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超募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以及超募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以及超募投资项目结项结项,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0,000股,发行价格为4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794,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3,434,610.00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632,360,190.00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在支付除承销保荐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620.00元(其中包含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4,546,6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933,5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预计资金投入进度 | 备案情况 | 环评情况 | |
T+12 | T+24 |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 | 40,265 | 40,265 | 14,907 | 25,358 | 泰高新发改备[2018]45号 | 泰高新审批[2018]24026号 |
(三)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以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医学检验场所建设提前实施,并将实施主体由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泰州硕世医学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检验”),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类型 | 变更内容 | |
医学检验场所 | 实施主体 | 变更前 | 硕世生物 |
变更后 | 硕世检验 | ||
实施方式 | 变更前 | 自建 | |
变更后 | 租赁 | ||
实施地点 | 变更前 | 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 |
南侧、庙安河西侧 | |
变更后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秀水路22号7-2幢4层 |
变更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元)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 | 402,650,000 | 387,650,000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中的 医学检验场 | -- | 15,000,000 |
合计 | 402,650,000 | 402,650,000 |
(四)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元) |
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 | 48,131,200 | 48,131,200 |
合计 | 48,131,200 | 48,131,200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转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定将该项目结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该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 | 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元) | 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
(元) | (元) | ||
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 | 387,650,000 | 387,650,000.00 | - |
硕世生物快速检测产品项目 | 48,131,200 | 46,408,672.01 | 1,722,527.99 |
注: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投资超出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针对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资金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开户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金额(人民币)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新区支行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830078801300000471 | 活期存款 | 130,043,300.7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泰州分行 |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3900732510315 | 活期存款 | 4,311,570.85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
合计 | 194,354,871.55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尚有节余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暂不注销。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首发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发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首发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