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杭华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杭华股份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及不定期回访的方式,了解杭华股份相关情况,对杭华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 2023年度,杭华股份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3年度,杭华股份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 保荐机构督导杭华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3年度,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3 |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 | 2023年度,杭华股份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14 |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3年度,杭华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3年度,杭华股份未出现前述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发展需要坚实的研发基础、持续的创新能力、优良的技术工艺、高效的运营管理和对行业发展的准确把握。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也将面临挑战。同时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同也存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新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将会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4,567.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84%。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因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或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研发投入超出预期或进程未达预期、研发失败、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未能实现产业化,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依赖于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以及培养和积累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研发团队在油墨行业有着多年的从业经历,技术经验丰富,能否维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收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能否在行业内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所在。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国内油墨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目前市场参与者众多,各厂家市场占有率相对分散,市场集中度较低。随着我国印刷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环保要求的逐渐提高,未来将有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环保型油墨领域特别是UV油墨领域的竞争。报告期内,主要竞争对手加大对UV油墨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发力度,中小型竞争对手则更多以低价入市,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因此,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销售价格或市场份额下降导致营收增速及盈利下滑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树脂、溶剂、颜料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保持在82%左右,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从而对产品毛利率水平
产生影响。2023年以来,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从高位回落,缓解了公司部分原材料的成本压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受到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而下降,导致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同比上升5.76个百分点。公司大多数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供需状况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大宗商品和上游化工材料价格持续保持高位,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情况下,且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等污染物。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需新购环保设备、加大环保技术工艺改造或采取其他环保措施等增加环保投入运营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如公司在环境治理、“三废”排放不能满足监管出台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监管措施,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的溶剂型液体油墨、松香加工副产品松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生产和存放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如果公司在相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交付任一环节操作失误,均可能发生失火、危险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5、关联交易和原材料供应风险
鉴于UV油墨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公司UV油墨产品的部分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在日本,公司通过关联股东株式会社T&K TOKA(以下简称“TOKA”)统一采购相应原材料,预计短期内无法完全通过国内供应商采购,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公司与TOKA的关联交易预计仍将持续存在,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规范、公正、合理,符合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进行。
报告期内,与TOKA关联采购金额为4,068.72万元,同比下降1.21%,占公
司报告期采购总额的5.56%,且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若未来TOKA不能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原材料,或提供的原材料性能不及预期,且公司也未能及时拓展在日本的直接采购渠道或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相应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6、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油墨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包装印刷、出版物印刷、商业印刷等领域。印刷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都将对我国印刷行业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从国家统计局对2023年1—12月份全部工业中41个大类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公布的数据显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7%,不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整体增长水平,利润总额同比仅微增1.7%,表明下游行业的经营环境依然比较严峻。同时,全社会有效需求不足仍需时间逐步缓解,恢复性增长尚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公司可能面临下游行业波动所带来需求下降的风险。
7、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主要油墨产品包括UV油墨、胶印油墨和液体油墨。目前,胶印油墨由于下游出版印刷行业需求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产能利用率整体有所下滑;液体油墨受下游包装行业需求旺盛影响发展较快;UV油墨需求随着在多个细分市场应用的持续扩大及对于传统胶印油墨替代效应而快速增长。油墨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各应用领域发展态势息息相关,若未来油墨行业因需求不及预期,而其他同业企业扩张过快,将可能会面临整个行业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未来随着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正式投运后,公司产能将大大提升,如果行业需求发生变化,或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增加,公司市场拓展不力,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我国近十年印刷行业增速较高,稳定高于同期国民经济整体增速,带动了油墨行业的同步增长。到十三五末期,我国印刷业总产值已突破1.3万亿元,目前占主体的包装印刷行业整体较为景气,但新闻出版等下降显著,行业总产值增长率呈现小幅下滑趋势,如果未来行业增长率进一步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可能对油墨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GB 4806.14-2023)
正式发布,自2024年9月6日起实施,将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产品,以及印刷使用都将提出更高要求的技术规范,对食品包装印刷用各类型油墨亦带来新的技术挑战和市场不确定性;
3、LED-UV印刷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竞争者会随之出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印刷行业面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油墨产品价格下滑从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小,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而在进口材料采购中主要结算货币为日元。未来若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外销和进口采购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对公司财务资金的汇兑损益带来不确定性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将被削弱,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的汇兑风险。
2、经济复苏放缓风险
虽然宏观经济面呈现逐步企稳迹象,但整体经济复苏尚需时日,社会消费需求还在恢复阶段,经济下行压力犹在,经济平稳运行仍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常态化的生产经营、市场拓展以及物流交付等仍然受一定的影响。
3、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2023年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从高位回落,跟其密切相关的化工类原料价格有所下降。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未来仍有上涨的可能,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189,511,770.36 | 1,139,480,901.90 | 4.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2,858,456.64 | 79,573,892.54 | 54.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4,455,522.88 | 63,508,050.41 | 80.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103,444.93 | 146,723,666.92 | 24.79%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79,773,398.21 | 1,398,338,741.54 | 5.82% |
总资产 | 1,943,790,219.72 | 1,766,651,848.20 | 10.03% |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19 | 57.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19 | 57.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15 | 8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7 | 5.75 | 增加2.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99 | 4.59 | 增加3.4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84 | 3.82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公司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和维护力度,积极实施资产并购整合,保障了市场基本稳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8,951.18万元,同比增长4.39%。同时,公司持续深入推进精益生产、降本增效、产品创新等各项管理优化措施,叠加上游原材料成本有效回落等综合影响,产品整体毛利率明显提升,使得公司利润水平同步增长,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3,986.82万元,同比增长61.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85.85万元,同比增长54.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45.55万元,同比增长80.22%。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
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胶印油墨系列、液体油墨系列及其他产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产品体系,形成了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市场服务优势、品牌和网络优势,持续创新能力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3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节能环保油墨领域,建立发挥人才团队优势,不断拓宽技术研究领域;持续技术创新和积累,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抓住技术革新要领,把握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坚持产学研合作发展,培育新的核心技术能力。
综上,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持续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和研发力度,在丰富发展原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积累,提升研发创新能力。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4,567.4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84%,25项在研年度项目课题取得预期的研究成果,符合油墨及印刷行业绿色环保的发展方向,与行业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度契合。
(二)研发进展
传统胶印油墨不断向无VOCs、无矿物油的纯植物油和LED-UV 油墨方向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胶印油墨无矿物油EF MO-FREE系列产品、UV/LED-UV油墨系列产品获得更多客户关注,其中书刊轮转LED-UV胶印技术应用大步推进,新增和改造LED-UV商务轮转印刷机数量明显提升,具有高生物基含量的MontAgeα系列产品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传统LED-UV油墨产品在高性价比和高品质方面双管齐下,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液体油墨方面,报告期内产销规模基本稳定,溶剂型复合油墨、食品包装水性油墨和高端表印油墨增长明显;珠光膜标签和收缩标签用水性油墨在实际应用场景中迈出实质性一步,生物基水墨、复合包装用水墨等产品技术在印刷速度和印后性能上也体现出长足进步,均获得下游客户较好的评价。数码喷墨方面,报告期内完成塑胶表面高耐性喷墨产品的开发,能够
在低温和高湿热环境下保证基础性能和适应性;数字标签、数字增效墨水以及电子电路数字喷墨产品已获得了更多的应用场景并开始市场推广。在功能材料研发领域,报告期内一方面为实现液体油墨产品降本增效,持续开展丙烯酸树脂、醇溶聚氨酯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的合成和工艺路线研究,并配合完成对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中合成树脂的生产工艺设计;另一方面在新能源(光伏、电池)、电子、特殊防伪等应用场景进行了更多尝试,如可应用于RFID/EAS无线射频天线印刷油墨、水性可热封的防水耐油涂层、石墨烯低阻抗电热墨、磁屏蔽用特种涂料、蒸镀用PET底涂、电池铝膜清洁剂和氧指示剂等不同细分材料应用均取得一定的进展,部分产品已获得客户小批量订单。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授权6项。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践行绿色设计工作,积极参与涉及油墨产品、检测方法、印刷机械等方面共计14项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内容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其中由公司参与编制《GB/T 13217.7-2023油墨附着力检验方法》《T/CPF 0055-2023紫外发光二极管光固化印铁胶印油墨》等四项国家/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引领油墨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52.1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88.60万元,2023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63.5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158.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 余额 | 备注 |
杭华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02021129800301608 | 50.00 |
杭州分行营业部 | ||||
杭华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1202021129800382955 | 3,521.27 | 协定存款账户 |
杭华股份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1202021114100031442 | 23,000.00 | 定期存款户 |
杭华股份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383178808534 | 0.00 | 销户 |
杭华股份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0801012202281815 | 480.21 | |
杭华功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331066110013000384496 | 94.49 | |
杭华功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331899999603000013148 | 0.00 | 定期存款户 |
杭华功材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331899999603000028984 | 5,000.00 | 定期存款户 |
杭华功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8110801013002281712 | 12.11 | |
合计 | 32,158.08 |
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末,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50%股份,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丰投资”)持有公司4.00%股份,合计持有41.50%的股份。
截至2023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通过协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人员性质 | 在协丰投资的份额比例 |
1 | 邱克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6.64% |
2 | 曹文旭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5.54% |
序号 | 姓名 | 人员性质 | 在协丰投资的份额比例 |
3 | 龚张水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5.54% |
4 | 沈剑彬 |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2.22% |
5 | 王斌 | 高级管理人员 | 4.43% |
6 | 张磊 | 高级管理人员 | 1.76% |
7 | 林洁 | 职工监事 | 2.22% |
8 | 马志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2.22% |
9 | 孙冠章 | 核心技术人员 | 2.22% |
10 | 何铁飞 | 核心技术人员 | 2.22% |
11 | 林日胜 | 核心技术人员 | 2.22% |
12 | 何良 | 核心技术人员 | 1.65% |
13 | 夏剑勇 | 核心技术人员 | 1.53% |
合计 | 40.37% |
截至2023年末,上述人员通过协丰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等其他争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持份额变动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一鸣 潘 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