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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237,463.2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7,833,083.47元。由于《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023年度公司未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状况的考虑,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将累计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新建项目投资和发展,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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