以及资产使用法律或类似限制。该等资产使用年限是基于本集团对类似用途的类似资产的可使用年限估计的经验得出。如果可使用年期和剩余价值低于先前估计的水平,管理层将增加折旧费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

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所得额本公司及本集团注册于中国大陆地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或20%计缴;注册于美国的子公司企业美国联邦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1%计缴,加利福尼亚州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8.84%计缴;注册于中国香港地区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6.5%计缴;注册于澳大利亚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营业额低于50,000,000.00 澳元)/30% (营业额高于
50,000,000.00澳元)计缴。
印花税按印花税应税项目及相应的税率计缴印花税0.03%、0.1%等
房产税房产的计税余值和租金收入1.2%、12%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2%
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8元/平方米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RemeGen Biosciences, Inc.21/8.84
荣昌生物香港有限公司16.5
RemeGen Australia Pty Ltd25/3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并经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核准,于2022年度本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人民币179,210,196.81元(2021年度:人民币115,567,173.17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8〕309号),于2022年度本公司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于2022年度本公司土地使用税减免人民币430,809.88元(2021年: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之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符合一定情形,且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的《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有限公司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批复》(烟开税函【2019】8号),于2022年度,本公司未收到相关款项(2021年度:人民币1,620,074.2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之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人符合一定情形,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于2019年9月27日出具的《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有限公司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批复》(烟开税函【2019】8号),于2022年度,本公司未收到相关款项(2021年度:人民币95,568.20元)。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由烟台市科学技术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及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组成的“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7007035,有效期为3年。2022年度,本公司作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瑞美京(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荣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荣昌生物医药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适用税率为2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22年度,本公司享受增值税10%加计抵减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存款2,043,762,397.061,692,412,928.22
其他货币资金141,644,090.72141,448,420.50
合计2,187,326,306.041,835,498,496.42
应计利息1,919,818.261,637,147.7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58,130,861.44128,826,581.46

其他说明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8,165,362.32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128,826,581.46元)。于2022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人民币25,417,792.44元为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实施过程中,本集团用于H股回购的资金(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64,408,192.09元)。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7天至36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利率计提利息。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含1年)212,663,357.37
合计212,663,357.3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2,663,357.3710010,633,167.875202,030,189.502,432,180.35100120,579.7652,311,600.59
其中:
组合计提212,663,357.3710010,633,167.875202,030,189.502,432,180.35100120,579.7652,311,600.59
合计212,663,357.37/10,633,167.87/202,030,189.502,432,180.35/120,579.76/2,311,600.5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12,663,357.3710,633,167.875
合计212,663,357.3710,633,167.87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0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579.7610,633,167.87120,579.7610,633,167.87
合计120,579.7610,633,167.87120,579.7610,633,167.8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Seagen Inc.30,861,768.5414.511,543,088.43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3,297,158.166.25664,857.91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1,440,632.005.38572,031.60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7,883,200.003.71394,160.00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7,200,000.003.39360,000.00
合计70,682,758.7033.243,534,137.94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79,155,840.684,737,728.20
合计79,155,840.684,737,728.20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应收票据背书,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本集团将应收票据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将其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应收票据(2021年12月31日:无)已背书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2022年2021年
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未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102,164,407.8110,883,280.2618,838,991.95307,800.00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78,831,797.4590.00118,741,262.6795.69
1至2年15,844,600.077.975,354,121.894.31
2至3年4,023,927.482.03--
合计198,700,325.00100.0124,095,384.56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1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研发服务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北京中源合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3,526,884.3326.94
青岛逸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6,505,060.7223.40
青岛秀佰锐生物器材有限公司4,584,150.492.31
峨眉山市龙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505,162.722.27
湖南省肿瘤医院2,490,785.021.25
合计111,612,043.2856.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的增加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和研发服务款的增加。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7,940,248.677,460,829.18
合计17,940,248.677,460,829.1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含1年)17,612,633.45
1年以内小计17,612,633.45
1至2年716,883.57
2至3年583,576.79
合计18,913,093.8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股权激励金10,237,923.79-
代员工垫付款项7,204,099.643,409,555.20
押金保证金1,204,097.884,173,961.19
其他266,972.50233,803.49
合计18,913,093.817,817,319.8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1月1日余额356,490.70356,490.70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356,490.70356,490.70
本期计提640,949.39640,949.39
本期转回24,594.9524,594.95
2022年12月31日余额972,845.14972,845.1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56,490.70640,949.3924,594.95972,845.14
合计356,490.70640,949.3924,594.95972,845.1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Yang HE股权激励金/代垫费用2,498,753.241年以内13.21
Jeffri Bin JOHARI股权激励金1,745,226.261年以内9.23
Hang CHEN股权激励金1,162,769.561年以内6.15
Jian WANG股权激励金1,127,753.381年以内5.96
Chao WANG股权激励金915,155.121年以内4.84
合计/7,449,657.56/39.39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82,082,406.95-282,082,406.95174,899,365.15-174,899,365.15
库存商品24,217,148.04-24,217,148.047,128,062.22-7,128,062.22
半成品213,050,414.06-213,050,414.0697,500,373.74-97,500,373.74
发出商品2,428,932.06-2,428,932.06---
周转材料893,806.26893,806.26786,378.79786,378.79
合计522,672,707.37-522,672,707.37280,314,179.90-280,314,179.90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上市费-18,101,462.44
预计一年内可收到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4,311,422.3227,349,342.15
预缴印花税-82,975.40
合计4,311,422.3245,533,779.99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一、联营企业
烟台业达才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0485.061,500,485.06
小计-1,500,000.00485.061,500,485.06
合计-1,500,000.00485.061,500,485.06

其他说明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无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564,891.83-
烟台市和元艾迪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1,128,600.0012,067,000.00
合计79,693,491.8312,067,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累计利得累计损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60,194.97本集团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烟台市和元艾迪斯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128,600.00本集团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387,275,394.41967,005,341.89
合计1,387,275,394.41967,005,341.8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91,913,375.35637,161,639.04459,727.2351,669,276.861,181,204,018.48
2.本期增加金额299,456,087.79275,072,838.58110,265.4813,865,004.88588,504,196.73
(1)购置-16,253,359.71110,265.488,042,263.6924,405,888.88
(2)在建工程转入299,456,087.79256,660,564.76-5,653,677.70561,770,330.25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158,914.11-169,063.492,327,977.60
3.本期减少金额46,480,376.278,623,002.97-95,348.8655,198,728.10
(1)处置或报废-8,623,002.97-95,348.868,718,351.83
(2)其他减少46,480,376.27---46,480,376.27
4.期末余额744,889,086.87903,611,474.65569,992.7165,438,932.881,714,509,487.1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2,535,779.07151,710,828.08245,064.3419,707,005.10214,198,676.59
2.本期增加金额29,229,212.6881,126,459.5450,956.2610,160,578.33120,567,206.81
(1)计提29,229,212.6880,744,749.6750,956.2610,126,636.31120,151,554.92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381,709.87-33,942.02415,651.89
3.本期减少金额-7,457,183.11-74,607.597,531,790.70
(1)处置或报废-7,457,183.11-74,607.597,531,790.70
4.期末余额71,764,991.75225,380,104.51296,020.6029,792,975.84327,234,092.7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3,124,095.12678,231,370.14273,972.1135,645,957.041,387,275,394.41
2.期初账面价值449,377,596.28485,450,810.96214,662.8931,962,271.76967,005,341.8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3,257,063.17
机器设备1,506,318.98
办公设备及其他154,308.23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质检大楼165,995,360.18正在办理中
动力中心46,936,382.69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014,928,170.22610,682,092.94
合计1,014,928,170.22610,682,092.9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无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生物工程三期834,019,010.05-834,019,010.05362,238,890.37-362,238,890.37
生物工程四期79,241,326.20-79,241,326.20161,098,869.13-161,098,869.13
研发设备52,244,340.65-52,244,340.6545,899,721.65-45,899,721.65
泰爱车间29,589,052.24-29,589,052.2414,695,584.89-14,695,584.89
地源热泵7,237,597.27-7,237,597.277,237,597.27-7,237,597.27
架空走廊---10,602,728.24-10,602,728.24
其他12,596,843.81-12,596,843.818,908,701.39-8,908,701.39
合计1,014,928,170.22-1,014,928,170.22610,682,092.94-610,682,092.9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资金来源
生物工程四期737,222,700.00161,098,869.1356,353,832.6591,530,524.6246,680,850.9679,241,326.2078.08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生物工程三期3,705,000,000.00362,238,890.37768,428,457.45296,648,337.77-834,019,010.0530.52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地源热泵11,000,000.007,237,597.27---7,237,597.2793.53自筹资金
架空走廊12,500,000.0010,602,728.246,514,383.7917,117,112.03---100.00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合计4,465,722,700.00541,178,085.01831,296,673.89405,295,974.4246,680,850.96920,497,933.52//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5,102,116.2213,150,417.241,794,971.34190,047,504.80
2.本期增加金额119,050,991.05--119,050,991.05
(1)新增114,644,396.42--114,644,396.42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4,406,594.63--4,406,594.63
3.本期减少金额1,102,571.90--1,102,571.90
处置1,102,571.90--1,102,571.90
4.期末余额293,050,535.3713,150,417.241,794,971.34307,995,923.9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3,614,893.546,397,181.09434,812.9880,446,887.61
2.本期增加金额58,398,161.493,280,054.76596,211.4162,274,427.66
(1)计提57,712,217.613,280,054.76596,211.4161,588,483.78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685,943.88--685,943.88
3.本期减少金额1,102,571.90--1,102,571.90
(1)处置1,102,571.90--1,102,571.90
4.期末余额130,910,483.139,677,235.851,031,024.39141,618,743.3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2,140,052.243,473,181.39763,946.95166,377,180.58
2.期初账面价值101,487,222.686,753,236.151,360,158.36109,600,617.19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使用权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1,861,792.9013,387,500.0013,982,413.3169,231,706.21
2.本期增加金额--7,345,464.467,345,464.46
(1)购置--2,036,562.502,036,562.50
(2)在建工程转入--5,297,682.955,297,682.95
(3)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1,219.0111,219.01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1,861,792.9013,387,500.0021,327,877.7776,577,170.6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606,075.4812,854,166.081,372,406.1216,832,647.68
2.本期增加金额854,556.60533,333.922,495,268.563,883,159.08
(1)计提854,556.60533,333.922,492,864.723,880,755.24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2,403.842,403.84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460,632.0813,387,500.003,867,674.6820,715,806.7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8,401,160.82-17,460,203.0955,861,363.91
2.期初账面价值39,255,717.42533,333.9212,610,007.1952,399,058.53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软件使用费支出1,540,560.55209,449.95432,020.22-1,317,990.28
装修费支出579,222.734,717,036.24750,249.56-4,546,009.41
合计2,119,783.284,926,486.191,182,269.78-5,863,999.69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68,405.0340,260.752,067,000.00310,050.00
合计268,405.0340,260.752,067,000.00310,050.00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30,089,093.78525,176,197.90
可抵扣亏损3,983,669,779.392,255,897,021.89
合计4,613,758,873.172,781,073,219.79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2022年-146,252,679.99
2023年-356,930,231.11
2024年-606,142,394.07
2025年57,647,413.02954,177,835.88
2026年96,893,435.02192,393,880.84
2027年150,591,471.82-
2028年356,930,231.11-
2029年606,142,394.07-
2030年896,530,422.86-
2031年95,500,445.82-
2032年1,462,794,880.85-
合计3,723,030,694.572,255,897,021.8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于2022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可抵扣亏损到期日延长至10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中包含境外子公司可抵扣亏损人民币260,639,084.82

元,境内公司及子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上年度到期。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款93,952,434.28-93,952,434.2850,141,494.84-50,141,494.84
长期保证金3,584,199.72-3,584,199.72563,908.35-563,908.35
待抵扣进项税额15,921.59-15,921.5954,677,580.74-54,677,580.74
合计97,552,555.59-97,552,555.59105,382,983.93-105,382,983.93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由于预付研发和生产用设备和工程款增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12,819,550.58122,737,611.14
合计112,819,550.58122,737,611.14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50,605,709.9125,836,339.37
应付研发服务款58,267,167.6110,684,979.76
合计108,872,877.5236,521,319.1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50,718.0527,145,918.75
合计50,718.0527,145,918.75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77,623,647.80698,301,219.67648,236,789.37127,688,078.1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862,073.9156,228,382.8155,921,257.673,169,199.05
三、辞退福利-391,925.00391,925.00-
合计80,485,721.71754,921,527.48704,549,972.04130,857,277.15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9,541,892.09596,679,954.25570,625,471.4175,596,374.93
二、职工福利费460,836.0017,070,463.9716,461,282.001,070,017.97
三、社会保险费1,409,994.5535,177,918.8134,701,759.431,886,153.93
其中:医疗保险费1,286,621.4132,254,545.3331,781,483.311,759,683.43
工伤保险费45,740.152,311,126.662,308,029.3048,837.51
生育保险费77,632.99612,246.82612,246.8277,632.99
四、住房公积金31,575.0025,764,127.3225,725,647.3270,055.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6,179,350.1623,608,755.32722,629.2149,065,476.27
合计77,623,647.80698,301,219.67648,236,789.37127,688,078.10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765,720.6754,213,781.4853,915,963.103,063,539.05
2、失业保险费96,353.242,014,601.332,005,294.57105,660.00
合计2,862,073.9156,228,382.8155,921,257.673,169,199.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5,288,153.43835,170.73
个人所得税6,321,880.313,389,648.95
土地使用税935,661.90935,661.90
房产税938,719.06331,916.47
印花税221,502.982,245.80
城市维护建设税22,197.4357,338.00
教育费附加9,975.4825,055.12
地方教育费附加6,650.3316,703.41
代扣代缴税金及附加939,477.78532,284.46
其中:个人所得税930,340.45526,989.93
增值税8,828.345,115.49
城市维护建设税308.99179.04
合计14,684,218.706,126,024.84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440,247,288.98279,373,516.72
合计440,247,288.98279,373,516.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是应付设备和工程款增加。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设备工程款355,477,336.42225,124,115.51
预提费用55,330,056.1433,905,815.48
关联方往来8,932,780.0111,057,397.49
押金保证金1,059,089.001,059,089.00
上市中介费-1,200,000.00
其他19,448,027.417,027,099.24
合计440,247,288.98279,373,516.7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0,154,074.3852,453,633.38
合计60,154,074.3852,453,633.38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销售返利9,257,708.493,588,088.26
待转销项税9,017.563,528,969.44
合计9,266,726.057,117,057.7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157,065,247.9794,550,179.96
机器设备7,306,799.116,975,464.66
运输工具662,531.371,251,860.57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0,154,074.3852,453,633.38
合计104,880,504.0750,323,871.81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50,192,699.8429,994,448.0021,170,592.6459,016,555.20项目补助
合计50,192,699.8429,994,448.0021,170,592.6459,016,555.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小计
股份总数489,836,702.0054,426,301.0054,426,301.00544,263,003.00

其他说明:

本年股本增加系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54,426,301股A股普通股,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86761_J03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709,340,318.232,451,519,195.82-6,160,859,514.05
其他资本33,980,104.3356,373,724.1917,743,208.9172,610,619.61
公积
合计3,743,320,422.562,507,892,920.0117,743,208.916,233,470,133.6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54,426,301股A股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00元。该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增加人民币54,426,301.00元,增至人民币544,263,003.00元,分为54,426,30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2,451,519,195.82 元。

本公司股份支付导致资本公积变动人民币56,373,724.19元(2021年:人民币19,290,406.88元),H股信托奖励计划员工行权导致库存股数量减少335,000股,资本公积变动人民币17,743,208.91元(2021年:无),参见第十节、附注七、56及第十节、附注十三、5。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库存股449,170,386.8740,923,360.2027,065,843.27463,027,903.80
合计449,170,386.8740,923,360.2027,065,843.27463,027,903.8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首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相关议案。根据该计划,本集团从公开市场购入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之用途,相关详情见本报告附注十一、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平均价格每股约97.51元港币于市场购入6,066,000股股份(2021年:按照平均价格每股约106.70元港币于市场购入5,066,000股股份),总金额为港币591,499,800.16元,折合人民币490,093,747.07元(2021年:港币541,204,054.79元,折合人民币449,170,386.87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首期H股奖励信托已授予5,388,000股(2021年:无),其中335,000股购股权激励对象已以每股19.68港元至52.10港元的价格行使认购权,库存股相应减少335,000股(金额:折合人民币27,065,843.27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08,550.00-1,798,594.97-269,789.25-1,528,805.72-1,220,255.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08,550.00-1,798,594.97-269,789.25-1,528,805.72-1,220,255.72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576,947.693,518,915.933,518,915.939,095,863.6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576,947.693,518,915.933,518,915.939,095,863.6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5,885,497.691,720,320.96-269,789.251,990,110.217,875,607.9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43,450,783.80-619,708,670.96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43,450,783.80-619,708,670.9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8,830,427.52276,257,887.16
期末未分配利润-1,342,281,211.32-343,450,783.8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67,775,309.86269,938,979.961,423,901,414.7567,163,012.03
其他业务4,333,593.232,106,745.442,459,283.201,652,870.98
合计772,108,903.09272,045,725.401,426,360,697.9568,815,883.01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77,210.89142,636.0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433.36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245.93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56/0.1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433.36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245.93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433.36245.93
二、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76,777.53142,390.14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销售商品738,203,953.29738,203,953.29
提供劳务29,571,356.5729,571,356.57
出售材料2,181,479.722,181,479.72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大陆724,545,770.92724,545,770.92
美国45,411,018.6645,411,018.6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740,385,433.01740,385,433.01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29,571,356.5729,571,356.57
合计769,956,789.58769,956,789.58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包括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769,956,789.58元。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商品销售 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为控制权转移时点。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研发服务 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

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花费的人工工时、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技术授权 交付知识产权许可的时点为履行该履约义务的时点,客户在该时点取得相关产品的控制权,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针对首期付款金额部分在转移产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后续阶段性的里程碑收款为可变对价,其支付均取决于未来的不确定事项且现阶段难以合理估计,本公司将于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对于收取的特权使用权费,应在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本公司支付给客户的特许权使用费,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收入。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253,364.60328,472.53
教育费附加115,654.17237,188.06
房产税3,790,943.961,351,506.03
土地使用税419,722.08839,443.93
车船使用税7,860.007,440.00
印花税1,218,294.361,105,490.40
其他290,950.6218,267.80
合计6,096,789.793,887,808.75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员工薪酬232,579,210.4685,485,679.08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59,497.54-
市场开发费169,014,249.37105,798,034.12
咨询服务费14,803,588.1358,737,738.28
学术推广费14,606,093.5510,726,593.43
折旧及摊销2,044,234.4446,717.17
其他7,649,474.512,172,279.74
合计440,696,850.46262,967,041.82

其他说明:

泰它西普和维迪西妥单抗于2021年底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商业化销售投入团队建设费用和学术推广活动等增加,销售费用增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员工薪酬154,364,209.77121,073,249.87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39,191,113.9518,675,712.11
咨询服务费26,677,576.4733,568,974.79
办公费37,364,714.2219,216,168.24
折旧及摊销34,931,898.4331,520,057.93
其他12,976,574.7610,355,507.83
合计266,314,973.65215,733,958.66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费用的增加以及四期抗体大楼2021年末转资后折旧费用增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员工薪酬321,728,224.63218,288,013.04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16,238,037.48549,037.74
临床试验开支235,283,355.91121,250,269.74
原材料开支163,448,355.90144,532,707.97
测试开支86,030,758.2957,981,803.84
折旧及摊销99,270,890.8284,259,232.10
公用事业费用19,594,187.6117,681,352.95
其他56,724,650.0766,979,419.16
合计982,080,423.23710,972,798.80

其他说明:

本年度新药研发管线增加、多个创新药物处于关键试验研究阶段导致临床试验费、测试费等费用增加;研发人员增加、员工工资水平上涨导致人员费用增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6,757,491.845,323,069.57
减:利息收入61,543,240.9943,348,420.84
汇兑损益-13,230,946.6725,447,754.30
其他151,093.64235,157.83
合计-67,865,602.18-12,342,439.14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的增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11,394,703.57127,048,380.50
增值税加计抵减19,626,620.24-
合计131,021,323.81127,048,380.50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85.0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105,704.08-
合计12,106,189.14-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512,588.11-120,579.7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16,354.44-221,321.10
合计-11,128,942.55-341,900.86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5,499.70-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1,084.39
合计15,499.701,084.39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0,200,000.0012,977,975.7010,200,000.00
员工违约金32,000.0013,456.0032,000.00
其他16,880.27121,634.7916,880.27
合计10,248,880.2713,113,066.4910,248,880.2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033,801.78309,139.621,033,801.7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033,801.78309,139.621,033,801.78
对外捐赠12,497,534.2339,579,249.7912,497,534.23
其他301,784.62-301,784.62
合计13,833,120.6339,888,389.4113,833,120.63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998,830,427.5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54,487,118.8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48,072,129.52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436,112.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0,180,113.10
视同销售收入的影响4,736,946.5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94,727,411.1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88,661,452.8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30,490,820.21137,817,879.24
利息收入61,260,570.4342,441,272.93
租赁收入2,152,113.512,279,073.28
其他-135,090.79
合计193,903,504.15182,673,316.2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研发费用547,245,697.96498,136,718.75
销售费用103,732,216.1689,585,820.83
管理费用74,493,939.25102,622,164.49
捐赠支出301,851.754,149,701.00
其他6,695,324.6327,149,211.55
合计732,469,029.75721,643,616.6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票据保证金57,511,497.3579,192,895.88
合计57,511,497.3579,192,895.88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票据保证金96,980,237.78117,752,271.27
合计96,980,237.78117,752,271.27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经营租赁支付的现金58,990,596.2749,819,132.17
股份回购支付的现金40,923,360.20449,170,386.87
上市融资支出的现金92,552,575.8014,360,258.50
合计192,466,532.27513,349,777.5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998,830,427.52276,257,887.16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11,128,942.55341,900.8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20,151,554.9265,437,027.44
使用权资产摊销61,588,483.7852,198,786.92
待摊费用摊销1,625,714.811,524,017.37
无形资产摊销3,880,755.242,835,330.4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82,269.78324,716.8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499.70-1,084.3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33,801.78309,139.6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757,491.8415,768,730.8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106,189.1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3,380,438.06-215,634,002.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91,034,718.05-91,494,868.1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21,996,084.51154,424,464.64
股份支付55,769,919.9719,290,40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60,252,253.29281,582,453.6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069,180,189.501,756,821,120.3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756,821,120.312,768,521,368.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2,359,069.19-1,011,700,248.5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069,180,189.501,756,821,120.31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69,180,189.501,756,821,120.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18,146,116.54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股份回购专用金、农民工保证金
其他非流动资产615,994.50办事处租赁押金
合计118,762,111.04/

其他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6,162,059.036.964642,916,276.32
欧元28,848,031.000.893325,769,946.09
港币133,808.144.7138630,744.81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4,431,233.466.964630,861,768.54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3,987,250.776.964627,769,606.71
欧元374,488.937.42292,779,793.88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409,718.066.96462,853,522.43
欧元145,056.100.8933129,578.61
港币6,770.408.394156,831.41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9,057,097.20递延收益5,091,086.2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959,458.00递延收益116,503,617.36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本公司的子公司上海荣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上海新设成立。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年度报告 错误!未知的文档属性名称错误!未知的文档属性名称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RemeGenBiosciences,Inc.美国美国研发、注册及业务发展100.00设立
瑞美京(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研发100.00设立
荣昌生物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研发100.00设立
荣昌生物医药研究(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研发100.00设立
上海荣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研发100.00设立
RemeGen Australia Pty Ltd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研发及业务发展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500,485.0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485.06-
--综合收益总额485.06-

其他说明本集团的联营企业烟台业达才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从事商务服务,采用权益法核算,该投资对本集团活动不具有战略性。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2年

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
准则要求指定
货币资金2,187,326,306.04--2,187,326,306.04
应收账款202,030,189.50--202,030,189.50
应收款项融资-79,155,840.68-79,155,840.68
其他应收款17,940,248.67--17,940,248.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9,693,491.8379,693,491.83
其他非流动资产3,584,199.723,584,199.72
2,410,880,943.9379,155,840.6879,693,491.832,569,730,276.44

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12,819,550.58
应付账款108,872,877.52
其他应付款380,525,579.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0,154,074.38
租赁负债104,880,504.07
767,252,585.59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其他应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883,280.26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

307,800.00元)。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10,883,280.26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307,800.00元)。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2,164,407.81元(2021年12月31日:

人民币18,838,991.95元)。于2022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6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包括本集团在内的汇票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2年,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

3、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股权投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租赁负债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

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股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一般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的14.51%和

33.24%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应收账款的70.61%和100%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

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

单等;

(3) 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90天。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逾期超过90天的应收款项,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集团依然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

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流动性风险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根据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借款的账面价值,全部借款应于12个月内到期。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85.00%(2021年12月31日:85.85%)的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2年

1年以内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应付票据112,819,550.58--112,819,550.58
应付账款108,872,877.52--108,872,877.52
其他应付款380,525,579.04--380,525,579.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121,051.78--63,121,051.78
租赁负债-117,432,591.53-117,432,591.53
665,339,058.92117,432,591.53-782,771,650.45

2021年

1年以内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应付票据122,737,611.14--122,737,611.14
应付账款36,521,319.13--36,521,319.13
其他应付款279,373,516.72--279,373,516.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3,876,982.98--53,876,982.98
租赁负债-50,477,450.2011,348,653.7461,826,103.94
492,509,429.9750,477,450.2011,348,653.74554,335,533.91

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于2020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募集的外币资金及为境外公司提供服务收到的外币资金所致。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美元、港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2022年

美元汇率 增加/(减少)净损益 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 增加/(减少)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5.00%2,157,745.792,157,745.79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00%)(2,157,745.79)(2,157,745.79)
港币汇率增加/(减少)净损益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 增加/(减少)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5.00%1,282,018.371,282,018.37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5.00%)(1,282,018.37)(1,282,018.37)

2021年

美元汇率 增加/(减少)净损益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5.00%9,882,754.829,882,754.82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5.00%)(9,882,754.82)(9,882,754.82)
港币汇率 增加/(减少)净损益 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 增加/(减少)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5.00%1,919.091,919.09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5.00%)(1,919.09)(1,919.09)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2022年末2022年
最高/最低
香港—恒生指数19,78125,051/14,597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的敏感性。

2022年

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工具投资的税后净额股东权益合计
账面价值增加/(减少)增加/(减少)
权益工具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68,564,891.832,914,007.90/ (2,914,007.90)2,914,007.90/ (2,914,007.90)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2年度和2021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2年2021年
资产负债率17%17%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其他债权投资-79,155,840.68-79,155,840.68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8,564,891.8311,128,600.0079,693,491.83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47,720,732.5111,128,600.00158,849,332.51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68,564,891.83市值法股价 25.65港元 流动性折扣 3.72%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

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11,128,600.00贴现现金流量法贴现率 14.82% 缺乏市场流通性折价 30.09%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调节信息如下:

项目年初余额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年末余额
非上市股权投资12,067,000.00-938,400.0011,128,600.00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可观察参数变动敏感性分析
贴现率增加1%-457,209.54
贴现率减少1%471,080.22
缺乏市场流通性折价增加5%-239,493.93
缺乏市场流通性折价减少5%239,493.93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制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烟台立达医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MabPlexUSA,Inc.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烟台赛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烟台荣昌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迈百瑞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康康医药科技中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王威东本公司董事长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荣昌制药综合服务44,828,739.5559,990,000.0034,602,830.65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CDMO服务/采购原材料33,373,008.1946,000,000.0031,503,015.39
MabPlexUSA,Inc.检测服务21,487.05--
烟台赛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培养基29,631,144.2035,600,000.0013,385,348.90
上海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SMO服务18,969,345.4719,000,000.0015,349,777.00
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物业及运行服务1,321,795.39-1,170,538.08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设备维护服务23,820.75--
迈百瑞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259,185.8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度,本集团向荣昌制药采购综合服务,根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发生的费用为人民币 44,828,739.55 元(2021年度:人民币34,602,830.65元); 于2022年度,本集团自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研发生产(CDMO)服务,根据本年已完成服务确认及未完成服务进度暂估的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3,373,008.19元(2021年度:人民币26,623,352.45元);于2022年度,本集团未从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2021年度:人民币4,879,662.94元); 于2022年度,本集团自MabPlex USA, Inc.购买检测服务等人民币21,487.05元(2021年度:无); 于2022年度,本集团自烟台赛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培养基人民币29,631,144.20元(2021年度:人民币13,385,348.90元); 于2022年度,本集团自上海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临床试验现场管理(SMO)服务人民币18,969,345.47元(2021年度:人民币15,349,777.00元); 于2022年度,本集团自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购买物业及运行服务等人民币1,321,795.39元(2021年度:人民币1,170,538.08元); 于2022年度,本集团自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购买设备维护服务等人民币23,820.75元(2021年度: 无) ;于2022年度,本集团未向迈百瑞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周转材料(2021年度:人民币259,185.88元)。本集团与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价格由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决定。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房屋1,546,608.932,279,073.28
荣昌制药房屋605,504.5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房屋-2,277,578.141,396,477.29-523,612.28-11,428,635.24-
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房屋、设备76,833.8364,759.9137,740,146.5539,907,295.423,291,497.872,780,776.43102,178,419.602,174,215.59
烟台荣昌制药房屋--206,428.58-31,599.57-1,324,061.04-
股份有限公司
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房屋----1,388.36-57,303.21-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度,本集团向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出租房屋产生的租赁收入为人民币1,546,608.93元(2021年度:人民币2,279,073.28元)。于2022年度,本集团向荣昌制药出租房屋产生的租赁收入为人民币605,504.58元(2021年度:无)。本年度,本集团自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租入房屋及设备用于研发,确认的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为人民币37,710,858.94元(2021年度:人民币37,573,250.67元),确认的租赁负债的利息为人民币3,291,497.87元(2021年度:人民币2,780,776.43元)。于2022年度,本集团支付的租赁费为人民币37,740,146.55元(2021年度:人民币39,907,295.42元)。本年度,本集团自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租入员工公寓,确认的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为人民币2,857,158.84元,确认的租赁负债的利息为人民币523,612.28元。于2022年度,本集团支付的租赁费为人民币1,396,477.29元(2021年度:人民币2,277,578.14元,计入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本年度,本集团自荣昌制药租入房屋用于办公,确认的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为人民币189,151.59元,确认的租赁负债的利息为人民币31,599.57元。于2022年度,本集团支付的租赁费为人民币206,428.58元(2021年:无)。

本年度,本集团自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租入仓库,确认的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为人民币8,186.17元,确认的租赁负债的利息为人民币1,388.36元(2021年: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迈百瑞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10,778,537.25
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3,682,461.30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324.813,734.23
其中:股权激励费用4,170.491,420.74

注:于2022年度,本集团实际控制人中不属于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货币、实物和其他形式获取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781,656.10元(2021年度:人民币1,363,369.56元)。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63,580.0012,716.0063,580.005,563.83
预付账款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436,372.06-1,611,455.72-
预付款项上海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6,32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738,326.03-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35,250.00-
其他应付款荣昌制药8,345,826.9011,057,397.49
其他应付款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1,440.49-
其他应付款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565,512.62-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94,412,424.4834,582,116.34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烟台迈百瑞国际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0,555,770.23-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荣昌制药1,149,232.03-
租赁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部分)荣昌制药(淄博)有限公司58,691.57-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88,050,138.86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22,315,280.16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5.62-51.72/1-4年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0.07-47.46/0-5年

其他说明

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所列示的金额为截至年末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未确认的费用总额。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和企业价值分配模型,结合授予股权激励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按实际行权数量确定、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调减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01,789,951.06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55,769,919.97

其他说明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所列示的金额为截至年末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未确认的费

用总额。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计划

(1)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实施了股份支付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目的是激励和奖励为本集团运营作出贡献的职工。于2015年至2018年期间,本集团实际控制人先后多次授予本集团员工荣昌制药的股份期权合计2,094,070股,根据被授予人职位不同,授予价格从人民币0.00元/股至人民币28.70元/股不等。被授予人在被授予股份期权后继续任职满五年即可行权。于2019年12月6日,本集团完成重组,荣昌制药由本集团母公司变为与本集团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相应荣昌制药股份期权被替换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荣昌制药股份期权(“新荣昌制药股份期权”),另一部分为按照荣昌制药与荣昌生物实收资本的比例进行折算的本集团限制性股票(“新本集团限制性股票”)。以原授予价格的20%作为新荣昌制药股份期权的授予价格,以原授予价格的80%作为新本集团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集团采用亚式看跌期权估值模型对本集团限制性股票于替换日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于2019年,本集团实际控制人先后两次授予本集团员工本集团股份期权合计265,000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股。被授予人在被授予股份期权后继续任职满五年即可行权。于2019年12月6日,本集团完成重组,本集团股份期权被替换为本集团同等数量的限制性股票。

于2020年,本集团实际控制人先后两次授予本集团员工本集团限制性股票合计9,944,319股,根据被授予人职位不同及协商结果,授予价格从人民币0.071元/股至人民币11.36元/股不等。根据授予协议,以本集团上市日期为开始日,被授予人在本集团工作每满一完整年度可解锁20%,5年后可全部解锁。于2022年,本集团确认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费用为人民币11,887,365.21元(2021年:人民币19,224,749.85元)。

(2)H股奖励信托计划

本公司实施了一项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称“本计划”),目的是吸引、激励及挽留技术熟练与经验丰富的人员为本集团的未来发展扩张而努力;深化本集团薪酬制度

改革,发展及不断完善股东、运营及执行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以及肯定本公司领导层(包括董事)的贡献;鼓励、激励及挽留对本集团持续经营、发展及长期增长作出有利贡献的本公司领导层;为本公司领导层及长期雇员提供其他奖励使本公司领导层的利益与股东及本集团整体利益一致。符合条件的人士包括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全职任职的中国或非中国雇员,即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运营团队成员、雇员或本集团顾问。本计划于2021年3月23日起生效,除非取消或修改,否则自该日起10年内有效。本计划当前可授予的未行权股份的最大数量为7,347,550股H股。根据本计划,任何一个跨度为12个月的期间内授予给每一合格人士的股份之股份数量上限为本公司任何时候对外发行股份的1%。超过该上限的股权激励的授予均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下的所有奖励分四批等额归属(即25%、25%、25%及25%),各为一个“归属期”。各归属期的具体开始日期及持续时间以及各归属期授予选定激励对象的奖励的实际归属金额应予董事会或其授权认识批准的奖励函中列明。所授予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期由董事会决定,在为期1至4年的等待期后开始,并在提供授予股权激励之日起10年内或本计划到期之日的孰早日结束。股权激励未赋予持有人取得股利的权利或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022年授予的股权激励的每股价值为人民币1.26元/股至人民币51.72元/股(2021年:无),其中本集团于2022年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人民币43,512,089.33元(2021年:无)。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和企业价值分配模型,结合授予股权激励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值:

2022年2021年
历史波动率(%)0.00-48.54不适用
无风险利率(%)1.53-2.51不适用
股份期权预计期限(年)1-4不适用
加权平均股价(人民币元/股)24.33不适用

按照本计划,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如下:

2022年
加权平均股份期权
行权价格数量
人民币元/股千份
年初--
授予24.335,388.38
作废27.28(441.25)
行权27.83(335.00)
年末4,612.13

2022年行权的股份期权于行权日的加权平均股价为人民币27.83元/股(2021年:无期权行权)。

于资产负债表日,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有效期如下:

2022年

股份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有效期
千份人民币元/股
71.38-8年
1,600.0014.838年
60.0021.458年
3.7521.968年
11.2522.018年
112.5022.228年
121.5023.148年
1,568.0023.738年
400.0035.078年
370.0039.238年
181.2541.088年
112.5042.388年
4,612.13

*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可根据配股、派发股票股利,或本公司股本的其他类似变化予以调整。2022年,本公司因335,000份股权激励行权而减少库存股335,000股,资本公积变动人民币17,743,208.91元,参见附注五、28。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本计划下发行在外的股权激励为4,612,130份。根据本公司资本结构,如果发行在外的股权激励全部行权,将减少库存股4,612,130股,资本公积变动人民币209,314,963.26元。(2)A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实施了一项股份激励计划(以下称“本计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条件的人士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8.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0.6578%。其中,首次授予A类权益87.305万股,B类权益199.64万股,合计286.94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27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15%;预留71.05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85%。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计划下的A类权益分五批等额归属(即20%、20%、20%、20%及20%),各为一个“归属期”。本计划下的B类权益分四批归属(为20%、40%、20%及20%),各为一个“归属期”。各归属期的各归属期授予选定激励对象的奖励的实际归属数量受业绩考核影响。所授予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期由董事会决定,在为期1至5年的等待期后开始,并在提供授予股权激励之日起84月内或本计划到期之日的孰早日结束。限制性股票未赋予持有人取得股利的权利或于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2022年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每股价值为人民币39.72元、股至人民币

47.46元/股(2021年:无),其中本集团于2022年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人民币370,465.43元(2021年:无)。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和企业价值分配模型,结合授予股权激励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值:

A类

2022年2021年
历史波动率(%)39.45-43.05不适用
无风险利率(%)2.24-2.67不适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期限(年)1-5不适用
加权平均股价(人民币元/股)36.36不适用

B类

2022年2021年
历史波动率(%)39.98-43.05不适用
无风险利率(%)2.41-2.67不适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期限(年)2-5不适用
加权平均股价(人民币元/股)36.36不适用

按照本计划,发行在外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如下:

2022年
加权平均股份期权
行权价格数量
人民币元/股千份
年初--
授予36.362,869.45
作废36.36(14.85)
年末2,854.60

于资产负债表日,发行在外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有效期如下:

2022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有效期
千份人民币元/股
2,854.6036.365年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本计划下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为2,854,600份。根据本公司资本结构,如果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全部行权,将增加本公司股本人民币2,854,600和股本溢价人民币100,938,65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前)。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2年2021年
资本承诺设备款、工程款466,998,995.36523,405,030.55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分部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与医药研发制造业有关,本集团的内部结构简单,由管理层对其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管理层定期评价本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故本集团只有一个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分部1合计
销售商品收入738,203,953.29738,203,953.29
提供劳务收入29,571,356.5729,571,356.57
租赁收入2,152,113.512,152,113.51
出售材料收入2,181,479.722,181,479.72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

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12,663,357.37
1年以内小计212,663,357.37
合计212,663,357.37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12,663,357.37100.0010,633,167.872,432,180.35100.00120,579.765.002,311,600.59
其中:
组合计提212,663,357.37100.0010,633,167.875.00202,030,189.502,432,180.35100.00120,579.765.002,311,600.59
合计212,663,357.37/10,633,167.87/202,030,189.502,432,180.35/120,579.76/2,311,600.5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12,663,357.3710,633,167.875.00
合计212,663,357.3710,633,167.875.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第十节、附注五、10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579.7610,633,167.87120,579.7610,633,167.87
合计120,579.7610,633,167.87120,579.7610,633,167.8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Seagen Inc.30,861,768.5414.511,543,088.43
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3,297,158.166.25664,857.91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1,440,632.005.38572,031.60
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7,883,200.003.71394,160.00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7,200,000.003.39360,000.00
合计70,682,758.7033.243,534,137.94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5,573,934.384,736,233.78
合计5,573,934.384,736,233.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5,447,672.30
1年以内小计5,447,672.30
1至2年476,762.61
2至3年251,711.68
合计6,176,146.59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员工垫付款项5,277,062.302,143,045.18
押金保证金632,111.812,593,074.18
其他266,972.48226,352.48
合计6,176,146.594,962,471.84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1月1日余额226,238.06226,238.06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226,238.06226,238.06
本期计提400,569.10400,569.10
本期转回24,594.9524,594.95
2022年12月31日余额602,212.21602,212.2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6,238.06400,569.1024,594.95602,212.21
合计226,238.06400,569.1024,594.95602,212.2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北京中海广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37,361.811-2年5.4633,736.18
外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服务分公司押金保证金99,000.002-3年1.6019,800.00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海大厦分公司服务98,052.481-2年/2-3年1.5917,812.42
寰图(中国)有限公司服务85,960.001年以内1.394,298.00
烟台业达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孵化中心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63,580.002-3年1.0312,716.00
合计/683,954.29/11.0788,362.6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35,536,396.96-335,536,396.96209,165,281.86-209,165,281.8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500,485.06-1,500,485.06---
合计337,036,882.02-337,036,882.02209,165,281.86-209,165,281.8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
REMEGEN HONG KONG LIMITED30,701,720.3522,899,933.8953,601,654.24
RemeGenBiosciences,Inc.168,657,576.35101,965,193.41270,622,769.76
瑞美京(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62,541.96505,987.802,068,529.76
上海荣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荣昌生物医药研究(上海)有限公司8,243,443.208,243,443.20
合计209,165,281.86126,371,115.10335,536,396.9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
追加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一、联营企业
烟台业达才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000.00485.061,500,485.06
小计-1,500,000.00485.061,500,485.06
合计-1,500,000.00485.061,500,485.06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67,775,309.86269,938,979.961,423,901,414.7567,163,012.03
其他业务4,333,593.232,106,745.442,459,283.201,652,870.98
合计772,108,903.09272,045,725.401,426,360,697.9568,815,883.01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
销售商品738,203,953.29738,203,953.29
提供劳务29,571,356.5729,571,356.57
出售材料2,181,479.722,181,479.72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大陆724,545,770.92724,545,770.92
美国45,411,018.6645,411,018.66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740,385,433.01740,385,433.01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29,571,356.5729,571,356.57
合计769,956,789.58769,956,789.58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包括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769,956,789.58元。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商品销售以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为控制权转移时点。部分合同客户有权享受返利,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研发服务通常在向客户递交履约成果并经客户验收通过时履行履约义务并结算。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85.0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105,704.08-
合计12,106,189.14-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18,302.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1,594,703.5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12,105,704.08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750,438.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937,642.04授予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费用
合计117,994,024.9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增值税加计递减19,626,620.24经营活动税收优惠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74-1.88-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19-2.11-2.10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威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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