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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药厂: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特此制定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4年,公司将积极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质量,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汇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享共担。

一、专注主业经营,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一家以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和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具备片剂、胶囊、颗粒、散剂、干混悬剂、吸入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冻干粉针剂等多种剂型制剂产品和化学原料药产品的生产能力。

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的拓展,建成了从新产品立项、研究、注册到产业化的研发体系,和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植提原料与中成药为特色的生产基地,以及可广泛覆盖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OTC终端的营销网络。公司通过产品集群化开发和平台技术共享,逐步建立起具有“原料制剂一体化”优势的高端化药产业化平台;并以濒危动物药材替代品研究、植提原料等特色中药为契入点,持续打造特色创新中药产业化平台。同时,公司基于研发综合实力的提升,培育、发展CMO/CDMO专业团队,向市场提供小试、中试、生产验证、MAH等全面服务。

自公司2021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实现稳定增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3,278.89万元,同比增长10.84%;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31.96万元,同比增长15.60%。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在市场终端的专业化服务能力,以产品终端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公司的专业服务能力,有效对接产品终端需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制剂产品、原料药的市场营销体系,形成覆盖药品商业渠道、OTC、医院市场的营销布局。在制剂产品营销方面,公司将持续推动“渠道经销”与“终端服务”的平行发展,建立互相支撑的制剂营销平台。持续夯实学术推广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在医院市场的覆盖和应用,与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完成主渠道骨干经销网络的构建。公司将有序地把主导产品纳入主渠道网络,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的终端覆盖面。同时,公司将深化与基层终端团队合作,增加公司产品在局部市场覆盖面,实现对主渠道经销网络的有效补充。此外,公司将持续加强与百强连锁药房的战略合作,通过区域连锁直供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终端覆盖水平。公司也将继续凭借自身“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优势,积极拥抱集采,推动公司制剂产品进入国家集采或地区联盟采购。在原料药及中间体营销方面,公司将重点打造“关联服务与战略订制相结合的原料药营销平台”,持续推动公司原料药与国内仿制药企业关联,进一步扩大公司优势原料药品种的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展原料药产品的国际注册与关联,推动公司原料药产品出口。

在生产方面,公司将继续坚持产品质量是公司发展的生命线的理念,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对生产线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全方位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制剂生产线建设方面,公司将以智能工厂为平台,通过对生产经营流程中产生的数据分析与应用,促进供应、仓储、生产、销售的数据集合,形成产品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协同,从而持续累积公司内部产业链体系配套中的制造环节优势。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线建设方面,持续将先进、新型的合成工艺及工程技术导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建设绿色、节能、环保、安全等协同发展的原料药生产平台。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并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

达10,31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7%,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7.20%。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且有效的发明专利30项;累计承担及参与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省级智能制造强省专项、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级项目30余项。2019年,公司因主导产品胶体果胶铋原料药及其制剂被工信部评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药品研究注册成果丰硕,为公司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已取得化学药物制剂注册批件49个、中药制剂注册批件19个和注册备案登记号为A的化学原料药产品41个,产品涵盖消化、呼吸、抗感染等重点治疗领域。2023年,公司获得了替格瑞洛片、吸入用硫酸沙丁胺醇溶液、溴夫定片、吸入用异丙托溴铵溶液、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等7个药品注册批件;公司溴夫定、硫酸钠、硫酸氢氯吡格雷、双氯芬酸钠等4个原料药产品获得了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常春藤叶30%乙醇提取物、枸橼酸托法替布原料药等2个产品获得了韩国注册证书;硫辛酸注射液、硝苯地平缓释片、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奥硝唑注射液(2个规格)等5个产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公司研发项目实现阶段性成果,新产品获批助力公司产品矩阵成型。

在创新药研发方面,公司在研的中药1类创新药乾清颗粒正在开展II期临床试验;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创新药研发项目也有序推进,ZG-001研发项目已正式进入I期临床,ZG-002研发项目已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并按计划推进下一步研发工作;公司参股公司湖南省天玑珍稀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濒危动物药材替代品研究项目也在稳步推进,ZY-022已完成临床前研究,ZY-023、ZY-025目前正在按计划推进临床前各项研究工作。

2024年度,公司将持续推进自主研发平台的仿制药、改良型新药研发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仿制药、改良型新药的研发能力和水平,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基础的支撑。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研项目92个,其中创新药研发项目8个,改良性新药项目2个,新注册标准仿制药项目63个,一致性评价项目10个,国际注册项目9个。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投资孵化等多种研发策略,加快推动各在研项目的研发工作,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381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32.79%。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持续从国内外引进优秀的研发技术人才,并不断完善研发人员培养体系,以确保研发团队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的修订,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部分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0余项制度的修订进行了审议。

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确保公司制度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布的最新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修订进行审议,以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同时,公司也将深入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公司将为独立董事提供办公场所,为其开展现场工作提供便利。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及时提供独董要求查阅的资料,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公司管理层将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更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规范运作的关键角色,其忠实勤勉尽责是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必要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始终高度重视公司规范运作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根据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组织针对董监高履职的培训,帮助提高其对最新法律法规的了解,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公司管理层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本着对公司和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设有证券事务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公司监事会负有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2023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4个定期报告、74个临时公告及其他非公告文件等共计147条公告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也非常重视与投资者交流沟通,以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开展交流,通过电话、邮件、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回答投资者提问,积极与券商分析师、投资机构等进行沟通,在保障各类投资者知情权的同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严谨认真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也将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继续采用图文等可视化形式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解读。2024年,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等平

台举办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投资者接待活动,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同时,公司也将继续通过电话、邮件、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回答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审议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自上市以来,公司共实施2次利润分配,合计派发现金红利超过1.50亿元。其中,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6,566万元,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84%;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8,442万元,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18%。

2024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及资金情况,于2024年下半年安排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事宜,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力,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持续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以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

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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