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八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王小虎先生和肖宁先生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小虎先生和肖宁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庄巍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庄巍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