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348,844.73元。
为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格提升,根据《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关于制定中长期的分红计划,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84,020,211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1,209,885股后的股本82,810,326股为基数,按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37,239.1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讨论与审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