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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物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财会〔2020〕11号)的规定,已于2020年11月在证监会备案系统首次进行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登记,并已进入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8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四川华信对公

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2月2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

(三)2024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签字会计师召开第二次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

作,保持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持续沟通、监督及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秦川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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