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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风光: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 688439 证券简称: 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 2024-010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3.03%,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主要面向特种领域客户,销售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大,需保留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平台建设和产能扩充等,为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保障;(3)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市场拓展,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606,050.26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4,550,363.7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03%。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10,606,050.26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4,550,363.76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0,60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23.03%,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面向特种领域客户,提供高可靠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服务,因处于产业链配套末端,配套产品验收程序严格和复杂,一般结算周期较长,同时受客户主要集中在年末付款等因素影响,且以商业承兑票据结算为主,导致公司销售回款速度慢,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公司需保留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销售产品存在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同时对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及保障性要求较高。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平台建设和产能扩充等,考虑目前的生产规划及发展战略,公司需要留足资金应对,为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606,050.26元,同比增长101.51%,公司盈利水平稳定,经营业绩较好。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注重新产品的开发与市场转化,加强市场拓展,同时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是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综合判断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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