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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莱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Hollywave Electronic System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1层16102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

1-1-1

重要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9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时间2021年4月9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的板块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3,7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1年3月31日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前述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即92.50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人民币5,100.00万元。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保荐机构将安排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初始跟投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46.25万股,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报告期内境外采购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供应商的原材料占比较大,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供应商的采购额1,804.937,113.693,313.494,233.50
总采购额3,725.2911,831.586,706.816,541.13
占比48.45%60.12%49.40%64.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境外采购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定位设备等硬件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定位设备等硬件由于境外供应商产品发展时间较早,技术水平好,发行人综合考虑客户偏好、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等综合性因素,选择规模较大的境外知名企业作为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采购占比较高。

近年来,西方国家加强对中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管制,同时西方国家与中国贸易摩擦逐渐增加。目前公司的境外采购不存在受到相关出口管制的情形,但若境外供应商供货政策变化或出口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导致公司境外采购设备成本大幅提高或出现停止供应等极端情形,将会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公司目前已开始逐步拓宽公司的供应商范围,尤其是加强与境内供应商的采购合作。公司基于自主开发能力,目前也已开展研制新型数字接收机、扫描架等主要电子测量仪器和机械定位设备,以期实现对境外供应商品牌设备功能的部分替代。

二、报告期内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合并口径的客户销售集中度高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聚焦在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领域,该领域客户

1-1-4

主要为国防科工集团及下属单位,呈现集中化的特点。

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先进性和良好的口碑,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建立了持续多年的合作关系,通过谈判、招投标等方式独立获取业务,公司与上述国防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述六大国防科工集团的业务收入占当期收入比率分别为95.18%、89.89%、84.09%和93.52%,符合行业集中化的特点。同时,基于分业管理的需要,国内国防科工集团通常将不同业务下划至各独立下属单位进行经营和管理,此类下属单位也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收入的客户数量分别为17家、26家、35家和14家,不存在依赖单个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的情形。

如果未来发行人无法在各主要客户中持续保持技术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如果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产生变化或公司竞争对手产品在技术性能上优于公司,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对非合并口径的客户销售集中度不高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直接开展业务合作,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对业务供应商的选择进行独立决策。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发行人与报告期内非合并口径的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均未超过50%。

发行人积极拓展业务销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与发行人直接发生交易的企业数量分别为17家、26家、35家和14家,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与发行人直接发生交易的企业数量逐步增多。

1-1-5

三、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公司现阶段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来源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的收入占其合计收入的比例在95%以上,公司上述主要产品在其他领域收入占比较低。

公司具体业务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

四、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来源主要为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为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属于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的一部分,其收入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5G通信领域收入44.230.70%45.930.27%442.742.85%--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含税)为2,412.05万元。现阶段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是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公司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业务面临市场拓展风险,如发行人市场开拓效果不及预期,或不能保持在5G通信领域的技术竞争优势,或5G商用不及预期,则发行人未来在5G通信领域收入较少,5G通信领域收入对发行人业绩贡献较小。

1-1-6

五、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受国防科工集团战略部署及其内部计划的影响,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其一般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半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2,693.2215.96%2,248.9714.47%2,116.2521.62%
第二季度1,082.456.42%2,857.3018.38%2,062.2721.07%
第三季度6,162.9536.52%2,120.9713.64%954.299.75%
第四季度6,934.9641.10%8,316.9953.51%4,655.1247.56%
合计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行人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高,分别为47.56%、53.51%和41.10%,由此导致发行人收入和利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报告期每年上半年收入和利润较小,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

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分红回报规划

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1-7

八、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一)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外采购的影响

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各个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世界范围确诊的新冠疫情病例已超过1亿例,尤其在北美、欧洲和南美等国家地区影响严重。公司境外采购的供应商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出现工作人员隔离、经营活动阶段性停滞等情形,影响其正常的供货时间。同时,国际物流运输受限于国际运输线路的减少、运输辅助工作人员等因素,导致国际运输时间造成滞后。上述情形导致公司境外采购时间周期变长,影响公司的交货周期。

鉴于疫情尚未结束,如果新冠疫情出现反复或者管控措施长期持续,不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对发行人全年采购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

(二)新冠疫情对公司销售的影响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新冠疫情导致延期复工、物流管制、限制人员流动等,发行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020年1-6月,因新冠疫情带来现场交流的限制和对项目实施、交付的不利影响,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尚未有项目完成交付并验收;公司当期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较2019年1-6月同比下降21.54%。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

(一)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8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率
资产总额33,993.7528,974.8617.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417.8317,730.029.5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率
营业收入22,919.8716,873.5835.83%
营业利润4,899.473,664.0233.72%
利润总额4,884.773,679.6432.75%
净利润4,462.803,457.022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2.803,457.0229.09%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47.853,156.6531.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3.692,710.1212.6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19年末分别增长17.32%、9.52%,公司经营相对稳健。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2,91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2.80万元,较同期增加29.09%。公司2020年度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业务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的收入增长较大,并增加了净利润。

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0%;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314.95万元,较上年同期略增加。

公司2020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1.33181.7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93.31108.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015.63
小计359.94308.20

1-1-9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44.997.8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14.95300.3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4.95300.37

(二)公司2020年7-12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7-12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19年7-12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16,603.3013,097.9126.76%
营业利润4,198.893,716.5312.98%
利润总额4,198.673,726.5312.67%
净利润3,812.663,505.408.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2.663,505.408.7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7.223,250.081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2.824,135.14-40.93%

公司2020年7-12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7-12月实现较大增长,主要是主要业务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较同期呈现增长趋势。公司2020年7-12月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同期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是2020年7-12月公司员工平均人数较2019年7-12月增加超过20%,使得公司职工薪酬费用增幅较大,同时公司研发投入较同期增幅加大。

公司2020年7-12月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19年7-12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4.97149.6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08.61100.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2210.00
小计223.36262.75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27.927.44

1-1-1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5.45255.3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95.45255.31

(三)公司2021年1-3月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项目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2021年1-3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3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4,467.833,363.1832.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69344.5817.1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09307.1023.44%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较好,预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保持增长趋势,上述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1-11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报告期内境外采购占比较高 ...... 3

二、报告期内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 ...... 3

三、公司主要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相控阵雷达的生产加工 ...... 5

四、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 ...... 5

五、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 ...... 6

六、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6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分红回报规划 ...... 6

八、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 7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经营状况 ...... 7

目 录 ...... 11

第一节 释 义 ...... 16

第二节 概 览 ...... 20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2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3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 23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说明 ...... 24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6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6

九、募集资金用途 ...... 2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8

1-1-12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9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3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31

五、战略配售情况 ...... 3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技术风险 ...... 35

二、经营风险 ...... 36

三、内控风险 ...... 40

四、财务风险 ...... 4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2

六、其他风险 ...... 42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3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3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8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48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 48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 49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3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5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63

十、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75

十一、发行人的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77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79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 79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 100

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 102

四、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技术水平 ...... 115

五、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25

1-1-13六、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0

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40

八、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资质及许可情况 ...... 147

九、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 148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及拥有资产情况 ...... 170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71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 171

二、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173

三、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173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173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174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174

七、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174

八、同业竞争 ...... 175

九、关联交易 ...... 176

十、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180十一、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 180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2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182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8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报表范围 ...... 190

四、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 191

五、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其对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 192六、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94

七、分部信息 ...... 236

八、非经常性损益 ...... 236

九、适用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 237

1-1-14十、主要财务指标 ...... 240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242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 290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 ...... 305

十四、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 316

十五、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 316

十六、盈利预测 ...... 317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1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21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2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32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27

四、发展战略规划 ...... 33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338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338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339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343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43

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34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76

一、重大合同 ...... 376

二、对外担保事项 ...... 377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 37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 380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 380

第十二节 声明 ...... 38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8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8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83

1-1-15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85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86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87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 388

八、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机构声明 ...... 389

第十三节 附件 ...... 390

一、备查文件 ...... 390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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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霍莱沃、公司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霍莱沃有限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上海莱天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北京霍莱沃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成都霍莱沃成都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西安霍莱沃西安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香港莱天香港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孙公司
香港思能香港思能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孙公司
芮锋射频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子公司
易泰达杭州易泰达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经股东
莱力投资上海莱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米仓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莱珍投资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莱磁投资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广州鹏德广州鹏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深圳华腾深圳华腾十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中金科元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海富长江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浙科汇琪绍兴上虞浙科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上海科投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MVGMicrowave Vision Group
NSI-MINSI-MI Technologies
雷科防务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发展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华力创通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如科技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中科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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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减持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减持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金杜律师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银信评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元、万元、亿元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电磁场称为“磁激励场”。 注4:电磁场可以包括态分量,即静电场和静磁场,而时变分量表示电磁波。
麦克斯韦方程组两个量所构成的偏微分方程组。 注1:在国际单位制(SI)中,麦克斯韦方程组为 注2:麦克斯韦方程组仅在与媒质的构成关系式结合时,才完全地定义电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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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波由时变电磁场的传播表征的波。 注:电磁波是由电荷或电流的变化产生的。
频率单位时间电磁波重复的次数,用?表示,单位是赫兹(Hz)。常用单位千赫兹(kHz)、兆赫兹(MHz)、吉赫兹(GHz)、太赫兹(THz)。1 kHz=103 Hz,1 MHz=106 Hz,1 GHz=109 Hz,1 THz=1012 Hz。
波长电磁波在自由空间的传播速度(C=3.0×108?/?)与频率的比值,用λ表示,它是周期性震荡波形相位相同的两点的最小距离。单位是长度的量纲,以米(m)、厘米(cm)、毫米(mm)、微米(μm)为单位。
微波波长为1m~0.1mm(频率为300MHz~3000GHz)的电磁波。
毫米波波长为10mm~1mm(频率为30~300GHz)的电磁波。
太赫兹波长为3mm~30μm(频率为0.1THz~10THz)的电磁波,介于毫米波和红外光学之间的电磁波谱区域。
耦合某一传输线或天线中能量的一部分从空间传输到另外的传输线或天线中的过程。
耦合效应发生耦合过程的两个天线或天线和平台互相产生影响,每个天线的特性都不同于独立单个天线的特性。
电尺寸传输电磁波的物体或空间的物理尺寸与所传输的电磁波波长之比。
电大尺寸物理尺寸远大于波长的物体或空间,即电尺寸远大于1。
三维电磁场仿真对三维物理模型进行离散化网格剖分进行的电磁场仿真。
半实物仿真将控制器(实物)与在计算机上实现的控制对象的仿真模型联接在一起进行试验的技术。
天线能够有效地向空间辐射或从空间接收无线电波的装置,为发射机或接收机与传播无线电波的媒质之间提供所需要的耦合。
天线系统天线连同为实现它的正常功能所必需的机械和电气部件。
天线单元一副天线的基本单元,用来承受直接产生辐射方向图的射频电流或场。一副天线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辐射单元。辐射单元可以是受激励的或是不受激励的。
天线阵列由一些通常是相同的但并非必须相同的,且具有相同极化的天线单元构成的天线。通过对它们适当的排列和激励可得到一个既定的辐射方向图。
辐射方向图表征天线辐射量在空间的分布。最常考虑的是远场区的分布。表征场的量,如:电磁场的一个规定分量的大小或是场强-距离乘积、辐射强度、方向性、绝对增益或是相对增益。
相位方向图天线所产生的某一规定场分量的相位在空间相对于某一给定参考相位的分布。
相控阵天线
馈电网络将微波信号按一定的幅度、相位分布馈送到天线各单元的微波网络。
功率相加/分配网络实现相控阵天线单元接收信号的相加,或是激励信号的分配的微波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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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源部件相控阵天线单元通道中接入的功率放大器、低噪声放大器、混频器及收发转换开关等电路。
发射/接收组件将发射机、接收机、移相器和衰减器等集成在一起的模块组件,也称T/R组件。
相控阵通道相控阵天线单元,包括其功率相加/分配网络、有源部件、发射/接收组件等,实现微波信号传输的通道。
波束赋形对相控阵的波束进行特定形状的设计,产生指向性的波束,获得明显的增益、低副瓣等特性。
雷达利用电磁波探测目标的装置,通过发射电磁波信号并接收从目标反射回来的信号测量目标的位置参数、运动参数并提取目标的特征信息。 注:“雷达(radar)”是“无线电探测和测距(Radio Detection and Ranging)”。
机械雷达利用机械转动天线实现波束扫描的雷达。
相控阵雷达采用相控阵天线的雷达,也称为电扫描雷达或电子扫描阵列雷达。
有源相控阵雷达相控阵天线单元通道中包含有源部件的相控阵雷达。
无源相控阵雷达相控阵天线单元通道中不包含有源部件的相控阵雷达。
模拟相控阵雷达采用模拟波束形成的相控阵雷达。
数字波束形成
数字相控阵雷达采用数字波束形成的相控阵雷达。
探头天线测量系统中,用于为待测天线发射信号或接收待测天线发射信号的辅助天线。
射频器件用来对射频信号进行传输、选频、合路、放大等处理的设 备。
微波暗室采用吸波材料和金属屏蔽体组建的特殊房间,提供人为空旷的“自由空间”条件,当电磁波入射到墙面、天花板、地面时,绝大部分电磁波被吸收,也称为无回波室、吸波室、电波暗室。
数传子系统卫星通信系统中进行数据传输的子系统。
中继卫星通信卫星的一种,主要用于数据传输,其特点是数据传输量大,为卫星、飞船等航天器提供数据中继和测控服务。
低轨卫星轨道高度为400km~2,000km的卫星。
5G基站是5G网络的核心设备,提供5G无线覆盖,实现有线通信网络与无线终端之间的无线信号传输。
新基建主要指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本质上是信息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建设。

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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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年7月10日
注册资本2,7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1层16102室主要经营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1-2层
控股股东周建华实际控制人周建华
行业分类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9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9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3,7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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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前述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即92.50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人民币5,100.00万元。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将安排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初始跟投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46.25万股,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62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1.14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
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保荐费为300万元,承销费为募集资金总额的7%且不低于3,000万元
律师费用56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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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费用849.06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61.67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57.55万元
注:1、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2、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1年3月31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4月6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4月8日
申购日期2021年4月9日
缴款日期2021年4月13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0]5686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26,481.4428,974.8614,062.8013,268.98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15,605.1617,730.027,130.154,148.08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38.2835.5061.7161.22
营业收入(万元)6,316.5716,873.5815,544.239,787.92
净利润(万元)650.143,457.022,982.081,721.27
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50.143,457.022,982.081,789.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530.643,156.652,815.221,777.24
基本每股收益(元)0.231.291.151.42
稀释每股收益(元)0.231.291.1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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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027.8152.8865.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10.872,710.121,902.942,226.68
现金分红(万元)2,775.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317.457.089.06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现阶段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技术先进性与研发产业化情况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技术,形成了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和通用测试业务。公司技术先进性与研发产业化主要代表产品为高精度多通道相控阵测量系统,该系统采用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和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能够实现相控阵一致性校准优化和波束性能测试,加速相控阵雷达的研发和生产效率。根据中国电子学会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该系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多通道相控阵测量系统成果近年来已被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采用。

通过对比行业主流水平的技术指标,公司自主研发的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核心技术、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量化指标较行业同业主流水平及主要企业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的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在轨校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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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和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未获得同行业主要企业技术指标。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沉浸于电与磁的世界,以嫦娥工程为契机,专注算法创新和方法应用,立志将难以探寻的电磁波进行精准管理,为无线通信与雷达应用创建可控有序的电磁世界。

未来,公司将围绕自身的核心优势、提升核心技术,结合资本市场资源,以自主创新为驱动,不断推动企业发展,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将围绕相控阵测试及电磁场仿真领域的核心驱动力——算法技术,打造电磁场领域全方位服务能力,以期成为国际领先的相控阵测试及电磁场仿真企业。

公司将加大研发体系和营销渠道建设力度,以市场洞察、产品研发、客户服务为立足点,持续聚焦客户的需求和行业趋势,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业务优势和市场份额。公司将继续深耕电磁场领域,将市场快速拓展到5G通信、汽车毫米波雷达、低轨卫星等领域,取得更大的市场规模和收益,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四、发展战略规划”。

六、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说明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1)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 (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之“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1月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第三条规定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行业。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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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发行人同时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科创属性规定的3项指标,符合科创板定位,具体分析如下: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是 □否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7.69%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是 □否发行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7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是 □否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1.30%

1、发行人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科创属性规定之(一)的要求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投入占公司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9%,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科创属性规定之(一)“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的要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合计
研发投入1,257.751,101.07886.743,245.56
营业收入16,873.5815,544.239,787.9242,205.73
研发投入/ 营业收入7.45%7.08%9.06%7.69%

2、发行人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科创属性规定之(二)的要求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公司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7项,均不存在权利受限或诉讼纠纷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号专利 权人专利 类型专利申请日专利 状态取得方式发明专利权(证)取得时间
1一种散射参数测试系统及其实现方法ZL201310461567.4霍莱沃发明专利2013.09.30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2017.09.22
2一种天线测试系统及其控制方法ZL201911010628.9霍莱沃发明专利2019.10.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2020.08.07
3基于反向四脊结构的低散射宽带双极化探头天线ZL202010287832.1霍莱沃发明专利2020.04.1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2020.07.24
4一种减小截断误差ZL202010482038.2霍莱发明2020.06.01专利原始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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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号专利 权人专利 类型专利申请日专利 状态取得方式发明专利权(证)取得时间
的平面天线近场测量方法及系统专利权维持取得
5一种基于平面波综合技术的紧缩场准直器及其优化方法ZL202010576632.8上海莱天发明专利2020.06.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2020.09.25
6基于阶梯式四脊的宽带喇叭天线ZL202010774854.0上海莱天发明专利2020.08.0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2020.10.27
7基于口径电流法的相控阵天线方向图预测方法及系统ZL202010906276.1霍莱沃发明专利2020.09.0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2020.11.17

注:上海莱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发行人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科创属性规定之(三)的要求公司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1.30%,符合“发行人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20%”的规定。

七、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019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6,873.58万元和3,457.02万元,根据2019年公司净利润和发行人可比公司在境内市场的近期交易市盈率,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因此,发行人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九、募集资金用途

2020年5月,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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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16,148.2816,148.28
2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6,835.666,835.66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0,348.3910,348.39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
合计36,332.3336,332.33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按轻重缓急次序安排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市场竞争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公司可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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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9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 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通过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前述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即92.50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人民币5,100.00万元。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初始跟投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46.25万股,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照【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倍(按【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62元(按照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公司【 】年【 】月【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保荐费为300万元,承销费为募集资金总额的7%且不低于3,000万元
律师费用56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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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费用849.06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61.67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57.55万元
注:1、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2、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号码021-63411627
保荐代表人陈邦羽、朱济赛
项目协办人谢林雷
项目其他经办人员胡盼盼、王江、杨步钒、周航宁、金翔

(二)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卢勇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3段1号IFS1座16层
联系电话028-86203818
传真号码028-86203819
经办律师刘荣、陈复安

(三)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余强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号码0571-8887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章祥、郑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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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69号
联系电话021-63391088
传真号码021-63391116
经办资产评估师刘欢、崔松

(五)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号码021-58899400

(六)承销商收款银行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常德支行
户名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10900120510531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保荐人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东海富长江11.87%出资份额,海富长江直接持有发行人2.88%股权,且海富长江系保荐人控股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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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1年3月31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1年4月6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4月8日
申购日期2021年4月9日
缴款日期2021年4月13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五、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参与规模

1、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即92.50万股,同时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5,100.00万元,具体如下:

具体名称实际支配主体设立时间募集资金规模(万元)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万元)参与比例上限(占A股发行规模比例)管理人
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3月15日5,1605,10010%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1:参与比例上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前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予以测算。

注2:前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募集资金规模和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差额用于支付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管理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该安排符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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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注3:最终认购股数待2021年4月7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共20人参与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是否为发行人董监高、缴款金额、认购比例等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是否为董监高缴款金额 (万元)专项资管计划的持有比例
1周建华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3005.814%
2陆丹敏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78515.213%
3毛小莲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3005.814%
4张栩财务总监,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1052.035%
5申弘董事会秘书2354.554%
6张捷俊监事、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3506.783%
7葛鲁宁监事、总经理助理、运行质量部部长3506.783%
8汤瑜君监事会主席、项目事业部北区总经理3506.783%
9熊伟项目事业部副主任、南区总经理3506.783%
10王娟专职管理员1001.938%
11杨振营项目事业部项目经理1502.907%
12李吉龙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3506.783%
13任振专用产品部部长、基础产品部部长3005.814%
14鲍坤无线通信事业部产品经理2504.845%
15赵辛楠采购中心副主任2003.876%
16王宇嘉财务经理1001.938%
17沈晓燕人事行政经理2504.845%
18杨治丽5G与测量专业部系统工程师1102.132%
19许昀专用产品部FPGA工程师1252.422%
20陈旷达基础产品部系统工程师1001.938%
合计5,160100.000%

注 1: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总缴款金额为5,160万元,其中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上限(不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不超过5,100万元。注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注 3:最终认购股数待2021年4月7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注 4:陆丹敏、毛小莲、张栩、申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余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注 5:上海莱天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霍莱沃指公司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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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注 6:参与人均与发行人或其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其中毛小莲、葛鲁宁、李吉龙、鲍坤、沈晓燕与上海莱天签署劳动合同,杨治丽与北京霍莱沃签署劳动合同。

2、根据《业务指引》要求,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跟投)的初始跟投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最终跟投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46.25万股。因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海通证券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3、本次共有2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38.7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符合《实施办法》、《业务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10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的要求。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2021年3月31日(T-6日)公布的《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将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等。2021年4月6日(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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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2021年4月8日(T-1日)公布的《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1年4月13日(T+2日)公布的《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四)限售期限

霍莱沃专项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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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现阶段雷达技术正处于由机械扫描体制向相控阵电子扫描体制转型的阶段,但随着各国科研费用的投入增加或新技术的出现,相控阵技术存在更新迭代的可能。公司的软件、系统和相关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相控阵雷达和5G基站等涉及相控阵技术的领域,上述行业应用的产品存在更新迭代的可能。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研发技术创新优势并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或新技术成果转化后不能达到客户或市场的预期,将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及产品领先性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算法泄密风险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形成了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和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从而在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和通用测试业务具有竞争优势。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如果公司的核心算法保密信息管理不当,则存在核心算法泄密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经过多年磨合,公司在技术研发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积累了一批研发能力突出、项目经验丰富的核心人员,并且相关人员均有丰富的电磁场领域科研经验,能够深入理解并服务于客户的科研生产需求。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并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稳定研发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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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来市场人才竞争激烈,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相控阵雷达和5G通信等涉及相控阵技术的领域,服务于国防科技工业和移动通信国家战略产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随着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持续增长,国防投入随之增加,对相控阵雷达产业链的投入也稳步增加。移动通信国家战略产业领域,工信部等多部委在2020年提出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推动数字化转型,是我国未来重点布局的发展方向之一。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的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将可能受到影响,可能给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已颇具规模,连续多年保持着快速增长趋势。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倡导国防科技工业领域自主可控,发布多项行业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行业,这会驱使市场的参与者变多、竞争更为激烈。

如公司未来不能维持竞争优势,持续进行市场开拓,可能会因为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市场地位削弱,出现业绩经营下滑的风险。

(三)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往往对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具有很高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自设立以来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并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如未来公司产品出现质量未达标情况,或者公司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提起索赔、诉讼,公司的长期声誉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未来业绩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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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现阶段终端客户主要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来自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大国防科工集团的业务收入占当期收入比率分别为95.18%、89.89%、

84.09%和93.5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以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为主,使得公司以同一集团口径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因此,如果未来国防科工集团客户对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等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且无法及时拓展新的客户或业务,则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五)境外采购可能受出口管制和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境外采购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定位设备等硬件产品,境外采购比例较高。近年来,西方国家加强对中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管制,同时西方国家与中国贸易摩擦逐渐增加。

目前公司的境外采购不存在受到相关出口管制的情形,但若境外供应商供货政策变化或出口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导致公司境外采购设备成本大幅提高或出现停止供应等极端情形,将会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的定价基础为“成本加成”的模式,由于公司境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应用于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中,公司以2020年1-6月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为例,对选择国内供应商生产的矢量网络分析仪等原材料项目的毛利率与同期境外采购项目毛利率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境内采购项目境外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采购项目
收入326.251,416.37
总物料成本额202.239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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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本217.74997.67
项目平均毛利率33.26%29.56%

如上表所示,境外采购项目平均毛利率和境内采购项目平均毛利率水平基本持平,因此,假设所有境外供应商对中国企业全面断供相关设备和材料,且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依然存在,则公司将向境内供应商采购相关设备和材料。相比境外供应商,国内供应商的产品单价相对较低,基于公司毛利率相对稳定的假设,则境外供应商断供对2020年1-6月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为收入和成本规模的同比下降。

极端情况下,假设境外供应商全部对中国企业全面断供后,客户对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相关需求全部停滞,则将对公司未来运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作为特殊的经济领域,主要受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国防投入稳步增加,行业发展态势良好。若未来国际国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国家削减国防经费支出,或调整与发行人产品相关的支出预算,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

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致使各个行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的采购、销售、项目执行及项目验收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疫情未来在全球范围内继续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公司上下游行业造成影响,从而对公司全年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受国防科工集团战略部署及其内部计划的影响,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其一般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半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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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2,693.2215.96%2,248.9714.47%2,116.2521.62%
第二季度1,082.456.42%2,857.3018.38%2,062.2721.07%
第三季度6,162.9536.52%2,120.9713.64%954.299.75%
第四季度6,934.9641.10%8,316.9953.51%4,655.1247.56%
合计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行人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高,分别为47.56%、53.51%和41.10%,由此导致发行人收入和利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报告期每年上半年收入和利润较小,发行人收入季节性波动较大。

(九)公司应用于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面临市场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来源主要为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收入占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5G通信领域收入44.230.70%45.930.27%442.742.85%--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含税)为2,412.05万元。现阶段公司5G通信领域业务主要是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公司5G通信领域的相控阵相关业务面临市场拓展风险,如发行人市场开拓效果不及预期,或不能保持在5G通信领域的技术竞争优势,或5G商用不及预期,则发行人未来在5G通信领域收入较少,5G通信领域收入对发行人业绩贡献较小。

(十)发行人达到公开招标金额但特定情形未履行公开投标程序导致未履行合同撤销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相控阵雷达领域,该领域具有技术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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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涉密性强等特点,从事该领域的公司相对较少。对于部分达到公开招标金额,却不适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开展的业务类型,公司客户主要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等合法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与客户签署的达到公开招标金额但未履行公开招标手续的合同中,已签署且已履行的合同不存在效力不确定的情形,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合同,在客户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前提下,存在合同被撤销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市场不断开拓,尤其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快速扩大。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对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及技术研发等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公司现有管理制度和组织模式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整。

如果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能及时地进行管理和组织变革,对业务及资产实施有效的管理,不能培养、留住或引进高素质人才以满足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人员稳定及发展速度,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华直接持有公司36.76%的股份,通过莱珍投资控制公司10.09%股份,通过莱磁投资控制公司2.8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9.73%的股份。周建华女儿周菡清直接持有公司4.32%的股份,为周建华的一致行动人。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54.05%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可能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公司章程》、确定股利分配政策等,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业务、管理、人事安排等方面施加控制和影响,从而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的决策并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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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利益。

四、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和前期投入大的特点。公司在前期的核心技术研发中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形成了具有核心算法的软件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80%、38.79%、40.04%和32.13%,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点,可能由于客户采购计划调整、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波动、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存在毛利率水平的波动,从而使得公司毛利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339.64万元、1,056.88万元、2,806.88万元和2,097.3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7%、6.80%、16.63%和

33.20%。总体来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因素影响。

公司的客户大多数为信誉状况较好的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但如果发生客户延迟支付相关款项的情形,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莱天可以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莱天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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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调整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莱天不能继续被评为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用于电磁场仿真分析和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以提高公司的研发和产业化建设能力。根据现有技术水平、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及产品市场现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则可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但是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管理、设备供应、市场变化等因素不达预期,将影响项目的投资收益。

(二)新增非流动资产折旧、摊销带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若未来市场出现变化,使得募投项目效益无法覆盖新增固定资产带来的折旧和摊销,将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段时间的投入期,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一)简化处理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了解公司信息的风险

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内容中简化处理部分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等披露信息,对该类信息进行代称、统称的方式进行披露,上述简化披露处理信息不会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构成重大障碍,但上述信息简化披露处理,可能存在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部分业务详细的客户、供应商名称信息和项目名称信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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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Hollywave Electronic System Co., Ltd.
注册资本2,7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7月1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8月2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1层16102室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50806021
传真021-50809725
公司网址http://www.holly-wave.com/
电子信箱ir@holly-wav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申弘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电话号码021-50809715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2007年6月,易泰达、周建华、方卫中和程贞远召开股东会,决定设立霍莱沃有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上海永华联合会计事务所审验,上述出资已实缴完成。

2007年7月,霍莱沃有限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出具的《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霍莱沃有限设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易泰达25.0025.00
2周建华25.0025.00
3方卫中25.0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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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程贞远25.0025.00
合计100.00100.00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2016年7月,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368.22万元为基数,折合股本1,200.00万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霍莱沃有限净资产市场价值评估值为1,426.08万元。同月,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经中汇会计师审验,上述出资已实缴完成。

2016年8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本次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510.0042.50
2陆丹敏300.0025.00
3方卫中150.0012.50
4莱珍投资140.0011.67
5周菡清60.005.00
6莱磁投资40.003.33
合计1,2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510.0042.50
2陆丹敏300.0025.00
3方卫中150.0012.50
4莱珍投资140.0011.67
5周菡清60.005.00
6莱磁投资40.003.33
合计1,200.00100.00

报告期初至今,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1-1-45

时间类别事项本次变动后估值(亿元)
2017年5月增资公司股本由1,200.00万股增加至1,295.00万股,引入新股东广州鹏德、深圳华腾和杨之华1.94
2018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1,295.00万元按1:1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变更为2,590.00万股不适用
2019年6月增资公司股本由2,590.00万股增加至2,775.00万股,引入新股东中金科元、海富长江10.71
2019年7月股权转让方卫中持有的公司51.80万股转让给新股东浙科汇琪10.71
2020年5月股权转让陆丹敏持有的公司55.50万股转让给新股东上海科投12.00

1、2017年5月,公司报告期内第一次增资

2017年4月,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其中新股东广州鹏德认购40.00万股新增股份,新股东杨之华认购40.00万股新增股份,新股东深圳华腾认购15.00万股新增股份。上述股东合计认购公司

95.00万股新增股份,每股价格15元。

2017年5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510.0039.38
2陆丹敏300.0023.17
3方卫中150.0011.58
4莱珍投资140.0010.81
5周菡清60.004.63
6莱磁投资40.003.09
7广州鹏德40.003.09
8杨之华40.003.09
9深圳华腾15.001.16
合计1,295.00100.00

2、2018年12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年12月,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资本公积1,295.00万元按1:1比例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295.00万股增加至2,590.00万股,注册资本由1,295.00万元增加至2,590.00万元,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1-1-46

2018年12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1,020.0039.38
2陆丹敏600.0023.17
3方卫中300.0011.58
4莱珍投资280.0010.81
5周菡清120.004.63
6莱磁投资80.003.09
7广州鹏德80.003.09
8杨之华80.003.09
9深圳华腾30.001.16
合计2,590.00100.00

3、2019年6月,公司报告期内第二次增资

2019年6月,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股本的议案,新股东中金科元认购105.00万股新增股份,新股东海富长江认购80.00万股新增股份。上述股东合计认购公司185.00万股新增股份,每股价格为38.61元。

2019年6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1,020.0036.76
2陆丹敏600.0021.62
3方卫中300.0010.81
4莱珍投资280.0010.09
5周菡清120.004.32
6中金科元105.003.78
7海富长江80.002.88
8莱磁投资80.002.88
9广州鹏德80.002.88
10杨之华80.002.88
11深圳华腾30.001.08
合计2,775.00100.00

1-1-47

4、2019年7月,公司报告期内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年7月,方卫中与浙科汇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浙科汇琪,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转让对价(万元)转让价格(元/股)
方卫中浙科汇琪51.802,000.0038.61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1,020.0036.76
2陆丹敏600.0021.62
3莱珍投资280.0010.09
4方卫中248.208.94
5周菡清120.004.32
6中金科元105.003.78
7莱磁投资80.002.88
8广州鹏德80.002.88
9杨之华80.002.88
10海富长江80.002.88
11浙科汇琪51.801.87
12深圳华腾30.001.08
合计2,775.00100.00

5、2020年5月,公司股权转让

2020年5月,陆丹敏与上海科投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上海科投,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转让对价(万元)转让价格(元/股)
陆丹敏上海科投55.502,400.0043.24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1,020.0036.76
2陆丹敏544.5019.62

1-1-48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3莱珍投资280.0010.09
4方卫中248.208.94
5周菡清120.004.32
6中金科元105.003.78
7莱磁投资80.002.88
8广州鹏德80.002.88
9杨之华80.002.88
10海富长江80.002.88
11上海科投55.502.00
12浙科汇琪51.801.87
13深圳华腾30.001.08
合计2,775.00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1-1-49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4家全资子公司、2家孙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如下:

(一)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342245G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毛小莲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2层16200室
主要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201室
经营范围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系统集成,商务咨询,电波暗室、微波暗室及屏蔽室的设计、安装、维修,网络信息安全硬件销售,网络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及通用测试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发行人主营业务重要组成部分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9,239.8810,810.29
净资产5,007.734,974.55
净利润33.181,871.08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1-1-50

(二)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1879C61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栩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8日
住所和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4号楼5层51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设备;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品设计。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区域销售拓展和售后维护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负责公司区域销售拓展和售后维护工作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602.42141.01
净资产-57.82-92.94
净利润35.12-127.1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三)西安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6MA6WQCTKXD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丹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1-1-51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0日
住所和主要经营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汇航广场A座10楼B10、B11室
经营范围通信技术、电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研发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的开发、销售、维护;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硬件的技术研发、销售;环境工程、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及系统集成);商务信息咨询(金融、期货、证券、基金及其他限制性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区域销售拓展和售后维护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负责公司区域销售拓展和售后维护工作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100.748.97
净资产89.845.85
净利润-6.01-4.15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四)成都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CUAY22B
注册资本100万元
实收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丹敏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3日
住所和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1单元13层3号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软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通信产品、电子产品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信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销售、信息系统集成;电子系统技术研究、技术推广;电子设备设计、安装及维护;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营业务从事区域销售拓展和售后维护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主要从事公司区域销售拓展和售后维护工作

1-1-52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101.079.87
净资产84.949.49
净利润-14.55-0.5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五)香港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上海莱天持有香港莱天100%股权,其对外投资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审批。香港莱天业务定位为发行人境外贸易平台,其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香港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2157403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0日
股本10,000港元
董事周建华
住所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3室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贸易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发行人境外贸易平台
股权结构上海莱天持股100%

2、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6,176.778,781.56
净资产-227.82-237.32
净利润9.50-71.4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六)香港思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北京霍莱沃持有香港思能100%股权,其对外投资已取得企业

1-1-53

境外投资审批。香港思能业务定位为发行人境外贸易平台,其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香港思能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2654685
成立日期2018年2月9日
股本10,000港元
董事张栩
住所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3室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贸易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发行人境外贸易平台
股权结构北京霍莱沃持股100%

2、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总资产1,304.411,022.19
净资产-42.58-28.27
净利润-14.31-17.5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建华,其直接持有公司36.76%的股份,通过莱珍投资控制公司10.09%股份,通过莱磁投资控制公司2.88%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9.73%的股份。周建华女儿周菡清直接持有公司4.32%的股份,为周建华的一致行动人。

周建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402196509******,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其详细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情况”。

周菡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402199306******,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1-1-54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周菡清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周建华、陆丹敏、莱珍投资和方卫中,其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1,020.0036.76
2陆丹敏544.5019.62
3莱珍投资280.0010.09
4方卫中248.208.94
合计2,092.7075.41

1、周建华

周建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330402196509******,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其详细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情况”。

2、陆丹敏

陆丹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510102196411******,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其详细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情况”。

3、莱珍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2QC5F
出资额280万元

1-1-55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建华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O区115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合伙人结构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周建华普通合伙人2.801.00
2嘉兴米仓有限合伙人277.2099.00
合计280.00100.00

4、方卫中

方卫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26197105******,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其详细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775.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9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份比例为25%,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3,700.00万股。

按本次发行新股925.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1,020.0036.761,020.0027.57
2陆丹敏544.5019.62544.5014.72
3莱珍投资280.0010.09280.007.57
4方卫中248.208.94248.206.71

1-1-56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5周菡清120.004.32120.003.24
6中金科元105.003.78105.002.84
7莱磁投资80.002.8880.002.16
8广州鹏德80.002.8880.002.16
9杨之华80.002.8880.002.16
10海富长江80.002.8880.002.16
11上海科投55.502.0055.501.50
12浙科汇琪51.801.8751.801.40
13深圳华腾30.001.0830.000.81
14本次拟发行公众股--925.0025.00
合计2,775.00100.003,7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周建华1,020.0036.76
2陆丹敏544.5019.62
3莱珍投资280.0010.09
4方卫中248.208.94
5周菡清120.004.32
6中金科元105.003.78
7莱磁投资80.002.88
8广州鹏德80.002.88
9杨之华80.002.88
10海富长江80.002.88
合计2,637.7095.03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公司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1-1-57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公司任职
1周建华1,020.0036.76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
2陆丹敏544.5019.62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
3方卫中248.208.94董事
4周菡清120.004.32
5杨之华80.002.88
合计2,012.7072.52--

(四)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上海科投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的公司。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产权[2020]210号《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批复》,如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上述国有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国有股东标识。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外资股份。

(五)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 名称股份数量(万股)产生原因转让方取得股份时间取得股份数量 (万股)取得股份价格(元/股)定价依据
1中金科元105.00增资不适用2019.06105.0038.61协商定价
2海富长江80.00增资不适用2019.0680.0038.61协商定价
3浙科汇琪51.80股权转让方卫中2019.0751.8038.61协商定价
4上海科投55.50股权转让陆丹敏2020.0555.5043.24协商定价

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基本信息如下:

1-1-58

1、中金科元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0CB580E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0日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备案编码SGS684

(2)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CCPN2L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朝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二期)9层09-11单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3)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019年6月,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股本的议案,新股东中金科元认购105.00万股新增股份,每股价格为38.61元。中金科元认购发行人2019年6月新增股份主要是发行人从事的业务方向是中金科元投资方向之一,中金科元看好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

(4)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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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股东中金科元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中金科元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2、海富长江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8560F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创新园C4栋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货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私募基金备案编码SM4696

(2)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欣达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2396E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均宇、武汉荟达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创新园C4栋1楼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3)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019年6月,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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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新股东海富长江认购80.00万股新增股份,每股价格为38.61元。

海富长江认购发行人2019年6月新增股份主要是海富长江看好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发行人上市规划,与发行人协商确定。

(4)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情形说明

新增股东海富长江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海富长江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新增股东海富长江

11.87%出资份额,海富长江直接持有发行人2.88%股权,且海富长江系保荐机构控股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新增股东海富长江与保荐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情形外,新增股东海富长江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浙科汇琪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绍兴上虞浙科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BHB4922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E游小镇门户客厅2号楼111办公室6号工位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业务
私募基金编码SGN183

(2)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583236655U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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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日
住所拱墅区登云路51号(锦昌大厦2幢)9层902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3)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019年7月,方卫中与浙科汇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浙科汇琪,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转让对价(万元)转让价格(元/股)
方卫中浙科汇琪51.802,000.0038.61

浙科汇琪2019年7月受让方卫中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主要是看好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股权受让价格参考发行人2019年6月增资的价格与方卫中协商确定。

(4)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情形说明

新增股东浙科汇琪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浙科汇琪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4、上海科投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5222E
注册资本173,85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伟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9楼6单元(实际楼层34楼)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科技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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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科技型孵化器企业的建设及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2)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上海科投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的公司,上海科投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0年5月,陆丹敏与上海科投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上海科投,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份(万股)转让对价(万元)转让价格(元/股)
陆丹敏上海科投55.502,400.0043.24

上海科投2020年5月受让陆丹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主要是上海科投看好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及上市规划,上述股权受让价格是上海科投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结合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

(4)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情形说明

新增股东上海科投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科投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直接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周建华36.76%周建华直接持有莱珍投资1.00%出资份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此外,周建华持有嘉兴米仓4.04%出资额,嘉兴米仓持有莱珍投资99.00%出资额;通过莱力投资间接持有莱磁投资7.50%出资份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建华与周菡清系父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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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直接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2莱珍投资10.09%周建华直接持有莱珍投资1.00%出资份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3莱磁投资2.88%周建华通过莱力投资间接持有莱磁投资7.50%出资份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4周菡清4.32%实际控制人周建华之女,为周建华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4.32%出资份额
5陆丹敏19.62%直接持有莱磁投资92.50%出资份额,通过嘉兴米仓间接持有莱珍投资4.40%出资份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925.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莱珍投资、莱磁投资、广州鹏德、深圳华腾、上海科投的各出资人以自有资金投资,并非向特定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且非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登记或备案程序。

发行人股东中共有3家股东属于私募基金规则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备案日期基金编号基金管理人
1中金科元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6.20SGS684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海富长江成长股权投资(湖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03.18SM4696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绍兴上虞浙科汇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9.04.29SGN183浙江浙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高级管理人员4人;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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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6人。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周建华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2019年6月-2022年6月
陆丹敏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2019年6月-2022年6月
方卫中董事2019年6月-2022年6月
龚书喜独立董事2019年6月-2022年6月
陆芝青独立董事2019年6月-2022年6月

(1)董事长周建华

周建华,男,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2001年,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天线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新技术研究室主任;2001年至2007年,担任美国ANSOFT CORPORATION中国分支机构技术经理;2007年至2009年,担任霍莱沃有限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5年2月,担任霍莱沃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莱天监事;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担任霍莱沃有限执行董事,兼首席技术官;2015年11月至今,担任莱力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

(2)董事陆丹敏

陆丹敏,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1年,担任深圳RGB公司技术及产品品质管理员;1991年至1995年,历任原电子部成都784厂销售处销售经理、物资供应处计划员;1995年至2003年,历任北京网通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8年,担任美国ANSOFTCORPORATION中国分支机构成都区域经理;2008年至2014年12月,担任美国ANSYS INC中国分支机构成都分公司区域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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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霍莱沃有限总经理,兼任项目事业部主任;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项目事业部主任。

(3)董事方卫中

方卫中,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至2001年,担任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投资战略中心技术总监;2000年至2001年,担任宁波甬科机电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5年,担任美国ANSOFT CORPORATION中国分支机构市场技术经理;2005年至2020年2月,担任易泰达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香港海姆达尔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国瑞信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欣易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2月至今,担任易泰达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杭州麦克斯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4)独立董事龚书喜

龚书喜,男,195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至今,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9年至2017年担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天线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2016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担任昆山荷兹天线微波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5)独立董事陆芝青

陆芝青,女,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1975年至1978年,担任上海崇明跃进农场服务连副指导员;1978年至1982年,担任上海华丽铜版纸厂财务主管;1984年至1998年,担任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市场处处长;1999年至2017年,担任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担任上海家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今,担任三亚海棠湾家化联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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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本届任职期间
汤瑜君监事会主席、项目事业部北区总经理2019年6月-2022年6月
张捷俊监事、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年6月-2022年6月
葛鲁宁监事、总经理助理、运行质量部部长2019年6月-2022年6月

(1)监事会主席汤瑜君

汤瑜君,男,198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利物浦大学微电子系统与电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3月至2018年5月,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北区销售经理、销售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担任子公司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项目事业部北区总经理。

(2)监事张捷俊

张捷俊,男,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系统工程师、在线测试产品经理、系统部副部长兼在线测试产品经理、系统部副部长、5G与测量专业部副部长;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任总经理助理,兼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副主任。

(3)监事葛鲁宁

葛鲁宁,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上海航天局第804研究所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副部长兼运行质量部副部长、工程部部长兼运行质量部部长、运行质量部部长;2016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兼运行质量部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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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位本届任职期间
陆丹敏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2019年6月-2022年6月
毛小莲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2022年6月
张栩财务总监,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2022年6月
申弘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2022年6月

(1)总经理陆丹敏

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情况”。

(2)副总经理毛小莲

毛小莲,女,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6年7月,历任公司技术部应用工程师、技术部副经理、系统部经理、系统部部长兼相控阵测试产品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历任上海莱天副总经理兼系统部部长、技术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上海莱天技术副总经理,兼任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年5月至6月,担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兼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

(3)财务总监张栩

张栩,男,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历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分析员、预算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和业务财务管理部总监;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担任子公司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

(4)董事会秘书申弘

申弘,女,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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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副总裁;2020年2月加入公司;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位
周建华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
毛小莲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
葛鲁宁总经理助理、运行质量部部长、监事
张捷俊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监事
李吉龙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
任振专用产品部部长、基础产品部部长

(1)周建华

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1、董事情况”。

(2)毛小莲

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葛鲁宁

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2、监事情况”。

(4)张捷俊

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2、监事情况”。

(5)任振

任振,男,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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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7年1月,历任上海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设计师、副主任设计师;2017年1月至2020年2月,历任公司系统工程师、专用产品部副部长兼基础产品部副部长。202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专用产品部部长兼基础产品部部长。

(6)李吉龙

李吉龙,男,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核能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8月至2020年2月,历任公司系统工程师、5G事业部副部长、系统部副部长、5G与测量专业部副部长。202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 发行人关系
周建华莱珍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 直接股东
嘉兴米仓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 间接股东
莱力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 间接股东
莱磁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发行人 直接股东
上海莱天监事发行人子公司
方卫中易泰达经理发行人关联方
杭州麦科斯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关联方
杭州欣易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杭州欣易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杭州易欣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关联方
杭州国瑞信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关联方
香港海姆达尔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关联方
龚书喜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昆山荷兹天线微波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无关联关系
陆芝青上海家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无关联关系
三亚海棠湾家化联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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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表所列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对外兼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书》、《竞业禁止协议》及《保密协议》,除此之外,上述人员未与公司签署其他协议。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最近二年内的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发行人董事最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2018年初,发行人的董事会为其第一届董事会,由周建华、陆丹敏、方卫中、龚书喜和陆芝青担任发行人董事,其中周建华为发行人董事长。

2019年6月,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周建华、陆丹敏、方卫中、龚书喜和陆芝青担任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建华为发行人董事长。

最近二年内,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成员的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发行人经营管理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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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监事最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2018年初,发行人的监事会为其第一届监事会,由葛鲁宁、汤瑜君、王玉峰担任发行人监事,其中汤瑜君为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18年12月,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捷俊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王玉峰不再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6月,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由张捷俊、葛鲁宁与职工代表监事汤瑜君组成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汤瑜君为监事会主席。最近二年内,公司监事未发生重大变化,监事的变动是公司正常的人员变动,对发行人经营管理无不利影响。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2018年初,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陆丹敏和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栩。

2019年6月,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增加聘请毛小莲为副总经理。

2020年3月,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聘请申弘为董事会秘书,张栩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

最近二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公司增加高级管理人员数量,有利于提升发行人经营管理水平。

4、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二年的变动情况

最近二年,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周建华、毛小莲、葛鲁宁、张捷俊、李吉龙和任振,上述人员未发生变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公司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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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对外投资企业名称出资份额 (万元)比例(%)
周建华上海莱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100.00
上海莱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1.00
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204.04
陆丹敏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0092.50
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2044.08
成都广联网域技术有限公司3.131.25
方卫中杭州易泰达科技有限公司970.5032.35
杭州欣易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50.00
杭州易欣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0.00
杭州国瑞信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80.0090.00
香港海姆达尔国际发展有限公司0.33万港币33.00
汤瑜君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5.05
葛鲁宁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02.89
张捷俊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2.16
毛小莲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0011.54
张栩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008.66
李吉龙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2.53
任振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1.4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及亲属关系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是否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形
周建华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1,020.0036.76
周菡清周建华之女120.004.32
陆丹敏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544.5019.62
方卫中董事248.2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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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及亲属关系直接持股企业名称在直接持股企业出资比例(%)间接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冻结或质押情形
周建华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莱珍投资1.000.50
嘉兴米仓4.04
上海莱力100.000.22
陆丹敏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莱磁投资92.502.67
嘉兴米仓44.084.40
汤瑜君监事会主席、项目事业部北区总经理嘉兴米仓5.050.50
张捷俊监事、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嘉兴米仓2.160.22
葛鲁宁监事、总经理助理、运行质量部部长嘉兴米仓2.890.29
毛小莲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嘉兴米仓11.541.15
张栩财务总监,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嘉兴米仓8.660.86
李吉龙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嘉兴米仓2.530.25
任振专用产品部部长、基础产品部部长嘉兴米仓1.440.14
曾蕾陆丹敏妻妹,公司商务助理嘉兴米仓0.140.01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依据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发行人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市场平均薪酬水平等领取薪酬,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和奖金组成。

报告期内,随着治理结构的逐步健全,发行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确定机制进行了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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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和监事薪酬及津贴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

2、薪酬总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310.49658.53721.31554.70
利润总额(万元)686.103,679.643,287.721,761.61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45.2517.9021.9431.49

3、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发行人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从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万元)
周建华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核心技术人员70.11
陆丹敏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71.93
方卫中董事-
龚书喜独立董事8.00
陆芝青独立董事8.00
汤瑜君监事会主席、项目事业部北区总经理71.51
张捷俊监事、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核心技术人员70.12
葛鲁宁监事、总经理助理、运行质量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70.05
毛小莲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79.27
张栩财务总监,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71.56
申弘董事会秘书-
李吉龙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70.09
任振专用产品部部长、核心技术人员67.89
合计658.53

注:1、方卫中为外部董事,未在公司领薪;2、现任董事会秘书申弘于2020年2月入职,2019年未在公司任职,因此2019年度未在公司领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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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已实施完毕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为调动员工积极性、保持团队凝聚力,公司实施了两期股权激励计划,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的员工均通过直接持有嘉兴米仓的出资份额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嘉兴米仓持股莱珍投资99.00%合伙份额,莱珍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80.00万股,嘉兴米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9.99%。

①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2016年5月,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开展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50万股公司股份,每股公司股份的授予价格为6元,激励方式为转让持股平台嘉兴米仓的出资额。

2016年12月,嘉兴米仓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建华作出变更决定书,同意陆丹敏向毛小莲、张捷俊等32人转让100万元出资额(对应50万股公司股份),每一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3元。

②第二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2017年4月,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期股权激励的议案,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49.90万股公司股份的激励份额,每股公司股份的价格为12元,其中12名激励对象为原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对象。

2017年5月,嘉兴米仓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建华作出变更决定书,同意陆丹敏向毛小莲、任振等17人转让99.80万元出资额(对应49.90万股公司股份),每一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6元;同意嘉兴米仓原第一期员工股权激励对象3人因离职退伙,其出资额由陆丹敏受让。

公司两期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发行人部分员工因离职退出员工激励计划。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嘉兴米仓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职务
1周建华普通合伙人11.204.04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
2陆丹敏有限合伙人122.2044.08董事、总经理、项目事业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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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职务
3毛小莲有限合伙人32.0011.54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
4张捷俊有限合伙人6.002.16监事、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
5杨治丽有限合伙人0.400.145G与测量专业部系统工程师
6唐薇有限合伙人1.200.435G与测量专业部系统工程师
7鲍坤有限合伙人0.200.07无线通信事业部产品经理
8葛鲁宁有限合伙人8.002.89监事、总经理助理、运行质量部部长
9李吉龙有限合伙人7.002.53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
10李恺有限合伙人8.002.89研发中心软件架构师
11孟进有限合伙人3.001.085G与测量专业部软件工程师
12曾蕾有限合伙人0.400.14项目事业部商务助理
13孙红军有限合伙人1.400.51研发中心产品工程设计师
14陈贝贝有限合伙人0.600.22专用产品部仿真工程师
15沈经建有限合伙人5.001.80首席顾问、总经办主任
16熊伟有限合伙人16.005.77项目事业部副主任、南区总经理
17汤瑜君有限合伙人14.005.05监事会主席、项目事业部北区总经理
18杨英有限合伙人4.001.44资金经理
19周颖有限合伙人2.200.79采购中心采购经理
20王娟有限合伙人2.400.87专职管理员
21任振有限合伙人4.001.44专用产品部部长、基础产品部部长
22杨振营有限合伙人4.001.44项目事业部项目经理
23张栩有限合伙人24.008.66财务总监,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
合计277.20100.00-

注:2021年3月,嘉兴米仓原有限合伙人崔吉、成嘉慧分别与陆丹敏签署《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嘉兴米仓0.60万元、0.4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陆丹敏,目前上述合伙份额转让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是否遵循闭环原则

嘉兴米仓、莱珍投资均已经就其设立在工商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规范运行。嘉兴米仓、莱珍投资未实际经营任何业务,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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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者受托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嘉兴米仓、莱珍投资未按照“闭环原则”运行,但发行人股东穿透至自然人、国有出资机构或私募投资基金的主体数量未超过200人。

(二)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十一、发行人的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情况

1、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日期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人数84746254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岗位类别人数占比(%)
管理人员1011.90
研发人员1011.90
技术人员3339.29
销售及商务人员1011.90
行政财务及采购人员2125.00
合计84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依法为满足条件的在册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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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下:

时间人员总数缴纳人数缴纳比例(%)
2020年6月30日848196.43
2019年12月31日747297.30
2018年12月31日626096.77
2017年12月31日545296.30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原因为退休返聘、新员工入职等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时间人员总数缴纳人数缴纳比例(%)
2020年6月30日848297.62
2019年12月31日747297.30
2018年12月31日626096.77
2017年12月31日545296.30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的原因为退休返聘、新员工入职和原员工离职等因素。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相关规定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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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电磁场的测试和仿真,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

现阶段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领域。近年来,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通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以相控阵校准测试算法为核心,快速发展5G基站测试系统业务,并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基于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参与了多项国家重要项目。2013年,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成功实现月球表面“软着陆”,公司为其测控全向天线研制、数传子系统、测距测速敏感器的研制提供了仿真服务;2015年,北斗二号卫星成功发射,相控阵天线顺利进入在轨工作状态,公司为其提供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技术方案,突破了校准算法关键技术,首次将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技术应用于航天领域;2016年,高分三号卫星发射入轨,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使用了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和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为其实现大型相控阵天线方向图的高精度测试及快速评估提供技术保障;2019年,嫦娥四号月球探测器成功实现月球背面着陆,公司为其着陆器提供测控天线整器电性能仿真研发和中继卫星天线仿真研发的工作;2020年,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公司承担了北斗三号星载相控阵通道测试、校准及可靠性验证测试等任务。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公司的科技成果“高精度多通道相控阵测量系统”以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为突破口,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为中国电子学会单位会员及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全权会员。公司参与制定了三项国家标准,分别为《GB/T 6113.105-2018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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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5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5MHz~18GHz天线校准场地和参考试验场地》、《GB/T 6113.106-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6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EMC天线校准》和《GB/T 38889-2020天线及接收系统的无线电干扰天线测量车载天线及系统》。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华作为公司技术带头人,多年深耕电磁场技术领域,作为国家某重点工程项目研制的主要参与人员,于2001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000年度)一等奖。目前周建华为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线及无线接收系统EMC标准化特别工作组成员,该工作组旨在开展天线及无线接收系统的电磁兼容标准化研究,参与制定该领域的相关标准。

2、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类别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形成了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相控阵相关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和通用测试业务,业务广泛应用于星载、机载、舰载及陆基等相控阵雷达和5G通信等领域,各业务区别主要在于其用途和产品形态,具体为:

公司业务类型对应公司主要产品对应公司产品主要用途产品形态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天线研制、生产阶段的校准调试与性能测试、出厂阶段的动态检验验证测试以及列装应用阶段的性能周期检验测试产品形态主要为软硬件集成的系统
相控阵相关产品相控阵相关产品提供相控阵原理样机、相控阵天线及相控阵阵面的设计方案和产品等产品形态主要为硬件设备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验证装备系统的总体指标、分系统指标在模拟真实环境中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产品形态主要为软硬件集成的系统
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应用于子系统设备及平台的电磁场仿真及优化电磁场仿真软件业务产品形态为软件;电磁场仿真应用业务产品形态主要为服务
通用测试业务通用化测试设备产品、暗室的建设及维护为客户提供研发生产单体测试设备及环境建设产品形态主要为硬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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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背景介绍

①电磁场概念知识

电磁场是由内在联系、相互依存的电场和磁场的总称,电产生磁,磁生成电。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将电磁场通过描述电场、磁场与电荷密度、电流密度之间关系的偏微分数学方程表示,形成麦克斯韦方程组,是电磁学的基础方程。

②电磁场运用领域

行业内运用电磁场知识最多的领域是无线通信和雷达领域,无线通信和雷达领域都要具备电磁波信号发射和收集功能。雷达是利用发射电磁波并接收目标物体反射后的电磁波得出目标距离、方位等信息的技术集成,无线通信是可以同时发射和接收电磁波的技术集成。无线通信和雷达领域主要通过对电磁波的分析,可以推知出其初始状态,作为定位、通信等具体用途,但其对电磁波的集束和能量方面要求不同。

实际应用环境中的电磁场领域内电场和磁场错综复杂,信号收发设备的电磁场、地理环境的电磁场和其他电磁干扰设备的电磁场相互影响。因此,对于电磁场环境要求严格、精度高的国防科技工业产品在研发前需要充分论证电磁环境对该国防科技工业产品性能的影响,在生产出厂前要充分检测产品的电磁性能。

各类产品或载荷,比如卫星、飞机都需要时刻定位其高度信息、飞行轨迹,因此需要在使用前确定其雷达通信系统性能是否可靠,因此测试是一种必然程序。将实物检验归集到软件或虚拟上模拟、测试,即构成了一种仿真系统。

③电磁场运用领域与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联系

公司围绕实际应用环境中的电磁场分析需求衍生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电磁场仿真分析两类主要业务。电磁场仿真分析主要围绕电磁环境的分析,验证装备系统的总体指标、分系统指标在模拟真实环境中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对于子系统设备及平台提供电磁场仿真及优化。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主要为相控阵天线研制、生产阶段的校准调试与性能测试、出厂阶段的动态检验验证测试以及列装应用阶段的性能周期检验测试,不同应用阶段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区别及联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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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控阵应用阶段应用 场景应用背景应用作用
研制 阶段科研机构的实验室科研机构需要对相控阵进行多相位、多幅度的测试,以验证相控阵样机是否符合设计指标和研发目的。系统通过算法不断优化调整天线单元的幅度和相位等的初始状态与参数组合,测试验证相控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生产 阶段生产相关区域由于天线单元数量众多,生产加工组装到一起后,由于加工误差、单元间的耦合等因素,使得各天线单元的辐射特性与原始设计参数存在一定误差,需要通过相应的校准调试,使其性能参数与设计指标相符合。系统对相控阵中的每个天线单元进行调试测试,并通过软件校准算法补偿生产工艺、以及组成阵列后所引起的性能误差,实现相控阵中各天线单元性能参数与设计指标相符合。
出厂 阶段生产相关区域相控阵出厂阶段必须对其方向图辐射特性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达到设计要求才可出厂。系统测试相控阵方向图辐射特性、波束的覆盖区域等指标是否满足相控阵产品规定的设计指标要求。
列装 阶段相控阵雷达装载平台,如飞机、舰艇或车辆列装后的相控阵雷达需要进行定期检测,检测相控阵雷达是否保持其设计性能,是否继续满足使用需求。系统对列装的相控阵雷达进行定期检测,经过多状态采样分析,得出相控阵各单元的性能误差,并通过调整相控阵的辐射及相位等参数进行差异弥补,使相控阵保持原设计的性能指标运行。

在这种模拟仿真与测试时,核心是要收集具体应用场景的各类参数数据,构建各种模型、测试场景,并结合先进的算法技术与仿真测试流程,获取较好的性能。数据取得的多少,模型与实际的差异,算法的计算精度和执行效率,就决定了仿真与测试的整体性能和效率。公司目前在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领域已经具备可信的经验优势,并积累了大量的应用场景数据,在新的应用领域、新的应用场景,公司只需在原有技术基础上进行适应性开发。因此,公司在5G通信、低轨卫星和智能驾驶等领域具有较强的业务扩展能力。

(3)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具体介绍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

①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功能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是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形成的由软件和硬件集成的系统产品。该系统用于对相控阵波束性能进行校准、优化及测试,为相控阵雷达与通信设备在研发、生产及应用阶段提供校准调试与性能测试,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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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设计性能的实现与优化。

相控阵雷达由数百至数万个的相控阵通道组成,每个相控阵通道由天线单元、信号发射/接收组件和馈电网络组成。相控阵的整体波束性能由各天线单元的辐射性能决定,但由于各天线单元之间的耦合影响以及机械加工、安装的不一致性,各天线单元的辐射特性不一致,因此,需要对各天线单元的辐射性能进行一致性校准、优化及波束性能测试,确保相控阵性能。

②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组成

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集成了电子测量仪器及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校准软件、测试软件、控制软件等软硬件,其中校准软件、测试软件由公司自主研发,包含了公司核心算法。

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组成示意图如下:

③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运用流程

公司提供的相控阵校准系统是软件和硬件设备密切结合的校准和测试过程,主要程序如下(以校准测试相控阵发射工作为例):

A、用户将相控阵雷达安装在转台上,可通过控制软件设定测试参数;

B、实时控制器通过系统控制射频硬件产生射频信号并传送给相控阵,由相控阵发射无线电磁信号,由探头接收无线电磁信号;

C、实时控制器通过系统同时控制移动扫描架、转台等机械定位设备位移到不同的测试位置,进行电磁场幅度、相位数据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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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于校准测试:利用校准软件,计算分析得到相控阵各天线单元间的幅度、相位差异,对其进行补偿调整并经过多次迭代后,使得相控阵的各单元处于设计的参数状态,以满足相控阵高性能工作的状态要求;E、对于性能测试:利用测试软件,对所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变换得到该相控阵的远处工作时的辐射方向图性能,包括形状和大小。如测试得到的性能指标未满足设计指标要求,则需要对相控阵各单元进行优化校准测试,优化各单元的加权量,并据此调整相应参数,并进行再次测试采集和分析变换得到其辐射方向图。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运行原理示意图如下:

④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在5G通信领域的应用

公司的5G基站天线测试系统是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在5G通信领域的应用,该系统通过对基站天线的辐射性能进行一致性校准、优化及波束性能测试,确保基站天线性能,其组成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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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控阵相关产品公司经多年仿真总体设计经验积累和相控阵校准优化及测试的技术积累,根据客户需求可提供相控阵原理样机、天线及相控阵阵面的设计方案和产品等。

①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功能

相控阵相关产品是相控阵雷达的组成部分,相控阵雷达是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待测对象。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设计过程中利用公司的仿真验证技术和相控阵校准测试的校准、优化及测试,保障了相控阵相关产品的性能。相控阵雷达由相控阵天线和雷达任务机组成,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为相控阵天线及其部件,具体如下:

相控阵天线由天线阵面、T/R组件、馈电网络、数字收发采样组件和数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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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形成分机等组成,是实现电磁信号收和发的装置,但不涉及对电磁信号进行处理分析。相控阵天线通过改变T/R组件的幅度和相位来改变波束指向等实现对目标的灵活探测,同时将收集的电磁信号转变为电信号,传输到相控阵雷达任务机。

②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示意图

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的示意图如下:

相控阵原理样机 (相控阵天线样机,由天线阵面、T/R组件、馈电网络、数字收发采样组件和数字波束形成分机等组成)
天线阵面(由天线单元组成)

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公司的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主要分为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和仿真软件及应用服务,公司的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主要验证总体装备指标在模拟真实环境中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仿真软件及应用服务主要专注于相控阵天线及子阵的电磁仿真及优化服务。

①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

A、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功能公司的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是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形成的由软件和硬件集成的系统产品,该系统用于对客户已有设计指标的装备系统在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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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环境中开展电磁波辐射性能的设计评估,验证装备系统的总体指标、分系统指标在模拟真实环境中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

在装备系统实际应用中,电磁波信号在传输过程中被地表物体(如山体、建筑等)所遮挡会反射形成的多路径传输信道,均会对接收端信号产生干涉,造成信号扭曲失真。未经仿真验证的情形下,装备系统的设计性能将与实际应用效果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需要通过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进行设计指标验证。B、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组成公司的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由仿真软件、分析软件等软件和信号收发设备构成,其中分析软件是公司自主研发,包含了公司核心算法。信号收发设备主要包括信号产生设备、信号监测设备和信号场景模拟设备等。公司的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主要结构图如下:

C、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工作流程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的仿真分析过程:

仿真软件根据仿真规划和设置,重构被试验设备的应用场景,通过仿真算法和分析软件模拟其应用场景下的信号在场景下的传输效应,由被试验设备接收并按照其功能要求工作,由分析软件对根据采集的数据对其性能特征进行分析。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对被试验设备的信号验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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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软件控制信号产生设备按仿真分析的要求产生信号;控制信号监测设备对信号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闭环反馈;控制信号场景模拟设备对该信号按照仿真分析的应用环境情况进行衰减、延时等,以模拟在实际场景中信号由远处传播到被实验设备的实际情况,激励被试验设备工作并输出相关信号信息,从而验证装备系统在实际应用情况下的性能特征。

②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

A、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的功能

公司的电磁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电磁场仿真软件,或根据客户的初始设计提供仿真分析并对其进行优化设计,应用于装备系统的子系统设备及平台的电磁场仿真及优化。

在装备系统子系统设计过程中,天线与其他天线或天线装载平台之间存在相互耦合效应,对天线电磁场存在干扰,影响其性能指标,需要通过仿真软件来优化。

公司仿真软件的可视化界面如下:

B、电磁场仿真软件的组成

公司的电磁仿真软件由仿真建模模块、电磁场计算模块和可视化模块组成,其组成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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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模块功能模块用途
建模模块利用模型库,重构相控阵无线系统应用环境,快速和精确计算相控阵辐射方向图等特性公司软件内置各种仿真所需的模型库,模型库包括各类标准化的天线或装载平台模型(例如飞机、舰艇、车辆等),客户可以灵活选用天线及其装载平台,客户也可以对接其自有模型库进行建模。
电磁计算模块运用公司核心算法求解电磁场数据客户根据天线和装载平台灵活调用不同算法,实现天线电磁场辐射方向图的仿真和布局分析。
可视化模块将电磁计算模块的计算结果进行可视化呈现客户可以通过可视化模块将电磁计算模块的数据通过列表、图形等多种方式导出分析。

4)通用测试业务公司的通用测试业务主要基于客户的业务需求,提供通用测试仪器设备集成配套控制软件和测试环境搭建、维护服务等。

项目通用测试仪器设备测试环境
业务示意图
主要类别矢量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等电磁场领域电子测量仪器,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集成控制软件暗室、电磁兼容实验室等测试环境的建设、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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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1,742.6227.59%10,107.0559.90%10,923.5170.27%3,201.3832.71%
相控阵相关产品2,850.2345.12%2,240.5013.28%683.664.40%38.970.40%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1,967.9011.66%1,304.758.39%2,037.7920.82%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544.323.23%1,234.817.94%1,863.0019.03%
通用测试业务1,723.7127.29%2,013.8011.93%1,397.498.99%2,646.7827.04%
合计6,316.57100%16,873.58100%15,544.23100%9,787.92100%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与服务、主要经营模式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的算法研究,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自成立以来,公司经历了从仿真与设计服务技术起步、相控阵测试核心技术突破到相控阵技术纵深发展的三大阶段。公司技术和业务的演进是公司不断研发创新的过程,具体如下:

1、仿真分析验证服务关键技术起步阶段(2007年至2012年)

基于创始团队多年来在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和国际领先电磁仿真软件开发企业积累的技术与工程应用经验,公司设立后,以“嫦娥探月”工程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为契机进入电磁场仿真业务市场。公司专注于电大尺寸复杂平台电磁算法的研究、技术开发与方法创新,以创始团队丰富的经验积累为基础形成了仿真应用技术、半实物仿真技术、复杂环境多径信道建模等技术,提供仿真应用与优化服务。

仿真分析验证服务关键技术起步阶段,公司成功将电磁场仿真技术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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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嫦娥探月”工程月球探测器天线布局仿真研发、着陆器测控天线整器电性能仿真研发等,同期公司开发了相控阵的仿真分析软件,开拓了相控阵相关市场。

2、相控阵测试核心技术突破阶段(2013年至2016年)

公司以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等核心技术为突破口,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相控阵波束扫描盲区检测和成因分析的难题,从而使公司快速进入相控阵研发与生产校准测试领域。公司经过多年电磁场仿真验证服务领域的创新开发以及在相控阵仿真领域的开拓,结合相控阵行业从研发设计转入研发生产的有利时机,集中优势技术力量开展相控阵研发生产的校准调试及性能测试技术的研发。公司研发的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提高了相控阵的合成效率,服务于相控阵的波束赋形和波束扫描两项核心性能指标的研发与优化,同期又成功研发了多探头近场测试技术、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实现了大型相控阵的高效、高精度测试。

在此期间,公司承担了北斗二号卫星天线在轨校准的研制任务,突破了校准算法关键技术,首次将在轨校准技术应用于航天相控阵领域,为北斗二号卫星长期可靠运行任务的成功做出了贡献;公司承担了高分三号大型相控阵测试系统项目任务,利用多探头和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实现了大型相控阵多频段、多波位、多相位中心快速高精度测试,为该任务的顺利完成做出了贡献;公司承担了北斗三号星载相控阵通道测试、校准及可靠性验证测试等任务。

3、相控阵技术纵深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

经过上述两阶段的技术开发积累,公司形成了相控阵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等各业务阶段仿真验证和相控阵校准测试的技术创新成果。

在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领域,公司形成了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和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将真实复杂电磁环境对通信与雷达系统的电磁信号效应转变为无线信道数学模型,实现真实应用环境下电磁信号传播的快速动态仿真和应用仿真。

在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公司可提供测试软件、测试设备和测试环境为一体的校准试验调试优化与高精度高效率的测试系统,覆盖了从相控阵研发生产的过程测试、整阵的校准优化与调试和最终性能的快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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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控阵技术的纵深发展阶段主要有如下几个发展方向:

其一,公司业务在多个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随着相控阵技术在卫星天线、机载雷达、舰载雷达和陆基雷达的广泛应用,纵深发展期间公司也承担了北斗三号星载相控阵通道测试、校准及可靠性验证测试、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某大型舰艇相控阵系统的校准与测试、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多个型号的飞行器载相控阵雷达的校准优化级测试等项目任务。其二,公司业务向新兴领域发展,纵深发展期间公司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承担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等专项,公司将继续开拓5G通信、车载毫米波雷达、低轨卫星等领域的仿真和测试应用。

其三,公司业务从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等研发生产辅助手段到提供研发产品样机的业务领域发展,可为相控阵研发生产提供配套的相控阵天线、专用部件和雷达样机。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公司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流程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通过不断探索,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机构体系。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下设无线系统半实物验证技术研究室、相控阵测量技术研究室和相控阵雷达专用产品技术研究室,围绕无线系统半实物仿真和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开展攻关,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公司的研究与开发阶段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二阶段,研发人员完成软件、结构、硬件需求与详细设计,公司随时跟踪检查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各阶段研究成果确保研发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有效降低研究失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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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公司建立和完善研究成果验收制度,组织专业人员对研究成果进行独立评审和验收;

第四阶段,公司对研究成果的转化分步推进,通过试生产充分验证产品性能,在获得市场认可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同时建立研究成果保护制度,加强对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加强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

(2)公司的具体研发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专职和非专职研发人员共同完成研发项目的研发模式,该模式与公司经营发展及研发方向密切相关,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公司是一家以技术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的专职与非专职研发人员专业素质较高,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占比60.98%,且其专业领域主要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领域。公司首席技术官、各专业方向技术带头人因同时承担了管理及业务执行职责被划分为非专职研发人员,此外非专职人员还包括业务部门的部分技术人员。公司研发项目组成人员的研发职责分工情况如下:

人员类别主要职责
专职研发人员总体方案设计与指导、技术方案设计、算法设计与开发、单机规划与设计、软件设计及开发等。
非专职研发人员首席技术官
各专业方向技术带头人
业务部门的其他技术人员系统设计、开发、组装及调试测试,仿真分析,软件开发及调试测试,单机调试及测试等。

1)公司报告期初各技术方向的研发及业务实施工作主要由业务部门承担

公司报告期初的研发工作主要聚焦于各业务直接相关产品的应用性研发,根据产品的技术升级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确立研发项目并开展研发工作。

公司基于专职和非专职研发人员均具备承担研发工作的能力和素质的特点,按各技术领域划分出各业务部门,由各业务部门分别承担本领域的研发工作及业务实施工作,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系各领域的技术带头人。非专职研发人员在技术带头人的带领下,根据各自的技术特长和专职研发人员共同完成研发项目。

其中,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领域的研发及业务执行主要由5G测量与专业部、无线通信事业部负责,相控阵相关产品领域的研发及业务执行主要由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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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部、基础产品部负责,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领域的研发及业务执行主要由仿真专业部负责。

2)公司报告期内逐步拓展至测试系统核心部件自产化及仿真软件的升级研发等基础性研发领域,研发工作由专职研发人员承担的比重逐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工作逐渐由产品应用研发拓展至与业务广泛相关的仿真软件升级研发、电子测量仪器和机械定位设备的自产化研发等方面。该等研发方向旨在实现公司系统中核心部件的自产,开发功能更为全面的仿真软件,从长远的角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属于基础性研发领域。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研发方向逐步拓展为基础性研发和应用性研发并重,公司相应增加了研发部门的人员配置,研发工作由专职研发人员承担的比重逐步提升。此外,公司建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工程院院士,开展关键难题攻关和新领域探索性研究,并与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天线测量技术联合实验室,为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供前瞻性技术支撑。

2、销售及盈利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重视社会经济效益,满足社会需求”的销售方针,着力打造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生存的专业品牌形象。

公司目前的销售业务由项目事业部负责,形成了覆盖国内主要区域和重点客户的销售体系。项目事业部主要负责市场调研、开拓新市场和维护客户、组织招投标,签订合同和追踪项目进度,同时公司为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更快响应客户需求,积极在全国布局,分别在西安、北京和成都设立子公司,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全国主要国防科工集团科研院所,有利于及时搜集行业信息和进行持续的售后服务。

公司销售采用招投标、商务谈判的方式进行。公司制定了投标管理办法,销售人员在获悉客户的招标信息后,由项目事业部牵头组织成立投标小组,并协同技术部门明确产品配置和技术方案。项目事业部根据服务成本、结合市场情况将竞标产品价格上报批准,最终由项目事业部递交投标文件。公司部分下游客户根据其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商务谈判的方式开展合作,公司与客户通过商务谈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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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合作意向后,直接与其签订合同。

3、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人员根据供应商资质、供货质量保证能力、供货及时性、售后服务等内容制定评价表,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单,采购中心在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通过比价、询价等方式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公司采购模式主要按项目采购为主,采购物料主要分为物料采购和经营管理所需物资,物料采购包括公司生产所需的通用或定制化仪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经营管理所需物资包括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等。公司物料采购的标准硬件由公司根据型号直接向供应商采购。公司物料采购的定制硬件由公司自行设计并交由供应商进行定制化生产或根据参数要求向供应商定制化采购。个别情况下,公司基于项目需求,向供应商外购部分软件功能模块。除上述物料采购和经营管理所需物资采购外,公司在系统的装配集成环节中根据项目需求对外采购安装劳务。

4、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模式以项目为基础开展,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系统定制化设计、开发和集成,具体生产环节包括软件开发集成、单机及设备部件装配集成、系统集成和系统调试测试工作。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在算法和软件的开发,不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环节。

在软件开发集成环节中,公司负责核心算法、应用软件的设计、编写和测试。个别情况下,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向供应商外购部分软件功能模块。

在单机及设备部件装配集成环节中,公司自主设计的硬件,由公司定制化采购所需器件后自行装配和调试,其余硬件由公司直接根据型号或参数要求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不从事生产或设计工作。

在系统集成和系统调试测试环节,公司负责系统的装配集成、调试测试工作,并向客户交付系统。公司部分项目存在外购安装劳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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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关键影响因素、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结合上下游发展状况、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主营业务特点、自身发展阶段、自身资金规模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公司的经营模式在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流程

1、公司产品主要应用情况

公司主要围绕采用相控阵技术的雷达和无线通信产品开展业务,其中相控阵雷达是公司最为核心的下游领域。公司产品在相控阵雷达研发生产过程中对应的具体环节、所起的具体作用如下:

相控阵雷达研发生产环节公司的业务类型作用
相控阵设计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实现相控阵参数与原理模型设计、应用于子系统设备及平台的电磁场仿真及优化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验证装备系统的总体指标、分系统指标在模拟真实环境中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提供相控阵天线及相控阵阵面的设计方案
相控阵研发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相控阵天线研制阶段的校准调试与性能测试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提供相控阵原理样机及部件
通用测试业务为客户提供研发单体测试设备及环境建设
相控阵生产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相控阵天线生产阶段的校准调试与性能测试
通用测试业务为客户提供生产单体测试设备及环境建设
相控阵交付使用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相控阵天线出厂阶段的动态检验验证测试以及列装应用阶段的性能周期检验测试

2、主要工艺流程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主要工艺流程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属于定制化的软硬件集成的系统产品,是公司最主要的业务类型,其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①根据技术协议进行系统总体设计。

②进行核心算法和应用软件的规划与实现,以及硬件模块的设计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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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核心算法为公司自主研发并完成编写及测试,应用软件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发并完成编写及测试。硬件模块由公司根据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形成硬件模块设计方案并实施。硬件模块主要分为射频硬件、电子测量仪器、机械定位设备和暗室等。其中,电子测量仪器主要为标准件,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和暗室主要为定制件。电子测量仪器根据系统技术方案的配置要求对外采购。公司自行设计的定制硬件,在公司设计完成后,交由供应商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余定制硬件公司根据需求向供应商定制化采购。

③进行系统装配与集成、调试测试。由于系统搭建在客户现场,因此该环节通常在客户现场实施。

④交付验收。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主要工艺流程图如下:

(2)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主要工艺流程

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是硬件产品,其主要工艺流程及工艺流程图如下: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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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技术协议进行产品总体设计; B、进行方案设计、仿真、优化; C、进行硬件模块的详细设计,并根据设计方案采购或定制零部件; D、进行产品装配、调试测试; E、交付验收。

(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主要工艺流程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分为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1)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主要工艺流程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包括电磁场仿真软件和电磁场仿真应用业务,其中,电磁场仿真软件业务的产品形态为软件,电磁场仿真应用业务的产品形态为服务。

①电磁场仿真软件主要工艺流程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主要工艺流程及工艺流程图如下: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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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技术协议进行软件总体设计; B、进行核心算法和应用软件的规划与实现:核心算法为公司自主研发并完成编写及测试,应用软件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发并完成编写及测试; C、进行软件集成调试; D、交付验收。

②电磁场仿真分析服务业务主要工艺流程

电磁场仿真分析服务业务主要工艺流程及工艺流程图如下:

工艺流程工艺流程图
A、根据技术协议进行规划设计。 B、进行仿真的实施,并与客户沟通进行优化改进。 C、交付验收。

2)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主要工艺流程公司的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属于定制化的软硬件集成的系统产品,其主要工艺流程同“(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主要工艺流程”。

(五)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和通用测试业务,生产经营地仅开展部分仪器设备的集控组装工作,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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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之“I653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1月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第三条规定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中的“电子信息”行业。

(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是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目前采用法规约束、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结合的体系,具体如下:

(1)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组织、指导通信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规章,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和行业发展规划等。

(2)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主要工作包括宣传、贯彻国家鼓励软件产业的政策,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围绕着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组织举办本行业国内外研讨会和展览会,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努力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推动各项标准的贯彻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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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电子学会

中国电子学会是5A级全国学术类社会团体。中国电子学会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编辑出版电子信息科技书刊;开展决策、技术咨询,举办科技展览;组织研究制定和应用推广电子信息技术标准;接受委托评审电子信息专业人才技术人员技术资格,鉴定和评估电子信息科技成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公司所处新型信息技术领域的发展,相继出台了多项国家级政策支持行业的发展,相关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法规/政策 名称主要涉及的内容颁布机构颁布时间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规定工信部2009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相关企业的保密义务作出了框架性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4月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建设国家级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研究机构,开展国家级工业信息安全仿真测试、计算分析和大数据应用等技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安全防护、应急保障、风险预警、产业推进等保障能力。工信部2016年12月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增强卫星通信网络及应用服务能力,统筹规划卫星通信发展,加快卫星通信标准制定和更新,推进关键部件、卫星整机、通信终端和系统、地面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建设,推进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建设;推动卫星通信发展,逐步拓展建立区域化、商业化的卫星通信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北斗导航技术,加快推动基于北斗的高精度时频设备研发及应用,实现产业安全可控工信部、国家发改委2016年12月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开展第五代移动通信(5G)关键核心技术和国际标准以及5G芯片、终端及系统设备等关键产品研制,重点推进5G技术标准和生态系统构建,形成完整的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产业链;完成天基和航空观测系统、地面系统、应用系统建设,基本建成陆地、大气、海洋对地观测系统并形成体系;突破全月球到达、高数据率通信、高精度导航定位、月球资源开发等关键技术;突破地外天体自动返回技术,研制发射月球采样返回器技术,实现特定区域软着陆并实现采样返回国务院2016年8月
《国务院办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国务院2017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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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名称主要涉及的内容颁布机构颁布时间
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安全、人工智能等事关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学科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加强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网安〔2019〕168号)到2020年底,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技术手段方面,初步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基础资源库和安全测试验证环境。产业发展方面,在汽车、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能源等重点领域,形成至少20个创新实用的安全产品、解决方案的试点示范,培育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企业;到2025年,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技术手段能力显著提升,安全产业形成规模,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备可靠的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工信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十部门2019年7月
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进上海特色“新基建”的4大重点领域:以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为主的“新网络”建设;以创新基础设施为主的“新设施”建设;以人工智能等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为主的“新平台”建设;以智能化终端基础设施为主的“新终端”建设。上海市政府2020年4月

(2)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行业发展政策,支持公司产品所属行业与领域高质量、快速发展。上述产业政策的逐步实施及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一)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概述

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符合工业领域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呈现持续、平稳向好发展态势。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公报数据,我国2019年信息技术服务实现收入42,574亿元、同比增长18.4%,为支撑工业领域的自主可控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之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该行业是国防信息化建设的基石,其产业链涉及模拟仿真、激光、雷达、通信、导航、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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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现阶段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中的相控阵相关领域。近年来,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等领域深入发展,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技术也可应用于5G通信、汽车毫米波雷达和低轨卫星通信等领域。

(二)发行人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1、相控阵雷达领域

(1)相控阵雷达简介

雷达技术是利用发射电磁波对目标进行照射并接收其回波,经算法处理获取目标的距离、方位和高度等信息的技术。二十一世纪初,我国雷达行业主要以机械雷达为主,机械雷达集中一个位置发射信号波,通过机械转台旋转,让信号波发射到不同的方向,探测不同目标,但其机械转动效率低,探测区域和探测目标有限,不再适应日趋复杂的电磁场发展方向。

近年来,相控阵技术在雷达领域逐渐拓展,相控阵雷达通过馈电控制电磁波束电子扫描,实现多波束快速扫描探测,还可以根据实际环境灵活的控制波束形状,在反应速度、目标更新速率、多目标追踪能力、电子对抗能力等方面都远优于机械雷达,成为目前雷达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目前机械雷达和相控阵雷达的比较示意图如下:

机械雷达相控阵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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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控阵雷达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

我国相控阵雷达发展起步较晚,近年来相控阵技术发展迅速,相控阵雷达得到广泛运用。在国家部门和国防科工集团多项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相控阵雷达规模和技术逐步发展,已经在全球相控阵雷达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相控阵雷达市场的发展受益于国家国防经费的持续投入、相控阵雷达替代机械雷达等因素。

1)我国国防支出持续增长带动雷达的发展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我国的国防支出保持稳步增长,国防工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尤其在国防信息化建设中,国防建设发展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力推进我国的国防信息化建设。因此,国防信息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为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近年来,我国国防装备经费和信息化经费曾持续增长趋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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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防信息化建设中,随着国防装备费用的持续投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雷达市场规模逐渐增加,预计2025年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雷达市场规模为573亿元,具体增长趋势如下:

2)机械雷达逐步被相控阵雷达替代

随着相控阵雷达的技术优势不断凸显,其扫描速度更快、探测精度及可靠性更高、探测能力更强,将逐渐替代传统机械雷达,成为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雷达的主要发展方向。根据Forecast International分析,2010年至2019年,全球相控阵雷达的总生产台数占雷达生产总数的比例为14.16%,总销售额占比为25.68%,整体看全球相控阵雷达市场规模目前相对机械雷达较小,相控阵雷达的替代市场空间巨大。

我国雷达发展增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随着相控阵雷达对传统机械雷达的进一步替代,相控阵雷达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3)相控阵雷达领域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情况

①有源相控阵雷达逐步成为新研制雷达的主流体制

相控阵雷达主要包括无源相控阵雷达、有源相控阵雷达和数字相控阵雷达三种技术体制。有源相控阵雷达是目前的主流体制,当前世界各国新研制的雷达大多数为有源相控阵雷达。

无源相控阵雷达配置了中央功率产生器,可以通过雷达内的无源网络对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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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进行调整分配等,并为每一阵元分配了独立的移相器。

有源相控阵雷达则是为每一阵元配置了一组完整的T/R组件,利用该组件完成中央功率产生器的相关功能,且其功能更完善如相位与增益可调,集成度与灵敏度更好,能量利用率更高,但成本和技术复杂度也较高。数字相控阵雷达则进一步提升固态集成电路的占比,将数字波束形成技术应用到相控阵雷达中,以提升雷达的扫描频率、扫描范围以及抗干扰性,波束形成更灵活、且方便实现多波束及多波束跟踪,但其成本和技术复杂度更高。

②相控阵雷达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相控阵雷达基于其多项技术优势,近年来不断替代传统雷达,其装载平台也越来越广泛。相控阵雷达从最初主要应用于机载平台,逐步发展并广泛应用于机载、陆基、舰载和星载等多种平台,以实现装备的高精度高性能。

③相控阵技术在5G、低轨卫星、智能驾驶等领域逐步推广应用

随着相控阵雷达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技术发展和应用成熟,相控阵技术已在5G、低轨卫星、智能驾驶等众多领域也逐步得到推广应用,5G基站、低轨卫星和汽车毫米波雷达均通过采用相控阵天线体制提升其性能。

特别在5G通信的发展中,相控阵技术是其关键技术之一。其中5G基站天线采用相控阵体制,利用相控阵天线的波束赋形、空间复用和空间分集等技术,从而显著提升频谱效率、系统容量、覆盖效果和抗干扰能力,以满足万物互联的巨量用户需求,从而实现高速率、大容量等特性。

北斗等高轨卫星主要采用相控阵天线体制,随着低轨卫星发展浪潮的到来,相控阵天线将得到进一步广泛应用。采用相控阵天线体制可在有限的卫星平台空间内实现波束赋形覆盖、扫描与独立控制,以及改变波束形状来实现调整波束间通信容量等功能,从而有效提高卫星应用效能。

汽车毫米波雷达可通过采用相控阵技术显著提升其防碰撞性能。具体而言,相控阵天线扫描灵活,可快速锁定并跟踪移动目标,实时判断其速度和距离。此外,相控阵天线波束较窄,测量精度和分辨率较高,且其受天气影响较小。

4)相控阵雷达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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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控阵雷达以其特有的功能和优势受到了广泛的重视,总体而言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在以下三个方向:数字相控阵技术、低成本相控阵设计技术和相控阵深度和新领域应用技术。具体如下:

①数字相控阵体制是相控阵雷达的主要技术发展方向

数字相控阵雷达与采用模拟器件的有源和无源相控阵雷达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动态范围大;易于实现多波束;宽带宽角扫描条件下,易于解决孔径渡越问题;低损耗、低副瓣;低角测高精度高;可制造性强,全周期寿命费用低;可靠性高、可维修性好。

数字相控阵雷达的关键技术包括:数字化T/R组件;多通道数字化接收技术;高速大容量数据传输技术;集成一体化收发通道设计技术;高性能软件化信号处理机。随着该等关键技术的逐步成熟,数字相控阵雷达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②通过低成本设计技术降低相控阵雷达研制及生产成本

相控阵雷达因其造价明显高于传统机械雷达,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如何在确保相控阵雷达性能指标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其研制及生产成本,是相控阵雷达领域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具体而言,相控阵雷达可通过采用稀疏化等技术减少单元数量降低产品成本。未来,随着各功能模块批量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及其成本日趋下降,将会涌现出更多性能先进的相控阵雷达。

③相控阵雷达在各领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将持续提升

未来,相控阵雷达将在技术发展及成本降低的基础之上,在国防科技工业、5G通信、低轨卫星、智能驾驶等各领域进一步提升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随着原有装备的升级和新型装备的增加,以及相控阵雷达低功耗、轻薄化等技术的发展,相控阵雷达的装载平台将更为广泛。

在5G通信、低轨卫星、智能驾驶等领域,相控阵技术作为保障其性能实现的重要基础,未来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

5)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形成多项发明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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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等多项业务,为相控阵的设计、试验、调试、优化、测试及列装后的检测与校准提供了全面的系统业务方案。该等业务与相控阵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广泛应用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中。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为机载、舰载、陆基、星载等多种装载平台的相控阵雷达提供仿真设计、校准测试及性能优化,其中包括北斗卫星和高分三号卫星等知名项目,为相控阵雷达的研发和生产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已应用于相控阵雷达的研制阶段。公司的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应用于包括嫦娥探月工程等知名项目,为其装备系统及子系统提供了电磁场仿真及优化服务或产品。

(3)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是针对特定型号相控阵雷达的定制化产品

相控阵雷达根据技术体制、工作频段、雷达信号形式、装载平台的不同,存在多种形式。具体而言,相控阵雷达技术体制主要分为有源和无源,有源相控阵雷达又分为模拟相控阵和数字相控阵;工作频段主要分为L(1~2GHz)、S(2~4GHz)、C(4~8GHz)、X(8~12GHz)、Ku(12~18GHz)、K(18~27GHz)、Ka(27~40GHz)、V(40~75GHz)、W(75~110GHz)和毫米波频段等;雷达信号形式主要分为脉冲、连续波等;装载平台主要包括陆基、机载、舰载、星载等。

为了充分保证测试精度和效率,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须按照具体型号相控阵雷达的测试频率、口径尺寸及客户的土建场地等情况,选择不同的测试方法,进行针对性的定制化设计及建设。具体而言,测试方法主要包括近场法和远场法,其中近场法包括平面近场、柱面近场、球面近场测试法;远场法包括室外场、室内场和紧缩场测试法。

选择测试方法后,需要根据采用的测试方法、所需测试的距离、采用的测试仪器、采用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安装及待测设备架设需求等,确定测试场地及测试链路的设计。测试场地包括室外、室内,室内测试一般在微波暗室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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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测试方法对微波暗室的尺寸和性能要求是不同的。针对不同的雷达体制、雷达信号形式,采用的测试仪器及射频链路、控制链路、控制接口亦不相同。在经过定制化设计及建设后,各测试系统在测试频段、规格尺寸、测试方法、测试场地、测试链路、测试设备、控制接口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差异,能够针对性地完成特定类型的相控阵雷达校准测试,但难以大范围跨类型使用。

典型的相控阵测试系统规格如下:

①平面/柱面近场测试系统:

暗室尺寸 (长×宽×高)扫描范围 (水平×垂直)典型待测雷达口径 (长×宽)工作频段
30m×10m×10m29m×9m10m×3mL/S/C/X
20m×10m×10m15m×7m3m×1mL/S/C
8m×6m×6m4.5m×4.5m1m×1mKu/Ka
5m×4m×4m2m×2m1.5m×1.5mX
4m×3m×3m1.5m×1.5m0.5m×0.5mKu/Ka

②球面近场测试系统:

暗室尺寸 (长×宽×高)扫描直径典型待测雷达口径 (长×宽)工作频段
20m×10m×10m8m1m×1mKu
4m×4m×4m3m0.5m×0.5mS/C
1m×1m×1m0.6m0.2m×0.2m毫米波

③远场测试系统:

远场类型暗室尺寸 (长×宽×高)测试距离典型待测雷达口径(长×宽)工作频段
室内远场48m×24m×24m40m1m×1mC
室内远场28m×14m×14m22m0.2m×0.2mW
室外远场无暗室50m0.4m×0.4mKa
室外远场无暗室1km1.9m×1.9mKu/Ka

④紧缩场测试系统:

反射面类型暗室尺寸 (长×宽×高)反射面尺寸 (水平×垂直)典型待测雷达口径(长×宽)工作频段
锯齿20m×9m×9m6m×6m2.4m×2.4mKu/Ka/V/W
卷边8m×4m×4m2m×2m1m×1mKu/Ka/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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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边2.4m×1.8m×1.8m0.6m×0.6m0.3m×0.3m毫米波

2)新型号相控阵雷达的研制及对原有型号的技术升级将直接带来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新建或改建需求在机械雷达占据主导地位的时期,应用于机械雷达的传统测试系统市场主要由法国MVG、美国NSI-MI等国际厂商占据。随着相控阵雷达逐步替代传统机械雷达,成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国防科工集团需要对传统测试系统升级改建,或直接新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因此,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正在逐步替代传统测试系统。随着相控阵雷达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型号相控阵雷达及原有型号的技术升级需求持续发生。由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高度定制化特点,国防科工集团在研制新型号相控阵雷达或对原有型号技术升级时,原有型号的测试系统通常无法精确满足新型号研制或原型号技术升级的需求,例如测试频段、尺寸规格、测试方法、测试场地等。因此,需要根据该等型号的技术特点新建或改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从而对公司产品产生持续性需求。3)相控阵雷达的批量生产需求将显著增加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新建需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二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聚力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十三五”及之前一直是我国重点型号装备的研制、定型或小批量列装阶段,预计“十四五”将进入需要通过大批量的装备列装正式形成能力体系的时期

,装备需求将持续释放。随着相控阵雷达在各类装载平台的深入应用,相控阵雷达亦将进入批量列装阶段,而每套相控阵雷达在生产阶段均须经过严格的校准测试,因此将显著增加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需求。

①机载相控阵雷达

机载平台方面,有源相控阵雷达将作为四代机的标准配置,在三代机方面也

资料来源:《短、中、长三维度阐述军工高景气度》,国盛证券,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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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部分替代原有的雷达体制;在预警机方面,空警200、空警500、空警2000等机型均采用大型相控阵雷达作为主要载荷设备;在侦察机方面,合成孔径相控阵雷达随着技术的成熟已成为标准配置之一

。随着机载雷达的升级换代及新机装载需求的释放,机载相控阵雷达的需求预计将持续提升。根据东兴证券预计,2017年起未来十年我国机载雷达市场空间约为850 亿元

②舰载相控阵雷达

舰载雷达主要担负无源侦察、远程警戒、跟踪、目标指示、火控、制导等任务,是舰载作战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装备于航母、护卫舰和驱逐舰等作战舰船。舰船的空间有限,多功能相控阵雷达能集成了上述多种功能,减少了装备的雷达数量,并且具有抗干扰能力强,可靠性高,容易与平台共形等优点,舰载相控阵雷达的列装是提高作战舰船性能的重要体现之一。伴随先进舰船装备的升级换代,相控阵雷达及其校准测试系统面临较大的市场需求。根据东兴证券预计,2017年起未来十年舰载雷达市场空间约为457亿元

4)相控阵雷达的大量列装将带来应用阶段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新建需求

随着各重点型号相控阵雷达的批量生产及列装使用,对于相控阵雷达列装后的性能维护需求显著增加。在列装使用阶段,相控阵校准测试通常需要在外场环境中,且装载于装备平台的条件下进行,因此应用于该阶段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研制及生产阶段的系统在测试方法、测试精度、测试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需要进行定制化的新建。

(4)相控阵雷达产品与公司产品相控阵相关产品需求空间的具体关系

相控阵雷达由相控阵天线和雷达任务机组成,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为相控阵天线及其部件,是相控阵雷达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在相控阵雷达的设

资料来源:《雷达产业研究之:现代战争的眼睛—雷达市场发展及其产业链》,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

资料来源:《国防军工行业深度报告—军用雷达:千亿市场可期,AESA渐成主流》,东兴证券,2017年7月13日;

资料来源:《国防军工行业深度报告—军用雷达:千亿市场可期,AESA渐成主流》,东兴证券,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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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和研发阶段,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天线及相控阵阵面的设计方案、相控阵原理样机阵面及部件等。因此,新型号相控阵雷达研制及原有型号的技术升级研发将直接带动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的需求增加。目前,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主要服务于相控阵雷达的设计及研发阶段;未来,如公司研制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所属型号的相控阵雷达实现了定型且批量生产,公司将逐步拓展至相控阵相关产品的生产领域。

2019年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雷达市场规模为308亿元,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可达573亿元

。结合Forecast International对全球相控阵雷达2010年至2019年的总销售额占雷达销售额的比例25.68%的分析结论,假设我国的相控阵雷达销售金额占雷达销售金额的比例与全球一致,则2019年我国相控阵雷达市场规模约为79亿元。

随着相控阵雷达的技术优势不断凸显,将逐渐替代传统机械雷达,成为国防科技工业领域雷达的主要发展方向。假设2025年我国相控阵雷达销售金额占雷达销售金额的比例为50%,则2025年我国相控阵雷达市场规模约为286.5亿元。

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是相控阵雷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相控阵雷达的快速发展和逐渐替代传统机械雷达,公司的相控阵相关产品市场空间也将快速增长。

(5)相控阵雷达仿真分析验证和校准测试市场发展趋势

随着相控阵的技术发展,相控阵雷达列装的数量和型号需求逐渐增多,为保障相控阵雷达性能和缩短研发生产周期,对相控阵雷达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的仿真分析和校准测试需求持续增加。

1)相控阵仿真分析验证和校准测试市场需求随着相控阵雷达的应用领域拓展而增加

随着相控阵技术的发展,相控阵雷达的应用场景逐步拓展,从机载、陆基逐步向星载、舰载等领域拓展,并在各领域逐步形成多样化的型号系列,逐步实现对传统机械雷达的升级换代。

不同领域、不同型号的相控阵雷达性能指标差异明显,存在不同的仿真分析

资料来源:《布局军工电子产业链,三大增长点静待突破》,民生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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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和校准测试需求。因此,相控阵雷达应用领域的拓展推动了相控阵仿真分析验证和校准测试产品的多样化迭代升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2)相控阵测试系统处于替代传统测试系统进程中传统雷达天线和收发设备通过线缆连接,测试过程可以对天线单独测试,雷达整体性能参数泄密的风险较小,法国MVG、美国NSI-MI等国际厂商凭借技术先发优势,占据了传统测试系统的主要市场份额。

近年来,我国相控阵技术逐步应用于无线通信和雷达领域。我国第一台X波段有源相控阵机载火控雷达在2009年获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内相控阵雷达的成熟应用始于“十二五”期间(2010年至2015年),由最初主要应用于机载领域逐步发展至机载、陆基、舰载和星载等多种领域。由于相控阵系统的测试复杂度和精度要求高,传统测试系统效率较低,难以满足测试需求。同时,相控阵雷达的天线和收发设备一体化集成,测试系统与雷达控制和信号处理分系统(雷达任务机)协同工作,需要结合雷达整机的运行机制与核心控制指令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系统由国外厂家开发,我国相控阵雷达的整体性能参数将面临泄密的风险,因此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客户存在对国内测试系统供应商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下,公司在成立之初即投入大量研发力量并成功自主研发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自2013年起逐步在国内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中推广应用。该领域其他企业还包括西安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益麦电磁技术有限公司等,此外,部分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通过其内部自建的方式完成测试系统的构建。随着公司在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的不断开拓和积累,以及对国内客户需求的深入研究,公司自主研发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部分性能指标优于法国MVG、美国NSI-MI等国际厂商的测试系统,存在一定的竞争优势。

3)相控阵仿真和测试产业链延伸发展

目前行业相控阵雷达仿真验证分析主要为静态及虚拟环境下的仿真验证,相控阵雷达校准测试业务主要为研发及生产阶段的校准测试。

未来,现有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将升级并扩展至可模拟产品与对象在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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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环境中相互作用的动态运用验证,以评估其在真实动态运用条件下产品的工作性能;现有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将升级并扩展至包含研发、生产及应用的全产业链的测试,扩展至装备真实使用环境下的测试。

随着相控阵设备列装数量增加,其应用阶段的测试市场需求也逐渐兴起,未来市场空间广阔。相控阵设备在应用阶段因相控阵设备运行时间的增加、环境因素的影响等,存在性能变化的情形。定期对相控阵雷达进行诊断和校准、优化,能够迅速排除相控阵雷达的故障,使相控阵雷达系统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不同领域、不同型号的相控阵雷达对相控阵仿真分析验证和校准测试的市场需求规模、发行人产品应用的具体雷达领域和类型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天线分会关于相控阵校准测试市场的分析,目前我国已从雷达制造大国迈入雷达研发强国,相控阵雷达正在成为主流体制,面向相控阵雷达研发生产阶段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市场规模约15亿元。结合国防预算的增长比率和相控阵雷达在雷达领域占有率的提升,预计2030年面向相控阵雷达研发生产阶段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市场规模约为116亿元。

发行人的相控阵仿真分析验证和校准测试的业务广泛应用于星载、机载、舰载及陆基等相控阵雷达领域。由于相控阵雷达多用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公开资料暂未检索到不同领域、不同型号的相控阵雷达市场规模及其对相控阵仿真分析验证和校准测试的市场需求规模。

2、其他应用领域

基于公司在相控阵雷达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创新,公司在5G通信领域、汽车毫米波雷达和低轨卫星领域积极开拓业务市场,目前公司在5G通信领域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在汽车毫米波雷达和低轨卫星领域暂未形成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5G通信领域的产品销售订单主要来自中兴通讯等,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期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44.2345.93442.74-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5G业务在手订单金额(含税)为2,412.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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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四、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和技术水平

(一)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核心算法,主要为雷达和无线通信领域提供用于测试、仿真的系统、软件和服务,并提供相控阵部件等相关产品,公司的市场地位体现如下:

1、细分领域领先、研发能力强、行业标准制定者之一

公司是行业内从事电磁场仿真分析和相控阵校准测试细分领域具有高知名度和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对比行业主流水平的技术指标,公司自主研发的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核心技术、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量化指标较行业同业主流水平及主要企业具有竞争优势。公司的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在轨校准技术、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和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未获得同行业主要企业技术指标。

公司研发能力突出,以电磁场仿真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关键技术为核心,组建了一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建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取得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研发机构认证,并与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天线测量技术联合实验室。公司自设立以来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已形成专利11项,软件著作权74项,积累了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

公司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制定了三项国家标准,分别为《GB/T 6113.105-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5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5MHz~18GHz天线校准场地和参考试验场地》、《GB/T 6113.106-2018第1-6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EMC天线校准》和《GB/T 38889-2020天线及接收系统的无线电干扰天线测量车载天线及系统》。

2、项目经验丰富,品牌优势明显

基于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具有为卫星通信、机载雷达、舰载雷达和陆基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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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等多个领域提供仿真和测试产品的项目经验,其中包括“嫦娥工程”、“北斗卫星”、“高分三号卫星”等多项具有高知名度、高难度的项目,品牌效应明显。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此外,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通信和车载毫米波雷达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以相控阵校准测试技术为核心,快速开拓和发展5G基站测试业务,并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二)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

1、公司具有解决系统级复杂电磁环境仿真分析的能力

公司自主研发的复杂电磁环境仿真分析软件,基于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了基于真实物理环境和复杂电磁环境的仿真分析,突破了三维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解决了各种装备平台在实际电磁环境的电磁效应特性仿真分析问题。

公司复杂电磁环境仿真技术已经先后应用于嫦娥探月工程着陆器与巡视器通信链路仿真、机载天线布局仿真、大型舰载相控阵系统仿真等多个系统级复杂电磁环境仿真分析项目,为多个国家重大工程提供了仿真分析与半实物验证手段。

2、公司高精度多通道相控阵测量系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多通道相控阵测量系统基于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及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等核心技术,利用自主研发的多通道一致性实时补偿算法、多探头方向图补偿算法、高精度近远场变换算法、测算融合的旋转矢量算法等核心算法,能够实现相控阵天线及系统通道一致性校准测试和波束性能测试,加速相控阵雷达的研发和生产调试测试效率,为航空航天、相控阵天线的研制做出了贡献。

在相控阵测试领域,传统的单探头近场测试系统已无法满足大型相控阵测试对效率的要求。公司高精度多通道相控阵测量系统应用了多波位、多频点、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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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同时测量技术,实现了高精度、高效率和场景化测试要求,解决了大型相控阵高精度测试及快速评估困难的问题,具备多波束相控阵性能指标测量、效能评估及故障诊断等功能,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三)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与发行人的比较情况

1、行业主要企业基本情况

(1)美国ANSYS INC

美国ANSYS创建于1994年,主要从事开发和销售工程仿真软件并提供相关服务,其产品和服务主要面向航空航天和国防、汽车、工业设备、电子、生物医学、能源、材料和化学加工以及半导体等行业。该公司已于1996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ANSS.O。

(2)美国NSI-MI Technologies

美国NSI-MI专注于微波技术、电磁传播和机械系统设计方面的专业领域,为航空航天、国防、无线通信和运输行业以及学术界和研究机构提供完整的天线测试系统,主要包括汽车天线测试解决方案、通用天线测试、精准定位、雷达截面、天线罩测量系统、卫星天线测试等。

(3)法国Microwave Vision Group

法国MVG创建于2008年,旗下有SATIMO、ORBIT/FR、AEMI及RainfordEMC四大工业企业,是领先的天线测试测量解决系统、射频安全设备和电磁兼容的制造生产厂商,在全球拥有五个主要的研发生产基地。

(4)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发展于1993年设立,是一家致力于军用产业和民用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公司,以信息技术作为主业和基业,目前主要业务涵盖电磁科技工程、通信指控、网络信息安全、微系统、海洋信息装备等五大领域。其中,电磁科技工程涵括了电子蓝军、电磁防护及仿真应用等业务。

(5)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力创通于2001年设立,专注于国内国防、政府及行业信息化技术与创新应用,主营业务覆盖了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信号处理、无人系统、轨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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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向用户提供先进的技术、产品、系统解决方案及服务。

(6)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雷科防务于2002年设立,其主要业务包括雷达系统业务群、智能弹药业务群、卫星应用业务群、安全存储业务群、智能网联业务群的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其中,雷达系统业务群主要包括新体制雷达系统、雷达高速实时信号处理、全频段相控阵、雷达测试仿真等,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7)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成立,公司以中国电科第四十、四十一研究所为核心,主要从事电子测量仪器、自动测试系统、微波毫米波部件、元器件以及各类电子应用产品研究、开发、设计和销售。

2、发行人与上述企业的比较情况

美国ANSYS为国际知名仿真软件企业,其电磁场仿真分析软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应用,2019年度美国ANSYS实现销售收入105.75亿元。美国ANSYS电磁场仿真分析软件主要为天线等具体产品的仿真分析,公司的电磁场仿真软件主要实现产品、平台及传输环境结合的系统级电磁场仿真分析,公司与其形成差异化竞争。

美国NSI-MI、法国MVG是国际市场完整的相控阵测试系统及测试设备提供商,行业排名前列,与公司相比具有国际市场知名度更高、经营规模更大、业务链条更加完善等优点,是国内市场主要的测试设备及传统测试系统供应商,法国MVG公司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为8,740万欧元。随着公司在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的不断开拓和积累,以及对国内客户需求的深入研究,公司自主研发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部分性能指标优于法国MVG、美国NSI-MI等国际厂商的测试系统,存在一定的竞争优势。

航天发展、华力创通、雷科防务为A股上市公司,虽然同属于国防科技工业的电磁场相关行业,但属于不同的细分领域,与公司不产生直接的竞争关系。航天发展、华力创通、雷科防务与发行人相比具有经营规模更大、业务种类更多等特点,2019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3,925.82万元、64,091.47万元、112,4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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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司与其毛利率等对比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毛利率分析”。

3、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传统测试系统的比较情况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传统测试系统的主要厂商

国内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主要厂商为霍莱沃、美国NSI-MI、法国MVG、西安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益麦电磁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传统测试系统主要以美国NSI-MI、法国MVG的测试系统为主。

(2)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传统测试系统的产品性能比较

发行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产品性能已与行业主要厂商美国NSI-MI公司、法国MVG公司的产品等处于相同水平,发行人与NSI-MI公司、MVG公司的产品功能性能比较如下:

序号功能性性能公司法国MVG美国NSI-MI
1平面近场测试,近远场变换,口面场反演及诊断功能具备具备具备
2计算被测天线相位中心的功能具备具备具备
3天线阵面单元或子阵通道中场多探头校准功能具备不具备不具备
4多波位、多频点同时测试功能具备具备具备
5多通道同时测试功能具备具备不具备
6多通道测试准实时校准功能具备不具备不具备
7无源相控阵测试功能具备具备具备
8有源相控阵测试功能具备具备具备
9数字相控阵测试功能具备不具备不具备

注: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学会鉴字[2019]第045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

(3)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传统测试系统的技术指标比较

发行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已与行业主要厂商美国NSI-MI公司、法国MVG公司的产品等处于相同水平,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在部分指标上优于美国NSI-MI公司、法国MVG公司的测试系统,发行人与美国NSI-MI公司、法国MVG公司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比较如下:

核心技术技术或产品公司技法国MVG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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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先进性的主要指标术水平技术水平NSI-MI技术水平
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频率范围 (范围越大指标越好)0.8~40GHz0.8~18GHz美国NSI-MI暂未检索到其多探头技术公开数据
增益最大误差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5dB±0.5dB
副瓣电平最大误差(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8 ~18 GHz副瓣为-20dB时±0.7dB±0.7dB
副瓣为-30dB时±1.3dB±1.3dB
18 ~40 GHz副瓣为-20dB时±1.0dB暂未检索到其公开数据
副瓣为-30dB时±1.5dB
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幅度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5dB
相位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5°
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通道数 (通道越多指标越好)64
在轨校准 技术幅度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5dB
相位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5°
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时序控制速度 (数值越小指标越好)1微秒6.4微秒1微秒

注:数据来源:1、中国电子学会鉴字[2019]第045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2、法国MVG指标参考《Datasheet_Antenna Measurement_T-DualScan_2014_BD》及www.mvg-world.com产品信息;3、美国NSI-MI指标参考《NSI-MI_ELE-AUX-Auxiliary-Controller》、《Datasheet_Antenna Measurement_High SpeedSwitch Measurement Controller OFR9800_BD》及www.nsi-mi.com产品信息。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为本,强调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拥有一支以电磁场仿真、相控阵校准测试专家为核心,集软件工程、电子通信、信号处理和机械结构等多领域人才的科研开发队伍,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研发人员和技术人员合计为4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51.19%,其中公司技术带头人周建华多年深耕电磁场技术领域,作为国家某重点工程项目研制的主要参与人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公司积极开展研发合作,通过与工程院院士合作,设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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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站,并与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天线测量技术联合实验室,以提升企业前沿技术领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对比行业主流水平的技术指标,公司自主研发的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核心技术、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量化指标较行业同业主流水平及主要企业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的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在轨校准技术、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和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未获得同行业主要企业技术指标。公司在相控阵领域先后开发了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其中基于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的产品自主研发的高精度多通道相控阵测量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于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先后为十余项国家、行业重要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制定了3项国家标准。发行人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公司核心技术通过在多项国家、行业重要项目的工程实践,相关技术持续升级,应用领域持续扩展,持续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竞争优势具有可持续性。

(2)算法优势

公司在国内相控阵领域市场进入较早,伴随着相控阵行业的发展,公司不断突破并积累领先的核心算法经验。凭借着公司的核心算法优势,公司在行业中一直提供技术前沿产品,在国家、行业多个重要项目得到应用。在项目实践过程中,公司的核心算法根据应用环境的电磁场特点持续改进,在卫星通信、机载雷达、舰载雷达和陆基雷达等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

公司是能行业内为数不多能同时掌握仿真和测试两种算法的企业,公司在项目交付上能灵活运用两种算法,利用两种算法的相互验证为客户提供精确、快速的技术服务,其中仿真算法可以为测试优化调整提供手段验证,测试算法对仿真结果进行验证。公司通过两种算法的交替验证,一方面能验证算法本身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能持续实现算法的优化和升级。基于公司算法的优化和升级能力,公司可以快速切入新的业务领域,开拓新的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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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主可控的优势

公司设立以来,多年始终坚持在核心技术上自主开发,积极响应国家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政策。在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公司现阶段已自主开发了嵌入相控阵测试设备内部的校准和测试软件,集控校准测试仪器设备。在相控阵测试系统的仪器设备方面,公司也形成了高精度机械定位设备、专用测量设备、实时控制器等关键硬件的研制能力。在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领域,公司现阶段已自主开发了嵌入核心算法的复杂电磁环境的电磁场仿真分析软件,综合应用多种电磁算法技术,将真实复杂电磁环境对通信与雷达系统的效应转变为无线信道数学模型,实现真实应用环境下电磁信号传播的快速动态仿真和应用仿真。

(4)丰富的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以“嫦娥探月”工程为契机进入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市场,通过多年在电磁场专业领域的深耕发展,公司先后参与了多个国家重要项目。公司多年来通过多个国家重要项目的经验积累,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阶段,在相控阵领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优势。

2013年,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成功实现月球表面“软着陆”,公司为其测控全向天线研制、数传子系统、测距测速敏感器的研制提供了仿真分析验证技术保障;2019年,嫦娥四号月球探测器成功实现月球背面着陆,公司为其提供着陆器测控天线整器电性能仿真研发和中继卫星天线仿真研发工作。

随着相控阵技术的应用发展,相控阵技术在卫星通信、机载雷达、舰载雷达和陆基雷达等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先后提供多种雷达型号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2015年,北斗二号卫星成功发射,相控阵天线顺利进入在轨工作状态,公司为其提供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实施方案,突破了校准算法关键技术,首次将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新技术应用于航天领域;2016年,高分三号卫星发射入轨,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使用了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实现了其大型相控阵天线方向图的高精度测试及快速评估;2020年,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公司承担了北斗三号星载相控阵通道测试、校准及可靠性验证测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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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

(5)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与行业内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客户形成良好的客户关系,其中主要的客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在细分市场领域建立了较高的客户认可度和品牌影响力。

2、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的劣势

公司正处于业务迅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新产品研发、产业化升级和新场地的租赁或购买来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星载、机载、舰载及陆基等相控阵雷达和5G通信等领域,客户的产品应用和升级更新需求增多,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推进新产品的快速研发和产业化。同行业可比公司美国ANSYS、法国MVG等均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多样,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亟需发展多元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巩固市场的优势地位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经营规模较小的劣势

公司定位于电磁场仿真和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整体经营收入规模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小。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市场定位均为多业务领域协同发展,公司具有经营规模较小的劣势。

公司在相控阵领域先后开发了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虽然通过对比行业主流水平的技术指标,公司自主研发的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核心技术、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量化指标较行业同业主流水平及主要企业具有竞争优势,但公司与行业排名前列的公司相比在资本实力、研发投入和营销能力等方面较弱,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的劣势影响公司近期的业务拓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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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和面临的机遇

(1)政策推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新型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是我国大力支持和鼓励发展的新兴产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核心支撑。2016年12月,工信部行业出台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开展国家级工业信息安全仿真测试、计算分析和大数据应用等技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工业信息安全态势感知、安全防护、应急保障、风险预警、产业推进等保障能力。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提出以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基建”是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我国信息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期间,也处于“新基建”的创新发展期间,未来随着国家信息化建设费用稳步增长,行业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

(2)相控阵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相控阵技术的应用发展,相控阵技术在卫星通信、机载雷达、舰载雷达和陆基雷达等多个领域的广泛应用。相控阵雷达可实现多波束快速扫描探测,并可根据实际环境灵活地控制波束形状,在反应速度、目标更新速率、多目标追踪能力、电子对抗能力等方面优于传统机械雷达,成为目前雷达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

近年来,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领域的深入发展,公司的主要产品和技术也可应用于5G通信、汽车毫米波雷达和低轨卫星通信等领域,进而衍生出对公司相控阵雷达校准测试系统及相关产品的新需求。随着5G技术的普及,车载毫米波雷达和低轨卫星等新领域的不断成熟,公司作为拥有国内先进相控阵校准测试技术的主要企业之一,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3)自主可控需求迫切

电磁场仿真分析和相控阵测试技术在我国起步时间晚,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加上国内研究机构和配套厂商对国内客户需求研究更深入,具备更强的细分领域需求挖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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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控阵测试技术领域,行业部分领先企业已实现相控阵校准测试软件和系统的自主可控,但在相控阵校准测试仪器设备自主可控程度较低,行业内部分企业已自主研制高精度机械定位设备、专用测量设备、准实时控制器等关键硬件。

在电磁场仿真分析技术领域,行业部分领先企业自主开发了复杂电磁环境的电磁场仿真分析软件,综合应用多种电磁算法技术,实现真实应用环境下电磁信号传播的快速动态仿真和应用仿真,行业内对基础产品仿真设计等需求也逐渐上升。

2、面临的挑战

(1)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缺乏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人员需要对电磁场理论、天线设计、天线测试、结构设计、系统控制、数学建模等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经验,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时间和相应的环境。现有人才数量难以满足行业内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制约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2)研发投入大且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公司技术应用于相控阵雷达、5G通信、智能驾驶和低轨卫星等领域的电磁仿真分析验证和相控阵校准测试,为保持核心竞争力,需持续不断地进行研发投入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现阶段,该领域内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普遍较为单一,难以通过大规模投入来进行研发和产业化升级,因此,研发投入大、融资渠道单一限制了该领域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五、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1,742.6227.59%10,107.0559.90%10,923.5170.27%3,201.3832.71%
相控阵相关产品2,850.2345.12%2,240.5013.28%683.664.40%38.9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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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1,967.9011.66%1,304.758.39%2,037.7920.82%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544.323.23%1,234.817.94%1,863.0019.03%
通用测试业务1,723.7127.29%2,013.8011.93%1,397.498.99%2,646.7827.04%
合计6,316.57100%16,873.58100%15,544.23100%9,787.921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用招投标、商务谈判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商务谈判4,288.5367.89%9,644.9057.16%9,818.2963.16%6,688.9568.34%
招投标公开 招标2,028.0332.11%6,112.1636.22%4,499.6028.95%2,933.9729.98%
邀请招标--1,116.536.62%1,226.347.89%165.001.69%
合计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二)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2020年1-6月
序号集团名称客户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2,850.2345.12%
2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天鹏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37.1311.67%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L单位506.528.02%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M单位294.164.6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O单位169.912.69%
小计1,707.7227.04%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Ltd625.639.9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326.255.1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10.623.33%
小计1,162.50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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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海启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49.643.95%
5西安弘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9.701.74%
合计6,079.7896.25%
2019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客户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Ltd1,639.009.71%
浙江中奥电子科创园有限公司1,450.608.60%
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838.824.97%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565.043.35%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201.031.19%
上海帝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3.011.0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158.240.9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A单位157.760.9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C单位155.170.92%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H单位85.040.50%
小计5,423.7132.14%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2,421.5014.35%
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772.474.58%
陕西航天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523.103.10%
小计3,717.0622.03%
3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2,432.1214.41%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K单位835.764.95%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L单位465.362.7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N单位373.182.2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O单位73.450.44%
小计1,747.7610.36%
5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国际航空发展有限公司707.884.20%
合计14,028.5383.14%
2018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客户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中国电子科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Ltd7,259.234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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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A单位1,227.317.9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1,018.166.55%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102.240.6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E单位31.510.2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4.140.16%
小计9,662.5862.16%
2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工世纪卫星(香港)有限公司762.674.91%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Q单位628.264.0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L单位12.260.08%
小计1,403.199.03%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1,011.576.5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135.000.87%
小计1,146.577.38%
4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950.226.11%
5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S单位438.122.82%
中国船舶重工国际有限公司370.292.38%
小计808.415.20%
合计13,970.9889.88%
2017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客户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Ltd4,133.5142.2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1,822.0018.6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E单位1,001.2510.2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338.193.46%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A单位203.972.08%
小计7,498.9276.61%
2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P单位768.557.85%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409.604.18%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333.853.41%
小计743.447.60%
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中国船舶重工国际有限公司279.09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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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5南京誉葆科技有限公司210.022.15%
合计9,500.0297.06%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合计比例分别为96.25%、83.14%、89.88%和97.06%。其中,2017年和2018年,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占收入的比例超过50%。公司所属行业为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终端客户主要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由于下游行业具有集中度较高的特性,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其他客户同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上市公司情况相似,符合行业经营特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均未占有任何权益。

(三)从接受国防科工集团订单到产品交付的时间周期、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选择合作对象的主要方式

1、从接受国防科工集团订单到产品交付的时间周期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发行人不同业务类型的项目实施到交付平均周期如下:

业务类型项目平均实施周期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约10个月
相控阵相关产品约6个月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约11个月
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约7个月

2、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选择合作对象的主要方式

发行人合作的主要方式为招投标、商务谈判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在预研和方案论证阶段。该等客户通常会根据项目的研制需求,选择行业内具备技术和经验优势的供应商为其提供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方案,从而为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预研和方案论证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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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选择合作对象阶段。该等客户根据其单位相关规定、项目的特殊要求等,选择采用招投标、商务谈判的方式确定最终合作对象。通过上述方式确定最终合作对象后,该等客户与供应商签订销售合同。

六、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报告期内主要采购情况

公司由于定制化生产的特性,所采购的原材料品类多、规格型号复杂。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标准件和定制件两类。标准产品由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采购,主要为通用仪器设备等。定制产品是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图纸、技术参数等具体要求,供应商据此交付生产或组装的产品,公司在其部分交付产品基础上完成组装、集成控制和优化测试。

1、主要材料整体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材料大类明细 项目主要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标准件电子测量仪器矢量网络分析仪、频谱分析仪、示波器等1,029.3727.63%3,255.1227.51%1,505.9622.45%1,458.4322.30%
射频硬件射频模块、调制器等721.1019.36%932.117.88%606.389.04%286.204.38%
机械定位设备激光测距仪等175.194.70%172.681.46%15.250.23%7.550.12%
其他吸波材料、工作站等73.121.96%111.130.94%163.212.43%82.791.27%
小计1,998.7853.65%4,471.0337.79%2,290.8134.16%1,834.9728.05%
定制件射频硬件射频模块、反射面、通道部件等282.157.57%4,215.7935.63%1,726.7025.75%849.8312.99%
机械定位设备扫描架、转台、模拟器等650.2517.46%2,348.6819.85%1,340.0419.98%2,260.14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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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大类明细 项目主要 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暗室屏蔽暗室、暗箱等418.7111.24%415.673.51%130.681.95%1,089.4216.65%
其他光纤传输设备、测控或采集模块等0.330.01%1.090.01%1.410.02%0.340.01%
小计1,351.4436.28%6,981.2259.00%3,198.8447.70%4,199.7264.20%
软件及服务等其他应用软件、工程安装服务等375.0610.07%379.333.21%1,217.1618.15%506.447.74%
合计3,725.29100.00%11,831.58100.00%6,706.81100.00%6,541.13100.00%

公司根据已签订合同的项目需求进行原材料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聚焦在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和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等为采购的主要设备、器材。2017年到2019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增加,公司采购原材料采购量逐年增长。其中,2017年度,公司采购的机械定位设备和暗室的金额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项目采购了大型扫描架以及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电磁兼容实验室采购的暗室设备较大所致;2019年度,公司采购的定制件中射频硬件金额占比大幅提升,主要由于公司为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缩距场测试系统项目采购的反射面,以及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的收发通道项目采购了通道部件,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项目采购了数字波束形成分机、数字收发采样组件等所致。

2、报告期内直接或间接来自境外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供应商的原材料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供应商的采购额1,804.937,113.693,313.494,2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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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采购额3,725.2911,831.586,706.816,541.13
占比48.45%60.12%49.40%64.72%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供应商的原材料占比基本在48%到65%之间波动,相对稳定。

受客户品牌偏好影响,公司向境外供应商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机械定位设备、电子测量仪器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电子测量仪器990.703,250.151,330.981,347.24
射频硬件583.571,803.92271.92638.06
机械定位设备50.281,808.59979.781,988.69
软件及服务180.39251.03730.81225.78
其他---33.73
合计1,804.937,113.693,313.494,233.50

3、境外供应的原材料目前市场供应情况,供应来源情况

(1)目前境外供应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国内亦有可替代供应商

近年来,随着电磁行业技术的不断发展,电磁行业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等测试系统组成器件已相对成熟,国内外均有较多供应商可供选择。

目前,国际电子测量仪器供应商主要包括美国Keysight Technologies、美国National Instrument、德国 Rohde & Schwarz、日本 Anritsu和Advantest;国内的电子测量仪器供应商包括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射频硬件供应商方面,境外供应商主要有法国MVG集团、美国KeysightTechnologies等,国内供应商主要有成都扩维微波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星英联微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玖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机械定位设备供应商方面,境外供应商主要有法国MVG集团、俄罗斯Smitek集团、美国MI/NSI等,国内供应商主要有南京艾文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大莫大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世联达科技有限公司。

因此,目前境外供应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国内亦有可替代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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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可选择的供应商较多,受客户品牌偏好影响,目前主流设备的采购主要集中于MVG、Keysight Technologies和ROHDE & SCHWARZ等企业

由于技术上的先发优势,MVG、Keysight Technologies和ROHDE &SCHWARZ为主要的全球电磁设备的供应商,行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较高。简要说明如下:

集团名称主营产品市场地位
Microwave Vision Group(MVG)近场,远场,紧缩场系列天线,电磁兼容,雷达散射截面和天线罩测试技术,支持国防,国土安全,航空航天,卫星,无线电信,汽车工业,大学研发,射频安全和材料测量等行业旗下汇集了SATIMO、ORBIT/FR、AEMI及Rainford EMC四大工业企业,是领先的天线测试测量解决系统、射频安全设备和电磁兼容的制造生产厂商
Keysight Technologies全线电子测量产品在测试测量行业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并在无线通信系统、航空与国防、工业、计算机及半导体等行业市场独占鳌头
ROHDE & SCHWARZ集中在测试与测量设备、无线通信和广播电视领域的射频工程和射频应用提供信息和通信技术产品的全球领先的厂商之一,德国最大的通信安全产品制造商之一

(3)公司已开始接洽其他境外供应商和境内供应商开展采购业务

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已开始逐步拓宽公司的供应商范围。公司已与主流的三家供应商建立了业务合作;国内方面,公司也与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上海创远仪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舜特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南京艾文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

(4)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开始研制部分可替代进口设备的电子测量仪器和机械定位设备

公司基于自主开发能力,报告期内已研制新型数字接收机、扫描架等主要电子测量仪器和机械定位设备,以期实现对境外供应商品牌的矢量网络分析仪、扫描架的功能的部分替代。上述两款产品已运用在公司目前的部分未完工项目中。

因此,公司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供应来源较为广泛,相关原材料的采购存在多种选择,公司对现有供应商不构成依赖。

(二)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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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6月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ROHDE&SCHWARZ GmbH&Co.KGROHDE&SCHWARZ GmbH&Co.KG458.3212.30%
ROHDE&SCHWARZ ASIA PTE. LTD.194.175.21%
小计652.4817.51%
2东莞市博远电子制品有限公司291.697.83%
3TOP STANDARD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IMITED273.037.33%
4北京中测国宇科技有限公司220.275.91%
5EMCoS Ltd.180.394.84%
合计1,617.8743.43%
2019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境外A集团境外A集团下属B单位3,253.2827.50%
境外A集团下属C单位117.120.99%
小计3,370.4028.49%
2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45.0311.37%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B单位1,131.499.56%
成都四威功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5.470.89%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F单位45.130.38%
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7.590.06%
小计1,289.6810.90%
4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1,122.229.48%
5Keysight Technologies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Sales)Pte. Ltd418.913.54%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50.852.12%
小计669.765.66%
合计7,797.1165.90%
2018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青岛龙宇远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998.6614.89%
2境外A集团境外A集团下属B单位966.0714.40%
境外A集团下属C单位13.600.20%
小计979.67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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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Keysight Technologies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Sales)Pte. Ltd455.476.79%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93.044.37%
小计748.5111.16%
4SHANGHAI ANSHENG TECHNOLOGY LIMITED304.604.54%
5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93.004.37%
合计3,324.4449.57%
2017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 (万元)占比
1境外A集团境外A集团下属B单位2,516.0238.46%
2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819.4912.53%
3Keysight Technologies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Sales)Pte. Ltd598.039.14%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22.641.87%
小计720.6711.02%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T单位250.003.82%
5大连东信微波吸收材料有限公司225.503.45%
合计4,531.6869.28%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43%、65.90%、49.57%和69.28%,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采购超过当年采购总额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分采购类型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1、标准件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ROHDE & SCHWARZROHDE & SCHWARZ GmbH & Co.KG458.32电子测量仪器等22.93%
ROHDE & SCHWARZ ASIA PTE.LTD.194.179.71%
小计652.4832.64%
2TOP STANDARD ELECTRONICS TECHNOLOGY LIMITED273.03射频硬件等13.66%
3KeysightTechnologies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Sales)Pte. Ltd84.79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等4.24%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58.97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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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143.767.19%
4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107.58电子测量仪器等5.38%
5西安伟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8.67射频硬件等4.94%
合计1,275.5363.82%
2019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1,122.22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等25.10%
2Keysight Technologies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 (Sales) Pte. Ltd418.91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等9.37%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50.855.61%
小计669.7614.98%
3ROHDE & SCHWARZROHDE & SCHWARZ GmbH & Co.KG560.44电子测量仪器等12.53%
4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351.73电子测量仪器等7.87%
CHINA ELECTRONIC APPLIANCE HK LIMITED52.451.17%
小计404.189.04%
5AR RF/Microwave Instrumentation394.91电子测量仪器等8.83%
合计3,151.5270.49%
2018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KeysightTechnologies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Sales)Pte.Ltd455.47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等19.88%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93.0412.79%
小计748.5132.67%
2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293.00电子测量仪器等12.79%
3ROHDE & SCHWARZ GmbH & Co.KG213.34电子测量仪器等9.31%
4PLANAR MONOLITHICS INDUSTRIES,INC.152.93射频硬件等6.68%
5成都玖信科技有限公司124.54射频硬件等5.44%
合计1,532.3266.89%
2017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KeysightTKeysight Technologies Singapore(Sales)598.03电子测量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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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nologiesPte.Ltd仪器、射频硬件等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22.646.68%
小计720.6739.27%
2HONGKONG SAILINGTEK LIMITED216.65电子测量仪器11.81%
3CHINA ELECTRONIC APPLIANCE HK LIMITED169.09电子测量仪器、射频硬件等9.21%
4PRECISION INTERNATIONAL CORP GROUP(HK)LIMITED122.09电子测量仪器6.65%
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111.19电子测量仪器等6.06%
合计1,339.6973.01%

2、定制件材料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东莞市博远电子制品有限公司291.69暗室21.58%
2石家庄首域传动科技有限公司122.12机械定位设备9.04%
3常州屏宇屏蔽设备有限公司118.13暗室8.74%
4境外D公司77.35射频硬件等5.72%
5上海华湘计算机通讯工程有限公司76.77射频硬件等5.68%
合计686.0650.77%
2019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境外A集团境外A集团下属B单位3,253.28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等46.60%
2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45.03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等19.27%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B单位1,131.49射频硬件等16.21%
成都四威功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5.471.51%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F单位45.130.65%
小计1,282.1018.36%
4大连东信大连东信微波吸收材料有限公司400.00暗室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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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吸收材料有限公司大连东信微波技术有限公司1.340.02%
小计401.345.75%
5南京艾文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04.64机械定位设备等4.36%
合计6,586.3894.34%
2018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青岛龙宇远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998.66射频硬件等31.22%
2境外A集团境外A集团下属B单位966.07机械定位设备等30.20%
3南京艾文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8.99机械定位设备等8.10%
4无锡市航鹄科技有限公司200.86射频硬件等6.28%
5南京誉葆科技有限公司126.92射频硬件等3.97%
合计2,551.5079.76%
2017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境外A集团境外A集团下属B单位2,516.02机械定位设备、射频硬件等59.91%
2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819.49暗室19.51%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T单位250.00射频硬件5.95%
4大连东信微波吸收材料有限公司235.90暗室5.62%
5九江精密测试技术研究所111.11机械定位设备2.65%
合计3,932.5293.64%

3、软件、服务等其他: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EMCoS Ltd.180.39软件48.09%
2北京中测国宇科技有限公司166.58软件44.41%
3苏州博安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12.67服务3.38%
4南京市雨花台区恒固脚手架销售中心6.91服务1.84%
5北京东洋恒信装饰有限公司6.41服务1.71%
合计372.96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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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Dassault SystemesDassault Systemes Singapore Pte Ltd131.03软件34.54%
2EMCoS Ltd.84.88软件22.38%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7.96服务17.92%
4厦门大学29.13服务7.68%
5雅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23.72服务6.25%
合计336.7288.77%
2018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SHANGHAI ANSHENG TECHNOLOGY LIMITED304.60软件25.03%
2Dassault SystemesDassault Systemes Singapore PteLtd123.27软件10.13%
达索析统(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436.61%
小计203.6916.74%
3天津宏坤煜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8.50服务8.09%
4上海奇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0.00服务7.39%
5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CHINA ELECTRONIC APPLIANCE HK LIMITED59.90软件4.92%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21.021.73%
小计80.926.65%
合计777.7263.90%
2017年度
序号集团名称供应商名称金额采购内容占比
1南京艾文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2.64服务24.22%
2EMCoS Ltd.117.53软件23.21%
3中海启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83.96服务16.58%
4HONG KONG BETTER TECHNOLOGY CO.,LIMITED80.52软件15.90%
5上海君赛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6.20服务13.07%
合计470.8692.97%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均未占有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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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专用设备719.21532.9574.10%
运输工具64.2711.5818.02%
电子设备及其他417.06196.7947.19%
合计1,200.54741.3261.75%

2、自有不动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不动产权。

3、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主要经营场所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地址租赁面积 (平方米)用途租赁期限
1发行人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1层16102室1,010.23研发及办公2019.09.10- 2022.05.31
2上海莱天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1层16101室186.00研发及办公2019.09.10- 2022.05.31
3上海莱天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2层16200室1,048.51研发及办公2019.05.15- 2022.05.31
4成都霍莱沃范忠棋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1单元13层3号180.55办公2020.03.01- 2021.02.28
5北京霍莱沃中海恒达(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4号楼515-516155.41办公2017.08.04- 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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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地址租赁面积 (平方米)用途租赁期限
6西安霍莱沃西安创智华通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拓路汇航广场A座10楼B10、B1173.71办公2020.06.10- 2021.07.09

根据上述出租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述租赁物业中除西安霍莱沃租赁的房产外,其余房产均已取得房产所有权证。此外,北京霍莱沃、西安霍莱沃租赁的房产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前述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发行人子公司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租赁房产。

由于该等租赁房产不属于难以替代的生产经营场所,如因该等租赁房产瑕疵导致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能继续承租使用该等租赁房产的,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可以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场所,且搬迁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出具了承诺函,如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因租赁房产瑕疵受到损失的,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前述租赁房产瑕疵问题不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土地使用权。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28项,注册商标无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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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号类别注册日期有效日期取得方式
1发行人188543779;35;422017.02.142027.02.13原始取得
2发行人10654896422013.08.142023.08.13原始取得
3发行人3630057642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4发行人3629990638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5发行人3629988992019.09.282029.09.27原始取得
6发行人36298755422019.09.282029.09.27原始取得
7发行人36298744382019.09.282029.09.27原始取得
8发行人3629748792019.09.282029.09.27原始取得
9发行人36296309422019.09.282029.09.27原始取得
10发行人36296298382019.09.282029.09.27原始取得
11发行人362958899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12发行人3629585642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13发行人3629583335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14发行人3629583135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15发行人362958249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16发行人36300883382019.10.072029.10.06原始取得
17上海 莱天188543739;35;422017.02.142027.02.13原始取得
18上海 莱天188543749;35;422017.05.212027.05.20原始取得
19上海 莱天188543759;35;422017.05.212027.05.20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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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商标内容注册号类别注册日期有效日期取得方式
20上海 莱天188543769;35;422017.05.212027.05.20原始取得
21上海 莱天36299902382019.10.212029.10.20原始取得
22上海 莱天36299187382019.11.072029.11.06原始取得
23上海 莱天36298762422019.10.212029.10.20原始取得
24上海 莱天36297501352019.10.282029.10.27原始取得
25上海 莱天36296288352019.10.212029.10.20原始取得
26上海 莱天36295862422019.10.212029.10.20原始取得
27上海 莱天3831042392020.04.142030.04.13原始取得
28上海 莱天3829909692020.04.142030.04.13原始取得

3、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专利12项,专利所有权无权利限制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申请日专利状态取得方式
1一种散射参数测试系统及其实现方法ZL201310461567.4霍莱沃发明专利2013.09.30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2一种基于频分的近场天线测试系统ZL201720167497.5霍莱沃实用新型2017.02.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3一种基于码分的天线快速检测系统ZL201720168519.X霍莱沃实用新型2017.02.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一种扫描架上的探头支架组件ZL201721435132.2上海莱天实用新型2017.11.01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5一种天线测试系统及其控制方法ZL201911010628.9霍莱沃发明专利2019.10.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6基于反向四脊结构的低散射宽带双极化探头天线ZL202010287832.1霍莱沃发明专利2020.04.1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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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类型专利申请日专利状态取得方式
7一种减小截断误差的平面天线近场测量方法及系统ZL202010482038.2霍莱沃发明专利2020.06.01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8一种基于平面波综合技术的紧缩场准直器及其优化方法ZL202010576632.8上海莱天发明专利2020.06.23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9基于阶梯式四脊的宽带喇叭天线ZL202010774854.0上海莱天发明专利2020.08.05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0基于口径电流法的相控阵天线方向图预测方法及系统ZL202010906276.1霍莱沃发明专利2020.09.02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11一种降低混响室测量不确定度的电调电磁波轨道角动量模式的源搅拌方法ZL201910349893.3上海莱天发明专利2019.04.28专利权维持受让取得
12一种宽带双极化锥形缝隙探头天线ZL202010036616.X霍莱沃发明专利2020.01.14专利权维持原始取得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软件著作权74项,软件著作权无权利限制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软件著作权名称证书号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1霍莱沃天线后处理计算分析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700663号2008SR183992008.04.21
2SMART多传感器耦合成像分析工具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700664号2009SR0552352009.08.10
3霍莱沃多通道综合校准测试系统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399号2010SR0689262010.09.12
4霍莱沃数字信道设计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402号2010SR0492502010.04.22
5霍莱沃平台布局设计仿真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401号2011SR0899392011.10.13
6霍莱沃暗室测试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398号2012SR0536642012.05.09
7霍莱沃电磁场快速仿真分析软件V2.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400号2012SR0653192012.06.04
8霍莱沃电子电气系统原理与工程设计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403号2012SR053661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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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著作权名称证书号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9霍莱沃有源阻抗测试软件V3.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397号2013SR1387962013.09.25
10霍莱沃阵列通道矢量测试软件V1.0软著变补字第201700658号2014SR1643122014.09.11
11平面近场测试软件V4.0软著变补字第201700661号2015SR142121未发表
12相控阵校准软件V3.0软著变补字第201700660号2015SR142122未发表
13平面近场测量软件V4.1软著变补字第201700659号2015SR2515602015.11.02
14霍莱沃理论行程差计算软件V1.4软著登字 第1521704号2016SR3430882016.06.30
15霍莱沃理论时差计算软件V1.5软著登字 第1522463号2016SR3438472016.09.16
16霍莱沃天线总体设计软件V1.6软著登字 第1522192号2016SR3435762016.08.23
17霍莱沃信号链路仿真软件V3.5软著登字 第1521705号2016SR3430892016.08.28
18霍莱沃阵列综合设计软件V2.3软著登字 第1522205号2016SR3435892016.04.25
19霍莱沃测向数据库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35809号2018SR0067142017.06.30
20霍莱沃天线总体设计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15170号2017SR7298862017.10.08
21霍莱沃测控与高速数据处理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3241071号2018SR9119762018.08.15
22霍莱沃辐射源分析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3241064号2018SR9119692018.08.10
23霍莱沃雷达仿真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3246675号2018SR9175802018.08.10
24霍莱沃卫星通信仿真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3240826号2018SR9117312018.08.15
25霍莱沃通信仿真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3311588号2018SR9824932018.08.30
26霍莱沃天线阵列设计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3310542号2018SR9814472018.08.30
27霍莱沃模型浏览器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3312406号2018SR9833112017.12.01
28霍莱沃IQ移相器测试平台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4566104号2019SR11453472019.08.23
29霍莱沃地图编辑器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4566099号2019SR11453422019.09.12
30霍莱沃电子干扰模拟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4566094号2019SR11453372019.09.02
31霍莱沃雷达杂波模拟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4566109号2019SR11453522019.10.01
32霍莱沃无线数据链路仿真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4569612号2019SR1148855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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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著作权名称证书号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33莱天平面近场数据分析软件V4.0软著登字 第1170967号2015SR2838812015.06.20
34莱天IQ数据库校准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1167259号2015SR2801732015.11.30
35莱天近场测量软件V3.0软著变补字第201915404号2015SR0312472014.02.10
36莱天层间电厚度测试软件V3.1软著登字 第1167256号2015SR2801702015.06.30
37莱天EMI测试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1521987号2016SR3433712016.09.21
38莱天EMS测试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1521986号2016SR3433702016.09.21
39莱天S参数校准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1522090号2016SR3434742016.09.21
40莱天电磁辐射特性测试软件V5.0软著登字 第1524928号2016SR3463122016.08.20
41莱天方向图分析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1521527号2016SR3429112016.06.15
42莱天电磁环境监测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003767号2017SR4184832017.04.15
43莱天DBF多波束平面近场测试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13935号2017SR7286512017.10.30
44莱天测控校准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18791号2017SR7335072017.11.15
45莱天测试控制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36039号2018SR0069442017.11.15
46莱天口面场快速检测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14118号2017SR7288342017.11.15
47莱天平面近场测试软件V5.0软著登字 第2318388号2017SR7331042017.11.22
48莱天矢量信号分析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13928号2017SR7286442017.09.13
49莱天有源阻抗测试软件V4.0软著登字 第2313483号2017SR7281992017.09.15
50莱天中场校准测试软件V4.0软著登字 第2318622号2017SR7333382017.10.30
51莱天柱面近场测试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2315667号2017SR7303832017.10.30
52莱天远场测试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3183952号2018SR8548572018.09.15
53莱天远场RCS测试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3191678号2018SR8625832018.08.15
54莱天紧缩场RCS测试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3191366号2018SR8622712018.08.15
55莱天数据处理分析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3233649号2018SR9045542018.08.30
56莱天球面近场测试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3316975号2018SR987880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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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著作权名称证书号登记号首次发表日期
57莱天校准测试软件V3.0软著登字 第3309333号2018SR9802382018.10.30
58莱天5G FR1校准测试软件V5.0软著登字 第4577188号2019SR11564312019.08.10
59莱天5G FR1校准数据处理软件V5.0软著登字 第4577244号2019SR11564872019.09.12
60莱天单探头球面近场软件V5.0.1软著登字 第4574155号2019SR11533982019.09.30
61莱天雷达天线罩测试软件V4.0软著登字 第4574250号2019SR11534932019.08.15
62莱天雷达天线罩数据处理软件V5.0软著登字 第4574255号2019SR11534982019.09.12
63莱天球面近场数据处理软件V5.0.1软著登字 第4577352号2019SR11565952019.09.30
64莱天转台升降塔控制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4651132号2019SR12303752019.06.18
65霍莱沃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362770号2020SR15617982020.09.20
66霍莱沃5G基站天线校准数据处理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362739号2020SR15617672020.09.20
67霍莱沃多探头移动平台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362740号2020SR15617682020.09.18
68霍莱沃测试平台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362749号2020SR15617772020.09.18
69霍莱沃天线阵列设计软件V4.0软著登字 第6362777号2020SR15618052020.09.21
70莱天干扰样式生成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402961号2020SR16019892020.09.15
71莱天紧缩场RCS测试软件V2.0软著登字 第6402953号2020SR16019812020.09.25
72莱天紧缩场RCS数据处理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402922号2020SR16019502020.09.25
73莱天近场散射测量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402893号2020SR16019212020.09.25
74莱天近场散射数据处理软件V1.0软著登字 第6402894号2020SR16019222020.09.25

八、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资质及许可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拥有特许经营权,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资质证书持有人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 截止日
1软件企业证书发行人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2020.05.302021.05.29
2软件企业证上海莱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2020.05.30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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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质证书持有人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 截止日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行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19.10.282022.10.27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海莱天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18.11.272021.11.26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海莱天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19.10.092022.09.08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行人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有限公司2019.09.052022.09.04
7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海莱天上海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2017.01.13-
8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北京霍莱沃北京石景山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2019.10.28-
9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海莱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15.06.19-
10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北京霍莱沃北京市商务委员会2018.08.27-
1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发行人上海市国家保密局、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2018.09.062022.03.29

注:1、软件企业认证有效期为一年,发行人及子公司上海莱天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取得《软件企业证书》;2、发行人报告期前2016年11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于2019年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目前,公司具有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业务资质,生产经营业务范围未超过资质范围,公司合法取得并维持上述资质。

九、发行人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设立至今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围绕“专注方法与应用研发,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方针,致力于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完善知识积累和技术迭代,形成自主核心技术。

1、核心技术及其概况

(1)核心技术概况

公司围绕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和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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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的核心技术概况如下:

业务 类型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核心技术来源技术成果主要应用产品及领域是否为公司特有技术、行业通用技术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1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自主 研发授权发明专利4项(ZL201310461567.4、ZL202010287832.1、ZL202010482038.2、ZL202010774854.0),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ZL201720167497.5、ZL201720168519.X、ZL201721435132.2),软件著作权11项,科技成果鉴定1项相控阵校准、诊断、优化及测试系统公司特有技术
2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自主 研发软件著作权11项,科技成果鉴定1项,授权发明专利2项(ZL201310461567.4、ZL202010774854.0)公司特有技术
3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自主 研发软件著作权6项,授权发明专利2项(ZL201310461567.4、ZL202010906276.1)公司特有技术
4在轨校准技术自主 研发软件著作权1项公司特有技术
5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自主 研发软件著作权3项,授权发明专利1项(ZL201911010628.9)行业通用技术
相控阵相关产品6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自主 研发软件著作权2项,授权发明专利1项(ZL202010576632.8)相控阵相关产品设计、研制行业通用技术
7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自主 研发软件著作权4项,授权发明专利1项(ZL202010576632.8)公司特有技术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
8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自主 研发软件著作权13项公司特有技术

注: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在相控阵相关产品和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中均有应用。

(2)发行人核心技术具体内容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应用的核心技术

相控阵雷达通过电磁波扫描发现目标,电磁波束的扫描探测性能、抗干扰性能和扫描盲区是相控阵雷达性能的主要技术指标。发行人紧密围绕相控阵雷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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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指标进行研发布局,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典型相控阵的组成及电磁场分布示意图如下:

①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

公司的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和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主要用于相控阵的电磁波束扫描性能和抗干扰性能的校准测试。相控阵包含大量通道单元,通常情况下需要在暗室中,在相控阵的远场逐一进行通道单元的校准测量,然后在相控阵的近场测试相控阵雷达的辐射性能,并根据辐射性能重复校准工作。通过校准测试,相控阵的电磁波束能量每增加3dB,扫描探测性能可增加一倍;副瓣每减少3dB,抗干扰能力可增加一倍。

公司的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用于在近场测试相控阵的辐射性能,检验校准测试结果。公司通过算法在传统单探头测试的基础上,扩展到多个测试探头,能够成倍提高客户的测试效率,减少测试时间。

公司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将采集的近场幅度、相位数据,通过多探头的专有设计技术与补偿算法、近远场变换算法等算法技术得到相控阵天线的方向图、波束性能等指标参数,较好地解决了多探头的互耦效应,既保证了测试精度,同时又显著提高了测试效率。

②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

公司的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通过算法将远场校准在中场实现,能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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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减少客户暗室的建设规模。以阵面口径为1.5米的X波段机载相控阵雷达为例,其远场校准距离约为150米,而使用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后,可将测试距离缩短至3米左右,有效减少了客户的暗室建设规模,并可通过算法实现自动校准,减轻了客户的研发工作量。公司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通过测算融合的旋转矢量法、迭代优化算法等校准补偿算法技术得到相控阵阵面单元的辐射特性以及各个天线单元的补偿数据,根据该补偿数据来调整各天线单元辐射特性,从而提高相控阵波束合成和校准测试效率。

③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

公司的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主要用于相控阵的扫描盲区检测。一方面,该技术能够通过对相控阵不同扫描角度下的天线端口反射信号进行测试,有效检测扫描盲区,另一方面,该技术通过32/64通道的多通道有源检测,通过算法有效模拟相控阵雷达的真实工作环境,提高了扫描盲区的检测准确性。

公司的相控阵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能够实现同时测试32或64通道共同工作形成的波束扫描状态下对有源参数的测试,从而为波束覆盖性能验证提供试验依据,解决了相控阵阵面在同时加权情况下对多通道有源阻抗测试的难点。

④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

公司的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主要用于对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实时控制。发行人自主研发了基于FPGA架构硬触发技术的微秒级实时控制设备,实现了对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微秒级控制,相比传统通过以太网口进行信号传输的毫秒级控制方案,大幅提高了客户的测试效率。

公司的实时控制技术实现了测试系统中各仪器及设备的复杂实时时序控制,该技术通过现场FPGA(可编程逻辑门阵列)架构实现测试流程的全自动化控制,通过自动化流程减少测试系统的空等时间,通过高速总线实现对各仪表及设备的实时控制,相对传统测试方法,在一次扫描中能够实现相控阵多频点、多波位、多通道同时测试。

⑤在轨校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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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在轨校准技术,主要应用于已经发射运行的星载相控阵的校准测试,属于列装测试的一种。公司依靠测算融合的旋转矢量算法等技术,通过低散射双极化的固定探头对相控阵长时间运行过程中辐射性能的变动情况进行校准。

公司的在轨校准技术在太空中利用星载校准探头采集幅度、相位数据,采集的数据以嵌入式在轨校准算法即测算融合的旋转矢量算法为核心,配合在卫星发射前于实验室采集计算的校准数据库以及迭代优化算法进行处理,得到星载相控阵单元辐射特性的补偿数据,完成单元辐射性能一致性校准。

2)相控阵相关产品应用的核心技术

①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

公司的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是一种相控阵天线的设计优化技术,旨在通过优化上千个阵列天线单元激励电流的幅度和相位组合,使相控阵天线的辐射特性满足特定设计要求。

公司结合多种相控阵产品的通道硬件设计,以迭代法、差分进化算法、粒子群算法等为基础开发了多求解器算法体系,可实现单纯相位综合和幅度-相位联合加权综合,较为高效地解决大型阵列(通道数>1,000)的典型方向图综合优化问题。同时,公司基于相控阵仿真、优化及测试技术优势,根据校准后的相控阵通道幅度/相位随频率的响应关系,解决了实际工程产品的方向图综合难题。

②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

公司通过大量的模拟仿真实践,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相控阵数理模型,该模型可以进行快速降维处理,使得相控阵的单元数目大幅度地减少,等效为一个小型相控阵,继而对小型相控阵进行电磁场精确仿真,快速得到大型相控阵的辐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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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可自动构建小型相控阵中各单元在阵中的辐射特性数学模型,并将其映射回实际的大型相控阵中,从而建立该相控阵的数学合成方程组,并将原有超大数据量的电磁仿真优化计算映射到纯数学方程组的自动寻优计算,在保证精度的前提下成数量级地减少计算时间,不但大幅地减少了对计算资源的要求,而且还极大地提高了相控阵优化的仿真计算效率。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应用的核心技术

①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

公司的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是通过建立复杂地理环境电磁模型、精细天线与各种大型运载平台一体化模型、收发信机模型、电磁干扰模型等,综合应用多种电磁算法技术,将真实复杂电磁环境对通信与雷达系统的效应转变为无线信道精确的数据源,从而用数学的方式表达复杂电磁环境的物理效应,为无线信道仿真提供了精确的模型源,实现真实应用环境下电磁信号传播的快速动态仿真和应用仿真,以达到无线通信与雷达系统真实应用情况下的功能与性能验证。

公司的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主要用于无线通信与雷达系统在真实应用环境下收发链路的电磁信号特性的验证,可从接收信号中分离出直射信号,滤除反射、折射、散射等多径信号与干扰信号,分析平台的电磁效应,优化天线系统布局,评估、优化及验证通信与雷达系统在真实应用环境下的系统性能指标和功能实现情况。

目前行业内针对无线通信与雷达系统的无线信道仿真应用已较为成熟,但其主要针对典型传输应用条件下的经典模型,无法针对真实传输条件下的基于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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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的数值解算;对应单一的精细天线仿真或电大尺寸的电磁效应仿真也较为成熟,但综合兼顾精细与电大的精度和速度的平衡在行业仅有较少公司掌握。公司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同时具有上述特有优势,竞争力强。

②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

详见本节“2)相控阵相关产品应用的核心技术”之“②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

2、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情况

(1)公司技术先进性的主要指标或标准、目前国内外的最高水平、主流水平、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核心技术与同业平均水平及主要企业的量化比较情况

公司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和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等主要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同行业主要企业为美国ANSYS。该业务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功能开发和技术服务,难以进行指标的量化比较。

公司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在轨校准技术和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同行业主要企业为法国MVG和美国NSI-MI。公司根据公开市场信息、产品手册等获取其技术指标进行量化比较。航天发展、华力创通、雷科防务为A股上市公司,业务范围相对较广,虽然同属于国防科技工业的电磁场相关行业,但属于不同的细分领域,与公司不产生直接的竞争关系。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中,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主要应用于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同行业主要企业为雷科防务。根据公开市场信息查询,雷科防务未披露相关技术指标。

公司技术先进性的主要指标或标准、目前国内外的最高水平、主流水平、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核心技术与同业平均水平及主要企业的量化比较情况如下: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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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或产品 先进性的主要指标国内外最高水平(可公开查阅到)行业 主流水平公司技 术水平法国MVG技术水平美国NSI-MI技术水平预测的未来发展方向
1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频率范围 (范围越大指标越好)0.8~40GHz1~18GHz0.8~40GHz0.8~18GHz美国NSI-MI暂未检索到其多探头技术公开数据0.3~110GHz
增益最大误差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5dB±0.5dB±0.5dB±0.5dB±0.3dB
副瓣电平最大误差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8~18GHz副瓣为-20dB时±0.7dB±0.7dB±0.7dB±0.7dB±0.5dB
副瓣为-30dB时±1.3dB±1.5dB±1.3dB±1.3dB±1.0dB
18~40GHz副瓣为-20dB时±1.0dB±1.0dB±1.0dB暂未检索到其公开数据±0.5dB
副瓣为-30dB时±1.5dB±1.5dB±1.5dB±1.0dB
2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幅度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5dB±1.5dB±0.5dB±0.3dB
相位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5°±10°±5°±2.8°
3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通道数 (通道越多指标越好)64464128
4在轨校准技术幅度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0.5dB±0.5dB±0.5dB±0.3dB
相位一致性校准精度 (绝对值越小指标越好)±5°±5°±5°±2.8°
5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时序控制速度 (数值越小指标越好)1微秒6.4微秒1微秒6.4微秒1微秒0.1微秒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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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 名称技术或产品 先进性的主要指标国内外最高水平(可公开查阅到)行业 主流水平公司技 术水平法国MVG技术水平美国NSI-MI技术水平预测的未来发展方向
6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副瓣电平 (数值越小指标越好)-35dB-30dB-35dB暂未检索到其公开数据-40dB
7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无线通信与雷达系统在真实环境下收发链路的电磁特性的验证性能指标在不同的应用条件下的体系不同,难以直观提取对比地理、电磁干扰、天气等电磁效应仿真综合化
8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降维技术将大量电磁场仿真转化为小规模电磁计算与纯数学自动寻优,实现高精度快速优化设计性能指标在不同的应用条件下的体系不同,难以直观提取对比减少仿真计算量与确保优化精度之间的平衡

注:数据来源:1、中国电子学会鉴字[2019]第045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报告》;2、法国MVG指标参考《Datasheet_AntennaMeasurement_T-DualScan_2014_BD》及www.mvg-world.com产品信息;3、美国NSI-MI指标参考《NSI-MI_ELE-AUX-Auxiliary-Controller》、《Datasheet_Antenna Measurement_High Speed Switch Measurement Controller OFR9800_BD》及www.nsi-mi.com产品信息;4、网络公开检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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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核心技术具有快速和精确算法求解优势

在日趋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快速研发高性能产品,抢占技术前沿,成为国防科工集团科研单位的首要任务;公司的核心技术具有快速和精确算法求解优势,有助于国防科工集团科研单位快速准确完成科研任务。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和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的各项核心技术的关键在于算法,具体如下:

序号业务 类型核心技术算法优势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相对于基于单探头方向图补偿方法的传统算法,多探头测试技术采用多探头方向图补偿算法、多探头通道一致性补偿算法可达到单探头方向图补偿算法相同的解算精度,极大的提高了测试的精度和效率。
2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相对于基于单探头校准补偿方法的传统算法,多探头中场校准技术采用多探头校准补偿算法、多探头通道一致性补偿算法可达到单探头方向图补偿算法相同的解算精度,在保证测试准确性的前提下极大的提高了测试的效率。
3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传统有源参数算法需要在所有测试结束以后对测试结果进行统一计算分析,无法达到实时监控、实时分析。多通道有源参数校准算法可配合测试设备实时显示计算结果,帮助使用者实时更新定位被测阵面的问题。
4在轨校准技术在轨校准算法为国内首次应用于航天在轨状态相控阵校准的算法。区别于地面校准算法,在轨校准算法优势在于考虑了在轨环境的复杂性,而测试校准系统的高度集成化,只有充分利用相控阵设备而最低程度地增加测试设备,主要通过先进的算法技术快速完成在轨相控阵的单元幅度相位一致性校准。
5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采用FPGA硬件电路,可直接并行处理多个外设的控制任务。因此在核心架构上优于传统以计算机为调度中心的模式。测试流程参数预设,流程中采用硬件电平触发仪表,取代常用的网络指令,提高效率。 流程中采用高速总线完成射频链路的切换,切换速度可以达到微秒量级。
6相控阵相关产品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与传统解析综合算法和其他较为单一的综合优化算法相比,以迭代法、差分进化算法、粒子群等优化算法为基础开发的多求解器算法体系,解决了多场景、多目标和适用性问题,让客户根据方向图综合的不同问题针对性地使用相适应的算法,较为高效地解决大型阵列(通道数>1000)的典型方向图综合优化问题。
7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1)相对于传统的阵列理论算法大大提高设计精度; (2)与现代的全阵或大阵的仿真技术相比大大地降低了对硬件资源的要求,而且极大地缩短了优化设计周期,加大了优化设计的可选择度,有利于寻找得到更优的设计方案; (3)与同行相近算法相比本算法已应用于型号的研制并得到验证,解决了利用少的技术资源快速实现精确仿真设计困惑。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

业务

8复杂电磁环(1)基于物理原理的对真实环境传输应用进行数值解算,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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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业务 类型核心技术算法优势
境系统级仿真技术现运用的真实性而非经典的统计型; (2)兼顾精细天线与电大平台的仿真精度与速度的平衡性; (3)提供了从平台与天线模型及阵列天线的快速设计; (4)综合了通信与雷达应用场景重构、仿真与半实物验证等过程的技术与服务。

(3)发行人核心技术实现系统层面的自主可控

国防科工集团科研单位的研发流程包括总体装备指标设计验证、分系统指标设计验证,公司核心技术聚焦于相控阵分系统的配套服务,需与其他控制和信号处理分系统(雷达任务机)进行协同工作,结合相控阵整机的运行机制与核心控制指令开展电磁场仿真分析研发或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的研发。如果国防科工集团的科研流程由国外厂家提供配套服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高性能产品核心技术将面临泄密的风险。同时,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研发配套服务直接影响着国防科技产品的性能水平,在国防科技工业整体研发配套系统中,西方国家有严格的出口限制。

公司的核心技术最大发挥现有市场上的测试仪器性能,利用公司的核心算法实现研发配套系统技术的自主可控。

3、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情况

公司根据产品是否采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8项核心技术划分为核心技术产品和非核心技术产品。公司每项产品均具有独立业务流程,可单独划分收入,均可判断采用核心技术种类,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划分合理、准确。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使用的核心技术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在轨校准技术、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1,742.6210,107.0510,923.513,201.38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方向图综合优化技术、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2,850.232,240.50683.6638.97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2,512.222,539.563,9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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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592.8514,859.7814,146.737,141.15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72.71%88.07%91.01%72.96%

4、发行人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的产品科技含量高,并在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防止核心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制定了保密管理制度,并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了技术保密及竞业禁止的相关事项;公司严格限制其技术秘密尤其是核心技术秘密的接触人员范围,防止核心技术的泄露;

(2)公司具有完善的激励机制,保障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及研发积极性,核心技术人员及部分关键研发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3)公司对相关核心技术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二)公司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制定的国家标准

公司参与制定了3项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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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计划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发行人 排名情况标准参与单位
1GB/T 6113.105-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第1-5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5MHz~18GHz天线校准场地和参考试验场地2018.12.282019.07.01第三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发行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南大学、北京无线电计量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等22家起草单位
2GB/T 6113.106-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6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EMC天线校准2018.12.282019.07.01第三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发行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南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无线电计量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等21家起草单位
3GB/T 38889-2020天线及接收系统的无线电干扰 天线测量 车载天线及系统2020.06.022020.12.01第二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发行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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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重要科技专项

公司承担的科技专项情况如下:

序号专项名称项目名称主管单位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新一代无线通信系统核心技术开放实验室(第一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张江管理局
2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电子信息产业)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32019年度上海市XXXX发展专项三维复杂环境仿真平台软件上海市XXXX发展委员会

3、公司主要荣誉

公司设立至今,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序号奖项名称颁发单位
12019上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成长百家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9-2020)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浦东新区研发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十大著作权人合作伙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三)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正在研发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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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标所属阶段 进展情况技术先进性项目周期经费预算(万元)相应 人员
1三维复杂环境仿真平台软件目标是研发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于5G场景下系统级三维复杂环境仿真平台软件,实现无线通信系统从射频发射到接收相关的天线与平台、传播空间及其运行的全过程基于物理的电磁场与电波传播及信号的系统性快速精确仿真与设计分析。主要技术目标: 1)无线通信与雷达系统电磁仿真与设计分析总体技术与高性能并行计算功能; 2)基于大规模并行计算技术的仿真专有性能评估及优化辅助系统设计; 3)基于实际复杂环境的电磁波传播多径UTD算法与运动多普勒特性; 4)基于FEM混合算法的大型天线及其装载平台超大电磁问题的快速精确解算。完成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总体方案设计,核心算法开发与验证测试,总体软件架构设计、主要软件模块设计与开发。基于有限元法与射线法的自有可控的大型一体化仿真软件平台2019.01.01- 2020.12.31944.25周建华
2雷达信号模拟验证平台研发目标是研发一台中频转发式的模拟器。通过上位机软件设置目标、杂波、干扰参数以及雷达工作参数,将采集的中频信号根据目标、杂波、干扰参数进行实时调制,然后将其辐射出去,模拟复杂环境下雷达的工作性能。 主要技术目标: 1)支持产生通用雷达信号波形,脉宽、带宽、频率相位等参数可调。 2)支持软件界面可设目标、雷达、天线等参数。 3)支持相参功能和同步功能。 4)支持实时显示功能。完成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总体方案设计,主要硬件模块的开发与调试测试。采用软件无线电和模块化架构技术2019.01.01- 2020.12.31571.72任振、葛鲁宁
3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目标是研发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实现基于3GPP TS 38.141-1 和TS 38.141-2 标准要求的5G基站天线通道一致性校准测试与射频空口(OTA,Over the Air,)测试,具有高精度、小型化、快速化、多功能的特点,为5G基站有源阵列天线的研发生产提供完善的测试条完成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总体方案设计、系统样机开发,系统该设备面向5G基站天线产线测试的需求,解决小型化、快速化难题2019.07.01- 2021.06.30332.40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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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标所属阶段 进展情况技术先进性项目周期经费预算(万元)相应 人员
件,实现批量化的测试,加速5G基站的研发和生产效率,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进程。主要技术目标如下: 1)支持5G Sub-6GHz等频率; 2)支持 3GPP 38.141等5G基站天线测试标准; 3)支持5G基站天线通道一致性校准测试和射频空口测试功能。功能调试与性能验证。
4高精度相控阵测量系统升级技术研发目标是对现有相控阵测量系统产品进行技术升级,研发核心算法技术,提高系统测试精度,解决特定场景测试难题问题,提高现有产品的竞争力,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主要技术目标如下: 1)提高平面近场极化测量精度; 2)提高极窄波束天线测量精度; 3)提高高频球面近场测量精度。完成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与关键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核心算法开发与测试验证。解决平面近场极化测量、极窄波束天线测量、高频多探头球面近场测量精度低难题2019.01.01- 2021.12.31862.27张捷俊、毛小莲
5全尺寸装备平台近场散射测量技术研发目标是研发一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近场散射测量系统,实现全尺寸装备的隐身特性测试,解决整机、大尺寸的目标电磁散射测量,建设隐身研发不可或缺的隐身性能验证手段,实现全尺寸装备平台的近场散射测量系统国产工程化。 技术目标如下: 1)实现二、三维SAR成像; 2)利用三维成像能力定位RCS热点,进行目标局部散射特性分析; 3)识别和抑制环境杂波、多径干扰、目标支撑物的影响; 4)适用于室内和室外近场散射测量。完成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与关键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核心算法开发与测试验证、关键部件开发与调试测试。全尺寸装备的隐身特性测试,解决整机、大尺寸的目标电磁散射测量难题2019.01.01- 2021.12.31694.95李吉龙、毛小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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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标所属阶段 进展情况技术先进性项目周期经费预算(万元)相应 人员
65G基站及多种形态终端空口测试技术研发目标是面向5G基站及多种形态终端设备的空口测试技术研发,解决5G多天线及阵列天线测试难题,主要技术目标: 1)支持Sub-6GHz基站天线空口测试; 2)支持Sub-6GHz多形态终端设备空口测试; 3)支持5G毫米波基站及多形态终端设备测试。完成需求调研、可行性论证与关键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核心算法开发与测试验证、样机详细设计。面向5G测量的多探测试技术适应性开发,实现小型化,高效率,低成本2019.10.01- 2021.12.31631.81毛小莲、葛鲁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产学研合作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合作研发内容研发成果分配保密义务
1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同济大学主要研究内容为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实现基于3GPP TS 38.141-1和TS 38.141-2标准要求的5G基站天线通道一致性校准测试和射频空口测试,具有高精度、小型化、快速化、多功能的特点,为5G基站有源阵列天线的研发生产提供完善的测试条件,实现批量化的测试,加速5G基站的研发和生产效率,推进5G基础设施建成和产业化进程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保密资料,各方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公开或向外泄露应属保密的各项数据、成果内容或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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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和服务的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方面的投入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588.201,257.751,101.07886.74
营业收入6,316.5716,873.5815,544.239,787.92
研发费用率9.31%7.45%7.08%9.06%

(五)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职员工84人,其中研发人员10人,研发人员占比11.90%。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周建华、毛小莲、张捷俊、葛鲁宁、李吉龙、任振,未发生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构成、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及奖项情况、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等情况如下:

(1)周建华

姓名周建华
职位董事长,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主任
学历背景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
专业资质和兼职情况高级工程师,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客座研究员、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中国电子学会天线分会委员会委员、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线与无线接收系统EMC标准化特别工作组成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化工作专家委员会电磁兼容与天线专业分会专家组成员。
获得的奖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九三四”工程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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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研制工作贡献三等奖; 6)2015年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创新人物。
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参与编制了国家标准《GB-T 6113.105-2018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和《GB-T 6113.106-201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科技专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张江管理局2016年专项发展资金“新一代无线通信核心技术开放实验室”项目负责人;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项目负责人。
科研成果和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公司技术团队带头人,创建了公司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以及专用天线与相控阵雷达等业务主要技术基础,以公司为申请单位,获得授权发明专利8项,其中5项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项。

(2)毛小莲

姓名毛小莲
职位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上海莱天执行董事、总经理
学历背景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
专业资质和兼职情况高级工程师,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IEEE APS和MTT分会会员、AMTA会员
国家行业标准起草参与制定了3项国家推荐标准: 1)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B/T 38889-2020 天线及接收系统的无线电干扰 天线测量 车载天线及系统》,已发布; 2)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94232-T-469 天线及接收系统的无线电干扰 第 3-X 部分:天线测量规范 高增益天线方向图室内平面近场测试方法》,起草阶段; 3)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94233-T-469 天线及接收系统的无线电干扰 第 1-X 部分:基础测试规范 天线方向图的室内远场测量方法》,起草阶段
科技专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张江管理局2016年专项发展资金“新一代无线通信核心技术开放实验室”项目成员;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项目成员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先后负责组织了平台电磁场以及系统电磁兼容仿真技术研究,相控阵校准、有源阻抗测试、多通道近场测试、模块化测试等技术研究工作。负责组建了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团队,主持或参与完成了多套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自主研发工作,承担并圆满完成了首套相控阵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系统、首套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等项目。目前负责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天线测量技术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承担了5G基站及多种形态终端空口测试技术研发,为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的开展建立技术储备
技术成果以公司为申请单位,授权发明专利7项,其中2项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项,其中1项为第1发明人

(3)张捷俊

姓名张捷俊
职位监事、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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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背景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
科技专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张江管理局2016年专项发展资金“新一代无线通信核心技术开放实验室”成员
科研成果和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主持或参与完成了多套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自主研发工作,承担并圆满完成了星载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系统、天线罩电厚度测试系统、大型缩距场测试系统、无源干扰散射测试系统、星载天线在轨运行可靠性验证系统等系统。目前是公司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人之一,负责了高精度相控阵测量系统升级技术研发,为公司高精度相控阵测量进行技术升级
技术成果以公司为申请单位,授权发明专利2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

(4)葛鲁宁

姓名葛鲁宁
职位监事、总经理助理、运行质量部部长
学历背景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东华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科技专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张江管理局2016年专项发展资金“新一代无线通信核心技术开放实验室”科技专项成员;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科技专项成员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作为机械总体工程师,在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持完成公司第一套自研多探头测试结构设计并顺利经过验收,经多轮改进后完成多探头结构定型,已应用于多个项目中。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参与并协助完成公司多个复杂测试系统的交付工作;目前主要从事公司项目管理运行工作,并参与公司预先研究技术方案总体和结构方面的工作,负责了雷达信号模拟验证平台、5G空口测试系统机械结构的研发
技术成果以公司为申请单位,授权发明专利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第1发明人

(5)李吉龙

姓名李吉龙
职位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
学历背景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核能科学与工程专业
科技专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张江管理局2016年专项发展资金“新一代无线通信核心技术开放实验室”项目成员
科研成果和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主持或参与完成了多套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自主研发工作,承担并圆满完成了国内最大的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系统(含数字波束形成技术天线测试功能)、中国(中兴)首套5G通信天线近场测试系统、特种飞行器的全寿命检测系统、北斗导航天线的高精度相位中心测试系统等系统。目前是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骨干技术人员,负责了全尺寸装备平台近场散射测量技术研发,为公司全尺寸装备平台测试业务的开展建立技术储备
技术成果以公司为申请单位,授权发明专利2项,申请发明专利1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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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振

姓名任振
职位专用产品部部长、基础产品部部长
学历背景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
专业资质高级工程师
科技专项参与了政府科技专项“新一代无线通信核心技术实验室”
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负责雷达信号处理及高速数字信号处理等核心技术攻关。负责相控阵雷达及其核心组件、复杂电磁环境模拟系统等新业务领域的产品研发和推广,先后完成了C波段数字相控阵、雷达目标及杂波模拟系统、导引头测试仪等相关项目的研发,负责了雷达信号模拟验证平台研发
技术成果以公司为申请单位,授权发明专利2项

(六)公司保持不断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聚焦于电磁场仿真和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的技术研发,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已建立了一套以自身研发实力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及特点,符合行业特征的技术创新机制,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1、高效的研发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安排,不断引进、培养和锻炼研发人才,业已构建了一支以电磁场仿真和相控阵校准测试专家为核心,集电子通信、信号处理、机械结构、软件工程等多领域人才的成熟的科研开发队伍,通过建立健全研发体系和研发管理制度,加强对研发过程的管理,从严落实产品、技术立项,新产品、新技术论证、预研、推演、测试等各个环节。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下设技术管理办公室、无线系统半实物验证技术研究室、相控阵测量技术研究室和相控阵雷达专用产品技术研究室,主要负责电磁场算法技术研究和半实物仿真验证技术研究、相控阵设计、仿真和校准测试、雷达信号处理核心算法及相控阵关键技术的预先研发、行业跟踪与合作,科技项目申报等。此外,公司设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工程院院士团队,聚焦于新一代天线及测量技术领域,开展关键难题攻关和新领域探索性研究,并帮助公司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服务。公司研发中心还与项目事业部和各生产研发交付等各部门共同协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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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及行业的协调与持续发展,确保技术水平处于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

2、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弱者变强,强者更强的团队培育机制,善待员工,维护员工的根本利益,尊重并回报员工的价值和愿望,以公司与员工共同可持续发展、振兴实业经济作为社会责任。公司充分重视短缺人才的引进工作,同时更重视对公司现有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帮助各类人才快速成长和提升。公司鼓励和安排研发技术人员参与各类前沿技术分享、行业会议交流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保证研发人员技术水平的提升与行业需求相适应。公司为鼓励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促进研发项目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对于科研攻关、产品开发相关的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奖金标准等均有明确的规定,并对研发技术人员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努力构建全面有效的职业上升发展通道和晋升机制,激发员工的科研创新热情,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活力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撑。公司建立了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公司针对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等,结合其贡献情况与职位行情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公司为让员工受益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建立了股权激励机制,对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了股权激励,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了核心研发队伍人员的稳定性。

3、以客户迫切需求为导向,适时引领市场应用发展

公司的研发活动坚持以市场应用及客户需求为导向。公司聚焦于相控阵的仿真、测试等技术,此前主要服务于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客户,近年来,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通信、车载毫米波雷达、低轨卫星的应用,公司将依托于在相控阵雷达领域积累的技术和经验,快速切入上述5G领域的仿真及测试业务。公司在总体方案、关键设计、试验论证等方面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优势,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销售部门、各事业部对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进行持续跟踪反馈,并根据对市场发展的预测,公司研发设计符合客户迫切需要的产品并适时引领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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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及拥有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拥有境外孙公司香港莱天和香港思能,香港莱天和香港思能系发行人对外采购及销售的平台,无加工生产环节业务,无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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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发行人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召开10次股东大会。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召开15次董事会。发行人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董事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依法行使董事权利。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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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召开9次监事会。发行人历次监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监事认真履行监事义务,依法行使监事权利。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工作、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的执行、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重大项目的投向等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等。

公司独立董事自上任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及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工作,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下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委员会人员
战略委员会周建华(召集人)、陆丹敏、龚书喜
提名委员会龚书喜(召集人)、陆芝青、方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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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人员
审计委员会陆芝青(召集人)、龚书喜、周建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龚书喜(召集人)、陆芝青、陆丹敏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规范运行情况良好,发行人的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会议记录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导致发行人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无效的情况,发行人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得到了切实发挥。

二、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所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20年8月,发行人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5690号《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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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北京霍莱沃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石景山区税务局处以100元罚款,北京霍莱沃已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子公司北京霍莱沃税务罚款属于罚款金额较小的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税务处罚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七、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发行人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研发体系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仪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选举、聘任产生。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员工均由发行人自行聘用、管理,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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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已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开展财务工作、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已开立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已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已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并已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系统,独立开展业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一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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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人周菡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遵循从严原则,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周建华,其一致行动人为周菡清,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公司名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任职情况或持股情况
莱力投资周建华直接持股100%,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莱磁投资莱力投资直接持股7.50%,周建华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嘉兴米仓周建华直接持有4.04%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莱珍投资周建华直接持有1.00%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周建华、陆丹敏、莱珍投资、方卫中。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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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4、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法人股东控制的企业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法人股东莱珍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控制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姓名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担任董事、高管或控制的 其他企业在关联方任职、持股情况
方卫中8.94%易泰达方卫中持有32.35%股权,于2005年至今担任经理,其中2011年至2020年3月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麦科斯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易泰达持有100%股权,方卫中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杭州欣易达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易泰达持有62.95%股权,方卫中担任执行董事
杭州欣易智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卫中持有50.00%出资份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易欣汇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卫中持有10.00%出资份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香港海姆达尔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方卫中持有33.00%出资份额,担任董事
杭州国瑞信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方卫中持有90.00%股权,担任监事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发行人关联方。

6、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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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海盐申大制衣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华父亲持股51.18%并担任董事,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母亲持股19.68%并担任董事,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妹夫持股29.13%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上述人员合计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妹妹担任其监事
2香港安拉贝尔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华配偶持股100%,已完成注销
3上海熠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张捷俊配偶持股10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4苏州明池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葛鲁宁配偶持股71.43%,担任其总经理
5济宁高新区尚好礼品店监事葛鲁宁弟弟担任负责人,持股100%
6绍兴市越城区永凤车料商店高级管理人员张栩配偶的姐姐担任负责人,持股100%

7、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1芮锋射频曾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2017年7月发行人转让持有的全部芮锋射频股权
2王玉峰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担任发行人监事
3嘉兴诺艾迪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曾经的监事王玉峰配偶控制的公司,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4浙江源途科技有限公司曾经的监事王玉峰控制的公司,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5杨之华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现为公司股东
6香港安卡拉纳科技有限公司曾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控制的公司,已完成注销
7香港丹克特力科技有限公司曾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控制的公司,已完成注销
8深圳迈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方卫中持股55.00%,方卫中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其已于2018年9月注销
9上海霖碧饮品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栩曾担任其董事,其已于2020年12月辞任董事
10海南霖碧饮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栩曾担任其董事,其已于2020年10月辞任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偶发性交易,发行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

交易分类交易方交易内容
经常性关联交易芮锋射频发行人向芮锋射频采购暗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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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为向芮锋射频采购商品和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关联采购金额

芮锋射频原系公司持股51.00%的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7月将持有的芮锋射频全部股权转让给芮锋射频其他股东郭卉。上述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芮锋射频的股权。

公司与关联方芮锋射频签署的关联采购交易合同时间均在公司转让芮锋射频股权前,相关合同履约完成时间在公司转让芮锋射频股权后,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采购内容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芮锋射频采购暗室材料---819.49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4.90%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46.02484.94455.10359.65

注:关键管理人员包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偶发性关联交易

无。

(三)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报告期末,公司往来款项主要为支付芮锋射频的采购款和员工报销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06.30账面余额2019.12.31账面余额2018.12.31账面余额2017.12.31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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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06.30账面余额2019.12.31账面余额2018.12.31账面余额2017.12.31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芮锋射频--13.64267.99
其他应付款汤瑜君12.1114.3213.396.76
周建华0.619.5710.075.24
陆丹敏3.484.3313.5510.16
张栩1.423.901.710.65
张捷俊1.522.720.82-
毛小莲0.702.062.190.98
葛鲁宁0.371.601.100.81
王玉峰--0.350.76
合计20.2038.5056.82293.35

十、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5月,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为:发行人与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正常公司经营运作行为或平等民事主体间意思自治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参见本节之“九、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7、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杨之华于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其于2017年2月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于2017年2月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陆芝青为独立董事。周菡清于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担任发行人监事职务,其于2017年8月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于2017年9月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监事的议案,选举王玉峰为公司监事。王玉峰于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发行人监事职务,其于2018年12月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于2018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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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捷俊为公司监事。报告期初,公司为芮锋射频控股股东,公司于2017年7月转让持有的全部芮锋射频股权。

报告期初,陆芝青担任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19年8月辞任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除招股书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其他曾经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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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依据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得出。除另有注明外,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568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7,175.0211,747.877,130.844,976.78
交易性金融资产8,120.606,061.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2.041,158.96
应收票据522.48524.30487.89-
应收账款1,990.512,652.97974.14314.05
应收账款融资----
预付款项495.92652.96209.04125.15
其他应收款219.9890.01166.32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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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存货5,751.905,877.763,545.095,783.33
合同资产735.89---
其他流动资产310.56249.77228.7383.61
流动资产合计25,322.8727,857.5213,244.1012,537.90
固定资产741.32748.02715.46374.19
在建工程---257.82
无形资产94.7798.5562.068.53
长期待摊费用283.38249.2821.3739.27
递延所得税资产39.0921.5019.8251.26
非流动资产合计1,158.571,117.35818.71731.08
资产总计26,481.4428,974.8614,062.8013,268.98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6,371.516,692.083,440.522,551.66
预收款项-2,729.351,673.225,049.93
合同负债2,714.08---
应付职工薪酬399.66708.92628.54584.19
应交税费487.27241.13446.14181.89
其他应付款261.06322.26213.95138.55
流动负债合计10,233.5710,693.746,402.388,506.22
预计负债--50.00-
递延收益642.70551.10480.27614.68
非流动负债合计642.70551.10530.27614.68
负债合计10,876.2711,244.846,932.659,120.90
股本2,775.002,775.002,590.001,295.00
资本公积7,760.777,760.77802.922,097.92
盈余公积468.37468.3710.21-
未分配利润4,601.026,725.883,727.02755.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15,605.1617,730.027,130.154,148.08
股东权益合计15,605.1617,730.027,130.154,148.0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6,481.4428,974.8614,062.8013,2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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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6,316.5716,873.5815,544.239,787.92
减:营业成本4,286.7510,117.869,515.185,500.86
税金及附加7.4124.5331.2411.96
销售费用230.18734.92615.44507.99
管理费用813.691,470.161,159.871,273.47
研发费用588.201,257.751,101.07886.74
财务费用-111.39-52.1259.346.02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63.4943.898.976.39
加:其他收益132.12291.03348.7036.21
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64.0948.8723.52122.8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6059.83-6.928.96
信用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7.97-58.37--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108.07-7.27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2.1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00.583,664.023,319.321,761.65
加:营业外收入14.6217.3419.60-
减:营业外支出29.101.7151.190.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86.103,679.643,287.721,761.61
减:所得税费用35.96222.62305.6440.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50.143,457.022,982.081,721.2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50.143,457.022,982.081,721.2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0.143,457.022,982.081,789.54

1-1-18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2.少数股东损益----68.2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650.143,457.022,982.081,721.27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50.143,457.022,982.081,789.5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68.2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1.291.151.4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31.291.151.4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24.0117,327.7311,990.6710,717.66
收到的税费返还65.76109.33160.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4.44497.16268.74892.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14.2117,934.2212,419.6411,609.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70.3610,626.846,770.826,030.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12.972,471.022,223.371,896.88
支付的各项税费252.29751.19480.602.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7.721,375.051,041.911,45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03.3415,224.1010,516.709,38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0.872,710.121,902.942,226.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26.7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05.962,998.871,173.52243.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05.963,001.341,173.52370.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7.58472.07289.64473.5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80.008,450.00500.001,390.00

1-1-186

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47.588,922.07789.641,86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1.62-5,920.73383.87-1,493.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142.85-1,4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42.85-1,42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81.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81.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1.367,142.85-1,42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57.7123.33-59.15-0.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54.403,955.582,227.662,158.16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10,827.766,872.184,644.522,486.36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73.3510,827.766,872.184,644.52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货币资金1,381.583,307.241,727.272,701.61
交易性金融资产8,120.606,061.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2.041,158.96
应收票据524.98526.90--
应收账款3,121.954,722.551,857.35469.69
应收账款融资----
预付款项844.46300.66586.96282.29
其他应收款2,325.412,892.61250.51196.63
存货1,151.812,647.102,710.311,143.87
合同资产411.99---
其他流动资产56.89167.52107.0342.72
流动资产合计17,939.6620,626.457,741.475,995.77
长期股权投资2,300.002,120.00600.00510.00
固定资产695.49697.28710.54364.15
在建工程---257.82

1-1-187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无形资产53.6055.2162.068.53
长期待摊费用126.4283.78--
递延所得税资产16.3014.3113.2749.55
非流动资产合计3,191.812,970.591,385.861,190.04
资产总计21,131.4723,597.039,127.337,185.82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5,889.186,676.583,255.482,015.32
预收款项-592.391,229.851,373.09
合同负债695.77---
应付职工薪酬194.53359.25328.68282.42
应交税费470.013.95144.5552.43
其他应付款196.41194.27143.4861.03
流动负债合计7,445.907,826.455,102.043,784.29
预计负债--50.00-
递延收益642.70551.10480.27614.68
非流动负债合计642.70551.10530.27614.68
负债合计8,088.608,377.545,632.324,398.98
股本2,775.002,775.002,590.001,295.00
资本公积7,760.777,760.77802.922,097.92
盈余公积468.37468.3710.21-
未分配利润2,038.724,215.3491.88-606.08
股东权益合计13,042.8715,219.493,495.012,786.8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1,131.4723,597.039,127.337,185.82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5,439.9411,882.606,512.085,109.23
减:营业成本4,007.777,965.034,003.322,932.76
税金及附加4.6517.7915.451.38
销售费用132.08631.83504.66424.21
管理费用502.67902.25804.62821.29
研发费用357.75773.46481.59508.38

1-1-18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财务费用-33.27-21.1830.7310.69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35.1018.045.205.82
加:其他收益86.07136.06141.6935.85
投资收益(亏损以“-”号填列)64.092,823.8723.523.3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6059.83-6.928.96
信用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25.38-68.22--
资产减值损失(亏损以“-”号填列)---52.78-0.54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64.434,564.95777.22458.10
加:营业外收入14.6217.3417.86-
减:营业外支出29.101.7150.630.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49.954,580.58744.45458.06
减:所得税费用51.57-1.0536.2841.3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8.384,581.63708.17416.7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8.384,581.63708.17416.7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598.384,581.63708.17416.76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23.298,340.915,669.455,194.41
收到的税费返还26.1514.814.9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6.93411.8576.38795.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436.378,767.575,750.755,989.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054.334,654.165,124.352,879.66

1-1-189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07.951,395.701,009.35885.80
支付的各项税费17.77223.47196.181.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5.24908.46624.91913.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15.297,181.796,954.804,680.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1.091,585.78-1,204.041,309.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3.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775.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05.962,998.871,173.52243.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80.962,998.871,173.52396.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6.37196.24289.64465.53
投资支付的现金2,330.001,520.0090.001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80.008,450.00500.001,3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46.3710,166.24879.641,86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5.41-7,167.37293.87-1,469.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142.85-1,4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42.85-1,42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出的现金2,281.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81.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1.367,142.85-1,425.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024.31-34.31-14.8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25.701,565.58-944.481,250.45
加:期/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3,280.511,714.932,659.411,408.96
六、期/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54.813,280.511,714.932,659.41

1-1-19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如下:

项目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思能技术有限公司不适用
西安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
成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
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17年1-7月纳入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1)2017年度

2017年10月,公司出资设立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均由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1-191

2)2018年度2018年2月,北京霍莱沃出资设立香港思能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港币1.00万元,均由北京霍莱沃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2019年度2019年4月,公司出资设立西安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均由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9年8月,公司出资设立成都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均由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处置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51.00%转让2017年7月

根据本公司与自然人郭卉于2017年7月1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海霍莱沃将其所持有的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51.00%股权以153.00万元价格转让给郭卉。截至2017年7月28日,公司已收到该股权转让全部款项

153.00万元,当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自2017年8月起,不再将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

1-1-192

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是否超过5%的范围。

(二)关键审计事项

申报会计师认为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收入确认1、了解、评估并测试霍莱沃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管理层进行访谈,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以及现行会计政策,选取样本检查合同,分析评价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报告期各期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主要产品各期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4、对报告期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明细、销售合同、收银单据、出库单、销售发票、签收单、验收报告/评审报告等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各年度销售额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6、对主要客户开展实地走访/视频访谈,访谈了客户向霍莱沃公司采购内容、金额、合作期限及关联关系等信息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8、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评估的依据; 4、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6、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五、产品特点、业务模式、行业竞争程度、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因素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其对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或风险

(一)产品特点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的复杂电磁环境仿真分析软件,基于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了基于真实物理环境和复杂

1-1-193

电磁环境的仿真分析,突破了三维复杂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解决了各种装备平台在实际电磁环境的电磁效应特性仿真分析问题。

公司围绕相控阵的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已形成了完善的产品类型,各类产品技术含量高,能够对公司的持续盈利提供充分、有力的保障。

(二)业务模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公司的具体业务模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之“(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公司现行的业务模式,是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步建立起来的,适合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因此,公司的业务模式在现阶段内会保持稳定。同时,公司会密切关注国家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自身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战略对业务模式进行微调和优化,使之与公司经营方针保持一致,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业务增长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三)行业竞争程度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知名厂商美国NSI-MI、法国MVG等公司和部分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相对于国际知名厂商,公司业务起步发展时间晚,经营体量小,但近年来随着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自主可控要求提高,以及客户对供应商配套服务能力的需求提升,公司逐渐形成了对国际知名厂商部分产品的替代能力。相对于部分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公司在客户资源开拓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压力,但公司凭借出色的研发能力、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完善的配套服务,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随着相控阵技术的深入发展和国家自主可控政策的驱动下,公司深耕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和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的核心算法,竞争力将逐步增强。

(四)外部市场环境及其变化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或风险

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一直是我国科技创新规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关注领域,一方面要加强电子信息化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指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国防信息化建设跨越发展;另一方面,国家大力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减少国外核心产品的依赖。

1-1-194

国防科技工业行业财政支出持续增长和国防科技工业向非公有制经济的逐步开放等行业利好趋势也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深耕于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的研发,顺应国家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抓住市场机遇,实现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根据2019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成为重要发展措施。目前,我国5G已经正式进入商用阶段,要推动中国5G商用进程、完善5G产业布局,5G相关技术能力亟待加速成熟,其中就包括5G基站和终端天线系统的测试验证技术。近年来,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以相控阵校准测试算法为核心,快速发展5G基站天线测试系统业务,并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

1、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

1-1-195

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和通用测试业务。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相控阵相关产品的设计方案和样机等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报告、软件及半实物仿真系统等,通用测试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通用测试设备及暗室环境等。公司所销售的产品、服务已与客户签订了合同或订单,按合同约定完成交付并验收后确认收入。

1-1-196

2、以下与收入确认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和通用测试业务。

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相控阵相关产品的设计方案和样机等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报告、软件及半实物仿真系统等,通用测试业务主要向客户交付通用测试设备及暗室环境等。

公司所销售的产品、服务已与客户签订了合同或订单,按合同约定完成交付并验收后确认收入。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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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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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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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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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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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四)金融工具

1、以下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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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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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a、b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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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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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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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2、以下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年度、2018年度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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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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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期末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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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2)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2)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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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者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

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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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五)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以下与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会计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

(1)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照前述“金融工具的减值”中的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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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2)应收账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前述“金融工具的减值”中的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1)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
1-2年15.00
2-3年50.00
3-4年100.00
4-5年100.00
5年以上100.00

2)关联方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项目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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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款项融资减值

本公司按照前述“金融工具的减值”中的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4)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前述“金融工具的减值”中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2、以下与应收款项减值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7年度、2018年度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1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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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含1年,下同)5.005.00
1-2年15.0015.00
2-3年50.0050.00
3-4年100.00100.00
4-5年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5)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六)存货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完工项目成本、在项目实施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等。

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个别计价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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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七)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3、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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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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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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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2017年度到2018年度,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19年1月1日起,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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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软件预计受益期限1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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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一)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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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二)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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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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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三)租赁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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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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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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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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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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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注1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注2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注3
财务报表格式要求变化注4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注5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注6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注7

注1: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按照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5月28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2:

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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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的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报表影响金额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017年度利润表项目
其他收益362,083.40358,506.71
营业外收入-362,083.40-358,506.71
2018年度利润表项目
其他收益3,487,041.411,416,886.78
营业外收入-3,487,041.41-1,416,886.78
2019年度利润表项目
其他收益2,910,321.491,360,576.50
营业外收入-2,910,321.49-1,360,576.50
2020年1-6月利润表项目
其他收益1,321,245.65860,713.94
营业外收入-1,321,245.65-860,713.94

注3: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原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考虑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对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等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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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当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注4: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以下简称“2017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现已被财会[2018]15号文废止),2017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新政府补助会计准则的修订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在该项目列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2018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现已被财会[2019]6号文废止),2018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保留2017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的内容外,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财政部于2018年9月5日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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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保留2018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的内容外,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列报;增加对仅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报表项目的调整要求;补充“研发费用”核算范围,明确“研发费用”项目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中删除债务重组利得和损失。此外,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利息”、“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的拆分外,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等行项目。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仅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至2019年期初数,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重新表述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对于上述报表格式变更中简单合并与拆分的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直接进行了调整,不再专门列示重分类调整情况。注5: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6:

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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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新债务重组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存在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执行此项政策变更对变更当期及以后期间财务数据无影响。

注7:

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未引起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原则的实质性变化,仅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中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不予调整,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信息

(1)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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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金融资产类别修订前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修订后的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71,308,371.85摊余成本71,308,371.85
应收款项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16,283,542.81摊余成本16,283,542.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准则要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准则要求)-
证券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5,020,383.5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准则要求)5,020,383.56

(2)本公司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原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单位:元

项 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摊余成本
货币资金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和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71,308,371.8571,308,371.85
应收款项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16,283,542.81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CAS22)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16,283,542.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证券投资——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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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8年12月31日)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2019年1月1日)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准则要求必须分类为此)(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
加:自可供出售类(原CAS22)转入
加:自摊余成本(原CAS22)转入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公允价值计量
加:自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原CAS22)转入5,020,383.56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5,020,383.56
证券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
按原CAS22列示的余额5,020,383.56
减:转出至按照要求必须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CAS22)5,020,383.56
减:转出至摊余成本(新CAS22)
按新CAS22列示的余额

(3)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调节表:

单位:元

计量类别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损失准备/按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预计负债重分类重新计量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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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和应收款项(原CAS2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新CAS22)
应收款项1,503,642.74--1,503,642.74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单位:元

报表科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5,020,383.565,020,383.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20,383.56不适用-5,020,383.56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单位:元

报表科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应收账款26,529,666.4120,153,691.17-6,375,975.24
合同资产不适用6,375,975.246,375,975.24
预收款项27,293,472.96--27,293,472.96
合同负债不适用27,293,472.9627,293,472.96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单位:元

报表科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适用5,020,383.565,020,383.5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20,383.56不适用-5,020,383.56

2)执行新收入准则

单位:元

报表科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应收账款47,225,541.3843,571,906.63-3,653,634.75
合同资产不适用3,653,634.753,653,6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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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5,923,878.19--5,923,878.19
合同负债不适用5,923,878.195,923,878.19

4、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十七)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的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公司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

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即假定本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不会发生变化。

七、分部信息

本公司按产品和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参见本节“十

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和“(二)营业成本分析”。

八、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7-119.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6.36181.70188.4836.2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16.5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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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84.69108.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4815.63-31.60-0.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49.70
小计136.57308.20173.4718.30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17.077.836.616.01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119.50300.37166.8612.29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19.50300.37166.8612.2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30.643,156.652,815.221,777.2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增加12.29万元、增加166.86万元、增加300.37万元和增加119.50万元。

九、适用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的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按免税、6%、13%、16%、17%等税率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1%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各主体实际税率执行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如下:

1-1-238

纳税主体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50%软件企业免税期间软件企业免税期间15%(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可抵扣亏损)
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2.50%12.50%[注1]12.50%软件企业免税期间
香港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6.50%16.50%16.50%16.50%
霍莱沃(北京)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20%[注2]20%20%
香港思能技术有限公司16.50%16.50%16.50%不适用
西安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20%不适用不适用
成都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20%不适用不适用
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5%

[注1]12.5%的税率:为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下的所得税税率。[注2]20%为小微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具体详见本节之“九、适用税率及享受的主要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之“(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之“(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之“3)北京霍莱沃、西安霍莱沃、成都霍莱沃”。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88号《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财税[2015]119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本公司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公司2017年按此比例享受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根据财税[2018]99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霍莱沃

霍莱沃于2016年11月24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1-1-239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31001394),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再次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31001833),有效期:三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8]203号),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霍莱沃于2015年12月30日取得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沪RQ-2015-1384),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零,2018年为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第一年,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按免征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2020年1-6月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

(2)上海莱天

上海莱天于2018年11月27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831002458),有效期:三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8]203号),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同时上海莱天于2016年9月25日取得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沪RQ-2016-0503),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公司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2016年为上海莱天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第一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按免征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优惠政策。

(3)北京霍莱沃、西安霍莱沃、成都霍莱沃

根据财税[2017]43号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年应

1-1-240

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8]77号文,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北京霍莱沃、西安霍莱沃、成都霍莱沃系小型微利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北京霍莱沃按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2019年度、2020年1-6月上述三家子公司按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优惠政策

(1)霍莱沃、上海莱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16%/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十、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流动比率(倍)2.472.612.071.47
速动比率(倍)1.761.971.45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28%35.50%61.71%61.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158.7322.2623.42
存货周转率(次)1.472.142.031.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24.033,838.473,424.551,850.86

1-1-24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50.143,457.022,982.081,789.5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530.643,156.652,815.221,777.24
利息保障倍数(倍)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31%7.45%7.08%9.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220.980.731.7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351.430.861.6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61%0.56%0.87%0.21%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本期计提的折旧费用+本期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期末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利润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027.8152.8865.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025.4049.9265.14

2、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

1-1-242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利润项目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231.291.151.420.231.291.15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91.181.091.410.191.181.091.41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

+NP÷2+Ei×Mi÷M

–Ej×Mj÷M

±Ek×Mk÷M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

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

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

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

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

÷S=P

÷(S

+S

+Si×Mi÷M

–Sj×Mj÷M

-Sk)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

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

j

为报告期因回等减少股份数;S

k

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

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

÷(S

+S

+S

i

×M

i

÷M

–S

j

×M

j

÷M

–S

k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
营业收入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营业成本4,286.7567.87%10,117.8659.96%9,515.1861.21%5,500.8656.20%
营业利润700.5811.09%3,664.0221.71%3,319.3221.35%1,761.6518.00%
利润总额686.1010.86%3,679.6421.81%3,287.7221.15%1,761.6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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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650.1410.29%3,457.0220.49%2,982.0819.18%1,721.2717.59%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均为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合计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787.92万元、15,544.23万元、16,873.58万元和6,316.57万元。

2017年度到2019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较快,年复合增长率达31.30%,主要系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规模的快速提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规模快速提升,主要由于:

1)公司研发团队在雷达测试领域具有极强的研发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自主创新,构建了一支以相控阵校准测试和电磁场仿真专家为核心,集电子通信、信号处理、机械结构、软件工程等多领域人才的科研开发队伍,并通过建立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与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天线测量技术联合实验室等方式,进行相控阵校准测试等领域技术的前瞻性研发,为公司业务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凭借技术及研发优势,公司为多家国防科工集团科研单位提供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积累了包括“嫦娥工程”、“北斗卫星”、“高分三号卫星”等多项具有高知名度及高难度的项目经验。此外,公司对客户需求及问题快速响应,充分满足客户定制化的生产和交货周期需求,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能够快速抢占市场,实现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营业收入的快速提升。

2)相控阵雷达的具体技术和参数指标属于核心数据,自主可控成为必然要求

1-1-244

近年来,随着国防信息化建设持续加速,我国越来越重视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由于相控阵雷达测试过程中,测试系统与雷达控制和信号处理分系统(雷达任务机)协同工作,需要结合雷达整机的运行机制与核心控制指令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系统由国外厂家开发,将面临泄密的风险,因此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客户存在对国内测试系统供应商的现实需求。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1,742.6227.59%10,107.0559.90%10,923.5170.27%3,201.3832.71%
相控阵相关产品2,850.2345.12%2,240.5013.28%683.664.40%38.970.40%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2,512.2214.89%2,539.5616.34%3,900.7939.85%
通用测试业务1,723.7127.29%2,013.8011.93%1,397.498.99%2,646.7827.04%
合计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受益于下游领域雷达和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主营业务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从产品结构来看,公司收入分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及通用测试业务四大类。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实现销售项目数量、单个项目收入分布情况信息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个、万元/个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1,122.132561.068,559.4013658.42
<300万元620.506103.421,547.651696.73

1-1-245

合计1,742.628217.8310,107.0529348.52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3,459.5313,459.53---
≥300万元且<2,000万元6,432.488804.062,170.313723.44
<300万元1,031.505206.301,031.079114.56
合计10,923.5114780.253,201.3812266.78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完成交付并验收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量呈上升趋势,项目数量从12个增加至29个,不同体量规模项目的整体分布较为均衡。2020年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当期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较2019年1-6月同比下降21.54%。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整体增长较快,主要由于下游客户对相控阵雷达校准测试需求持续提升,以及公司的技术进步使得公司承接了多个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业务。具体说明如下:

1)随着相控阵雷达技术发展和应用领域拓展,下游客户对相控阵校准测试的需求持续增加

近年来,下游客户对相控阵雷达的功能和性能需求逐步提升,相控阵技术逐渐向大规模、高精度、数字化等方向迭代发展,对相控阵雷达的测试系统需求持续提升。同时,相控阵雷达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相控阵雷达应用领域的拓展,客户的校准测试需求从报告期前期舰载相控阵雷达测试,扩展到陆基、机载、舰载、星载相控阵雷达及5G通讯天线等多个相控阵应用领域,从而推动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的增加。

2)随着公司核心技术的演进和成熟运用,公司已具备承接多类型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的能力

自公司自主研发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成功应用在高分三号卫星以来,公司核心技术不断演进,并应用到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中,承接了相控阵雷达目标测试以及电磁兼容测试等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系统,有效拓展了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的覆盖领域。

1-1-246

报告期各期,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中前五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2017年前五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项目名称签订的具体合同收入金额
1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 Ltd.、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E单位相控阵天线有源阻抗测试系统《多通道测试仪器》992.16
《相控阵天线有源阻抗测试系统》
《相控阵天线有源阻抗测试系统》
2贵州航天实业有限公司电机磁场分布检测系统《电机磁场分布检测系统》768.55
《电磁检测系统》
3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相控阵天线快速调试与测试暗箱系统《相控阵天线快速调试与测试暗箱》409.60
4China Shipbuilding & Offshore International Co., Ltd.相控阵近场测试系统《TEST SYSTEM》279.09
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抗干扰模拟器系统《红外成像XXX模拟器》223.93
小计2,673.33
2017年度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合计数3,201.38
前五大项目占比情况83.51%

相控阵天线有源阻抗测试系统该项目的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E单位。该系统主要采用16通道技术对相控阵天线的扫描盲区进行检测,应用了公司的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电机磁场分布检测系统项目的最终用户为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该系统可实现在电磁检测系统测试环境中,对国防科技工业电子、电气和机电设备及分系统的EMI测量和EMS测量。该项目属于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业务。

相控阵天线快速调试与测试暗箱系统的最终用户为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该系统具有相控阵天线自动故障诊断、多探头自动化校准、多探头平面近场自动化测试等多种功能,应用于相控阵雷达的校准测试。

相控阵近场测试系统项目最终用户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S单位,应用于相控阵天线的调试、测试、诊断和检验。该项目为公司首次承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S单位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项目,实现了舰载雷达领域校准测试业务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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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干扰模拟器系统项目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该项目应用于相控阵雷达目标测试,属于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业务。

②2018年前五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项目名称签订的具体合同收入金额
1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 Ltd.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3,459.53
2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 Ltd.无源干扰系统紧缩场测试系统《无源干扰系统紧缩场测试系统》1,575.58
3Aerospace Science And Industry Century Satellite (HK)Limited、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Q单位相控阵天线多通道调试测试系统《测试仪器设备》1,390.94
《相控阵天线多通道调试测试系统软件》
《相控阵天线多通道调试测试设备(相控阵天线多通道调试测试系统)》
4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 Ltd.、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 BINGGO TECHNOLOGY LIMITED相控阵天线有源S参数测试系统《相控阵天线有源S参数测试系统扩频》1,175.28
《32通道功分器组件》
《矢量网络分析仪》
5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相控阵天线系统改造《相控阵天线系统改造》580.05
小计8,181.37
2018年度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合计数10,923.51
前五大项目占比情况74.90%

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项目的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该系统为大型陆基相控阵雷达校准测试系统,有效满足了客户相控阵雷达向大型化陆基领域发展的需求。该项目规模较大,执行周期较长,于2017年5月承接,2018年末验收,确认收入达人民币3,459.53万元,使得公司2018年收入较2017年大幅增长。

无源干扰系统紧缩场测试系统的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该系统应用于相控阵雷达目标测试,属于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业务,是为进一步满足客户新增校准测试需求而增加的业务。

相控阵天线多通道调试测试系统的最终用户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Q单位,该项目为北斗三号的星载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该项目的完成为北斗三号卫星的成功研制提供了测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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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控阵天线有源S参数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该系统主要采用32通道技术对相控阵天线的扫描盲区进行检测,是公司技术的持续研发迭代,满足了客户相控阵技术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了测试的效率和准确性。相控阵天线系统改造项目最终用户为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应用于相控阵雷达的校准测试,是对其原有的测试系统的升级项目。公司根据客户相控阵技术发展需求,对原有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③2019年前五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项目名称签订的具体合同收入金额
1浙江中奥电子科创园有限公司抗干扰综合测试系统《跟踪模拟综合测试系统》1,450.60
《陀螺模拟控制系统以及配件》
《MD综合测试系统》
《FK综合测试系统》
2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UHF馈源阵及EHF调零天线测试系统《UHF馈源阵及EHF调零天线测试系统》969.20
3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 Ltd.电磁兼容测试系统《功率放大器》750.89
4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相控阵天线头罩匹配近远场综合测试系统《相控阵天线头罩匹配近远场综合测试系统》726.43
5AVIC International Aero-Development Corporation天线罩电性能测试系统《电性能测试系统》707.88
小计4,605.00
2019年度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合计数10,107.05
前五大项目占比情况45.56%

抗干扰综合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该系统应用于相控阵雷达目标测试,属于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业务。该系统是公司为G单位2017年、2018年提供校准测试系统的延续,实现了对目标的探测、识别、截获和跟踪功能,持续满足了客户的新增需求。

UHF馈源阵及EHF调零天线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该系统为星载阵列天线校准测试系统,应用于大型卫星的可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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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阵列天线的校准测试。电磁兼容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属于相控阵衍生类校准测试业务,可在电波暗室环境中,实现《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与测量》等标准规定的电场辐射敏感度测试。相控阵天线头罩匹配近远场综合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该系统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相控阵的装载平台影响测试,主要用于对相控阵天线和头罩在匹配过程中的电磁场耦合情况进行自动化快速测试修正。

天线罩电性能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济南扬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系统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相控阵的装载平台影响测试,实现圆极化天线、无源阵列天线以及有源相控阵天线的校准测试。

④2020年1-6月前五大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项目名称签订的具体合同收入金额
1北京中天鹏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L单位紧缩场微波测试系统《微波测试分系统》795.88
《测试转台及系统集成》
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开阔场调测系统《开阔场调测系统》326.25
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M单位多通道有源阻抗测试系统《信号功率分配及选择系统》175.58
《莱天有源阻抗测试软件》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O单位柱面场系统升级《高精度一维转台》169.91
《矢量网络分析仪购置合同》
5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M单位天线测试辅助系统《天线测试辅助系统》118.58
小计1,586.20
2020年1-6月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收入合计数1,742.62
前五大项目占比情况91.02%

紧缩场微波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L单位,该系统为车载/陆基相控阵雷达校准测试系统,满足了客户相控阵雷达向多领域发展的需求。

开阔场调测系统的最终用户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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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为应用于暗室以外的远场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是公司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的有力补充。

多通道有源阻抗测试系统最终用户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M单位。该系统主要采用32通道的方式对相控阵天线的扫描盲区进行检测,应用了公司的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

柱面场系统升级项目最终用户为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系统主要用于其平面近场方面图测试系统来实现柱面近场天线、天线阵的增益、波束宽度等指标的测试能力。

天线测试辅助系统项目最终用户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M单位,该系统主要应用了公司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保证了测试系统的测试精度。

(2)相控阵相关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实现销售项目数量、单个项目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万元/个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2,850.2312,850.23---
≥300万元且<2,000万元---1,846.962923.48
<300万元---393.543131.18
合计2,850.2312,850.232,240.505448.10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422.211422.21---
<300万元261.46552.2938.97138.97
合计683.666113.9438.97138.97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完成交付并验收的相控阵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38.97万元、683.66万元和2,240.50万元,营收规模不断增加,主要由于公司不断打造和完善相控阵相关的业务生态链,实现了反射面天线、单元测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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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控阵相关产品的研制、交付与验收,相控阵相关产品项目整体规模逐步扩大,从而使得2017年度到2019年度相控阵相关产品不断提升。2020年1-6月,受疫情影响,公司仅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交付了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项目,确认收入2,850.2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中收入规模超过300万元的项目主要有4个,分别占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该类收入的61.76%、82.44%和10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项目名称收入确认年度收入金额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反射面天线研制2018年度422.21
2通道研制2019年度461.12
3收发通道2019年度1,385.84
4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2020年1-6月2,850.23

(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主要包括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和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两类,具体收入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1,967.9078.33%1,304.7551.38%2,037.7952.24%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544.3221.67%1,234.8148.62%1,863.0047.76%
合计--2,512.22100.00%2,539.56100.00%3,900.79100.00%

2020年1-6月,因新冠疫情带来现场交流的限制和对项目实施、交付的不利影响,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尚未有项目完成交付并验收。同时,为更好满足客户对仿真软件自主可控以及对动态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的需求,公司将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的重心调整至电磁场仿真软件的进一步研发迭代以及动态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的研发方面。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签订的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订单总金额为99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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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主要为公司开发并销售的相控阵电磁场仿真软件或根据公司的电磁场仿真软件提供仿真设计优化服务。由于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主要运用在科研单位相控阵相关产品研发过程中的“总体装备指标设计验证”、“分系统指标设计验证”环节,受下游客户对相控阵相关产品的研发迭代速度、技术进步水平以及软件升级改造需求变化的影响,公司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收入呈现一定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实现销售项目数量、单个项目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万元/个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764.652382.32
<300万元---1,203.251485.95
合计---1,967.9016122.99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1,230.293410.10
<300万元1,304.7513100.37807.50989.72
合计1,304.7513100.372,037.7912169.82

2)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

公司的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主要运用于相控阵雷达在复杂电磁环境和电磁干扰影响下电磁信号收发性能和设计参数有效性的评估与优化。2017年度,公司交付并验收了侦测与定位技术开发验证系统,该项目为对抗仿真类产品,系统整体相对复杂,使得公司2017年度公司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收入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实现销售项目数量、单个项目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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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个、万元/个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389.151389.15
<300万元---155.17277.59
合计---544.323181.44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1,234.812617.411,609.0011,609.00
<300万元---254.001254.00
合计1,234.812617.411,863.002931.50

(4)通用测试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收入分别为2,646.78万元、1,397.49万元、2,013.80万元和1,723.71万元。公司的通用测试业务主要包括暗室搭建及维护服务、提供通用测试仪器设备集成和配套控制软件等。2017年到2019年,随着公司依托于核心算法技术开展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规模不断提升,使得通用测试业务规模占比下降。2020年1-6月,由于当期尚未有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交付验收,以及上半年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项目交付验收数量相对较少的影响,通用测试业务规模占比上升。

报告期各期,公司通用测试业务实现销售的项目数量、单个项目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万元/个

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20年1-6月2019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766.002383.00
<300万元1,723.7116107.731,247.8012103.98
合计1,723.7116107.732,013.80141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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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收入 分布区间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收入数量平均 单项目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
≥300万元且<2,000万元913.342456.672,127.6621,063.83
<300万元484.151048.42519.12864.89
合计1,397.4912116.462,646.7810264.68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完成交付并验收的通用测试业务数量分别为10个、12个、14个和16个。公司的通用测试业务主要根据客户需求配套提供,报告期内的项目数量随着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项目数量和客户数量的增加而逐步增长。但由于项目规模和客户需求不同,报告期内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收入呈一定波动。

3、营业收入按照销售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客户工商注册所在地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北2,167.9834.32%6,713.2539.79%5,922.9138.10%3,197.1132.66%
华东3,662.9457.99%4,520.9026.79%2,268.5814.59%3,510.2035.86%
西北115.171.82%3,847.3122.80%171.021.10%845.768.64%
西南326.255.16%1,746.1810.35%6,684.8043.01%2,144.6321.91%
境内其他区域44.230.70%45.930.27%448.072.88%90.230.92%
境内小计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495.3899.69%9,787.92100.00%
境外----48.850.31%--
合计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华北区域、华东区域、西北区域和西南区域销售为主,与国家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及主要通信企业等地域分布趋势基本一致。

2018年度,公司来自西南区域的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在2018年度向某注册地在四川的国防科工集团下属单位交付并验收了2个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项目,合计确认收入4,634.81万元,从而使得西南地区收入占比有较大提升。2018年度,公司的孙公司香港莱天交付给注册地为香港的客户频谱分析仪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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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实现境外收入48.85万元。2019年度,公司来自华东区域的收入大幅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在2019年度向注册地在江苏的用户交付并验收了3个相控阵相关产品项目和1个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项目,合计确认收入2,432.12万元,从而使得华东地区收入占比有较大提升。2020年1-6月,公司来自华东区域的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由于公司在2020年1-6月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交付并验收了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系统项目,合计确认收入2,850.23万元,从而使得华东区域收入有较大增长。

4、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等,此类客户出于其项目成本预决算管理目的,大部分会在下半年加快推进其项目的进度,并通常于第四季度交付验收,使得公司下半年收入规模整体上优于上半年。公司分季度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3,514.1655.63%2,693.2215.96%2,248.9714.47%2,116.2521.62%
第二季度2,802.4044.37%1,082.456.42%2,857.3018.38%2,062.2721.07%
第三季度6,162.9536.52%2,120.9713.64%954.299.75%
第四季度6,934.9641.10%8,316.9953.51%4,655.1247.56%
合计6,316.57100.00%16,873.58100.00%15,544.23100.00%9,787.92100.00%

5、2019年1-6月与2020年1-6月的经营业绩同期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率
资产总额26,481.4428,974.86-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605.1617,730.02-11.9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6,316.573,775.6767.30%
营业成本4,286.752,480.24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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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700.58-52.52-
利润总额686.10-46.89-
净利润650.14-48.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0.14-48.38-

注:2019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如上表所示, 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6,481.44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8.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605.16万元,较2019年末减少

11.98%。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上半年执行《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股利分配2,775.00万元所致。

2020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较2019年同期增长67.30%,主要由于公司在2020年1-6月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交付并验收了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系统项目,使得相控阵相关产品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整体而言,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4,286.75100.00%10,117.86100.00%9,515.18100.00%5,500.86100.00%
合计4,286.75100.00%10,117.86100.00%9,515.18100.00%5,500.8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均为主营业务成本,成本规模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与公司的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1,216.0528.37%6,451.8363.77%7,314.7976.87%1,795.64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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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1,658.1138.68%1,248.9512.34%240.262.52%31.900.58%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781.597.72%841.608.84%1,390.7825.28%
通用测试业务1,412.5932.95%1,635.4816.16%1,118.5311.76%2,282.5341.49%
合计4,286.75100.00%10,117.86100.00%9,515.18100.00%5,500.86100.00%

2017年度,由于不同业务类型间材料、设备耗用和人力投入的差异,公司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通用测试业务的成本金额占比较高;2018年开始,随着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的快速发展,该两类业务成本合计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成本比率超过75%,各项业务成本变化与其对应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相匹配。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

2017年到2018年,随着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项目数量的增加,该项业务成本大幅提升。2019年,受当年交付并验收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规模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成本总额较2018年有所下降。2020年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成本较2019年1-6月下降19.33%,与当期收入变动比例基本一致。

(2)相控阵相关产品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交付的相控阵相关产品项目数量增加、项目规模的扩大,相控阵相关产品的成本逐年增加,与收入变动的趋势基本一致。

(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468.1859.90%342.5040.70%497.3035.76%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313.4140.10%499.1059.30%893.4864.24%
合计--781.59100.00%841.60100.00%1,390.78100.00%

2017年到2019年,公司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成本和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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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与其对应收入与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收入的占比相匹配。2020年1-6月,公司尚未有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项目交付并验收。

(4)通用测试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和2020年1-6月,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成本分别为2,282.53万元、1,118.53万元、1,635.48万元和1,412.59万元,与其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成本4,094.6795.52%9,442.2893.32%8,637.1890.77%5,050.9691.82%
直接人工162.913.80%572.705.66%714.097.50%414.097.53%
其他成本29.170.68%102.881.02%163.911.72%35.800.65%
合计4,286.75100.00%10,117.86100.00%9,515.18100.00%5,500.86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及其他成本构成。2017年度到2019年度,公司成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年增长。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为5,050.96万元、8,637.18万元、9,442.28万元和4,094.67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1.82%、90.77%、93.32%和95.52%。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主要由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和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的产品形态主要为系统及硬件产品,其中系统由嵌入核心算法的软件与仪表、设备和部件等硬件集控而成。公司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形成了一系列核心算法技术和软件,大量的人力成本投入主要发生在前期研发阶段,而对于系统内所需的硬件,则需按设计要求定制和采购,使得材料成本占比相对较高,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低。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分别为414.09万元、714.09万元和572.70万元和162.91万元。2018年度,公司直接人工成本较高,主要由于2017年年中承接的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项目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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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承接的信号传输动态测试系统项目等复杂程度较高,技术难度较大,相应项目人工投入较高所致,同时由于上述项目执行周期跨年度,综合影响下,使得2018年度公司人工成本金额较大。公司其他成本主要是项目实施人员的差旅费等成本。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其他成本分别为35.80万元、163.91万元和102.88万元和29.17万元,金额较小。

(三)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2,029.81100.00%6,755.72100.00%6,029.05100.00%4,287.07100.00%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526.5725.94%3,655.2254.11%3,608.7259.86%1,405.7432.79%
相控阵相关产品1,192.1258.73%991.5514.68%443.407.35%7.070.16%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1,730.6325.62%1,697.9728.16%2,510.0158.55%
通用测试业务311.1215.33%378.325.60%278.964.63%364.258.50%
合计2,029.81100.00%6,755.72100.00%6,029.05100.00%4,287.07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逐年增加。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2018年度和2019年度,随着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的快速增长,该两项业务带来的毛利金额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毛利的65%;2020年1-6月,由于公司尚未交付并验收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项目,毛利主要来自于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

1-1-260

毛利。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毛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毛利 占比金额毛利 占比金额毛利 占比金额毛利 占比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526.5725.94%3,655.2254.11%3,608.7259.86%1,405.7432.79%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毛利的结构占比与其收入占比基本一致。

(2)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毛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毛利 占比金额毛利 占比金额毛利 占比金额毛利 占比
相控阵相关产品1,192.1258.73%991.5514.68%443.407.35%7.070.16%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毛利的结构占比与其收入占比基本一致。

(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毛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1,499.7286.66%962.2556.67%1,540.4961.37%
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230.9113.34%735.7243.33%969.5238.63%
合计--1,730.63100.00%1,697.97100.00%2,510.01100.00%

2017年度到2019年度,公司电磁仿真软件及应用服务与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毛利的结构占比与其收入占比基本一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6月,公司尚未有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项目完成交付并验收。

1-1-261

(4)通用测试业务

由于公司通用测试业务领域同行业技术相对成熟,因此,业务毛利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毛利分别为364.25万元、278.96万元、378.32万元和311.12万元。

(四)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32.13%40.04%38.79%43.80%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基本维持在40%上下,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30.22%27.59%36.17%59.90%33.04%70.27%43.91%32.71%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41.83%45.12%44.26%13.28%64.86%4.40%18.14%0.40%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68.89%14.89%66.86%16.34%64.35%39.85%
通用测试业务18.05%27.29%18.79%11.93%19.96%8.99%13.76%27.04%
综合毛利率32.13%100.00%40.04%100.00%38.79%100.00%43.80%100.00%

报告期内,不同主营业务类型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项目收入和项目成本变化的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主要业务定价的具体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定价主要按照成本加成原则,同时考虑项目规模、项目技术难度、客户关系、市场竞争环境因素等来报价,通过招投标或者商务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因此,公司交易价格以市场价达成。

(2)报告期内,各业务类型中不同规模的项目毛利率水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毛利率受其规模、技术难度、项目成本中设备占比、交付软件情况、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定价等多方面影响,不同业务类型的项目,

1-1-262

其毛利率有所差异。其中,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交付的通常是包含电子测量仪器及射频硬件、机械定位设备、校准软件、测试软件、集成控制软件等组成的系统,其业务毛利率通常在30%到40%之间;相控阵相关产品交付的通常为硬件产品,其业务毛利率通常在40%左右;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产品交付中,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主要交付软件产品,其业务毛利率通常在60%到70%之间,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主要交付包含仿真软件、分析软件等软件和信号收发设备的系统,业务毛利率略低于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通用测试业务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大多为暗室或设备和控制软件的集成、配套业务,因此毛利率通常在10%到20%之间。

(3)报告期各期,公司各业务类型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

1)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毛利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
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30.22%27.59%36.17%59.90%33.04%70.27%43.91%32.71%

2017年度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当年交付的相控阵天线有源阻抗测试系统项目和电机磁场分布检测系统两个项目毛利率较高所致。

2017年度交付验收的多通道测试仪器项目系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确认收入992.16万元,项目毛利率59.14%。该项目主要交付了16通道有源阻抗测试软件、32端口馈电网络快速测试软件等定制化软件,且无需交付扫描架、转台等成本较高的外购硬件设备,使得该项目毛利较高;同年交付验收的电机磁场分布检测系统项目系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确认收入768.55万元,项目毛利率54.94%,该项目为根据国防科技用标准规定为客户定制开发的标准测试模块,技术难度较高,且无需交付扫描架、矢量网络分析仪等成本较高的外购硬件设备,使得毛利率较高。前述两项原因综合使得2017年度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整体毛利率水平维持在35%左右。

1-1-263

2020年1-6月,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

1)当期交付的紧缩场微波测试系统项目系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于2020年6月完成交付并验收,确认收入795.88万元,项目毛利率31.53%。该项目采购了成本较高的进口扩频器等设备,使得该项目毛利率略低;2)当期交付给中兴通讯的毫米波平面近场暗室系统项目确认收入44.23万元,该项目为亏损项目,主要原因系该系统为5G高频基站天线测试系统,公司为开发该系统投入了较多人力。上述两项原因综合使得2020年1-6月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毛利率下降。

2)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毛利率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41.83%45.12%44.26%13.28%64.86%4.40%18.14%0.40%

2017年和2018年,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尚处于拓展期,业务整体规模较小,毛利率易受单个项目毛利率的影响较大。2017年,公司仅交付并验收1个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项目,确认收入38.97万元,毛利率18.14%,为公司首单业务。2018年,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由于公司当年交付并验收的X波段反射面天线研制项目,材料成本相对较低,使得毛利率较高。

2019年及2020年1-6月,随着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规模的逐步增加,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整体毛利处于常规水平。

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4.35%、66.86%和68.89%,基本保持稳定。由于不同项目定制化需求差异,使得人工成本存在一定波动,进而使得毛利率产生小幅波动。2020年1-6月,公司尚未有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项目确认收入。

4)通用测试业务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76% 、19.96%、18.79%和18.05%。

2017年度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由于当年为中国电子科技集

1-1-264

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提供的电磁兼容实验室项目毛利率较低所致。该项目为暗室项目,项目收入1,172.10万元,项目毛利率8.75%。该项目为暗室环境搭建业务,由于技术难度较低,公司主要提供了暗室设计服务,具体的暗室材料和搭建服务均通过外购,使得毛利率相对较低。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

(4)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类型业务对毛利率贡献的量化分析

1)2018年度与2017年度的比较分析

影响因素项目2017年收入结构占比2017年 毛利率2018年 毛利率变动相关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ABCD=C-BE=A*D
各业务类型毛利率变化的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32.71%43.91%33.04%-10.87%-3.56%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0.40%18.14%64.86%46.72%0.19%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39.85%64.35%66.86%2.51%1.00%
通用测试业务27.04%13.76%19.96%6.20%1.68%
小计-0.69%
影响因素项目2018年 毛利率2017年 收入结构2018年 收入结构变动相关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ABCD=C-BE=A*D
各业务类型收入结构占比变化的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33.04%32.71%70.27%37.56%12.41%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64.86%0.40%4.40%4.00%2.59%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66.86%39.85%16.34%-23.51%-15.72%
通用测试业务19.96%27.04%8.99%-18.05%-3.60%
小计-4.32%
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5.01%

2018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17年小幅下降5.01%,主要是公司不同业务的收入结构占比发生变化使得综合毛利率下降4.32%,以及毛利率变化使得综合毛利率下降0.69%等两个原因综合所致。

2)2019年度与2018年度的比较分析

1-1-265

影响因素项目2018年收入结构占比2018年 毛利率2019年 毛利率变动相关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ABCD=C-BE=A*D
各业务类型毛利率变化的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70.27%33.04%36.17%3.13%2.20%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4.40%64.86%44.26%-20.60%-0.91%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16.34%66.86%68.89%2.03%0.33%
通用测试业务8.99%19.96%18.79%-1.17%-0.11%
小计1.52%
影响因素项目2019年 毛利率2018年 收入结构2019年 收入结构变动相关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ABCD=C-BE=A*D
各业务类型收入结构占比变化的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36.17%70.27%59.90%-10.37%-3.75%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44.26%4.40%13.28%8.88%3.93%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68.89%16.34%14.89%-1.45%-1.00%
通用测试业务18.79%8.99%11.93%2.94%0.55%
小计-0.27%
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1.25%

201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18年小幅增加1.25%,主要是公司不同业务的毛利率发生变化使得综合毛利率上升1.52%,以及收入结构占比变化使得综合毛利率下降0.27%等两个原因综合所致。

3)2020年1-6月与2019年度的比较分析

影响因素项目2019年收入结构占比2019年 毛利率2020年1-6月 毛利率变动相关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ABCD=C-BE=A*D
各业务类型毛利率变化的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59.90%36.17%30.22%-5.95%-3.56%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13.28%44.26%41.83%-2.43%-0.32%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14.89%68.89%--68.89%-10.26%
通用测试业务11.93%18.79%18.05%-0.74%-0.09%
小计-14.23%
影响因素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 收入结构2020年1-6月变动相关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

1-1-266

毛利率收入结构
ABCD=C-BE=A*D
各业务类型收入结构占比变化的影响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30.22%59.90%27.59%-32.31%-9.76%
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41.83%13.28%45.12%31.84%13.32%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14.89%0-14.89%0.00%
通用测试业务18.05%11.93%27.29%15.36%2.77%
小计6.33%
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7.91%

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7.91%,主要是公司不同业务的收入结构占比发生变化使得综合毛利率下降14.23%,以及毛利率变化使得综合毛利率增加6.33%等两个原因综合所致。

2、与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

公司选择雷科防务、航天发展、华力创通、华如科技以及东方中科作为比较对象。整体来看,公司主要业务独特性较强,行业内各家可比公司的业务也各有特点,各家业务在整体上不具有可比性,在各种细分或者部分产品上具有一定的参考性。具体情况如下:

雷科防务的主要业务包括雷达系统、遥感测控、卫星导航、数字系统、模拟仿真、安全存储、微波组件等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其“复杂电磁环境测试/验证与评估业务”与本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和“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航天发展拥有航天科工集团公司通信网络技术中心、电磁防护技术研发中心等具有实力的技术研究中心,其主要业务包括电子蓝军版块、指控通信板块等。其中蓝军板块业务中的微波暗室测试系统属于测试系统类,与本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具有相似性。

华力创通具有卫星导航、卫星移动通信、雷达信号处理和仿真测试等业务板块,其中雷达仿真测试业务与本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具有一定相似性。

华如科技的主营业务包括仿真软件产品销售、仿真技术开发及仿真技术服务,

1-1-267

通过为客户提供仿真软件产品及个性化仿真技术开发服务获得收入,其业务与本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具有一定相似性。

东方中科为电子测试测量领域综合服务商,为客户提供包括仪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以及保理和招标业务在内的综合服务,其系统集成业务与本公司通用测试服务具有一定相似性。上述五家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以及可比性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可比性业务的具体差异
1雷科防务(002413.SZ)业务包括雷达系统业务群、智能弹药业务群、卫星应用业务群、安全存储业务群、智能网联业务群的相关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毫米波特种雷达系统、相控阵雷达系统等军用雷达产品等其“复杂电磁环境测试/验证与评估业务”与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本公司类似业务主要以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为主,雷科防务的同类型业务主要以雷达研制为主
2航天发展(000547.SZ)主要业务涵盖电磁科技工程、通信指控、网络信息安全、微系统、海洋信息装备等五大领域。电磁科技工程涵括了电子蓝军、电磁防护及仿真应用等业务等其蓝军板块业务中的微波暗室测试系统与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本公司类似业务主要以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为主,航天发展的同类型业务包括暗室测试系统、电磁环境检测系统等多细分业务
3华力创通(300045.SZ)围绕国防信息化和卫星应用产业化两大产业链领域,一方面大力发展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信号处理三大核心业务;一方面积极布局轨道交通、无人系统等高端制造领域。主要产品包括卫星应用产品、仿真测试服务、雷达信号处理服、轨道交通业务及无人系统领域业务其“雷达仿真测试业务”与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本公司类似业务主要以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为主,华力创通的同类型业务主要以交付雷达信号处理设备(如雷达模拟器、天线模拟器等)为主
4华如科技(NEEQ :837069)仿真软件产品销售、仿真技术开发及仿真技术服务,通过为客户提供仿真软件产品及个性化仿真技术开发服务获得收入提供仿真软件产品及个性化仿真技术其主要业务与公司 “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本公司相似业务主要是对复杂电磁环境的收发性能场景的仿真,华如科技相似业务主要是军事对抗类服务
5东方中科(002819.SZ)为客户提供包括仪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以及保理和招标业务在内的综合服务仪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以及保理和招标业务其“系统集成”业务与公司“通用测试业务”具有一定可比性本公司相似业务主要提供暗室搭建、仪器仪表设备的交付等服务,东方中科相似业务主要是提供包括技术咨询、测试方案设计、软硬件选型与集成

1-1-268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可比性业务的具体差异

(2)同行业公司的数据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同行业公司销售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1)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

服务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航天发展36.52%36.69%32.59%36.86%
华力创通48.77%45.06%48.37%54.21%
对比企业算术平均数42.65%40.88%40.48%45.54%
本公司30.22%36.17%33.04%43.91%

注:航天发展毛利率取自其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年报中综合毛利率;华力创通毛利率取自其2017年、2018年报中“雷达仿真测试”以及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中“雷达信号处理”毛利率(公司可比产品名称/口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业务毛利率与航天发展综合毛利率基本一致,但略低于华力创通相似业务毛利率,主要系华力创通“雷达信号处理”主要以交付雷达模拟器、天线模拟器等测试设备以及信号发生器、干扰机等装备类产品为主,由于业务侧重不同,使得相似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2)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雷科防务47.87%42.33%53.66%46.81%
本公司41.83%44.26%64.86%18.14%

注:雷科防务毛利率取自于其2017年、2018年报中“复杂电磁环境测试/验证与评估业务”毛利率,以及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中“雷达系统”毛利率(可比公司业务分类名称变更)。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处于业务开展初期,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受单个项目的影响较大,进而使得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随着公司不断打造和完善相控阵相关的业务生态链,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趋于成熟,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已趋于一致。

3)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

1-1-269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华如科技50.80%71.27%73.27%76.98%
本公司-68.89%66.86%64.35%
其中:电磁场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76.21%73.75%75.60%

注:华如科技毛利率取自其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年报中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华如科技业务毛利率,主要由于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中,有部分半实物仿真验证系统业务,使得本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仅就仿真业务而言,公司仿真软件及应用业务毛利率与华如科技毛利率基本一致。4)通用测试业务

公司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东方中科23.22%21.46%23.04%18.65%
本公司18.05%18.79%19.96%13.76%

注:东方中科毛利率取自于其2017年、2018年、2019年年报及2020年半年报系统集成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通用测试业务主要产品为通用测试设备、暗室建设及维护服务,技术含量较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和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和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低,因此相对毛利率偏低。其中2017年通用测试业务毛利率整体偏低,主要是2017年公司暗室项目收入占比较高,但暗室项目毛利率偏低,拉低了2017年通用测试业务整体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通用测试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可比公司,但毛利率逐渐与可比公司接近。由于可比公司东方中科的系统集成业务还包括新能源汽车三电测试、太阳能光伏测试系统、无线充电测试系统等,业务领域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从而使得公司毛利率与东方中科存在一定差异。综上,由于可比公司相似业务的细分领域与发行人存在差异,使得发行人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同时,基于细分领域的差异,可比公司与发行人不产生直接的竞争关系。发行人在相控阵校准测试和电磁场仿真验证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不存在处于竞争劣势地位的情形。

1-1-270

(五)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
销售费用230.183.64%734.924.36%615.443.96%507.995.19%
管理费用813.6912.88%1,470.168.71%1,159.877.46%1,273.4713.01%
财务费用-111.39-1.76%-52.12-0.31%59.340.38%6.020.06%
合计932.4814.76%2,152.9612.76%1,834.6611.80%1,787.4818.26%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1,787.48万元、1,834.66万元、2,152.96万元和932.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26%、11.80%、12.76%和14.76%。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48.0964.34%367.9550.07%303.0349.24%253.7649.95%
业务招待费51.7922.50%133.0918.11%87.1814.17%66.1713.03%
投标费5.282.29%78.7310.71%70.5711.47%56.7511.17%
差旅费14.486.29%68.299.29%61.5210.00%77.3715.23%
办公费0.170.07%27.913.80%28.214.58%24.484.82%
其他10.374.50%58.958.02%64.9310.55%29.465.80%
合计230.18100.00%734.92100.00%615.44100.00%507.99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组成。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客户数量增加,公司销售人员的薪酬、业务招待费等费用逐年增加。

(1)销售活动的具体开展方式

1)售前阶段: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客户需求信息、开展市场推广,从而取得订单:

1-1-271

①公司在与客户的日常关系维系过程中调研并发掘客户需求,发生的销售费用包括差旅费和会务费等。

②公司受客户邀请参加其项目前期的预研和论证环节,为其所需的配套产品或服务提供技术方案,发生的销售费用包括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③公司通过组织与客户的技术交流会调研并发掘客户需求,发生的销售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

④公司通过参加展会等市场活动进行市场宣传,发生的相应销售费用包括差旅费、展会费等。

2)售中阶段:

客户主要以招投标或谈判方式确定合作对象。选择招投标还是谈判方式,是根据客户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项目的特殊要求确定的。

①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发生的销售费用包括投标费、差旅费等。

②通过谈判方式获取订单,发生的销售费用包括差旅费等。

3)售后阶段:

公司项目质保期通常为1到3年,在质保期内,对于因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由公司承担。维修过程中发生的耗材等计入销售费用。

(2)销售费用率变化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变化主要随着上述费用占收入比率的变化而波动。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平均数量及人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成本148.09367.95303.03253.76
销售人员数量(人)10.0010.928.177.17
人均薪酬(万元)14.8133.7137.1135.41

注:销售人员数量为每月计入销售费用的人员数量的月度平均数。

1-1-272

2017年到2019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人员的数量也逐年增加。2017年和2018年,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35.41万元、37.11万元,薪酬水平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公司销售人员年平均薪酬较2018年略微下降主要系公司新招聘的销售人员职级较低所致。2)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主要是与客户的日常关系维系、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费用规模主要与业务数量相关。报告期内,公司以交付并验收的项目数量与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的变化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2017年度到2019年度复合增长率
总项目数2567473734.57%
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66.27201.38148.70143.5418.45%

如上表所示,公司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的增长与公司项目数量的增加基本处于同一趋势。

(3)销售费用率同行业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对比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雷科防务2.68%2.40%2.49%2.75%
航天发展2.68%2.99%2.14%2.43%
华力创通3.17%4.83%3.26%4.09%
华如科技30.23%9.49%9.81%9.41%
东方中科3.43%3.23%3.74%3.86%
对比企业算术平均数2.99%4.59%4.29%4.51%
本公司3.64%4.36%3.96%5.19%

注:上述数据取自可比公司半年报、年报,下同。2020年1-6月由于华如科技销售费用率变动异常,因此在计算当期对比企业算术平均值时进行剔除。

具体来看,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雷科防务、航天发展等可比公司,雷科防务和航天发展的业务体量、收入规模远大于本公司,使得其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华力创通的销售费用率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华如科技销售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由于其销售人员数量较多,职工薪酬总额较高所致。

1-1-273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 薪酬386.1847.46%738.5050.23%652.6556.27%529.1841.55%
租赁费90.4711.12%212.2514.44%126.6210.92%137.3310.78%
中介服务费93.6711.51%142.739.71%68.995.95%99.067.78%
办公费93.5511.50%140.689.57%98.428.49%121.289.52%
差旅费44.145.42%95.946.53%83.187.17%126.209.91%
业务招待费23.652.91%73.675.01%62.075.35%55.104.33%
折旧与摊销81.7110.04%62.154.23%66.975.77%50.713.98%
股份支付------149.7011.76%
其他0.320.04%4.240.29%0.990.08%4.910.39%
合计813.69100.00%1,470.16100.00%1,159.87100.00%1,273.47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租赁费、中介服务费以及办公费等组成。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管理费用逐年增长。2017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相对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于2017年计提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149.70万元,以及报告期内曾经的控股子公司芮锋射频2017年1至7月发生的管理费用179.28万元。剔除上述两项影响后,2017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为944.49万元,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呈逐年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金额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而同步增长。2019年度租赁费用较2018年度上升较大,主要由于上海霍莱沃、上海莱天于2019年中搬入新办公场所,租赁面积增加,使得房屋租赁费用相应增加所致。具体说明如下:

(1)职工薪酬分析

报告期各期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员职工薪酬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注1]

1-1-274

管理费用薪酬总额386.18738.50652.65432.31
管理人员数量(人)[注2]27.9521.6521.4714.79
管理人员平均薪酬13.8234.1130.3929.23

注1:2017年度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数量均扣除芮锋射频,其中芮锋射频管理人员薪酬

96.87万元;

注2:管理人员数量按照每月计入管理费用的人员数量的月度平均数。

2017年到2019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人员的数量及平均薪酬逐年上升。

(2)租赁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中租赁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租赁费90.47212.25126.62137.33
租赁费(剔除芮锋射频影响后)90.47212.25126.62120.29

公司租赁费主要包括办公室租金及相关水电物业费用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万元

序号租赁物业面积(平方米)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16-100/101/2001,430.3959.7297.08--
2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4号楼515-516155.4115.0631.1133.5929.27
3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拓路汇航广场A座10楼B10、B1173.713.123.64--
4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1单元13层3号180.5510.1223.1023.921.09
5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6幢9-201/12幢21-105446.36-41.2364.8059.38
6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荣路88弄1号5层06室(芮锋)67.93---17.04
7其他不适用2.4516.104.3210.56
合计90.47212.25126.62137.34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租赁费主要是公司总部办公用房的租赁费用。

2018年度,公司租赁费较2017年度租赁费减少10.71万元,主要由于公司2017年度租赁费中包含芮锋射频的租赁费共17.04万元,扣除芮锋射频租赁费影

1-1-275

响后,公司2017年度与2018年度的租金基本保持稳定。2019年度,公司租赁费较2018年度上涨85.63万元,主要由于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加,原租赁的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6幢房屋、12幢(面积为446.35平方米)不再满足需求,公司2019年搬迁至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房屋(面积为1,430.39平方米),由于租赁面积增加,导致租赁费增加。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报告期内,除公司原租赁的郭守敬路498号6幢房屋、12幢房屋不再续租外,公司其他租赁场所继续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行政财务及采购人员数量变动情况与租赁费变动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管理人员、行政财务及采购人员*31252324
租赁费 (剔除芮锋射频影响后)90.47212.25126.62120.29

注:行政财务及采购人员数量按照各期末人数进行统计列示。

如上表所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公司管理及行政采购人员年末数分别为24、23、25、31人,与租赁费的整体规模变化趋势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在北京、西安、成都等地成立子公司,并有管理及行政人员进行办公;2019年上海地区因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租赁面积相应增加。因此,公司租赁物实际使用情况与人员数量相匹配。

(3)量化分析2018年开始管理费率大幅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管理费用金额813.691,470.161,159.871,273.47
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及子公司芮锋射频影响后的管理费用金额813.691,470.161,159.87944.49
营业收入6,316.5716,873.5815,544.239,787.92
管理费用率12.88%8.71%7.46%13.01%
剔除后的管理费用率12.88%8.71%7.46%9.65%

1-1-276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273.47万元、1,159.87万元、1,470.16万元和813.69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01%、7.46%、

8.71%和12.88%;受股权激励带来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2017年处置子公司的影响,2017度确认了149.70万元的股权激励费用以及179.28万元的芮锋管理费用,剔除上述金额后的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944.49万元、1,159.87万元、1,470.16万元和813.69万元,保持稳定增长,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及芮锋射频影响后报告期内各期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9.65%、7.46%、8.71%和12.88%。

剔除2017年度股权激励费用及芮锋射频影响后,2018年度管理费用率较2017年度下降2.19%,主要系大额跨期项目影响,2018年公司收入较2017年增长58.81%。

(4)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雷科防务16.96%14.29%15.98%16.15%
航天发展6.37%6.78%7.13%8.46%
华力创通17.89%19.91%18.91%20.87%
华如科技51.16%12.37%13.82%12.52%
东方中科5.39%5.05%5.58%4.23%
对比企业算术平均数11.65%*11.68%12.28%12.45%
本公司12.88%8.71%7.46%13.01%

注:2020年1-6月由于华如科技管理费用率变动异常,因此在计算当期对比企业算术平均值时进行剔除。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雷科防务、华力创通两家公司管理费用率较高所致,公司管理费用率与航天发展的管理费用率基本持平(公司2017年度剔除股份支付和“芮锋射频”影响后的管理费用率为

9.65%)。

雷科防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规模较大,由于其资产摊销、折旧费、房租等费用较高,同时报告期内还存在较大规模的股权激励费用,其上述费用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计占收入比约为6.73%、7.76%和5.23%,由此使得雷科防务的管理费用率较高。华力创通为软件企业,其无形资产规模较

1-1-277

大,同时也存在股权激励费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其资产摊销、折旧费、房租和股权激励费用(2019年度无)合计占各年度收入比约为11.27%、

9.26%和10.14%,由此使得华力创通的管理费用率较高。

2018年至2019年管理费用率的具体量化对比分析如下: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78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项目雷科防务航天发展华力创通华如科技东方中科平均数霍莱沃
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
职工薪酬6,077.175.40%14,727.733.65%4,413.036.89%1,798.775.62%3,077.752.99%6,018.894.91%738.504.38%
租赁及物业费1,817.721.62%875.990.22%852.811.33%636.671.99%790.310.77%994.701.19%212.251.26%
折旧与摊销3,687.013.28%5,013.051.24%5,646.048.81%316.980.99%280.490.27%2,988.712.92%62.150.37%
股份支付1,237.571.10%------162.430.16%280.000.25%--
其他3,252.052.89%6,753.101.67%1,850.282.89%1,205.003.77%889.470.86%2,789.982.42%457.262.71%
合计16,071.5214.29%27,369.876.78%12,762.1619.91%3,957.4212.37%5,200.455.05%13,072.2811.68%1,470.168.71%
2018年度
项目雷科防务航天发展华力创通华如科技东方中科平均数霍莱沃
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
职工薪酬4,863.534.89%12,656.943.60%4,348.376.40%1,463.205.96%2,030.112.19%5,072.434.61%652.654.20%
租赁及物业费1,899.631.91%548.520.16%731.741.08%476.141.94%621.260.67%855.461.15%126.620.81%
折旧与摊销3,901.363.92%5,860.911.67%4,955.537.30%431.061.75%286.300.31%3,087.032.99%66.970.43%
股份支付2,683.252.70%--621.280.91%--962.641.04%853.430.93%--
其他2,532.342.55%5,989.361.70%2,182.423.21%1,025.404.17%1,267.681.37%2,599.442.60%313.652.02%
合计15,880.1115.98%25,055.737.13%12,839.3418.91%3,395.8013.82%5,167.995.58%12,467.7912.28%1,159.897.46%

1-1-279

2018年和2019年,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雷科防务、华力创通和华如科技,高于航天发展和东方中科,居于可比公司之间。与可比公司相类似,管理费用中的主要项目为职工薪酬、租赁及物业费、折旧与摊销和股份支付等,具体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2018年和2019年,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4.20%和4.38%,同期可比公司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率的平均值分别为4.61%及4.91%。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2)租赁及物业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用经营场地均为租赁,管理用途对应的长期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规模较小,租赁及物业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接近同行业平均值。

3)折旧与摊销

由于公司经营模式差异,本公司为轻资产型高科技企业,而雷科防务、华力创通、航天发展等企业的长期资产规模较大,使得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与摊销占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4)股份支付

2018年和2019年,公司未发生股份支付事项。雷科防务、东方中科报告期各期均存在股份支付费用,2018年度华力创通存在股份支付费用;不同公司根据其自身经营管理情况开展股权激励,使得股份支付费用比率不存在可比性。

综上所述,由于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规模、自有或租赁房产情况和股权激励等不同而有所差异,整体而言,公司管理费用率居于可比公司之间。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收 入比金额占收 入比金额占收 入比金额占收 入比
汇兑损益-57.71-0.91%-23.33-0.14%59.150.38%0.040.00%

1-1-280

减:利息收入63.491.01%43.890.26%8.970.06%6.390.07%
手续费及其他9.810.16%15.100.09%9.160.06%12.360.13%
合计-111.39-1.76%-52.12-0.31%59.340.38%6.020.06%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6.02万元、59.34万元、-52.12万元和-111.39万元,主要受各年度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以及汇兑损益波动所致。

(六)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588.201,257.751,101.07886.74
营业收入6,316.5716,873.5815,544.239,787.92
研发费用率9.31%7.45%7.08%9.06%

公司坚持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升级创新,报告期内始终保持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并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研发投入分别为886.74万元、1,101.07万元、1,257.75万元和588.20万元,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6%、7.08%、7.45%和

9.31%。

1、研发费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及福利439.5574.73%845.0967.19%748.7568.00%570.6464.35%
租赁费31.555.36%106.308.45%78.057.09%63.807.19%
技术服务费--99.437.91%45.134.10%101.6311.46%
折旧与摊销56.039.53%96.377.66%69.476.31%30.443.43%
直接 材料41.937.13%20.801.65%112.4710.21%26.382.98%
其他19.133.25%89.777.14%47.214.29%93.8610.58%

1-1-28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588.20100.00%1,257.75100.00%1,101.07100.00%886.74100.00%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相关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人员职工薪酬439.55845.09748.75570.64
研发相关人员数量(人)23.7218.6514.7111.67
人均薪酬18.5345.3150.9248.91

注:研发相关人员数量按照每月计入研发费用的人员数量的月度平均数计算得出。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基本保持稳定。

2019年度,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新增加的研发人员职级相对较低所致。

(2)租赁费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租赁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租赁费31.55106.3078.0563.80

发行人租赁费主要包括租金费用支出,根据研发中心的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租赁费,不存在与其他部分混用的情形,发行人用于研发活动的租赁物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租赁物业总面积 (平方米)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1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15幢16-100/101/200814.3531.5548.66--
2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6幢9-201/12幢21-105536.33-51.9272.1258.54
3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1单元13层3号36.11-5.725.935.26

1-1-282

合计31.55106.3078.0563.80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研发中心及研发项目的实际使用面积分摊租赁费。2020年1-6月研发费用中租赁费下降,主要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业主减免了3个月租金所致。

(3)技术服务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中技术服务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技术服务费-99.4345.13101.63

公司技术服务费为公司将非核心功能的研发活动委托给外部第三方高校或其他供应商进行开发,由此而支付的相关成本。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技术服务费的主要供应商及其采购内容如下:

1)2019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及目的2019年度占比
1三维复杂电磁环境仿真平台软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近场测量方法与探头、高精度天线测量方法开发,用于仿真研发的验证67.9668.35%
2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厦门大学平面波综合阵列设计开发,为基站天线校准测试提供仿真验证29.1329.30%
小计97.0997.65%

2)2018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2018年度占比
1真实环境电磁仿真平台浙江华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雷达天线、飞机、舰船等模型库设计服务,用于丰富仿真平台的标准库30.0066.48%
2上海大学赋形反射面型面设计程序开发,用于构建仿真模型10.0022.16%
小计40.0088.64%

3)2017年度

1-1-283

单位:万元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2017年度占比
1复杂电磁环境半实物仿真平台上海大学真实环境建模器,用于构建仿真模型35.0034.44%
2上海君赛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6.2065.14%
小计101.2099.58%

报告期内技术服务费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根据各期在研项目工作量、复杂程度等研发需求不同而波动。

2、研发费用项目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清单及研发投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研发预算2020年 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实施进展
复杂电磁环境半实物仿真平台344.00---336.19已完成
近场暗室测试系统268.50---264.59已完成
电磁环境监测记录与回放系统150.00---148.25已完成
X波段反射面天线136.00---137.71已完成
紧缩场测试系统233.50--232.35-已完成
相控阵专用设备222.50--224.56-已完成
有源驻波测试系统209.00--205.24-已完成
暗室测试系统及应用183.00--181.89-已完成
真实环境电磁仿真平台158.50--157.12-已完成
单元测试仪103.50--99.92-已完成
三维复杂环境仿真平台软件944.25147.43415.34--进行中
高精度相控阵测量系统升级技术研发862.2796.22231.19--进行中
雷达信号模拟验证平台开发571.72114.10220.09--进行中
全尺寸装备平台近场散射测量技术研发694.9551.83171.17--进行中
5G基站及多种形态终端空口测试技术研发631.8189.28138.03--进行中
5G基站天线校准测试设备研发332.4089.3481.94--进行中

1-1-284

项目研发预算2020年 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实施进展
合计588.201,257.751,101.07886.74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增强自身研发优势,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3、研发费用同行业对比情况

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雷科防务8.50%10.84%9.25%6.42%
航天发展6.28%10.25%9.02%11.22%
华力创通4.85%5.80%5.26%5.52%
华如科技113.06%22.26%23.77%23.77%
东方中科2.81%2.52%1.61%1.69%
对比企业算术平均数5.61%10.33%9.78%9.73%
本公司9.31%7.45%7.08%9.06%

注:2020年1-6月由于华如科技研发费用率变动异常,因此在计算当期对比企业算术平均值时进行剔除。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趋势保持一致。

(七)其他损益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教育费附加1.498.3813.704.79
地方教育附加0.803.906.313.19
印花税4.379.216.442.24
城市维护建设税0.752.914.641.60
车船税-0.120.150.15
合计7.4124.5331.2411.96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1.96万元、31.24万元、24.53万元和7.41万元。其中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

1-1-285

月公司附加税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缴纳的增值税相对较少,使得缴纳的流转税同步减少。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65.76109.33160.23-
2018年度浦东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50.00-
2019年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政策项目-95.29--
稳岗补贴及其他零星补助13.0222.234.0710.89
递延收益转入53.3564.18134.4125.32
合计132.12291.03348.7036.2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各类型专项财政补贴以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等。公司报告期内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八)政府补助”。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理财收益64.0948.8723.523.3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19.55
合计64.0948.8723.52122.87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所获取的收益。2017年度,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当年处置子公司芮锋射频股权所产生的收益。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

1-1-286

按照预期收益率计算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待理财产品到期后,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将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核算。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6059.83-6.928.96

5、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等计提的坏账损失,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17.9758.37108.077.27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中列报。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2.17--
合计-2.17--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14.6217.2418.27-
其他-0.101.33-
合计14.6217.3419.6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是账龄较长的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金额较小。

1-1-287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捐赠支出29.10---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710.63-
其他--50.560.04
合计29.101.7151.190.04

2018年营业外支出中其他主要为补偿金。公司与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关于商标争议的达成和解意向,就“Hollywell”商标争议事宜,公司对霍尼韦尔公司提供一次性全额和解补偿,共50万元。

2020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新冠疫情的捐赠支出。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53.55224.30274.20-
递延所得税-17.60-1.6831.4440.34
合计35.96222.62305.6440.34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40.34万元、305.64万元、222.62万元和35.96万元,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盈利能力的提升,以及“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下税率变化的影响,使得2018年、2019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较2017年度有所增加。

(八)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政府补助全部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总额法核算,并在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后续计量时,按照对应资产的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摊销计入“其他收益”。

1-1-288

报告期内,摊销进入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他收益132.12291.03348.7036.21

2、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款 年度名称收到的 政府补助金额2020年1-6月/2020年6月30日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
201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640.00//////25.32614.68
2017技术合同交易补贴项目10.00//////10.00-
2017其他0.89//////0.89-
2017年度小计650.89/////36.21614.68
201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同上////134.41480.27//
2018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160.23////160.23///
20182018年度浦东科技发展基金重点科技创业企业专项资金50.00////50.00///
2018其他4.07////4.07-//
2018年度小计214.30///348.70480.27//
201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同上//64.18416.10////
2019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109.33//109.33-////

1-1-289

收款 年度名称收到的 政府补助金额2020年1-6月/2020年6月30日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其他 收益递延 收益
20192019年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政策项目95.29//95.29-////
2019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72.00//-72.00////
2019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63.00//-63.00////
2019其他22.23//22.23-////
2019年度小计361.85//291.03551.10////
201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同上31.35384.75//////
2019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72.00-72.00//////
2019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63.00-63.00//////
2020年1-6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第二次)144.9522.00122.95//////
2020年1-6月退税返还65.7665.76-//////
2020年1-6月其他13.0213.02-//////
2020年1-6月小计358.73132.12642.70//////

(九)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如下:

1-1-290

单位:万元

项目增值税所得税
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2020年1-6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
期初未缴数-237.34-51.73105.43-62.61227.69274.20--54.14
本期应缴数16.76261.84291.03168.0453.55224.30274.20-
本期已缴数-17.23447.46448.19--227.69270.81--54.14
期末未缴数-237.81-237.34-51.73105.4353.55227.69274.20-

2017年度所得税本期已缴冲回主要为上期预缴所得税退回导致。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按流动性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5,322.8795.62%27,857.5296.14%13,244.1094.18%12,537.9094.49%
非流动资产1,158.574.38%1,117.353.86%818.715.82%731.085.51%
合计26,481.44100.00%28,974.86100.00%14,062.80100.00%13,268.9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268.98万元、14,062.80万元、28,974.86万元和26,481.44万元,资产规模呈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相应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在95%上下。由于公司业务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存货、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及理财投资等流动资产规模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及变现能力较好。

1、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7,175.0228.33%11,747.8742.17%7,130.8453.84%4,976.7839.69%

1-1-291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8,120.6032.07%6,061.8721.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02.043.79%1,158.969.24%
应收票据522.482.06%524.301.88%487.893.68%-0.00%
应收账款1,990.517.86%2,652.979.52%974.147.36%314.052.50%
预付款项495.921.96%652.962.34%209.041.58%125.151.00%
其他应收款219.980.87%90.010.32%166.321.26%96.020.77%
存货5,751.9022.71%5,877.7621.10%3,545.0926.77%5,783.3346.13%
合同资产735.892.91%------
其他流动资产310.561.23%249.770.90%228.731.73%83.610.67%
流动资产合计25,322.87100.00%27,857.52100.00%13,244.10100.00%12,537.9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2,537.90万元、13,244.10万元、27,857.52万元和25,322.87万元,随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呈上升趋势。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库存现金-0.510.440.64
银行存款7,098.0110,827.256,871.744,643.88
其他货币资金77.01920.11258.66332.26
合计7,175.0211,747.877,130.844,976.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976.78万元、7,130.84万元、11,747.87万元和7,175.0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9.69%、53.84%、

42.17%和28.3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增加和股东资本投入的增加,报告期内银行存款余额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包括信用证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报告期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均为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1-1-292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主要是短期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余额。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将此类理财产品列报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9年1月1日之后,将该等产品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8,120.606,061.87502.041,158.96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各月资金结存情况,将部分富余资金用于购买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公开发售的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2019年度,由于公司收到的股东大额增资款,因此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购买理财产品余额规模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到期的主要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0年6月30日:

名称金额 (万元)购买 渠道主要的 发行方风险等级产品类型预期 收益率预期到期时间
单位定期存款结构性资金2,000.00线下 柜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1.54%-3.5%2020/07/20
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9天(汇率挂钩看涨)3,80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1.55%-3.00%2020/12/07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73 天(黄金挂钩看涨)2,00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1.55%-3.55%2020/12/25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S款30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0.88%-1.60%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终止。
小计8,100.00------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

1-1-293

名称金额 (万元)购买 渠道主要的 发行方风险等级产品类型预期 收益率预期到期时间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S款95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1.65%-3.10%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终止。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6 个月(汇率挂钩看涨)3,00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3.75%-3.85%2020/01/10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4 个月(汇率挂钩看涨)2,05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3.65%-3.75%2020/03/23
小计6,000.00------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名称金额 (万元)购买 渠道主要的发行方风险等级产品类型预期收益率预期到期时间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结构性存款S款50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1.65%-3.10%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终止。

4、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名称金额 (万元)购买 渠道主要的 发行方风险等级产品类型预期收益率预期到期时间
“乾元-日日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310.00网上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低风险产品(2R)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4%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乾元-日日盈”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90.00网上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低风险产品(2R)非保本浮动收益型3%-4%无固定期限(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50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1.80%-3.15%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
“蕴通财富·日增利”A款250.00网上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极低风险产品(1R)保本浮动收益型2.20%持续运作,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终止。
小计1,150.00------

1-1-294

通由上表可知,合同条款中列示的理财产品类型及理财产品划分的风险等级可以看出,期末发行人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低级,并非风险投资。

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2017年至2019年各期末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余额均已全部赎回,未发生过由于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事项产生的或有诉讼事项;公司2020年6月30日所持有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属于在信用较高的银行购买的极低风险产品(1R)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极低。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均为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549.98551.90513.57-
减:坏账准备27.5027.5925.68-
账面价值522.48524.30487.89-

2018年开始,少量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结算业务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按承兑人划分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承兑人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49.9851.90513.57-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500.00500.00--
合计549.98551.90513.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均为国内知名的大型通讯企业或国有大型电子信息企业。同时,公司已按照应收票据的会计政策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1-1-295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097.322,806.881,056.88339.64
坏账准备106.81153.9182.7525.59
应收账款净额1,990.512,652.97974.14314.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14.05万元、974.14万元、2,652.97万元和1,990.51万元,总体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张,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所致。1)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性质区分的明细以及其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2,097.322,806.881,056.88339.64
当期营业收入6,316.5716,873.5815,544.239,787.92
应收账款余额占收比33.20%16.63%6.80%3.47%

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在3%到7%之间。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收入比增长较快,主要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的部分项目在2019年完成交付验收后,其内部请款进度较慢所致。其中,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2019年末的应收款520.68万元已于2020年第一季度收回全款。

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收入比增长较快,主要由于2020年6月公司确认收入1,888.53万元,由此使得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较高。与此同时,受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客户的整体付款进度也有所滞后,综合影响了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的上升。

截至2020年8月20日,2020年6月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595.51万元,回款金额占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21.22%,期后回款情况较好。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1-296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均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97.32100.00%2,806.88100.00%1,056.88100.00%339.64100.00%
合计2,097.32100.00%2,806.88100.00%1,056.88100.00%339.64100.00%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 (含1年)2,077.8599.07%103.892,671.1895.17%133.56
1-2年 (含2年)19.470.93%2.92135.704.83%20.36
2-3年 (含3年)-0.00%----
合计2,097.32100.00%106.812,806.88100.00%153.91
账龄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 (含1年)972.9392.06%48.65253.5274.64%12.68
1-2年 (含2年)22.502.13%3.3886.1225.36%12.92
2-3年 (含3年)61.455.81%30.73---
合计1,056.88100.00%82.75339.64100.00%25.59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已按会计准则要求及时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客户主要为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应收账款质量较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99%。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账龄雷科防务航天发展华力创通华如科技东方中科本公司

1-1-297

1年以内5%5%1%5%0~3%5%
1-2年10%10%5%10%10%15%
2-3年30%20%15%30%20%50%
3-4年50%100%50%50%30%100%
4-5年50%100%100%80%50%10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

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为稳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处理政策上与同行业公司一致。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预期坏账损失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 司名称雷科防务航天发展华力创通华如科技东方中科本公司
应收账款原值118,208.44260,039.06100,823.8335,711.5751,679.872,097.3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172.1915,980.1512,976.203,253.65563.36106.81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7.76%6.15%12.87%9.11%1.09%5.0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款项回款良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99%,因此,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对可比公司较低。

4)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原值合计分别301.95万元、902.72万元、2,133.17万元和1,443.89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原值的比例分别为88.91%、85.41%、

76.01%和68.84%。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6月30日
应收客户期末原值原值占比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331.7915.82%

1-1-298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308.0314.69%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M单位299.3814.27%
中海启航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82.0913.45%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O单位222.6010.61%
小计1,443.8968.84%
2019年12月31日
应收客户期末原值原值占比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547.8819.52%
中电科仪器仪表有限公司520.6818.55%
陕西航天技术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371.0013.22%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361.9612.90%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K单位331.6511.82%
小计2,133.1776.01%
2018年12月31日
应收客户期末原值原值占比
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278.9026.39%
香港必成科技有限公司267.7925.3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179.0616.94%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Q单位119.4711.30%
北京诺信华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57.505.44%
小计902.7285.41%
2017年12月31日
应收客户期末原值原值占比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E单位106.5431.37%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75.2622.16%
北京诺信华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68.1520.07%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28.008.24%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24.007.07%
小计301.9588.91%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预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25.15万元、209.04万元、652.96万元和495.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1.58%、2.34%和1.96%。2019年末,公司在手

1-1-299

项目数量充足,相应项目的设备及材料采购需求较大,公司综合考虑项目预计进度和供应商交付周期等因素后,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向部分供应商支付预付设备或材料款,导致2019年末预付款项金额高于以前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的账龄大多在一年以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 (含1年)486.5198.10%652.8999.99%208.5499.76%124.6299.58%
一年以上9.411.90%0.070.01%0.500.24%0.530.42%
合计495.92100.00%652.96100.00%209.04100.00%125.15100.00%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为押金、保证金等款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押金及保证金232.9890.27%115.3598.39%182.4487.60%95.6084.81%
其他25.109.73%1.891.61%25.8212.40%17.1215.19%
账面余额小计258.08100.00%117.24100.00%208.26100.00%112.72100.00%
减:坏账准备38.09-27.23-41.94-16.70-
其他应收款净额219.98-90.01-166.32-96.02-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押金及保证金主要包括应收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82万元,应收上海浦东软件园的办公楼租赁押金81万元,以及应收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的项目保证金42万元。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1-1-300

原材料1,007.0626.83980.23656.2726.83629.44
未完工项目成本4,771.67-4,771.675,248.33-5,248.33
合计5,778.7326.835,751.905,904.5926.835,877.76
账龄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39.8126.83312.98227.9626.83201.13
未完工项目成本3,232.12-3,232.125,582.20-5,582.20
合计3,571.9326.833,545.095,810.1626.835,783.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尚未实现交付验收但已发生实际投入的未完工项目成本。发行人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研制并生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无法按照合同约定销售的在“未完工项目成本”核算的产品。由于公司产品的定价以预计成本投入为基础,结合成本加成与市场竞争等因素制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各期末“未完工项目成本”产品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中的部分EMC Studio软件库龄较长,公司预计该软件未来预计可变现净值为0,因此已对其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1)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结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829.6282.38%495.6975.53%312.9892.10%126.4555.47%
1—2年(含2年)39.273.90%133.7520.38%--74.6832.76%
2—3年(含3年)111.3411.06%----26.8311.77%
3年以上26.832.66%26.834.09%26.837.90%--
合计1,007.06100.00%656.27100.00%339.81100.00%227.96100.0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原材料数额持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库龄主要在1年以内。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库龄在3年以上的原材料为版本较为陈旧的

1-1-301

EMC Studio软件,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2)公司未完工项目成本库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完工项目成本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库龄结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4,564.9995.67%4,916.5793.68%3,215.1999.48%5,537.0099.19%
1—2年(含2年)206.684.33%331.766.32%16.930.52%45.200.81%
2年以上--------
合计4,771.67100.00%5,248.33100.00%3,232.12100.00%5,582.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完工项目的库龄基本在1年以内,少部分未完工项目由于执行周期相对较长,其库龄超过1年。

3)公司未完工项目成本结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完工项目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万元

未完工项目料工费构成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成本4,259.2689.26%4,994.3395.16%2,996.8692.72%5,180.5292.80%
人工成本374.027.84%210.654.01%196.256.07%350.166.27%
项目费用138.392.90%43.350.83%39.011.21%51.520.92%
未完工项目成本余额4,771.67100.00%5,248.33100.00%3,232.12100.00%5,582.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完工项目主要为材料成本,占比均超过90%,主要由于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和相控阵相关产品业务产品主要成本为外购硬件设备。公司大量的人力成本投入主要发生在前期研发阶段,而对于系统内所需的外购硬件设备,则需按设计要求定制和采购,使得材料成本占比相对较高,人工成本占比相对较低。

(8)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主要为应收质保金款项。2020年1月1日起,

1-1-302

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原“应收账款”中的“应收质保金”款项划分到“合同资产”科目中进行核算。2019年及以前年度,仍在“应收款项”科目核算。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应收质保金790.1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减:坏账准备54.3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净额735.8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收质保金的账龄均在两年以内。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预付费用58.417.3534.5340.92
待抵扣进项税252.14242.42194.2042.70
合计310.56249.77228.7383.6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房屋租赁费和待抵扣进项税等,金额较小。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741.3263.99%748.0266.95%715.4687.39%374.1951.18%
在建工程------257.8235.27%
无形资产94.778.18%98.558.82%62.067.58%8.531.17%
长期待摊费用283.3824.46%249.2822.31%21.372.61%39.275.37%
递延所得税资产39.093.37%21.501.92%19.822.42%51.267.01%
合计1,158.57100.00%1,117.35100.00%818.71100.00%731.08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报告期各

1-1-303

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31.08万元、818.71万元、1,117.35万元和1,158.5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待摊费用等。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专用设备532.95569.93573.33210.51
运输工具11.5819.2234.4849.75
电子设备及其他196.79158.88107.65113.93
合计741.32748.02715.46374.19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专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分别为374.19万元、715.46万元、748.02万元和741.32万元,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专用设备74.10%79.24%86.88%86.18%
运输工具18.02%29.90%53.65%77.40%
电子设备及其他47.19%44.97%35.75%41.63%
整体固定资产成新率61.75%65.80%69.78%64.27%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专用设备---257.82
合计---257.82

2017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主要为公司新一代无线通信系统核心技术开发所用的暗室测试系统,该设备已于2018年3月转固。

(3)无形资产

1-1-3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软件94.7798.5562.068.53
合计94.7798.5562.068.53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财务软件和工具软件等。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装修费283.38249.2821.3739.27
合计283.38249.2821.3739.27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上海莱天的办公场地装修费等。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11.52-26.44233.84-29.23
可抵扣亏损121.81-15.23---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20.60-2.57--61.87-7.73
合计333.33-20.6039.09233.84-61.8721.50
账龄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60.59-20.0769.13-8.64
可抵扣亏损---349.94-43.7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2.04-0.25--8.96-1.12
合计160.59-2.0419.82419.07-8.9651.26

1-1-305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未抵扣亏损和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综合形成。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

(一)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10,233.5794.09%10,693.7495.10%6,402.3892.35%8,506.2293.26%
非流动负债642.705.91%551.104.90%530.277.65%614.686.74%
合计10,876.27100.00%11,244.84100.00%6,932.65100.00%9,120.90100.00%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账款6,371.5162.26%6,692.0862.58%3,440.5253.74%2,551.6630.00%
预收款项--2,729.3525.52%1,673.2226.13%5,049.9359.37%
合同负债2,714.0826.52%------
应付职工薪酬399.663.91%708.926.63%628.549.82%584.196.87%
应交税费487.274.76%241.132.25%446.146.97%181.892.14%
其他应付款261.062.55%322.263.01%213.953.34%138.551.63%
合计10,233.57100.00%10,693.74100.00%6,402.38100.00%8,506.22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组成。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及设备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551.66万元、3,440.52万元、

1-1-306

6,692.08万元和6,371.5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00%、53.74%、

62.58%和62.26%,呈现上涨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使得相应采购额也不断增长。2019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由于公司承担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项目以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下属X单位的缩距场测试系统项目在2019年第四季度有较大采购所致,两项目合计采购额为3,801.8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与2019年12月31日余额相比保持稳定。

(2)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5,049.93万元、1,673.22万元、2,729.35万元和0.00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到的客户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合同预付款、项目进度款等款项。2017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大,主要为公司收到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项目的预付款396.04万美元所致,该项目于2018年验收并确认收入。

2020年1月1日开始,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要求,公司将合同“预收款项”划分至“合同负债”科目核算。2020年6月30日,公司合同负债余额水平与2019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余额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84.19万元、628.54万元、708.92万元和399.6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87%、9.82%、6.63%和

3.91%。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员工人数增加及随着业绩的增长,公司计提的员工奖金相应增加所致。2020年6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19年12月31日下降309.26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奖金在2020年上半年发放的影响所致。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1-1-307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增值税14.345.09142.47148.13
企业所得税53.55227.69274.2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18.428.3621.0624.18
其他0.96-8.419.58
合计487.27241.13446.14181.89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81.89万元、446.14万元、241.13万元和487.2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4%、6.97%、2.25%和4.76%。

报告期内,受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盈利逐步增长,以及“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下税率差异的影响,公司2018年末和2019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也相应增加。与此同时,2020年6月30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余额增长较大,主要由于公司代扣代缴股利分红对应的个税所致。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未结算费用114.57163.00121.5987.85
代收代付款18.0045.0031.00-
装修费-37.700.6717.76
投标相关费用-18.5212.743.57
应付股利80.00---
其他48.4958.0547.9629.37
合计261.06322.26213.95138.55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未结算费用(员工报销款)、代收代付款、装修费、应付股利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股利余额80万元,主要由于股东账户受限使得相关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1-1-308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预计负债----50.009.43%--
递延收益642.70100.00%551.10100.00%480.2790.57%614.68100.00%
合计642.70100.00%551.10100.00%530.27100.00%614.6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为预计负债和递延收益。

(1)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预计负债--50.00-

2018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50万元主要是计提美国霍尼韦尔公司(HOLLYWELL)公司的商标争议一次性和解费,该款项已于2019年支付。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642.70551.10480.27614.68
合计642.70551.10480.27614.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614.68万元、480.27万元、551.10万元和642.70万元。公司递延收益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报告期内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八)政府补助”。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偿债有关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1-1-309

财务指标2020年 6月30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472.612.071.47
速动比率(倍)1.761.971.450.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8.28%35.50%61.71%61.22%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24.033,838.473,424.551,850.86
利息保障倍数(倍)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610.872,710.121,902.942,226.68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主要由于:

1)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盈利规模不断增加,使得资产规模变大;2)公司在2019年度以增资的方式引进了外部机构投资者,共收到增资款7,142.85万元,权益资本的大幅增加,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下降;2020年1-6月,公司分配股利2,281.36万元,使得2020年6月30日的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有所减少,资产负债率较2019年12月31日小幅上升。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分别为1,850.86万元、3,424.55万元和3,838.47万元。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未发生相关银行借款事项。受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影响,公司2020年1-6月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仅为2019年全年的

21.47%,与2020年1-6月收入占2019年全年收入比率水平趋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入状态,业务现金流状态良好。

整体而言,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

2、偿债能力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1-1-310

期间流动比率
雷科 防务航天 发展华力 创通华如 科技东方 中科平均数本公司
2020年6月30日3.122.173.0211.382.314.402.47
2019年12月31日2.472.192.814.952.202.932.61
2018年12月31日4.302.383.686.752.063.842.07
2017年12月31日5.432.282.327.032.743.961.47
期间速动比率
雷科 防务航天 发展华力 创通华如 科技东方 中科平均数本公司
2020年6月30日2.081.612.319.191.943.431.76
2019年12月31日1.751.772.254.291.882.391.97
2018年12月31日2.351.893.125.311.822.901.45
2017年12月31日4.291.841.876.592.283.370.77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整体规模上的差距,公司的偿债能力略弱于可比公司。

(三)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158.7322.2623.42
存货周转率(次)1.472.142.031.11

1、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回款能力相对较好;由于公司销售订单的增加、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的不断提升,公司项目执行效率逐步提升,使得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提升。

2、营运能力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能力与同行业对比如下:

项目应收账款周转率
雷科 防务航天 发展华力 创通华如 科技东方 中科平均数本公司
2020年1-6月0.871.690.710.271.761.065.15
2019年度1.342.330.640.972.171.498.73
2018年度1.412.610.761.242.981.8022.26

1-1-311

2017年度1.352.530.921.805.132.3523.42
项目存货周转率
雷科 防务航天 发展华力 创通华如 科技东方 中科平均数本公司
2020年1-6月0.862.661.820.637.192.631.47
2019年度1.433.511.832.299.543.722.14
2018年度1.463.852.153.8913.294.932.03
2017年度1.392.891.834.6014.705.091.11

注:2020年1-6月为年化后数据。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质量较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雷科防务、航天发展、华力创通、华如科技、东方中科,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较好所致。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比,整体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具体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雷科防务,与华力创通、华如科技的存货周转率相近,但低于航天发展、东方中科。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存在差异,主要由于业务结构不同所致。

雷科防务主要产品包括高精度微波/毫米波成像探测雷达、复杂电磁环境测试/验证与评估、嵌入式实时信息处理、北斗卫星导航接收机、微波组件/射频信道设备、存储类产品;

华力创通主要产品包括卫星应用、雷达仿真测试、机电仿真测试、仿真应用集成和轨道交通应用;华如科技主要产品包括仿真软件产品销售及仿真技术开发与服务;

航天发展主要产品包括数字蓝军与蓝军装备、5G通信与指控装备、网络空间安全、微系统、海洋信息装备等;东方中科主要产品包括信号发生器、电压测量仪、频率、时间测量仪器、信号分析仪器、电子元器件测试仪器、电波特性测试仪器、网络特性测试仪器、辅助仪器等电子测量仪器。

因此,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主营业务与产品结构、产品应用领域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使得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1-1-312

(四)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公司现有股本27,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分红总额为27,750,000.00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有80万元未发放完毕。

2、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0.872,710.121,902.942,226.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1.62-5,920.73383.87-1,493.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1.367,142.85-1,425.0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57.7123.33-59.15-0.0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54.403,955.582,227.662,158.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073.3510,827.766,872.184,644.5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24.0117,327.7311,990.6710,717.66
收到的税费返还65.76109.33160.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24.44497.16268.74892.25

1-1-31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14.2117,934.2212,419.6411,609.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570.3610,626.846,770.826,030.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12.972,471.022,223.371,896.88
支付的各项税费252.29751.19480.602.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7.721,375.051,041.911,45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03.3415,224.1010,516.709,38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610.872,710.121,902.942,226.68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入状态,收款能力较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0.872,710.121,902.942,226.68
净利润650.143,457.022,982.081,721.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比93.96%78.39%63.81%129.36%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650.143,457.022,982.081,721.27
加:资产减值准备-108.077.27
信用减值损失17.9758.3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70.42115.39112.6266.58
无形资产摊销5.636.846.310.2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1.8836.5917.9022.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710.6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0.60-59.836.92-8.9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7.71-23.3359.150.04

1-1-31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4.09-48.87-23.52-122.8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7.60-1.6831.4440.3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5.86-2,332.672,238.24-2,225.0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46.21-2,775.93-1,481.77-1,644.1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53.904,342.84-2,020.744,245.16
其他-53.35-64.18-134.41124.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0.872,710.121,902.942,226.68

存货余额、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是导致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4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26.7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05.962,998.871,173.52243.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05.963,001.341,173.52370.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7.58472.07289.64473.5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80.008,450.00500.001,39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47.588,922.07789.641,86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41.62-5,920.73383.87-1,493.48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为提高现金管理能力所购买及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1-1-3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142.85-1,42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42.85-1,42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281.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81.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1.367,142.85-1,425.00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吸收投资者投入收到的现金,具体为:2017年系收到鹏德投资、杨之华以及深圳华腾缴付的增资款1,425万元;2019年系收到中金科元、海富长江缴付的增资款7,142.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2020年1-6月支付股利2,281.36万元。

(六)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设立至今始终以技术创新为先导,围绕“专注方法与应用研发,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方针,致力于自主创新,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完善知识积累和技术迭代,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已成果实现产业化,交付产品可靠,成熟度高,赢得行业内的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前沿研究领域保持了较高地位。

近年来,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公司以相控阵校准测试算法为核心,快速发展5G基站天线测试系统业务,并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优质的客户资源等竞争优势,持续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深化拓展,并开拓5G基站测试等市场,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公司有望维持快速发展的趋势。

整体而言,公司资产流动性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不存在债务违约、无法继续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无法获得研发所需资金等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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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一)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实际支付的资本性支出分别为473.51万元、289.64万元、472.07万元和167.5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是设备投资、经营场所装修等事项的款项支付,主要目的是为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提供保障和支持。

2、截至报告期末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决议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未执行或在执行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决议。

3、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支出。

(二)重大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五、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和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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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盈利预测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意向书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

(一)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率
资产总额33,993.7528,974.8617.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417.8317,730.029.5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变动率
营业收入22,919.8716,873.5835.83%
营业利润4,899.473,664.0233.72%
利润总额4,884.773,679.6432.75%
净利润4,462.803,457.0229.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2.803,457.0229.09%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47.853,156.6531.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3.692,710.1212.6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19年末分别增长17.32%、9.52%,公司经营相对稳健。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2,919.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2.80万元,较同期增加29.09%。公司2020年度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业务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控阵相关产品的收入增长较大,并增加了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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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4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40%;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

314.95万元,较上年同期略增加。

公司2020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1.33181.7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93.31108.7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7015.63
小计359.94308.20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44.997.8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14.95300.3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4.95300.37

(二)公司2020年7-12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2020年7-12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19年7-12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16,603.3013,097.9126.76%
营业利润4,198.893,716.5312.98%
利润总额4,198.673,726.5312.67%
净利润3,812.663,505.408.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2.663,505.408.7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7.223,250.081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2.824,135.14-40.93%

公司2020年7-12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7-12月实现较大增长,主要是主要业务产品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较同期呈现增长趋势。公司2020年7-12月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同期增幅小于营业收入的增幅,主要是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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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月公司员工平均人数较2019年7-12月增加超过20%,使得公司职工薪酬费用增幅较大,同时公司研发投入较同期增幅加大。

公司2020年7-12月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7-12月2019年7-12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4.97149.6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08.61100.9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0.2210.00
小计223.36262.75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27.927.44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5.45255.3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95.45255.31

(三)公司2021年1-3月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项目订单情况、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2021年1-3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3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4,467.833,363.1832.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69344.5817.1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09307.1023.44%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较好,预计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保持增长趋势,上述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产品结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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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发行人已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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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5月,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16,148.2816,148.28
2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6,835.666,835.66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10,348.3910,348.39
4补充流动资金3,000.003,000.00
合计36,332.3336,332.33

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按轻重缓急次序安排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使得部分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且公司履行相关程序之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和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分别进行了备案,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备案
1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2020-310104-65-03-001949
2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2020-310104-65-03-004731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2020-310104-65-03-001963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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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购置或租赁经营场所、购置硬件设备及软件等,不涉及土建、新建建筑物等。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2月发布的《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规定,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且仅涉及组装、测试的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属于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因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0年5月,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于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密切,是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对现有业务进行的产业化扩展,对现有研发能力的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领域,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二)款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相关产品、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业务和通用测试业务三大类,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和5G通信等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对公司现有主要业务开发能力和交付能力的提升,其中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系对公司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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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与相关产品业务、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的开发能力和交付能力的提升;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系对公司在5G通信等领域的开发能力和交付能力的提升;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系对公司研发中心进行升级建设,围绕相控阵研发、设计、生产及应用对其算法技术、方法手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条件进行提升建设,并提升预先技术研发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核心技术紧密相关。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系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相关产品和电磁场仿真分析领域核心技术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产业化程度的提升;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系公司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核心技术在5G通信和低轨卫星等领域产业化程度的提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系对公司核心技术整体水平的提升。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关系密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也不存在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把握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自主可控趋势的必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关键技术的自主可控,由于相控阵雷达测试过程中,测试系统与雷达控制和信号处理分系统(雷达任务机)协同工作,需要结合雷达整机的运行机制与核心控制指令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系统由国外厂家开发,我国相控阵雷达的核心技术和参数指标将面临泄密的风险,因此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客户存在对国内测试系统供应商的现实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国相控阵测试和验证系统的自主可控水平,是公司为把握国防科技工业的电子信息行业的自主可控趋势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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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是提升公司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开发能力的举措

在相控阵雷达领域,模拟相控阵是应用最广的体制,模拟相控阵是指采用模拟器件的移相器,通过改变天线相位合成电磁波的雷达体制。数字相控阵雷达是相控阵雷达领域的最新发展方向,其不再含有模拟的移相器,收发波束合成的相移产生与控制采用了数字技术。相比模拟相控阵雷达,数字相控阵雷达在波束性能上具有更加灵活的变化,可实现超低副瓣、多波束、动态赋形等性能,但相对成本高、技术难度大。

为了保证数字相控阵天线性能,由于其灵活的波束控制能力,对数字相控阵的快速设计以及校准测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大型数字相控阵雷达而言,设计过程仿真资源消耗大、仿真时间过长,测试过程操作复杂、测试量大。因此,建立能够快速、准确地测量及仿真数字相控阵的测试系统和验证系统,对于满足新型数字相控阵雷达的研制和生产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本项目建设是提升公司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开发能力的举措。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是推进5G商用化进程并把握5G通信测试市场机遇的必要举措

近期,国家发改委提出“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打造产业的升级、融合、创新的基础设施体系”的目标,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大规模建设。目前我国5G已经正式进入商用阶段,要推动中国5G商用进程、完善5G产业布局,5G相关技术能力亟待加速成熟,其中就包括5G通信的测试验证技术。

在5G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及其应用中,基站系统方面完全不同于4G及以前的工作机理、构架和特性,该等通信系统采用多达128个或以上天线单元和32路或以上T/R通道,并且天线与通道一体化集成设计。因此,开发5G小型化、高效性测试系统至关重要,才可满足5G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化的要求。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把握低轨卫星测试市场机遇的必要举措

低轨卫星因具备距离地面较近、传播延时短,通过多个轨道面的多颗卫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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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实现全球无死角覆盖等优势,已成为全球各国竞相发展的重要领域。

由于卫星通信服务区域广,且不受地球表面地理环境影响,以低轨宽带卫星星座为代表的卫星互联网不仅将成为5G乃至6G时代实现全球卫星通信网络覆盖的重要解决方案,还有望成为航天、通信、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趋势和战略制高点,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根据天地一体化等国家重大计划,我国在短短数年内要完成数百颗卫星组网,这将对卫星载荷测试的效率和自动化程度提出很高的要求。卫星载荷通过相控阵天线实现与地面大量终端的实时、并发通信,在测试过程中需要实现对该等复杂工况的模拟,完成对从模块到整机的全流程测试,包括相控阵天线的测试、载荷通信分机的测试以及整机多波束通信功能的测试等,需要通信信号处理、相控阵、数字多波束等多种技术支撑。

5、本项目的建设是提升公司研发能力的必要举措

本次募投项目系对公司研发中心的升级建设,通过增加科研基础设施投资,扩充研发团队,并增配研发技术力量和研究条件,为公司技术创新实力和研发能力提升提供组织和条件保障。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可为升级建设后研发中心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促进各项研发目标的实现。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在相控阵校准测试和电磁场仿真验证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公司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已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在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领域,公司积累了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多探头中场校准测试技术、多通道有源参数测试技术、在轨校准技术和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等技术,形成46项软件著作权、7项发明专利及3项实用新型专利等。在电磁场仿真验证领域,公司积累了复杂电磁环境系统级仿真技术、相控阵快速设计与优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形成了23项软件著作权。

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其中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批量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在相控阵校准测试和电磁场仿真验证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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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基础和广泛的客户需求

公司客户主要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公司与上述客户达成了多年的合作关系,为后续快速拓展市场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凭借多年在电磁场仿真分析和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及相控阵相关产品领域的技术积累,已经和该领域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多次参与主要客户的重大业务合作和重点项目实施,在行业内奠定了高品质、独有技术产品的领先位置。公司研发和销售团队持续跟踪各个客户的潜在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客户的当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展开,从而保证本项目产业化的顺利实施。

3、公司已在5G和低轨卫星测试领域进行了有效的业务开拓

公司自2015年开始跟踪国内外5G基站测试需求,与国内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商保持需求沟通并研发相关测试技术,公司以相控阵校准测试算法为核心,快速发展5G基站天线测试系统业务,并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主要供应商之一。

在低轨卫星市场,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多次参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重大业务合作和重点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口碑基础。公司在卫星领域已有重大合同的合作经验,2014年公司收到中国航空科技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感谢信,公司为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在月球表面实现软着陆提供了技术保障。2015年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感谢信,2015年9月北斗二号卫星成功发射,顺利进入在轨工作状态,公司承担了天线在轨校准的研制任务,圆满完成要求任务,这是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技术首次应用于航天领域。2020年公司收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的感谢信,2020年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公司承担了北斗三号星载相控阵通道测试、校准及可靠性验证测试等任务。

公司持续跟踪各个客户的潜在需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围绕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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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当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展开,可有效保证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

4、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经过多年探索,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一支以电磁场仿真、测试专家为核心,集电子通信、信号处理、机械结构、软件工程等多领域人才的科研开发队伍。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下设技术管理办公室、无线系统半实物验证技术研究室、相控阵测量技术研究室和相控阵雷达专用产品技术研究室。其中,无线系统半实物验证技术研究室下设复杂电磁场数值计算技术研究中心、无线系统半实物仿真验证平台,分别专注于电磁场算法技术研究和半实物仿真验证技术研究;相控阵测量技术研究室专注于电磁场测试技术研究;相控阵雷达专用产品研究室下设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实验室,专注于雷达信号处理核心算法及相控阵关键技术研究。

此外,公司设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工程院院士,开展关键难题攻关和新领域探索性研究,并帮助公司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与天线与微波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天线测量技术联合实验室,从而为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服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提升公司数字相控阵测试与验证系统的开发能力及交付能力,具体包括:

(1)提升现有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的开发能力,提高测试系统的精度及可靠性指标,从而满足不断提升的相控阵测试要求;同时提高测试系统交付能力,从而满足不断扩大的相控阵测试市场需求。

(2)形成真实应用场景下的数字相控阵测试验证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包括形成集战场电磁环境仿真推演、电磁信号模拟产生及电磁环境效应评估功能于一体的复杂环境测试验证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从而为相控阵产品的出厂测试和应用验证提供服务;形成为相控阵产品在线使用提供在线功能检测、校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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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平台装载测试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从而为相控阵产品的应用验证提供服务。

(3)形成数字相控阵动态目标特性验证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以满足逐步兴起的相控阵动态测试的需求。

(4)提升数字相控阵测试校准系统相关设备及样机的研制能力,进一步提升相控阵测试校准系统自主可控水平。

为达到上述建设目标,本项目拟建立完善应用开发技术团队,建立完善应用开发设计条件,建立装备调试与测试场地以及建立完善市场推广与服务网络。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6,148.28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万元)比例
1场地购置及装修费用9,540.0059.08%
2软硬件购置费3,863.7523.93%
3研发投入852.505.28%
4其他费用750.104.65%
5基本预备费402.112.49%
6铺底流动资金739.814.58%
投资总额16,148.28100.00%

3、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项目场所将通过不动产产权受让形式取得。本项目拟购置实施的房产市场属于充分竞争市场,市场供给充足。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产业化所需原材料主要是仪器设备等成型产品,公司可通过直接采购或定制化生产等形式购置。

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力,包括仪器设备用电、办公设备用电等,无特殊工业用电需求,电力主要由当地电力公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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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环节,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4、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具体实施进度表如下:

工作阶段(季度)T+1年T+2年
Q1Q2Q3Q4Q1Q2Q3Q4
场地购置及装修
暗室建设与装修
设备及软件的购置与安装
设备调试
人员招聘
试生产

(二)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旨在提升公司5G大规模天线智能化测试系统的开发能力及交付能力,从而加速5G基站及多形态终端、低轨卫星的研发和生产效率,推进5G与低轨卫星等未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进程。大规模天线阵列技术是5G的核心技术,通过相控阵天线的多波束合成原理,提高基站天线的信号的覆盖度。大规模天线阵列技术已在相控阵雷达领域成熟应用,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相控阵天线的测试技术及经验进一步向5G通信领域拓展。

具体而言,公司拟提升5G基站和5G终端测试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形成低轨卫星天线测试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包括:

(1)提升5G基站天线测试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为5G 基站的研制和生产提供性能指标测试和优化试验的技术支持;

(2)形成5G 终端测试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为5G终端设备的研制和生产提供在模拟实际使用环境下的性能指标测试和试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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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成低轨卫星天线测试系统的开发及交付能力,为未来通信架构中卫星与地面无线天地一体化系统的研发提供性能模拟与测试验证。

为达到上述目标,本项目将建立完善应用研发技术团队,建立完善应用研发设计条件,建立调试与测试试验室,建立市场推广与服务网络。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835.66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万元)比例
1场地租赁和装修费用1,118.6016.36%
2软硬件购置费2,788.7940.80%
3研发投入861.0312.60%
4其他费用684.1010.01%
5基本预备费99.261.45%
6铺底流动资金1,283.8818.78%
投资总额6,835.66100.00%

3、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场地将通过租赁形式取得。本项目拟租赁实施的房产市场属于充分竞争市场,市场供给充足。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产业化所需原材料主要是仪器设备等成型产品,公司可通过直接采购或定制化生产等形式购置。

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力,包括仪器设备用电、办公设备用电等,无特殊工业用电需求,电力主要由当地主管电力部门供应。

(3)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环节,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4、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具体实施进度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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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阶段(季度)T+1年T+2年
Q1Q2Q3Q4Q1Q2Q3Q4
场地租赁及装修
设备及软件的购置与安装
设备调试
人员招聘
试生产

(三)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公司研发中心进行升级建设,以提升复杂电磁场数值计算技术算法研究能力为核心,围绕相控阵设计、研发、市场和应用阶段,提升研发能力。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复杂环境目标动态验证实验室、高精度装载平台测试技术研发中心、毫米波汽车雷达测试技术平台、扩建复杂电磁场数值计算技术研究中心、无线系统半实物仿真验证平台等实验室。为此需要扩大办公实验场所,增加科研基础设施投资,扩充研发团队,以提升研发技术力量和研究条件,从而为公司技术创新实力和研发能力升级提供组织和条件保障。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10,348.39万元,投资估算表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1,320.5312.76%
2设备购置费6,379.7061.65%
3研发投入2,282.6322.06%
4其他费用162.141.57%
5铺底流动资金203.391.97%
合计10,348.39100.00%

3、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用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项目用地将通过租赁形式取得。本项目拟租赁实施房产市场为充分竞争市场,市场供给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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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本项目所需设备主要是仪器设备等成型产品,公司可通过直接采购或定制化生产等形式购置。

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力,包括仪器设备用电、办公设备用电等,无特殊工业用电需求,电力主要由当地主管电力部门供应。

(3)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环节,项目的实施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4、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5年,具体实施进度表如下:

工作阶段(季度)T+1年T+2年T+3
Q1Q2Q3Q4Q1Q2Q3Q4Q1Q2
场地租赁及装修
暗室建设与装修
研发设备的购置与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研发设备调试及试研发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计划通过本次募集资金3,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实现经营规模进一步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31.30%,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逐步增加,需补充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的推动下,相控阵雷达和5G基站的推广应用工作逐步开展,公司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和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时期。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将支持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在行业持续发展背景下,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营运资金需求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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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增加,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所需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金需求将持续增长,公司亟需补充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支持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将得到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下降,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由于公司研发能力提升、经营规模扩张需要一定的运营过程,实现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盈利水平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补充流动资金短期内将提高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未来随着公司研发能力的提升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不断得到增强,净资产收益率将呈现增长趋势。

3、流动资金对巩固公司竞争优势的作用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来源,保证了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研发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充足的流动资金将保证公司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保持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四、发展战略规划

(一)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

公司沉浸于电与磁的世界,以嫦娥工程为契机,专注算法创新和方法应用,立志将难以探寻的电磁波进行精准管理,为无线通信与雷达应用创建可控有序的电磁世界。

公司成立以来,坚持“迎击挑战、超越期望”的创业精神,秉承“不忘初心,一以贯之”的理念,以电磁场仿真验证分析与相控阵校准测试为本源,服务于国防科技工业和国家战略产业,致力于成为“电磁技术的导航者”。

公司在长期技术实践中,从能量聚束、灵活指向的相控阵核心算法着手,深入研发并成为相控阵雷达测试、仿真和整体系统领域内的国内核心服务商。未来,公司将抓住5G通信、低轨通信和智能驾驶等领域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持续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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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测试和仿真技术,加大力度将在相控阵雷达领域中已经成熟应用的各类技术,应用到5G通信、低轨通信和智能驾驶领域。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公司致力于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自主创新,聚焦于电磁场仿真和相控阵校准测试领域的技术研发。

经过多年探索,公司参与了多项国家重要项目。2013年,嫦娥三号月球探测器成功实现月球表面“软着陆”,公司为其测控全向天线研制、数传子系统、测距测速敏感器的研制提供了仿真服务;2015年,北斗二号卫星成功发射,相控阵天线顺利进入在轨工作状态,公司为其提供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技术方案,突破了校准算法关键技术,首次将相控阵天线在轨校准技术应用于航天领域;2016年,高分三号卫星发射入轨,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使用了平面近场多探头测试技术和微秒级实时控制技术,为其实现大型相控阵天线方向图的高精度测试及快速评估提供技术保障;2019年,嫦娥四号月球探测器成功实现月球背面着陆,公司为其着陆器提供测控天线整器电性能仿真研发和中继卫星天线仿真研发的工作。

在研发体系方面,公司已构建了一支以电磁场仿真、测试专家为核心,集电子通信、信号处理、机械结构、软件工程等多领域人才的成熟的科研开发队伍,并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

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下设技术管理办公室、无线系统半实物验证技术研究室、相控阵测量技术研究室和相控阵雷达专用产品技术研究室。其中,无线系统半实物验证技术研究室下设复杂电磁场数值计算技术研究中心、无线系统半实物仿真验证平台,分别专注于电磁场算法技术研究和半实物仿真验证技术研究;相控阵测量技术研究室专注于电磁场测试技术研究;相控阵雷达专用产品研究室下设高速数字信号处理实验室,专注于雷达信号处理核心算法及相控阵关键技术研究。

此外,公司设立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工程院院士,开展关键难题攻关和新领域探索性研究,并帮助公司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增强公司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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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服务。

2、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弱者变强,强者更强的团队培育机制,善待员工,维护员工的根本利益,尊重员工的价值和愿望,以公司与员工共同可持续发展,以振兴实业经济作为社会责任。公司通过设立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有效的激励机制与规范的晋升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薪酬保障方面,公司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的贡献情况、岗位职责和市场薪酬水平给予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有效增强了人员的稳定性。

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均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公司股权,实现了个人价值与公司价值的统一,有利于增加员工的稳定性,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已开展相关技术产业化项目,赢得客户的良好评价

公司的相控阵校准测试系统已实现产业化,交付产品可靠,成熟度高,赢得客户的良好评价。公司获得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西安分院、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K单位、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S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D单位、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E单位等单位出具的感谢信或应用证明,赢得客户的良好评价。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

未来,公司拟大力增加研发投入,包括增加科研基础设施投资,扩充研发团队等措施,提升研发技术力量和研究条件,为公司技术创新实力和研发能力升级提供组织和条件保障。

公司拟提升先进技术预先研发能力,开展复杂环境电磁场算法和相控阵测量前沿技术与新技术理论研究,从而为公司现有电磁场仿真分析验证、相控阵测试及相控阵雷达等主要业务的精细化、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与方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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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提升复杂电磁场数值计算技术算法研究能力,围绕相控阵应用,针对设计方案仿真模拟的虚拟测试与系统半实物验证,对相控阵实物产品的调试、优化与测试以及相控阵雷达技术的设计开发等三个方面,对算法技术和研发能力进行提升建设。

2、扩展电磁场仿真验证分析和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在国防科技工业应用领域

公司目前的电磁场仿真验证分析业务和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主要服务于国防科工集团的下属单位,电磁场仿真验证分析主要为静态及虚拟环境下的仿真验证;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主要为研发及生产阶段在实验室环境下的校准测试。

未来,公司拟将现有无线系统半实物仿真验证业务升级并扩展至可模拟产品与对象在复杂环境中相互作用的动态运用验证,以评估其在真实动态运用条件下产品的工作性能;强化公司软件研发能力,将系统仿真技术向云计算新架构应用扩展;将现有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升级并扩展至包含研发、生产及应用的全产业链的测试,并从实验室环境测试扩展至装备真实使用环境下的测试。

3、扩展电磁场仿真验证分析和相控阵校准测试业务在5G业务方面的应用领域

近年来,随着相控阵技术在5G通信、车载毫米波雷达、低轨卫星的应用,公司将依托于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积累的相控阵校准测试技术和经验,逐步切入上述5G领域的仿真及测试业务。

目前,公司已成功切入5G通信领域,成功开发并批量交付5G基站天线测试系统,已成为中兴通讯5G基站产线测试系统主要供应商之一。

未来,公司拟进一步抢占5G基站天线测试系统市场,并跟随5G商用进程的深入,开拓毫米波基站天线测试系统以及终端测试系统;公司还将切入低轨卫星载荷通信链路测试市场,为未来通信架构中卫星与地面无线天地一体化系统的研发提供性能模拟与测试验证;公司拟开拓车载毫米波雷达领域业务,包括将半实物仿真验证技术和相控阵校准测试技术推广应用至智能出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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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未来,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快引进符合公司业务需求、具备研发能力的高端人才。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为员工提供丰富的项目实践机会,不断提升其研发及技术能力。研发人员除了自身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经过项目经验的积累,通过参与不同的项目,才能不断加深对客户需求及项目需求的理解,并逐步形成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将有助于研发人员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激励制度体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平衡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的发展潜力、鼓励员工与公司共成长。公司通过形成优秀的企业文化与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公司凝聚力。

5、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组织结构的日益复杂,各项发展规划在逐步实施,以上这些变化都对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体如下:

持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为独立董事提供履行职责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关联交易、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监事会进行监督,从而提升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继续优化调整组织架构,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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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及披露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由董事长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最终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已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董事会办公室有专用的场地及设施,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传真、电子邮箱等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职能部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领导。未来,公司将通过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公司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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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上市后,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为公司注册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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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广泛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要求和意愿,采取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合理因素,公司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间隔期间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之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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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则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

(五)股票股利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考虑股东意愿和要求,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3)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应提交监事会审议,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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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审核意见。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利润分配政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将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具体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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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中所载其他会议地点。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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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四、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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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自离职后6个月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七、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董事义务,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如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相关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九、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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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控制的企业莱珍投资、莱磁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本企业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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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控制的企业莱珍投资、莱磁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

三、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企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周菡清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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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本人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六、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周菡清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

1-1-349

三、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董事、总经理陆丹敏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董事、总经理陆丹敏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四、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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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六、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八、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公司董事、总经理陆丹敏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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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

三、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公司董事方卫中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董事方卫中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四、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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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六、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八、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公司董事方卫中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二、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

三、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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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四、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承诺内容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公司监事汤瑜君所持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四、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监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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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公司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葛鲁宁、张捷俊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四、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自离职后6个月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监事、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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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毛小莲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四、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六、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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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自离职后6个月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七、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九、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栩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三、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四、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按照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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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六、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八、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员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吉龙、任振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二、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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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中金科元、广州鹏德、海富长江、浙科汇琪、深圳华腾、杨之华、上海科投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减持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本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周菡清,董事、总经理陆丹敏,高级管理人员毛小莲、张栩、申弘承诺:

“一、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一)启动条件: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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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者其他适用的规定做调整处理,下同)的情况时,公司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二)停止条件:在以下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继续回购和/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

(一)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在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应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股份数量、回购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但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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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0%;

2、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二)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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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且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其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2、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3、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1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2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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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稳定股价的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稳定股价的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的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四)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可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公司可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三、约束措施

(一)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控股股东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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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上述负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应调减或停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或津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本承诺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公司承诺将采用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具体如下:

(1)迅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总资产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和良好的发展机遇,不断拓展主营业务规模,充分发挥公司在电磁场仿真与测试领域的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公司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本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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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发行人利润水平。此外,本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员工薪酬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为本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收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并制定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承诺:

“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并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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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五、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并将促使上海莱珍投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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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莱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3)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其他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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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自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4)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3)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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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人进一步承诺:在上述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本人将中止从发行人处领取发行人应向本人直接或间接发放的现金红利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的转让除外。”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对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动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4、中介机构的承诺

(1)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海通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承诺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律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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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会计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本次发行的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如因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公司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公司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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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4、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三、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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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一、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当年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

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三、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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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4)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在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如本人/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人/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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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承诺:

“(1)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对霍莱沃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业务及活动,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在作为霍莱沃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霍莱沃相同或相似的、对霍莱沃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霍莱沃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人在作为霍莱沃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凡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任何可能会与霍莱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霍莱沃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霍莱沃,由霍莱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霍莱沃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霍莱沃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霍莱沃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控制的企业上海莱珍、上海莱磁及一致行动人周菡清承诺:

“(1)本企业/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对霍莱沃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业务及活动。

(2)本企业/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企业/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霍莱沃相同或相似的、对霍莱沃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拥有与霍莱沃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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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组织的权益,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霍莱沃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凡本企业/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任何可能会与霍莱沃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本人将按照霍莱沃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霍莱沃,由霍莱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霍莱沃存在同业竞争。

(4)如果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霍莱沃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霍莱沃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建华及其控制的企业莱珍投资、莱磁投资和周建华一致行动人周菡清、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陆丹敏、方卫中承诺:

“1、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

2、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届时有效的《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允定价的原则实施。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方回避表决等义务,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或从事其他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十)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就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文件中的股东信息披露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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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东海富长江11.87%出资份额,海富长江直接持有发行人2.88%股权,且海富长江系保荐机构控股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发行人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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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截至目前履行情况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G单位电磁兼容实验室1,118.00 万元2016.09.07已履行 完毕
2Hope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rp.LtdXX技术开发验证系统152.80 万美元2015.11.06已履行 完毕
3电磁兼容实验室177.50 万美元2016.01.12已履行 完毕
4无源干扰系统紧缩场测试系统226.23 万美元2017.02.10已履行 完毕
5多探头平面近场测试系统498.80 万美元2017.05.31已履行 完毕
6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I单位UHF馈源阵及调零天线测试系统1,095.20 万元2018.11.20已履行 完毕
7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J单位收发通道1,566.00 万元2019.05.22已履行 完毕
8相控阵天线阵面原理样机研制3,032.23 万元2019.10.15已履行 完毕
9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套缩距场测试系统454.96 万美元2018.12.21正在履行
10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多探头低频近场OTA暗室系统1,694.20 万元2020.02.14已履行 完毕
1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433.40 万元2020.03.11已履行 完毕
12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A单位有源相控阵天线整机调试测试系统1,636.88 万元2020.06.30已履行 完毕

(二)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仪器设备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截至目前履行情况
1芮锋射频技术(上海)有电磁兼容实验760.802016.12.05已履行

1-1-377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截至目前履行情况
限公司万元完毕
2境外A集团下属B单位单-多探头扫描系统250.00 万美元2017.02.11已履行 完毕
32.4m静区紧缩场系统80.00 万美元2017.04.18已履行 完毕
4紧缩场反射面、馈源及馈源转台307.30 万美元2019.01.04已履行 完毕
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B单位TR部件1,249.66 万元2019.05.24已履行 完毕
6岸腾仕(江苏)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系统校准研究场地及附件和天线暗室及配套附件600.00 万元2019.10.23已履行完毕
7青岛龙宇远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模拟器900.00 万元2018.08.10已履行 完毕
8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频综及接口组件等860.00 万元2019.09.20已履行 完毕
9ROHDE & SCHWARZ GmbH & Co.KG分析仪器设备109.55 万欧元2019.09.25已履行 完毕

(三)授信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银行借款,无授信担保事项。

(四)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20年6月,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协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承销协议》,约定由海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保荐工作期间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78

报告期内,公司曾与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发生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的诉讼,双方已就上述事项达成和解,具体情形如下:

1、第一次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

2016年7月,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以发行人及分公司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所有商标侵权行为;2)判令所有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3)判令被告停止使用holly-well.com域名并注销该域名等。

2017年12月,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就上述事项撤回对发行人及其分公司的诉讼。

2017年1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撤回对发行人及其分公司的诉讼。

2、第二次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

2018年5月,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以发行人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所有商标侵权行为;2)判令所有被告立即停止所有不正当竞争行为;3)判令被告停止使用holly-well.com域名并注销该域名等。

2019年2月,霍尼韦尔国际公司就上述事项撤回对发行人的诉讼。

2019年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撤回对发行人的诉讼。

3、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背景

发行人与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的上述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与不予注册商标相关,具体如下:

(1)2016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作出《关于第10654833号“霍莱沃系统技术Hollywell及图”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16]第0000067118号),决定在第10654833号“霍莱沃系统技术Hollywell及图”指定使用在材料测试复审服务上不予核准注册,在服装设计、艺术品鉴定、无形资产评估上予以核准注册。

1-1-379

(2)2016年9月12日,发行人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为被告、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为:撤销被告作出的商评字[2016]第0000067118号《关于第10654833号“霍莱沃系统技术Hollywell及图”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责令被告重新做出决定。

(3)2018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6)京73行初5333号《行政判决书》,驳回发行人的诉讼请求。

(4)2018年11月20日,发行人因不服上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撤销被告作出的商评字[2016]第0000067118号关于第10654833号“霍莱沃系统技术Hollywell及图”商标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书,责令被告重新做出决定等。

(5)2019年2月28日,发行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在上述行政诉讼中,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为发行人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人,认为发行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的商号构成近似。为了避免长期陷入诉讼程序、避免诉累,双方协商选择达成和解。根据发行人与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主动向法院提起撤诉,且不再就商标争议涉及的事宜,直接或者间接要求发行人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

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撤诉原因是双方为了避免长期陷入诉讼程序、避免诉累,选择达成和解,撤诉前双方已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发行人与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霍尼韦尔国际公司主动向法院提起撤诉,且不再就商标争议涉及的事宜直接或者间接要求发行人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与商标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380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1-1-381

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周建华陆丹敏方卫中
龚书喜陆芝青

全体监事签名:

汤瑜君张捷俊葛鲁宁

全体高管签名:

陆丹敏毛小莲张 栩
申 弘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周建华

1-1-38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谢林雷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邦羽朱济赛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瞿秋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瞿秋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票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陈复安刘 荣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卢 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王 玲

年 月 日

1-1-386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章 祥郑利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7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梅惠民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刘 欢崔 松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88

七、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章 祥郑利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89

八、承担验资复核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 强
经办注册会计师:
章 祥郑利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90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招股意向书》正文及相关附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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