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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公司代码:688737 公司简称:中自科技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代华

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金额为22,001,516.08元,占公司本报告期可分配利润的51.99%。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现金回购且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中自科技、中自环保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自光明成都中自光明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成都光明田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自复材四川中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前身是四川中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自未来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前身是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自长春中自环保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自黑龙江黑龙江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中自陕西陕西中自催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浙江中自浙江中自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自青岛中自新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自新材料四川中自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圣诺投资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圣诺开特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银鞍岭英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盈鞍众骅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东风资产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青英投资南昌市青英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巴斯夫巴斯夫集团,全球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环保催化剂巨头
庄信万丰庄信万丰股份有限公司(Johnson Matthey plc),全球著名贵金属化学品及催化剂制造商,环保催化剂巨头
优美科优美科集团(Umicore N.V.),是全球著名科技材料制造商,环保催化剂巨头
田中贵金属田中贵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催化单元由载体经涂覆尾气处理催化剂涂层而成
尾气后处理系统安装在发动机排气系统中,能降低排气中一种或数种污染物排放量的系统
尾气处理催化剂处理各类内燃机尾气中所含有的污染物的催化剂
活性组分承担化学反应中主要催化功能的成分
铂族贵金属钌(Ru)、铑(Rh)、钯(Pd)、锇(Os)、铱(Ir)、铂(Pt)六种金属,具有熔点高、强度大、电热性稳定、抗电火花蚀耗性高、抗
腐蚀性优良、高温抗氧化性能强、催化活性良好等特性,产量稀少;本报告特指铂(Pt)、钯(Pd)、铑(Rh)
稀土催化材料由稀土元素及其各类化合物制成的催化材料
储氧材料一类能可逆地吸收和释放氧气的材料
催化剂的中毒催化剂因硫化物、磷酸盐等催化中间产物的影响活性降低甚至失去活性
移动污染源排放空气污染物的交通工具,主要包括汽车、飞机、船舶、机车等
非道路移动污染源非道路机械、小型通用机械、船舶、飞机、铁路机车等
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适于运送人员和货物,并可牵引挂车的汽车
乘用车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燃料电池将燃料具有的化学能直接变为电能的发电装置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WCThree Way Catalyst,三元催化剂
ASCAmmonia Slip Catalyst,氨逃逸催化剂,又称氨氧化催化剂(AOC,Ammonia Oxidation Catalyst)
GOCGas Oxidation Catalyst,天然气氧化型催化剂
DOCDiesel Oxidation Catalyst,柴油氧化型催化剂
DPF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柴油颗粒物捕集器
cDPFCatalyzed 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催化型柴油颗粒物捕集器
SCR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选择性催化还原催化剂
GPFGasoline Particulate Filter,汽油颗粒物捕集器
cGPFCatalyzed Gasoline Particulate Filter,催化型汽油颗粒物捕集器
Pt/C由铂或铂族金属纳米颗粒均匀分布在碳载体上制备而成,是燃料电池电堆的核心材料,用于制备膜电极组件中的催化层,氢气和氧气在催化层上发生电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换成电能,产物为水
ISO14001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一项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ISO14000族标准中的一份标准,该标准于1996年进行首次发布,2004年分别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最新版本为ISO14001-2015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由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演变而来。这一新标准用于帮助全世界的组织确保其工作者健康和安全。
IATF16949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 16969,中文名为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的特殊要求。IATF16949是基于ISO9001而应用于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此规范着重于缺陷防范、减少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中容易产生的质量波动和浪费。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自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Sinocat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inoca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启章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05.7.15-2013.10.18,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2号
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11730
公司网址www.sinocat.com.cn
电子信箱zzq@sinocat.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文旭朱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电话028-87869490028-87869490
传真028-62825889028-62825889
电子信箱zzq@sinocat.com.cnzzq@sinocat.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中自科技688737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庄瑞兰、黄王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何搏、罗泽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1年10月22日-2024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1,544,081,894.61447,470,475.77245.07962,240,01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18,630.74-87,272,708.49不适用10,409,16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50,767.25-128,016,712.01不适用-17,910,38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2,743.85-53,834,262.80不适用207,274,391.0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84,857,865.801,864,540,751.141.091,977,623,952.43
总资产2,646,866,461.262,134,642,458.7924.002,287,378,064.2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1.01不适用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1.01不适用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1.49不适用-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6-4.54不适用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5-6.66不适用-2.2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6320.74减少15.11个百分点9.90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上升,主要系受我国商用车特别是天然气重卡市场的爆发、乘用车大客户的批量供货、柴油非道路国四和轻型车国六b排放法规的全面实施影响,公司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各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均实现大幅增长,叠加公司新业务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65,265,859.02419,765,144.52438,677,400.94420,373,49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85,549.4514,420,906.2712,239,684.979,472,49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0,368.737,197,629.084,388,344.68-1,285,57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529,262.31-79,035,126.99-56,786,663.98-48,501,690.5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3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2,239.61-1,403,657.07-224,342.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2,773,550.8328,274,704.9729,855,374.6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3,121,779.1814,893,779.95191,755.5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82,514.72265,47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726.021,239,220.72515,972.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4,451,274.112,358,790.692,284,182.2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3.54-98,745.64505.00
合计31,967,863.4940,744,003.5228,319,543.2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435,828,116.44536,209,555.56100,381,439.12806,000.00
其他流动资产-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0.0039,991,731.9639,991,731.961,731.96
合计435,828,116.44576,201,287.52140,373,171.08807,731.96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在公共卫生事件长期影响尚存、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际局势复杂变化、多国面临高通胀的大环境下,全球经济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我国经济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

较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汽车产销量双双超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乘用车稳健增长,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增长。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日益激烈的国内竞争,公司保持定力,稳中求进,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市场需求为导向,安全生产为前提,不断打造新质生产力,培育业绩增长新曲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4,081,894.61元,同比大幅增长245.0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318,630.74元,实现扭亏为盈。期末总资产为2,646,866,461.2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84,857,865.80元,同比分别提升24.00%和1.09%。报告期公司主要工作成果如下:

(一) 聚焦主业,培育业绩增长新曲线

公司专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坚持科技创新与市场牵引“双轮驱动”,围绕环保催化剂,大力发展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和工业VOCs催化剂,深化核心业务的新赛道探索。

同时,公司大力拓展储能与动力电池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完善网络布局,储能电池及系统实现国内工商业储的批量交付,钠离子电池产品通过第三方机构和两轮车客户验证,在不断优化产业链布局的同时培育业绩增长新曲线。

(二) 加强研发投入,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将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大局的核心地位,高度重视创新研发,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研发人员占比达到33.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89项,年度新增授权专利70余项。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同时发力,围绕稀土材料、贵金属材料、固态电池及其核心材料等方面开展公共平台建设,形成基于IPD的平台技术开发体系和客户产品开发体系;构建产学研合作体系,实现公司与外部高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项目课题征集和揭榜挂帅工作落地;常态化召开科技成果汇报、外部学会交流等活动,增厚创新氛围。

(三)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公司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控制了生产质量和安全事故,实现了零死亡、零重伤、零污染的目标,保障了全年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顺利实施。

同时,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培养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并通过各项职业培训提高现有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优化人才结构与培养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199名,其中工程师93人,多数为自主培养,构建了一支高质量人才队伍。

(四) 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募投项目平稳建设

募投项目建设方面,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底结项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受公共卫生事件、重污染天气及高温等极端天气因素影响,公司“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以及“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整体有所延后,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88,620.89万元,占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62.98%。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五) 提高信披质量,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披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在合规基础上保证对外公告时效;始终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竞争、公司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力求披露的信息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自上市以来,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科学合理推进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后续,公司将继续提高信披质量,持续规范运作,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石。

(六) 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

公司不断夯实治理基础,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构建起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各决策主体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为依托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致力于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广泛邀请投资者和媒体等相关方到公司实地调研,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与诉求,通过直接对话,进一步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拓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 上市2年来,公司先后通过现金分红、回购等多种措施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后续,公司将继续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多渠道股东回报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介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移动污染源(机动车、非道路机械、船舶等)尾气处理催化剂领域的少数主要国产厂商之一,同时,依托公司现有环保催化剂技术优势和成熟的科研成果转化体系优势积极向储能与动力电池市场、工业催化剂和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拓展。

公司通过近19年的长期研发,突破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的技术垄断,掌握了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先进涂覆技术等环保催化材料从配方到工艺的全套核心技术,是拥有国六汽车尾气处理催化剂技术和产品的少数国产厂商之一。

2、 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1)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应用于各类汽油车、柴油机、天然气车、摩托车和船舶的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以催化单元的形式或将催化单元及其他器件封装于金属外壳中后以封装成品的形式进行产品销售。

(2)其他产品

公司产品还包括储能与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和工业VOCs催化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包含贵金属、载体、稀土材料和其他化学原料、封装材料等,针对上述主要原材料,公司与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以确保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管理模式,根据销售订单与生产计划,结合安全库存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对于贵金属,公司通常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约定权利义务、定价规则等合同基本条款,通过询价、比价进行采购,并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对于载体,公司根据各款产品对应的环保公告要求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管理模式。公司催化单元的生产,主要为对贵金属、稀土、氧化铝等原材料进行改性处理后,按照各产品配方,主要通过制浆系统将各种材料进行自动精准称量后予以充分混合制得催化剂浆料,之后定量涂覆在载体内壁;公司物料流转执行先进先出原则,按照工艺生产流程顺序流动,通过二维码追溯系统和ERP系统对各工序物料流转进行管控。

3、销售模式

(1)新车/机配套

公司产品以对发动机厂、整车厂的配套销售为主,均为直销模式,直接向发动机厂、整车厂进行市场拓展。

公司通常与客户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原则上确定销售产品类型、结算方式、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客户日常的采购计划及实际订单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完成生产后,公司根据客户要求运输至其仓库或其指定的封装厂、第三方物流仓库。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采用“入库结算”与“上线结算”两种模式,其中商用车客户以入库结算为主,乘用车客户以上线结算为主。

公司的销售定价采用行业通行的“组成价格”,贵金属、载体及涂层分别协商定价,组合产生最终成交价。

贵金属的具体定价方式包括“指定未来时点价”和“指定时段平均价”,经与客户协商,公司对国六天然气车采用“指定未来时点价”或“指定当月平均价”,可有效规避贵金属价格波动风险;汽油车(含摩托车)采用“指定(过去)时段平均价”,指定(过去)时段为上月;柴油机(除SCR,其不含贵金属)产品采用“指定未来时点价”和“指定(过去)时段平均价”,指定(过去)时段为上月或上一季度。

载体是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关键部件,纳入机动车型式检验公告,因此下游的发动机厂、整车厂通常指定载体供应商并参与定价谈判,催化剂厂商可在三方协商的价格基础上收取一定比例的

管理费。“涂层”是机动车型式检验公告中对催化剂生产企业核心工艺的通用简称,采用“成本加成”和“市场竞价”相结合的定价模式。

(2)在用车改造

公司针对在用车改造市场销售渠道和客户类型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各地政府机构或企业集团的招投标程序后,直接服务于油田、机场、港口、物流公司、建筑公司等企业和自然人车主,公司针对不同车型订制开发尾气处理产品,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安装、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此外,公司还直接销售给汽车修理厂等终端消费场所。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均为买断式销售,并由经销商负责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在用车改造业务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3)储能与动力电池

公司储能与动力电池产品针对客户和目标市场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用及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建立自主研发机构与共建研发机构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公司以关键催化材料和催化剂技术开发作为企业的基础研发方向,结合环保催化剂行业技术和尾气排放法规的发展趋势制定公司技术创新战略,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发各系列催化剂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主要分为平台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两个阶段。在平台技术研究阶段,公司通过对前沿技术和排放标准的前期规划研究,制定催化剂技术路线和核心产品方案;在产品开发阶段,公司在平台技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下游发动机厂、整车厂的需求进行适应性集成产品应用匹配开发,确保最终产品能够与下游客户产品进行良好配套,达到相关性能要求。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研发优势,与相关合作研发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对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约定。

5、生产工艺与流程

(1)催化材料生产工艺流程

催化材料生产主要包括以下流程:首先将各类原材料通过反应釜搅拌溶解,之后将溶解好的盐、碱溶液通过各自装置雾化后进行中和反应,通过反应釜升温使中和反应后的原料处于特定温度下,并控制反应时间以保证原料结晶成型。此后,通过压滤的方式将结晶后的原料以滤饼形式滤出且通入去离子水去除过量的氨,再通过球磨形式将其分散。经分散后的浆料继续通过雾化方式去除水分,材料初步成型为粉状,并通过干燥器去除粉料中剩余的水分。最终,粉料经特定温度、时间、通气量的焙烧过程后分解、定型为稳定的催化材料。

(2)催化单元生产工艺流程

催化单元生产主要包括以下流程:将不同组分的材料及助剂等原材料将通过研磨装置进行混合、分散,并进行稳定反应,制备成浆料。上述浆料将通过涂覆装置定量、均匀地涂覆到蜂窝陶瓷载体孔道内壁。此后,经涂覆好的催化单元需进入连续干燥炉内,通过特定温度、时间长度的干燥过程去除催化剂涂层中多余的水分。最后将干燥完成的催化单元进行焙烧,通过高温分解掉盐溶液的结晶物,至此制造为稳定的催化单元。

(3)封装成品生产工艺流程

催化剂封装成品的生产主要包括以下流程:首先按零件工艺图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激光切割与卷圆成形,经焊接、弯管、切管后成为筒体。此后,利用压装机将催化单元、衬垫等压装进上述

筒体,通过焊接变位器或焊接机器人焊接后将上述部件组合并完成零部件安装,形成装配总成。之后对上述装配总成进行气密性检测与符合性检测,通过检测的总成即进行产品标识并包装入库。

(三) 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之“3.2.7稀土新材料制造”之“3.2.7.3稀土催化材料制造”,该细分行业对应重点产品及服务包括“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品。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中的“新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领域。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机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性能和性价比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全球范围内对大气污染治理重视度的不断加强,尾气排放标准持续升级并逐步向“零排放”的目标迈进,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不断降低的同时排放标准所限制的污染物种类不断增加。目前,国六排放标准相较国五排放标准已新增了颗粒物数量(PN)、氨气(NH

)、氧化亚氮(N

O)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未来将推出的欧七排放标准、国七排放标准亦可能新增甲醛(HCHO)、乙醛(C2H

O)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

尾气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要求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性能不断提升,亦将导致尾气处理催化剂的用量增加,提高车辆的制造成本。随着汽车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下游厂商对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性价比要求不断提升。在此情况下,催化剂厂商需持续进行关键催化材料的研发,通过开发新催化材料或研制新配方以提高催化剂的催化效率,满足不断降低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和不断新增的限制污染物种类,同时进一步提升催化剂的活性和耐久性,以降低催化剂中的贵金属用量,从而降低催化剂的成本。

(2)“新型储能”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2023年是中国储能发展波澜壮阔的一年。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不完全统计,2023年中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21.5吉瓦/46.6吉瓦时,是2022年新增投运规模的3倍,并首次超过抽水蓄能新增投运近4倍之多。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超过3000万千瓦,年内新增装机超过2200万千瓦,同比增长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期,发展动能强劲。

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储能技术正朝着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低成本、高能量密度方向迈进。电化学储能凭借建设周期短、地理位置限制小、成本持续下降等优势,正逐步成为装机主流。不同的电化学储能技术由于各具优势将形成互补发展。锂离子电池在供电可靠性、电网稳定性、削峰填谷等场景需求表现优异,在电源侧、电网侧均有较好应用,已经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阶段。受锂电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制约,钠离子电池资源优势逐渐显现,未来有望与锂离子电池形成互补。随着上游原材料整体价格回归到“平价时代”,大容量锂电池和集成性更强的储能系统

还有进一步降低成本的可能,以锂电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经济性将愈发凸显,以“可再生能源+锂电储能”双轮驱动的新型储能市场增速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新型储能”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3)燃料电池电催化剂需求不断上升

氢燃料电池电堆是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动机的核心部件,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则是电堆的核心部件,主要由碳载体和铂或铂合金组成,起到催化电池内化学反应的作用。根据美国能源部测算,当氢燃料电池电堆年出货量50万台时,电催化剂成本将占电堆生产成本的41%,显著高于电堆的其他部件。目前我国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主要依赖进口,庄信万丰和日本田中贵金属等外国环保催化剂厂商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显著,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与尾气处理催化剂类似,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主要技术目标亦是提升贵金属的分散度、利用率和稳定性,在提高发电效率的同时减少贵金属用量以降低电催化剂使用成本。近年来,我国燃料电池汽车销量增长迅速,按照2022年发布的“氢能源发电中长期计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将提高到5万辆。其中,京津冀、上海、广东、河北、河南5个城市群将在2025年实现超过3万辆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推广。在此背景下,高性能、长寿命的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需求不断上升,高活性、高耐久性催化剂技术已成为我国氢能燃料电池汽车需重点攻克的关键瓶颈技术。

(4)工业 VOCs 市场持续发展

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VOCs排放控制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行动计划,旨在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并实现VOCs排放量的下降目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多项措施针对VOCs治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了直接干预,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治理水平。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中国VOCS治理行业市场研究报告》,预计2023年国内VOCs治理市场规模将达到435亿元。预计到2030年,全球VOCs治理市场规模将超过1700亿元。这一增长反映了全球范围内对VOCs治理日益重视的态度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推动。随着VOCs治理市场的高速增长,公司工业 VOCs催化剂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燃机排放后处理催化剂工作组(WG15)组长单位、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理事单位及其排放后处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单位及其机动车污染防治专委会(CVEC)副主任委员单位、国际氢能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尾气处理催化剂和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相关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研发和产业化以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研项目共12项,其中“十三五”和“十四五”各3项;获得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相关行业标准21项,公司是我国环保催化剂领域的领先企业。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已于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与国六a相比,国六b的排放标准要求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非甲烷烃、氮氧化合物、PM颗粒物质量和PN颗粒数等进一步减少,其中碳氢化合物、非甲烷总烃较国六a降低约50%,除此之外,国六b标准对车辆的蒸发排放也有更加严格的控制,对燃料的品质也有更高的要求,检测方法也更加精准,适用范围更广,被称为“史上最严”汽车排放法规。更严的排放标准,对催化材料和催化剂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从乘用车的发展趋势看,为助力国家双碳战略的实现,混合动力汽车已成为各大车企的研究重点,混动汽车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得新动力。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混合动力汽车尾气排放特性进行催化剂的应用匹配技术研究,已开发出具有低贵金属用量和高性价比的优势的混合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已经国内主流车企验证并实现批量交付。随着国六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以及下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进一步加严,预计行业将加速淘汰升级,叠加国产替代的加速推进,国产环保催化剂厂商的市场空间亦将进一步打开。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环保催化剂厂商对催化材料的研究深度以及对催化剂涂覆等主要生产工艺的掌握程度是其技术水平的直接体现,决定产品的性能和成本。公司的主要核心技术介绍如下:

(1)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

稀土储氧材料具有储氧、释氧功能,起到平抑尾气的空燃比波动、实现多种污染物同时催化转化、提高转化效率的关键作用。在高温环境下,稀土储氧材料容易发生物相分离,导致其结构和织构性能下降,从而大幅影响催化剂的性能。因此,提高稀土储氧材料的热稳定性是环保催化剂的关键技术。

公司通过以不同纳米晶混合、表面活性物质造孔扩孔等为核心的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实现了稀土储氧材料性能的显著提升。公司通过精细控制制备条件,制备出不同组成的纳米晶材料前驱体,通过不同纳米晶混合以提高材料的热稳定性,抑制物相分离,解决了材料的高温结构稳定性难题;发展了表面活性物质造孔扩孔技术,解决了稀土储氧材料高温结构稳定性问题。公司制备的储氧材料经1,000℃/10 h的高温老化后,未出现物相分离,比表面积高、孔容大,材料的性能优势显著。

(2)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

氧化铝材料是环保催化剂的重要催化材料,氧化铝材料在高温老化后,需要依然具有高比表面积和较大的孔容,以利于贵金属的负载、分散和保持高温稳定。

公司通过以稀土和碱土共改性、不同纳米晶混合以及表面活性物质造孔扩孔等为核心的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提高了氧化铝材料的比表面积和稳定性。公司利用稀土金属(主要为镧)、碱土金属(主要为钡)对氧化铝共改性,并利用不同纳米晶的混合,有效促进氧化铝稳定在γ和δ物相,解决了氧化铝材料物相不稳定的难题;通过表面活性物质造孔扩孔技术,解决了氧化铝材料织构稳定性的难题。制备的氧化铝材料经1,100℃/10h的高温老化后,比表面积高、孔容大,材料的性能优势显著。

(3)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

贵金属是催化剂中的活性组分,承担了重要的催化作用。由于贵金属价格高昂,且在高温高空速的非稳态极端环境中贵金属易烧结团聚导致活性下降,因此,提高贵金属分散度和稳定性以降低催化剂成本、提升催化剂性能是环保催化剂的核心技术之一。公司通过以表面活性物质络合、等电点匹配和微化学环境调控等为核心的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实现了贵金属催化材料的性能提升和用量减少。公司利用柠檬酸等表面活性物质的络合作用锚定贵金属前驱体,从而抑制焙烧过程中贵金属的团聚,提高贵金属分散度;通过深入研究稀土等催化材料,匹配其等电点与贵金属前驱体溶液的pH值,发挥两者之间的协同作用,以实现贵金属有效分散;利用稀土金属(主要为铈、镧等)、碱土金属(主要为锶、钡等)等电子助剂对贵金属进行改性,调变其电子云密度及微化学环境,从而增强各催化材料间的相互作用,抑制贵金属团聚烧结,实现贵金属的高稳定分散。

(4)先进涂覆技术

环保催化剂的涂覆工艺是影响其性能和耐久性的关键因素之一,与催化材料的研制技术类似,国外领先环保催化剂厂商对其催化剂涂覆工艺亦实行了严格的技术封锁。因此,关键催化剂涂覆工艺的研发是环保催化剂生产的重要保障。

公司研发出双气流旋转喷雾造粒工艺,通过改良喷雾干燥设备,实现催化材料的粒度精确控制;通过利用真空抽吸技术和定量涂覆技术精准控制催化剂上载量,并采用旋转气流吹扫和动密封技术确保涂覆的均匀性,公司开发的全自动涂覆工艺装备实现了上载量精确控制。

公司机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能够满足或优于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中的各项性能要求,是公司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获奖年度项目名称奖励等级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017新一代超低排放重型商用柴油机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二等奖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CNG天然气尾气净化催化剂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围绕稀土材料、贵金属材料、固态电池及其核心材料等新材料方向,公司新申请国内专利共59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获得国内专利授权73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6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6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国内外专利共261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73项、欧美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累计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115项、欧美发明专利授权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6项,整体研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2836186122
实用新型专利26367066
外观设计专利5151
合计5973261189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86,965,071.0992,787,706.00-6.28
资本化研发投入0.000.000.00
研发投入合计86,965,071.0992,787,706.00-6.5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6320.74减少15.1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000.00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SOFC电堆技术开发6,600.30548.782,049.61、阳极支撑10*10 cm单电池小批量持续制备&制备工艺进一步优化与提升; 2、进一步优化千瓦级电堆的组装技术,提高装堆成功率; 3、开发出高性能低温阴极材料; 4、金属支撑纽扣电池持续优化提升。1、电极支撑SOFC设备、材料、技术导入; 2、先进 MS-SOFC关键制造设备导入与制造技术开发; 3、先进材料与组装技术开发; 4、小批量化生产技术开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SOFC发电领域
2催化剂工业化量产3,704.001,718.562,693.691、实现合金催化剂公斤级批量化制备设备的联动调试和小批量的试生产; 2、按项目要求完成催化剂性能指标的第三方评价,评价报告正在出具中; 3、已完成合金催化剂产能和成本第三方的现场评估,项目验收资料准备中。1、开发出车用燃料电池催化剂规模化制备工艺; 2、建成车用燃料电池催化剂规模化制备的生产线; 3、生产出的车用燃料电池催化剂性能、成本满足既定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氢载燃料电池
3天然气车国六超低贵金属催化剂开发2,000.00148.301,206.011、完成催化剂配方开发及1500h台架耐久验证; 2、完成生产工艺优化工作; 3、完成一款发动机公告试验; 4、完成小批订单; 5、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1、完成中自第四代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开发,通过国六主流天然气发动机厂验证; 2、实现产品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天然气车国六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4柴油车国六后处理应用和匹配技术开发1,800.00327.671,713.541、完成相关DOC燃油起燃性能相关研究以及部分方案边界测试; 2、完成DPF主动再生因素影响试验验证:碳载量、再生温度、再生空速等; 3、完成不同载体厂家DTI试验研究; 4、完成DPF与DOC部分匹配性能研究; 5、完成DPF新方案的可靠性验证; 6、完成影响SCR循环排放的问题排查; 7、完成K09 SCR上载量与循环排放的边界验证 8、完成封装结构对DOC起燃性能的影响研究; 9、完成标定控制策略对排放影响的研究; 10、完成影响国六二代SCR性能影响因素研究,应用于实际项目开发; 11、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2023年12月通过项目结项。1、完成柴油机国六催化剂应用的边界验证; 2、完成柴油机国六后处理耐久验证; 3、完成柴油后处理应用匹配方面的规律性验证。 4、摸索研究标定相关参数与SCR的deNOx性能之间的关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柴油车国六
5柴油车非道路国四后处理催化剂开发1,800.00670.731,660.78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1、满足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的催化剂; 2、完成2款以上柴油机非道路国四公告认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柴油非道路国四
6高效率电催化剂及低铂膜电极组件开发1,689.370.781,670.69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1、实现公斤级/批次铂碳催化剂的制备技术;2、电催化剂开发出铂碳系列产品,满足车用燃料电池对电催化剂的使用要求;3、催化膜电极及MEA 组件开发出ink配方和制备;工艺,满足车用燃料电池对 MEA 的使用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氢载燃料电池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7新型材料及固态电池工程化技术开发1,666.00365.95544.431、完成350Wh/Kg电芯材料体系开发; 2、完成极片设计端和电芯结构设计端的工艺设计及初步验证。设计高能量密度锂离子固态电池体系,研制安时级以上单体电芯,单体电池容量≥5Ah,能量密度≥350Wh/Kg,最大放电倍率不小于1C(85%),深度充放电下循环寿命达500次以上(容量保持率不低于80%),可实现高温60℃下放电,低温-20℃下放电;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动力电池
8SOC系统技术开发1,641.60180.92199.041、开发出一体化甲烷重整/催化燃烧反应器,并搭载到系统中进行了性能评测; 2、搭建完成评价BOP组件的简易系统样机,并完成试运行。1、建立起BOP组件的研发能力,开发出为SOFC系统配套的(甲烷重整器、催化燃烧器)关键零部件; 2、建立起SOFC系统的研发能力,开发出千瓦级的热电联供系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SOFC发电领域
9汽油车国六高性能催化剂开发1,500.00217.53788.161、完成催化剂的配方开发,使用Pt-Pd-Rh三金属的催化剂方案,满足国六b+RDE标准要求; 2、完成催化剂的工艺优化设计; 3、完成了GPF新涂覆工艺的开发,涂覆量偏差≤±3%。1、催化剂性能满足国六WLTC以及RDE排放标准要求; 2、GPF的涂覆量偏差≤±3%; 3、工艺优化放大的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4、催化剂通过2款以上车型WLTC以及RDE认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汽油车国六
10石油催化裂化及污染治理用稀土催化材料研发与应用示范1,250.000.001,365.47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1、产品满足摩托车国IV,天然气车国VIb排放标准;2、形成稀土储氧材料50吨,耐高温高比表面积氧化铝材料50吨生产能力;3、形成国IV摩托车和国VI天然气车催化剂400万升生产能力;4、项目完成时达到产值10000万元,销售收入8000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摩托车国四、天然气车国六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1质子交换膜水电解槽用关键材料开发959.75218.76218.761、铱黑和氧化铱制备工艺基本定型; 2、铱黑和氧化铱已完成小批量验证,单槽性能满足项目指标要求; 3、完成基于自研催化剂的质子交换膜电解水CCM结构优化,将单槽性能提高至槽压<1.75 V@2A/cm2、槽压<2V@5A/cm2。1、新鲜性能指标:1.7V@1A/cm2,1.9V@2A/cm2; 2、耐久性能指标:电压增幅<20μV/h@200mA/cm2; 3、实现催化剂产品在1-2家客户PEM电解槽中的示范应用; 4、实现催化剂公斤级/批次的产能目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PEM水电解制氢领域
12柴油车国六SCR第二代催化剂开发800.00141.12823.29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1、新方案新鲜和老化性能优于上一代方案;2、新方案硫中毒后恢复率优于上一代方案;3、开发方案涂层成本降低10%。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柴油车国六
13轻型车混合动力车型用催化剂开发799.4195.51507.821、已建立两驱混合动力车型整车排放测试能力与测试方法; 2、催化剂通过平台试验车验证,新鲜性能与平台试验车原装催化剂相当,满足设计要求; 3、匹配某客户增程车在天津汽研中心进行16万实车耐久后排放合格; 4、项目的目标已达成,2023年12月结题评审。1、建立混合动力车型(PHEV+EREV)整车排放测试能力; 2、开发出适用于混合动力车型的有竞争力催化剂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汽油车国六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4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机后处理催化剂研发与产业化718.00397.38397.381、工艺开发和优化已完成,实现催化剂全尺寸涂覆,掌握了不同添加剂对浆料参数的影响规律,实现催化剂的定量涂覆,控制偏差≤5%,且均匀性和一致性偏差≤5%,满足设计要求; 2、基于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发动机原排研究催化剂的温度、空速和浓度等特性,开展了催化剂应用边界验证,对后处理催化剂的匹配规律进行研究,催化剂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匹配整机排放满足国六标准,完成了6款柴油国六发动机公告认证,并实现批量供货; 3、基于确定的工艺路线并结合前期的产业化经验,进行了产线规划,完成了新型制浆系统和高精度全自动涂覆设备技术的开发,完成了部分产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生产; 4、申请发明专利8项,授权4项;申请使用新型专利2项目,授权2项;公开发表论文4篇。1、开发出高性能的催化剂产品,柴油整机排放满足国六排放标准; 2、完成催化剂的工艺开发和优化,建成年产50万套柴油国六催化剂生产线;完成2500款柴油整车匹配; 3、申请发明专利8项,授权4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4项,授权2项;起草制定行业标准2项,企业标准2项;公开发表论文6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柴油车国六
16高分子材料研究650.0032.9432.941、已完成项目团队组建; 2、原材料采购基本完成,树脂研发实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人员能力培训进行中。1、完成无人机复合材料用树脂体系研究开发;2、完成树脂体系制备、胶膜制备及预浸料制备工艺研究;3、完成预浸料制备复合材料层压板工艺研究;4、完成基本力学性能试验件制作及测试工作,提供完整的预浸料性能测试数据(含室温、低温、高温湿热数据)。5、基于上述步骤,完成低成本和高性能两类预浸料产品,以满足不同用户对预浸料性能和成本管控的需求。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用于无人机、靶机等复合材料制备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5低成本大圆柱钠离子电池开发601.34579.78760.761、已完成钠离子电池可靠性验证; 2、循环寿命1500次容量保持率大于90%,预测循环寿命大于3000次; 3、单体能量密度140Wh/Kg; 4、-20℃容量保持率>90%; 5、通过第三方安全测试(针刺、过充、过放等)。1、针对两轮车市场,研制的钠离子电池单体能量密度≥100Wh/kg,-20℃容量保持率70%; 2、0.5C 以上、100%放电深度(DOD)时,循环寿命大于 1500次(通过模型寿命预测); 3、电芯单体成本≤1.0元/Wh。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低速两轮车、工商业储能
16满足欧五排放标准的摩托车催化剂开发575.0044.97514.33项目已完成结项验收。1、满足摩托车欧五标准的,高耐久性的催化剂开发; 2、新方案成本不高于竞争对手同类型产品。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摩托车欧五
合计/28,754.765,789.6817,146.69////

情况说明公司预计投资总额为500 万元以下的在研项目未列示。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9919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33.4535.55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3,146.723,187.31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5.8116.18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6
硕士研究生53
本科81
专科42
高中及以下17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93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78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6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11
60岁及以上1

(七)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与研发优势、产品组合优势及客户优势,具体如下:

(1)技术优势

环保催化剂的技术壁垒极高,环保催化剂厂商需要掌握贵金属催化材料、稀土催化材料、氧化铝催化材料等多种催化材料技术和先进的催化剂涂覆技术,并且能够基于对底层催化材料的深度研究,持续进行技术、产品的升级研发以应对日益严苛的环保要求和下游发动机厂、整车厂的降本需求。经过近19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和先进涂覆技术等诸多环保催化剂从配方到工艺的全套核心技术,突破外资催化剂巨头的技术垄断,开发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新一代尾气处理催化剂。

(2)产品组合优势

公司基于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资金实力,在继续发挥重型商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行业技术优势的同时,依靠完全自主可控的汽车催化剂关键核心底层技术,公司产品已经向轻型商用车和乘用车市场进行延伸并取得重大突破,开始在机动车后处理领域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

基于在催化材料方面的长期技术积累和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布局的需要,公司先后布局了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和储能与动力电池的开发,其中,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已实现公斤级批量生产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其底层核心技术的延伸与开发,全面布局各燃料类型下的国六标准催化剂并积极完善在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随着各燃料车型国六排放标准的相继实施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公司产品组合优势将逐步显现。

(3)客户优势

由于不同发动机排放的污染物具体组成成分各有不同,因此其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具体配方亦有所不同,下游发动机厂的每一款产品均需要与催化剂厂商进行合作研发以确定最终的催化剂配方,并进行环保公开。因此,发动机厂更换催化剂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其与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的合作较为稳定,一般会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且由于发动机厂需要不断降低其产品成本,因此往往会与选定的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持续进行合作研发,公司下游客户具有较强的粘性,公司具有显著的客户优势。

(4)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优势

公司围绕贵金属催化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等底层催化材料和催化剂技术进行持续研究,先后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多个国家和省部级技术创新平台。依托科研成果产业化平台的建设,公司具有显著的科研成果转化的平台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和产品升级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尾气排放标准升级迅速。柴油非道路国四标准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全面实施。如果未来排放标准进一步升级,将对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性能要求进一步提高,而在更高排放标准下,单车催化剂用量显著增加,尾气处理催化剂厂商需不断开发出更高性价比的产品以满足下游汽车制造业降低尾气处理催化剂成本的需求。因此,若公司未能研发出满足最新排放标准的技术和产品,或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不具有竞争优势,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依托在环保催化剂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将科研成果转化的体系优势,除持续进行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升级外,还在同步推进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工业VOCs催化剂以及储能与动力电池等新产品的研发。若公司不能按计划完成新产品的开发,或开发出的新产品不具备竞争优势,公司可能面临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环保催化剂行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能否保持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盟,将关系到公司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并将决定未来能否继续保持其技术领先性。若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内部晋升制度不能落实或较同行业竞争对手丧失竞争优势,将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部分车型/发动机型取得型式检验公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正参与多家整车厂/主机厂客户车/机型的配套开发。公司尚处于配套开发阶段的产品最终能否取得型式检验车型/机型公告存在不确定性,若未能取得相应公告,公司将无法对下游客户的相关机型进行配套销售。

2.贵金属占成本比例较高且价格波动较大的风险

铂、钯、铑等铂族贵金属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且随着排放法规升级背景下限制的污染物类别不断增加、排放限值不断降低,以及贵金属的用量逐步增加、采购价格逐步增长而持续提升,此外公司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亦需使用铂族贵金属。铂族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而我国铂族贵金属资源匮乏且严重依赖进口,因此铂族贵金属价格高昂且其价格变化快、波动大。若铂族贵金属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若铂族贵金属价格大幅下跌,公司贵金属相关存货则存在减值风险。

3.公司主要配套的商用车下游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公司基于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资金实力,重点布局商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目前主要与重型天然气商用车配套。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1至2023年,我国商用车销量分别为479.3万辆、330.0万辆和403.1万辆,公司下游商用车市场销量随行业周期波动较大。若公司

产品配套的发动机型、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情况出现波动或发生不利变化,下游客户将可能减少对公司催化剂产品的采购量,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优势显著带来的竞争风险

目前,全球以尾气处理为主要应用领域之一的环保催化剂被巴斯夫、庄信万丰、优美科等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占据大多数市场份额。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历史悠久,其品牌影响力高、业务规模大、技术实力强,而由于历史上我国的尾气排放标准落后于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排放标准,使得外资巨头的技术和产品储备往往领先国内排放标准一代及以上,在我国历次排放标准升级时,外资巨头可依靠其已有的技术和产品迅速与下游客户配套以占领市场份额。尤其在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高端车型等机动车市场的开拓方面,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优势显著。若未来环保催化剂市场参与者数量增加,或公司未来无法保持技术和产品的优势并缩小与外资环保催化剂巨头的差距,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1-2023年,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5.14%、5.58%、11.91%,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动趋势,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受产销规模大幅波动以及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的影响所致。202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62亿元、4.47亿元和15.44亿元,公司营业收入受行业以及产品收入结构影响呈现大幅波动走势,但计入生产成本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中的固定费用总体保持稳定,因此单位固定成本随着产销规模的变动而变动,是导致毛利率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作为催化剂主要原材料的铂族贵金属具有价格波动风险大的特征。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或存货管理尤其贵金属的采购管理失当,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 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36,253.73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8.97%,截至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270.97万元。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以及需求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并保持必要的产成品库存规模。虽然公司主要根据订单安排采购和生产,但若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法继续执行订单,可能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进而带来存货减值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纯燃油/气车市场受新能源汽车挤占的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移动污染源尾气处理领域,其市场发展与我国汽车产业的整体发展情况高度相关。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行业技术的发展,以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并对纯燃油/气车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挤占。如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发的混合动力汽车催化剂、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以及动力电池等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进度不及预期或其市场份额增幅不足以弥补纯燃油/气车市场份额的下降幅度,则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增长将对公司纯燃油/气车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受到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内需疲软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增速可能继续面临下行压力,贸易保护主义、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等因素可能继续影响国际贸易和跨国合作。全球经济的波动会对环保催化剂下游的汽车产业的需求造成相应影响,这将间接影响环保催化剂行业的市场需求,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波动的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4,081,894.61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 245.07%,主要原因是受我国商用车市场特别是天然气重卡市场的爆发、乘用车大客户的批量供货、柴油非道路国四和轻型车国六b排放法规的全面实施影响,公司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各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均实现大幅增长,叠加公司新业务的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长。营业成本随收入上升相应上升221.91%,为1,360,112,464.83元。

报告期内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分别为46,147,141.93元、40,633,894.77元、1,537,116.74元和81,145,647.51元,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增加32.09%,研发费用较上年减少8.28%。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2,743.85 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订单和产销量大幅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和销售收款存在收款账期导致收款延后影响。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544,081,894.61447,470,475.77245.07
营业成本1,360,112,464.83422,508,175.22221.91
销售费用46,147,141.9334,937,149.7732.09
管理费用40,633,894.7737,868,245.657.30
财务费用1,537,116.74-10,359,982.97不适用
研发费用81,145,647.5188,472,149.09-8.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2,743.85-53,834,262.80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590,926.94-191,967,179.81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705,593.04-129,638,075.38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我国商用车市场特别是天然气重卡市场的爆发、乘用车大客户的批量供货、柴油非道路国四和轻型车国六b排放法规的全面实施影响公司本期产品销售大幅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销售收入增加,销售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加强新业务和新客户市场开发,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银行存款减少其利息收入减少和贷款增加利息费用增加及票据贴息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订单和产销量大幅增加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和销售收款存在收款账期导致收款延后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产销量增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借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0,991,149.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8.02%,主营业务成本1,357,828,048.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88%。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1,540,991,149.291,357,828,048.7211.89248.02222.88增加6.8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1,512,505,385.161,333,817,939.1011.81243.74219.156.80
工业催化剂8,374,181.074,923,316.1441.211,213.39587.8953.46
储能与储能+19,578,472.6218,705,792.824.46818.38897.85-7.61
氢能533,110.44381,000.6628.534,797.283,082.2838.52
合 计1,540,991,149.291,357,828,048.7211.89248.02222.88增加6.8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1,537,429,729.691,354,652,176.2111.89247.40222.396.83
境外3,561,419.603,175,872.5110.831,437.35815.0460.65
合 计1,540,991,149.291,357,828,048.7211.89248.02222.88增加6.8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整车-直销1,502,560,644.041,327,337,010.1411.66249.13224.296.77
在用车-直销5,464,539.182,781,517.6049.100.12-40.7135.05
在用车-经销4,470,772.333,691,227.1617.447.62-5.4311.39
其他-直销28,495,193.7524,018,293.8215.71915.19809.759.77
合计1,540,991,149.291,357,828,048.7211.89248.02222.88增加6.8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主要系受我国商用车特别是天然气重卡市场的爆发、乘用车大客户的批量供货、柴油非道路国四和轻型车国六b排放法规的全面实施影响,公司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实现大幅增长,叠加公司工业催化剂、储能与储能+及氢能等新业务稳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大幅上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22.88%,主要系受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影响,成本随之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来源产品境内销售,实现境内营业收入1,537,429,729.69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9.77 %。

(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整车-直销,其实现1,502,560,644.04元销售收入,占比为97.51%,在用车直销及其他实现销售收入38,430,505.25元,占比为2.49%。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3,167,1312,978,836387,022171.67168.9565.65
合计3,167,1312,978,836387,022171.67168.9565.65

产销量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受我国商用车特别是天然气重卡市场的爆发、乘用车大客户的批量供货、柴油非道路国四和轻型车国六b排放法规的全面实施影响,公司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产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库存量随之增长。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直接材料1,283,294,406.0094.51381,165,890.290.64236.68本期产量增加,产品生产材料耗用量增加
直接人工15,637,452.051.157,385,263.651.76111.74本期产量增加,生产人工成本增加
制造费用58,896,190.674.3431,983,185.517.684.15本期产量增加电费等制造费用增加
合 计1,357,828,048.72100.00420,534,339.35100222.88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直接材料1,260,094,034.8394.47378,521,115.3890.57232.90本期产量增加,产品生产材料耗用量增加
直接人工15,350,856.481.157,318,142.501.75109.76本期产量增加生产人工成本增加
制造费用58,373,047.804.3832,092,782.387.6881.89本期产量增加电费等制造费用增加
工业催化剂直接材料4,845,978.7098.43641,462.4889.63655.46本期产量增加,产品生产材料耗用量增加
直接人工32,850.500.6716,132.432.25103.63本期产量增加生产人工成本增加
制造费用44,486.940.9058,112.728.12-23.45本期产量增加电费等制造费用增加
储能与储能+直接材料17,982,893.7796.141,849,422.5898.66872.35本期产量增加,产品生产材料耗用量增加
直接人工248,609.191.3322,966.001.23982.51本期产量增加生产人工成本增加
制造费用474,289.862.542,230.300.1221,165.72本期产量增加电费等制造费用增加
氢能直接材料371,498.7197.5111,254.2294.003,200.97本期产量增加,产品生产材料耗用量增加
直接人工5,135.881.35131.701.103,799.73本期产量增加生产人工成本增加
制造费用4,366.071.15586.664.90644.23本期产量增加电费等制造费用增加
合 计1,357,828,048.72100.00420,534,339.35100.00222.88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3,736.2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0.1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客户一58,220.1237.71
2客户二25,762.1716.68
3客户三22,906.8014.84
4客户四9,143.725.92
5客户五7,703.464.99
合计/123,736.2780.14/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0,317.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1.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1,831.6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59%。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一71,831.6746.59
2供应商二13,073.358.48
3供应商三11,438.937.42
4供应商四8,050.415.22
5供应商五5,922.753.84
合计/110,317.1171.55/

备注:供应商一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情形,因此公司在2021年未将与其发生的日常采购交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在2021年公司上市问询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其视同公司其他关联方,将公司向其采购的贵金属视同其他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的“(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的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的“(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的现金流变动原因说明。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32,402,301.215.00495,471,072.2323.21-73.28本期产销量增加货币资金支出增加和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59,974,396.246.0437,250,358.201.75329.46本期销售增加,收到的票据增加
应收账款441,978,508.7516.70265,738,183.5112.4566.32本期销售增加,应收账款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130,801,815.614.9436,176,936.601.69261.56本期销售增加,期末持有的有追索权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预付款项64,155,377.712.4223,909,596.201.12168.32本期产销量和订单增加,购买原材料预付款增加
存货362,537,331.2013.70248,938,030.8311.6645.63本期产销量和订单增加,原材料、发出商品等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77,172,940.672.9211,339,837.910.53580.55本期列示国债逆回购4000万元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固定资产454,221,609.8217.16155,314,477.337.28192.45本期募投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建成投产导致固定资产增加
在建工程98,619,697.903.73239,370,290.8211.21-58.80本期募投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建成投产在建工程转固导致减少
使用权资产243,772.950.01582,283.610.03-58.14新园区投入使用减少厂房租赁
长期待摊费用8,721,092.590.333,092,163.010.14182.04中试平台建设和试验室改造导致增加
短期借款214,462,609.188.100.000.00不适用本期产销量增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增加流动资金贷款
应付票据84,419,000.003.1953,466,900.002.5057.89本期采购量增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增加
应付账款186,037,513.727.0391,676,230.724.29102.93本期产销量增加,应付材料款增加
合同负债6,775,347.180.261,290,113.310.06425.17本期已收款待交付产品增加
其他应付款8,992,954.660.344,724,103.030.2290.36本期收到政策性拨款暂未转拨参与单位导致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38,527.180.76189,680.610.0110,569.79将于1年内到期支付的2000万元长期借款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导致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154,529,344.345.8439,153,599.771.83294.67本期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应付款增加
长期借款0.000.0020,000,000.000.94-100.00将于1年内到期支付的2000万元长期借款作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导致减少
租赁负债0.000.00323,782.190.02-100.00本期减少租赁应付租赁款减少
预计负债11,226,638.410.424,371,932.010.20156.79本期销售大幅增加计提三包费增加
递延收益44,851,787.811.6926,683,415.861.2568.09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策性补贴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182,345.240.01270,128.560.01-32.50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股本120,242,886.004.5486,034,976.004.0339.76本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受限的资产为受限货币资金2,837.77万元,其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保函以及财政补贴专项资金。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所属细分行业主要上游原材料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1、稀土储氧材料;2、

改性氧化铝;3、铂、铑、钯;4、稀土氧化物、过渡金属氧化物;

5、分子筛;6、载体

天然气车、柴油车、汽油车、摩托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成本、市场供需情况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4、研发模式”。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之“5、生产工艺及流程”。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在建产能已投资额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汽油车催化剂/器100万套/年,天然气催化剂/器10万套/年,柴油车催化剂/器20万套/年,催化剂产品封装30万套/年84.12/33,562.232023年11月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柴油车催化剂/器35万套/年/柴油车催化剂/器35万套/年6,922.152024年11月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1月,公司募投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结项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设计产能(新建+搬迁合计)汽油车催化剂/器100万套/年,天然气催化剂/器10万套/年,柴油车催化剂/器20万套/年,催化剂产品封装30万套/年。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现场考核验收鉴定,实际产能可达汽油车催化剂/器140万套/年,天然气催化剂/器14万套/年,柴油车催化剂/器55万套/年,催化剂产品封装30万套/年。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采购模式结算方式价格同比变动比率(%)采购量耗用量
铂族贵金属(克)以产定销承兑、电汇-28.142,612,167.942,644,378.50
陶瓷载体 (支)以产定销承兑、电汇-4.192,509,080.002,198,468.00
金属载体 (支)以产定销承兑、电汇2.97941,802.00940,131.00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公司含铂贵金属材料用量的产品定价采用贵金属联动定价机制,可有效规避贵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采购模式结算方式价格同比变动比率(%)采购量耗用量
水(立方米)直购电汇028,738.0028,738.00
电(度)直购电汇-8.4913,644,679.8013,644,679.80
气(立方米)直购电汇15.7619,786.0019,786.00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贵金属、载体和各类化工原料是公司催化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末,公司的原材料结存规模随总体产销规模增长而持续增长。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为主导的经营模式下,公司的原材料结存规模较上年度增加,主要为客户指定外资品牌载体和部分化工材料供货周期长进行备货。贵金属单位价值高、价格波动大,且采购结算以现款为主,公司不具备大量储备贵金属的条件,销售定价时单独对贵金属采用“指定未来时点价”和“指定时段平均价”模式,客户下单后按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由公司向贵金属供应商下单采购。主要供应商光明派特位于成都,较近的运输距离能够在高频采购的情况下有效满足公司的生产所需。因此贵金属期末余额较小,仅为生产高峰期数日生产所需。载体供应商中以奥福环保为代表的国内供应商几乎均采用“上线结算”模式,载体的期末余额主要系公司向NGK、康宁等境外品牌供应商采购的载体。公司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料包括分子筛、储氧材料等上百种材料,单品用量均不大,公司一般根据计划用量提前备货。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154,099.11135,782.8011.89248.02222.88增加6.86个百分点保持一致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一)主营业务分析”中的“2.收入和成本分析、(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11、 金融工具”。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主营业务持股比例(%)总资产(万元)净资产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中自光明11,000.00内燃机尾气催化转化剂和催化转化器产品等的开发80.0043,335.083,649.27934.21
中自未来2,000.00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100.001,046.18-182.26-366.24
中自复材2,000.00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100.001,424.771,064.92150.34
中自长春3,000.00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100.008,374.722,907.33-16.65
中自黑龙江100.00大气污染治理90.0048.3548.35-16.81
中自陕西100.00大气污染治理80.0034.06-53.28-33.10
浙江中自3,000.00电子专用材料和设备的制造、销售100.003,198.152,914.95-25.51
中自新材料3,000.00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100.006,153.962,842.76-128.61
中自青岛3,000.00电子专用材料和设备的制造、销售100.00380.14350.14-54.86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发展态势

(1)环保催化剂市场的国产化进程逐渐加快

历史上我国的尾气排放标准长期落后于美国、日本、欧盟等的排放标准,使得外资巨头的技术和产品储备往往领先国内排放标准一代及以上,并且实行严格的技术封锁。因此,在我国历次排放标准升级时,外资巨头可依靠其已有的技术和产品迅速与下游客户配套以占领市场份额,而我国催化剂厂商由于技术和产品长期落后于外资巨头,议价能力弱且难以获取头部客户或其较多采购份额,只能作为跟随者并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排放法规经过快速升级后已由跟随国外先进标准发展成为同步甚至领先于国外先进标准。在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方面,国六标准与欧洲国家现行的欧六标准

基本一致,且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较欧六标准更严,国六排放标准已成为全球最严的现行汽车排放法规之一。在此情况下,经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产品追赶,国内催化剂厂商的技术、产品与外资巨头的差距逐渐缩小,已从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前的追赶发展到目前的并跑甚至在部分细分领域实现领跑,随着国内环保催化剂厂商的市场竞争力逐渐提升,环保催化剂市场的国产替代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2)“新型储能”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2023年是中国储能发展波澜壮阔的一年。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不完全统计,2023年中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21.5吉瓦/46.6吉瓦时,是2022年新增投运规模的3倍,并首次超过抽水蓄能新增投运近4倍之多。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超过3000万千瓦,年内新增装机超过2200万千瓦,同比增长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期,发展动能强劲。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储能技术正朝着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低成本、高能量密度方向迈进。电化学储能凭借建设周期短、地理位置限制小、成本持续下降等优势,正逐步成为装机主流。不同的电化学储能技术由于各具优势将形成互补发展。锂离子电池在供电可靠性、电网稳定性、削峰填谷等场景需求表现优异,在电源侧、电网侧均有较好应用,已经进入大规模商业应用阶段。受锂电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制约,钠离子电池资源优势逐渐显现,未来有望与锂离子电池形成互补。随着上游原材料整体价格回归到“平价时代”,大容量锂电池和集成性更强的储能系统还有进一步降低成本的可能,以锂电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经济性将愈发凸显,以“可再生能源+锂电储能”双轮驱动的新型储能市场增速空间将进一步扩大,“新型储能”迎来发展“黄金时代”。

(3)燃料电池电催化剂需求不断上升

氢燃料电池电堆是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动机的核心部件,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则是电堆的核心部件,主要由碳载体和铂或铂合金组成,起到催化电池内化学反应的作用。根据美国能源部测算,当氢燃料电池电堆年出货量50万台时,电催化剂成本将占电堆生产成本的41%,显著高于电堆的其他部件。目前我国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主要依赖进口,庄信万丰和日本田中贵金属等外国环保催化剂厂商的技术和产品优势显著,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与尾气处理催化剂类似,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主要技术目标亦是提升贵金属的分散度、利用率和稳定性,在提高发电效率的同时减少贵金属用量以降低电催化剂使用成本。近年来,我国燃料电池汽车销量增长迅速,按照2022年发布的“氢能源发电中长期计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将提高到5万辆。其中,京津冀、上海、广东、河北、河南5个城市群将在2025年实现超过3万辆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推广。在此背景下,高性能、长寿命的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需求不断上升,高活性、高耐久性电催化剂技术已成为我国氢能燃料电池汽车需重点攻克的关键瓶颈技术。

(4)工业 VOCs 市场持续发展

国家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在VOCs排放控制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行动计划,旨在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并实现VOCs排放量的下降目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多项措施针对VOCs治理的薄弱环节进行了直接干预,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治理水平。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中国VOCS治理行业

市场研究报告》,预计2023年国内VOCs治理市场规模将达到435亿元。预计到2030年,全球VOCs治理市场规模将超过1700亿元。这一增长反映了全球范围内对VOCs治理日益重视的态度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推动。随着VOCs治理市场的高速增长,公司工业 VOCs催化剂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紧抓环保催化剂行业快速发展、排放标准升级带来的历史机遇,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性能水平,加快智能制造升级,拓展环保催化剂应用领域市场,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提升公司在环保催化剂领域的行业地位。公司将以实际行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早日实现。在尾气处理催化剂方面,公司将依托目前的技术积累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进一步针对贵金属催化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等底层催化材料和催化剂技术进行持续研究,开发出更高性能、更高性价比的产品。公司将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销售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尾气处理催化剂的国产替代。在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方面,公司将基于已有技术和公司参与的“高性能/抗中毒车用燃料电池催化剂的合成技术与批量制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持续引进先进研发、检测设备和行业内高端人才,在持续进行技术研发的同时积极推进公司产品的示范应用和量产落地。在储能与动力电池业务方面,公司将基于与电子科大团队的技术优势和公司多年以来将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的体系优势,积极推进电芯中试线的产线建设和产品验证、优化工作,加速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也是公司上市新征程第三年。公司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抢抓双碳战略机遇,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加大新能源新材料业务的战略价值客户开发,促进公司科技创新与成果快速转化。公司将紧紧围绕“强战略抓落实,强业务保增长,强质量稳发展,强人才促转型”的经营方针,聚集业务战略目标,加强业务组织能力建设,吸引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要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贡献为标准,加强成本管控与质量管理,确保公司业绩持续有效增长。

1、研发与创新计划

公司将凭借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平台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围绕产品线规划持续完善技术规划、产品技术库和应用技术库,聚集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用及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建立自主研发机构与共建研发机构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产学研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挖掘核心技术,突破重点工艺,迅速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助力公司快速发展。未来,公司将结合公司新兴业务推进情况,加强新技术规划管理、项目管理体系培训和实施,以“老员工+专家+新员工”的模式协调配置技术资源,持续开发差异化和更具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

2、市场开发计划

在尾气处理催化剂方面,新车/机配套要积极维护战略价值客户,保障产品交付和产品质量,保持现有价值客户主供配套地位同时积极争取新平台新项目,加速新客户开发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加速推进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国产替代进程。在储能与动力电池方面,公司将持续深化与重点客户的战略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积极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强化新项目报价核算及价格管理,推进精益生产管理,保证批量供货能力。在工业催化剂方面,利用产学研用技术和品牌优势,积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通过试装试用等方式快速实现战略价值客户的试用合作,持续打造强有力销售&技术服务一体化团队,逐步建立并完善适应工业催化业务运营的商业模式,塑造行业品牌。在氢能源方面,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要充分利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科研成果和氢能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聚焦客户需求,稳步提升战略价值客户的批量交付。

3、项目建设计划

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快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等募投项目建设和碳谷产业基地、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目等项目如期达到可使用状态,为公司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年度销售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4、人才发展计划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公司持续推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一系列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不断夯实业务线人才规划管理,丰富招聘渠道、优化面试官管理体系、加强雇主品牌宣传与校企合作力度,继续优化培训、绩效薪酬和任职资格管理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保障各业务人才供给与人才梯队建设工作稳步进行。

为加快培养优选管理人才,建立公司级人才库,定期开展人才盘点评估工作,分层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在公司内部培养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加强战略性人才的引进,推动企业管理向高水平发展。

5、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将继续推进数字信息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基础管理流程。重点打造生产系统数字信息化运行的管理,持续优化MES系统,实现与ERP系统高效同步运行;深入优化完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提升业务线自主运营管理能力;加强公司文化及核心价值观宣贯,加大品牌宣传与推广力度,倡导管理者践行企业文化,将企业文化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决策机制,构建高效的组织架构,规范企业运营流程,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四)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已建立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权责明确、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且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5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7日www.sse.com.cn2023年2月8日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7日www.sse.com.cn2023年4月8日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31日www.sse.com.cn2023年6月1日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9月15日www.sse.com.cn2023年9月16日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29日www.sse.com.cn2023年12月30日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与境内法律法规的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情况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有不同规定或者安排导致无法按照本所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发表意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适用本所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监管规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陈启章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582018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27,863,36039,008,70411,145,344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7.49
陈耀强董事712018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2,480,0003,472,000992,0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0
李云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62018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480,000672,000192,0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2.46
陈翠容董事、副总经理472018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2,068,8842,896,437827,55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5.02
马仁虎董事382020年6月29日2024年12月2日000/0
粟山董事492020年6月29日2023年3月20日000/0
曹麒麟独立董事502020年6月29日2024年12月2日000/10.00
逯东独立董事422020年6月29日2024年12月2日000/10.00
孙威独立董事342023年4月7日2024年12月2日000/7.50
尧命发独立董事552020年6月29日2022年12月6日000/2.50
蔡红监事会主席532018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24,00033,6009,6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6.16
黄夕萍监事422021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000/20.04
刘志敏职工监事、核心技术人员422020年1月18日2024年12月2日000/39.08
龚文旭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432018年12月8日2024年12月2日000/40.97
王云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372018年12月8日2024年12月2日000/45.57
陈德权副总经理482018年12月8日2024年12月2日00/47.67
胡淑梅副总经理402021年12月3日2023年4月7日000/21.54
蒋中锋副总经理402018年12月8日2024年12月2日000/57.69
吴敏副总经理462018年12月8日2024年12月2日000/37.86
张志凤总经理助理402021年12月3日2024年12月2日24,00033,6009,6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2.23
冯锡核心技术人员362020年9月2日-00029.09
王金凤核心技术人员392020年9月2日-24,00028,6004,6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减持30.74
李大成核心技术人员412020年9月2日-24,00033,6009,6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30.09
程永香核心技术人员362020年9月2日-00029.18
吴冬冬核心技术人员392020年9月2日-18,00025,0007,000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减持25.24
王瑞芳核心技术人员382020年9月2日-00029.02
张锋核心技术人员402020年9月2日-00030.07
魏宽核心技术人员372020年9月2日-00025.79
合计33,006,24446,203,54113,197,297783.00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陈启章1986年7月至1992年12月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组长;1993年1月至2002年4月历任成都中自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MBA专业学习;2007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四川元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2年11月至今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20年6月至今任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耀强1981年3月至1983年6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助教;1983年7月至1992年6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讲师;1992年6月至1993年12月任四川大学化学系副教授;1993年12月至今任四川大学教授、催化材料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2013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
李云1989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9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翠容1996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飞医院会计;2006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1月至今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天健催化燃烧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马仁虎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任HH Tech Corp.,技术部工艺工程师;2015年2月至2018年12月任Cummins.Inc技术研发部高级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银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战略投资;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粟山1998年4月至2001年8月任上海大学校团委副书记;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物流经理;2005年9月至2007年2月任西门子威迪欧(芜湖)汽车电子有限公司IP事业部中心工厂厂长;2007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项目部总监;2012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4年1月至2021年1月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宁波双马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矽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2023年3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麒麟1997年7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逯东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讲师;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5年1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威2018年3月至2021年12月在德国明斯特大学从事博士后工作研究;2022年1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4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红1989年6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四川红光化工厂采购部主管、企划主管;2007年6月至2014年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及人力资源总监;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部长;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企管部企划主管;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企划主管;2016年7 月至2016年9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管理员;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代);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
黄夕萍2004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广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业务跟单,2009年4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采购内勤、采购员,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2018年3月到2020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
刘志敏2010年7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催化材料技术研究所,历任研发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8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艺师;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2024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用技术部部长;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柴油机产品线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工艺师。
龚文旭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中国南车集团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会计员;2008年1月至2013年5月历任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副主任、财务主任;2013年8月至2016年2月任成都桑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任四川桑莱特智能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负责人;2016年10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云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管理室主任;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管理室主任;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副部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车催化剂技术副总师;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车产品线总监;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车催化剂技术总师;2020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油车催化剂技术总师;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陈德权1997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日本KDK株式会社中国公司及其OEM商四川绵阳启明星集团系长;2006年2月至2009年4月任台湾智宝集团上海分公司副理;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任英国华富集团成都分公司生产营运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浙江昱辉阳光集团四川分公司生产总监;2013年2月至2015年4月任广德国际集团生产总监;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淑梅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任成都泰格微电子研究所人事助理;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大道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08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运营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任成都考拉悠然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人力资源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蒋中锋2006年7月至2010 年2月任卡特彼勒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及项目工程师;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任成都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主管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任沃尔沃建筑设备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主管工程师;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副部长;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部长;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部长、市场开发总监兼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敏2000年7月至2012年2月历任四川红光机械有限公司市场部外贸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2015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2月至今任四川中自催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线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凤2006年8月至2009年2月任青岛联信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员;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艺部技术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艺部部长助理、产品工程室副主任、生产部副部长;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5年11月至2020年12月底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质量部部长;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中心制造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冯锡2017年7月至2019年7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研发工程师;2019年7月至今任四川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主管工程师;2020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柴油催化剂技术副总师;2023年6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芯开发工程师。
王金凤2010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21年10月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师办主任、产品线总监。2021年11月至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22年7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储能与动力电池事业部副总经理。
李大成2006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员;2010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师。
程永香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21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2024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氢能源研发中心副主任。
吴冬冬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技术员;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副部长;2015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部副部长;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任中自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应用技术部工艺优化室副主任;2018年9月至2024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主任工程师。2024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技术主任工程师。
王瑞芳2012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20年1月至2024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副部长;2024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2021年1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
张锋2006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8年6月至2015年3月任铃木摩托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2015年4月至2018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试验部副部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试验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用技术部部长;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营销部部长;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营销部营销总监;2024年2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产品线副总监。
魏宽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任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粉体研究室研发员;2015年7月至2022年7月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工程师;2022年8月至今任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OCs催化剂主任工程师。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董事粟山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胡淑梅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职务,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3、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王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孙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陈启章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11月/
陈启章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6月/
陈翠容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1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陈启章四川元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
中自复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
中自未来执行董事2018年4月/
中自光明董事长2018年4月/
中自长春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9月/
中自青岛执行董事2023年4月/
李云中自光明董事2017年8月/
中自新材料执行董事2022年8月/
马仁虎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战略投资2022年2月/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2014年1月2021年1月
粟山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经理2021年2月/
宁波双马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
上海矽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
孙威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2023年4月/
尧命发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2021年3月/
曹麒麟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1997年7月/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
新希望服务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
逯东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5年1月/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9月2021年7月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2021年5月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2022年9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
蔡红中自复材监事2017年11月/
中自未来监事2018年4月/
中自长春监事2020年9月/
龚文旭中自光明董事、财务负责人2018年4月/
浙江中自董事、财务负责人2022年6月/
中自新材料财务负责人2022年8月/
中自复材财务负责人2024年1月/
中自青岛总经理2023年4月/
中自陕西财务负责人2022年3月/
陈德权中自光明董事2018年4月/
中自光明总经理2022年5月/
中自复材总经理2020年4月2024年1月
吴敏中自未来总经理2020年2月2024年1月
中自黑龙江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9月/
中自陕西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3月/
蒋中锋中自未来总经理2024年1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未讨论个人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的薪酬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的平均水平确认。董事薪酬报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公司披露的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523.78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229.92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粟山董事离任个人原因
胡淑梅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离任个人原因
尧命发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原因
王云董事选举选举
孙威独立董事选举选举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3-1-17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7-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8-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9-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3-03-22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4-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5-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3-03-30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3-04-04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取消审议《关于开展新业务的议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04-27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议案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1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12-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3-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1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1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1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18-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19-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议案20-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2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2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07-28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2-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5-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08-24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3-10-30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12-04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2-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3-12-13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陈启章10105005
陈耀强101010004
李云10105005
陈翠容10101005
王云661003
马仁虎10109105
粟山111000
尧命发444002
曹麒麟10107105
逯东10108005
孙威6660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9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逯东、曹麒麟、孙威、陈启章、陈耀强
提名委员会曹麒麟、逯东、孙威、陈启章、陈翠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麒麟、逯东、孙威、陈启章、李云
战略投资委员会陈启章、李云、陈耀强、王云、马仁虎
人才与科技发展委员会李云、陈启章、陈耀强、王云、马仁虎

(二) 报告期内 审计 委员会召开 四 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4-27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5-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7-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10-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8-24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10-30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12-29主要讨论和确认如下事项: 1、确定审计工作小组人员; 2、确定审计工作范围; 3、确定了本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及务必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4、就公司经营情况和计划进行沟通交流。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03-22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4-27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 报告期内战略投资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3-03-22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议案2-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023-08-24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55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59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245
销售人员45
技术人员199
财务人员14
行政人员92
合计59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6
硕士63
本科172
专科180
高中及以下174
合计595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经营发展战略和人才激励需要,结合同行业市场薪酬状况合理制定薪酬水平,并通过科学的岗位分析和岗位评估,基于岗位价值体系建立职位等级架构,并以此作为薪酬体系的基础,保证薪酬管理的内部公平性;同

时,将员工的绩效表现和薪酬挂钩,实现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有效激励,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在保证员工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情况下,不断提升在岗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能力及职业素养,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企业文化制定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①新员工入职系列培训;

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③IATF16949、环境/安全/职业健康体系培训;

④管理能力培训;

⑤专业技术培训;

⑥职业技能培训;

⑦特殊工种实操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193,172.5小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5,133,992.62元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现金回购且公司尚处于成长阶段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用于项目建设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318,630.74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0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22,001,516.08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22,001,516.08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51.99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董事会审议决定。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薪酬制度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情况,综合个人绩效,上下浮动。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并运行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运作进行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ESG管治架构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拟订公司在ESG方面的战略规划和制度政策,确保有关政策能有效实施,亦对相关政策、制度及信息披露承担责任。公司成立由证券事务部为牵头部门,环安部、企管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生产技术部、智能装备部、审计部和科技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并披露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481.29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成都市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属于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商,主营环保催化剂。公司产生的污染物类别为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氮氧化物、VOCs、氨气、氮氨、COD等。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染与排放处置重点措施

(1)减少废气排放:公司安装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氨气处理系统、氮氧废气处理系统,保证排放低于国家及地方标准;安装油烟废气净化装置,油烟废气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公司2023年完成对古楠街工厂厢式焙烧炉、烘箱、推板炉废气处理设施的改造。解决了厢式焙烧炉废气易产生火星安全隐患大、及颗粒物堵塞管道的缺点。新增储能项目NMP废气处理系统及非甲烷总烃废气处理系统,确保该项目废气排放符合环评要求。完成了安泰园区18套废气系统(含15个喷淋塔,4套除尘器,13套SCR,50m?活性炭)的调试与试运行,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全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加强污水处理:建立高氨废水蒸发系统及污水处理站,对生产污水、生活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023年,公司废水进行年度检测2次,监督检测4次,雨水年度监测11次,三方检测结果均合格。对废水MVR蒸发系统投入运行,在满负荷生产的状态下,经过对总排口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

(3)降低噪声污染:针对噪声原理采取针对性的减震、隔音、消声等措施。

(4)减少一般废弃物:对无害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利用。

(5)处置危险废弃物:建立危险废弃物储存仓库;对危险废弃物分类存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建设基地于2014年获得成都高新区城市和环境保护局批复(成高环字[2014]377号),公司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污染设施运行正常,水、气、声等各类污染物做到了达标排放,危废管理规范。

公司募投项目新型智能制造园区项目于2023年11月结项,公司依法完成了新型智能制造园区的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论证、环境评估验收以及排污许可证申领,公司新型智能制造园区项目顺利实现投产使用。

公司碳谷产业基地项目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取得《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眉危化项目审字〔2023〕33号);完成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取得眉彭水函【2023】254号;完成节能方案审查,取得审查批复眉彭发改【2023】205号。

公司固态电池核心材料中试平台项目完成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评价,中试项目平台顺利验收并投入使用。

· 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间和有效期

公司/子公司名称年度排污申报类型有效期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污水、废气、固体废物5年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泰园区)2023污水、废气、固体废物5年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文件,建立闭环的环境影响审核和评估机制,确保符合环境、健康、安全管理标准。2023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并在公司内部组织了相关培训与宣贯。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进行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510109-2023-70-L,备案有效期至2026年5月17日。

公司募投项目新型智能制造园区项目于2023年12月1日在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进行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

510109-2023-148-L,备案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八)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废水进行年度检测2次,监督检测4次,雨水年度监测11次,三方检测结果均合格。对废水MVR蒸发系统投入运行,在满负荷生产的状态下,经过对总排口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环保催化剂为主营业务,所需主要原材料有贵金属、稀土及其他化学原料,主要能耗为水、电、天然气。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主要产生气体、液体、固体及噪声污染物。对于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处理后再进行排放。对于部分危险废弃物品,公司聘请了专业的危废处理企业进行处理清运;保障各类污染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要求。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公司间接产生温室气体的方式为购入生产用电、气。报告期内,公司耗用的电及天然气换算成二氧化碳当量为1,049.13T CO2e。注:参考《四川省碳排放强度表征指标及核算方法(试行)》(2019年)进行计算。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能源消耗数据

能源消耗量指标单位数据
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4755.4900
能源消耗量密度吨标准煤/百万元7.2380
直接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4755.4900
直接能源消耗量密度吨标准煤/百万元7.2400
间接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0.0000
间接能源消耗量密度吨标准煤/百万元0.0000
耗水量28316.0000
耗水量密度吨/百万元48.3500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染与排放数据

排放物类型单位数据
氮氧化物(NOx)排放量0.083646
氨气(NH3)排放量0.129195
颗粒物(PM)排放量0.073445
VOCs排放量0.017792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5095
氨氮排放量0.3809
总磷0.0036
五日生化需氧量0.1769
悬浮物0.2311
表面活性剂0.1028
废水排放量21804.00
一般废弃物排放纸类4.47
塑料0.673
金属4.33
木托盘90
危险废弃物排放废油3.5823
废碱0.148
实验室废液1.4954
废包装物及化学品沾染物16.8726
废活性炭0.7688
废化学品0.0037
废催化剂8.8757
废洗涤液225.19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防治、处理及排放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规范。公司建立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由三级上升到二级,安全生产体系得到全面优化。

公司在环保管理和生产污染治理方面建立了包含59个制度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以及《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水管理制度》《资源能源节约控制管理制度》《大气污染控制程序》《噪声污染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环境与安全运行控制程序》等制度。公司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防护等工作。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公司聘请了专业公司进行处理清运,保障各类污染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要求。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3.8170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业务与新技术:为助力于“碳达峰、碳中和”,公司在低碳零碳等领域进行技术布局,并开发出了储能电池产品线、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产品线及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产品线。

公司的储能电池产品线开发出适用于户储的高低压储能一体机,适用于工商业用户侧的工商业储能系统。配备云端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全方位保障储能系统的安全运营。通过对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的技术提升,公司开发出了碳载合金催化剂,能有效减少膜电极上铂的用量,从而降低成本。合金的结构有效提高了催化剂的本征活性和铂的利用率,同时使初始氧还原催化活性得到有效提高。SOFC产品线通过对工艺的优化及技术的提升,开发出了新型低温阴极材料,不仅对阳极支撑电池性能提升有显著意义,而且能够满足后续金属支撑电池的需求。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主营产品为环保催化剂,包括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以及工业VOCs催化剂和氢燃料电池电催化剂等,上述产品均致力于降碳减污,保护生态环境。

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成都市2022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公司为2022年度“环保良好企业”。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研发投入,公司掌握了高性能稀土储氧材料技术、耐高温高比表面材料技术、贵金属高分散高稳定技术和先进涂覆技术等诸多环保催化剂从配方到工艺的全套核心技术,突破外资催化剂巨头的技术垄断,开发出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新一代尾气处理催化剂。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是应用于各类天然气车、柴油车/机、汽油车和摩托车尾气处理的催化剂,催化剂是各类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安装在发动机的下游,通过氧化或还原催化等化学反应将内燃机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等有害气体和颗粒物(PM)转化为水(H

O)、二氧化碳(CO

)和氮气(N

)等无害物质。

目前,我国天然气、柴油道路均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相较国五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中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及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等排放物限值降低42%到80%,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和天然气车的颗粒物质量排放限值分别降低33%、50%,国六排放标准亦新增了汽油车颗粒物数量(PN)和氧化亚氮(N2O)排放、柴油车及天然气车颗粒物数量(PN)和氨气(NH

)排放的限值要求。公司所有量产国六产品均能满足国六标准b阶段下排放物的限值标准。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三个标志性战役予以部署。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行动方案》,

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万元)16.34精准扶贫投入资金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数量/内容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16.34
其中:资金(万元)16.34精准扶贫投入资金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利他和奉献社会”的核心理念,积极投身公共服务事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助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扶贫与乡村振兴:

①2023年,公司分别在元旦、中秋佳节购买凉山州雷波脐橙、甘肃苹果等贫困县地区农产品,做到精准扶贫,实现乡村振兴。

②2023年度内,公司董事长亲自带队前往四川省甘孜州甘孜县进行深入考察调研,实地考察拜访了康巴拉牦牛产业园、甘孜县人民医院、甘孜县电力公司、仁果乡政府、仁果乡小学及电力公司帮扶点-呷拉乡自贡村等,公司形成了甘孜县帮扶初步方案,拟从产业、消费、就业、助学、助医等五方面开展帮扶工作。

产业帮扶方面,将通过邀请企业家、管理人员与中自科技及专家交流、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及实操等,帮助民营企业家开拓眼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结合我司业务,积极在甘孜县投资家储及工商业储能等,缓解当地用电紧张并节约电费开支。

消费帮扶方面,公司已采购了一批当地牦牛肉制品作为伴手礼和职工福利,价值10.29万元。就业帮扶方面,将积极与高新区管委会对接,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吸纳一批青少年、高校毕业生到成都就业。

助学帮扶方面,将通过组织学生到川大、电子科大、天大等高校开展游学、设置学生奖助学金等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帮扶方面,通过红十字会等捐赠资金,帮助民众看病手术。

绿色工程:公司持续开展的免费“以旧换新”活动,在2023年共累计完成388例,为车主朋友减轻了更换负担,为社会贡献了一方清新。公司“以旧换新”活动致力于将已经失效、无法继续工作的三元催化剂免费更换为能够满足国家现阶段排放标准的尾气催化剂,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过程中,让每位车主都贡献自己的一排力量。

捐资助学:为支持天津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在国庆74周年、天津大学建校125周年、自动化学院建院90周年之际,中自科技捐资设立“天津大学中自科技储能奖励基金”,专资奖励国家储能平台储能学科专业、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积极推动以储能学科专业为主体、校内各优势学科为支撑,联合储能行业龙头企业,深入推进储能技术的交叉学科研究和产教融合探索,打通储能领域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为国家培养能够引领储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的卓越工程师和科学家。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资产关系清晰,权属明确,不存在以所属资产或权益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独立支配公司资金和其他资产,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在机构设置、职能和人员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研发体系、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雇佣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和谐、双赢的劳动关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达595人。用工准则: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从招聘管理、入职管理、转正管理、调动及任免管理、离职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持续完善、更新,不断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公司坚决维护与保障员工的自由择业权利,坚决抵制使用童工、强迫用工等现象,坚决反对歧视,致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童工及强迫用工事件,未发生用工相关违规事件。

薪酬福利暨晋升渠道:公司定期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制度》和《福利管理要求》等薪酬制度文件,不断完善职工薪酬福利体系。公司为不同职责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晋升渠道,鼓励员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中自科技的平台上获得职业物质双丰收。

民主管理与沟通:公司建立工会,切实保障员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开辟员工沟通反馈渠道、开通董事长信箱,架起员工与公司沟通的桥梁,更好地改善公司现有沟通渠道的不足,打造更适合员工工作、生活的企业内部环境。

员工关爱:公司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如感恩节活动、爬山活动、趣味运动会、篮球/拔河比赛等,借此舒缓员工生活和工作上的压力,增进员工归属感,构建和谐企业内部环境。公司每年定期为公司员工组织常规常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公司设有乒乓球台、台球设备、健身器材,配备了专门的党员活动休息区,建立了阅览室、配备了食堂和职工宿舍,为员工的业余生活提供了一定的帮助。考虑到高温酷暑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公司工会成员对在车间工作的员工进行了慰问并赠送了清凉礼品。公司从多方面考虑,力求将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到最佳,让员工安心工作。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42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7.06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49,420,102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41.03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体系,公司严格遵循国际汽车工作组制定的ISO/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了系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和供应商开发管理流程。供应商需要通过供应商考察、样品验证、小批量供货等环节才能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库,公司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绩效评定,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分类管理。在进行采购时,公司根据采购物料清单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和采购。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三包服务体系及售后服务体系。对由于公司生产质量方面产生的质量问题,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处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跟踪处理后续事宜,确保客户及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司坚持以“困难留给自己,方便留给客户”为追求,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保障体系质量、工作质量、产品质量。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质量信息传递及升级管理办法》《顾客满意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致力于赢得顾客满意。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秉持 “干精品,创名牌,持续改进,顾客满意”为质量方针,保障产品质量与安全。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并通过了T?V-南德的IATF16949∶2016第三方认证以及期间的监督审核,以完善的管理体系夯实产品质量基础。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成立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41名党员,6名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度,公司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落实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扛起主责、抓好主业,推动“蓝天白云梦想”早日实现。

2023年9月15日,四川省工商联发布了《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参与助力39个欠发达县域振兴发展活动的通知》,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甘孜县定位为结对关系。结对工作开展以来,中自科技迅速响应国家及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2023年开展四次调研活动,为相关贫困县梳理解决实际问题。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共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和中心组学习共计12次,为公司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3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分别召开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问题答复率100%。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3同上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公司已在官网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包括了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公告、投资者沟通和业绩推介等内容。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公司认真、严格地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社会公众报告公司经营状况,做到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通过工作能够获得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均进行了登记备案并签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承诺函,以规避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确保所有投资者接受的信息都及时、公平。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尊重知识产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利管理办法》《同行专利分析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避免在技术开发及运营中侵犯其它公司及个人的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纠纷或违规情况。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机构投资者参与表决每一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是否有履行期限承诺 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章详见备注1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华金、陈翠仙详见备注2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2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翠容详见备注3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3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圣诺投资、圣诺开特详见备注4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4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鞍岭英及其一致行动人盈鞍众骅详见备注5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5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股东青英投资、东风资产详见备注6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6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7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7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吴冬冬、王金凤、李大成详见备注8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8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冯锡、程永香、王瑞芳、张锋、魏宽详见备注9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9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他机构股东(不包含银鞍岭英、盈鞍众骅、青英投资、东风资产)详见备注10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0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他自然人股东(不包含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详见备注11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1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12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2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详见备注13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3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14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4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分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15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5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16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6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17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7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18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8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详见备注19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19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备注20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20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详见备注21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21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222020年12月15日详见备注22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章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自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在本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且本人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在减持时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8)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华金、陈翠仙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6)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3: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翠容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7)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备注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圣诺投资、圣诺开特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鞍岭英及其一致行动人盈鞍众骅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本企业减持的股份数量最高可达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企业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在本企业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且本企业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在减持时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履行公告义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4)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6:公司股东青英投资、东风资产承诺

(1)就本企业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申报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取得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备注7: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同时为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云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6)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自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8)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9)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1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人自愿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至2023年10月22日。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董事陈耀强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7)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人自愿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至2023年10月22日。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监事蔡红、张志凤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4)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6)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监事(同时为核心技术人员)刘志敏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自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6)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安霖(任期届满离任)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6)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8)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本人自愿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至2023年10月22日。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为核心技术人员)王云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5)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自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8)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龚文旭、吴敏、陈德权、蒋中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出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自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本条承诺。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本条承诺。

(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本人的经营或投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7)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8: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吴冬冬、王金凤、李大成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自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备注9: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冯锡、程永香、王瑞芳、张锋、魏宽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自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位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备注1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他机构股东(不包含银鞍岭英、盈鞍众骅、青英投资、东风资产)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他自然人股东(不包含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1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在不违反证券法规并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

①公司回购股票;

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④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若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控股股东将增持公司股票:(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措施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三选择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致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产生要约收购义务。

(3)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完毕稳定股价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上述主体的稳定股价义务豁免再次履行。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及计划

(1)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项,并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对公司回购股票事项作出决议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项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票方案的相应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项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票方案的相应决议投赞成票。

(2)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

(3)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依照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股票,回购股票的价格不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若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相关承诺履行完毕,公司将终止回购股票:

①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4)公司单次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票总数的2%,单一会计年度内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票总数的5%。

(5)公司回购的上述股票应在回购措施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及计划

(1)启动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将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将在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得减持。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将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①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及计划

(1)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或终止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或终止后6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30%。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得减持。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终止增持公司股票:

①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在公司于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6、约束措施

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则将按其各自作出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的规定执行。

备注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启章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华金、陈翠容、陈翠仙、圣诺投资、圣诺开特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业绩摊薄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较大增长。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高。但是,若未来公司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汇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制定的主要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2)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备注1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根据《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备注1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回购和赔偿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本公司承诺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上述承诺回购程序、回购价格等内容与执行时最新法规要求存在冲突,则以最新法规规定为准。

(4)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陈启章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实施。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日起6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同时,如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从而为本人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60日内,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备注1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若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下同):

(1)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2)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认定时;

(3)公司独立董事认定时;

(4)公司监事会认定时;

(5)其他具有法定职责的机构或人员认定时。

2、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非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积极提供补救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避免或减少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成,则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直至其履行完毕相应承诺为止。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公开承诺,在遵守原有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行时。

(6)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非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如有)及50%的薪酬(如有),同时不得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5)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应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

(6)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6、对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相关承诺。

7、若相关责任主体因未履行公开承诺而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到相关处罚,公司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备注1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人承诺: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及本人的关联企业或单位,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备注1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减少或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人/本企业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的减少或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保证不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本企业将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

备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章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及本人除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下称“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形式的占用:

(1)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公司委托本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公司为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公司代本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公司代本人及其他关联方代垫或承担款项和费用;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2、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其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通过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损害公司或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并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通过任何形式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或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备注21:公司关于股东情况专项承诺

公司承诺:

公司股东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第二项规定的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备注2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启章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公司股票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截至2021年11月18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6个月。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2021-013)。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60,000.0076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4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黄志芬、宋晋平庄瑞兰、黄王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41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0,000.00
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募集资金总额其中:超募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0月18日152,496.990140,718.97145,990.65140,718.9786,969.4161.8014,556.8210.340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生产建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0月18日47,000.0045,361.806,193.0725,876.6057.04见注1、2、3875.68875.6813,513.08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生产建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0月18日26,500.0025,576.332,244.716,922.1527.06见注4不适用不适用延期不适用
国六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研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0月18日16,090.1816,090.181,140.773,399.8321.13见注4不适用参见在研项目情况延期不适用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研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0月18日6,400.476,400.47539.262,764.4343.19见注4不适用参见在研项目情况延期不适用
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是否使用超募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本年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年实现的效益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金额
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还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0月18日50,000.0047,290.194,439.0148,006.40101.5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45,990.65140,718.9714,556.8286,969.4161.80

注1:“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等。 2022 年下半年以来,项目所在地成都市受高温限电和重污染天气管控持续影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3月。注2: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注3: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8),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注4: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1月。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起始日期结束日期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2022年12月2日60,0002022年12月2日2023年12月1日0
2023年4月27日75,0002023年4月27日2024年4月26日0
2023年12月4日60,0002023年12月4日2024年12月3日56,634.25

其他说明因公司未将“七天通知存款” 共计22,838.85万元列入理财额度进行管理,导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在部分时段存在超过前次审批额度的情况,最高余额为73,338.85万元,即超出前次审批额度的13,338.85万元。因此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追加现金管理额度1.5亿。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0,013,13946.5116,005,256-6,922,4389,082,81849,095,95740.83
1、国家持股00.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911,4301.06364,572-1,276,002-911,43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39,101,70945.4415,640,684-5,646,4369,994,24849,095,95740.8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4,004,5654.651,601,826-1,275,635326,1914,330,7563.60
境内自然人持股35,097,14440.7914,038,858-4,370,8019,668,05744,765,20137.23
4、外资持股00.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6,021,83753.4918,738,7496,386,34325,125,09271,146,92959.17
1、人民币普通股46,021,83753.4918,738,7496,386,34325,125,09271,146,92959.1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86,034,976100.0034,744,005-536,09534,207,910120,242,886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31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6,034,97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515,20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4,207,9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242,886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陈启章27,863,360011,145,34439,008,704IPO首发限售2025/4/22
陈翠容2,068,8840827,5542,896,437IPO首发限售2025/4/22
圣诺投资1,893,3970757,3592,650,756IPO首发限售2025/4/22
罗华金1,810,9000724,3602,535,260IPO首发限售2025/4/22
圣诺开特1,200,0000480,0001,680,000IPO首发限售2025/4/22
陈翠仙232,000092,800324,800IPO首发限售2025/4/22
东风资产911,168911,16800IPO首发限售2023/6/28
青英投资911,168911,16800IPO首发限售2023/6/28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846,2621,184,767338,5050保荐机构跟投限售2023/10/23
李云480,000672,000192,0000IPO首发限售2023/10/23
陈耀强2,480,0003,472,000992,0000IPO首发限售2023/10/23
王安霖162,000226,80064,8000IPO首发限售2023/10/23
合计40,859,1397,377,90315,614,72249,095,957//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4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24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陈启章11,145,34439,008,70432.4439,008,7040境内自然人
银鞍岭英2,242,1677,847,5856.5300其他
陈耀强992,0003,472,0002.8900境内自然人
陈翠容827,5532,896,4372.412,896,4370境内自然人
圣诺投资757,3592,650,7562.202,650,7560境内非国有法人
罗华金724,3602,535,2602.112,535,2600境内自然人
申万宏源证券-中信银行-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10,6871,787,4051.4900其他
圣诺开特480,0001,680,0001.401,680,000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29,2461,629,2461.350其他
青英投资1,275,6351,275,6351.06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银鞍岭英7,847,585人民币普通股7,847,585
陈耀强3,472,000人民币普通股3,472,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29,246人民币普通股1,629,246
青英投资1,275,635人民币普通股1,275,635
深圳奇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奇盛价值前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30,133人民币普通股1,130,133
深圳固禾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禾珍珠一号私募基金1,063,720人民币普通股1,063,720
阳光资产-工商银行-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1,005,446人民币普通股1,005,446
深圳奇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奇盛价值前瞻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94,281人民币普通股994,281
深圳奇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奇盛招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87,311人民币普通股987,311
深圳奇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奇盛金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5,034人民币普通股925,034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已知前十大股东中,陈启章与罗华金、陈翠容、陈翠仙及圣诺投资、圣诺开特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银鞍岭英与盈鞍众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数量合计比例(%)
陈启章39,008,70432.440039,008,70432.4400
银鞍岭英7,847,5856.53007,847,5856.5300
陈耀强3,472,0002.89003,472,0002.8900
陈翠容2,896,4372.41002,896,4372.4100
圣诺投资2,650,7562.20002,650,7562.2000
罗华金2,535,2602.11002,535,2602.1100
申万宏源证券-中信银行-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787,4051.49553,8000.641,787,4051.49100,0000.08
圣诺开特1,680,0001.40001,680,0001.4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29,2461.35001,629,2461.3500
青英投资1,275,6351.06001,275,6351.0600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 合计比例(%)数量 合计比例(%)
圣诺开特新增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0000
青英投资新增0000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0000
成都鲁信菁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鲁信菁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退出0000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尚颀华金汽车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退出0000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陈启章39,008,7042025-4-220IPO首发限售
2陈翠容2,896,4372025-4-220IPO首发限售
3圣诺投资2,650,7562025-4-220IPO首发限售
4罗华金2,535,2602025-4-220IPO首发限售
5圣诺开特1,680,0002025-4-220IPO首发限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陈启章与罗华金、陈翠容、陈翠仙及圣诺投资、圣诺开特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申万宏源证券-中信银行-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1-10-22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申万宏源证券-中信银行-申万宏源中自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787,4052022-10-22381,4941,887,405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1,184,7672023-10-22-1,184,767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陈启章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陈启章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2023-2-14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0.43-0.85
拟回购金额2000-4000
拟回购期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用途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已回购数量(股)678,377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不适用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已完成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自环保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自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应收账款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如本节“七、5.应收账款”所述,中自环保公司应收账款年末账面价值为44,197.85万元,占公司年末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6.70%。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大幅增长,增长63.69%。 中自环保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大,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针对应收账款的减值,我们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以判断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方面的判断及估计,包括管理层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分析计算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
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生数,分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4)通过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结合客户信用期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估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适当性;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获取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有关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政策执行,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6)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2.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的应对
如本节“七、6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所述,中自环保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发动机排放后处理催化剂相关产品。本年中自环保公司营业收入为154,408.19万元,且较上年大幅增长,增长245.07%。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上线结算类型的客户涉及的结算单据等;对出口收入,检查合同订单、出口报关单,并与账面记载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核对是否一致;以确定收入是否真实;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分年度、产品等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对主要客户进行交易及往来函证; (5)对主要客户执行客户背景调查等程序;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中自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自环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自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自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自环保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自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自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自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自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庄瑞兰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王
中国 北京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32,402,301.21495,471,072.2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536,209,555.56435,828,116.4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159,974,396.2437,250,358.20
应收账款七、5441,978,508.75265,738,183.51
应收款项融资七、7130,801,815.6136,176,936.60
预付款项七、864,155,377.7123,909,596.2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95,922,640.186,511,104.1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10362,537,331.20248,938,030.8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77,172,940.6711,339,837.91
流动资产合计1,911,154,867.131,561,163,236.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454,221,609.82155,314,477.33
在建工程七、2298,619,697.90239,370,290.8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243,772.95582,283.61
无形资产七、2680,171,823.6184,315,582.2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88,721,092.593,092,163.0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153,377,878.3347,183,981.91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2940,355,718.9343,620,443.87
非流动资产合计735,711,594.13573,479,222.77
资产总计2,646, 866,461.262,134,642,458.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214,462,609.1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3584,419,000.0053,466,900.00
应付账款七、36186,037,513.7291,676,230.7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6,775,347.181,290,113.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8,748,521.7918,028,877.03
应交税费七、403,728,774.843,893,118.59
其他应付款七、418,992,954.664,724,103.0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20,238,527.18189,680.61
其他流动负债七、44154,529,344.3439,153,599.77
流动负债合计697,932,592.89212,422,623.0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2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323,782.1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5011,226,638.414,371,932.01
递延收益七、5144,851,787.8126,683,415.86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1182,345.24270,128.5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6,260,771.4651,649,258.62
负债合计754,193,364.35264,071,881.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20,242,886.0086,034,97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653,113,005.861,687,320,915.86
减:库存股七、5622,001,516.08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6,026,005.6222,010,365.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07,477,484.4069,174,49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84,857,865.801,864,540,751.14
少数股东权益7,815,231.116,029,825.9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92,673,096.911,870,570,577.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646,866,461.262,134,642,458.79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7,225,838.91492,339,627.35
交易性金融资产536,209,555.56435,828,116.4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5,324,396.2437,250,358.20
应收账款十九、1354,458,274.94251,489,417.27
应收款项融资59,946,759.5136,176,936.60
预付款项55,225,277.5221,075,268.94
其他应收款十九、2310,047,080.1291,772,428.58
其中:应收利息4,889,539.88250,010.02
应收股利-
存货268,061,733.24196,361,559.7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4,148,419.894,103,970.24
流动资产合计1,880,647,335.931,566,397,683.3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九、3158,813,989.36133,863,989.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51,967,715.55142,159,672.73
在建工程18,944,878.99192,027,123.8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7,487,295.2330,535,323.8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8,188,901.572,466,612.52
递延所得税资产53,377,878.3347,183,981.91
其他非流动资产28,063,851.6738,556,567.87
非流动资产合计746,844,510.70586,793,272.16
资产总计2,627,491,846.632,153,190,955.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94,462,609.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84,419,000.0053,501,900.00
应付账款194,714,376.8885,472,785.9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6,284,534.10904,621.96
应付职工薪酬16,822,354.3015,666,706.60
应交税费2,953,133.933,622,756.99
其他应付款20,562,867.054,100,122.09
其中:应付利息181,872.71318,994.30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026,277.7845,805.58
其他流动负债120,075,538.6439,073,973.69
流动负债合计660,320,691.86202,388,672.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4,320,410.314,221,738.94
递延收益44,751,787.8126,633,415.86
递延所得税负债121,159.79124,217.4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9,193,357.9150,979,372.27
负债合计709,514,049.77253,368,045.1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20,242,886.0086,034,976.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653,113,005.861,687,320,915.86
减:库存股22,001,516.08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6,026,005.6222,010,365.37
未分配利润140,597,415.46104,456,653.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17,977,796.861,899,822,910.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627,491,846.632,153,190,955.52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544,081,894.61447,470,475.77
其中:营业收入七、611,544,081,894.61447,470,475.7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532,436,478.49574,981,401.15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360,112,464.83422,508,175.2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2,860,212.711,555,664.39
销售费用七、6346,147,141.9334,937,149.77
管理费用七、6440,633,894.7737,868,245.65
研发费用七、6581,145,647.5188,472,149.09
财务费用七、661,537,116.74-10,359,982.97
其中:利息费用6,506,878.824,314,760.18
利息收入4,890,872.6914,455,303.02
加:其他收益七、6717,723,463.3620,977,862.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2,314,047.2214,065,663.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807,731.96828,116.4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494,930.881,819,327.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9,463,604.51-30,683,370.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4,871.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3,536,856.14-120,503,326.28
加:营业外收入七、745,214,937.398,679,704.87
减:营业外支出七、75238,234.621,547,298.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8,513,558.91-113,370,919.88
减:所得税费用七、76-5,590,476.97-25,147,379.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104,035.88-88,223,540.4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4,104,035.88-88,223,540.4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2,318,630.74-87,272,708.4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785,405.14-950,831.9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4,104,035.88-88,223,540.4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2,318,630.74-87,272,708.4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85,405.14-950,831.9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5-1.0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5-1.0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九、41,054,350,624.45430,830,194.66
减:营业成本十九、4907,756,345.71405,675,463.14
税金及附加1,778,636.081,398,936.34
销售费用34,593,711.9924,951,184.64
管理费用35,851,257.3433,087,234.21
研发费用79,363,348.8184,736,951.30
财务费用-7,448,474.40-10,217,045.03
其中:利息费用5,293,195.124,568,906.00
利息收入12,469,696.2514,557,827.39
加:其他收益17,705,486.3520,917,917.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九、512,314,047.2214,065,663.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7,731.96828,116.4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06,211.582,120,943.9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37,837.88-29,564,091.6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871.1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966,309.26-100,433,980.39
加:营业外收入5,214,937.398,566,582.27
减:营业外支出219,684.471,006,466.1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961,562.18-92,873,864.27
减:所得税费用-6,194,840.35-25,047,721.9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156,402.53-67,826,142.2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156,402.53-67,826,142.2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0,156,402.53-67,826,142.2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00,314,088.86522,427,059.3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9,719,223.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0,508,543.0550,938,935.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60,822,631.91603,085,218.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35,850,991.88494,381,019.1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3,906,548.5185,607,130.59
支付的各项税费27,344,026.616,168,729.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4,573,808.7670,762,602.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21,675,375.76656,919,481.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2,743.85-53,834,262.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909,000,000.003,10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518,628.0114,257,419.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4,500.001,866.9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22,733,128.013,123,259,286.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9,930,499.39151,226,465.86
投资支付的现金2,049,393,555.563,164,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19,324,054.953,315,226,465.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590,926.94-191,967,179.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3,920,222.22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3,920,222.22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16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988,518.1028,607,136.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226,111.086,030,938.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214,629.18199,638,075.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705,593.04-129,638,075.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9,376.06-2,721.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8-368,618,701.69-375,442,239.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2,643,253.56848,085,492.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8104,024,551.87472,643,253.56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74,984,691.39518,550,100.30
收到的税费返还-22,687,886.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9,263,482.8350,001,039.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4,248,174.22591,239,025.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82,185,547.98449,665,460.5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2,759,534.9373,628,064.90
支付的各项税费10,677,985.715,256,433.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287,800.6462,369,505.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38,910,869.26590,919,46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662,695.04319,561.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909,000,000.003,109,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518,628.0114,257,419.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352,359.101,866.9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57,823.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25,428,810.863,123,259,286.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450,779.7286,810,185.55
投资支付的现金2,074,343,555.563,203,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840,000.00115,452,081.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4,634,335.283,405,362,267.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205,524.42-282,102,981.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4,244,000.00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3,151,005.8653,830,879.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7,395,005.86123,830,879.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988,518.1028,607,136.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1,321,363.473,694,388.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4,309,881.57197,301,525.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85,124.29-73,470,645.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9,376.06-2,721.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0,663,719.11-355,256,786.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9,511,808.68824,768,595.3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848,089.57469,511,808.68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69,174,493.911,864,540,751.146,029,825.971,870,570,577.1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69,174,493.91-1,864,540,751.146,029,825.971,870,570,577.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4,207,910.00----34,207,910.0022,001,516.08--4,015,640.25-38,302,990.49-20,317,114.661,785,405.1422,102,519.80
(一)综合收益总额42,318,630.7442,318,630.741,785,405.1444,104,035.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015,640.25--4,015,640.25----
1.提取盈余公积--------4,015,640.25--4,015,640.2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4,207,910.00----34,207,91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4,207,910.00-34,207,91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2,001,516.08-22,001,516.08-22,001,516.08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242,886.00---1,653,113,005.8622,001,516.08--26,026,005.62-107,477,484.40-1,884,857,865.807,815,231.111,892,673,096.91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182,257,695.201,977,623,952.436,980,657.921,984,604,610.3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182,257,695.20-1,977,623,952.436,980,657.921,984,604,610.3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3,083,201.29--113,083,201.29-950,831.95-114,034,033.24
(一)综合收益总额-87,272,708.49-87,272,708.49-950,831.95-88,223,540.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5,810,492.80--25,810,492.80--25,810,492.8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5,810,492.80-25,810,492.80-25,810,492.8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69,174,493.91-1,864,540,751.146,029,825.971,870,570,577.11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104,456,653.181,899,822,910.4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104,456,653.181,899,822,910.4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4,207,910.00----34,207,910.0022,001,516.08--4,015,640.2536,140,762.2818,154,886.45
(一)综合收益总额40,156,402.5340,156,402.5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015,640.25-4,015,640.25-
1.提取盈余公积4,015,640.25-4,015,640.2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4,207,910.00----34,207,91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4,207,910.00-34,207,91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2,001,516.08-22,001,516.08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242,886.00---1,653,113,005.8622,001,516.08--26,026,005.62140,597,415.461,917,977,796.86
项目2022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198,093,288.261,993,459,545.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198,093,288.261,993,459,545.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3,636,635.08-93,636,635.08
(一)综合收益总额-67,826,142.28-67,826,142.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5,810,492.80-25,810,492.80
1.提取盈余公积-25,810,492.80-25,810,492.8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6,034,976.00---1,687,320,915.86---22,010,365.37104,456,653.181,899,822,910.41

公司负责人:陈启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代华荣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05年7月15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77457894E,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法定代表人:陈启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同意注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注册资本及账面总股本均为120,242,886元。

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主要从事环保催化剂材料、内燃机尾气催化转化器及后处理系统、工业废气净化器及系统、储能与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自然人陈启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008,70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44%;作为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投资”)的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陈启章先生能够通过控制圣诺投资控制其持有的公司2.20%股份;作为四川圣诺开特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圣诺开特”)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启章先生能够通过控制圣诺开特控制其持有的公司1.40%股份;陈启章之妻罗华金、妹妹陈翠容、妹妹陈翠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11%、2.41%、

0.27%的股份,为陈启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此,陈启章先生直接及间接可控制公司40.83%的股权。同时,陈启章先生作为公司发起人之一,自公司设立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工作,在经营管理层决策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财务报表于2024年3月29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1.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重要性标准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重要性判断标准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判断标准单个项目预算大于总资产5%或属于募投项目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总收入≥10%
重要或有事项/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的重要性判断标准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
其他项目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的具体环境认为重要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按照是否丧失控制权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其中: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集团才将金融负债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包含指定的金融负债的性质、标准以及如何满足指定标准,具体参考金融资产部分)。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5)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商品远期合同和利率互换,分别对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a.承兑人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b.商业承兑汇票,参照本集团应收账款政策确认预期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本集团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确定组合的依据
风险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应收账款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13.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风险组合

风险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以应收款项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风险组合

风险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内部关联方往来组合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减值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0-6月(含)

0-6月(含)1.001.005.00

7-12月

7-12月5.005.005.00

1-2年

1-2年10.0010.0010.00

2-3年

2-3年50.0050.0050.00

3年以上

3年以上100.00100.00100.00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确认标准详见第十节、五、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对于应收款项,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款项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外,通常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基础上,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应反映的要素,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集团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以及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工程施工投入。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实物转移遵循先进先出法,存货领用采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五、11.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后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核算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0-4059.50-2.38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5-20519.00-4.75
车辆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4-5523.75-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平均年限法3-5531.67-19.00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上。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分项目核算,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有关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溢折价摊销、汇兑损益等),在相关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如下减值迹象:

1)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2)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如果存在以上减值迹象,则估计该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项目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房屋及建筑物竣工验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机器设备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23.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商标专用权、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序号资产类别摊销年限(年)参考依据
1土地使用权20、50法定使用期限
2专利权10专利权证书期限
3软件使用权10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商誉减值

本集团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按确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报告期末,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A项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器)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结合销售模式,本集团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对于上线结算客户,即“寄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客户使用产品后通知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和业务情况,本集团在发出商品并取得客户出具的实际使用量清单或客户确认单据时确认收入。根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双方风险收益转移相关条款,本集团存放在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仓库的产品,在客户上线装机结算前,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本集团,在客户实际耗用后产品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双方根据客户提供的上线结算明细办理结算。

本集团对客户的供应商管理系统公布的使用量或提交的结算使用量清单核对无误后,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确认收入以及开具发票,客户收到本集团的发票后根据约定的信用期及付款方式付款。2)对于入库结算客户,本集团产品按约定发货并经客户验收,相关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控制权即转移,确认销售收入。3)本集团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对以FOB、CIF、CFR等方式为报价基础进行交易的客户,本集团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在产品过船舷后,在商品离岸凭取得的报关单、提单等出口相关单据时确认风险的转移,确认销售收入。4)本集团提供劳务收入主要为受托加工业务,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加工协议,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服务收取加工费。加工完成后发货至客户并验货签收后,根据客户签字确认的验收单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主要包括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7.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后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选择不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合同中包括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本集团不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在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续租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认为,由于与市价相比,续租选择权期间的合同条款和条件更优惠(在合同期内,本集团进行或预期将进行重大租赁资产改良,租赁资产对本集团的运营重要,且不易获取合适的替换资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因此,租赁期中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租赁期开始日后,如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

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续租选择权的,本集团将对是否行使续租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结果修改租赁期。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①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②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本集团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

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集团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0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开始适用的时点本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基于近三年封装类产品实际索赔比例占收入比例提高,公司对封装类产品未来将发生的三包服务费计提比例进行调整,由1%调增至5%,其他类别产品收入三包服务费计提比例保持不变。2023年1月1日销售费用9,826,145.95
预计负债9,826,145.95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产生的增值额13%、9%、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详见下表[注1]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中自未来20%
中自黑龙江20%
中自复材20%
中自光明15%
中自长春25%
中自陕西20%
浙江中自20%
中自新材料15%
中自青岛20%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1)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集团发生的研发费用实行加计100%扣除。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本公司2023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出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申请,于2023年10月16日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GR202351001907《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2023年-2025年)。本集团2023年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优惠年度本公司按15%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中自复材、中自未来、中自黑龙江、中自陕西、中自浙江、中自青岛在本年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4)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

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本公司之子公司中自光明、中自新材料享受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

(2)增值税

本公司为先进制造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1,473.3521,295.75
银行存款112,556,214.76472,513,310.40
其他货币资金19,834,613.1022,936,462.67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3.41
合计132,402,301.21495,471,072.2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年末较年初减少73.28%,主要为本公司上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年陆续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闲置资金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所致。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存入的保证金19,712,035.11元、开立保函而存入的保证金94,428.00元、ETC业务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12,520.09元及证券账户资金15,629.90元。

项目年末余额年初余额
受限制的政府补贴资金8,558,766.1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9,712,035.1122,700,570.00
保函保证金94,428.0094,428.00
其他保证金12,520.0932,820.67
合计28,377,749.3422,827,818.67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36,209,555.56435,828,116.44/
其中:
可转让大额存单536,209,555.56/
结构性理财产品435,828,116.44/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536,209,555.56435,828,116.44/

其他说明:

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进行资金管理,票面期限为3年期,利率为3.1%。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45,104,596.2423,885,358.20
商业承兑票据14,869,800.0013,365,000.00
合计159,974,396.2437,250,358.2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18,844,596.24
商业承兑票据15,020,000.00
合计133,864,596.24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5,104,596.2490.62145,104,596.2423,885,358.2063.8923,885,358.20

其中: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020,000.009.38150,200.001.0014,869,800.0013,500,000.0036.11135,000.001.0013,365,000.00

其中:

其中:

合计

合计160,124,596.24100.00150,200.00159,974,396.2437,385,358.20100.00135,000.0037,250,358.2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银行承兑汇票145,104,596.24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合计145,104,596.24/

本公司判断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0-6月(含)15,020,000.00150,200.001.00
合计15,020,000.00150,200.00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135,000.0015,200.00150,200.00
合计135,000.0015,200.00150,2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无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0-6月(含)437,352,400.00215,930,356.55
7-12月3,169,203.7110,515,594.85
1年以内小计440,521,603.71226,445,951.4
1至2年3,558,123.1245,413,857.64
2至3年5,573,156.853,141,710.63
3年以上740,692.95152,145.3
合计450,393,576.63275,153,664.9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165,029.440.42582,514.7250.00582,514.7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50,393,576.63100.008,415,067.881.87441,978,508.75273,988,635.5399.588,832,966.743.22265,155,668.79
合计450,393,576.63100.008,415,067.88441,978,508.75275,153,664.97100.009,415,481.46265,738,183.51

截止2024年2月末,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回款金额为34,558.39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0-6月(含)437,352,400.004,373,524.001.00
7-12月3,169,203.71158,460.195.00
1-2年3,558,123.12355,812.3110.00
2-3年5,573,156.852,786,578.4350.00
3年以上740,692.95740,692.95100.00
合计450,393,576.638,415,067.8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9,415,481.46976,221.6724,191.918,415,067.88
合计9,415,481.46976,221.6724,191.918,415,067.8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4,191.9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10,659,380.78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6.7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2,106,593.80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30,801,815.6136,176,936.60
合计130,801,815.6136,176,936.60

于年末,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公司判断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20,528,120.59
合计620,528,120.59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3,655,377.7199.2223,422,445.4097.96
1至2年500,000.000.78487,150.802.04
合计64,155,377.71100.0023,909,596.20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预付款项年末较年初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订单增加,所需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期后已陆续到货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60,922,979.04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4.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5,922,640.186,511,104.10
合计5,922,640.186,511,104.1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4,529,905.566,395,416.04
1年以内小计4,529,905.566,395,416.04
1至2年1,874,144.3435,976.25
2至3年809,677.71
3年以上834,160.00133,370.52
合计7,238,209.907,374,440.52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往来款2,312,765.333,900,788.86
押金、保证金2,649,560.003,279,422.70
其他往来款项2,275,884.57194,228.96
合计7,238,209.907,374,440.52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861,202.122,134.30863,336.42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12,942.7775,000.00487,942.77
本期转回21,851.9821,851.98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1,723.192,134.3013,857.49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240,569.7275,000.001,315,569.72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63,336.42487,942.7721,851.9813,857.491,315,569.72
合计863,336.42487,942.7721,851.9813,857.491,315,569.7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3,857.49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3,857.49元。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单位一1,500,000.0020.72押金、保证金1-2年150,000.00
单位二514,800.007.11押金、保证金3年以上514,800.00
单位三371,415.105.13其他1年以内18,570.76
单位四351,613.324.86其他1年以内17,580.67
单位五280,000.003.87押金、保证金3年以上280,000.00
合计3,017,828.4241.69//980,951.43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37,663,997.184,132,122.04133,531,875.14131,380,251.9821,414,596.35109,965,655.63
在产品35,998,958.18341,147.4435,657,810.746,775,512.546,775,512.54
库存商品84,195,925.874,082,545.0280,113,380.8564,076,213.777,232,447.4156,843,766.36
周转材料2,945,968.153,594.842,942,373.313,017,294.551,049.723,016,244.83
合同履约成本9,639,453.459,639,453.452,357,994.662,357,994.66
自制半成品25,699,619.71785,848.5824,913,771.1326,811,399.75460,630.9526,350,768.80
委托加工物资6,609,066.79132,022.206,477,044.59494,187.07108,189.82385,997.25
发出商品72,494,037.133,232,415.1469,261,621.9946,013,605.352,771,514.5943,242,090.76
合计375,247,026.4612,709,695.26362,537,331.20280,926,459.6731,988,428.84248,938,030.83

年末存货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年末根据销售订单正常备料、完工成品及已发货尚未结算增加。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1,414,596.352,512,666.8819,795,141.194,132,122.04
在产品341,147.44341,147.44
库存商品7,232,447.411,894,147.565,044,049.954,082,545.02
周转材料1,049.722,545.123,594.84
自制半成品460,630.95603,979.53278,761.90785,848.58
发出商品2,771,514.593,024,864.922,563,964.373,232,415.14
委托加工物资108,189.821,061,603.471,037,771.09132,022.20
合计31,988,428.849,440,954.9228,719,688.5012,709,695.26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主要是年初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年已使用或销售而转销。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39,991,731.96
预缴企业所得税204,643.51199,794.88
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增值税36,976,565.2011,140,043.03
合计77,172,940.6711,339,837.91

注*:为本年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进行资金管理的年末参考市值。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54,221,609.82155,314,477.33
合计454,221,609.82155,314,477.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是募投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完工投入使用由在建工程转入。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7,731,630.77188,028,566.465,091,608.9922,138,033.95302,989,840.17
2.本期增加金额154,270,977.25169,428,304.081,276,177.692,845,620.89327,821,079.91
(1)购置12,281,466.541,276,177.691,986,505.4715,544,149.70
(2)在建工程转入154,270,977.25157,146,837.54859,115.42312,276,930.21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601,821.92859,096.50460,052.842,920,971.26
(1)处置或报废1,601,821.92859,096.50460,052.842,920,971.26
4.期末余额242,002,608.02355,855,048.625,508,690.1824,523,602.00627,889,948.8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9,024,347.3389,600,975.923,280,758.7112,452,978.78134,359,060.74
2.本期增加金额4,049,976.9619,825,558.26692,521.363,847,449.7328,415,506.31
(1)计提4,049,976.9619,825,558.26692,521.363,847,449.7328,415,506.31
3.本期减少金额1,166,712.42551,007.01416,227.122,133,946.55
(1)处置或报废1,166,712.42551,007.01416,227.122,133,946.55
4.期末余额33,074,324.29108,259,821.763,422,273.0615,884,201.39160,640,620.5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3,233,737.2182,564.8913,316,302.1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288,583.60288,583.60
(1)处置或报废288,583.60288,583.60
4.期末余额12,945,153.6182,564.8913,027,718.5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8,928,283.73234,650,073.252,003,852.238,639,400.61454,221,609.82
2.期初账面价值58,707,283.4485,193,853.331,728,285.399,685,055.17155,314,477.33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11,386,049.437,143,483.323,609,747.59632,818.52
合计11,386,049.437,143,483.323,609,747.59632,818.52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厂房153,708,123.62截至年末尚未竣工结算,办理过程中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98,619,697.90239,370,290.82
合计98,619,697.90239,370,290.8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187,989,447.88187,989,447.88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60,418,357.0860,418,357.0833,179,743.7133,179,743.71
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6,472,630.616,472,630.61548,961.50548,961.50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6,362,342.866,362,342.863,371,057.633,371,057.63
中自碳谷产业基地项目16,205,699.7516,205,699.7513,574,927.6313,574,927.63
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目1,644,945.471,644,945.47
其他项目及在安装设备7,515,722.137,515,722.13706,152.47706,152.47
合计98,619,697.9098,619,697.90239,370,290.82239,370,290.82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453,618,000187,989,447.8894,775,286.28282,764,734.1668.28346,503.17募集资金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255,763,30033,179,743.7127,238,613.3760,418,357.0831.17募集资金
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160,901,800548,961.5010,909,243.444,985,574.336,472,630.6122.26募集资金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64,004,7003,371,057.636,730,214.883,738,929.656,362,342.8643.36募集资金
中自碳谷产业基地项目600,000,00013,574,927.632,630,772.1216,205,699.7511.05自筹资金/专项借款
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目351,626,4001,644,945.471,644,945.475.63自筹资金/专项借款
合计1,885,914,200238,664,138.35143,929,075.56291,489,238.1491,103,975.77//346,503.1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51,275.36951,275.36
2.本期增加金额417,896.40417,896.40
417,896.40417,896.40
3.本期减少金额759,078.06759,078.06
759,078.06759,078.06
4.期末余额610,093.70610,093.7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68,991.75368,991.75
2.本期增加金额300,960.20300,960.20
(1)计提300,960.20300,960.20
3.本期减少金额303,631.20303,631.20
(1)处置303,631.20303,631.20
4.期末余额366,320.75366,320.7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3,772.95243,772.95
2.期初账面价值582,283.61582,283.61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8,997,012.3516,629,849.516,858,337.8992,485,199.75
2.本期增加金额67,924.5367,924.53
(1)购置67,924.5367,924.53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8,997,012.3516,629,849.516,926,262.4292,553,124.2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149,314.922,163,581.452,585,765.627,898,661.99
2.本期增加金额1,639,402.081,918,991.56630,639.914,189,033.55
(1)计提1,639,402.081,918,991.56630,639.914,189,033.5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788,717.004,082,573.013,216,405.5312,087,695.5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270,955.54270,955.54
2.本期增加金额22,649.5922,649.59
(1)计提22,649.5922,649.5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93,605.13293,605.1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4,208,295.3512,547,276.503,416,251.7680,171,823.61
2.期初账面价值65,847,697.4314,466,268.064,001,616.7384,315,582.2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电催化剂中试生产线场地改造费1,472,817.23327,292.681,145,524.55
储能厂房及实验室改造费用625,550.49127,522.92498,027.57
室排烟降噪第一阶段专项改造工程855,963.3085,290.54770,672.76
储能与动力电池中试平台5,586,025.09456,115.465,129,909.63
电子科大试验室干燥间改造项目437,614.687,293.58430,321.10
其他工程993,795.2934,742.49281,900.80746,636.98
合计3,092,163.016,914,345.561,285,415.988,721,092.59

29.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40,355,718.9343,620,443.87
合计40,355,718.9343,620,443.87

3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账面余额账面价值受限类型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28,377,749.34各项保证金受限22,827,818.67各项保证金受限
应收账款注1、222,827,818.67
合计28,377,749.34////

其他说明:

注1:2023年3月3日,本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成都分行)签订质字第ZH2300000032726号《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将本集团与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排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及即将签订的所有贸易合同项下的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给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本集团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2300000032726号《综合授信合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向本集团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亿元授信。质押担保期间为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5日,截至本年末,该质押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余额为6,700万元。

注2:2023年9月8日,中自光明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保理公司)签订SX2023009324《国内商业保理合同(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约定保理融资额度为28,500万元,保理融资额度届满日为2024年7月23日。截止本年末,该保理合同下借款本金余额为2,000万元。

31.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8,063,696.641,209,554.509,990,195.321,498,529.30
资产减值准备12,812,217.931,921,832.6934,956,804.575,243,520.68
预计负债4,320,410.31648,061.554,221,738.94633,260.84
政府补助44,751,787.816,712,768.1726,633,415.863,995,012.38
可抵扣亏损*1285,904,409.5042,885,661.42238,757,724.7135,813,658.71
合计355,852,522.1953,377,878.33314,559,879.4047,183,981.91

注:本公司预计可抵扣亏损在可弥补限期前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407,903.0061,185.45972,740.62145,911.09
公允价值变动807,731.96121,159.79828,116.44124,217.47
合计1,215,634.96182,345.241,800,857.06270,128.5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2,042,070.6311,192,697.54
可抵扣亏损28,079,678.4742,459,171.54
合计50,121,749.1053,651,869.0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度4,775,240.85
2024年度506,694.99506,694.99
2025年度1,191,986.241,350,122.18
2026年度6,952,534.407,353,210.71
2027年度14,396,688.2328,473,902.81
2028年度5,031,774.61
合计28,079,678.4742,459,171.5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67,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理借款20,000,000.00
信用借款127,244,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218,609.18
合计214,462,609.18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及担保情况详见“第十节、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84,419,000.0053,466,900.00
合计84,419,000.0053,466,9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80,183,535.7638,930,421.13
应付设备款及工程款90,621,810.8345,221,696.25
应付封装费10,636,457.302,450,123.25
应付物流及仓储费458,065.66383,671.01
其他4,137,644.174,690,319.08
合计186,037,513.7291,676,230.72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1,838,000.00质保金
合计1,838,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已收款待交付产品6,775,347.181,290,113.31
合计6,775,347.181,290,113.3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8,021,978.1489,031,092.8388,438,195.1818,614,875.7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610,878.455,610,878.45
三、辞退福利6,898.891,575,235.121,448,488.01133,646.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8,028,877.0396,217,206.4095,497,561.6418,748,521.7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4,201,452.8875,131,027.0775,426,791.4313,905,688.52
二、职工福利费6,591,661.916,468,143.91123,518.00
三、社会保险费2,839,195.312,839,195.31
其中:医疗保险费2,407,202.342,407,202.34
工伤保险费54,787.2154,787.21
生育保险费128,946.33128,946.33
大病医疗保险248,259.43248,259.43
四、住房公积金1,839,318.001,839,318.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820,525.262,629,890.541,864,746.534,585,669.27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8,021,978.1489,031,092.8388,438,195.1818,614,875.7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408,185.445,408,185.44
2、失业保险费202,693.01202,693.01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5,610,878.455,610,878.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8,164.20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689,089.02
个人所得税1,289,761.932,262,177.61
城市维护建设税12,766.58
房产税248,824.63110,480.91
教育费附加5,049.51
地方教育费附加3,366.36
印花税1,361,366.771,228,511.14
其他税费139,732.49242,602.28
合计3,728,774.843,893,118.59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8,992,954.664,724,103.03
合计8,992,954.664,724,103.0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外部往来款8,566,421.824,466,847.72
待支付员工报销款381,766.81214,980.01
其他44,766.0342,275.30
合计8,992,954.664,724,103.03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0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12,249.40143,875.0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26,277.7845,805.58
合计20,238,527.18189,680.61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应付款133,864,596.2423,885,358.20
未终止确认建信融通应付款19,823,198.2715,098,964.40
待转销项税841,549.83169,277.17
合计154,529,344.3439,153,599.7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20,000,000.00
合计20,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及担保情况详见“第十节、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经营租赁项目323,782.19
合计323,782.19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三包服务费4,371,932.0111,226,638.41详见注释
合计4,371,932.0111,226,638.41/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集团预计负债为计提的三包服务费,计提原则为以收入金额作为基数,根据分类产品各期实际发生的质量损失及返修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综合考虑确定各分类产品的三包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实际发生客户索赔损失时冲减预计负债。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6,683,415.8624,106,522.005,938,150.0544,851,787.81项目补助
合计26,683,415.8624,106,522.005,938,150.0544,851,787.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86,034,976.0034,207,910.0034,207,910.00120,242,886.00

其他说明:

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集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6,034,97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515,20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4,207,9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242,886股。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7月18日实施完成,本集团总股本由86,034,976股变更为120,242,88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6,034,976.00元变更为120,242,886.00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659,350,715.8634,207,910.001,625,142,805.86
其他资本公积27,970,200.0027,970,200.00
合计1,687,320,915.8634,207,910.001,653,113,005.8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减少详见“第十节、七、53.股本”所述。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回购股票22,001,516.0822,001,516.08
合计22,001,516.0822,001,516.0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1月17日和2023年2月7日,本集团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0,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54元/股,最低价为28.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01,516.08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2,010,365.374,015,640.2526,026,005.62
合计22,010,365.374,015,640.2526,026,005.6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69,174,493.91182,257,695.2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69,174,493.91182,257,695.2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318,630.74-87,272,708.4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15,640.2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5,810,492.8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07,477,484.4069,174,493.91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540,991,149.291,357,828,048.72442,789,553.20420,534,339.35
其他业务3,090,745.322,284,416.114,680,922.571,973,835.87
合计1,544,081,894.611,360,112,464.83447,470,475.77422,508,175.22

本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受商用车市场特别是天然气重卡市场的爆发、乘用车大客户的批量供货、柴油非道路国四和轻型车国六 b 排放法规的全面实施等因素影响所致。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收入与成本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1,540,991,149.291,357,828,048.721,540,991,149.291,357,828,048.72
其中: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1,512,505,385.161,333,817,939.101,512,505,385.161,333,817,939.10
工业催化剂8,374,181.074,923,316.148,374,181.074,923,316.14
储能与储能+19,578,472.6218,705,792.8219,578,472.6218,705,792.82
氢能533,110.44381,000.66533,110.44381,000.66
按经营地区分类1,540,991,149.291,357,828,048.721,540,991,149.291,357,828,048.72
其中:境内1,537,429,729.691,354,652,176.211,537,429,729.691,354,652,176.21
境外3,561,419.603,175,872.513,561,419.603,175,872.51
合计1,540,991,149.291,357,828,048.721,540,991,149.291,357,828,048.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重要的支付条款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是否为主要责任人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销售商品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合同价款通常于商品验收合格或上线且收到发票后到期商品质量保证相关义务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
提供劳务服务完成合同价款通常于服务完成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服务质量保证相关义务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
合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1,612.26元,其中:31,612.26元预计将于1-2年内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291,304.0225,200.13
教育费附加125,266.4510,800.02
资源税
房产税838,201.20711,326.21
土地使用税655,772.06380,756.40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83,510.927,200.00
印花税及其他866,158.06420,381.63
合计2,860,212.711,555,664.39

其他说明:

税金及附加本年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是受收入上涨影响应交流转税增长。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8,882,060.0014,749,556.26
差旅、交通费3,134,794.602,338,827.29
业务招待费4,025,732.144,518,404.23
广告宣传费1,939,011.981,112,728.05
三包服务费*218,751,625.181,120,350.54
在用车售后服务费3,515,345.073,952,464.80
商业保险2,213,333.164,170,218.27
其他3,685,239.802,974,600.33
合计46,147,141.9334,937,149.77

其他说明:

注*1 本年职工薪酬减少主要是在用车业务下滑优化营销人员、项目开发奖励减少和人员离职影响年终绩效等多项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注*2 本年三包服务费大幅增加主要是收入增加及会计估计变更所致。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137,419.7623,005,380.42
差旅、交通费1,409,832.17914,392.24
业务招待费1,259,802.701,036,460.81
办公费3,471,531.662,524,994.78
中介及咨询费1,675,296.863,942,332.41
折旧和摊销费用4,822,892.874,771,929.02
其他2,857,118.751,672,755.97
合计40,633,894.7737,868,245.65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1,467,215.3331,873,088.25
材料费及能源*128,103,386.2619,847,994.26
测试化验加工费*25,361,517.8317,145,304.79
折旧及摊销费10,793,331.037,926,991.11
技术合作开发费*31,204,782.076,024,841.90
差旅费1,173,978.53595,928.57
其他3,041,436.465,058,000.21
合计81,145,647.5188,472,149.09

其他说明:

注*1:材料费及能源增加主要是汽油车国六b产品开发领用材料增加和客户验证样件及氢能源技术开发应用试验和验证材料耗用增加所致;

注*2:测试化验加工费减少主要是天然气低贵金属研发的第三方和客户耐久试验与验证上年基本结束所致;

注*3:技术合作开发费较上年下降主要是上年在非道路柴油车T4、汽油车国六b技术和产品的合作开发投入,本年有所减少所致。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6,506,878.824,314,760.18
减:利息收入*24,890,872.6914,455,303.02
加:汇兑损失-392,164.84-293,164.55
其他支出313,275.4573,724.42
合计1,537,116.74-10,359,982.97

其他说明:

注*1 本年利息费用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本年新取得金融机构借款,相应的利息费用增加。

注*2本年利息收入减少主要是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购买国债逆回购及大额可转让存单使银行存款余额下降所致。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1,368,520.9420,908,604.97
税费减免*6,263,029.89
个税手续费返还91,912.5369,257.25
合计17,723,463.3620,977,862.22

其他说明:

注*: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所涉及的税费减免。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2,308,844.3314,065,663.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取得的投资收益5,202.89
合计12,314,047.2214,065,663.51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806,000.00828,116.44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交易性金融负债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1,731.96
合计807,731.96828,116.44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5,200.00245,000.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76,221.672,003,251.7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466,090.79-428,924.1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494,930.881,819,327.57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9,440,954.92-28,988,318.87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424,096.23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2,649.59-270,955.54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9,463,604.51-30,683,370.64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14,871.1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14,871.11
合计14,871.11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23,207.96121,669.8923,207.9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5,142,000.007,366,100.005,142,000.00
其他49,729.431,191,934.9849,729.43
合计5,214,937.398,679,704.875,214,937.3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30,318.681,525,326.96130,318.6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100,000.0010,000.00100,000.00
其他7,915.9411,971.517,915.94
合计238,234.621,547,298.47238,234.62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91,202.77
递延所得税费用-6,281,679.74-25,147,379.44
合计-5,590,476.97-25,147,379.4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38,513,558.9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777,033.8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18,344.8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113.7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92,030.9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714,114.0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915,034.34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11,544,230.92
所得税费用-5,590,476.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款项34,720,805.4219,437,024.51
代收项目资金7,475,000.00
保证金及押金2,232,211.5912,295,547.92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8,543,509.571,173,507.77
其他7,537,016.4718,032,855.52
合计60,508,543.0550,938,935.7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拨付代收项目资金5,150,000.00
付现经营费用45,305,841.6250,703,285.91
保证金及押金1,894,890.0013,648,912.21
员工借款及备用金9,999,314.045,058,086.42
其他2,223,763.101,352,318.15
合计64,573,808.7670,762,602.6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结构性存款1,909,000,000.003,109,000,000.00
合计1,909,000,000.003,109,000,000.00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国债逆回购29,990,000.00
购买国债收益凭证20,000,000.00
购买大额存单535,403,555.56
购买结构性存款1,464,000,000.003,164,000,000.00
合计2,049,393,555.563,164,000,000.0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224,595.002,336,550.23
股份回购款22,001,516.08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3,694,388.32
合计22,226,111.086,030,938.5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现金变动非现金变动
股份回购22,001,516.0822,001,516.08
短期借款224,244,000.00218,609.1810,000,000.00214,462,609.18
长期借款20,000,000.002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9,680.6120,238,527.18189,680.6120,238,527.18
合计20,189,680.61246,245,516.0820,457,136.3610,189,680.6120,000,000.00256,702,652.44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本集团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金额为52,073.51万元。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4,104,035.88-88,223,540.44
加:资产减值准备9,463,604.5130,683,370.64
信用减值损失-494,930.88-1,819,327.5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8,415,506.3122,261,521.24
使用权资产摊销300,960.201,942,253.79
无形资产摊销4,189,033.552,635,107.0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285,415.98507,50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871.1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7,110.721,403,657.0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07,731.96-828,116.4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506,878.824,314,760.1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314,047.22-14,065,663.5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193,896.42-25,143,176.1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7,783.32-4,203.3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4,320,566.79-124,408,732.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94,105,209.26253,540,022.0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4,945,375.19-107,723,350.84
其他18,168,371.95-8,906,352.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852,743.85-53,834,262.8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04,024,551.87472,643,253.5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72,643,253.56848,085,492.8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8,618,701.69-375,442,239.2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04,024,551.87472,643,253.56
其中:库存现金11,473.3521,295.7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03,997,448.62472,615,233.8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5,629.906,724.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4,024,551.87472,643,253.5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3,622.147.0827308,962.53
欧元0.017.85920.08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24,800.007.0827175,650.96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本年发生额3,308,718.80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118,348.19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1,467,215.3331,873,088.25
材料费及能源28,103,386.2619,847,994.26
测试化验加工费5,361,517.8317,145,304.79
折旧及摊销费10,793,331.037,926,991.11
技术合作开发费1,204,782.076,024,841.90
差旅费1,173,978.53595,928.57
其他3,041,436.465,058,000.21
合计81,145,647.5188,472,149.09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81,145,647.5188,472,149.09
资本化研发支出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4、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5、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3年4月11日设立全资子公司中自青岛,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实缴为人民币405.00万元,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1)中自复材2,000.00成都成都生产与销售100.00出资设立
2)中自未来2,000.00成都成都其他服务100.00出资设立
2.1)中自黑龙江100.00黑龙江黑龙江其他服务90.00出资设立
2.2)中自陕西100.00西安西安其他服务80.00出资设立
3)中自光明11,000.00成都成都生产与销售8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中自长春3,000.00长春长春生产与销售100.00出资设立
5)中自浙江3,000.00湖州湖州生产与销售100.00出资设立
6)中自新材料3,000.00眉山眉山生产与销售100.00出资设立
7)中自青岛1,000.00青岛青岛生产与销售100.00出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中自光明20.00%1,868,417.118,123,438.7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中自光明432,960,874.04389,969.41433,350,843.45389,951,950.766,906,228.10396,858,178.8695,857,580.32408,230.0096,265,810.3268,965,038.23150,193.0769,115,231.30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中自光明653,579,229.779,342,085.579,342,085.57-163,381,174.9338,576,370.69-3,658,485.41-3,658,485.41-51,578,583.08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转入其他收益本期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收益相关
递延收益26,683,415.8624,106,522.005,938,150.0544,851,787.81
合计26,683,415.8624,106,522.005,938,150.0544,851,787.81/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他说明:

详见“第十节、七、67.其他收益、74.营业外收入”所述。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概括如下:

1)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源于借款及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动态地分析利率的变动方向。多种可能的方案会被同时予以考虑,涉及对现有融资的替换或其他融资渠道。

2)信用风险

于年末,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详见“附注五、4.应收账款”所述。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

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终止确认情况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133,864,596.24未终止确认由于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已背书或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620,528,120.59已终止确认由于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保理应收账款保理20,000,000.00未终止确认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故未终止确认
合计/774,392,716.83//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620,528,120.59-3,370,864.78
合计/620,528,120.59-3,370,864.78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资产转移方式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133,864,596.24133,864,596.24
应收账款保理保理20,000,000.0020,000,000.00
合计153,864,596.24153,864,596.2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536,209,555.56536,209,555.56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36,209,555.56536,209,555.56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可转让大额存单536,209,555.56536,209,555.56
(二)应收款项融资130,801,815.61130,801,815.61
(1)应收款项融资130,801,815.61130,801,815.61
(三)其他流动资产39,991,731.9639,991,731.96
(1)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39,991,731.9639,991,731.9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707,003,103.13707,003,103.13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结构性存款,本公司以预期收益率作为评估其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以票面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的依据;国债逆回购,本公司以年末参考市值作为评估其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依据。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陈翠仙之夫朱忠祥全资控股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1

其他说明

注*1 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少数股东持有中自光明20%的股权,对中自光明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将光明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光明派特比照本集团的关联方披露,本集团与光明派特的贵金属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上期发生额
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物流运输服务199,162.751,500,000.00512,159.08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贵金属采购等718,316,662.44800,000,000.00232,937,884.09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等27,464.715,000,000.0012,831.86
合计718,543,289.9806,500,000.00233,462,875.0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贵金属销售0.001,513,654.98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集团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支付的租金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房屋115,200.00115,2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27日,本集团与关联方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月租金9,600.00元,租赁期限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租赁费用包含使用该厂房发生的租赁费、物管费、水电费和生产垃圾处理等费用,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处理方式。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集团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启章20,000,0002021/7/212024/7/19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该笔借款由陈启章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合同约定,上述担保事项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554,424.7835,398.23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523.78798.0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48,112,828.69

年末余额全部为预付主要原材料贵金属采购款,期后到货已结算。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四川中自科技有限公司36,050.70
应付账款四川程驷物流有限公司55,600.0078,804.00
应付账款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2,184,070.79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根据《中自碳谷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公司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第二年起,税收强度不得低于30万元/亩/年,该承诺时限不低于10年。若公司在10年内提前累计税收达到4.5亿元,剩余年限不再考核;若公司在10年内累计税收未达到4.5亿元,公司应在2035年度结束前按30万元/亩/年的标准以承担违约金的方式向彭山经开区补足纳税所对应的彭山区区级留存部分的差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 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涉及一些日常经营中的金额较小的诉讼,但本公司相信任何因这些标的小的诉讼引致的负债都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 其他或有负债

因在用车改造业务需要,本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10日向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开具2份质量保函,保函最高额分别为10万元、21.476万元,将分别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5月10日届满。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

2024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摘要;本公司2023年度不分红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下一年度。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2、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0-6月(含)323,618,032.98193,838,464.83
7-12月26,135,227.9218,034,358.75
1年以内小计349,753,260.90211,872,823.58
1至2年5,089,147.3945,413,857.64
2至3年5,573,156.853,106,510.63
3年以上740,692.95152,145.3
合计361,156,258.09260,545,337.1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2,471,154.4622.8482,471,154.4620,788,059.857.98582,514.722.8020,205,545.1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8,685,103.6377.166,697,983.152.40271,987,120.48239,757,277.3092.028,473,405.163.53231,283,872.14

合计

361,156,258.09100.006,697,983.15/354,458,274.94260,545,337.15100.09,055,919.88/251,489,417.2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中自光明76,438,255.30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计提
中自未来6,032,899.16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计提
合计82,471,154.4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0-6月(含)265,643,927.002,656,439.271.00
7-12月3,169,203.71158,460.195.00
1-2年3,558,123.12355,812.3110.00
2-3年5,573,156.852,786,578.4350.00
3年以上740,692.95740,692.95100.00
合计278,685,103.636,697,983.1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
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9,055,919.882,349,372.828,563.916,697,983.15
合计9,055,919.882,349,372.828,563.916,697,983.1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8,563.9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15,653,000.71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7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392,147.46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4,889,539.88250,010.02
其他应收款305,157,540.2491,522,418.56
合计310,047,080.1291,772,428.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利息4,889,539.88250,010.02
合计4,889,539.88250,010.02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6).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8).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265,610,184.7591,356,442.26
1年以内小计265,610,184.7591,356,442.26
1至2年39,928,813.4925,976.25
2至3年809,080
3年以上834,055.49130,195.49
合计306,373,053.7392,321,694

(1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往来款1,936,892.833,084,109.26
子公司往来款299,715,968.3386,117,595.89
押金、保证金2,629,560.002,932,600.00
其他2,090,632.57187,388.85
合计306,373,053.7392,321,694.00

(1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减值)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799,275.44799,275.44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27,961.24427,961.2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11,723.1911,723.19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215,513.491,215,513.49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99,275.44427,961.2411,723.191,215,513.49
合计799,275.44427,961.2411,723.191,215,513.4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1,723.19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的性质账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单位一223,248,813.0172.87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0.00
单位二41,009,387.4913.39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1-2年0.00
单位三32,529,189.2310.62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1-2年0.00
单位四2,928,578.600.96子公司往来款1年以内0.00
单位五1,500,000.000.49押金、保证金1-2年150,000.00
合计301,215,968.3398.33150,000.00

(1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58,813,989.36158,813,989.36133,863,989.36133,863,989.36
合计158,813,989.36158,813,989.36133,863,989.36133,863,989.3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中自复材20,000,000.0020,000,000.00
中自未来20,000,000.0020,000,000.00
中自光明24,763,989.3624,763,989.36
中自长春30,000,000.0030,000,000.00
浙江中自9,100,000.0020,900,000.0030,000,000.00
中自新材料30,000,000.0030,000,000.00
中自青岛4,050,000.004,050,000.00
合计133,863,989.3624,950,000.00158,813,989.3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60,238,928.14813,583,780.23411,428,035.68389,704,629.24
其他业务94,111,696.3194,172,565.4819,402,158.9815,970,833.90
合计1,054,350,624.45907,756,345.71430,830,194.66405,675,463.14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收入与成本合计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960,238,928.14813,583,780.23960,238,928.14813,583,780.23
其中:内燃机尾气净化催化剂931,753,164.02789,551,970.28931,753,164.02789,551,970.28
工业催化剂8,374,181.074,923,316.148,374,181.074,923,316.14
储能与储能+19,578,472.6218,727,493.1619,578,472.6218,727,493.16
氢能533,110.44381,000.66533,110.44381,000.66
按经营地区分类960,238,928.14813,583,780.23960,238,928.14813,583,780.23
其中:境内956,677,508.54810,407,907.72956,677,508.54810,407,907.72
境外3,561,419.603,175,872.513,561,419.603,175,872.51
合计960,238,928.14813,583,780.23960,238,928.14813,583,780.2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2,308,844.3314,065,663.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国债逆回购及收益凭证取得的投资收益5,202.89
合计12,314,047.2214,065,663.51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集团本年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2,239.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22,773,550.8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3,121,779.1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582,514.72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726.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4,451,274.1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3.54
合计31,967,863.49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60.35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550.090.09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启章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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