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3 公司简称:新风光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燕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6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新风光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山东能源 | 指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兖矿能源 | 指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兖矿东华 | 指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公司 | 指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公司章程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SVG | 指 | Static Var(volt-amperereactive) Generato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也被称为静止无功补偿发生器,采用电力电子技术实现的无功补偿装置,是目前较为先进的无功补偿装置。它一般并联于电网中,相当于一个可变的无功电流源,其无功电流可以灵活控制,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所需的无功功率 |
高压变频器 | 指 | 针对1kV及以上高电压环境下运行的电动机而开发的变频器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指 | 也被称为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用于调节地铁机车电网在车辆进出站时所带来的电网扰动,从而起到节约能源、调节机车运行电网品质的作用 |
PCS | 指 | PowerConversionSystem(储能变流器),可控制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在无电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交流负荷供电。PCS由DC/AC双向变流器、控制单元等构成。PCS控制器通过通讯接收后台控制指令,根据功率指令的符号及大小控制变流器对电池进行充电或放电,实现对电网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的调节。PCS控制器可实现对电池的保护性充放电,确保电池运行安全 |
IGBT | 指 | 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即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风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indSun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indSun Science &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洪臣 |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8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山东省汶上县城广场路2号”变更为“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725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engguang.com |
电子信箱 | info@fengguang.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候磊 | 孙鲁迁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电话 | 0537-7288590 | 0537-7288529 |
传真 | 0537-7212091 | 0537-7212091 |
电子信箱 | info@fengguang.com | info@fengguang.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新风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新风光 | 688663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39,817,460.75 | 484,619,448.15 | 3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115,675.92 | 56,070,629.78 | 39.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2,843,297.64 | 47,341,169.41 | 53.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41,585.41 | -39,373,246.81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74,288,580.00 | 1,144,601,304.08 | 2.59 |
总资产 | 2,344,670,002.30 | 2,420,007,071.23 | -3.1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40 | 4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40 | 4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34 | 52.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8 | 5.13 | 增加1.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3 | 4.33 | 增加1.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57 | 4.37 | 增加0.2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2.02%,主要系报告期内电机驱动类、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39.32%,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53.8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长所致。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化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所致。
5.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加4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52.94%,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增长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87,550.21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5,355.00 | 第十节、七、68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34,184.16 | 第十节、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803,662.00 | 第十节七、5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770.32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30,387.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38 | |
合计 | 5,272,378.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大功率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技术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为客户量身打造调速节能、智能控制、改善电能质量等方面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各类高中低压变频器、智慧储能系统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等,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发电、城市轨道交通、冶金、电力、矿业、石油、化工等领域。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大功率电力电子节能控制技术为核心技术平台,构筑电气控制装备产品体系,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及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取得了快速发展。目前,公司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与高压变频器产品市场份额均在国内排名前列,在国内电能质量治理与高压节能领域树立了品牌形象。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高中低压变频器
变频器是一种把电压和频率固定不变的交流电变成电压和频率可变的交流电的装置,公司高压变频器可实现对各类高压电动机驱动的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提升机、皮带机等负载的软启动、智能控制和调速节能,从而有效提高工业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与工艺控制自动化水平。公司高中低压变频器产品主要如下:
① 高压变频器系列产品
通用型高压变频器 | 四象限提升机变频器 | 高压电机变频一体机 |
大功率水冷型高压变频器 |
②中低压变频器系列产品
矿用变频器专用机芯
新风光新一代高性能矢量变频器,全新设计理念、全新控制平台,全新制造工艺,功率范围广、功能覆盖全、可靠性高、扩展性强、操作简单,电机驱控更自如。广泛应用于生物发酵、中央空调、供水、矿山、石化、化工,医药、冶金、水泥、高速主轴、金属加工、纸巾机械、纺织、高速风机、印包机械、搅拌、工厂除尘通风等行业。
(2)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
公司SVG产品能够快速连续地提供容性或感性无功功率,实现考核点恒定无功、恒定电压和恒定功率因数等控制,可以保障负载侧电网系统稳定、高效、优质地运行,显著提高电网配电质量,降低输配电线路的能量损耗,减少电力用户的电费支出、实现抑制谐波等功能。在配电网中,将SVG产品安装在某些特殊负荷(如电弧炉、升压站)附近,即可显著改善输配电质量。公司SVG产品主要如下:
6-35kV SVG户外风冷系列 | 0.4kV-35kV SVG户内风冷系列 | 6-35kV SVG户内水冷系列 |
6-35kV SVG户外水冷系列 | ||||||||
FGSVG系列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系统、冶金、电气化铁路、城市建设等行业中,为各种异步电动机、变压器、晶闸管变流器、感应炉、照明设备、电弧炉、电力机车、提升机、起重机、冲压机、吊车、电梯、风力发电机、电梯、电焊机、电阻炉、石英熔炼炉等设备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的无功补偿及滤波的解决方案。 (3)智慧储能系统 | ||||||||
新风光智慧储能系统具有丰富的产品线布局,即可提供容量配置灵活、并网电压等级灵活的低压1000V和1500V技术路线储能系统,又可提供单台大容量、单簇控制、无升压变压器、高效率、高质量输出波形、自动旁路技术的6kV35kV高压直挂级联式技术路线储能系统。广泛应用于供电系统的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等,逐步推动虚拟电厂场景,构建互联互通的能源“路由器”。 | ||||||||
高压级联直挂储能系统 | ||||||||
低压储能系统 | ||||||||
1000V系列升压一体机 | 1500V系列升压一体机 | 1000V/1500V三相储能变流器 | ||||||
(4)智慧矿山装备 ①防爆变频器 ②防爆SVG ③1140V/3.3kV矿用电网综合调节控制装置 (5)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 公司轨道交通制动能量回馈装置产品是用于地铁、轻轨等列车的供电系统中的一种产品。 | ||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及公司经营战略所决定。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形成了一套完整、健全、适应公司自身特点且与实际业务相匹配的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响应市场与客户的需求,不断推出满足市场环境和客户实际应用的产品。公司在巩固目前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市场占有率及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外,储能PCS产品及系统也快速投放市场且实现放量增长。对外提供SVG、变频器、智慧储能系统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等电力电子设备构成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随着公司产品日益成熟以及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会相应调整产品的报价和毛利水平。同时,公司坚持持续创新,不断实现产品的迭代升级和功能优化,以提升产品附加价值和盈利水平。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的职能包括供应商管理和采购执行。供应商管理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主,器件部和品质部为辅的管理模式;采购执行方面:实行以采购部为中心,计划部为首,器件部、品质部、制造部、财务部等部门协同参与的采购模式。
(1)供应商管理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协议》。器件部、品质部、采购部三者共同开发、独立运行,对供应商的开发、引入、评价等过程分工明确,器件部负责器件选型和测试,品质部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外购件进行质量全检,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资质审核。
(2)采购执行
计划部根据营销中心签订的订单或者合理的市场预期订单,依据产品BOM,并结合库存情况在ERP系统中生成采购请购单,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执行。采购部根据采购请购单,在合格供应商中选择2-3家进行比价,综合比较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付款方式等信息后,确定供应商。
公司采购的全部流程如下图所示:
3.生产模式
公司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储能系列产品按订单生产,低压变频器进行备货生产,产品核心工序均进行自主生产。公司主要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定制的主要部分包括:拓扑结构(如每相8个单元或9个单元,不同数量影响整个布局)、主回路结构、壳体(大小、尺寸、布局)、特殊器件(电路检测与保护装置)、为满足现场布局的部分(如电缆、水冷管道、风冷风道、现场连接的控制线布线)、用户功能性定制(检测电机或其他部位温度、流量、压力)。由于公司各类产品基本能实现功率单元通用,为实现功率单元的规模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功率单元标准化维护,公司功率单元实行标准化生产。
(1)生产计划
公司供应链中心在合理考虑已有产能的基础上,根据营销中心提供的有效订单信息、意向订单信息及各类产品销售的淡旺季特点进行订单需求预测,并且结合以往多年订单的需求经验进行分类,统计各产品、各机型的占比。基本原则是优先排产订单产品,以保证供货及时性和经营资源的有效利用;在满足订单需求且产能有剩余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类产品销售特点及各机型占比,生产常用规格的功率模块,保持合理库存,保证员工生产节奏平稳,在解决订单集中时的产能不足问题的同时,保证经营资源的充分和均衡利用。
生产管理实施了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和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生产全过程透明化管理,计划部依据系统销售订单,通过MPS+MRP生成生产、采购、委外计划,MES将整合生产管理要素进行生产计划辅助排程管理,通过对物料信息监控,生产资源监控,生产工艺设定等及时合理地编排车间生产计划,提高订单交付效率,根据整体车间生产工艺流程,MES系统将设置相应的数据采集管理站点,管控站点可结合工艺流程进行质量判断和控制,并实现过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判断。
供应链中心层面运用“MTO+MTS”(订单生产+库存生产)模式建立了以月度、周、日滚动形式生产计划来组织生产;车间作业层面运用“标准化+模块化”的柔性生产模式组织生产,协调一致,提高了交付能力;合理匹配、组织各工序技能熟练的生产作业员工进行生产,成为这种生产模式重要支撑,保证了产品质量与产能稳定、可靠。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柔性制造能力,在产能和交货期等方面能够较竞争对手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在生产过程中,不断优化生产计划与库存管理,完善月度生产计划制度,同时化小各工序化小装配单位,采用先部件再整机、标准件小批量备货、各工序采用并行或串行等工作模式进行工作。同时使用不同类的精益生产工具,如标准工时管理、精益生产管理、精益供应链管理、标准化作业、目视化信息看板、多能工制度、业务变革等方式提高生产组织过程的精细化管理。
(2)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与同行业企业大都采用流水线的传统生产方式不同,公司采用“流水线作业+作业岛”相互结合方式,实现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如单元部件采用流水线方式,柜体装配采用作业岛作业方式,细化装配单位,采用先部件再整机、标准部件小批量备货、各工序并行或串行等工作模式,提高生产制造过程灵活性和应变能力、缩短产品生产周期,实现柔性生产,从而大幅度提高了公司对客户多样化需求的反应能力。
(3)核心流程自主完成
公司各类产品由众多电子元器件和配件构成,公司主要负责生产工序中的核心环节,包括图纸设计、电路板设计与防护、软件设计与烧录、组装、测试检验等。尤其对于线路板加工,贴片、直插、老化、检测、三防涂覆等各环节均在防静电无尘车间内实施,一方面保护技术的保密性,一方面加强对线路板质量的控制,降低整机故障率。公司拥有一整套试验系统和试验方法,具备大容量设备测试的能力,所有出厂的设备均进行满载试验,以保证产品的稳定性。
4.营销模式
公司的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储能系统等产品以直接销售为主,经销模式为辅。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参加行业展会、邀请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经销模式下,经销商向公司采购整机或配件产品后销售至其下游客户,公司该种模式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产品得到了下游行业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采用“生产成本+合理毛利”的定价方式,对同型号的产品制定一个基准价格,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综合市场竞争情况、供货量大小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
公司主要产品通常采用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方式。通常情况下,签订合同时一般约定预收部分货款,发货后(或到货后)再收取部分货款,安装调试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再收取部分货款,剩余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公司产品质保期通常为12个月,客户质保期主要以行业惯例为主,在行业常规质保期的基础上通过与不同客户协商或响应不同客户招标要求而有所差异。从不同行业类型的客户看,冶金、矿业、建材等传统行业质保期主要为12个月,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以及市政项目质保期主要为12个月或24个月,少量产品质保期存在3年以上的情形;轨道交通项目质保期多为24个月。
公司根据产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和服务网络,实行按产品及行业划分的事业部制运作方式。营销中心分为变频器事业部、电能质量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煤矿事业部、智慧储能事业部、海外事业部。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中低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智慧储能产品,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具体细分行业为“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9)”。从应用领域上看,公司属于新能源领域的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如下:
(1)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行业情况
无功补偿装置经历了同步调相机、开关投切电容器、静止无功补偿器(SVC)、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这几个阶段。近年来,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在电力系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不同于之前的无功补偿装置,SVG以IGBT为核心器件,通过调节逆变器输出电压的幅值和相位,或者直接控制交流侧电流的幅值和相位,迅速吸收或发出所需的无功功率,实现快速动态调节无功功率的目的;同时具有响应速度更快、低电压工作性能更好、运行安全性能提高、能有效抑制系统的谐波、同等容量下体积更小等优点,越来越受到用户的认可和接受。随着国内新能源领域最近几年发展迅速,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在国内电能来源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基于减少碳排放、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内能源安全的考虑,新能源的占比在未来仍会不断提高。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智能电网等政策标准的推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高压、高压输配电电网的建设以及原有电网的升级改造,均为电能质量治理产业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市场。
(2)高压变频器行业情况
2000年以前,国内高压变频器技术与市场主要由国外企业主导。2000年以后,国内企业在高压变频技术上逐渐有了突破,生产制造、工艺流程逐渐完善,产品可靠性稳步提升,产品技术得到了用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与国外产品形成了相抗衡的阵势,高压变频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根据智研咨询的统计,高压变频器主要应用于电力、市
政、建材、冶金、石化、矿业等高耗能行业,因此高压变频器的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随着中国产业升级持续推进,传统产业投资结构不断优化,新旧产能置换速度加快,整体市场环境持续保持良好运行。石油化工、矿山、冶金等行业改造项目逐渐增多,通用高压变频器在传统行业的需求将保持稳定向好的态势。MIR睿工业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中高压变频器市场规模约59亿,增速8.1%。在碳中和背景下,传统重工业产业结构会持续优化,产业升级项目会持续释放,叠加数字化需求的提升,高压变频器市场需求仍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3)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行业情况
在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能量回馈装置越来越被重视。同时,将直流牵引供电网电压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列车再生制动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列车安全运行的保障,并能同时实现列车制动能量的循环利用。这不仅对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作用。近几年,新建地铁项目配备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的需求大幅增加,促使本行业技术不断发展,主要体现在产品稳定性不断提升;其次是在采用同等规格功率模块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更好的控制效果。国内外现行的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案:电阻耗能型、电容储能型、飞轮储能型和逆变回馈型。逆变回馈型是通过采用电力电子器件构成三相逆变器,将未被相邻列车吸收的再生制动能量逆变至中压侧或者高压侧供电网的其余负载使用。逆变器交流侧与交流电网相连,直流侧与牵引网相连,逆变装置可以通过晶闸管、IGBT等大功率器件实现。此方式可以减小或避免制动电阻投入工作,减小或解决制动电阻带来的温度升高问题,且再生能量可以得到较高的利用,是一种较为经济和环保的方式。相比其他类型能量回馈装置,逆变回馈型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是目前市场的发展方向。
(4)储能行业情况
“十三五”以来,国家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陆续发布鼓励储能发展的产业政策。2017年由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我国储能产业第一份综合性政策文件,它明确了储能技术对于构建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我国能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战略意义,指明了储能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随后,针对储能的市场地位、调频调峰、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等焦点问题,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细化政策,基本明确了储能的市场主体身份,界定了各类市场主体和用户端通过储能提供能源系统灵活性的基本条件,提出提供系统灵活性成本逐步向用户传导的发展思路。2021年7月,《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不仅明确了储能在2025、2030年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2030年,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的目标),更加明确了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肯定了储能容量价值,为储能公平参与电力市场提供了政策依据。
2021年起,全球储能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并保持着逐年增长的高景气态势。尽管经历了原材料涨价、安全性问题等多重冲击,2022年全球储能市场依然奋力前行,迎来了行业发展的新周期。根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新增储能装机20.5GW/42.1GWh,同比增
长86%/80%。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最新统计,2023年1-6月,国内累计装机8GW/18.2GWh,已超2022全年新增装机规模。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属于电能质量治理装备,是一个新兴行业。国际上本行业的技术领先者是ABB、SIEMENS等大型企业。国内企业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成长起来。我国无功补偿行业的发展经历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和进口替代的过程。公司在高压SVG领域产品类别完善,应用行业广,技术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市场前列。
(2)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产品改进和优化设计,在高压变频器领域,公司从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可靠性综合来看,在行业内逐步成为国内知名、行业认可的高压变频节能和控制设备专业制造商,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被评为“中国电器工业领军品牌”,生产的变频器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高压变频器市场十大品牌”、“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公司的“高压提升机变频器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的高压变频器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公司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在国内起步较早,技术水平先进,2014年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9年12月公司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GB/T37423-2019 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正式实施。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近年来才逐步应用于市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属于政府项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产品稳定性的要求非常高,采购单位会对投标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因此目前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行业门槛较高。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已在国内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占据先发地位,在市场中排名前列。
(4)公司蓄力储能赛道,从超导储能、核聚变人造太阳,到第四代核电、新型电力系统,凭借其在电力电子行业30余年的技术沉淀和能源行业的品牌资源,公司在高压侧技术积累雄厚,已开发了多款高低压储能系统集成及PCS等产品。公司在储能系统方面的布局,包括:6kV~35kV高压直挂级联储能系统并网产品、直流1000V、1500V低压储能并网产品(三相储能变流器、户外储能变流器、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储能系统最大功率可达百兆瓦级。公司高压级联型储能PCS与SVG技术同源,采用级联H桥电路拓扑的方式将低电压功率单元级联形成高电压,提高单台PCS功率、降低电池储能系统总体损耗、提高可靠性及其他性能。采用该技术方案,在10kV电压等级情况下,单台储能变流器可以做到 25MW,PCS 的运行效率可以达到99%左右。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世界各国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球已有170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发展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
(1)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智能电网等政策标准的推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特高压、高压输配电电网的建设以及原有电网的升级改造,均为电能质量治理产业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市场。近年来,我国电能质量治理市场增长迅速。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估算,在2023年市场空间将达到 1,745 亿元。无功补偿设备作为电能质量治理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产业规模将保持稳定增长。从下游行业来看,光伏平价上网和整县光伏推进政策使光伏行业进入持续稳定增长期;风力发电方面,随着海上风电的加快推进,招标项目会有较大增长;冶金、煤炭、煤矿、化工等重工业的变电站新建或改造项目已形成趋势,特别是电弧炉的普及带动行业兴起,传统行业对于SVG 的需求将稳步提升。根据智研咨询出具的《2020-2026年中国高压SVG行业调查与发展趋势研究报告》,随着高压SVG技术不断成熟及产品成本下降,SVG在无功补偿市场的份额将会不断增加,未来高压SVG市场有着良好的前景,预计到2026年中国高压SVG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达到
75.49亿元。
(2)伴随着我国经济往绿色低碳转型,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加强节能降本管理。变频器调速技术可以改善工艺,提高能效,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各行各业。国家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按照变频器所配电机的电压等级,变频器可细分为高压和中低压两个系列。高压变频器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冶金、煤炭、石油化工、水泥、造纸、市政、交通等领域,多为国有大型工矿企业。高压变频器分为通用高压变频器和高性能高压变频器两大系列。中低压变频器可应用于大部分的电机拖动场合,能够实现工艺 调速、节能、软启动、改善效率等功能,在电力、冶金、石油化工、煤炭、起重机械、纺织化纤、油气钻采、电梯、建材等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国内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变频器市场规模整体呈现稳定增长态势,从细分结构来看,中低压变频器占比高于高压变频器。未来变频器市场受益于产业结构转型驱动将持续增长。据华经产业研究院和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到2025年高压变频器的市场规模将突破200亿元,低压变频器市场规模将达到400亿元以上。
(3)2022年,尽管面临国际局势动荡、全球通胀等不利因素,但新型储能产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委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底,国内已投运的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达59.4GW,同比增长37%。其中,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首次突破10GW,超过2021年同期的2倍,达到12.7GW。2022年,国内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6.9GW/15.3GWh,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率均超过180%。2022年,国家和地方政府继续密集出台新型储能相关政策,支持储能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对新型储能发展的重点任务、目标和实施路径进行部署。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各省陆续明确新型储能规划目标。截至2023年1月,全国约有26个省市规划了“十四五”时期新型储能装机目标,总规模约71GW,各地规划的装机规模超过国家规划近两倍。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22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应用情况 |
1 | 超大规模功率单元级联H桥技术 | 基于超大规模H桥功率单元级联控制技术,在35kV直挂角接大功率SVG产品中,实现了对更多的级联H桥进行可靠控制及电压平衡,并且大幅度缩短了光纤的长度。因此选择成熟度更高的1700V的IGBT比选择昂贵的3300V或4500V的IGBT的更具有成本优势,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2 | 大数据监控和模块化冗余技术 | 数据监控可以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和数据变化的实时检测,如功率模块的温度信息,保护信息,通讯数据等。主控可以根据每个执行部件的状态调整控制指令,也可以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整理,得出设备的运行趋势,提前预判设备的运行状态,对故障提前预警。单元冗余设计主要是对系统做了冗余备份,特定数量内的单元出现故障不影响整机连续满载运行,是一种确保整机连续运行的有效手段。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3 | 基于环形光纤技术的多机并联智能运行技术 | 多机并联智能运行控制技术实现了各个设备之间的有机配合,扩大了整体补偿容量。通过组网方式,可实现无功功率统一按需调配,多台SVG可以稳定运行,且可以自动切换主从运行状态。公司的环形光纤架构的组网方式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在环网内的每一台设备都可以自主运行,都可以根据设定的规则承担主机的作用。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4 | 电网自适应、高性能补偿技术 | 在新能源发电领域,SVG可以辅助稳定电网的电能质量,包括辅助实现高低电压穿越等功能。对于电网特性差以及负荷冲击大的现场如冶金电弧炉现场,公司采用瞬时无功理论、双坐标同步锁相,实现了角接SVG快速无功补偿,负序补偿及高次谐波补偿控制。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5 | SVG的强环境适应性技术 | 未来适应现场盐雾、潮湿、沙尘、温度变化等环境因素,公司采用全密封功率单元方式实现对风冷产品IGBT和电路板的防护。公司采用水冷的方式实现IP等级的提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高;采用油冷的方式减小整机体积,提高可靠性。 | ||||
6 | 矢量控制技术 | 矢量控制技术通过检测及控制交流电动机定子电流矢量,根据磁场定向原理分别对交流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和转矩电流进行控制,达到控制交流电动机转矩的目的。基于矢量控制技术,可实现启动转矩大,转矩动态响应快,调速精度高,带负载能力强等性能,可以使电机在低速启动时的输出转矩达到额定转矩的1.5倍。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7 | 振荡抑制技术 | 公司采用自主开发的振荡抑制技术,可以有效地抑制在电机轻载或者空载时,由于死区或机械固有频率振动,导致系统出现的局部不稳定现象,造成的电流震荡,保证系统稳定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8 | 多机主从控制技术 | 通过多机主从控制技术,多台变频器之间通过数据总线组成主从控制网络。客户使用时可将任意一台设备设为主机,其他设为从机,实现各变频器的功率平衡和综合控制。本技术适用于对皮带机、摩擦式提升机等进行功率平衡控制以及多机进行并联输出时的功率平衡控制。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9 | 快速飞车启动技术 | 基于快速飞车启动技术,变频器可以在电机旋转过程中切入,进行平稳控制,避免变频器与电机负载间产生电流冲击。典型的应用如下:变频器在受到负载冲击保护后,可以自动复位。此时电机处于旋转状态,变频器自动飞车启动,避免冲击电流,可避免重要场合(如水泥厂高温风机)变频保护停机造成的损失。快速飞车启动技术可实现变频器在0.1秒之内从保护状态复位并重新带载运行。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0 | 星点漂移技术 | 系统检测到单元出现故障后,可在100μs内将故障单元旁路。执行星点漂移技术,可保持输出线电压平衡,最大程度提高电压利用率。此技术可以保证在一个单元故障后,系统不出现停机的情况,保持正常运行及输出线电压三相平衡。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1 | 工变频无扰切换技术 | 该技术可满足多电机综合控制及大容量电机软启动的需要。使用一台变频器,即可将多个电机全启动并投入工频运行,实现冲击电流小于电机额定电流。避免对电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网的冲击,极大减小对电机的机械损伤。 | ||||
12 | 输出电压自动稳压技术 | 此技术可以保证输入电压波动±10%的情况下,输出电压基本保持不变,波动范围小于±1%。同时对于10kV的设备,通过调整参数,可以输出10kV,6kV,3kV等不同电压等级,进而带载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机。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3 | 故障单元热复位技术 | 对于功率单元在运行中发生轻故障,变频器在不停机时可以对故障单元进行旁路;也可对由于负载波动导致的单元误动作,在变频器运行中对故障单元进行复位,系统直接将误动作的功率单元投入运行,避免由于单元旁路带来的输出电压能力不够的情况。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4 | 电网瞬时掉电重启技术 | 在电网电压瞬间跌落至零时,设备可以提供最长60秒的等待时间,在电压恢复后可自动重启。此技术极大提高了公司变频器的电网适应性,对于电网波动,电压闪变,电压短时跌落等情况,变频器可以保证系统不停机,最大程度上保证现场的生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5 | 多电平电路拓扑结构及控制技术 | 三电平拓扑结构采用二极管钳位的多电平电路拓扑结构,可实现高电压逆变输出,且实现良好的输出波形质量。三电平拓扑结构解决了常规低电压功率器件应用在高电压应用场合时耐压不够、电路谐波大及输出电压变化率du/dt大等难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6 | 电压型逆变器电流源控制技术 | 主控采集输出电流作为电流控制的反馈信号,即采用电流闭环控制,可以保证输出电流控制精度和波形质量。逆变器输出呈现电流源特性,受负载影响小,能较好适合单元并联以达到容量扩展,解决了电压型逆变器如何连接电压源负载的难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7 | 逆变单元并联技术 | 对于大功率设备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的单元设计,多个功率单元并联的形式。各单元独立控制,互为冗余,即使部分单元出现故障,其余逆变单元可以正常工作,进一步提高装置运行的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8 | 逆变器并网技术 | 解决了电压型逆变器连接电压源型负载时产生冲击的难题。在逆变器工作并向电网回馈能量时,控制系统首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 |
先使逆变器零电流与电网建立联通,再控制逆变器输出电流。不仅降低了对电网的冲击,且降低了对功率器件的电流应力,有利于提高逆变器的使用寿命。 | 回馈装置 | |||
19 | 制动能量逆变吸收技术 | 制动能量逆变吸收技术解决了地铁列车制动能量吸收的难题,并解决了传统吸收方式耗能的问题。当车辆再生电制动且制动能量不能被其它车辆或用电设备消耗时,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根据直流母线电压的变化自动调节逆变单元的输出电流大小,将该部分能量逆变为与电网电压同频、同相的交流电送回电网。根据再生制动时直流母线电压的变化状况调节逆变器的输出功率大小,将直流母线电压恒定在某一设定值范围内。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20 | 轨道交通能量双向变流关键技术 | 该成果解决了以往轨道交通车辆制动能量吸收逆变回馈装置能量单向流动性的缺点,可实现电能的双向流动,既可以将直流侧的制动能量逆变为交流电能反馈至交流电网,又可以从交流侧取电整流为直流电能提供至直流牵引电网。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21 | 基于PGA软核的高压SVG分相控制技术 | 该成果克服了以往高压SVG分相控制系统控制芯片多、信号线复杂、抗干扰能力差的缺点,用单片FPGA实现高压SVG分相控制系统,大幅度简化了系统控制架构,实现了控制系统软硬件可编程,提高了抗干扰能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22 | 高压级联式储能装置的主控制关键技术 | 该成果克服了现有技术的级联H桥电路结构的变流器无法实现与BMS系统的对接,以及无法满足进一步扩展电池各种高级控制功能的缺点,可实现6-35kV电压等级的级联储能装置的各种控制功能,可扩展性强和易于升级,主控制器与功率模块和BMS系统之间通过光纤连接,EMC性能优异。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级联式储能变流器装置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3年 | 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20年 | 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能净化关键控制技术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 | 不适用 |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山东省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入选名单的公示期已结束。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3年7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3 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 | 13 | 175 | 70 |
实用新型专利 | 19 | 10 | 224 | 202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0 | 20 |
软件著作权 | 2 | 3 | 79 | 79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34 | 26 | 498 | 37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239,370.01 | 21,180,446.36 | 38.0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9,239,370.01 | 21,180,446.36 | 38.0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7 | 4.37 | 增加0.2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压水冷式变频器研发 | 760 | 0.00 | 1,242.24 | 已结题 | 研发高压水冷式变频器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2 | 直挂式储能PCS产品研制 | 920 | 0.00 | 1,202.64 | 已结题 | 研发直挂式储能PCS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涉足储能行业,满足公司多样化发展需求 |
3 | 次同步振荡治理功能研究 | 510 | 0.00 | 649.65 | 已结题 | 研究次同步振荡治理功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高SVG产品适用性及可靠性力,提升产品竞争力 |
4 | 1140V永磁同步电机低载波矢量控制技术研究 | 500 | 0.00 | 618.69 | 已结题 | 开发中压永磁同步电机低载波矢量控制技术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变频器产品性能及市场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5 | 3×1200kW/3.3kV三电平防爆变频器研制 | 1,500 | 0.00 | 474.12 | 已结题 | 研制三电平防爆变频器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6 | 2000kW/10kV级联防爆变频器开发 | 1,200 | 0.00 | 718.39 | 已结题 | 研制高压级联式防爆变频器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7 | 3.3kV防爆变频一体机研制 | 1,140 | 0.00 | 692.28 | 已结题 | 研制中压防爆变频一体机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8 | 轨道交通高性能双向变流器研发与产业化 | 1,150 | 0.00 | 1,184.47 | 已结题 | 研发高性能双向变流器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轨交能馈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9 | 水冷SVG性能提升研发 | 750 | 402.08 | 848.17 | 中试;专利、软著 | 研发新一代水冷SVG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SVG性能和产品竞争力 |
10 | 小功率高压变频器性能提升研发 | 500 | 431.83 | 865.26 | 中试;专利 | 研发新一代小功率高压变频器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高压变频器性能和产品竞争力 |
11 | 级联产品主控平台升级开发项目 | 110 | 0.04 | 239.50 | 已结题 | 研发新主控平台,提高级联产品控制性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高压SVG和高压储能性能和产品竞争力 |
12 | 数字化IGBT门极驱动关键技术研发 | 90 | 0.00 | 230.06 | 已结题 | 研发数字化IGBT驱动器,提高IGBT驱动性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低压变频器性能和产品竞争力 |
13 | 直流1500V低压PCS装 | 690 | 433.12 | 1,012.38 | 中试;专利、软著 | 研发高性能直流1500V PCS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高储能PCS功能性能 |
置研制 | ||||||||
14 | 高压高能量级联储能系统研制 | 1,300 | 508.97 | 508.97 | 研究阶段;专利 | 研发新一代高压高能量级联储能系统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储能变流器机型,实现系统集成 |
15 | 动力电池高通量数据同步采集与处理系统研制 | 390 | 228.75 | 228.75 | 研究阶段;专利 | 研制高性能动力电池高通量数据同步采集与处理系统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储能系统控制性能,提升产品可靠性 |
16 | 1140V/710-1000kW 二、四象限防爆变频器产品项目 | 500 | 202.83 | 202.83 | 研究阶段;专利、软著 | 开发1140V/710-1000kW 二、四象限防爆变频器新产品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17 | 3.3kV/2*1250kW防爆级联组合机产品项目 | 1,140 | 160.30 | 160.30 | 研究阶段;专利 | 开发3.3kV/2*1250kW防爆级联组合机新产品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18 | 轨道交通双向变流器研发项目 | 700 | 164.99 | 164.99 | 研究阶段;专利 | 开发新一代轨道交通牵引机车用双向变流器 | 国内领先水平 | 提升轨道交通产品控制性能,提升产品可靠性 |
19 | BMS研制 | 780 | 142.54 | 142.54 | 研究阶段;专利 | 开发BMS新产品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储能系统控制性能,提升产品可靠性 |
20 | 实验室平台建设 | 1,000 | 236.06 | 236.06 | 获得CNAS 认证 | 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大功率电力电子变流器实验室平台 | 国内领先水平 | 提升公司检测检验的水平和能力,为产品提供权威的检测检验,提升产品可靠性 |
合计 | / | 15,630 | 2,911.51 | 11,622.2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02 | 16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4.85 | 25.5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047.03 | 1,696.5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13 | 10.28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2 | 0.99 |
硕士研究生 | 60 | 29.70 |
本科 | 125 | 61.88 |
专科 | 9 | 4.46 |
高中及以下 | 6 | 2.97 |
合计 | 202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101 | 50.00 |
30-40岁 | 68 | 33.66 |
40-50岁 | 23 | 11.39 |
50-60岁 | 10 | 4.95 |
合计 | 202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动升级产品技术,提升产品各项性能。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各类技术研发人员202人,形成了科学研究专家、应用技术专家、产品开发专家以及中青年研究骨干有机组成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稳定,对前沿技术的跟踪能力较强。企业技术研发平台拥有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电力电子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变频调速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等12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公司与卡迪夫大学、国家电能变换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通过与科研院所的学术和技术交流,获得人才、市场、信息等优势资源。公司与天津大学等五家单位联合承担的“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研制的“电磁轴承控制系统”成功应用于清华大学核能院国家十五“863”能源领域重点高科技攻关项目暨第四代核反应堆——10兆瓦高温气冷堆氦气直接透平循环发电系统;研发的“500kW超导储能逆变器及其与电网切换系统”成功应用于中科院电工所“863”项目“超导储能系统”;研发的“等离子体垂直位移快速控制电源”成功应用于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EAST核聚变试验装置”;研发的“超导储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应用于国家“863”计划课题“超导储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公司与山东大学等单位联合承担的“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能净化关键控制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具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持续跟踪前沿技术的发展;公司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并改善工艺流程,以产品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和专业化售后服务能力赢
得市场。同时,公司历来重视招揽人才、培养人才,并通过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在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留住人才,团队有很强的凝聚力。2.技术优势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拥有授权专利292项(其中发明专利7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79项。相关产品先后获得了4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2项国家火炬计划,1项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参与了3项国家“863”计划产品研制、2项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和1项国家重大科学工程装备的研制。公司是变频调速器国家标准起草审定单位,参与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火电厂风机水泵用高压变频器》和《1kV及以上不超过35kV的通用变频调速设备》等标准的起草,作为第二执笔单位参与了SVG的团体标准《中压链式静止无功发生器》,牵头制定了轨道交通的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
公司所属行业技术创新壁垒较高。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等产品技术领域积累了多项国内较为先进的核心技术,并利用核心技术在相关应用领域开发了多项产品。
3.质量和品牌优势
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通过十几年的工艺技术研发和创新,形成了模块化的生产模式,保证了产品质量,缩短了产品交货周期。为能够与战略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及利用产品质量吸引新客户,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稳定性、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和良好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市场客户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公司参与的“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生产的“风光牌变频器”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公司注册商标“FG及图”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21年获得第八届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公司具有显著的质量和品牌优势。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2023年7月,入选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
4.管理和技术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长期从事SVG、变频器、储能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行业市场状况、技术发展前沿具有深刻的理解和前瞻性的把握。公司绝大多数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均在公司任职10年以上,公司管理和技术团队具有极高的稳定性。
5.专业化营销和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公司整体营销工作。营销中心下设变频器事业部、电能质量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煤矿事业部、智慧储能事业部、海外事业部。营销中心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中枢,下辖六大销售片区,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销售人员多数
具有技术背景,熟悉公司产品的结构、性能和相关安装调试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和捕捉客户的业务需求,并充分推介和开展相关的营销工作,及时响应和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专业咨询。公司设有用户服务中心部门,专业从事公司产品的售前咨询、售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在全国六大销售区域常驻技术支持人员,并设销售服务电话专线,以及时满足客户的设备检测、维修等不同需求。技术支持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均需要接受公司业务专家培训,以达到一定的专业能力要求。公司对完成销售的产品设备进行不定期巡检,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回访。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公司实行统一的售后服务,保证客户的售后需求。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国民经济恢复向好。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明显快于去年全年3%的经济增速,下阶段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整体好转。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以效益为中心,推进持续创新,夯实发展基础,提高盈利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1.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9,817,460.7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115,675.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72,843,297.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7%。
2.坚持质量强企,品牌影响显著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坚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3月23日,在山东省质量大会上,新风光荣获第八届省长质量奖;公司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4月2日,公司入选“2022山东社会责任企业”;7月,新风光入选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
3.技术创新提质增速
一是兖矿能源第二套煤矿应急电源产品在南屯煤矿1月10日顺利实现并网运行,为矿区的用电稳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二是首套1140V采煤机长距离供电项目在长城五矿投入运行,运行效果良好。三是专门应对俄罗斯市场的G73高压变频器产品完成所有图纸输出,成功量产。四是高压SVG产品分别在大功率和小功率机型上完成了降本迭代机型的设计工作,提
升了产品市场竞争力。五是储能PCS产品取得中国电科院型式试验报告。3月,第一台自研储能PCS产品在广西贵港现场并网投运。
4.加快对外合资合作步伐
加快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2023年1月10日,公司与青岛地铁在青岛共同投资设立了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新风光持股65%,青岛地铁产投基金持股35%。合资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及相关电气产品、双向变流装置、储能装置和应急电源,飞轮储能装置的推广与应用,专业推动轨道交通产品做大做强。
5.人才建设成效显著
4月9日,在济宁市人才科技创新发展大会上,以公司技术总监任其广为第一负责人的新能源/高端装备创新团队,荣获“济宁市科技创新优秀团队”称号;4月27日,公司总工程师尹彭飞喜获“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公司职工裴宝峰获评济宁市“2022年度助企攀登·优秀工匠”。
6.积极推进供应链变革
为满足公司业务板块对生产制造的需求,打造专业、柔性、成本控制能力强的特色供应链,推进供应链组织业务变革,成立供应链、市场、技术研发的业务一体化协同设计、流程再造变革专项,打造流程型组织,构建高效柔性供应链。
7.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公司始终将安全作为最大的政治和民生,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围绕安全生产源头溯源,查缺补漏,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风险辨别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特别是用电、吊装、运输过程,确保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的风险
我国高压SVG、高压变频器、储能产品、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生产工艺发展迅速,具有生产技术不断更新的特点。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客户将对公司的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研发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则面临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
2.技术研发人员短缺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电力电子装备行业范畴,该行业具有技术、人才和资金密集的特点。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优化人才管理制度,加强研发人员激励和保障,在行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环境下将面临优秀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目前行业内高层次技术人员相对缺乏,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调整,公司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如果不能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公司将面临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员短缺的风险。
3.技术泄密风险
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外泄露或出现重大疏忽等行为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若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项目合同延期风险
光伏电站、风电站的施工计划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干扰而延后,从而影响客户接收公司产品的时间。新能源电站多位于山地或沿海,更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部分新能源发电项目靠近人口居住区,征地阻力大;大多数为山地项目,道路条件差,对风电设备这样超大件设备的运输构成一定难度。因此容易发生因场地整理、交通运输、甚至天气原因导致的工程施工延期,从而导致合同履行时间拉长。当出现合同履行延期时,会导致公司不能及时确认收入,影响资金周转和销售收入计划的实现。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给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变压器、IGBT、电容、壳体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在主要产品成本中的占比较大,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变化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主要原材料中IGBT和芯片主要采用国外品牌,虽然国内已有部分企业研发并生产IGBT功率模块与芯片,且近年来技术进步较大,但市场上用户对国产品牌的认可度不如进口品牌。如爆发贸易战或其他突发事件,国外品牌供应商不能保证IGBT功率模块与芯片的持续供应,或大幅提高供货价格,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
公司高压SVG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冶金等行业,高压变频器下游客户主要为电力、化工、矿业等传统高耗能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受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关行业政策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应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国家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在未来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 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近年来,公司存货余额维持在较高水平,一定程度上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若客户因外部因素干扰或自身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发生项目停滞、订单取消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的风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782,054,145.21元,账面价值较高,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3.35%。若未来经济环境及产业政策变化,部分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其应收账款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4.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由于电能质量领域和能源效率领域电力电子设备市场空间广阔,技术升级和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客户在产品规格、品质等方面往往具有差异化需求,随着后期新竞争者的进入,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成本控制、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可能下降。近年来,国内光伏和风电行业盈利水平受到不利影响,若行业内客户采取压低设备采购成本的方式应对政策的不利变化,市场上公司现有产品价格竞争会愈发激烈,进而对公司毛利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9,817,460.7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2%;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115,675.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72,843,297.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39,817,460.75 | 484,619,448.15 | 32.02 |
营业成本 | 449,428,771.39 | 352,580,926.99 | 27.47 |
销售费用 | 57,634,426.97 | 39,642,089.19 | 45.39 |
管理费用 | 27,814,683.45 | 19,687,767.87 | 41.28 |
财务费用 | -2,495,281.45 | -646,657.0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9,239,370.01 | 21,180,446.36 | 38.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41,585.41 | -39,373,246.8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254,198.20 | 104,647,501.87 | -9.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14,560.00 | -11,472,050.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电机驱动类、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增长,相应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增长,相应费用及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增长,人员薪酬及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强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强度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济南研发办公楼款款项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借入银行借款、本报告期无银行借款现金流入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58,535,226.37 | 15.29 | 414,828,324.88 | 17.14 | -13.57 | |
存货 | 398,755,013.62 | 17.01 | 377,994,098.00 | 15.62 | 5.49 | |
固定资产 | 129,943,417.19 | 5.54 | 121,943,113.62 | 5.04 | 6.56 | |
在建工程 | 2,014,965.71 | 0.09 | 11,784,367.72 | 0.49 | -82.90 | 主要系新风光二期产业园项目转固所致 |
短期借款 | 9,008,000.00 | 0.37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
合同负债 | 117,834,621.78 | 5.03 | 105,283,864.10 | 4.35 | 11.9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98,812.50 | 1.28 | 146,114,301.37 | 6.04 | -79.40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账款 | 782,054,145.21 | 33.35 | 791,982,394.64 | 32.73 | -1.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80,042,400.97 | 3.41 | 4,945,131.58 | 0.20 | 1,518.61 | 主要系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368,789.68 | 1.76 | 5,026,415.38 | 0.21 | 723.03 | 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7,181,075.25 | 1.16 | 52,591,042.53 | 2.17 | -48.32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2022年度计提的薪酬所致 |
应交税费 | 12,999,692.49 | 0.55 | 21,328,058.69 | 0.88 | -39.05 |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2022年度计提的税费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1,613,661.43 | 1.35 | 9,047,881.78 | 0.37 | 249.40 | 主要系报告期计提2022年度应付股利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8,746,102.97 | 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等 |
应收款项融资 | 66,029,370.22 | 票据质押 |
合计 | 174,775,473.1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6,000,000 | 3,434,400 | 657.05%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6,114,301.37 | 98,812.50 | 30,000,000.00 | 146,114,301.37 | 30,098,812.50 |
应收款项融资 | 4,945,131.58 | 75,097,269.39 | 80,042,400.97 | |||||
合计 | 151,059,432.95 | 98,812.50 | 105,097,269.39 | 146,114,301.37 | 110,141,213.4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节能产品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 500.00 | 100% | 520.22 | 516.99 | 4.90 | 0.02 | -2.50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中低压变频器及相关配套工业自动化产品的开发与销售 | 3,200.00 | 80% | 1426.67 | 120.2 | 961.38 | 0.06 | -0.59 |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制动能量吸收装置,双向变流装置,轨道交通SVG的开发与销售 | 8,000.00 | 65% | 4,144.50 | 4,000.86 | 0.00 | 0.91 | 0.8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4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2月24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9日 | 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何昭成 | 董事 | 选举 |
姜涵文 | 监事 | 选举 |
陈吉赞 | 监事 | 离任 |
赵树国 | 监事 | 选举 |
张付会 | 监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何昭成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姜涵文、赵树国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2022年12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新风光关于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新风光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开发区统一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把环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促环保的大局观念,全面开展环保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公司成为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建设。公司业务范围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且公司未被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发展过程中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排污许可文件,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 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坚持每日统计公司自来水、电能使用情况,实时监控能源利用率。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公司的产品其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科学、合理、环保、节能,废气、噪声的排放经环保部门监测都能做到达标排放。公司从无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3.提倡低碳交通、绿色通行 公司配备的叉车均为电动型叉车,无燃油叉车,有效避免废气的排放;公司厂区内新建“光伏发电储能式电动汽车充电站”,员工免费使用,鼓励员工使用电动车出行。 4.提倡环保生活、低碳工作 公司企管部下发空调、电脑、打印纸等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空调、电脑的开放条件及关闭要求,规定打印纸的使用登记;公司在食堂组织召开“光盘行动”动员会并放置告知牌、悬挂警示条幅,倡导员工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详见备注1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 | 详见备注2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洪臣、徐卫龙、程绪东、胡顺全、安守冰、马云生、尹彭飞、何昭成 | 详见备注3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何洪臣、胡顺全、尹彭飞、李瑞来、方汉学 | 详见备注4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详见备注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开元控股 | 详见备注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 | 详见备注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洪臣、徐卫龙、程绪东、胡顺全、安守冰、马云生、尹彭飞、何昭成 | 详见备注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法人股东平潭利恒、和光方圆、济宁博创和自然人股东许琳 | 详见备注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 | 详见备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法人股东英飞尼迪 | 注10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1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详见备注12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 | 详见备注13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4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2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2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详见备注2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2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董事、监事 | 详见备注2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2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同业竞争 | 注29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3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3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 | 详见备注3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3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3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3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3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详见备注3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 | 详见备注3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详见备注3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4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部激励人员 | 详见备注4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4)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备注2: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将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新增股份仍适用该等承诺。
(4)本企业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备注3: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以下规则: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②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④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⑤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备注4: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从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3)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5)本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对转让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备注5: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为公司大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5)、(6)点的规定;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的损失;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备注6: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备注7: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后一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70%。
(5)减持期限及公告:公司作为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备注8: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
(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备注9: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未来减持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备注10: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未来减持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备注11: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严格按
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备注12: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稳定股价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备注13: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应在发生上述情形且经公司书面告知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督促公司及有稳定股价责任的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备注14: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对对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备注15: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可以回购公司股份。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本节“五、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稳定股价的承诺和措施”。备注16:
发行人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备注17:
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回购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被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本企业承诺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企业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且公司存在过错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回购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企业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及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在有赔偿责任时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备注18: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发行人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损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不得转让。
(4)(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19:
(1)我们已经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我们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20: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21: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欺诈发行的股份进行购回相关事宜做出承诺如下:
“(1)保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欺诈发行的股份进行购回相关事宜做出承诺如下:
“(1)保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且由发行人告知后督促发行人或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并由发行人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22: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一直坚持提升公司实力,紧跟市场需求,继续在新技术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业务技术水平。通过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品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以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加大市场开拓公司将加大现有主营业务和新业务的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开拓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寻求更多合作伙伴。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全国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内业务的覆盖面,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和一流的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国内市场的战略布局。
(3)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营销服务等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制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升募集资金运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5)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
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6)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7)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既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备注23: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
“(1)任何情形下,本企业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企业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企业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企业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企业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7)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①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②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企业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③本企业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企业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④如因本企业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24: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的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和本人持股公司的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以及50%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备注25:
本公司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备注26: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企业承诺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备注27: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人承诺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备注28:
发行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本节“五、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备注29:
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为止;
(5)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为止;
(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备注30: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也不到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为其提供服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且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止;在本人从发行人离职后两年内,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5)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备注31: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股东/间接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备注32: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备注33: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关联方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备注34: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的,由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备注35: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或日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
人及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任何资金往来而使得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4)(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备注36: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备注37: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5)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并经我方认可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备注38: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因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5)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备注39: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并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自违反承诺之日起,本人自愿同意暂停领取薪酬或津贴,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人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为止。备注40: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41:
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6.5亿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4月8日 | 506,655,200.00 | 443,292,598.12 | 590,200,200.00 | 443,292,598.12 | 199,762,884.01 | 45.06 | 83,283,954.94 | 18.7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4月8日 | 否 | 149,757,000.00 | 149,757,000.00 | 77,116,916.67 | 51.49 | 2024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4月8日 | 否 | 86,518,200.00 | 86,518,200.00 | 11,646,359.23 | 13.46 | 2024年4月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4月8日 | 否 | 103,801,600.00 | 103,801,600.00 | 43,270,329.15 | 41.69 | 2024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是 | 报告期实现收入:10,381.59万元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4月8日 | 否 | 75,123,400.00 | 75,123,400.00 | 39,636,880.9 | 52.76 | 2024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4月8日 | 否 | 175,000,000.00 | 28,092,398.12 | 28,092,398.06 | 100.00 | 2024年4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城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产品的不断研发升级
以及新产线的建立,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前期公司在充分考虑生产需求的基础上,对募投项目建设顺序进行了优化,优先建设了“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10月土建工程完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生产设备购置,确保早日投产达效。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企业长期保持竞争力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且吸引高端人才加盟,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需求,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智城科创园1号楼(山东大学龙山校区正南门);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测试基地变更为购置研发基地;具体投资明细金额同步变更,项目投资总额7,512.34万元保持不变。主要考虑到济南为山东的省会,同时是山东的人才资源库,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济南汇集了众多来自世界各地、各行各业的精英人才。同时,济南拥有众多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助于公司更便捷、深入的开展校企合作、院企合作。公司在济南设立研发中心,将充分依托济南的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区位优势,不断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充实研发团队,提高整体研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明细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风光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明细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明细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已使用7,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2023年0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110,335,678.83元。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表所示,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作为活期存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理财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产品 类型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点金看涨三层92D | 3000.00 | 2023/5/10 | 2023/8/1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65%-3.0% |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汶上支行 | 济宁银行现金类个性化定制产品——企惠存G款 | 8033.57 | 2023/5/30 | 2024/4/20 | 保本固定收益 | 3.05%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028,600 | 40.75 | -3,499,000 | -3,499,000 | 53,529,600 | 38.2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7,028,600 | 40.75 | -3,499,000 | -3,499,000 | 53,529,600 | 38.25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2,921,400 | 59.25 | 3,499,000 | 3,499,000 | 86,420,400 | 61.7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2,921,400 | 59.25 | 3,499,000 | 3,499,000 | 86,420,400 | 61.7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39,950,000 | 100.00 | 139,95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499,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已于2023年4月13日起上市流通。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1,749,500 | 1,749,5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3-04-13 |
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1,749,500 | 1,749,5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3-04-13 |
合计 | 3,499,000 | 3,499,00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93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0 | 53,529,600 | 38.25 | 53,529,600 | 53,529,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何洪臣 | 0 | 7,065,066 | 5.0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71,100 | 6,340,775 | 4.53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3,501,961 | 2.5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0 | 3,085,573 | 2.2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23,525 | 2,123,525 | 1.5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0 | 1,749,500 | 1.25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157,749 | 1,157,749 | 0.8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程绪东 | -60,000 | 994,323 | 0.7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8,273 | 868,796 | 0.6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何洪臣 | 7,065,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7,065,066 |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340,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6,340,775 |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01,961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1,961 |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3,085,57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5,57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23,5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3,525 |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1,74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9,500 |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157,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7,749 | ||||||||
程绪东 | 994,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994,32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68,796 | 人民币普通股 | 868,796 | ||||||||
许琳 | 829,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829,77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53,529,600 | 2024-4-13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2021-04-13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限售期24个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程绪东 | 职工监事 | 1,054,323 | 994,323 | -60,000 | 二级市场卖出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58,535,226.37 | 414,828,324.8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098,812.50 | 146,114,301.3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91,689,644.19 | 230,237,358.30 |
应收账款 | 七、5 | 782,054,145.21 | 791,982,394.6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80,042,400.97 | 4,945,131.58 |
预付款项 | 七、7 | 117,937,418.27 | 98,907,666.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4,948,223.36 | 27,557,126.2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98,755,013.62 | 377,994,098.0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29,564,738.71 | 140,390,663.57 |
流动资产合计 | 2,123,625,623.20 | 2,232,957,065.0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29,943,417.19 | 121,943,113.62 |
在建工程 | 七、22 | 2,014,965.71 | 11,784,367.7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3,064,945.57 | 33,927,099.1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829,420.98 | 1,857,661.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2,822,839.97 | 12,511,348.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1,368,789.68 | 5,026,415.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1,044,379.10 | 187,050,006.17 | |
资产总计 | 2,344,670,002.30 | 2,420,007,071.2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9,008,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49,074,313.45 | 275,168,217.59 |
应付账款 | 七、36 | 542,129,364.70 | 573,473,098.9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7,834,621.78 | 105,283,864.1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7,181,075.25 | 52,591,042.5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999,692.49 | 21,328,058.6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1,613,661.43 | 9,047,881.7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1,411,84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68,899,616.82 | 222,385,867.65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9,732,345.92 | 1,268,286,031.2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405,643.57 | 6,878,153.5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05,643.57 | 6,878,153.53 | |
负债合计 | 1,156,137,989.49 | 1,275,164,184.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9,950,000.00 | 139,95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77,722,827.72 | 570,171,227.7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4,740,111.74 | 64,740,111.7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91,875,640.54 | 369,739,964.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4,288,580.00 | 1,144,601,304.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243,432.81 | 241,58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88,532,012.81 | 1,144,842,886.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44,670,002.30 | 2,420,007,071.23 |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4,718,639.97 | 406,977,570.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98,812.50 | 146,114,301.37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89,338,594.19 | 230,058,018.3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90,144,889.40 | 795,258,770.12 |
应收款项融资 | 79,771,702.97 | 4,818,931.58 | |
预付款项 | 116,743,417.29 | 98,733,299.7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5,994,509.44 | 28,029,721.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96,327,068.18 | 377,760,013.0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9,072,028.88 | 140,002,869.8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82,209,662.82 | 2,227,753,495.9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0,756,100.00 | 4,756,1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8,950,167.94 | 121,102,993.37 | |
在建工程 | 2,014,965.71 | 11,784,367.7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3,064,945.57 | 33,927,099.1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15,427.72 | 1,335,398.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96,367.31 | 12,308,705.2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368,789.68 | 5,026,415.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0,066,763.93 | 190,241,079.07 | |
资产总计 | 2,332,276,426.75 | 2,417,994,575.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008,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9,074,313.45 | 275,168,217.59 | |
应付账款 | 547,846,552.51 | 573,405,560.8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6,653,869.77 | 104,854,226.9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362,019.46 | 52,123,973.45 | |
应交税费 | 12,908,778.41 | 21,323,778.26 | |
其他应付款 | 31,505,606.32 | 8,801,927.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1,411,840.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8,470,495.19 | 222,315,723.58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52,821,635.11 | 1,267,001,407.9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405,643.57 | 6,878,153.5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05,643.57 | 6,878,153.53 |
负债合计 | 1,159,227,278.68 | 1,273,879,561.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9,950,000.00 | 139,95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77,722,827.72 | 570,171,227.7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4,736,431.34 | 64,736,431.34 | |
未分配利润 | 390,639,889.01 | 369,257,354.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73,049,148.07 | 1,144,115,013.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32,276,426.75 | 2,417,994,575.03 |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639,817,460.75 | 484,619,448.15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39,817,460.75 | 484,619,448.1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65,092,419.27 | 434,635,285.9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49,428,771.39 | 352,580,926.9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470,448.90 | 2,190,712.57 |
销售费用 | 七、63 | 57,634,426.97 | 39,642,089.19 |
管理费用 | 七、64 | 27,814,683.45 | 19,687,767.8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9,239,370.01 | 21,180,446.36 |
财务费用 | 七、66 | -2,495,281.45 | -646,657.00 |
其中:利息费用 | 38,400.00 | ||
利息收入 | 2,765,907.47 | 757,335.5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4,644,358.17 | 10,446,254.4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783,718.15 | 5,828,453.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
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05,111.01 | 319,182.3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635,525.59 | -151,299.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7,822,703.22 | 66,426,753.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1,381.78 | 26,575.7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8,611.46 | 200,0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845,473.54 | 66,253,329.1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727,947.17 | 10,182,699.3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117,526.37 | 56,070,629.7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117,526.37 | 56,070,629.7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115,675.92 | 56,070,629.7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50.4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8,117,526.37 | 56,070,629.7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115,675.92 | 56,070,629.7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50.4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4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40,956,871.29 | 484,619,448.1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52,192,020.15 | 352,580,926.99 |
税金及附加 | 3,460,048.91 | 2,190,712.57 | |
销售费用 | 56,278,947.60 | 39,509,877.39 | |
管理费用 | 26,804,217.49 | 19,687,767.87 | |
研发费用 | 30,861,253.06 | 21,180,446.36 | |
财务费用 | -2,371,351.00 | -640,512.4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400.00 | ||
利息收入 | 2,641,352.68 | 750,164.90 | |
加:其他收益 | 14,644,118.55 | 10,442,778.1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783,718.15 | 5,828,453.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5,111.01 | 319,182.3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74,972.21 | -173,614.8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889,710.58 | 66,527,028.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381.02 | 26,575.78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602.72 | 20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912,488.88 | 66,353,604.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49,954.38 | 10,178,259.5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362,534.50 | 56,175,344.8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362,534.50 | 56,175,344.8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7,362,534.50 | 56,175,344.8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5 | 0.40 |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5,469,042.16 | 239,729,537.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
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311,877.57 | 6,043,732.5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4,982,941.13 | 29,379,312.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1,763,860.86 | 275,152,582.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2,893,494.59 | 165,168,029.1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9,327,154.01 | 67,222,756.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444,278.39 | 25,783,286.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74,540,519.28 | 56,351,756.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1,205,446.27 | 314,525,829.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41,585.41 | -39,373,246.8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4,664,321.17 | 108,583,227.9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94,466.13 | 7,706,639.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758,787.30 | 116,289,867.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504,589.10 | 11,642,365.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504,589.10 | 11,642,365.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254,198.20 | 104,647,501.8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00,000.00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614,560.00 | 31,472,05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14,560.00 | 31,472,05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14,560.00 | -11,472,05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801,947.21 | 53,802,205.0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591,070.61 | 187,061,866.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9,789,123.40 | 240,864,071.62 |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2,968,302.46 | 239,553,537.7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311,877.57 | 5,944,753.2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57,811.58 | 29,371,132.3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9,137,991.61 | 274,869,423.3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2,743,175.56 | 165,092,209.1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002,265.26 | 67,183,888.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340,010.30 | 25,776,959.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611,557.17 | 56,270,525.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4,697,008.29 | 314,323,583.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559,016.68 | -39,454,159.8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4,664,321.17 | 108,583,227.9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94,466.13 | 7,706,639.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758,787.30 | 116,289,867.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352,990.10 | 11,642,365.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000,000.00 | 3,434,4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352,990.10 | 15,076,765.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68,405,797.20 | 101,213,101.87 |
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614,560.00 | 31,472,05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614,560.00 | 31,472,05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614,560.00 | -11,472,05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767,779.48 | 50,286,892.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6,740,316.48 | 182,317,363.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972,537.00 | 232,604,255.73 |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70,171,227.72 | 64,740,111.74 | 369,739,964.62 | 1,144,601,304.08 | 241,582.36 | 1,144,842,886.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50,000.00 | 570,171,227.72 | 64,740,111.74 | 369,739,964.62 | 1,144,601,304.08 | 241,582.36 | 1,144,842,886.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51,600.00 | 22,135,675.92 | 29,687,275.92 | 14,001,850.45 | 43,689,126.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115,675.92 | 78,115,675.92 | 1,850.45 | 78,117,526.3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51,600.00 | 7,551,600.00 | 14,000,000.00 | 21,551,6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551,600.00 | 7,551,600.00 | 7,551,6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77,722,827.72 | 64,740,111.74 | 391,875,640.54 | 1,174,288,580.00 | 14,243,432.81 | 1,188,532,012.81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62,891,627.72 | 51,562,494.92 | 310,211,165.27 | 1,064,615,287.91 | 1,064,615,287.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50,000.00 | 562,891,627.72 | 51,562,494.92 | 310,211,165.27 | 1,064,615,287.91 | 1,064,615,287.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4,800.00 | 90,629.78 | 935,429.78 | 935,429.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070,629.78 | 56,070,629.78 | 56,070,629.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44,800.00 | 844,800.00 | 844,8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44,800.00 | 844,800.00 | 844,8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2,005.92 | 42,005.92 | 42,005.92 |
2.本期使用 | 42,005.92 | 42,005.92 | 42,005.9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63,736,427.72 | 51,562,494.92 | 310,301,795.05 | 1,065,550,717.69 | 1,065,550,717.69 |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70,171,227.72 | 64,736,431.34 | 369,257,354.51 | 1,144,115,013.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50,000.00 | 570,171,227.72 | 64,736,431.34 | 369,257,354.51 | 1,144,115,013.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551,600.00 | 21,382,534.50 | 28,934,134.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362,534.50 | 77,362,534.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551,600.00 | 7,551,6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551,600.00 | 7,551,6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77,722,827.72 | 64,736,431.34 | 390,639,889.01 | 1,173,049,148.0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62,891,627.72 | 51,558,814.52 | 306,418,192.50 | 1,060,818,634.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9,950,000.00 | 562,891,627.72 | 51,558,814.52 | 306,418,192.50 | 1,060,818,634.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4,800.00 | 195,344.82 | 1,040,144.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175,344.82 | 56,175,344.8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44,800.00 | 844,8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44,800.00 | 844,80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2,005.92 | 42,005.92 | |||||||||
2.本期使用 | 42,005.92 | 42,005.9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63,736,427.72 | 51,558,814.52 | 306,613,537.32 | 1,061,858,779.56 |
公司负责人:何洪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燕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风光”、“本公司”或“公司”) 系由山东新风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657630504。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995.00万股,注册资本为13,995.00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总部地址):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处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池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各类高中低压变频器、智慧储能系统装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煤矿防爆和智能控制装备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户,详见第十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节、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第十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第十节、五、21(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第十节、五、21(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一、应收票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背书或贴现即终止确认,不计提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之外的其他银行 | 背书或贴现期末未到期不终止确认,不计提 |
商业承兑票据 | 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状态 | 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计提坏账准备 |
二、应收账款 | 账龄状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三、其他应收款 | 账龄状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应收票据”。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1、“应收票据”。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
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
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第十节、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合同能源管理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 | 10.00% - 20.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 - 31.67%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直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表明的使用年限在使用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间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表明的使用年限在取得后的使用期内按尚可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软件使用权按照10年期限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各摊销期损益。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第十节、五、25“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具体业务主要包括电机驱动与控制类、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高端变流器类、煤矿智能控制装备、储能系统等商品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电机驱动与控制类、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煤矿智能控制装备、储能系统等产品,根据合同约定以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如需要)完成后,根据取得的客户签署的安装调试单(签收单)的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高端变流器类产品,根据合同约定以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并经客户试运行合格,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证明的时间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④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除采用简化方法外)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额 | 13%、9%、6%、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新风光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应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2023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本年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本年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26.05 | 14,107.51 |
银行存款 | 249,787,197.35 | 284,576,963.10 |
其他货币资金 | 108,746,102.97 | 130,237,254.27 |
合计 | 358,535,226.37 | 414,828,324.8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为108,746,102.97元。其中:履约保函保证金49,918,110.97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8,152,103.05元;应收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675,888.95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98,812.50 | 146,114,301.37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及利息 | 30,098,812.50 | 146,114,301.37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其中: | ||
合计 | 30,098,812.50 | 146,114,301.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附注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8,904,363.12 | 214,254,348.54 |
商业承兑票据 | 12,785,281.07 | 15,983,009.76 |
合计 | 191,689,644.19 | 230,237,358.3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9,515,492.12 | |
商业承兑票据 | 3,790,000.00 | |
合计 | 153,305,492.1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2,105,848.76 | 100.00 | 416,204.57 | 0.22 | 191,689,644.19 | 231,226,761.09 | 100.00 | 989,402.79 | 0.43 | 230,237,358.30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201,485.64 | 6.87 | 416,204.57 | 3.15 | 12,785,281.07 | 16,972,412.55 | 7.34 | 989,402.79 | 5.83 | 15,983,009.76 |
银行承兑汇票 | 178,904,363.12 | 93.13 | 178,904,363.12 | 214,254,348.54 | 92.66 | 214,254,348.54 | ||||
合计 | 192,105,848.76 | / | 416,204.57 | / | 191,689,644.19 | 231,226,761.09 | / | 989,402.79 | / | 230,237,358.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913,485.64 | 387,404.57 | 3.00 |
1-2年 | 288,000.00 | 28,800.00 | 10.00 |
合计 | 13,201,485.64 | 416,204.57 | 3.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989,402.79 | 573,198.22 | 416,204.57 | ||
合计 | 989,402.79 | 573,198.22 | 416,204.5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55,004,140.84 |
1年以内小计 | 655,004,140.84 |
1至2年 | 134,920,502.25 |
2至3年 | 28,822,020.67 |
3至4年 | 10,188,625.47 |
4至5年 | 2,637,000.45 |
5年以上 | 6,282,357.72 |
合计 | 837,854,647.4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418,599.29 | 0.89 | 7,418,599.29 | 100.00 | 0.00 | 8,222,261.29 | 0.97 | 8,222,261.29 | 1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0,436,048.11 | 99.11 | 48,381,902.90 | 5.83 | 782,054,145.21 | 835,983,431.30 | 99.03 | 44,001,036.66 | 5.26 | 791,982,394.64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830,436,048.11 | 99.11 | 48,381,902.90 | 5.83 | 782,054,145.21 | 835,983,431.30 | 99.03 | 44,001,036.66 | 5.26 | 791,982,394.64 |
合计 | 837,854,647.40 | / | 55,800,502.19 | / | 782,054,145.21 | 844,205,692.59 | / | 52,223,297.95 | / | 791,982,394.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 61,480.00 | 61,4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锦州锦矿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方量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211,500.00 | 211,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 2,246,300.00 | 2,246,3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分 | 350,341.47 | 350,341.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公司 | ||||
成都三六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88,000.00 | 68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700.00 | 64,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潮州海泰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 34,000.00 | 3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朗禾农光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00 | 4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5,649.00 | 495,64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省诺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62,000.00 | 6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甘肃鼎盛新能源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90,000.00 | 39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郓城盛洪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 353,314.66 | 353,314.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个体 | 12,400.00 | 12,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岛瑞天环保锅炉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海明泉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19,000.00 | 1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乡市环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189,900.00 | 189,9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524,800.00 | 524,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 | 5,500.00 | 5,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中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4,700.00 | 364,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中航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 77,782.40 | 77,782.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10,346.12 | 110,346.1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天乐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1,185.00 | 121,18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295.14 | 6,295.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诚奥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660,000.00 | 6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418,599.29 | 7,418,599.2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54,997,845.70 | 19,649,935.37 | 3.00 |
1至2年 | 132,309,502.25 | 13,230,950.23 | 10.00 |
2至3年 | 28,822,020.67 | 5,764,404.13 | 20.00 |
3至4年 | 8,719,440.46 | 4,359,720.23 | 50.00 |
4至5年 | 1,051,730.47 | 841,384.38 | 80.00 |
5年以上 | 4,535,508.56 | 4,535,508.56 | 100.00 |
合计 | 830,436,048.11 | 48,381,902.90 | 5.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2,223,297.95 | 4,380,866.24 | 803,662.00 | 55,800,502.19 | ||
合计 | 52,223,297.95 | 4,380,866.24 | 803,662.00 | 55,800,502.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81,074,700.00 | 9.68 | 2,432,241.00 |
客户2 | 35,773,600.00 | 4.27 | 1,073,208.00 |
客户3 | 19,332,243.04 | 2.31 | 579,967.29 |
客户4 | 18,937,677.06 | 2.26 | 568,130.31 |
客户5 | 16,113,900.00 | 1.92 | 1,013,520.00 |
合计 | 171,232,120.10 | 20.44 | 5,667,066.6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80,042,400.97 | 4,945,131.58 |
合计 | 80,042,400.97 | 4,945,131.5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票据质押66,029,370.22元。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5,911,429.29 | 98.28 | 98,389,965.06 | 99.48 |
1至2年 | 1,775,637.26 | 1.51 | 470,383.65 | 0.48 |
2至3年 | 250,351.72 | 0.21 | 47,317.81 | 0.04 |
3年以上 | ||||
合计 | 117,937,418.27 | 100.00 | 98,907,666.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100,928,047.59 | 85.58 |
单位2 | 1,882,000.00 | 1.60 |
单位3 | 1,375,040.72 | 1.17 |
单位4 | 617,760.00 | 0.52 |
单位5 | 595,000.00 | 0.50 |
合计 | 105,397,848.31 | 89.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4,948,223.36 | 27,557,126.20 |
合计 | 34,948,223.36 | 27,557,126.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0,329,332.18 |
1年以内小计 | 30,329,332.18 |
1至2年 | 4,109,739.11 |
2至3年 | 824,897.92 |
3至4年 | 2,340,045.00 |
4至5年 | 325.61 |
5年以上 | 136,238.07 |
合计 | 37,740,577.89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5,872,994.07 | 21,578,472.34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4,913,206.22 | 4,868,275.83 |
社保公积金及其他 | 4,047,112.85 | 1,998,201.08 |
业务借款 | 2,907,264.75 | 1,273,011.91 |
合计 | 37,740,577.89 | 29,717,961.16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160,834.96 | 2,160,834.9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31,519.57 | 631,519.5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792,354.53 | 2,792,354.5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160,834.96 | 631,519.57 | 2,792,354.53 | |||
合计 | 2,160,834.96 | 631,519.57 | 2,792,354.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即增即退增值税 | 4,913,206.22 | 1年以内 | 13.02 | 147,396.19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 2022年度红利款保证金及手续费 | 2,034,568.16 | 1年以内 | 5.39 | 61,037.04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860,000.00 | 500,000.00:1-2年;1,360,000.00:1年以内 | 4.93 | 90,800.00 |
北京华科软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449,000.00 | 1年以内 | 3.84 | 43,470.00 |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260,000.00 | 3-4年 | 3.34 | 630,000.00 |
合计 | / | 11,516,774.38 | / | 30.52 | 972,703.23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6,714,921.70 | 281,481.53 | 116,433,440.17 | 132,542,875.20 | 281,481.53 | 132,261,393.67 |
在产品 | 92,088,103.61 | 92,088,103.61 | 75,042,588.27 | 75,042,588.27 | ||
库存商品 | 7,525,141.85 | 138,340.17 | 7,386,801.68 | 7,761,323.75 | 138,340.17 | 7,622,983.5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2,961,010.94 | 2,296,809.53 | 20,664,201.41 | 25,442,330.31 | 2,296,809.53 | 23,145,520.78 |
发出商品 | 163,445,604.67 | 1,263,137.92 | 162,182,466.75 | 141,184,749.62 | 1,263,137.92 | 139,921,611.70 |
合计 | 402,734,782.77 | 3,979,769.15 | 398,755,013.62 | 381,973,867.15 | 3,979,769.15 | 377,994,098.0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81,481.53 | 281,481.5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38,340.17 | 138,340.1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296,809.53 | 2,296,809.53 | ||||
发出商品 | 1,263,137.92 | 1,263,137.92 | ||||
合计 | 3,979,769.15 | 3,979,769.1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进项税 | 19,004,454.71 | 9,906,594.69 |
所得税预缴税额 | 108.08 | |
银行理财产品 | 110,335,678.83 | 130,000,000.00 |
银行理财产品-利息 | 224,605.17 | 483,960.80 |
合计 | 129,564,738.71 | 140,390,663.57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9,943,417.19 | 121,943,113.6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9,943,417.19 | 121,943,113.62 |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同能源管理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5,919,154.35 | 40,345,553.88 | 3,780,458.16 | 13,937,753.14 | 12,647,662.10 | 196,630,581.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88,165.82 | 110,841.13 | 255,801.79 | 13,654,808.74 | ||
(1)购置 | 1,488,067.97 | 84,849.97 | 255,801.79 | 1,828,719.7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800,097.85 | 25,991.16 | 11,826,089.0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39,207,320.17 | 40,456,395.01 | 3,780,458.16 | 13,937,753.14 | 12,903,463.89 | 210,285,390.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921,853.05 | 21,692,913.53 | 2,812,851.46 | 9,379,798.07 | 5,880,051.90 | 74,687,468.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0,721.77 | 1,558,867.66 | 27,112.72 | 700,693.40 | 797,109.62 | 5,654,505.17 |
(1)计提 | 2,570,721.77 | 1,558,867.66 | 27,112.72 | 700,693.40 | 797,109.62 | 5,654,505.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7,492,574.82 | 23,251,781.19 | 2,839,964.18 | 10,080,491.47 | 6,677,161.52 | 80,341,973.1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714,745.35 | 17,204,613.82 | 940,493.98 | 3,857,261.67 | 6,226,302.37 | 129,943,417.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997,301.30 | 18,652,640.35 | 967,606.70 | 4,557,955.07 | 6,767,610.20 | 121,943,113.6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6#厂房 | 12,235,884.68 | 已竣工验收,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14,965.71 | 11,784,367.7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14,965.71 | 11,784,367.7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风光二期产业园 | 1,960,704.24 | 1,960,704.24 | 11,730,106.25 | 11,730,106.25 | ||
需安装设备 | 54,261.47 | 54,261.47 | 54,261.47 | 54,261.47 | ||
合计 | 2,014,965.71 | 2,014,965.71 | 11,784,367.72 | 11,784,367.7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风光二期产业园 | 11,730,106.25 | 2,056,687.00 | 11,826,089.01 | 1,960,704.24 | ||||||||
需安装设备 | 54,261.47 | 54,261.47 | ||||||||||
合计 | 11,784,367.72 | 2,056,687.00 | 11,826,089.01 | 2,014,965.7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319,876.21 | 9,559,242.05 | 43,879,118.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8.49 | 2,358.49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2,358.49 | 2,358.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319,876.21 | 9,561,600.54 | 43,881,476.7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127,362.49 | 1,824,656.65 | 9,952,019.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2,114.72 | 522,397.32 | 864,512.04 | ||
(1)计提 | 342,114.72 | 522,397.32 | 864,512.0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469,477.21 | 2,347,053.97 | 10,816,531.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850,399.00 | 7,214,546.57 | 33,064,945.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192,513.72 | 7,734,585.40 | 33,927,099.1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费 | 1,335,398.22 | 219,970.50 | 1,115,427.72 | ||
租赁房屋装修费 | 378,709.77 | 257,704.58 | 50,024.20 | 586,390.15 | |
开办费 | 143,553.51 | 15,950.40 | 127,603.11 | ||
合计 | 1,857,661.50 | 257,704.58 | 285,945.10 | 1,829,420.98 |
其他说明:
无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79,769.15 | 596,965.37 | 3,979,769.15 | 596,965.3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7,933.07 | 16,339.96 | 1,080,969.82 | 162,145.47 |
可抵扣亏损 | ||||
存在暂时性差异的预提费用 | 7,691,738.96 | 1,153,760.84 | 15,587,122.62 | 2,340,057.57 |
坏账准备 | 59,009,061.29 | 8,831,093.80 | 55,373,535.70 | 8,320,240.42 |
股权激励费用 | 14,831,200.00 | 2,224,680.00 | 7,279,600.00 | 1,091,940.00 |
合计 | 85,669,702.47 | 12,822,839.97 | 83,300,997.29 | 12,511,348.8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 | 3,331,903.94 | 3,331,903.94 | 3,216,475.18 | 3,216,475.18 | ||
预付设备款 | 1,290,212.24 | 1,290,212.24 | 1,531,929.70 | 1,531,929.70 | ||
预付软件款 | 278,010.50 | 278,010.50 | 278,010.50 | 278,010.50 | ||
预付研发办公楼款 | 36,468,663.00 | 36,468,663.00 | ||||
合计 | 41,368,789.68 | 41,368,789.68 | 5,026,415.38 | 5,026,415.3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9,000,000.00 | |
计提的贷款利息 | 8,000.00 | |
合计 | 9,008,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49,074,313.45 | 275,168,217.59 |
合计 | 249,074,313.45 | 275,168,217.5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529,549,621.82 | 540,998,145.01 |
应付设备款 | 2,261,129.81 | 18,994,241.05 |
其他 | 10,318,613.07 | 13,480,712.86 |
合计 | 542,129,364.70 | 573,473,098.9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向客户转让商品的预收货款 | 117,834,621.78 | 105,283,864.10 |
合计 | 117,834,621.78 | 105,283,864.1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2,589,686.78 | 76,797,343.26 | 102,207,310.54 | 27,179,719.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55.75 | 8,429,196.37 | 8,429,196.37 | 1,355.75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2,591,042.53 | 85,226,539.63 | 110,636,506.91 | 27,181,075.2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543,450.55 | 65,728,334.32 | 92,002,311.67 | 19,269,473.20 |
二、职工福利费 | 2,789,913.61 | 2,789,913.61 | 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944.35 | 2,895,090.72 | 2,898,106.12 | -2,071.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25.65 | 2,719,156.26 | 2,722,171.66 | -2,089.75 |
工伤保险费 | 18.70 | 175,934.46 | 175,934.46 | 18.70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600.00 | 3,786,202.20 | 3,786,202.20 | 60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044,691.88 | 1,597,802.41 | 730,776.94 | 7,911,717.3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2,589,686.78 | 76,797,343.26 | 102,207,310.54 | 27,179,719.5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09.00 | 6,029,588.40 | 6,029,588.40 | 1,309.00 |
2、失业保险费 | 46.75 | 261,273.97 | 261,273.97 | 46.75 |
3、企业年金缴费 | 2,138,334.00 | 2,138,334.00 | 0.00 | |
合计 | 1,355.75 | 8,429,196.37 | 8,429,196.37 | 1,355.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164,738.65 | 8,988,353.5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4,877,134.03 | 9,020,718.87 |
个人所得税 | 2,828,569.23 | 1,427,562.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7,301.67 | 452,162.72 |
教育费附加 | 124,007.71 | 271,297.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2,671.80 | 180,865.09 |
房产税 | 321,052.31 | 296,032.89 |
土地使用税 | 196,112.01 | 98,055.80 |
印花税 | 198,105.08 | 593,009.92 |
合计 | 12,999,692.49 | 21,328,058.69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1,411,840.00 | |
其他应付款 | 10,201,821.43 | 9,047,881.78 |
合计 | 31,613,661.43 | 9,047,881.78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1,411,840.00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1,411,84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金 | 787,800.00 | 507,800.00 |
员工暂扣款 | 3,685,612.39 | 3,180,493.37 |
应付员工报销款 | 4,128,205.45 | 3,299,096.34 |
其他款项 | 1,600,203.59 | 2,060,492.07 |
合计 | 10,201,821.43 | 9,047,881.7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53,612,292.12 | 214,335,339.77 |
待转销项税额 | 15,287,324.70 | 8,050,527.88 |
合计 | 168,899,616.82 | 222,385,867.6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178,153.53 | 472,509.96 | 4,705,643.57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补助 | 1,700,000.00 | 1,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6,878,153.53 | 472,509.96 | 6,405,643.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9,950,000.00 | 139,95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62,891,627.72 | 562,891,627.72 | ||
其他资本公积 | 7,279,600.00 | 7,551,600.00 | 14,831,200.00 | |
合计 | 570,171,227.72 | 7,551,600.00 | 577,722,827.7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为股份支付费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4,740,111.74 | 64,740,111.7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4,740,111.74 | 64,740,111.7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9,739,964.62 | 310,211,165.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69,739,964.62 | 310,211,165.2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115,675.92 | 128,686,416.1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3,177,616.8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5,980,000.00 | 55,98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1,875,640.54 | 369,739,964.6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3,201,756.90 | 448,265,459.43 | 480,949,902.95 | 351,817,829.85 |
其他业务 | 6,615,703.85 | 1,163,311.96 | 3,669,545.20 | 763,097.14 |
合计 | 639,817,460.75 | 449,428,771.39 | 484,619,448.15 | 352,580,926.9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储能系统 | 103,815,927.78 |
电机驱动与控制类 | 158,864,721.82 |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 | 307,719,011.38 |
高端变流器类 | 7,010,177.02 |
煤矿智能控制装备 | 24,600,884.94 |
其他 | 31,191,033.9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4,913,892.18 |
华北 | 98,145,232.99 |
华东 | 313,697,215.89 |
华南 | 43,204,039.90 |
华中 | 50,505,154.95 |
西北 | 87,774,853.27 |
西南 | 23,943,277.03 |
国外 | 1,018,090.69 |
合计 | 633,201,756.9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55,175.63 | 625,180.69 |
教育费附加 | 632,160.24 | 375,108.4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33,539.70 | 592,066.14 |
土地使用税 | 392,224.21 | 196,112.00 |
车船使用税 | 4,853.94 | 4,433.94 |
印花税 | 331,055.03 | 147,739.1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21,440.15 | 250,072.28 |
合计 | 3,470,448.90 | 2,190,712.5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37,296,655.04 | 29,670,868.18 |
销售服务费 | 1,630,752.29 | 580,002.85 |
广告费 | 2,192,051.53 | 157,071.33 |
投标费 | 1,887,654.93 | 902,200.82 |
办公费 | 669,405.10 | 529,948.48 |
差旅费 | 7,862,342.44 | 4,530,860.83 |
业务招待费 | 2,972,658.45 | 1,697,911.74 |
售后费用 | 1,135,603.54 | 1,298,484.91 |
股权激励费 | 1,500,600.00 | |
其他 | 486,703.65 | 274,740.05 |
合计 | 57,634,426.97 | 39,642,089.1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463,481.86 | 12,980,241.45 |
折旧摊销费 | 1,394,972.84 | 1,320,816.25 |
差旅费 | 455,135.17 | 283,587.10 |
办公费 | 2,142,701.71 | 690,226.01 |
业务招待费 | 346,705.93 | 133,297.04 |
中介机构费 | 1,516,981.15 | 1,002,139.64 |
咨询费 | 902,429.39 | 803,922.13 |
股权激励费 | 3,663,000.00 | 844,800.00 |
其他 | 929,275.40 | 1,628,738.25 |
合计 | 27,814,683.45 | 19,687,767.8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2,587,003.78 | 1,447,579.11 |
直接人工 | 20,470,264.96 | 16,965,725.77 |
其他费用 | 6,182,101.27 | 2,767,141.48 |
合计 | 29,239,370.01 | 21,180,446.3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8,400.00 | |
减:利息收入 | 2,765,907.47 | 757,335.50 |
手续费及其他 | 232,226.02 | 110,678.50 |
合计 | -2,495,281.45 | -646,657.0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3,120,209.96 | 4,081,744.70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11,356,807.96 | 6,166,012.76 |
代扣代收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67,340.25 | 198,496.95 |
合计 | 14,644,358.17 | 10,446,254.4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0,331.87 | 2,087,009.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45,355.00 | -10,640.00 |
其他理财收益 | 1,208,741.28 | 3,752,084.34 |
合计 | 1,783,718.15 | 5,828,453.5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111.01 | 319,182.39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05,111.01 | 319,182.3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05,111.01 | 319,182.3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73,198.22 | 1,792,658.0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577,204.24 | -1,555,949.4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31,519.57 | -388,007.8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635,525.59 | -151,299.1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赔偿金 | 24,831.86 | 14,000.00 | 24,831.86 |
其他 | 26,549.92 | 12,575.78 | 26,549.16 |
合计 | 51,381.78 | 26,575.78 | 51,381.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
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 | 28,611.46 | 28,602.72 | |
合计 | 28,611.46 | 200,000.00 | 28,602.7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039,438.31 | 9,953,040.6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11,491.14 | 229,658.69 |
合计 | 9,727,947.17 | 10,182,699.3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7,845,473.5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176,821.0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94.7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43,850.3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350.0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08.6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32,398.48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4,630,769.31 |
所得税费用 | 9,727,947.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保证金收回 | 26,868,118.49 | 14,454,791.72 |
保函保证金收回 | 10,552,376.17 | 9,529,831.46 |
政府补助 | 2,825,080.67 | 3,606,768.30 |
利息收入 | 3,392,670.23 | 812,729.84 |
其他 | 1,344,695.57 | 975,191.43 |
合计 | 44,982,941.13 | 29,379,312.7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18,836,449.77 | 8,468,118.40 |
管理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6,293,228.75 | 4,385,762.51 |
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2,392,464.86 | 1,552,973.91 |
业务保证金支出 | 32,976,297.15 | 25,967,413.88 |
保函保证金支出 | 13,761,242.40 | 13,124,726.07 |
其他 | 280,836.35 | 2,852,762.22 |
合计 | 74,540,519.28 | 56,351,756.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8,117,526.37 | 56,070,629.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0.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3,635,525.59 | 151,299.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656,540.57 | 5,665,966.3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864,512.04 | 503,898.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5,945.1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0.00 |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5,111.01 | -319,182.3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8,400.00 | 0.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83,718.15 | -5,828,453.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1,491.14 | 229,658.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60,915.62 | -28,409,375.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992,363.86 | -162,373,356.7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0,438,035.30 | 94,090,869.54 |
其他 | 7,551,600.00 | 844,8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441,585.41 | -39,373,246.8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9,789,123.40 | 240,864,071.6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4,591,070.61 | 187,061,866.5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801,947.21 | 53,802,205.0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9,789,123.40 | 284,591,070.61 |
其中:库存现金 | 1,926.05 | 14,107.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9,787,197.35 | 284,576,963.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9,789,123.40 | 284,591,070.6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8,746,102.97 | 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66,029,370.22 | 票据质押 |
合计 | 174,775,473.19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压变频器扩产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产业化项目 | 322,510.00 | 其他收益 | 322,510.00 |
山东省电力电子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49,999.96 | 其他收益 | 49,999.96 |
2022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 | 38,000.00 | 其他收益 | 38,000.00 |
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资金 | 146,100.00 | 其他收益 | 146,100.00 |
2021年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紧缺人才项目(新风光)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2年度人才平台奖励扶持资金 | 110,000.00 | 其他收益 | 110,000.00 |
2022年度市级授权发明专利资助资金 | 38,000.00 | 其他收益 | 38,000.00 |
重点扶持区域引进紧缺人才项目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龙头企业政策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首台套政策资金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济宁科技创新优秀团队奖励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纳统企业研发补助经费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创新项目研发投入奖补 | 70,600.00 | 其他收益 | 70,600.00 |
2022年度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奖励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 | 535,000.00 | 其他收益 | 535,000.00 |
2023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人才建设资助经费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2023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科技创新资助经费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700,000.00 |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 11,356,807.96 | 其他收益 | 11,356,807.96 |
个税返还 | 167,340.25 | 其他收益 | 167,340.25 |
合计 | 14,644,358.17 | 14,644,358.1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新设子公司,合并范围增加。2023年1月,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新风光(青岛) 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65%。自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销售 | 80.00 | 设立 | |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销售 | 65.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20.00 | -1,173.68 | 240,408.68 |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3,024.13 | 14,003,024.1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12,952,414.10 | 1,314,327.65 | 14,266,741.75 | 13,064,698.33 | 13,064,698.33 | 5,616,445.89 | 1,371,259.78 | 6,987,705.67 | 5,779,793.87 | 5,779,793.87 | ||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41,048,367.16 | 396,670.85 | 41,445,038.01 | 1,436,397.65 | 1,436,397.6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9,613,797.81 | -5,868.38 | -5,868.38 | -1,500,181.78 | ||||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8,640.36 | 8,640.36 | -2,296,986.96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有效防范,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在签订新合同之前,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
(2)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季度分析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公司通过上述主要防范措施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到期债权,降低风险。由于公司客户大多为资信良好的企业,管理层认为由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已大为降低。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财务部集中控制。财务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产生于本公司存在的出口业务,本公司出口业务规模较小,外币汇率若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将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损益。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等导致其他价格风险的因素,因此,未对公司造成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98,812.50 | 30,098,812.5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98,812.50 | 30,098,812.5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30,098,812.50 | 30,098,812.5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80,042,400.97 | 80,042,400.97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30,098,812.50 | 80,042,400.97 | 110,141,213.47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采用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为持有的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对于该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认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东滩路519号 | 对子公司管理 | 290,000.00 | 38.25 | 38.2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38.25%的股权,系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山能集团 90%的股权,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八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贵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东山王楼煤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物商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南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西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处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金元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城开关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除上述列式的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一级子公司外,本公司的关联方还包括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最终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标书费、服务费 | 19,167.92 | 82,703.77 |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材料费 | 587,152.19 | 273,362.83 | ||
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材料费 | 6,886.73 |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费 | 390,106.05 | |||
合计 | 1,003,312.89 | 356,066.6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 货款 | 214,070.79 | |
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 | 货款 | 335,398.23 |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 货款 | 45,173.38 |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南分公司 | 货款 | 1,574,336.27 |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西分公司 | 货款 | 5,484,955.73 |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 | 货款 | 484,955.75 |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货款 | 1,555,752.22 | 1,486,725.66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货款 | 1,356,637.18 |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货款 | 8,530.97 | |
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 货款 | 1,221,238.94 | |
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 | 货款 | 934,513.27 |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货款 | 6,730,973.45 | |
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 | 货款 | 1,295,575.22 | 299,557.52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货款 | 5,037,145.12 | 4,158,833.72 |
兖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货款 | 16,178,318.56 |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货款 | 1,854,533.33 | 1,899,947.81 |
贵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 | 货款 | 7,220.35 | |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货款 | 633,628.32 | |
山东物商集团有限公司 | 货款 | 1,752,212.38 |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处 | 货款 | 232,743.36 | |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 货款 | 1,309,734.51 | |
山东东山王楼煤矿有限公司 | 货款 | 260,619.47 |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货款 | 2,867,150.42 |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金元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货款 | 1,218,584.07 | |
深圳市三工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 货款 | 396,902.64 | |
总计 | 44,312,108.41 | 16,523,860.2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电机驱动与控制产品、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产品、煤矿智能控制设备及相关配件及产品维修服务等,交易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59.29 | 213.3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5,405.50 | 5,405.50 |
应收账款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6,204,568.24 | 302,331.59 | 4,336,735.78 | 130,102.07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 51,045.92 | 1,531.38 | ||
应收账款 | 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 | 379,000.00 | 11,370.00 | 43,601.77 | 1,308.05 |
应收账款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 2,224,290.00 | 380,955.00 | 2,008,274.96 | 189,635.55 |
应收账款 |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 70,000.00 | 2,100.00 | 70,000.00 | 2,100.00 |
应收账款 |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 | 1,700.00 | 51.00 | 1,700.00 | 51.00 |
应收账款 | 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 | 2,019,700.00 | 65,330.00 | 724,124.78 | 21,723.74 |
应收账款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5,082,100.00 | 152,463.00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71,600.00 | 7,160.00 | 316,600.00 | 9,498.00 |
应收账款 | 贵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 | 91,754.95 | 9,175.50 | 91,754.95 | 8,604.37 |
应收账款 | 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8,200.00 | 23,640.00 | 118,200.00 | 23,640.00 |
应收账款 | 天津德通电气有限公司 | 933,600.00 | 28,008.00 | 400,000.00 | 12,000.00 |
应收账款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258,640.00 | 119,745.47 | 249,000.00 | 48,001.20 |
应收账款 | 山东物商集团 | 350,000.00 | 35,000.00 | 2,800,000.00 | 157,345.13 |
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城开关厂 | 526,400.00 | 52,640.00 | 526,400.00 | 52,640.00 |
应收账款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1,083.46 | 7,232.50 | 21,392,129.88 | 641,763.90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西分公司 | 4,874,387.60 | 146,231.63 | 9,952,815.93 | 298,584.48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 | 173,788.00 | 5,213.64 | 418,832.25 | 12,564.97 |
应收账款 | 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 | 65,000.00 | 1,950.00 | 650,000.00 | 19,500.00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南分公司 | 772,860.02 | 23,185.80 | 204,663.74 | 6,139.91 |
应收账款 | 山西朔州平鲁区龙矿大恒煤业有限公司 | 1,477,787.61 | 44,333.63 | 256,548.67 | 7,696.46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 3,842,920.01 | 115,287.60 | 6,684,320.00 | 200,529.60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 373,579.98 | 11,207.40 | 1,015,279.98 | 30,458.40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8,000.00 | 1,480,000.00 | 44,400.00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34,889.71 | 1,046.69 | 446,721.55 | 13,401.65 |
应收账款 | 兖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923,114.88 | 57,693.45 | 21,893,552.23 | 708,120.52 |
应收账款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855,800.02 | 85,580.00 | ||
应收账款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58,000.00 | 11,600.00 | ||
应收账款 | 贵州黔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43,000.00 | 4,290.00 | 143,000.00 | 4,290.00 |
应收账款 | 八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 195,600.00 | 19,560.00 | ||
应收账款 | 山东东山王楼煤矿有限公司 | 294,500.00 | 11,206.64 | ||
应收账款 |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158,400.00 | 15,840.00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469,123.00 | 14,213.69 | 558,963.00 | 16,768.8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1,335,896.36 | 724,584.88 |
应付账款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191,927.14 | 2,457,571.23 |
应付账款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城开关厂 | 109,327.00 | 109,327.00 |
应付账款 | 山东兖矿集团长龙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1,356.00 | 739.27 |
合同负债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1,791,769.91 | |
合同负债 | 山东能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88,888.89 | 888,888.89 |
合同负债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1,029,863.7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Black-Scholes模型为基础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831,20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551,600.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663,059,264.73 |
1年以内小计 | 663,059,264.73 |
1至2年 | 134,920,502.25 |
2至3年 | 28,822,020.67 |
3至4年 | 10,188,625.47 |
4至5年 | 2,637,000.45 |
5年以上 | 6,271,201.69 |
合计 | 845,898,615.2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418,599.29 | 0.88 | 7,418,599.29 | 100.00 | 0.00 | 8,222,261.29 | 0.97 | 8,222,261.29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8,480,015.97 | 99.12 | 48,335,126.57 | 5.76 | 790,144,889.40 | 839,234,963.85 | 99.03 | 43,976,193.73 | 5.24 | 795,258,770.1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29,237,548.62 | 98.03 | 48,335,126.57 | 5.83 | 780,902,422.05 | 835,516,045.36 | 98.59 | 43,976,193.73 | 5.26 | 791,539,851.63 |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组合 | 9,242,467.35 | 1.09 | 9,242,467.35 | 3,718,918.49 | 0.44 | 3,718,918.49 | ||||
合计 | 845,898,615.26 | / | 55,753,725.86 | / | 790,144,889.40 | 847,457,225.14 | / | 52,198,455.02 | / | 795,258,770.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 61,480.00 | 61,4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锦州锦矿电器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方量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211,500.00 | 211,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 2,246,300.00 | 2,246,3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铝分公司 | 350,341.47 | 350,341.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成都三六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88,000.00 | 68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700.00 | 64,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潮州海泰气体科技有限公司 | 34,000.00 | 3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朗禾农光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00 | 4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兆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495,649.00 | 495,64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南省诺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62,000.00 | 6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甘肃鼎盛新能源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390,000.00 | 39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郓城盛洪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 353,314.66 | 353,314.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个体 | 12,400.00 | 12,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岛瑞天环保锅炉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海明泉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19,000.00 | 1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乡市环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189,900.00 | 189,9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524,800.00 | 524,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宏盛安泰煤业有限公司 | 5,500.00 | 5,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中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64,700.00 | 364,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中航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 77,782.40 | 77,782.4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北控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110,346.12 | 110,346.1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天乐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1,185.00 | 121,18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岛特利尔环保集团股 | 6,295.14 | 6,295.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份有限公司 | ||||
山东诚奥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660,000.00 | 6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418,599.29 | 7,418,599.2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53,810,502.24 | 19,614,315.07 | 3.00 |
1-2年 | 132,309,502.25 | 13,230,950.23 | 10.00 |
2-3年 | 28,822,020.67 | 5,764,404.13 | 20.00 |
3-4年 | 8,719,440.46 | 4,359,720.23 | 50.00 |
4-5年 | 1,051,730.47 | 841,384.38 | 80.00 |
5年以上 | 4,524,352.53 | 4,524,352.53 | 100.00 |
合计 | 829,237,548.62 | 48,335,126.57 | 5.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52,198,455.02 | 4,358,932.84 | 803,662.00 | 55,753,725.86 | ||
合计 | 52,198,455.02 | 4,358,932.84 | 803,662.00 | 55,753,725.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81,074,700.00 | 9.58 | 2,432,241.00 |
客户2 | 35,773,600.00 | 4.23 | 1,073,208.00 |
客户3 | 19,332,243.04 | 2.29 | 579,967.29 |
客户4 | 18,937,677.06 | 2.24 | 568,130.31 |
客户5 | 16,113,900.00 | 1.90 | 1,013,520.00 |
合计 | 171,232,120.10 | 20.24 | 5,667,066.6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994,509.44 | 28,029,721.21 |
合计 | 35,994,509.44 | 28,029,721.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1,326,683.15 |
1年以内小计 | 31,326,683.15 |
1至2年 | 4,109,739.11 |
2至3年 | 824,897.92 |
3至4年 | 2,340,045.00 |
5年以上 | 29,621.14 |
合计 | 38,630,986.32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5,872,994.07 | 21,531,166.54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4,913,206.22 | 4,868,275.83 |
业务借款 | 2,206,420.18 | 1,181,069.37 |
社保公积金及其他 | 3,007,674.28 | 1,684,498.52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2,630,691.57 | 808,288.24 |
合计 | 38,630,986.32 | 30,073,298.50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43,577.29 | 2,043,577.2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92,899.59 | 592,899.59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636,476.88 | 2,636,476.8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43,577.29 | 592,899.59 | 2,636,476.88 | |||
合计 | 2,043,577.29 | 592,899.59 | 2,636,476.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即增即退增值税 | 4,913,206.22 | 1年以内 | 12.72 | 147,396.19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往来 | 2,630,691.57 | 1年以内 | 6.81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 2022年度红利款保证金及手续费 | 2,034,568.16 | 1年以内 | 5.27 | 61,037.04 |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860,000.00 | 500,000.00:1-2年;1,360,000.00:1年以内 | 4.81 | 90,800.00 |
北京华科软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449,000.00 | 1年以内 | 3.75 | 43,470.00 |
合计 | / | 12,887,465.95 | / | 33.36 | 342,703.23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756,100.00 | 30,756,100.00 | 4,756,100.00 | 4,756,1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0,756,100.00 | 30,756,100.00 | 4,756,100.00 | 4,756,1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1,321,700.00 | 1,321,700.00 | ||||
新风光(苏州)技术有限公司 | 3,434,400.00 | 3,434,400.00 | ||||
新风光(青岛)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
合计 | 4,756,100.00 | 26,000,000.00 | 30,756,1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3,543,359.28 | 449,130,711.16 | 480,949,902.95 | 351,817,829.85 |
其他业务 | 7,413,512.01 | 3,061,308.99 | 3,669,545.20 | 763,097.14 |
合计 | 640,956,871.29 | 452,192,020.15 | 484,619,448.15 | 352,580,926.9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储能系统 | 103,815,927.78 |
电机驱动与控制类 | 158,377,279.21 |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 | 308,735,737.00 |
高端变流器类 | 7,010,177.02 |
煤矿智能控制装备 | 24,600,884.94 |
其他 | 31,003,353.3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14,616,794.84 |
华北 | 97,822,870.16 |
华东 | 315,293,734.10 |
华南 | 42,901,292.11 |
华中 | 50,257,809.91 |
西北 | 87,708,074.51 |
西南 | 23,924,692.96 |
国外 | 1,018,090.69 |
合计 | 633,543,359.2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0,331.87 | 2,087,009.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45,355.00 | -10,640.00 |
其他理财收益 | 1,208,741.28 | 3,752,084.34 |
合计 | 1,783,718.15 | 5,828,453.5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87,550.21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5,355.00 | 第十节、七、68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234,184.16 | 第十节、七、68、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803,662.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770.32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30,387.0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38 | |
合计 | 5,272,378.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58 | 0.56 | 0.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3 | 0.52 | 0.5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洪臣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