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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药厂: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82元,共计募集资金72,42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25.04万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7,401.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加上本次发行承销和保荐费对应增值税284.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565.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65,565.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0,304.04
利息收入净额B21,979.19
项目序号金额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9,424.57
利息收入净额C2861.6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9,728.6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840.85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8,677.7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1,385.23
差异G=E-F7,292.49[注]

[注]差异金额参见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三(七)和(八)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募集账户变更而在2023年5月12日注销;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因项目结束而在2022年9月28日注销。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天然药物有限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5月5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大额存单账户和3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6330869364,852,801.91活期
72070791810,000,000.00大额存单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800000189084000002937,474.89活期
8000001890840000045,000,000.00定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7319087219102071,957,467.62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596377210987318,203.64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592479306401900,507.39活期
5989800545817,885,820.99活期
596381106130-00101122,000,000.00定期存款
596381106130-0010260,000,000.00定期存款
合计213,852,276.4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26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62.3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4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包2.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之日(2023年6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余额合计1.97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为114.26万元,2022年10月10日,

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272.16万元(包含应付未支付的项目质保金等157.90万元)全部转入其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及“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合计7,080.45万元,公司拟将上述3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080.45万元全部转入其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合同约定募投项目尚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将继续存放于上述项目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截至2023年7月2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暂未置换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的金额60.13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计划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扩大产品线建设及技改范围,增加无菌制剂生产线(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和片剂生产线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变更后公司将对该项目追加投资金额6,5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将来自于“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

中心建设项目”的调减部分。变更后的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16,499.04万元调整至22,999.04万元。具体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纳药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纳药厂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纳药厂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华纳药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5,565.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424.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5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728.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91%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续建2,900.062,900.062,900.060.002,656.24-243.8291.592022年5月11,837.31
年产1,000吨高端原料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续建6,567.096,567.096,567.091,228.785,874.50-692.5989.452023年6月12,919.53
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16,499.0422,999.0422,999.046,496.2915,996.38-7,002.6669.552023年6月23,871.58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9,428.032,928.032,928.03167.232,875.50-52.5398.212023年6月不适用 [注2]不适用
药物研发项目30,171.2530,171.2530,171.251,532.2712,325.98-17,845.2740.8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5,565.4865,565.4865,565.489,424.5739,728.61-25,836.87 [注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四)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七)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八)之说明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和已有自有资金投入尚未置换所致。[注2]2022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中药制剂生产需要,对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和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变更为“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于效益的统计。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化药制剂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年产30亿袋颗粒剂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22,999.0422,999.046,496.2915,996.3869.552023年6月23,871.58
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中药制剂及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2,928.032,928.03167.232,875.5098.212023年6月不适用[注]不适用
合计25,927.0725,927.076,663.5218,871.88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四之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 2022年8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中药制剂生产需要,对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和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内容变更为“配套质量检测中心”,因此该项目不适用于效益的统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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