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合作协议作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合作约定,确立了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合作共赢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实施成效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后期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文化差异等因素,在具体合作的方式方法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技术许可协议,仅约定公司可收取的技术许可费的费率和收取方式,不涉及具体金额。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美国H.B. FullerCompany(以下简称“富乐公司”)经过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建立长期和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由公司授予富乐公司指定胶膜产品的技术许可,富乐公司使用公司指定的胶膜产品的配方及制造技术,在美国生产胶膜及销售,并支付公司技术许可费的业务模式达成合作。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H.B. Fuller Company(“富乐公司”)
(2)企业性质:Publicly traded company on the New York Stock Exchange in the
United States(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
(3)法定代表人:Kirsten Stone
(4)成立日期:1887年
(5)注册地址:1200 Willow Lake Boulevard, St. Paul, Minnesota 55110-5101
(6)主营业务: Manufacturing and marketing of adhesives, sealants, and otherspecialty chemical products(生产和销售粘合剂、密封剂和其他特种化学产品)。
(7)主要股东:Blackrock, inc.; The Vanguard Group, Inc.; State StreetCorporation
(8)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富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合作协议由公司与富乐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市金山区签订。
(三)签订合作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次合作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合作,仅约定公司收取的技术许可费的费率及收取方式,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合作协议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双方均相信此次合作将会推动富乐公司胶膜产品技术的提升以更好的服务其在美国本土的客户。同时,此次合作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在美国市场的知名度和在美国市场的开拓。双方同意,除此之外,双方还会在共同推进本次合作关系的过程中,就其它层面的更深入的合作进行评估与探讨。
(2)合作范围:根据双方拟开展的合作模式,由公司授予富乐公司指定胶膜产品的技术许可,富乐公司支付约定费率的技术许可费,使用公司技术许可的指定胶膜的配方及制造技术,在美国本土生产胶膜、销售并提供服务。同时,双方
将共同推进公司技术授权的胶膜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开拓和销售增长,探讨建立双方间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以期更好的实现合作共赢。
(二)合作协议合作期限及生效约定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除非任一方提前九十天书面通知对方不续签,否则本合作协议将自动续期五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富乐公司签署本合作协议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在美国胶膜市场共筑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高地,帮助富乐公司提升胶膜产品技术水平和品质、增强产品竞争力并扩大销售。同时,将加快公司胶膜产品在美国市场的推广进度及提升品牌知名度,帮助公司更快实现国际化产业布局,降低单一市场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本合作协议拟开展的合作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
2、本合作协议为技术许可协议,仅约定公司可收取的许可费费率和收取方式,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预计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合作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合作约定,确立了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合作共赢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实施成效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在后期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文化差异等因素,在具体合作的方式方法上存在偏差,履行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