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本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1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