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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负责皖仪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皖仪科技签订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皖仪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皖仪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皖仪科技业务情况,对皖仪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皖仪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皖仪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皖仪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皖仪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皖仪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曰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皖仪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皖仪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皖仪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皖仪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曰起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本持续督导期间,皖仪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发现的问题

皖仪科技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同比下降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02万元,同比下降6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7.48万元,同比下降210.41%。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本期订单验收较同期减少,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致使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35.70万元,增长 13.46%。

(二)整改情况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是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分析检测仪器的创新研究与开发,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所得。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准确预测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及新产品,或者不能继续加大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保持技术领先,不能持续创新开发差异化产品满足客户的需求,可能出现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在性能、质量及价格等方面优于公司产品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生产所依赖的技术被淘汰或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造成较大冲击。

(二)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目前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产权、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涵盖光谱、质谱原理的环境监测技术、真空检漏技术及多平台智能分析软件技术,各项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专利179项,其中发明专利51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0项。如出现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泄露,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掌握行业核心技术与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若公司不能吸引到业务快速发展所需的人才或者公司核心骨干人员流失,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客户开发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年限较长,相同客户一般不会在短期内频繁采购,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在报告期内变动幅度较大,公司需持续进行客户开发才能确保公司业绩实现不断增长。如果公司相关新产品的研发进度跟不上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新领域、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0,921.8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7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2020年上半年末,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34.07%,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账龄较长,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若应收账款客户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发生大额呆坏账,公司将面临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六)对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依赖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控股子公司白鹭电子自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白鹭电子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符合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上半年末,公司来源于政府补助的金额为1,553.9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88.73%,占比维持在较高水平。如果未来政府部门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

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及经营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业务规模不断壮大,经营业绩快速提升,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形成了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进行及时调整,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八)“新冠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重大传染疫情,导致全国各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暂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另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未来可能对公司款项的收回、业务拓展等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2020年1-6月)上年同期 (2019年1-6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37,348,308.27147,411,820.62-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0,190.074,559,429.85-6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74,834.107,585,060.20-210.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641.28-21,354,446.74-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 (2020.6.30)上年度末 (2019.12.3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76,770,930.64316,738,338.43145.24
总资产950,658,015.83501,030,242.1689.74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2020年1-6月)上年同期 (2019年1-6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5-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5-6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8-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41.88减少1.3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43.13减少5.7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0.6016.92增加3.68个百分点

1、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3,734.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6.35万元,降幅6.83%,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本期订单验收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2.92万元,降幅62.05%,主要系除营业收入下降的影响以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致使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35.70万元,增长 13.46%。

3、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45.24%,主要系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所致。

4、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45.24%,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89.74%,主要系收到首发募集资金所致。

5、2020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0%、60%、200%,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综上,公司2020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和生产,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2020 年上半年,公司加大环保在线监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等分析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的投入力度,秉承“品质皖仪、服务皖仪”的企业精神,在全面推行并持续改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客户服务系统的基础上,围绕“科技创新”的核心价值理念,持续增强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打造核心技

术优势,并不断开拓市场应用领域,推动公司品牌化建设,将皖仪科技逐步打造成为在分析检测仪器领域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综上所示,2020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2,829.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0.60%;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2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27.46%。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过,获得新授权的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新增软件著作权19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臧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2,096,834股,持股比例为39.0707%。此外,臧牧先生通过成泽投资间接持有公司0.7217%股份。臧牧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6 月30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职务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臧牧董事长、总经理52,096,83439.0707%
黄文平董事、副总经理8,141,5096.1058%
臧辉副总经理915,0940.6863%
王腾生董事、副总经理679,2450.5094%
王国东监事会主席、产品线总监679,2450.509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

姓名职务间接持股方式间接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臧牧董事长、总经理成泽投资962,2640.7217%
黄文平董事、副总经理巨久投资377,3580.2830%
周先云财务总监鑫奥投资266,0380.1995%
耀创投资1,8870.0014%
王胜芳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德能投资188,6790.1415%
陈然监事巨久投资37,7360.0283%
耀创投资5,6600.0042%
魏彬松监事德能投资20,7550.0156%
鑫奥投资9,4340.0071%
臧辉副总经理鑫奥投资18,8680.0142%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6 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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