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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浙海德曼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3.1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4,725.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30.8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项目备案文号环评批复文号
1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25,866.0025,866.00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8-331021-34-03-084209-000)玉环建〔2019〕25号
2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247.003,247.00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8-331021-34-03-097410-000)玉环建〔2019〕24号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3,000.003,000.00--
合计32,113.0032,113.00--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五、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董事会拟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海德曼本次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浙海德曼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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