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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中芯国际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1

公司代码:688981 公司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周子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永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晨健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可能载有(除历史数据外)“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或绩效的现行假设、期望、信念、计划、目标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相信”、“预期”、“打算”、“估计”、“期望”、“预测”、“目标”、“前进”、“继续”、“应该”、“或许”、“寻求”、“计划”、“可能”、“愿景”、“目标”、“旨在”、“渴望”、“目的”、“预定”、“展望”和类似的表述,以识别前瞻性陈述,即使不是所有的前瞻性陈述包含这些词。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反映中芯国际高级管理层根据最佳判断作出的估计,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载数据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市场情况有关风险、半导体行业的激烈竞争、中芯国际对于少数客户的依赖、中芯国际客户能否及时接收晶圆产品、能否及时引进新技术、中芯国际量产新产品的能力、半导体代工服务供求情况、行业产能过剩、设备、零件、原材料及软件短缺、制造产能供给、终端市场的金融情况是否稳定、来自未决诉讼的命令或判决、半导体行业常见的知识产权诉讼、宏观经济状况,及货币汇率波动。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致股东的信 ...... 5

第二节 释义 ...... 6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3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0

第六节 董事会报告 ...... 36

第七节 重要事项 ...... 39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九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99

第十节 公司治理与企业管治报告 ...... 119

第十一节 社会责任 ...... 13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4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56

第一节 致股东的信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0年,疫情席卷全球,“宅经济”强化人们对于万物互联的需求,给半导体产业链带来难逢的市场机遇。2020年是中芯国际成立二十周年,也是公司成功登陆上交所科创板的第一年。经过二十年自主技术开发、市场拓展、产能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积累,公司逐步推进老厂带新厂的良性循环,稳健扩充产能、提高营运效率、优化产品组合、研发先进工艺,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本该厚积薄发,重启快速成长。然而在下半年,受到美国“实体清单”等管制影响,公司被迫去调整客户和产能结构,这些调整的过程造成了额外的耗费。

尽管如此,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和客户服务。在不懈努力下,成熟制程方面,公司在电源管理、超低功耗、射频、图像传感、指纹识别、特殊存储器等产品平台,特别是0.15/0.18微米、55/65纳米、40/45纳米等工艺节点,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先进制程方面,公司完成了1万5千片FinFET安装产能目标,第一代量产稳步推进,第二代进入风险量产。2020年,公司多项财务指标创历史新高:全年营业收入合计274.7亿元, 同比成长24.8%;毛利

65.3亿元, 同比成长42.4%;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43.3亿元,同比成长141.5%,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141.2亿元,同比成长46.4%。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体员工付出的艰苦努力,离不开广大客户、供应商、股东、投资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信任和理解。

展望2021年,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AI、物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应用的兴起,带动芯片需求量。目前全球晶圆代工的产能依然紧张,客户需求在增长,但产能的扩充速度跟不上。另一方面,公司依然面临美国“实体清单”管制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设备采购交期较以往有所延长,亦有可能产能建设进度不如预期。虽然外部的不可抗力我们无法绝对把控,但我们将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探索更加适合中芯国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2021年的重点工作是,在持续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第一,继续与供应商、客户及相关政府部门紧密合作、积极沟通,推进出口许可申请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运营连续性;第二,争取尽快扩充产能,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一贯秉持“关爱人、关爱环境、关爱社会”理念,以员工为本,员工以公司为家。疫情期间,公司推出一系列措施守护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员工也坚守岗位,保障公司生产运营。2020年2月,公司携手董事和员工,向抗疫一线捐赠了价值1,000万元现金及物资;下半年,公司继续开展“芯肝宝贝计划”公益慈善项目。八年来,“芯肝宝贝计划”共汇集善款2,893万元,救助贫困患儿超过500名。公司将继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最后,我们衷心感谢全体员工的努力和付出,感谢广大客户、供应商、股东、投资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

周子学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中国上海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二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或中芯国际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本集团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芯控股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芯上海或中芯国际上海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中芯北京或中芯国际北京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中芯天津或中芯国际天津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中芯深圳或中芯国际深圳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中芯北方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中芯南方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中芯长电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
中国信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控股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大唐香港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鑫芯香港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2020年6月2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本公司董事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科创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普通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普通股
A股本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的普通股
港股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普通股
人民币或元人民币元
报告期或本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同期或上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芯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M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周子学
公司注册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1111 Cayman Islands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P.O. Box 2681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 18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203
公司网址http://www.smics.com/
电子信箱ir@smics.com
香港注册的营业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9号30楼3003室
公司秘书高永岗
香港上市规则之授权代表周子学、高永岗
A股股票的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港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财务日志
2020年年度业绩公告2021年3月31日
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6月25日
就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港股股份)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5日(包括首尾两日)
就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份)2021年6月21日
财务年度结算日12月31日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光莉李蓁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电话021-20812800021-20812800
传真021-50802868021-50802868
电子信箱ir@smics.comir@smics.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登载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董事会事务办公室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科创板中芯国际688981不适用
港股香港联交所主板中芯国际00981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证券种类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的转换比例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所及板块存托凭证简称存托凭证代码变更前存托凭证简称
美国预托证券(注1)1:5美国场外市场中芯国际美国预托证券SMICY不适用
存托机构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
办公地址383 Madison Avenue, Floor 11, New York, NY 10179
经办人Depositary Receipt Group.
托管机构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办公地址18/F The Quayside Tower Two, 77 Hoi Bun Road,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
经办人Direct Custody & Clearing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高建斌、朱佳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师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4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江小苹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瑜、陈城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7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先勇、李扬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7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27,470,70922,017,88324.823,016,7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2,2701,793,764141.5747,2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6,902-522,095不适用-616,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74,2908,139,99261.85,209,909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14,124,5999,648,01746.47,675,73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128,03743,573,354127.541,158,317
总资产204,601,654114,817,06378.298,844,871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毛利率(%)23.820.8增加3.0个百分点23.0
净利率(%)14.65.8增加8.8个百分点1.6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51.443.8增加7.6个百分点3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0.3497.10.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3393.9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12不适用-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4.3增加2.0个百分点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1.2不适用-1.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7.021.5减少4.5个百分点19.4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上期数期末数期初数
按企业会计准则4,332,2701,793,76499,128,03743,573,354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递延一个季度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注1)44,682-171,440--81,038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注2)547,619---
永久次级可换股债券(注3)---1,955,754-3,917,090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4,924,5711,622,32497,172,28339,575,226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401,1366,760,3637,638,1606,671,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632949,7741,693,7831,252,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2,580399,3341,114,51640,4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1,8951,561,8605,704,2324,376,30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32727,609214,3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489,0162,039,2691,106,64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67,230211,21071,132
企业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862,063377,516135,80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310557,49023,90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63,430-371,525-89,257
所得税影响额-585,528-525,710-98,434
合计2,635,3682,315,8591,364,132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权益工具投资628,7141,021,465392,751307,055
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300,055728,225428,17062,355
交叉货币掉期合约-439,943-735,189-295,246-274,256
利率掉期合约13,066-50,300-63,366-4,198
远期外汇合约--2,173-2,173-2,180
合计501,892962,028460,13688,776
2020年2019年2018年
本年净利润4,021,3261,268,528360,262
利息费用506,036437,305263,349
折旧及摊销9,127,4957,783,7156,955,992
所得税费用469,742158,46996,128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14,124,5999,648,0177,675,731

第四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技术最先进、规模最大、配套服务最完善、跨国经营的专业晶圆代工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0.35微米至14纳米多种技术节点、不同工艺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

公司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系以8英寸或12英寸的晶圆为基础,运用数百种专用设备和材料,基于精心设计的工艺整合方案,经上千道工艺步骤,在晶圆上构建复杂精密的物理结构,实现客户设计的电路图形及功能。公司成功开发了0.35微米至14纳米多种技术节点,应用于不同工艺平台,具备逻辑电路、电源/模拟、高压驱动、嵌入式非挥发性存储、非易失性存储、混合信号/射频、图像传感器等多个工艺平台的量产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不同终端应用领域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外,公司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凸块加工及测试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2020年,公司产能稳步扩充,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基于多元化的工艺节点、全方位的配套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更高的附加价值,全力服务于境内外的广大客户。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基于多种技术节点的、不同技术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以及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凸块加工及测试等配套服务。

2、 研发模式

公司形成了完整、高效的创新机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流程管理制度。公司具备专业的研发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流程与先进的研发支撑体系,持续对成熟制程、先进制程和特殊工艺的研发投入,夯实了技术基础,构建了技术壁垒,并确保研发项目成功转化。研发流程主要包括项目选择、可行性评估、项目立项、技术开发、技术验证、产品验证和产品投产七个阶段,每个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批流程。

3、 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所需的物料、设备及技术服务等。为提高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体系。公司拥有成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较为完善的供应链安全体系,建立了供应商准入机制、供应商考核与评价机制及供应商能力发展与提升机制,在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兼顾新供应商的导入与培养,加强供应链的稳定与安全。

4、 生产模式

公司按市场需求规划产能,并按计划进行投产,具体如下:

(1). 小批量试产:客户按照公司提供的设计规则进行产品设计。设计完成后,公司根据客户的产

品要求进行小批量试产。

(2). 风险量产:小批量试产后的样品经封装测试、功能验证等环节,如符合市场要求,则进入风

险量产阶段。风险量产阶段主要包括产品良率提升、生产工艺能力提升、生产产能拓展等。

(3). 批量生产:风险量产阶段完成且上述各项交付指标达标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在批量生产

阶段,销售部门与客户确认采购订单量,生产计划部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生产、跟踪生产进度并向客户提供生产进度报告。

5、 营销及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多种营销方式,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拓展客户。公司通过市场研究,主动联系并拜访目标客户,推介与客户匹配的工艺和服务,进而展开一系列的客户拓展活动。公司通过与设计服务公司、IP供应商、EDA厂商、封装测试厂商、行业协会及各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合作,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主办技术研讨会等活动或参与半导体行业各种专业会展、峰会、论坛进行推广活动并获取客户。部分客户通过公司网站、口碑传播等公开渠道联系公司寻求直接合作。公司销售团队与客户签订订单,并根据订单要求提供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制作完成的产品最终将被发货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下游封装、测试厂商。公司通过上述营销方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将与客户直接沟通并形成符合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

公司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晶圆代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集成电路产业链中的核心产业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装测试。 受益于物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等相关产品需求成长,集成电路产业目前已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发展程度成为科技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之一,影响着社会信息化进程。

2020年,伴随全球地缘贸易关系紧张和疫情持续蔓延的影响,产业链的不确定性正在进一步扩大。尽管全球宏观经济增长放缓,集成电路市场依然维持逆势增长。其中,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产品已逐渐从爬坡期进入成熟期,需求量进入稳定成长阶段。人工智能、驾驶辅助、机器人和无人机等领域也处于积极迭代发展期,为全球集成电路产业孕育新的机遇。与此同时,疫情持续蔓延正逐渐改变人们传统的工作,学习和社交方式。消费群体对各类远程办公,教学和数据中心的接纳度有所提升。相关的终端智能设备,无线穿戴设备以及数据中心设备的需求向好。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 2021年3月公布的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达达4,404亿美元,同比增长6.8%; 2021年预计可达4,883亿美元,同比增长10.9%。

从国内产业发展情况看,受益于国内疫情的及时防控,产业链及时复工复产,同时配合基础电信、设备制造等多主体协同推进态势正加速形成,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8,848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设计业销售额为3,778亿元,同比增长23.3%;制造业销售额为2,560亿元,同比增长19.1%;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510亿元,同比增长6.8%。 另外,根据海关统计,2020年中国进口集成电路5,435亿块,同比增长22.1%;进口金额3,500亿美元,同比增长14.6%。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出口2,598亿块,同比增长18.8%,出口金额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4.8%。综合来看,国内的集成电路行业急需拓展产品的多元化,进一步配套完善产业链结构。

集成电路制造是集成电路三大核心产业之一。晶圆代工是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是高度技术密集、人才密集、资金密集的行业。其对生产环境、能源、原材料、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等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和执行规范。晶圆代工的研发生产过程涉及材料学、化学、半导体物理、光学、微电子、量子力学等诸多学科,需要专业的技术团队与强大的研发能力进行整合集成。一直以来,集成电路产品不断追求低功耗、小体积、多功能和高可靠性,对晶圆代工工艺的技术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相应的半导体材料、设备、器件结构、工艺监测等细分技术领域都随之产生变革,所需资金投入巨大。伴随集成电路应用领域不断细分和延展,新兴产品的市场导入期持续

缩短,晶圆代工企业的平台研发和平台升级周期也被赋予更高的预期。与此同时,晶圆代工厂的产能规模化也成为客户考量供应链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伴随不断涌现的产品差异化需求,晶圆代工企业的配套服务已然成为企业吸引客户的附加优势,其中包括前期的辅助设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以及后期的凸块加工、一站式封装测试等。综合来看,随着集成电路产品的应用领域更加多元化,晶圆代工行业的技术壁垒也越来越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芯国际是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技术最先进、规模最大、配套服务最完善、跨国经营的专业晶圆代工企业。根据IC Insights公布的2020年纯晶圆代工行业全球市场销售额排名,中芯国际位居全球第四位,在中国大陆企业中排名第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集成电路制造需要在高度精密的设备下进行,在经历数十年的发展后,集成电路已由本世纪初的0.35微米的CMOS工艺发展至纳米级FinFET工艺。全球最先进的量产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已经达到5纳米,3纳米技术有望在2022年前后进入市场。

近年来,随着新兴应用的推陈出新,对除逻辑电路以外的其他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器件类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驱动工艺不断升级。高速非易失性存储从最早的8Mb快速成长至如今的48纳米工艺节点256Mb。嵌入式非挥发性存储芯片从0.18微米迅速发展到40纳米的工艺节点,向着面积更小、速度更快的方向前进。

集成电路技术的不断发展也推动了设计服务领域的技术革新。随着FinFET DTCO技术的推出,设计服务可以与工艺开发深度协同,从设计的角度对工艺设计规则、后端布线规则、器件种类等进行优化,基于优化成果提供更好的设计服务,令其产品更具竞争力。

光掩模作为集成电路制造中光刻环节必不可少的核心工具,其制造技术的发展随着光刻技术的发展而演变。光掩模的类型从早期的二元掩模发展成相位移掩模,其图形传递介质从金属铬进化成钼硅材料。

集成电路封装作为集成电路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一直伴随着集成电路工艺技术的不断发展而变化。传统封装形式主要是利用引线框架或基板作为载体,采用引线键合互连的形式使电路与外部器件实现连接。随着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技术的不断发展,对端口密度、信号延迟及封装体积等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促进了先进封装如凸块、倒装、硅穿孔、2.5D、3D等新型封装工艺及封装形式的出现和发展。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2020年,中芯国际先进技术平台研发进展顺利。第一代FinFET工艺制造水平逐步提高,进入成熟量产阶段,产品良率达到业界标准。多个衍生平台开发按计划完成,已经实现量产产品多样化目标。第一代FinFET技术进阶版进一步优化了器件性能,提高了集成度,实现芯片性能提升目标。第二代FinFET技术第一次采用了SAQP形成鳍结构以达到更小尺寸结构的需求,相对于前代技术,单位面积晶体管密度大幅度提高。目前中芯国际第二代FinFET技术已经完成低电压工艺开发,可以提供0.33V/0.35V低电压使用需求,已经进入风险量产。

同时,中芯国际特色工艺技术研发进展顺利,多个技术交付量产,40纳米及 0.11微米嵌入式非挥发性存储器平台进入风险量产, 其它高压驱动、特殊存储技术和图像传感项目研发也在稳步进行中。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9521,21715,85610,051
实用新型专利39672,0231,996
布图设计权--9494
合计9911,28417,97312,141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671,9194,744,457-1.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671,9194,744,457-1.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7.021.5减少4.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第二代FinFET工艺技术研发完成第二代FinFET低电压工艺的开发,相对于前代技术,单位面积晶体管密度大幅度提高。目前已经进入风险量产。实现批量生产。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高端消费品。
214纳米FinFET衍生技术平台开发在14纳米FinFET通用工艺平台基础上,完成了多个衍生应用平台的开发,包括12纳米通用平台验证,无线射频技术平台等可靠性和安全性验证等。在14纳米FinFET通用工艺平台基础上,开发系列衍生应用平台,进一步优化器件性能、提高集成度、满足多种无线通讯应用需求、通过相关认证等。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高端消费品、媒体应用、应用处理器、无线射频产品、人工智能。
322纳米低功耗工艺平台器件电性基本匹配目标值,器件设计完成,开始工艺验证,并完成初版工艺冻结。完成平台开发,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国内领先广泛应用于各类物联网产品,以满足智能手机、数字电视、机顶盒、图像处理器、可穿戴设备以及消费性电子产品等需求。
428纳米射频工艺平台基于28HKC+平台,优化器件射频性能,提供各类射频器件,完成工艺冻结,并开始客户验证。完成平台开发,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家用网络、路由器、WIFI、移动端设备通信(信号接收、发送装置)毫米波等应用。
528纳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基于28HKC+平台,已完成中压和高压器件开发;与40纳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相比SRAM面积缩小,容量增大,为高端显示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完成平台包括全套低、中、高压器件,提供高容量SRAM,降低功耗,适应各种高端显示技术需求。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AMOLED屏幕驱动。
640纳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多家客户有多个产品完成产品验证,开始进入风险量产阶段。研发完成,导入客户,并进入风险量产。国内领先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AMOLED屏幕驱动。
7嵌入式闪存平台工艺(eFlash)完成基于ESF3架构的40纳米嵌入式闪存通用平台性能开发和可靠性验证,发布V1.0版本工艺设计工具包,引入首批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并进入风险量产。开发更多应用类型闪存宏,如超低功耗,高速应用等,以引进更多客户。继续优化工艺,以及工艺工具包和IP。国内领先应用于智能卡,工业控制,IoT等。
8NOR Flash存储工艺已完成65纳米NOR和55纳米NOR技术工艺平台以及产线建立。可靠性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持续推动工艺技术平台的优化,进一步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开发下一代NOR技术平台。国内领先应用于消费电子类产品,如蓝牙、WIFI、机顶盒、通信基站等产品。
9NAND Flash存储工艺提供高质量、高可靠性低容量的固态存储器产品,已量产38纳米NAND产品;自主研发的24纳米SLC技术目前实现24纳米NAND闪存,客户导入及批量生产。同时推进下一代1xNAND平台的开发。国内领先产品主要应用于嵌入式系统。
多家客户完成产品验证进入量产。
1090纳米BCD工艺平台完成90纳米BCD平台第一阶段中低压器件的性能开发和可靠性验证,发布V1.0版本工艺设计工具包,引入首批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准备进入小批量试产。完整平台包括中高压应用,同步电源管理芯片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并逐步拓展到其它各种模拟类应用。国内领先应用于智能化电源管理高端领域,音频放大器,智能电机驱动等。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2,3352,53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3.516.0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845,464806,220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362319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23610.1
硕士1,03044.1
本科51822.2
专科及以下55123.6
合计2,3351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93840.2
30-40岁1,10747.4
40岁以上29012.4
合计2,335100.0

术、55/65纳米低漏电和超低功耗技术等主要研发平台。同时,确保项目在研发阶段充分对标后续量产技术需求,有效保证了产出质量与可靠性,缩短从研究到投产的周期,满足客户产品创新与快速迭代的需求。

2、 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集成电路研发实践,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核心研发团队。研发团队核心成员由境内外资深专家组成,拥有在行业内多年的研发管理经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17,354人,其中研发人员2,335人,占比达到13.5%。

3、 丰富产品平台和知名品牌优势

公司20年来长期专注于集成电路工艺技术的开发,成功开发了0.35微米至14纳米等多种技术节点,应用于不同工艺技术平台,具备逻辑电路、电源/模拟、高压驱动、嵌入式非挥发性存储、非易失性存储、混合信号/射频、图像传感器等多个技术平台的量产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不同领域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通过长期与境内外知名客户的合作,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

4、 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在集成电路领域内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共12,141件,其中发明专利10,051件。此外公司还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94件。

5、 国际化及产业链布局

公司一贯着眼于全球化布局,基于国际化运营的理念,形成了较为国际化的股权结构与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组建了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与人才队伍,建立了辐射全球的服务基地与运营网络,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台湾设立了市场推广办公室,在中国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以便更好拓展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高度重视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链整合与布局的能力,构建紧密的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6、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不断扩展质量管控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ISO45001,汽车业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电信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体系QC080000,温室气体排放盘查认证ISO1406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道路车辆功能安全认证ISO26262等诸多认证。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1、 2020年10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知悉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已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744.21(b)向部分供应商发出信函。为此,将中芯国际指定为 “军事最终用户”。对于向中芯国际出口的部分美国设备、零备件及原物料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进一步限制,须事前申请出口许可证后,才能向中芯国际继续供货。针对该出口限制,本公司和美国工业与安全局第一时间展开了初步交流,并评估了该出口限制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 2020年12月18日(美国东部时间),本公司关注到美国商务部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为由,将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列入“实体清单”。本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后,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供应商须获得美国商务部的出口许可才能向本公司供应受《出口管制条例》所管辖的物项。对专用于生产10nm及以下技术节点(包括极紫外光技术)的物项,美国商务部会采取“推定拒绝”的审批政策进行审核。展望2021年,该事项给公司全年业绩带来了不确定风险。本公司将持续与美国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视情况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力争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第五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全球产业环境复杂多变,也是本公司在多个领域收获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本公司的成熟应用平台需求强劲,来自于电源管理、射频信号处理、指纹识别,以及图像信号处理等相关收入增长显著。先进技术在通讯、消费、物联网等应用领域持续丰富产品类别,拓展客户群体。

2020年,本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974.7百万元,同比增加25.6%。其中,晶圆代工业务营收为23,988.6百万元,占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的88.9%,收入同比增长20.0%;光掩模制造、测试及其他配套技术服务收入总和为2,986.1百万元,占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1.1%,收入同比增长102.3%。

按地区计算,2020年各地区业务收入均实现增长。其中,中国大陆及香港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3.5%,收入同比增长34.1%;北美业务区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3.2%,收入同比增长

10.4%;欧洲及亚洲区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3.3%,收入同比增长16.7%。

应用领域方面,2020年各应用分类收入均实现增长。其中,智能手机类应用收入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44.4%,收入同比增长21.7%;智能家居类应用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17.1%,收入同比增长22.3%;消费电子类应用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18.2%,收入同比增长6.5%;其他应用类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20.3%,收入同比增长28.3%。

以技术作分界,来自90纳米及以下制程的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比例于2020年为58.1%,而2019年则为50.6%。其中,55/65纳米技术的收入贡献比例由2019年的27.3%增加至2020年的

30.5%。28纳米及以下技术的收入贡献比例由2019年的4.3%增加至2020年的9.2%。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数十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工艺技术迭代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并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识产权。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经历前期的技术论证及后期的不断研发实践,周期较长。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前沿需求,正确把握研发方向,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同时,新工艺的研发过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效益的技术平台,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从而影响公司后续发展。

此外,新技术平台的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4,671.9百万元和4,744.5百万元,占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及21.5%。如果公司未来技术研发

的投入不足,不能支撑技术升级的需要,可能导致公司技术被赶超或替代,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2、 技术人才短缺或流失的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亦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上千道工艺、数十门专业学科知识的融合,需要相关人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技术沉淀。同时,各环节的工艺配合和误差控制要求极高,需要相关人才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和经验积累。优秀的研发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是公司提高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司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制定了较为合理的人才政策及薪酬管理体系,针对优秀人才实施了多项激励措施,对稳定和吸引技术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2,33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3.5%。但是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集成电路企业数量高速增长,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的供给出现了较大缺口,人才争夺日益激烈。如果公司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离职,而公司无法在短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可能影响到公司的工艺研发和技术突破,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 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制定了包括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在内的一系列严格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和相关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对其离职后做出了严格的竞业限制规定,以确保核心技术的保密性。但由于技术秘密保护措施的局限性、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公司仍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并产生不利影响。

4、 晶圆代工领域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集成电路丰富的终端应用场景决定了各细分领域芯片产品的主流技术节点与工艺存在差异,且技术迭代与相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快。若晶圆代工厂商技术迭代大幅落后于产品应用的工艺要求,则无法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公司目前已实现14纳米量产,第二代FinFET工艺已进入风险量产,但距世界领先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研发与生产需持续投入巨额资金的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为不断升级现有工艺技术平台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并保证充足的产能以满足订单生产需求,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持续进行巨额的资金投入。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7,168.2百万元及12,722.8百万元;研发投入分别为4,671.9百万元及4,744.5百万元。未来,如果公司不能获取足够的经营收益,或者融资受限,导致资金投入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产生不利影响。

2、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下游行业市场具有集中度较高的特点,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同期,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来源于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6.3%及43.2%。虽然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产能支持、服务响应等优势,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问题,将对公司的业绩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供应链的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对原材料和设备等有较高要求,部分重要原材料及核心设备等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较少,且大多来自中国境外。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或者核心设备等发生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或地区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外交

冲突、战争等进而影响到相应原材料及设备等管制品的出口许可,且公司未能及时形成有效的替代方案,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陆续出台了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方面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支持。未来如果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 晶圆代工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与行业龙头相比技术差距较大、目前市场占有率较低的风险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涌现,芯片产业发展的热点领域在不断丰富,广阔的市场前景及较为有利的产业政策吸引了诸多境内外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布局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可能将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及时开发和引进最新的制造工艺技术,或推出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的工艺平台,将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的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基于多种技术节点、不同工艺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产品及服务覆盖了包括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在内的多个重要经济领域。

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集成电路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整体发展亦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另外下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低迷亦会导致集成电路产品的需求下降,进而影响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的盈利能力。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下游市场的整体波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应对疫情,公司制定有效的疫情应急防控计划,实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本次疫情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是国际航班的减少及运力的紧张使得设备、材料供应商的交付周期变长,运输价格的上调将导致公司后续的采购成本增加,人员流动隔离要求也限制了供应商的工程师提供跨国技术配套服务。因此未来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或者出现反复,公司仍可能面临供应中断的风险。此外,航班数量、货运时间、运费等因素也可能对公司的出口销售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3、 贸易摩擦的风险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同期,公司来自中国大陆及香港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6.5%及40.6%,其中来自北美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23.2%及26.4%。同时,公司主要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多数为境外公司。

目前,中美贸易摩擦持续,经济全球化受到较大挑战,美国在众多领域加强了对中国企业的限制和/或监管,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020年12月3日(美国东部时间),公司被美国国防部列入“中国涉军企业清单”,美国人士对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及其相关的衍生品的交易受到限制。

2020年12月18日(美国东部时间),美国商务部以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为由,将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列入“实体清单”。本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后,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供应商须获得美国商务部的出口许可才能向本公司供应受《出口管制条例》所管辖的物项。对专用于生产10nm及以下技术节点(包括极紫外光技术)的物项,美国商务部会采取“推定拒绝”的审批政策进行审核。

受上述事件影响,公司未来可能无法取得来自美国人士的投资,融资渠道受限,同时获取与生产相关的管辖物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未来,如果美国或其他国家/地区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限制进出口,提高关税或设置其他贸易壁垒,公司可能面临设备、原材料、零备件等生产资料短缺和客户流失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生产受限、订单减少、成本增加,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美国出口管制政策调整的风险

目前,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市场震荡,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给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市场预期带来不利影响。

2019年5月,美国商务部将部分中国公司列入“实体清单”;2020年5月及8月,美国商务部修订“直接产品规则”。根据修订后的规则,特定受管辖的半导体设备与技术,在获得美国商务部出口许可之前,可能无法用于生产制造特定客户的产品。

公司坚持国际化运营,自觉遵守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自成立以来依法生产、合规运营。但美国不断加强针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出口管制政策,可能会导致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的晶圆代工及相关配套服务受到一定限制,公司可能面临生产受限、订单减少的局面,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 汇率波动的风险

中芯国际及各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主要为美元,而部分交易采用人民币、欧元、日元等外币计价。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形成汇兑差额。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同期,公司汇兑收益分别为591.8百万元及47.5百万元。公司已通过远期外汇合同及货币交叉互换协议等措施对冲汇率波动的影响,但是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仍将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财务风险

(1). 公司未来一定时期内折旧费用进一步增加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27,661.2百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5%,上述在建工程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此外,公司未来将继续进行产能扩张,亦会在一定时期内增加在建工程金额。随着在建工程项目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在一定时期内面临折旧费用进一步增加的风险。

此外,随着中芯南方投产,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在建工程陆续转入固定资产,一定时期内可能面临较大折旧压力,导致中芯南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下滑,甚至出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产生大额亏损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整体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 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3.8%和20.8%,其中,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毛利率分别为21.4%和19.5%。未来,如果集成电路行业整体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境内外客户需求未达预期从而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量及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加速产能扩充,以及先进制程产线的扩产将使得公司一定时期内折旧费用占比大幅增加,因此,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3). 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7,470.7百万元和22,017.9百万元。但公司研发投入及新产线投产后的折旧费用较高,使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32.3百万元和1,793.8百万元,各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96.9百万元和-522.1百万元。

未来,公司若持续产生高额资本开支及研发投入,将导致折旧及研发费用相应增加。一旦公司的投入在短期内不能带来预期收益,或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行业竞争态势等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4).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2020年,中芯上海、中芯天津、中芯北京、中芯北方、中芯长电及中芯深圳均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其中,中芯上海在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中芯天津、中芯北京分别于2013年、2015年进入获利年度,目前处于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五免五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期内;中芯北方、中芯长电及中芯深圳处于税务亏损阶段。

(5). 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资本密集型企业,本集团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重为38.6%。未来,若发生资产市价当期大幅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或公司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等迹象,可能造成资产使用率不足、终止使用或提前处置,或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而形成减值,对本集团利润表在当期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均为境内外知名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及IDM企业,规模较大,信用水平较高,应收账款回款良好。虽然公司主要客户目前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如果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稳步增长,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各类存货余额亦呈增长趋势。未来,如果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使得部分存货的售价未能覆盖成本,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增加的风险。

2、 管理内控风险

(1). 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3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信科及相关权益人持股比例为12.10%,第二大股东鑫芯香港持股比例为8.07%。董事会现有15位董事,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均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

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且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使得公司未来有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进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2). 公司子公司较多带来的管理控制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子公司31家,其中境内子公司18家,境外子公司13家,分布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未来,若子公司发生经营、合规、税务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相关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芯北方及中芯南方均为中外合资企业,中芯北方及中芯南方分红事项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公司无法单方面决定分红等重大事项。

3、 法律风险

(1).公司的治理结构与适用于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试点红筹企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作为一家在开曼注册的红筹企业,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按照境内上市规则要求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和运行规范,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但在某些公司治理事项安排上如监事会制度、公司合并、分立、收购的程序和制度、公司清算、解散的程序和制度等,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差异。

(2).纠纷诉讼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较大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包括:○

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LLC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下游客户提起的专利诉讼,诉讼请求主要为经济赔偿(但不涉及确切索赔金额 );○

PDF SOLUTIONS,INC.就其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新技术”)签署的《Project Agreement》等一系列技术服务协议提起的仲裁,要求中芯新技术支付《技术服务协议》项下的固定费用、奖励费用及逾期费用 (结算至2020年4月30日)共计约2,072万美元,以及按照《技术服务协议》约定的最高标准收取后续的浮动费用等。○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中显示公司及部分董事被列为被告,指称公司发布的某些陈述或文件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公布的第10b-5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与买卖证券相关的某些失实陈述及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是带动集成电路产业联动的关键环节,且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客户、供应商数量众多。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不能排除因知识产权、合同履行等事项,与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发生纠纷及诉讼,从而耗费公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精力,并承担败诉后果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于2020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共达27,470.7百万元,于2019年则为22,017.9百万元。本集团于2020年净利润为4,021.3百万元,较2019年的1,268.5百万元增加217.0%。于2020年,本集团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为13,174.3百万元,较2019年的8,140.0百万元增加61.8%。2020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共有37,168.2百万元,而2019年则为12,722.8百万元。前瞻未来,我们的长期目标是持续获利。为达成此项目标,我们将着力于精确执行、改善效能、维持一流的客户服务,以及实现创新。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7,470,70922,017,88324.8
营业成本20,937,25317,430,77620.1
毛利6,533,4564,587,10742.4
销售费用199,578182,2609.5
管理费用1,562,4311,517,7992.9
研发费用4,671,9194,744,457-1.5
财务费用-1,259,959-561,266124.5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52,984255,765155.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31,091194,5097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74,2908,139,99261.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48,503,122-13,553,11925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11,0738,286,504948.8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集成电路行业26,974,73620,475,64624.125.620.9增加3.0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23,988,63218,757,76521.820.016.6增加2.3个百分点
其他主营业务2,986,1041,717,88142.5102.3101.6增加0.2个百分点
以地区分类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北美洲(注1)23.2%26.4%
中国大陆及香港63.5%59.4%
欧洲及亚洲(注2)13.3%14.2%
以应用分类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智能手机44.4%43.8%
智能家居17.1%16.8%
消费电子18.2%20.4%
其他20.3%19.0%
以技术节点分类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14/28纳米9.2%4.3%
40/45纳米15.6%17.4%
55/65纳米30.5%27.3%
90纳米2.8%1.6%
0.11/0.13微米5.3%6.6%
0.15/0.18微米32.6%38.6%
0.25/0.35微米4.0%4.2%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晶圆5,659,9395,698,62496,77314.213.3-28.6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成本20,475,646100.016,942,413100.020.9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直接材料1,957,5189.61,486,5278.831.7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直接人工619,8983.0510,8933.021.3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制造费用16,180,34979.014,092,71283.214.8
其他主营业务生产成本1,717,8818.4852,2815.0101.6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动情况详见“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流动资金与资本来源

(1). 现金流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13,174,2908,139,99261.8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金额-48,503,122-13,553,11925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86,911,0738,286,50494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净额48,563,6333,299,2161,372.0
债务本期末上年末
短期借款2,956,808698,117
长期借款26,331,03813,987,780
租赁负债981,9721,166,309
应付债券5,469,7561,495,1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150,9028,493,519
其他流动负债-2,028,230
小计41,890,47627,869,132
货币资金-86,667,869-37,268,473
短期投资(注1)-766,334-506,585
长期定期存款-10,704,949-
净负债-56,248,676-9,905,926

本集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所得现金、银行借款及发行债项或股本、少数股东的资本注资及其他方式的融资。未来的收购、合并、策略性投资或其他发展亦可能会需要额外的融资。但因半导体产业高度周期性及快速变化的特点,应对本集团增长及发展目标所需的资金款额较难预测。

(4). 支出承诺

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就建造厂房的支出承诺为518.2百万元,采购机器及设备的支出承诺为13,272.1百万元以及采购无形资产的支出承诺为167.3百万元。

(5). 汇率及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收入、开支及资本开支主要以美元交易。本集团亦以其他货币订立交易,导致本集团主要面对欧元、日元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此外,本集团已订立或发行若干人民币计值贷款融资协议、短期票据及中期票据及若干以摊销成本入账的人民币计值金融资产,导致本集团面对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本集团通过运用远期外汇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等金融工具以降低有关风险。

本集团面对的利率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长期贷款有关,而本集团一般获取该等贷款以用于资本开支及营运资金需求。本集团通过固定利息及浮动利息借款进行融资,同时综合运用利率掉期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管理该风险。

本集团的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占净利润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其他收益2,489,01661.9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项目资金。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52,98416.2主要系本报告期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86,667,86942.437,268,47332.5132.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新增发行人民币股份募集资金以及随销售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交易性金融资产728,2250.4300,0550.3142.7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
预付款项314,7080.2239,1310.231.6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预付设备采购款增加。
持有待售资产155,4470.182,4770.188.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拟向员工出售的住房完工,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435,6731.21,746,0851.539.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可抵扣进项税余额增加。
在建工程27,661,24413.517,059,66814.962.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因本报告期内扩充产能设备投资增加。
固定资产51,415,00325.136,866,12132.139.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转固设备增加。
无形资产2,423,5971.21,863,5051.630.1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新增土地使用权。
递延所得税资产162,6570.1439,5970.4-63.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用于可抵扣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11,655,5715.793,8510.1123.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年以上的长期定期存款和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
短期借款2,956,8081.4698,1170.6323.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为满足短期资金需求。
衍生金融工具(净负债)787,6620.4426,8770.484.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货币交叉互换协议的公允价值变动。
应付账款3,010,6581.52,175,8811.938.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合同负债1,297,4070.6798,9320.762.4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与主营业务活动相关的预收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1,223,1090.6573,8250.5113.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末应付未付的职工奖金增加。
应交税费154,7340.143,3980.0256.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销售增长引起应交税费增长。
其他应付款7,882,4313.95,222,2064.550.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应付固定资产采购款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2,028,2301.8-1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偿还短期融资债券。
长期借款26,331,03812.913,987,78012.288.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因扩充产能,资金需要增加。
应付债券5,469,7562.71,495,1771.3265.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新发行债券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150,9023.08,493,5197.4-27.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可转债转股。
股本219,1080.1144,8890.151.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发行人民币股份以及可转债和永续债转股。
其他权益工具1,985,7591.03,739,8463.3-46.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永续债转股。
少数股东权益42,507,91620.827,685,67024.153.5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少数股东增资。
净负债权益比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
净负债-56,248,676-9,905,926
权益141,635,95371,259,024
-39.7%–13.9%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对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于2020年5月15日,中芯控股与国家集成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合资合同(“新合资合同”)及增资扩股协议(“新增资扩股协议”),以修订前合资合同。根据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中芯控股同意作出进一步注资,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作为中芯南方的新股东)同意分别注资15亿美元及7.5亿美元作为注册资本。

由于进行注资:(i)中芯南方注册资本由35亿美元增加至65亿美元;(ii)本公司通过中芯控股持有的中芯南方股权由50.1%下降至38.515%;(iii)中芯南方分别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拥有14.562%、23.077%、12.308%及

11.538%权益。

于完成后,本公司对中芯南方拥有控制权。据此中芯南方的财务报表将根据相关会计政策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公告。

○2 成立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京城”)

于2020年12月4日,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亦庄国投”)订立合资合同以共同成立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亿美元,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亦庄国投各自同意出资25.5亿美元、12.245亿美元和12.255亿美元,分别占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1%、24.49%和24.51%。董事会成员人数为五名,中芯控股占有三名。中芯京城将主要致力于12英寸晶圆集成电路生产制造。于2020年12月31日,已实缴的注册资本为11.33亿美元。

于完成后,本公司对中芯京城拥有控制权。据此,中芯京城的财务报表将根据相关会计政策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权益工具投资628,7141,021,465392,751307,055
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300,055728,225428,17062,355

1、 主要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中芯上海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219,000万美元100.00%57,177,47816,324,4149,752,0301,481,4591,474,089
中芯北京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0万美元100.00%143,070,21016,330,10112,586,7492,536,1062,247,224
中芯天津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29,000万美元100.00%12,693,1508,252,3953,126,167630,347552,914
中芯北方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480,000万美元51.00%38,476,62929,780,5796,718,1801,310,3901,316,355
中芯深圳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70,000万美元100.00%8,584,3191,404,4041,522,664-918,912-918,899
中芯南方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650,000万美元38.515%61,820,53840,125,242964,506-1,717,162-1,716,967
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业务表决权比例会计处理方法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微系统集成封装测试服务14.28%权益法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5F室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8.17%权益法

集成电路是信息产业的基础,涉及计算机、家用电器、数码电子、电气、通信、交通、医疗等几乎所有电子设备领域。近年来,集成电路应用领域随着科技进步不断延展,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驾驶、云计算和大数据、机器人和无人机等新兴领域蓬勃发展,为集成电路产业带来新的机遇。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集成电路产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高科技产业,集成电路制造是集成电路产业的核心环节。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技术最先进、配套最完善、规模最大、跨国经营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集团。中芯国际坚持国际化、市场化方向,致力于高质量特色工艺技术平台及先进逻辑工艺的研发及产能布局,致力于生产、运营及相关服务的不断优化及效率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实现自身健康成长。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外,中芯国际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凸块加工及测试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展望2021年,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AI、物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应用的兴起,带动芯片需求量。目前全球晶圆代工的产能依然紧张,客户需求在增长,但产能的扩充速度跟不上。另一方面,公司依然面临美国“实体清单”管制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设备采购交期较以往有所延长,亦有可能产能建设进度不如预期。虽然外部的不可抗力我们无法绝对把控,但我们将在危机中育新机、在变局中开新局,探索更加适合中芯国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2021年的重点工作是,在持续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第一,继续与供应商、客户及相关政府部门紧密合作、积极沟通,推进出口许可申请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运营连续性;第二,争取尽快扩充产能,满足客户需求。

我们给出的全年预期,是基于运营连续性不受重大不利影响这个前提。该全年预期并不构成公司对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该预期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际地缘政治形势的变化、全球供应链变化、公司经营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此,我们全年目标及计划如下:

收入目标为中到高个位数成长。其中,上半年收入目标约139亿元;全年毛利率目标为百分之十到二十的中部。

资本开支为280.9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成熟工艺的扩产,小部分用于先进工艺、北京新合资项目土建及其它。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完成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六节 董事会报告

一、业务回顾

尽管2020年的经营环境挑战颇大,本集团的营业收入由2019年22,017.9百万元增加至2020年27,470.7百万元。本集团的净利润由2019年1,268.5百万元增加至2020年4,021.3百万元。

本集团继续服务全球广泛的客户群,包括主要的IDM企业、无工厂半导体设计公司及系统设计公司。前瞻未来,我们的长期目标是通过优化现有资产的效率及使用率、善用市场优势,以持续获利。

本集团已推行内控及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其目的为减轻本集团于财务状况及营运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我们致力于保护环境,已制定多项环境保护、安全及健康政策,以及国际标准认证。我们一直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例如欧盟的有害物质限制指引(RoHS)。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年报“第十一节社会责任”。本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独立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本公司股东推选或重选产生。董事会应有权随时及不时委任任何人士出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新增之现有董事,任期直至该项委任后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符合资格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

董事会成员的具体内容请参阅“第九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三、子公司

有关本公司于主要子公司的权益在2020年12月31日的情况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九、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股息及股息政策

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由2019年12月31日3,783.8百万元增至2020年12月31日的8,061.2百万元。

本公司无普通股宣派或派付任何现金股息。具体详见“第七节重要事项”之“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五、股本

本公司于报告期的股本变动详见“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六、可供分派储备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为6,010.0百万元。

七、发行股权证券

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发行股权证券详见“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八、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于2020年未购回、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详见“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九、股权挂钩协议

如“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三、股份支付”所述,本公司已做出不同的股份奖励计划,于2020年12月31日仍然存续。

十、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内容详见“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五)投资状况分析”和“(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十一、关连交易

公司关连交易内容详见“第七节重要事项”之“十三、重大关联(连)交易”。

十二、关联方交易

除本节“十一、关连交易”外,本集团与根据适用会计准则视为“关联方”的多方订立若干交易,而该等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界定并不视作为关连交易。

关联方交易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

十三、主要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十四、税务宽免

本公司概不知悉股东因持有本公司股份而可获得的税务宽免。

十五、董事于本公司证券之权益

详见“第九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十六、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除“第七节重大事项”之“十三、重大关联(连)交易”所披露者外,于2020年内,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的实体并未在任何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订立的、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大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十七、董事服务合约

拟于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重选之董事并未且并不计划与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若由本集团终止而须支付补偿(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十八、获许可补偿保证条文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各董事应就其因履行职务或其他相关的事宜而可能蒙受或产生的所有损失或责任,获得以本公司资产作出的补偿。本公司已就任何可能对本公司董事提出的诉讼进行抗辩的责任及费用购买了保险。

十九、董事薪酬

详见“第九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二十、主要管理层薪酬

详见“第九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二十一、雇员

详见“第九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二十二、薪酬政策

详见“第九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二十三、股权激励计划

详见“第七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二十四、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确认,开曼群岛法律并无有关法定的优先购买权。

二十五、公众持股量

根据公开资料及董事所知,公众人士于本年报截止日持有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

二十六、主要供货商及客户

主要供货商及客户的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一)主营业务分析”。

二十七、审计师

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性与可操作性及保护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6月1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2、 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04,332,2700
2019年00001,793,7640
2018年0000747,2780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如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2021年大部分资本开支用于成熟工艺的扩产,小部分用于先进工艺,北京新合资项目土建和其它。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2021年预计资本开支为280.9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资金需求较大,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详见备注1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2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32020.7.16至2023.7.1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公司详见备注4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详见备注5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6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详见备注7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8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9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备注10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形式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竞争业务”);(2)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以任何方式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竞争业务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的新投资机会,本企业将书面通知发行人,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新投资机会的书面答复,本企业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在合法框架下尽力促使该等新投资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

3、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不包括本数);(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 “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2:

公司承诺

1、 严格按照上市地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法定关联(连)交易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连)交

易回避制度;

2、 保证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关联(连)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

最大程度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3、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关联(连)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连)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连)交

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关联(连)交易,本公司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

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后适用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等发行人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或配合发行人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等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

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连)交易,本人将与发行人依法

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后适用的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

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连)交易均将基于关联(连)交易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3:

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

自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情形时,公司将自行或促使本预案中涉及的其他主体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主要措施与程序:

当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权批准的

内部机构审议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 在上述(1)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

司应要求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提是该等人员

有资格购买股票);

3、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

他稳定股价的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条件。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执行《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及本承诺函中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4:

公司承诺

1、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

诺将依法回购本次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2、 当《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

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稳

定A股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此预案的规定履

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

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6:

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2、 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同意拟公布实施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前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7:

公司承诺

公司在本次A股发行后将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8:

公司承诺

1、 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

情形,且公司对上市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

本次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3、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赔偿金额

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

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

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9:

公司承诺

1、 公司在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并

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将严格履行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在证券监管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之日起30日内,或认定因公司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应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在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并对本人具有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本人将严

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

措施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人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之日起30日内,或认定因本人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

思表示,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

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本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备注10公司承诺

1、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及公司在科

创板上市期间所发生的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2、 前述第1条规定的纠纷应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提起的派生诉讼;

(2).因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针对发行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若本次A股发行上市以及在科创板上市期间发生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中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人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659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7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141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7年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本公司关注到一份于2020年12月10日(美国东部时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关于本公司部分证券的民事诉状(“诉状”)。该诉状的原告代表其本人和其他声称在美国证券交易场外市场购买了本公司部分证券的人士提起了诉讼。该诉状将本公司及部分董事列为被告,指称本公司发布的某些陈述或文件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公布的第10b-5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与买卖证券相关的某些失实陈述及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补偿。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的《关于美国诉讼的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 LLC的专利诉讼

于2019年12月20日,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 LLC(“IFT”)在美国德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本公司提起了专利诉讼。于2020年4月2日,本公司的相关子公司作为原告,主动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联邦地区法院针对IFT提起了确认不侵权之反诉,诉请法院判决确认本公司的相关子公司并未侵犯涉案专利权。于2020年4月14日,IFT修改了起诉书,将本公司的相关子公司追加列为上述案件的被告。于2020年9月18日,双方第一次开庭。此外,本公司的相关子公司也同时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局,针对本案所涉及的相关专利,提起专利复审程序的申请。诉讼仍在继续进行中。

(2)与PDF SOLUTIONS,INC.的合同纠纷仲裁

于2020年5月7日,本公司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新技术”)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仲裁通知书。根据该仲裁通知书,PDF SOLUTIONS,INC.(“PDF”)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PDF认为其与中芯新技术签署的Professional ServiceAgreement、14nm Project Agreement等一系列协定(“14nm项目相关协议”)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存在争议。PDF要求中芯新技术支付14nm项目相关协议项下的固定费用、奖励费用及逾期费用(结算至2020年4月30日)共计约2,072万美元。此外,PDF还提出按照14nm项目相关协议约定的最高标准收取后续的浮动费用,并由中芯新技术承担本案相关的仲裁费用、利息费用等要求。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相关规则,中芯新技术应于收到仲裁通知书30日内作出初步回复。2020年6月5日,中芯新技术已就该仲裁递交答辩状,认为根据合同义务需向PDF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完全,无需额外支付费用。2020年12月9日,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协调下双方同意开始为期六十天的“暂停期”(stand still period),在期间内进行友好协商。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20200525 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他3,872,6300.05%3022.01%0.03
20200525 购股权股票期权9,464,6020.12%3022.01%15.22
20200909 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他42,4890.00%20.00%0.03
20200909股票期权108,8510.00%20.00%18.55
购股权
20201123 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他1,650,6780.02%4062.71%0.03
20201123 购股权股票期权3,574,0490.05%4062.71%19.40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72,959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1月13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1月13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2月27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2月27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3月27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3月27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4月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4月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4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4月29日
于下列日期,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04以认股权计划(于2004年3月10日获采纳)所授予的认股权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5月1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5月19日
授出购股期权香港联交所公告及通告: 2020年5月26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6月3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6月3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6月30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6月30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2020 年7月28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 年7月28日
于下列日期,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9月1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9月1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9月4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9月4日
授出购股期权香港联交所公告及通告: 2020年9月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9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9月2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10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10月29日
授出购股期权香港联交所公告及通告: 2020年11月23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11月27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11月27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0年12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0年12月29日

1、 2004年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股东于2004年2月16日采纳2004年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其后于2004年3月1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3日修订。

2004年购股权计划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姓名/合资格雇员售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购股权授出数目每股行使价(元)2019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期内额外授出购股权期内已失效购股权因期内购回普通股而失效的购股权期内行使购股权期内注销购股权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紧接购股权行使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
雇员2/23/20102/23/2010-2/22/2020337,089,4666.482,403,429-955,798-1,447,631--12.246.44
陈山枝5/24/20105/24/2010-5/23/20203,145,3195.36314,531---314,531--15.124.69
雇员5/24/20105/24/2010-5/23/202018,251,6145.366,000---6,000--14.654.69
雇员9/8/20109/8/2010-9/7/202046,217,5774.37135,600-2,100-133,500--11.964.43
雇员11/12/201011/12/2010-11/11/202039,724,5695.40234,165-17,410-216,755--15.095.10
雇员5/31/20115/31/2011-5/30/2021148,313,8015.541,808,789-8,000-1,024,384-776,40517.605.44
雇员9/8/20119/8/2011-9/7/202121,746,8833.81244,688---244,688--10.183.64
雇员9/8/20119/8/2011-9/7/202142,809,0833.81194,202-1,777-113,959-78,46616.723.64
雇员11/17/201111/17/2011-11/16/202116,143,1473.36116,750---35,555-81,19514.643.31
雇员5/22/20125/22/2012-5/21/2022252,572,7062.914,280,882-12,416-1,933,488-2,334,97816.762.93
雇员9/12/20129/12/2012-9/11/202212,071,2502.4459,300-1,800-21,700-35,80015.332.38
雇员11/15/201211/15/2012-11/14/202218,461,0003.08162,116---50,700-111,41622.883.10
雇员5/7/20135/7/2013-5/6/202324,367,2014.98334,318-83-234,020-100,21514.985.02
雇员6/11/20136/11/2013-6/10/2023102,810,0005.392,278,417-7,563-942,232-1,328,62218.285.19
赵海军6/11/20136/11/2013-6/10/202374,755,7565.39188,233-----188,233-5.19
高永岗6/17/20136/17/2013-6/16/202313,608,2495.251,360,824-----1,360,824-5.11
雇员9/6/20139/6/2013-9/5/202322,179,0704.73219,412-8,800-81,887-128,72519.214.77
雇员11/4/201311/4/2013-11/3/202319,500,0004.84212,241-4,800-102,441-105,00013.394.69
合计14,553,897-1,020,547-6,903,471-6,629,879

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概要如下:

(1).目的

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吸引、挽留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以及其他服务供货商;于公开发售及之后就其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溢利提供向其作出补偿的方法;并容许有关雇员、董事及服务供货商参与有关增长及溢利。

(2).参与者

本公司的2004年购股权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代替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行事)管理。本公司的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予本公司驻于中国、美国或其他地区的雇员、高级职员或其他服务供货商、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惟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有关的法律规定、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在薪酬委员会的决定下则不在此限。

(3).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243,466,873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的3.16%。

不论任何情况,根据本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授出的任何尚未行使购买权可发行的普通股数目,总数均不得超出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目的30%。

(4).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出当时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

(5).购股权期间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于四年期间归属。购股权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可规定购股权仅可在归属时行使或实时成为可予行使,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预托证券股份受制于本公司的回购权利,随股份归属该项权利亦会失效。本公司2004年购股权计划下授出的购股权最高年期为十年,并可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改动,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调整。

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普通股之购股权一般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周年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的1/36。

(6).接纳及付款

2004年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购股权时支付任何款额。

(7).行使价

购股权行使价必须最少等同普通股在授出日期的市价。

(8).计划的剩余年期

2004年购股权计划及其修订于2013年11月15日终止。在终止前,授出的购股权仍然未获行使,且根据于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条件而继续归属及可予行使,并受制于有关条款。

2、 2014年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2013年11月15日生效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2014年购股权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2014年购股权计划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姓名/合资格雇员售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购股权授出数目每股行使价(元)2019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期内额外授出购股权期内已失效购股权因期内购回普通股而失效的购股权期内行使购股权期内注销购股权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紧接购股权行使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
高永岗6/12/20146/12/2014-6/11/20242,886,4865.36288,648-----288,648-5.36
雇员6/12/20146/12/2014-6/11/202426,584,2505.36330,562---68,333-262,22916.055.36
雇员11/17/201411/17/2014-11/16/2024119,640,0127.113,522,753-35,617-2,054,118-1,433,01817.237.20
雇员2/24/20152/24/2015-2/23/202512,293,0175.93325,749---195,249-130,50014.135.77
雇员5/20/20155/20/2015-5/19/202512,235,0006.95254,239---218,323-35,91614.366.86
周子学5/20/20155/20/2015-5/19/202525,211,6336.952,521,163-----2,521,163-6.86
雇员9/11/20159/11/2015-9/10/20251,120,0005.8152,400---52,400--16.565.94
雇员5/25/20165/25/2016-5/24/20265,146,0005.3782,888---42,438-40,45019.515.44
陈山枝5/25/20165/25/2016-5/24/2026989,5835.3798,958-----98,958-5.44
陈山枝9/12/20169/12/2016-9/11/202611,9867.301,198-----1,198-7.36
童国华4/5/20174/5/2017-4/4/2027187,5008.23187,500-----187,500-8.12
丛京生4/5/20174/5/2017-4/4/2027187,5008.23187,500-----187,500-8.12
陈山枝4/5/20174/5/2017-4/4/202762,5008.2362,500-----62,500-8.12
雇员5/22/20175/22/2017-5/21/2027345,0007.1077,000---63,063-13,93717.506.99
赵海军9/7/20179/7/2017-9/6/20271,687,5006.611,687,500-----1,687,500-6.55
雇员5/23/20185/23/2018-5/22/202818,493,8348.7513,264,769-1,112,325-3,084,222-9,068,22218.698.70
陈山枝5/23/20185/23/2018-5/22/2028125,0008.75125,000-----125,000-8.70
WILLIAM TUDOR BROWN5/23/20185/23/2018-5/22/202887,5008.7587,500-----87,500-8.70
范仁达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7.12187,500-----187,500-6.99
刘遵义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7.12187,500-----187,500-6.99
雇员11/19/201811/19/2018-11/18/2028138,0005.71138,000-57,000-19,000-62,00022.415.49
陈山枝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7.1462,500-----62,500-7.25
WILLIAM TUDOR BROWN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7.1462,500-----62,500-7.25
郭光莉9/12/20199/12/2019-9/11/2029100,0008.18100,000---25,000-75,00026.638.17
雇员9/12/20199/12/2019-9/11/2029648,0008.18648,000-75,000-44,000-529,00019.038.17
杨光磊9/12/20199/12/2019-9/11/2029187,5008.18187,500-----187,500-8.17
雇员11/26/201911/26/2019-11/25/202970,0008.4570,000-----70,000-8.49
雇员5/25/20205/25/2020-5/24/20306,794,80315.24-6,794,803520,743-142,157-6,131,90322.5114.24
陈山枝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15.24-62,500----62,500-14.24
WILLIAM TUDOR BROWN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15.24-62,500----62,500-14.24
童国华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15.24-54,966----54,966-14.24
赵海军5/25/20205/25/2020-5/24/2030219,70615.24-219,706----219,706-14.24
丛京生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15.24-54,966----54,966-14.24
郭光莉5/25/20205/25/2020-5/24/203029,04215.24-29,042----29,042-14.24
周梅生5/25/20205/25/2020-5/24/2030281,09215.24-281,092----281,092-14.24
梁孟松5/25/20205/25/2020-5/24/2030659,11715.24-659,117----659,117-14.24
高永岗5/25/20205/25/2020-5/24/2030586,79315.24-586,793----586,793-14.24
周子学5/25/20205/25/2020-5/24/2030659,11715.24-659,117----659,117-14.24
雇员9/9/20209/9/2020-9/8/2030108,85118.58-108,851----108,851-15.84
雇员11/23/202011/23/2020-11/22/20303,574,04919.38-3,574,04931,092---3,542,957-19.17
合计24,801,32713,147,5021,831,777-6,008,303-30,108,749

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概要如下:

(1).目的

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吸引、挽留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以及其他服务供货商;于公开发售及之后就其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溢利提供向其作出补偿的方法;并容许有关雇员、董事及服务供货商参与有关增长及溢利。

(2).参与者

本公司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代替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行事)管理。本公司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予本公司驻于中国、美国或其他地区的雇员、高级职员或其他服务供货商、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惟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有关的法律规定、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在薪酬委员会的决定下则不在此限。

(3).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320,737,712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的4.16%。

不论任何情况,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尚未行使购买权可发行的普通股数目,总数均不得超过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目的30%。

(4).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过当时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

(5).购股权期间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于四年期间归属。购股权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可规定购股权仅可在归属时行使或实时成为可予行使,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预托证券股份受制于本公司的购回权利,随股份归属该项权利亦会失效。本公司2014年购股权计划下授出的购股权最高年期为十年,并可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改动,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调整。

于2018年1月1日前授出并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普通股之购股权一般按某个比率归属,据此,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周年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的1/36。

于2018年1月1日后授出并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普通股之购股权一般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分别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

(6).接纳及付款

2014年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购股权时支付任何款额。

(7).行使价

购股权行使价必须最少等同普通股在授出日期的市价。

(8).计划的剩余年期

2014年购股权计划将于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日后十年终止,惟董事会可提前将之终止。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或终止2014年购股权计划,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否则毋须股东批准修订。

3、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2013年11月15日生效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姓名/合资格雇员售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数目每股行使价(元)2019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额外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已失效受限制股份单位因期内购回普通股而失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注销受限制股份单位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紧接受限制股份单位行使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紧接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
高永岗11/17/201411/17/2014-11/16/20242,910,8360.0385,505-----85,505-7.20
周子学5/20/20155/20/2015-5/19/202510,804,9850.031,080,498-----1,080,498-6.86
雇员5/25/20165/25/2016-5/24/202668,070,0000.03864,400-6,900-841,500-16,00012.725.44
陈山枝5/25/20165/25/2016-5/24/2026989,5830.0398,958-----98,958-5.44
陈山枝9/12/20169/12/2016-9/11/202611,9860.031,198-----1,198-7.36
雇员9/12/20169/12/2016-9/11/20261,560,0000.0316,000---16,000--17.717.36
雇员11/18/201611/18/2016-11/17/20262,268,6000.0329,000-13,000-16,000--18.708.53
雇员4/5/20174/5/2017-4/4/2027376,0000.0361,000-18,000-43,000--15.428.12
童国华4/5/20174/5/2017-4/4/2027187,5000.03187,500-----187,500-8.12
丛京生4/5/20174/5/2017-4/4/2027187,5000.0363,750---63,750--14.568.12
陈山枝4/5/20174/5/2017-4/4/202762,5000.0362,500-----62,500-8.12
雇员5/22/20175/22/2017-5/21/20277,469,0000.032,106,300-155,550-1,018,500-932,25012.706.99
雇员12/7/201712/7/2017-12/6/2027364,0000.03114,000---57,000-57,00017.838.62
雇员5/23/20185/23/2018-5/22/20286,957,9660.033,564,960-371,100-1,158,040-2,035,82012.848.70
陈山枝5/23/20185/23/2018-5/22/2028125,0000.03125,000-----125,000-8.70
WILLIAM TUDOR BROWN5/23/20185/23/2018-5/22/202887,5000.0387,500-----87,500-8.70
雇员9/13/20189/13/2018-9/12/2028344,0000.03219,000-40,000-65,000-114,00016.296.99
范仁达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0.03187,500-----187,500-6.99
刘遵义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0.03187,500-----187,500-6.99
雇员11/19/201811/19/2018-11/18/202854,0000.0340,500-22,500-6,000-12,00023.175.49
陈山枝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0.0362,500-----62,500-7.25
WILLIAM TUDOR BROWN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0.0362,500-----62,500-7.25
郭光莉9/12/20199/12/2019-9/11/202939,0000.0329,250---9,750-19,50017.198.17
雇员9/12/20199/12/2019-9/11/2029291,0000.03213,000-29,250-53,250-130,50015.898.17
杨光磊9/12/20199/12/2019-9/11/2029187,5000.03187,500-----187,500-8.17
雇员11/26/201911/26/2019-11/25/202970,0000.0370,000---17,500-52,50025.158.49
雇员5/25/20205/25/2020-5/24/20302,677,9330.03-2,677,933204,396-207,755-2,265,78212.8214.24
陈山枝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0.03-62,500----62,500-14.24
WILLIAM TUDOR BROWN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0.03-62,500----62,500-14.24
童国华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0.03-54,966----54,966-14.24
赵海军5/25/20205/25/2020-5/24/203086,6030.03-86,603----86,603-14.24
丛京生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0.03-54,966----54,966-14.24
郭光莉5/25/20205/25/2020-5/24/203011,4470.03-11,447--160-11,28712.7214.24
周梅生5/25/20205/25/2020-5/24/2030110,7990.03-110,799----110,799-14.24
梁孟松5/25/20205/25/2020-5/24/2030259,8080.03-259,808----259,808-14.24
高永岗5/25/20205/25/2020-5/24/2030231,3000.03-231,300----231,300-14.24
周子学5/25/20205/25/2020-5/24/2030259,8080.03-259,808----259,808-14.24
雇员9/9/20209/9/2020-9/8/203042,4890.03-42,489----42,489-15.84
雇员11/23/202011/23/2020-11/22/20301,650,6780.03-1,650,67814,748---1,635,930-19.17
合计9,807,3195,565,797875,444-3,573,205-10,924,467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概要如下:

(1).目的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目的为吸引、挽留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以及其他服务供货商;于公开发售及之后就其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溢利提供向其作出补偿的方法;并容许有关雇员、董事及服务供货商参与有关增长及溢利。

(2).参与者

本公司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代替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行事)管理。本公司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购股权予本公司驻于中国、美国或其他地区的雇员、高级职员或其他服务供货商、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按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惟根据遗嘱或按照承继及分配法、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在薪酬委员会的决定下则不在此限。

(3).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可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80,184,428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的1.04%。

不论任何情况,根据本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授出的任何尚未行使购买权可发行的普通股数目,总数均不得超出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目的30%。

(4).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过当时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

(5).奖励期间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于四年期间归属。奖励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可规定奖励仅可在归属时行使或实时成为可予行使,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预托证券股份受制于本公司的购回权利,随股份归属该项权利亦会失效。本公司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下授出的奖励最高年期为十年,并可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改动,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调整。

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的奖励一般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分别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

(6).接纳及付款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受限制股份单位时支付任何款额。

(7).行使价

各受限制股份的价格0.031港元由薪酬委员会厘定。

(8).计划的剩余年期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将于该计划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日当日起第十年终止,惟董事会可提前将之终止。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或终止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否则毋须要求股东批准修订。

4、 子公司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就合资格参与者(例如本集团的雇员、董事及服务供货商)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子公司计划”),于2015年1月5日生效,并已获股东批准。

子公司购股权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姓名╱合资格雇员授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购股权授出数目每股行使价(元)于2019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期内授出额外购股权期内行使购股权期内注销购股权期内已失效购股权于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
雇员1/4/20151/4/2015–1/3/20254,560,0000.332,880,0002,880,000
雇员5/4/20155/4/2015–5/3/20251,380,0000.391,130,0001,130,000
雇员9/15/20159/15/2015–9/14/20252,390,0000.521,640,000250,00050,0001,340,000
雇员12/27/201612/27/2016–12/26/20267,753,7502.035,642,656213,54344,1135,385,000
雇员8/9/20188/9/2018–8/8/20271,598,7502.031,032,500387,917125,781518,802
雇员3/13/20193/13/2019–3/12/20287,349,5002.355,229,30291,875359,0424,778,385
雇员3/26/20203/26/2020–3/25/20295,488,8322.354,894,66563,541299,9314,531,193
雇员12/03/202012/03/2020–12/02/20295,603,5002.355,603,500633,2804,970,220
雇员03/03/202003/03/2020–03/02/20303,577,8332.943,577,833518,3333,059,500
合计28,052,6233,577,8331,006,8762,030,48028,593,100

发行予子公司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子公司普通股之购股权一般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周年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开始日期随后三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1/36。

(6).接纳及付款

附属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购股权时支付任何款额。

(7).行使价

倘子公司股份并无认可市场,其中市值则由子公司委员会按照任何适用法例、规则或法规真诚厘定。

(8).计划的剩余年期

子公司计划的形式分别经本公司及有关子公司股东批准,然后待子公司董事会(“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即2015年1月5日)。各子公司计划自子公司董事会批准有关子公司计划当日起计十年内有效。

子公司董事会经本公司董事会之事先批准后,可随时改动、更改、全部或部份修订、暂停及终止子公司计划。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连)交易

(一) 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关连交易

1、 中芯南方注资及视作出售于中芯南方的股权

于2020年5月15日,中芯控股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以修订前合资合同。根据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中芯控股同意作出进一步注资,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作为中芯南方的新股东)同意分别注资15亿美元及7.5亿美元予中芯南方注册资本。

由于进行注资:(1)中芯南方注册资本由35亿美元增加至65亿美元;(2)本公司通过中芯控股持有的中芯南方股权由50.1%下降至38.515%;及(3)中芯南方分别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拥有14.562%、23.077%、12.308%及

11.538%权益。

注资的理由及益处

中芯南方预期会建立大规模的产能,并专注于14纳米及更先进的工艺和制造技术。14纳米及更先进技术可应用于主流移动平台、自动化及云端计算。展望智能手机、高速铁路、智能电网、超高清视频及安全系统的高潜力领域的快速发展,14纳米及更先进技术应用的市场空间将会很大。

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其意见将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后提出)认为:订立新合资合同、新增资扩股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且新合资合同、新增资扩股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于本集团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2020年5月15日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5.02%股权,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上海集成电路基金由于是中芯南方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故亦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订立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关连交易。根据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由于注资令本公司通过中芯控股持有中芯南方的股权由

50.1%减少至38.51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的视作出售事项。

由于有关新合资合同及新增资扩股协议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及14.15(2)条计算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订立新合资合同、新增资扩股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以及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的不获豁免关连交易,并于2020年6月23日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已获独立股东批准。

2、 向董事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董事会在2019年11月12日及2020年2月13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议决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1,072,451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1,072,451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中,分别授予周博士、赵博士、梁博士、高博士、陈博士、Brown先生、童博士及丛博士259,808、86,603、259,808、231,300、62,500、62,500、54,966及54,966个受限制股份单位。每个将授予周博士、赵博士、梁博士、高博士、陈博士、Brown先生、童博士及丛博士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于其归属日期可收取一股普通股的权利。

预期分别授予周博士、梁博士及高博士的86,603、86,603及74,016个受限制性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从2019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4年期内归属。

预期分别授予周博士、赵博士、梁博士及高博士的173,205、86,603、173,205及157,284个受限制性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从2020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4年期内归属。

预期分别授予陈博士、Brown先生、童博士及丛博士的62,500、62,500、54,966及54,966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1年1月1日归属。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不收取任何对价,惟开曼群岛适用法律所规定须支付的最低款额(即根据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予以发行的普通股的面值)除外。

授出1,072,451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任何交易(包括其项下配发和发行任何新普通股)构成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本公司不获豁免关连交易,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交易已获独立股东于2020年12月15日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3、 关连人士作为战略投资者根据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作出认购

于2020年6月2日,作为人民币股份发行的一部份,本公司已:

(1)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订立认购协议及递延交付协议。据此,中国信科将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根据人民币股份发行认购总认购金额最多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人民币股份,视配发而定;及

(2)与上海集成电路基金、海通证券及中金公司订立认购协议及递延交付协议。据此,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将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建议人民币股份发行,根据人民币股份发行认购总认购金额最多为人民币500,000,000元的人民币股份,视配发而定。香港上市规则涵义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大唐控股”)为中国信科的间接子公司,而大唐控股于公告日通过其子公司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大唐香港”)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15.55%,并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中国信科作为大唐控股及大唐香港的控股公司及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由于上海集成电路基金为本公司子公司中芯南方的主要股东,上海集成电路基金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于子公司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因此,根据该等协议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之报告、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并于2020年6月23日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已获独立股东批准。

4、 成立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京城”)

于2020年12月4日,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亦庄国投”)订立合资合同以共同成立中芯京城。中芯京城的注册资本为50亿美元,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亦庄国投各自同意出资25.5亿美元、12.245亿美元和12.255亿美元,分别占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1%、24.49%和24.51%。

成立中芯京城的理由和益处

本公司认为,成立中芯京城可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和客户需求,有助本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精进晶圆代工服务,从而推动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合资合同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合资合同和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于本公司一般和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和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中芯南方23.077%股权,而鉴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多数董事及该等董事可全权酌情否决中芯南方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故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子公司,因此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通过作为中芯南方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而于子公司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合资合同构成本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合资合同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规定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故合资合同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

由于(1)董事会已批准合资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及(2)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合资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本公司和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01条,合资合同仅须符合申报和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和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5、 减少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率(“中芯宁波”)

于2020年12月4日,中芯宁波、中芯控股、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产投”)、诸暨联砺品字标浙江制造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砺”)、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盈富泰克”)、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集电聚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芯”)、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集电创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创芯”)、宁波甬芯集成电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甬芯”)、上海蘅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蘅园”)及宁波德悦高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悦高鹏”)订立增资协议(“中芯宁波增资协议”),据此,宁波甬芯、蘅园及德悦高鹏(作为中芯宁波新股东)同意各自向中芯宁波注资人民币10亿元,而中芯宁波其他现有股东(包括中芯控股)将不会向中芯宁波额外注资。

于2020年12月4日,中芯控股、宁波开发区产投、联砺、盈富泰克、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聚芯、创芯、宁波甬芯、蘅园及德悦高鹏就注资订立新合资经营合同。

注资导致:(1)中芯宁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2亿元增至约人民币44.3亿元;(2)本公司透过中芯控股于中芯宁波持有的股权由38.5714%减少至15.8512%;及(iii)中芯宁波分别由中芯控股、宁波开发区产投、联砺、盈富泰克、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聚芯、创芯、宁波甬芯、蘅园及德悦高鹏拥有15.8512%、6.5030%、2.2580%、2.2580%、13.5480%、0.3387%、0.3387%、19.6348%、

19.6348%及19.6348%权益。

进行注资的理由及益处

中芯宁波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采用专业化特种工艺晶圆制造代工与应用定制化产品设计服务支持相结合的商业和运营模式,目标市场涵盖通信与移动终端、智能家电与工业控制、工业物联网与医疗电子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致力于在专注领域发展成为特种工艺半导体晶圆代工制造商。此次注资主要为引入中芯宁波所在地政府资金参与项目二期的扩建,进一步有效利用当地所具备的上下游资源、产业条件及政策优势,从而更好推动中芯宁波后续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针对本次注资完成的评估结果显示中芯宁波净资产价值约等于实收资本的1.15倍,本公司相信注资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中芯控股订立中芯宁波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中芯宁波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中芯宁波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以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于本集团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在2020年12月4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权益约

10.45%(透过所持股份及衍生工具),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中芯控股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订立中芯宁波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中芯宁波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规定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根据中芯宁波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6、 有关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芯鑫融资租赁”)的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

于2020年12月9日,芯鑫融资租赁的一名独立股东与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于芯鑫融资租赁的部分股权予本公司,将导致本公司于芯鑫融资租赁的股权由7.44%增至10.14%。

于2020年12月18日之前日期,芯鑫融资租赁的若干其他股东亦于单独交易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转让其于芯鑫融资租赁的股权。因此,浙江齐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亦庄国投、湖南省财信新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财信”)、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控股有限公司及绍兴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集成电路基金”)成为芯鑫融资租赁的新股东。于2020年12月18日,芯鑫融资租赁的该等新股东及现有股东订立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以修订2017年第一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

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的理由及益处

通过订立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芯鑫融资租赁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整合优势资源,为加快业务发展奠定基础。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1)本公司订立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2)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及(3)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于本集团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在2020年12月9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权益约

10.45%(透过所持股份及衍生工具),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上海集成电路基金持有中芯南方约12.31%权益,而鉴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多数董事及该等董事可全权酌情否决中芯南方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故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子公司,因此上海集成电路基金通过作为中芯南方主要股东而于子公司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由于亦庄国投持有中芯京城的24.51%权益,故亦庄国投透过作为中芯京城的主要股东而为本公司于子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芯动能”)的37.4%权益,北京芯动能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联系人,故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上海集成电路基金、亦庄国投及北京芯动能订立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规定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根据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7、 减少于芯鑫融资租赁的股权比率

于芯鑫融资租赁的注资

于2020年12月25日,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的订约方与绍兴市重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绍兴重点产业基金”)订立增资协议(“芯鑫融资租赁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湖南财信和绍兴集成电路基金(作为芯鑫融资租赁的现有股东)与绍兴重点产业基金(作为芯鑫融资租赁的新股东)同意各自向芯鑫融资租赁注资人民币698,968,778元、人民币200,000,000元及人民币300,000,000元。芯鑫融资租赁的其他现有股东(包括本公司)将不会向芯鑫融资租赁额外注资。注资将导致本公司于芯鑫融资租赁的股权比率由10.14%减少至9.25%。

于2020年12月25日,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的订约方与绍兴重点产业基金同意通过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就注资修订第二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

于芯鑫融资租赁的进一步注资

于2020年12月25日,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的订约方与西安高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新金控集团”)和青岛甲天下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甲天下”)订立进一步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西安高新金控集团和青岛甲天下(作为芯鑫融资租赁的新股东)同意各自向芯鑫融资租赁注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及人民币800,000,000元。芯鑫融资租赁的其他现有股东(包括本公司)将不会向芯鑫融资租赁额外注资。进一步注资将导致本公司于芯鑫融资租赁的股权比率由9.25%减少至8.17%。于2020年12月25日,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的订约方与西安高新金控集团和青岛甲天下同意通过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就进一步注资修订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行注资及进一步注资的理由及益处通过订立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芯鑫融资租赁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整合优势资源,为加快业务发展奠定基础,进而有利于巩固本公司和芯鑫融资租赁的业务合作,并可望提高本公司的投资回报。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1)本公司订立芯鑫融资租赁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2) 芯鑫融资租赁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及(3) 芯鑫融资租赁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于本集团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在2020年12月25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权益约

10.45%(透过所持股份及衍生工具),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上海集成电路基金持有中芯南方约12.31%权益,而鉴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多数董事及该等董事可全权酌情否决中芯南方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故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子公司,因此上海集成电路基金通过作为中芯南方主要股东而于子公司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由于亦庄国投持有中芯京城的24.51%权益,故亦庄国投透过作为中芯京城的主要股东而为本公司于子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北京芯动能的37.4%权益,北京芯动能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联系人,故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上海集成电路基金、亦庄国投及北京芯动能订立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规定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合并计算)高于0.1%但低于5%,根据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拟进行的交易(合并计算)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二) 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1、 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的框架协议—2016年至2020年—及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于2016年3月30日,本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框架协议(“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据此,芯鑫融资租赁将向本公司提供多项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保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等业务)以及若干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财务咨询等服务),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于2016年8月10日,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于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审议并批准。

芯鑫融资租赁根据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拟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价格将参考现时市况及与提供类似性质和数量的服务的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在可取得有关报价的情况下)相若且于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并经公平磋商后厘定的条款(包括价格),并参考于该段时间适用的合理市价,且须遵守香港联交所就关联方交易及关连交易的规定。

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将可扩阔本集团的现有融资渠道及优化本公司的现有机器设备及增加营运现金流。

由于在订立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日期,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7.55%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于订立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日期,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亦持有芯鑫融资租赁约35.21%股权,因此,由于芯鑫融资租赁为本公司关连人士的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3条),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由于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的年期超过三年,独立财务顾问大有融资有限公司亦已解释为何需要长于三年的期限,并确认此类型的协议具如此期限为一般商业惯例。

于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修订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根据补充协议,本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协议,(1)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不仅适用于芯鑫融资租赁,亦适用于其子公司;及(2)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对芯鑫融资租赁的提述将包含对其子公司的提述。补充协议须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包括香港上市规则。

订立补充协议的理由为,本公司最近获芯鑫融资租赁通知,为使芯鑫融资租赁于中国若干地区成立的子公司获取其可能享有的利益,芯鑫融资租赁有意通过其子公司根据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提供其服务。

于2020年12月25日,本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及/或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视情况而定)订立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于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合同订立日期,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0.45%权益(通过持有股份及衍生工具),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于增资协议、第三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协议、进一步增资协议及第四份经修订合资经营协议订立日期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芯鑫融资租赁约

6.66%股权。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芯鑫融资租赁不再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联营公司,因此亦不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据与芯鑫融资租赁订立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订立之交易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金融服务1,500104.8
其他相关服务150-

就国家或地方物价管控部门规定的价格而言,国家指定收费适用于水电,与这些服务的成本有关且按相关中国政府机关不时颁布的价格厘定。根据中国价格法,中国政府可在有需要时就具体商品和服务执行国家指定价或指导价,该价格将按照不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则的规定颁布。如果国家指定价或指导价日后适用于持续关连交易,则订约各方将按照上文第(1)项定价原则首先执行该价格。

本公司与中芯北方的业务伙伴关系将有助于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清除若干有关引进及生产产品的重复工作,因而减少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及双方的营运开支。因其产能扩充及持续革新,本公司相信可提升其行业地位和获益于规模经济的增加。

于2018年2月8日,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和其项下拟进行的所有交易于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审议并批准。

于2019年12月6日,本公司(代表其本身和其子公司(中芯北方除外))和中芯北方(代表其本身及其子公司)订立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的经修订协议(“中芯北方经修订协议”)以修订本公司与中芯北方根据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拟进行的资产转移的现有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金额为20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款项)(“现有中芯北方全年上限”)。

根据中芯北方经修订协议,订约各方已协议修订现有全年上限,据此,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项下本公司和中芯北方拟进行资产转移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最高全年交易价值应由20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款项)增至55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款项)。除上述修订外,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的所有其他条款(包括适用的定价政策)应保持不变,以及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仍然有效及可执行。

订立中芯北方经修订协议的理由为中芯北方(代表其本身及其子公司)的业务营运持续增长及扩展,本公司预期现有中芯北方全年上限将会不足。

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订立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之日和于订立中芯北方经修订协议日期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分别持有本公司约15.06%及15.77%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在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订立日期和于订立中芯北方经修订协议日期持有中芯北方注册资本约32.00%,因此,中芯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于2020年2月13日,中芯北方经修订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于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审议并批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据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及中芯北方经修订协议订立之交易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购销商品1,500933.1
提供或接受服务200112.1
出租资产2000.1
转移资产550(经修订)367.5
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 (包括分摊研发成本)1002.8
提供担保1,00095.5
总计3,550(经修订)1,511.1

限”)。根据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订约各方已协议修订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所载的现有中芯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使中芯北京根据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拟提供予中芯南方的内部存款服务的最高全年交易价值应由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00百万美元(或其他货币的等值款项)分别调整至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50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款项)(“经修订中芯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除上述修订外,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和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仍然有效并可执行。鉴于中芯南方(为中芯北京提供的内部存款服务的服务接受方)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结余持续增加,本公司预期,现有中芯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将不足以应对中芯南方持续增加的内部存款服务需要。因此,本公司已建议以经修订中芯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修订现有中芯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于订立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中芯南方约27.00%股权,因此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之定义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据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及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订立之资金管理服务之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2,0008.7
内部借款服务2,000747.8
代开信用证服务2,0001,756.8
其他金融服务50-

有关(1)中芯北京向中芯北方提供的收付款及结售汇服务、内部借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及(2)本公司向中芯北方提供的代开信用证服务的条款是基于本集团日常及正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受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约束。由(1)中芯北京就提供收付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及(2)本公司向中芯北方提供代开信用证服务收取的费用乃将将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相比(1)中芯北京向其他子公司(并非香港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连人士)收取的费用;及(2)提供资金管理服务的第三方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就同期向中芯北京提供同类服务而向中芯北京收取的费用,有关费用将不会对中芯北京不利。中芯北京授予中芯北方的借款的适用利率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本公司将会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订明适用于人民币借款并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同类借款基准利率(如有)。本公司认为,与中芯北方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的订立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开拓本集团国内外的融资通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本集团的总体债务水平及利息开支。集中管理外汇风险敞口亦将减轻本集团的汇兑损失风险。于2019年2月14日,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批准修订根据与中芯北方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拟提供的内部存款服务的现有全年上限,于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金额分别为2,00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现有中芯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使中芯北京根据与中芯北方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拟提供予中芯北方的内部存款服务的最高全年交易价值应由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的2,00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分别调整至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50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经修订中芯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除上述修订外,与中芯北方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及与中芯北方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仍然有效并可执行。鉴于中芯北方(为中芯北京提供的内部存款服务的服务接受方)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结余持续增加,本公司预期,现有中芯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将不足以应对中芯北方持续增加的内部存款服务需要。因此,本公司已建议以经修订中芯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修订现有中芯北方内部存款服务全年上限。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修订时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5.81%股权,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为本公司在香港上市规则定义下于发行人层面的关连人士。于修订时,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中芯北方的注册股本约51.00%及32.00%股权。因此,中芯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据与中芯北方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自资金管理服务之全年上限及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2000.4
内部借款服务500-
代开信用证服务500-
其他金融服务50-

电(开曼)参与本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的年期为三年,由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将授权其全资子公司中芯北京根据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进行本集团人民币资金和外汇资金的集中管理。根据有关授权,中芯北京将向中芯长电(开曼)提供相关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的资金管理服务。中芯北京向中芯长电(开曼)提供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服务价格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将属公平合理,根据市场化原则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关连交易规定以及适用于各订约方关连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确保向中芯长电(开曼)收取的价格不会优于其向其他子公司(并非香港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连人士)收取的价格。

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乃有关内部存款服务、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内部借款服务、代开信用证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就根据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拟进行的交易而言,中芯北京以接受关连人士财务资助的方式向中芯长电(开曼)提供内部存款服务将构成持续关连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由于内部存款服务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且毋需以本集团的资产作抵押,提供内部存款服务获完全豁免香港上市规则的申报、公告及╱或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有关(i)中芯北京向中芯长电(开曼)提供的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内部借款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及(ii)由本公司向中芯长电(开曼)提供代开信用证服务的条款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受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约束。由(i)中芯北京就提供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以及内部借款服务及(ii)本公司就提供代开信用证服务向中芯长电(开曼)收取的费用将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相比(1)中芯北京向其他子公司(并非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连人士)收取的费用;及(2)提供资金管理服务的第三方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就同期向中芯北京提供同类服务而向中芯北京收取的费用,有关费用将不会对中芯北京不利。中芯北京授予中芯长电(开曼)的借款的适用利率经订约方公平磋商后厘定。本公司将会参考中国人民银行不时订明适用于人民币借款并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的同类借款基准利率(如有)。

本公司认为,订立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开拓本集团国内外的融资通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以及降低本集团的总体债务水平及利息开支。集中管理外汇风险敞口亦将减轻本集团的汇兑损失风险。

由于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时,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5.82%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与中芯长电(开曼)(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订立日期透过其全资子公司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巽鑫”)持有中芯长电(开曼)约29.38%股权,因此,中芯长电(开曼)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的定义是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于2018年11月29日,本公司及中芯北京与本公司另一家由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拥有约51.00%及32.00%权益之关连子公司(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中芯北方订立资金集中管理协议,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29日的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本公司及中芯北京订立的交易性质类似,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应合并计算。于2019年1月11日,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于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审议并批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据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资金集中管理协议自资金管理服务之交易年度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130-
内部借款服务13030
代开信用证服务130-
其他金融服务50-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本集团根据经续期框架协议赚取的收入35.07.2

就国家或地方物价管控部门规定的价格而言,国家指定收费适用于水电,乃与该等服务的成本有关且按相关中国政府机关不时颁布的价格厘定。根据中国价格法,中国政府可在有需要时就特定商品及服务执行国家指定价或指导价,该价格将按照不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则的规定颁布。倘国家指定价或指导价日后适用于根据中芯宁波框架协议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订约各方将按照第(1)项定价原则首先执行该价格。本公司认为,订立中芯宁波框架协议以及根据中芯宁波框架协议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将使本公司能够支持客户在智能家居、新一代无线电通信、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混合现实和其他专业系统中的集成电路设计和产品开发。中芯宁波将继续为本公司带来一个有效和完整的客户和产品组合。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订立中芯宁波框架协议时通过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股权约15.78%,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在发行人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于订立中芯宁波框架协议之时,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中芯宁波注册资本约38.57%及32.97%,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3条所界定,中芯宁波属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于2020年12月4日,本集团与中芯宁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订立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于订立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日期,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0.45%股权(透过持有股份及衍生工具),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于订立增资协议及新合资经营合同日期后,中芯宁波的注册资本由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约15.85%及13.55%。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中芯宁波不再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联系人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本公司根据中芯宁波框架协议订立的交易年度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之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购销商品75.512.3
提供或接受服务1.20.6
出租资产0.10.1
转移资产--
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3.0-
总计79.813.0

倘定价原则第(2)至(5)项适用,在可能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中芯南方及其子公司除外)及中芯南方于协议适用价格前将各自向独立第三方取得至少两个报价或竞标。

本公司认为,订立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以及根据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拟进行持续关连交易将为本公司带来有效完整的晶圆生产线,可满足生产需要。中芯南方经营一所具先进制程产能的12英寸晶圆厂。本公司将分配部分先进制程生产至中芯南方,确保满足本公司日后的晶圆生产需要。

本公司及中芯南方的业务合伙关系有助抵销为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引进及制造先进制程部分重复的程序,由此抵减双方至市场的时间及若干管理开支。通过扩充产能及持续创新,本公司相信将可提升其于行业的地位并因规模经济加强而得益。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订立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通过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股权约15.77%,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在发行人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于订立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日期,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中芯南方注册资本约50.10%及27.04%,因此,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的定义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于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代表其本身及其子公司(中芯南方除外))及中芯南方订立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的经修订协议(“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2020年)”)以修订本公司与中芯南方根据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拟进行的资产转移的现有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金额分别为9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及104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现有中芯南方全年上限”)。资产转移的最高全年交易价值应由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9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及104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分别调整至截至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39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及658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除上述修订外,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的所有其他条款(包括适用的定价政策)应保持不变,及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仍然有效及可强制执行。于2020年12月15日,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2020年)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于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审议并批准。

订立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2020年)的理由为中芯南方的业务营运持续增长及扩展,本公司预期现有中芯南方全年上限将会不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据与中芯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及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2020年)订立的交易年度上限、经修订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之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购销商品299107.8
提供或接受服务13359.6
出租资产429.6
转移资产239(经修订)63.1
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6062.2
提供担保1,000-
总计2,319(经修订)242.3

基金持有约50.10%及27.04%。因此,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的定义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属本公司关连人士。于订立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2020年)日期,中芯南方的注册资本分别由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约38.515%、14.562%、23.077%、12.308%及

11.538%股权。由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并且于中芯南方股东大会上可全权酌情否决会上讨论的若干重大事宜,故此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对中芯南方有实际控制权,中芯南方的财务业绩会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并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各自透过作为中芯南方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的方式作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9、 与

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

于2019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其控股的子公司中芯长电(开曼)就货品供应(即购销备品备件及原材料)、提供或接受服务(即(a)委托加工和测试服务;(b)采购服务;(c)研发及实验支持服务;(d)综合行政、物流、生产管理和信息科技服务)、出租资产(如厂房、办公场所和设备等)、资产转移和本公司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予中芯长电(开曼)订立框架协议,年期由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受其规定的条款及条件规限(“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

根据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拟进行的交易的价格乃按照以下先后顺序的一般原则厘定:

(1)国家、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或批准的价格(若有);

(2)相关行业协会就某一类型服务或产品颁布的行业指导价规定的合理价格(若有);

(3)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应由订约双方公平协商后确定,应参考(a)当时当地提供类似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所收取的市场价格;及(b)作为采购方以公开招标方式所能获得的最低报价)。本公司于协议适用价格前将向独立第三方取得至少两个报价或竞标;

(4)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按成本加上公平合理利润率的原则厘定的价格,即(a)实际合理成本;及(b)公平合理利润率之总和。预期利润范围介乎5%至10%,与行业相符,且不低于本公司或中芯长电(开曼)(如适用)向独立第三方收取的利润率(在可取得有关利润率的情况下)。

就国家或地方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而言,国家指定收费适用于提供采购服务及综合行政、物流、生产管理及信息科技服务涉及的水电、燃气及通信服务,与这些服务的成本有关且按相关中国政府机关不时颁布的价格厘定。根据中国价格法,国家可在有需要时就特定商品及服务执行国家指定价或指导价,该价格将按照不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则的规定颁布。如果国家指定价或指导价日后适用于根据与中芯长电(开曼)进行持续关连交易,订约各方将按照上文第(1)项定价原则首先执行该价格。

本公司认为,订立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以及据此与中芯长电(开曼)拟进行的交易为本公司带来有效完整的一站式晶圆解决方案。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订立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当日通过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股权约15.77%,根据上市规则,在发行人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于订立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当日,本公司持有中芯长电(开曼)约55.97%股本权益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巽鑫持有中芯长电(开曼)约29.36%股本权益。因此,中芯长电(开曼)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A.16条),故在香港上市规则的定义下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自根据与中芯长电(开曼)订立的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之交易年度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2020年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本公司供应货品和服务、设备转移和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192.3
中芯长电(开曼)供应货品和服务以及设备转移7052.3
全年上限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3年2022年2021年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收付款及结售汇服务2,5002,5002,500
内部借款服务1,5001,5001,500
代开信用证服务2,0002,0002,000
其他金融服务505050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订立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2021年至2023年)当日通过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股权约10.36%,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在发行人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分别拥有中芯南方注册资本约38.515%、14.562%、23.077%、12.308%及11.538%。由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并且于中芯南方股东大会上可全权酌情否决会上讨论的若干重大事宜,故此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对中芯南方有实际控制权,中芯南方的财务业绩会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并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和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各自透过作为中芯南方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的方式作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11、 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

于2020年9月2日,本公司(代表其本身和其子公司(中芯北方及其子公司除外))和中芯北方(代表其本身及其子公司)订立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货品供应(即购销备品备件、原材料、光掩模板及制成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a)委托加工和测试服务;(b)销售服务;(c)海外市场推广及客户服务;(d)采购服务;(e)研发及实验支持服务;(f)综合行政、物流、生产管理、信息科技及其他服务;及(g)提供水、电、煤气、热能及化学品使用服务)、出租资产(如厂房、办公场所及设备等)、资产转移和本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中芯北方及其子公司除外)向中芯北方及/或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以及本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中芯北方及其子公司除外)就中芯北方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框架协议为期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与中芯北方的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于2020年12月15日,与中芯北方的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于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审议并批准。

与中芯北方的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拟进行的交易的价格乃按照上文“2.与中芯北方订立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及框架协议经修订协议—与中芯北方订立的的框架协议(2018年至2020年)定价”一段所披露先后顺序的定价原则而厘定。

订立与中芯北方的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的理由为,28纳米及40纳米产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而本公司28纳米及40纳米制程生产将继续分配至中芯北方,以确保满足本集团日后的晶圆生产需要。

于订立与中芯北方的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当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0.36%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是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本集团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中芯北方注册资本约51%及32%,因此,中芯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与中芯北方的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项下的全年上限于下文列示。

全年上限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3年2022年2021年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购销商品1,8001,8001,600
提供或接受服务200200200
资产出租200200200
转移资产200200200
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100100100
提供担保1,0001,0001,000

结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确认上文“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一节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项下实施协议的签立及执行均已遵循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相关定价原则。上述交易金额概无超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上限。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向董事会确认,其已审阅所有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并认为:

(1).

该等交易乃于本集团正常和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

(2).

该等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及

(3).

该等交易乃按照根据公平合理条款监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进行且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审计师审阅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审计师已获委聘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证聘用准则3000》“历史财务资料审计或审阅以外的核证聘用”及参照《实务说明》第740号”关于香港《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审计师函件”报告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载有结论(附有提供予香港联交所之副本)之无保留意见函件,并确认并无任何事项令其相信持续关连交易:

(1).并未获董事会批准;

(2).

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中在各重大方面并无按照本集团之价格政策;

(3).在各重大方面并无根据规管交易之相关协议进行;及

(4).已超出年度上限。

关联方交易

除上述者外,本集团与根据适用会计准则视为“关联方”的多方订立若干交易,而该等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界定并不视作为关连交易。该等关联方交易的详情于“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三)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于2020年12月4日,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北京亦庄国投订立合资合同以共同成立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亿美元,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亦庄国投各自同意出资25.5亿美元、12.245亿美元和12.255亿美元,分别占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1%、24.49%和24.51%。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芯控股订立合资合同暨关联(连)交易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于北京成立合资企业》。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593,181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4,863,863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4,863,86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4.9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4,745,589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4,745,589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结构性存款自有资金2,200,000700,000-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大连银行结构性存款存款100,0002019-12-272020-12-28自有资金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90%-3,921已收回-
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0-1-142021-1-13自有资金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80%-26,600未收回-
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0-5-272020-10-9自有资金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53%-9,139已收回-
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700,0002020-5-272020-10-9自有资金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53%-9,139已收回-
投资类型基金管理人投资份额产品类型投资类型是否涉诉
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00,000元人民币非保本浮动收益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52,515,60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098,4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098,4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2英寸芯片SN1项目18,000,00018,000,00018,000,00010,965,05110,965,051-7,034,94960.9不适用不适用
先进及成熟工艺研发项目储备资金7,000,0007,000,0007,000,0001,614,3241,614,324-5,385,67623.1不适用不适用
成熟工艺生产线建设9,796,9669,796,9669,796,966800,466800,466-8,996,5008.2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7,718,64117,718,64117,718,64117,718,64117,718,641-10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2,515,60752,515,60752,515,60731,098,48231,098,482-21,417,12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7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449,445.27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17.6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由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中金公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2907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0年8月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66,279.83万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本公司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一节社会责任”之“一、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二) 环境信息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一节社会责任”之“二、环境信息情况”。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98,231,777898,231,777898,231,77711.6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64,349,403264,349,403264,349,4033.43
3、其他内资持股510,007,370510,007,370510,007,3706.6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510,007,370510,007,370510,007,3706.62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123,875,004123,875,004123,875,0041.6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23,875,004123,875,004123,875,0041.61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56,868,9121001,040,231,223708,175,6151,748,406,8386,805,275,75088.34
1、人民币普通股1,040,231,2231,040,231,2231,040,231,22313.5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5,056,868,912100708,175,615708,175,6155,765,044,52774.84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5,056,868,9121001,938,463,000708,175,6152,646,638,6157,703,507,527100.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8号),公司发行A股股票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020年8月14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发行股数为1,938,463,000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2).公司港股股本数量由于购股权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行使及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增加

708,175,615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7月16日,本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193,846.3万股(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30.2百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15.6百万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4.2百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2,461.4百万元。

项目2020年2020年(同口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5.618.1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普通股(注)2020年7月13日27.461,938,463,0002020年7月16日1,938,463,0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020年1月10日2.4%1,500,000,000元2020年1月14日1,500,000,000元2020年5月27日
境外发行美元公司债券2020年2月27日2.693%600,000,000美元2020年2月28日600,000,000美元2025年2月27日
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020年4月14日1.85%1,500,000,000元2020年4月17日1,500,000,000元2020年8月4日

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交所规定的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截至2020年8月14日,海通证券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公司按照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46元,在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00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252,843,000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943.1百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3,230.2百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714.6百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52,515.6百万元。每股净价格人民币27.09元。发行筹集资金总额及使用所得款项详情如下:

发行募集所得款项总额先前披露的所得款项计划用途于截至本报告公告日累计已动用所得款项于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未动用所得款项未动用所得款项预计使用时间
52,515.6百万元12英寸芯片SN1项目、先进及成熟工艺研发项目储备资金、成熟工艺生产线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31,098.5百万元21,417.1百万元2022年底前
发行筹集所得款项总额于2020年1月1日承前的发行所得款项先前披露的所得款项计划用途于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已动用所得款项于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未动用所得款项
1,617.1百万元1,617.1百万元本公司扩充产能的资本开支及一般企业用途1,617.1百万元0元

1,938,463,0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并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份总数的变动详见本节“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末数本期期初数
资产总额204,601,654114,817,063
负债总额62,965,70143,558,039
资产负债率30.8%37.9%
注册股东户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注1)385,09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注2)374,11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注册股东户数
截止报告期末存托凭证持有人总数(户)2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总数(户)23

(二) 主要股东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获告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章第2及第3部分规定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入本公司存置登记册的5%或以上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短仓:

股东名称权益性质长仓 /短仓所持普通股数目所持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注1)衍生工具权益总额权益总额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注1)
直接持有间接持有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控制法团权益长仓72,470,855(注2)859,522,595(注2)12.10-931,993,45012.10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长仓859,522,595(注2)-11.16-859,522,59511.16
中国华馨投资有限公司第317(1)(a)条所述协议的一致行动人士长仓_859,522,595(注3)11.16-859,522,59511.16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受控制法团权益长仓-622,054,901(注4)8.07183,178,403(注5)805,233,30410.45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长仓622,054,901(注4)-8.07183,178,403(注5)805,233,30410.45

基金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假设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按每股股份12.78港元的初步兑换价全数兑换)。因此,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被视为拥有183,178,403股股份的权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认购协议于2018年8月29日完成。

(三)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于香港已发行5,765,044,527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4.8%,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1,938,463,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25.2%。

2、 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其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代非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99.8%,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0.2%。

3、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股东需要进行申报披露,公司根据申报披露信息,对两名主要股东(非登记股东,具体信息请参见本章(二)主要股东)进行了列示,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分别剔除了大唐香港持有的港股859,522,595股及鑫芯香港持有的港股622,054,901股。

4、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的A股股东名册列示了除中国信科以外的前七名A股股东,中国信科及相关权益人所持A股及港股股份合并列示。

5、 A股股东性质按照中国结算A股股东名册中的持有人类别填报。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880,354,8554,269,360,97655.42未知未知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72,470,855931,993,45012.1072,470,85572,470,855国有法人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175,000,000622,054,9018.07境外法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27,458,120127,458,1201.65127,458,120127,458,120未知
GIC PRIVATE LIMITED110,443,730110,443,7301.43109,249,819109,249,819境外法人
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589,94980,589,9491.0580,589,94980,589,949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727,38055,727,3800.72其他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4,624,90854,624,9080.7154,624,90854,624,908其他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36,416,60536,416,6050.4736,416,60536,416,605国有法人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6,416,60536,416,6050.4736,416,60536,416,605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4,269,360,976境外上市外资股4,269,360,976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859,522,595境外上市外资股859,522,595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622,054,901境外上市外资股622,054,9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5,727,380人民币普通股55,727,38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800,000人民币普通股25,8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9,775,856人民币普通股19,775,85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594,407人民币普通股12,594,4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303,115人民币普通股10,303,1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767,934人民币普通股7,767,93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755,465人民币普通股7,755,46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27,458,120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GIC PRIVATE LIMITED109,249,819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3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589,949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72,470,855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4,624,908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6,416,605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7国新投资有限公司36,416,605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8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10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208,303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1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8,208,3032021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四)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
GIC PRIVATE LIMITED2020年7月16日
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7月16日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2020年7月16日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020年7月16日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限售期限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23,160,80033,712,40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28,309,34033,712,400

报告期内,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3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信科及相关权益人持股比例12.10%,第二大股东鑫芯香港持股比例8.07%。董事会现有15位董事,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均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且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夏存海2008年12月3日不适用1,000港元投资控股
情况说明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4)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千元) (注1)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周子学董事长兼执行董事642015年3月6日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6,933
蒋尚义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742020年12月15日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205
赵海军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572017年10月16日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163163/6,318
梁孟松(注3)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682017年10月16日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日/28,811
高永岗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公司秘书552013年6月17日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6,717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512009年6月23日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周杰非执行董事532009年1月23日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任凯非执行董事482015年8月11日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路军非执行董事522016年2月18日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童国华非执行董事622017年2月14日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622013年8月8日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605
丛京生独立非执行董事572017年2月14日2020年12月31日(注2)123,750-123,750因个人原因售出股份293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762018年6月22日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507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602018年6月22日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540
杨光磊独立非执行董事612019年8月7日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日/442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562021年2月4日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周梅生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622017年10月12日/4,185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副总裁512020年11月11日5,9466,059113行使购股权1,797
张昕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552017年8月1日154,935435-154,500因个人原因售出股份4,254
吴金刚技术研发副总裁532014年2月18日/2,141
合计284,7946,657-278,13763,748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之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履历详情如下: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周子学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周子学博士,2015年3月6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周博士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逾三十年的经济运行调节、管理工作经验。1980年至2008年曾先后任职于国营东光电工厂、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2009年至2015年担任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司长、总经济师。 周博士现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理事长、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董事长、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48.SZ)独立董事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060.SH)独立董事。周博士亦是本公司若干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董事或董事长。 周博士拥有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及华中师范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蒋尚义 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蒋尚义博士,2020年12月15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蒋博士在半导体工业界的40年职业生涯中,致力于推进半导体技术和半导体工业的发展。蒋博士曾在德州仪器和惠普公司工作。其后,于1997年返回台湾,任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积电”)研发副总裁。于2013年底退休时,蒋博士的职位是共同首席运营官。之后,蒋博士曾担任台积电董事长顾问、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武汉弘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年,蒋博士被评为国际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终身会士。 蒋博士1968年于国立台湾大学获电子工程学学士学位,1970年于普林斯顿大学获电子工程学硕士学位,1974年于斯坦福大学获电子工程学博士学位。
赵海军 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赵海军博士,2017年10月16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赵博士拥有28年半导体营运及技术研发经验。2010年至2016年期间,历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兼执行副总裁、中芯北方总经理。自2016年11月起,赵博士担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600160.SH)独立董事。赵博士亦出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的董事。 赵博士在北京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梁孟松 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梁孟松博士,2017年10月16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梁博士从事内存储存器以及先进逻辑制程技术开发,在半导体业界有逾35年经验,拥有逾450项专利,曾发表技术论文350余篇。1992年至2009年担任台积电资深研发处长。 梁博士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电机工程及计算器科学系并取得博士学位。梁博士是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
高永岗高永岗博士,自2013年6月17日起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高博士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大唐电信集团
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公司秘书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战略规划执行副总裁、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联席公司秘书、公司秘书。现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董事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01.SH)独立董事。高博士亦是本公司若干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之董事或董事长。 高博士现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委员,亦是香港独立董事协会创会理事。 高博士为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
陈山枝 非执行董事陈山枝博士,自2009年6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陈博士拥有20多年从事信息通信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技术与战略管理工作经验。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家委主任。 陈博士现任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理事及IEEE Fellow。 陈博士分别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邮电部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北京邮电大学取得工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周杰 非执行董事周杰先生,自2009年1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92年至1996年曾任职于上海万国证券有限公司,1996年至2016年历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0363.HK)执行董事兼副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裁、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总裁兼党委副书记,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607.SH,2607.HK)监事长、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837.SH,6837.HK)董事长、党委书记。周先生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监事及薪酬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会长、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上海金融理财师协会会长及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周先生持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学硕士学位。
任凯 非执行董事任凯先生,自2015年8月11日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先生熟悉产业政策,对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有深刻理解。1995年至2014年曾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机电轻纺信贷局、成都代表处、评审四局、评审三局、评审二局,2014年9月至今担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任先生现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董事、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703.SH)董事、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董事、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126.SH)的副董事长及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41.SH)副董事长。 任先生持有哈尔滨工程大学工业外贸专业学士学位和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路军 非执行董事路军先生,自2016年2月18日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94年至2002年曾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交通信贷局、华东信贷局、南京分行计划财务及信贷处及评审二局;2002年至2010年历任国家开发银行南京分行评审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评审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投资业务局产业整合创新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2010年5月至2020年12月,路先生曾担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9月至2020年11月,路先生担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路先生现任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路先生现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及国开熔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 路先生持有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以及河海大学航运与海洋工程系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学士学位。
童国华 非执行董事童国华博士,自2017年2月14日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童博士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兼任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04年至2016年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兼党委书记;2016年6月起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兼党组书记及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2017年12月至2021年2月担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及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2018年6月至2021年2月担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童博士1982年获武汉大学化学专业学士学位,1990年获复旦大学科技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获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
William Tudor Brown 独立非执行董事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自2013年8月8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Brown先生为ARM Holdings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上市公司:ARMH)创始人之一,曾担任该公司工程总监、首席技术官、全球发展的执行副总裁、首席营运官、总裁及董事,亦曾任Acorn Computers Ltd.首席工程师、ANT Software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上市公司:ANTP)独立非执行董事、Xperi, Inc(纳斯达克上市公司:XPER)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0992.HK)独立非执行董事、Marvell Technology Group(纳斯达克上市公司:MRVL)独立非执行董事。Brown先生为注册工程师,并为英国工程及科技学会与英国皇家工程院的资深会员,持有剑桥大学电子科学硕士学位。
刘遵义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遵义教授,自2018年6月22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66年至2014年历任斯坦福大学教授、斯坦福大学亚太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斯坦福经济政策研究所主任、香港中文大学校长、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12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883.HK)独立非执行董事、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4904.TW)独立董事。 刘教授2008年至2018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及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07年至今兼任香港中文大学蓝饶富暨蓝凯丽经济学讲座教授,现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副主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理事会理事
长、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辖下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香港贸发局一带一路及大湾区委员会委员、团结香港基金副主席及吕志和奖奖项推荐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台北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董事会成员。 刘教授1964年取得斯坦福大学物理学理学士学位,并先后于1966年及1969年取得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经济学文学硕士与哲学博士学位。
范仁达 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达先生,自2018年6月22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先生现任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1205.HK)独立非执行董事、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220.HK)独立非执行董事、利民实业有限公司(022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563.HK)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62.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1206.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地利集团(1387.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1868.HK)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2882.HK)独立非执行董事、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6868.HK)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先生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始会长,在美国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光磊 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光磊博士,自2019年8月7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6年至2018年历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林肯国家实验中心研究员、美国惠普公司高级技术员、新加坡特许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台湾华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处长、世大积体电路制造公司工程处长、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处长。2018年至今,杨博士先后担任一一数位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联合创始人和董事、非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台湾鼎恒数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博士现任台湾大学和政治大学兼任教授,并且担任台湾私立逢甲大学特约讲座教授,发表了80多篇国际学术和技术论文。 杨博士1981年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电机系,获得学士学位,1986年获得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电机电脑所博士学位。
刘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明博士,自2021年2月4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8年至1995年担任烟台大学助理教授,1999年至2020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副教授、教授,2021年至今担任复旦大学教授。2019年6月至今担任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刘博士在半导体行业的33年职业生涯中,为微╱纳米加工、NVM器件和电路、模型和仿真以及可靠性方面的研究做出了贡献。刘博士发表了5本着作和文章,发表了300多篇期刊论文,并发表了100余篇会议论文(包括40多个主题演讲或受邀论文)。刘博士担任许多重要的学术职务,其中包括IEEE电子器件协会(EDS)北京分会主席,以及EDS News letter和Journal of Semiconductors的编辑。 刘博士1985年获得合肥工业大学的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士学位,1988年获得合肥工业大学的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专业硕士学位,并于1998年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微电子材料专业博士学位。
周梅生 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周梅生博士,2017年10月12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周博士加入本公司前担任泛林半导体设备技术公司中国区首席技术官,此前曾任本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总裁,并先后在新加坡特许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台积电、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格罗方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各级管理职务。周博士亦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芯南方之董事。 周博士专长于模块设备,工艺和整合技术,迄今拥有130多项国际专利,已在国际知名杂志和会议上发表论文40多篇。 周博士分别于1982年和1985年获得复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并于1990年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化学博士学位。
郭光莉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郭光莉女士,2020年11月11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任大唐电信财务公司董事长等。2018年10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资深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 郭女士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及特聘专家、工信部工业通信业财经专家库专家、中央财经大学客座导师。 郭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年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中央财经大学MPACC会计硕士学位。
张昕 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张昕先生,2010年4月加入中芯国际,先后担任先进制造技术资深总监、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1990年至2001年先后担任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工程师、香港城市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特许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01年至2010年曾于台积电美国代工厂、格罗方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张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并获得工程学士和硕士学位。
吴金刚 技术研发副总裁吴金刚博士,2001年加入中芯国际,2001年至2014年,历任助理总监、总监、资深总监,2014年至今担任技术研发副总裁。1995年至2001年就职于日本通产省工业技术研究院。 吴博士1988年获得华中工学院(现华中科技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95年获得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物理化学博士学位。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 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购股权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购股权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报告期购股权行权股份购股权行权价格(元)期末持有购股权数量报告期末市价 (元)
周子学董事长兼执行董事2,521,163659,117---3,180,28018.62
蒋尚义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赵海军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1,875,733219,706188,233--2,095,43918.62
梁孟松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659,117---659,11718.62
高永岗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公司秘书1,649,472586,7931,649,472--2,236,26518.62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664,68762,500-314,5315.39412,65618.62
周杰非执行董事------18.62
任凯非执行董事------18.62
路军非执行董事------18.62
童国华非执行董事187,50054,966---242,46618.62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150,00062,500125,000--212,50018.62
丛京生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54,966---242,46618.62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8.62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8.62
杨光磊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8.62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18.62
周梅生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281,092---281,09218.62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副总裁100,00029,04225,40625,0008.27104,04218.62
张昕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309,353216,893135,853156,2956.51369,95118.62
吴金刚技术研发副总裁143,35081,1387,886117,1007.41107,38818.62
合计8,351,2582,967,8302,131,850612,92610,706,162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报告期新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报告期受限制股份单位行权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行权价格 (元)期末持有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报告期末市价 (元)
周子学董事长兼执行董事1,080,498259,808--1,340,30618.62
蒋尚义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18.62
赵海军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86,603--86,60318.62
梁孟松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259,808--259,80818.62
高永岗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公司秘书85,505231,30085,505-316,80518.62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350,15662,500--412,65618.62
周杰非执行董事-----18.62
任凯非执行董事-----18.62
路军非执行董事-----18.62
童国华非执行董事187,50054,966--242,46618.62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150,00062,500--212,50018.62
丛京生独立非执行董事63,75054,966-63,7500.02654,96618.62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8.62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8.62
杨光磊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8.62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18.62
周梅生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110,799---110,79918.62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副总裁29,25011,447-9,9100.02630,78718.62
张昕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33,00585,495-21,8380.02696,66218.62
吴金刚技术研发副总裁27,70031,983-16,8650.02642,81818.62
合计2,569,8641,312,17585,505112,3633,769,676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童国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7月2021年2月
童国华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16年7月2021年2月
童国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2021年2月
陈山枝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
陈山枝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09年12月
陈山枝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
路军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
路军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
周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6年7月14日
周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0月28日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周子学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17日2022年5月16日
周子学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5日2021年6月4日
周子学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27日2023年6月4日
赵海军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5日
赵海军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
赵海军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月
高永岗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
高永岗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
高永岗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2月
高永岗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
高永岗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2022年5月
高永岗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7日
高永岗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
周梅生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陈山枝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
路军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12月1日
路军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14年9月2020年11月
路军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
路军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0年5月2020年12月
路军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9月
路军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9月
路军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
路军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11月
路军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
路军国开熔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
任凯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4年9月
任凯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3月2022年3月
任凯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023年7月
任凯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
任凯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022年5月
任凯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
任凯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7月
任凯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
任凯湖北紫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
任凯湖北紫光国器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
任凯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1月2022年1月
任凯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2020年6月
任凯中芯长电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2020年6月
任凯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董事2016年1月2020年6月
任凯上海芯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2020年4月
周杰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会长2016年12月
周杰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2017年3月
William Tudor Brown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3年1月30日
William Tudor BrownMarvell Technology Group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12月6日
刘遵义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9月18日
刘遵义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5年8月31日
刘遵义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5年5月20日
范仁达东源资本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2003年10月9日
范仁达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8月30日
范仁达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7年9月8日
范仁达利民实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94年12月12日
范仁达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0年7月5日
范仁达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2年3月21日
范仁达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年9月8日
范仁达中国地利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2008年8月25日
范仁达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8月25日
范仁达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8年9月30日
范仁达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年9月26日
杨光磊台湾鼎恒数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
杨光磊一一数位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1年2月
刘明复旦大学教授2021年1月1日
刘明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10日2021年5月31日
丛京生Falcon Computing Solutions Inc.董事会主席2014年
丛京生Inspirit IoT,Inc.董事2016年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执行董事的报酬,由薪酬委员会提出,董事会批准;非执行董事的报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委员会批准后,按照经批准的制度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会批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政策。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57,353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5,709
董事姓名长仓 /短仓权益性质持有普通股数目衍生工具权益总额权益总额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1)
购股权其他
执行董事
周子学长仓实益拥有人3,180,280 (附注2)1,340,306 (附注3)4,520,5860.059%
蒋尚义
赵海军长仓实益拥有人1632,095,439 (附注4)86,603 (附注5)2,182,2050.028%
梁孟松长仓实益拥有人659,117 (附注6)259,808 (附注7)918,9250.012%
高永岗长仓实益拥有人2,236,265 (附注8)316,805 (附注9)2,553,0700.033%
非执行董事
陈山枝长仓实益拥有人412,656 (附注10)412,656 (附注11)825,3120.011%
周杰
任凯
路军
童国华长仓实益拥242,466242,466484,9320.006%
有人(附注12)(附注13)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长仓实益拥有人212,500 (附注14)212,500 (附注15)425,0000.006%
刘遵义长仓实益拥有人187,500 (附注16)187,500 (附注17)375,0000.005%
范仁达长仓实益拥有人187,500 (附注18)187,500 (附注19)375,0000.005%
杨光磊长仓实益拥有人187,500 (附注20)187,500 (附注21)375,0000.005%
丛京生*长仓实益拥有者242,466 (附注22)54,966 (附注23)297,4320.004%

注8: 这些购股权包括(a)于2013年6月17日,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向高博士授出以每股股份

6.24港元认购1,360,824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23年6月16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14年6月12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高博士授出以每股

6.4港元认购288,648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24年6月11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高博士授出以每股

18.096港元认购586,793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9: (a)于2014年11月17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高博士获授291,083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包括(i)240,145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应在2013年6月17日起的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17年6月17日悉数归属;及(ii)50,93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应在2014年3月1日的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18年3月1日起悉数归属。(b)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高博士获授231,3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i)74,016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应在2019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3年3月1日全数归属;及(ii)157,284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应在2020年3月1日起的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4年3月1日全数归属。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5,57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经已行使。

注10: 这些购股权包括(a)于2016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陈博士授出以每股股份

6.42港元认购98,958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实时归属,并将于2026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16年9月12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陈博士授出以每股股份8.72港元认购1,198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实时归属,并将于2026年9月11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17年4月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陈博士授出以每股股份9.834港元认购62,500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实时归属,并将于2027年4月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d)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陈博士授出以每股股份10.512港元购买125,000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28年5月22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e)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陈博士授出以每股股份8.580港元购买62,500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29年5月2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f)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陈博士授出以每股股份18.096港元购买62,500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11: 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a)于2016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陈博士授出98,95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b)于2016年9月12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陈博士授出1,19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c)于2017年4月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陈博士授出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d)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陈博士授出125,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于125,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中,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及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于2019年1月1日归属。(e)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陈博士授出62,5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0年1月1日归属。(f)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陈博士授出62,5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1年1月1日归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获行使。

注12: (a)于2017年4月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童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9.834港元认购187,500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7年4月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童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港元认购54,966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13: (a)于2017年4月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童博士获授1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每单位有权收取一股股份)。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的33%、33%及34%将在2017年2月14日起每个周年的三年期内归属,并于2020年2月14日悉数归属。(b)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童博士获授54,966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在2021年1月1日归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获行使。

注14: 这些购股权包括(a)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Brown先生授出以每股股份10.512港元购买87,500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28年5月22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Brown先生授出以每股股份8.580港元购买62,500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于2020年1月1日归属及于2029年5月2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向Brown先生授出以每股股份18.096港元购买62,500股股份的购股权。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15: (a)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Brown先生授出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于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中,25,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及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于2019年1月1日归属。(b)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Brown先生授出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于2020年1月1日归属。(c)于2020年5月25日,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已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予Brown先生,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1年1月1日归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获行使。

注16: 于2018年9月13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刘教授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8.574港元认购187,500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8年9月12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17: 于2018年9月13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刘教授获授1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每单位有权收取一股股份)。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的33%、33%及34%将在2018年6月22日起每个周年的三年期内归属,并于2021年6月22日全数归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获行使。

注18: 于2018年9月13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范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8.574港元认购187,500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8年9月12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19: 于2018年9月13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范先生获授1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每单位有权收取一股股份)。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的33%、33%及34%将在2018年6月22日起每个周年的三年期内归属,并将于2021年6月22日全数归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获行使。

注20: 于2019年9月12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杨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9.820港元认购187,500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9年9月11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21: 于2019年9月12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杨博士获授187,5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每单位有权收取一股股份)。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获行使。

注22: (a)于2017年4月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丛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9.834港元认购187,500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7年4月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丛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

港元认购54,966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购股权获行使。

注23: 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丛博士获授54,966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并无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获行使。

2、 董事薪酬

各董事薪酬详见本节之“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向董事授出1,072,451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作为其服务董事会之报酬。

3、 高级管理层薪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如下,其中包括本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周子学、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蒋尚义、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赵海军及执行董事、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梁孟松、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公司秘书高永岗、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周梅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郭光莉。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2019年
薪金、奖金及福利54,84219,610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注)124110
以权益结算股份为基础的给付12,243124
合计67,20919,844
高级管理层薪酬2020年2019年
1港元(1人民币)至 500,000港元(421,300人民币)1-
2,000,001港元(1,685,201人民币)至 2,500,000港元(2,106,500人民币)1-
2,500,001港元(2,106,501人民币)至 3,000,000港元(2,527,800人民币)-1
3,500,001港元(2,949,101人民币)至 4,000,000港元(3,370,400人民币)-1
4,000,001港元(3,370,401人民币)至 4,500,000港元(3,791,700人民币)-1
5,500,001港元(4,634,301人民币)至 6,000,000港元(5,055,600人民币)-2
6,500,001港元(5,477,101人民币)至 7,000,000港元(5,898,400人民币)1
8,500,001港元(7,162,101人民币)至 9,000,000港元(7,583,600人民币)1-
11,000,001港元(9,268,601人民币)至 11,500,000港元(9,689,900人民币)1-
12,000,001港元(10,111,201人民币)至 12,500,000港元(10,532,500人民币)1
38,000,001港元(32,019,901人民币)至 38,500,000港元(32,441,300人民币)1
合计75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丛京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因近期美国对中芯国际之关注事项,丛京生博士提出辞职,辞职于2020年12月31日生效。
蒋尚义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聘任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5日决议通过聘任蒋尚义博士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并于2020年12月15日生效。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聘任董事会于2021年2月4日决议通过聘任刘明博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2021年2月4日生效。
高永岗公司秘书聘任高永岗博士于2020年11月11日由联席公司秘书变更为公司秘书。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聘任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1日决议通过聘任郭光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020年11月11日生效。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7,35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7,35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24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本期数上期数
生产人员12,98511,205
销售人员200193
研发人员2,3352,530
行政人员1,8341,867
合计17,35415,79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本期数上期数
博士329281
硕士3,1992,961
本科5,5135,027
大专及以下8,3137,526
合计17,35415,795

的比率供款。雇员则须支付相等于其每月薪金8%的比率供款。雇员福利开支的进一步资料于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39、应付职工薪酬”披露。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秉持“用芯成就未来”的人才管理理念,公司致力打造具有集成电路产业特色的、突显企业价值观的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聚焦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施行分层分类的培养,锤炼出一支拥有卓越领导力和过硬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才队伍,为公司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并实现产业、公司和员工的三赢共同发展。

公司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搭建国际化、专业化、系统化的人才培养及发展体系,通过定义人才标准,搭建人才评价机制,推动人才盘点,建立公司关键和核心人才库,同时为不同特点的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及课程。2020年公司结合线下面授、在线学习和团队建设等多途径,开展多样化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员工培训人次达20万以上,线上和线下培训覆盖率100%。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与企业管治报告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致力保持模范企业公民形象,并维持高水平的企业治理,以保护其股东的利益。

企业管治常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当中载有发行人(如本公司)预期须遵守或须指出偏离原因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以及建议发行人实施的最佳惯例(“推荐惯例”)。本公司自2005年1月25日起已采用一套企业治理政策(“企管政策”),作为其自身的企业治理守则,并不时进行修订以符合企管守则。企管政策(其副本可于本公司网站(www.smics.com)“投资者关系>企业管治>政策及程序”获取)大体上载有企管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不包括有关本公司股东大会通告期的守则条文第E.1.3段)以及推荐惯例。此外,本公司已采纳或制定各种符合企管政策条文的政策、程序和惯例。

企管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4.2条规定,所有被任命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应在任命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由股东选举产生。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第132条,任何董事会任命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或增加现有董事人数的董事的任期,仅应自任命后至本公司下届本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符合资格于该股东大会上再次当选。

除上文所述外,董事认为本公司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企管守则中列示的所有守则条文。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主要系基于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模式相比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差异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

二、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用一套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订标准的内幕交易合规计划(“内幕交易政策”)。本公司向所有董事进行了具体询问后,确认所有董事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内部交易政策和标准守则。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及员工亦必须遵守内幕交易政策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内幕交易的的规定。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2月13日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0年2月13日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6月1日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0年6月1日
2020年第三次临2020年6月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0年6月23日
时股东大会23日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6月23日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0年6月23日
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2020年6月23日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0年6月23日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12月15日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6日

? 委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香港财务报告的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

会厘定其酬金;?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配发、发行、授出、分派及以其他方式处理不超过于2020年股

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购回不超过于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

之本公司股份;? 授权董事会行使其权力,以配发、发行、授予、分派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购回的额

外已授权但未发行股份。与股东及投资者有效沟通关键在于适时发布有关本公司的资料。除公布年报及中期报告外,本公司会于每季结束后约45日公布季度财务业绩,而本公司会就此举行股东可参与的电话会议,期间联合首席执行官与高级管理层会报告有关本公司之最新发展及响应参与者之提问。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成员及本公司管理层高级成员亦会定期与股票研究分析师及其他机构股东及投资者举行会议。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之市值约为260,260,857,710.11港元(按收市价每股普通股22.10港元已发行股本5,765,044,527股普通股香港股份计算的市值,加上按收市价每股普通股57.75人民币元已发行股本1,938,463,000股普通股人民币股份折合港元计算的市值)。当日之公众持股量约为79.83%。

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定于2021年6月25日或前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136号长荣桂冠酒店(邮编:201203)举行。本公司所有股东均获邀出席。

五、 董事会概述

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有指导和监督公司事务的责任,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以其自身及通过其各个委员会行事,积极参与并负责确定公司的整体战略,建立和监督公司目标和宗旨的实现,并对公司的财务表现及账目的编制进行监督,建立公司治理惯例和政策,以及审查公司的内控系统。公司管理层负责本公司总体战略的实施,以及其日常运营和管理。董事会可与公司高级管理层讨论有关管理信息的查询。

于本报告发布日期,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董事在适当召开的股东大会上由有权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于该会议上投票的股东过半数投票通过选举后,可一直任职,直至各自的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分为三个类别,本公司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均有一个类别的董事可重选连任。各类别董事(包括全体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

下表列出于本报告发布日期,董事的姓名、类型和类别:

董事类型董事类别重选年份
周子学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第一类2023年
高永岗首席财务官兼执行董事第一类2023年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一类2023年
童国华非执行董事第一类2023年
赵海军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第二类2021年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1年
路军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1年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1年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1年
蒋尚义(注1)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第二类2021年
梁孟松联合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第三类2022年
周杰非执行董事第三类2022年
任凯非执行董事第三类2022年
杨光磊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三类2022年
刘明(注2)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三类2021年及2022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之记录列示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执行董事
周子学10100006
蒋尚义(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赵海军10100006
梁孟松1090105
高永岗10100006
非执行董事
陈山枝1087205
周杰1098102
任凯10108006
路军1097106
童国华1088204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101010006
丛京生1099106
刘遵义101010006
范仁达101010006
杨光磊101010006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0

上述持续专业发展及阅读相关材料及刊物以发展并更新其的知识及技能,以遵守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6.5条。

(四)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于2013年8月8日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遵守于2013年9月1日生效之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企管守则之新守则条文第A.5.6条。董事会认为多样化的观点与角度有利于公司,并确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透过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达到,例如技能、专业及行业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服务任期、性别和年纪。尽管如此,在根据公司本身的业务模式及与时并进的特定需要去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董事会多元化的好处)的同时,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按客观条件而作决定。蕫事会提名委员会于物色适合符合资格人士成为董事会成员时考虑该政策。然而,在根据公司本身的业务模式及与时并进的特定需要去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董事会多元化的好处)的同时,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按客观条件而作决定。而董事会将定期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有效实行。

姓名职位年龄性别
周子学执行董事64
蒋尚义执行董事74
赵海军执行董事57
梁孟松执行董事68
高永岗执行董事55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51
周杰非执行董事53
任凯非执行董事48
路军非执行董事52
童国华非执行董事62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62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76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60
杨光磊独立非执行董事61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56

(一) 审计委员会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范仁达先生(审计委员会主席)、周杰先生和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曾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行政人员或员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就本公司独立审计师之委任、续任、留任、评估、监督及终止聘用等方面的薪酬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并监督本公司独立审计师的工作;

? 包括审阅独立审计师团队高级职员之经验、资格及表现;

? 预批本公司独立审计师提供的所有非核数服务;

? 批准本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薪酬及任期;

? 审阅本公司独立审计师所发出有关独立审计师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报告;就独立审计师

进行的独立审计,有关程序的最近期内部或同业审阅,或政府、专业或其他监管机关作出的任何查询、审阅或调查所发现的任何重大事宜,以及已采取以处理有关问题的措施;以及(评估独立审计师的独立性)本公司与独立审计师的全部关系;

? 预批聘用任何过往三年曾任审计小组成员之本公司独立审计师之雇员或前雇员以及独立审计师的任何员工或前任员工担任高级职位,而不论该人士是否曾属本公司审计小组的成员;

? 审阅本公司的全年、中期及季度财务报表、盈利公告、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纳的重大会计政策和处理方法、财务数据的其他处理方法、本公司披露数据的控制和程序的成效以及财务报告方法与规定的重要趋势和发展;

? 审阅内部审计的范围、规划和人手状况、本公司内部审计部(定义及论述见下文)的组织、职责、计划、绩效、预算和人手状况、本公司内部监控(包括财务、运作及合规控制方面)的质素、充足性和成效,以及内部监控设计或运行过程中的任何重大缺陷或不足;

? 考虑本公司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的资源、员工资历、培训计划及预算是否足够;

? 审阅本公司的内部监控、风险评估和管理政策;

? 审阅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法律事项,并审阅本公司的法例和规例监督程序是否足够及有效;

? 制定程序处理本公司所收到有关财务报告、内部监控或其他事项可能有不当行为的投诉;及

? 获取及审阅管理层、本公司内部审计师及独立审计师遵守适用法例及监管规定之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计委员会已审阅:

? 本公司2020年的预算;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之2019年年度报告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2020

年中期财务报告;

? 季度财务报表、业绩公布及有关最新消息;

? 针对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外部审计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2017、2018、

2019年财报的审计意见,以及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差异和上交所科创板财务信息披露的报告;

? 本公司外部审计师所提交的季度报告,当中概述其审核本公司财务报告时发现的重大事

项、关键审计事项及所得结论;

? 有关本公司运作、财务报告诚信及遵守适用法律及规例之内部管控架构之成效;

? 2019年风险管理系统及评估结果,2020年季度风险评估预警指标;

? 2020年内审计划及季度审核结果;

? 本公司独立审计师之审计服务费及非审计服务费;及

? 有关本公司的道德规范举报热线报告、调查及处理违规事件的结果。

审计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发现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并在需要时就其他情况进行讨论和表决。联席公司秘书协助审计委员会主席准备会议议程,并协助审计委员会遵守相关规则和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相关文件会根据企管守则的规定发给各审计委员会成员。如有需要,审计委员会成员可将需要讨论的事项加入议程。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本公司须向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发送会议记录,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审查,以便下一次或随后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批准有关会议记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计委员会共举行四次会议。每位成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列示如下:

审计委员会出席情况附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仁达4/4
William Tudor Brown4/4
非执行董事
周杰3/42020年11月10日的会议委托范仁达先生代其出席。

? 根据股权计划条款授出的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薪酬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研究结果和建议,每年不少于四次。薪酬委员会至少每年开会四次,并在需要讨论和表决影响公司薪酬政策的重大事宜的其他情况下举行会议。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薪酬委员会主席准备议程,并协助薪酬委员会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薪酬委员会会议的相关文件会按照企管守则的规定发给薪酬委员会各成员。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成员可将讨论事项加入议程。于薪酬委员会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本公司须将会议记录分发给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征询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审查,以便于下一次或随后的薪酬委员会会议上批准有关会议记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共举行五次会议。董事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列示如下:

薪酬委员会出席情况附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5/5
刘遵义5/5
杨光磊5/5
非执行董事
周杰3/52020年11月10日及2020年12月15日的会议委托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代其出席。
童国华2/52020年2月12日、2020年5月12日及2020年12月15日的会议委托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代其出席。

提名程序

1、 倘提名委员会确定需要额外增加或替换董事,委员会可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以物色及评估人选。

2、 提名委员会可向董事会提名一名候选人作为候选董事。

3、 董事会可委任该人选担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额外增加的董事。

4、 股东批准在下一次周年股东大会上参选的候选人为董事。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和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和经验以及观点的多元化),并就董事会的任何拟议变更提出建议,配合本公司的企业战略;? 监督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任何可衡量的目标以及达标进度),并确保公司在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内适当披露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确定有资格成为董事的个人,并就甄选董事职位的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和? 就董事的任命或重新任命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长及联合首席执行官)的继任计划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并于出现可能需要讨论与董事会组成有关的重大事宜的其他情况时举行会议并进行表决。公司秘书协助提名委员会主席准备会议议程,亦协助提名委员会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相关文件会根据企管守则的规定发给各提名委员会成员。如有需要,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可将需要讨论的事项纳入议程。于提名委员会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将会议记录发给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审查,以便于下一次或随后的提名委员会会议批准会议记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已:

? 审阅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及组合(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 为董事职务定下准则及审批潜在提名人;?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审阅董事重选事宜;? 提名执行董事;及? 提名战略委员会新成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共举行两次会议。董事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列示如下:

提名委员会出席情况附注
执行董事
周子学(主席)2/2
非执行董事
路军1/22020年5月12日会议委托周子学博士代其出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2/2
刘遵义2/2
范仁达2/2

(四) 战略委员会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陈山枝博士(战略委员会主席)、蒋尚义博士、任凯先生、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刘遵义教授和刘明博士。

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协助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评估和考虑不同的战略选项。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评估和考虑公司任何战略选项;

? 就公司重大事务及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与潜在战略伙伴就战略选项进行讨论并作出贡献;和

? 就任何战略规划向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

(五) 董事会战略会议

董事会认为,战略性规划对本公司的可持续能力及发展至关重要。董事会每年与战略咨询委员会举行一次战略会议,以:

? 评估本公司的机遇及挑战;

? 订立战略性目标及可计量的目标;

? 厘定本公司的业务营运范围以支持该等目标;

? 审阅及评估战略实施的进度。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基本薪酬外,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与公司业绩相挂钩,坚持绩效导向,严格执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精神,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十一、 企业管治职能

根据于2005年9月22日生效的董事会授权政策,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负责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

? 发展及审阅本公司于企业管治的政策及惯例;

? 审阅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 审阅及监督本公司于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及惯例;

? 发展、审阅及监督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行为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

? 审阅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报告的守则及披露要求的情况。

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已根据董事会授权政策履行上述企业管治职能。

十二、 审计师酬金

本公司在过去三年(含本报告期)内,并无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公司与审计师酬金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七节重要事项”之“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十三、 董事就财务报表作出财务报告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对编制本公司及本集团财务报表的责任。董事并不知悉或会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状况有关的任何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审计师关于其报告职责的声明载于“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

十四、 公司秘书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的公司秘书由高永岗博士担任,刘巍博士已于2020年11月11日辞去联席公司秘书职务。高永岗博士的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九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公司秘书向董事长汇报。全体董事均可联络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负责协助董事会遵从有关合规事宜的适用程序。公司秘书持续向全体董事更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的最新发展,以协助本公司遵从及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9条,高博士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五、 内部控制的相关说明

(一)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负责确保本集团维持稳健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管理人员持续执行该制度。根据香港交易所颁布的《企业管治守则》,管理层应向董事会确认该制度的成效。成功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旨在确保达成运营业务目标、财务报告可靠完整及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管理影响本集团达成业务目标的各种风险,而非彻底消除这些风险。因此,该制度仅可合理确保但非绝对确保财务报表没有任何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

根据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COSO”)颁布的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董事会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实施及监测以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管理层执行方式如下:

? 辨识风险,例如经营风险、战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及财务风险等;

? 评估已辨识的风险,考虑其发生的影响(包括对财务、商誉、业务持续性规划及经营上的影响)及可能性;

? 设计、执行及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执行的有效性以降低及控制有关风险;及

? 监测有关重大风险的风险预警指标。

董事会每年复核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要求健全更有力的反舞弊机制以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有效。

(二)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协助审计委员会评估并致力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治理制度。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审计计划、预算及人员编制由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每年审阅及批准。

除计划外,内部审计对高级管理人员识别的重大问题进行检查及调查。重大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将报告审计委员会、董事长和联合首席执行官。审计报告每季呈报予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包括:

? 审查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财务和运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用以识别、衡量、分类和报告此类信息的方式可靠而健全;

? 审查已设立或将设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目前是否遵守对运营及报告具有重大影响的计划、程序、制度、法规和法律;

? 审查资产保护的方式,并在适当时核实资产是否存在;

? 识别影响公司实现业务目标的重大风险,向管理层汇报相关风险,并督促管理层采取适

当防范措施;

? 审查支持公司运营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并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 确保内部和外部审计师关于内部控制方面的工作得到协调;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

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享有独立地位,不得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审计部门的运营概无运营责任或权力。

执行审计时,内部审计可随时要求与相关部门合作、查阅相关纪录、审查相关财产及联系相关人员。

审计完成后,所有审计结果均通报本集团管理层。由本集团管理层负责确定并实施必要的纠正措施,消除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缺陷。

内部审计可在必要时单独与审计委员会会面,而无需本集团管理层成员或独立审计师列席。

(三) 内幕消息

本公司采纳了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政策及程序。根据该政策和程序,本公司备存并定期审阅其敏感度数据清单,用以识别可能造成内幕消息出现。就可能造成的内幕消息而言,本公司确保有关交易的所有相关订约方均会签署保密协议。本公司亦采取适当措施维持有关敏感度数据的保密性,如使用项目代号及仅令有需要获悉该等数据的限定群体获取资料。本公司视其需要,定期为因办公环境或雇用情况而很有可能获悉关于本公司内幕消息的雇员组织培训,以帮助其了解本公司的政策及程序以及其相关披露职责及责任。

十六、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八、 商业操守及道德守则

董事会已采纳商业操守与道德守则(“操守守则”),为以诚信和专业精神开展业务提供指导。操守守则应对(其中包括)欺诈、利益冲突、企业机会、保护知识产权、本公司证券交易、本公司资产的使用、以及与客户和第三方关系的问题。通过道德热线向合规办举报的违反操守守则的行为,合规办会依据公司相关政策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十九、 遵守法律法規

(一) 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的优先产业政策

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北方、中芯南方、中芯长电有权享有下述的优先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日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暂行规定》(或《暂行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务院所有机构于2011年3月27日发布并于2013年2月16日、2015年3月10日及2019年10月30日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指导目录》,为执行《暂行规定》的依据和标准),中国政府鼓励(1)集成电路设计;(2)线宽小于0.8微米(含

0.8微米)的集成电路制造;及(3)BGA、PGA、CSP、MCM、LGA、SIP、FC、WLP及MEMS的先进封装和测试。

根据《暂行规定》,用于合格国内投资项目并属于该项目批准的总投资额之内的进口设备免征关税,但于国务院规定并于2006年、2008年及2012年修订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以及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第[2011]36号)及《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所列的设备除外。

(二) 环境法规

我们中国子公司受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约束,涉及建设项目的政府审批及验收、合规排放及处置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以及控制工业噪音。这些法规规定了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需执行的详细流程,包括项目开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政府审批,于施工完成后及正式排污前需向主管环境部门申请及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将登记项目运营许可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类型及数量、排放去向或处置方法、工业噪音水平。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北方、中芯南方和中芯长电均已获得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文和《排污许可证》。同时,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依据产能及时机进行环保自主验收。在中国子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政府部门会不时监测和监督检查这些子公司的环保合规情况。若子公司的废水、废气排放或噪音如高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可能会被政府罚款或处分、或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必须做出整改或暂停运营。

(三) 税收优惠政策

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目前无需于开曼群岛缴税。本公司的子公司须遵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关详情请参阅“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六、税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自2008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分派其利润给直接控股公司(非中国居民纳税人)须按10%税率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如果中国内地与直接控股公司所在地区签订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则可采用较低的预提所得税税率。例如,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属于香港税收居民的控股公司(应具备商业实质并向主管税务当局提交正式的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可按5%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根据于2008年2月22日发布的财税[2008]1号文件(“2008年1号文”),投资总额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集成电路线宽度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企业,自过往年度的税务亏损全数弥补后的首个获利年度起计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五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根据财税[2009]69号文(“2009年69号文”),企业所得税减半应按照企业所得税25%的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税。

中国国务院于2011年1月28日发布国发[2011]4号文件(“2011年4号文”),延续执行2008年1号文给予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20日发布财税[2012]27号文件(“2012年27号文”),规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所得税政策。依据2012年27号文,2008年1号文中关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部分优惠政策条款停止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7月25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43号文件(“2013年43号文”),对201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口径予以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及其他联合部委于2016年5月4日发布财税[2016]第49号文件(“2016年49号文”),强调落实备案制度、完善享受税收优惠的若干条件、明确备案后核查机制及加强事后监督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联合部委于2018年3月28日印发财税[2018]第27号文件(“2018年27号文”),进一步公布对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及之后成立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2016年49号文件中部分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进行了调整。

根据中国国务院于2020年7月27日发布的国发[2020]8号文件(“2020年8号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过往年度的税务亏损全数弥补后的首个获利年度起计十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过往年度的税务亏损全数弥补后的首个获利年度起计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五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2020年第45号公告(“2020年45号公告”),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若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享受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优惠。

十九、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社会责任

一、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中芯国际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透明审核报告上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我们遵守运营所在地国家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道德、安全、不危害环境,并确保员工获得公平的待遇。除了遵守所有法律职责和义务外,我们在企业社会责任上不断践行,孜孜以求。通过各项企业社会责任项目(http://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social)。我们期望在促进社会发展、保护环境和道德责任领域达到国际公认标准。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

? 我们宣布支持责任商业联盟(原电子行业公民联盟)的行为准则(http://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criterion),并促使我们的供货商遵守和参与该准则。

? 根据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中芯国际制定商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http://www.smics.com/uploads/ethic_codebusiness_tc.pdf)、中芯国际人力资源政策及所有其他的中芯国际政策准则的要求,我们将维护全体员工的人权和最高标准的诚信经营。

? 我们将努力为我们的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公众环境,同时尽量避免对

小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不利影响,以符合我们的环保、安全和卫生政策以及相关的ISO等国际认证(http://www.smics.com/site/about_ESH)。

?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一部分,我们将不断维护和发展管理体系,以落实并持续改进

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请参阅我们最新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http://www.smics.com/uploads/5f1a4d1e/2019%20SMIC%20CSR%20Report%20Final-&e7&ae&80&e4&bd&93.pdf。

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中,我们遵循营运当地的所有相关法律,亦与我们行业内的领先国际标准看齐。履行这些企业社会责任实际行动有助于我们减少开支及风险、提升效率及整体融洽共处的能力,以及激励员工士气,有助于挽留人才,同时造福我们当地的小区,为电子业迈向更洁净、更环保的供应链作出贡献。请到访我们的企业社会责任网页http://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social。为帮助我们维持及发展我们的社会责任文化,在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工作的主要经理监督我们的企业社会责任计划并编制报告。

我们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实际行动使我们继续被纳入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内,以表彰我们在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方面的卓著表现。详见www.hsi.com.hk。

中芯国际的社区责任

随着本集团成长及发展,我们营业的小区亦同步发展。我们亦通过在自己园区内的计划及活动服务小区内的邻里。例如,于2020年,本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向我们的”芯肝宝贝计划”再次捐出413万元以资助进行肝移植手术的贫困儿童。迄今,总共向计划捐出2,893万元。于2020年末,中国国内合计530名儿童重获新生。我们亦鼓励员工尽力支持地方慈善团体、在地方上大学举办讲座、为乡村学校筹集资金、协助救灾及担当区内项目的义工,关注小区发展及环境保育。

支持教育

我们公司投资兴办高质量学校,优先服务雇员的孩子,解除他们的子女教育“后顾之忧”;还将学校对社会开放,分享优质教育资源,以优质的资源和有竞争力的费用服务非雇员的儿童。公司和雇员还以其他方式支持教育,例如,我们参与外部公益项目,捐赠书本、冬季衣物包及学习物品予外地民工的学童。

支持环保中芯国际一直不遗余力保护天然资源。我们对环境的承担在我们的环保、安全及健康(”环保、安全与健康”)方针及国际标准证书中可见一斑。详见我们环保、安全与健康网页http://www.smics.com/site/about_ESH。

中芯国际首次荣获ISO14001证书时为2002年。为保持此项认可,我们务必维持世界级的环境管理系统,遵守一系列严格的国际标准。此管理系统有助我们透过循环再造、减少废物及防止污染,确保能源及资源耗用得当。

中芯国际持有QC080000证书多年,表示我们的产品及程序不含任何危害环境的物质,符合消费者要求、欧盟有害物质限制指引(RoHS)及欧盟化学品登记、评估、授权及限制(REACH)的规定。

中芯国际亦于2010年在所有厂区设立ISO14064(碳核查)体系。我们维持该体系以监察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亦已为日渐严格的碳排放管制及规例作出准备。我们还在大多数厂区建立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推行节能管理。

我们透过以下各项达至环保:

? 扩展环保项目,例如节能、减少废物;

? 推广环保产品及供应链,同时将废物分类并循环再造;

? 由合资格的供货商在运送及安全处理过程中管理有害废料;

? 控制我们产品及过程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及

? 监察环境影响,包括碳核查,并将结果公布。

我们的ISO及其他国际标准证书可于我们的环保、安全与健康网页(网址见上文)以及质量与可靠性网页(http://www.smics.com/site/about_quality)查阅。

雇员福利

集团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对员工福祉的关心,和对美好小区的营造。我们确保员工获得公平的待遇,拥有良好的健康,以及不断提升自我的机会。总之,我们不断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自二零零零年成立以来,中芯国际已吸引一大批有远见之士,携手改变行业和世界。我们的员工及家属一直激励着我们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有关更多信息,请于上述网址参阅我们最近期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雇员健康及安全

中芯国际于2003年取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评估系列)认证。OHSAS18001(已更名为ISO45001)标准为本公司健康及安全全面管理系统的主要部分,以国际安全及健康标准为基准。此项认证显示我们一贯在安全及风险管理肩负的承诺,并为雇员提供更健康的工作环境。我们的安全管理原则以防止意外、拥有权管理频繁安全审核、安全教育、工程监控、个人问责及执行为基础。本公司采取下列措施贯彻该原则:

? 规定员工及供货商接受定期安全培训;

? 遵守国际半导体设备材料产业协会(SEMI)、国家防火协会(NFPA)、厂商互助研究协会(FMRC)等订立的设备及厂房的本地及国际安全标准;

? 维持制程标准;

? 成立有员工24小时当值的紧急应变中心,集中统筹厂区的紧急应变事项;

? 通过气体监测系统及闭路电视摄像机对工作区的情况进行连续监测;

? 持续监测空气中的化学物质,辐射,噪音和饮用水;

? 第三方专业人士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查;

? 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 定期意外演习以及日常意外训练及演习。

? 中芯国际为雇员提供职业健康及卫生管理的福利。此外,中芯国际设有驻场健康检查及

保健服务,例如:

? 在每个生产厂区上设立驻有专业职员的24小时健康中心;? 医疗紧急事故应变措施及灾难规划;? 职业相关体格检查及记录;? 一般体格检查及记录;及? 伤病个案管理。

详情请参阅我们的环保、安全与健康网页及上述网站的最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关怀雇员中芯国际为雇员提供贴心便捷的生活服务设施。除上述的住房和教育外,我们的雇员及其家属享受良好的医疗保险,能够在厂区、生活园区及学校内享受有专业人员治疗的健康服务。我们亦透过在职培训、资助大学继续教育、提供运动及休闲、交通和餐饮设施,表达对雇员的关怀,尽力丰富雇员的生活。

二、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下述企业均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单位名称类别排放口数量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废水(毫克/升)废气(毫克/立方米)排放总量(吨)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吨)
中芯上海酸性废气40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588.03《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58.81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436.05《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碱性废气12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170.16不适用
有机废气8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7.2913.23《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64.09
工业废水4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9.2327.14《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53.98158.64《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2370.92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0.3730.48准》DB31/199-2018213.38
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0.00350.0100.017
中芯北京酸性废气18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2.1811.53《北京市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不适用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110.56不适用
碱性废气7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300.19不适用
有机废气4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2.351.82不适用
工业废水1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2.638.47《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19.82388.04不适用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8.8428.57不适用
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0.000230.00077不适用
中芯北方酸性废气13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497.96《北京市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不适用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170.92不适用
碱性废气5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740.48不适用
有机废气3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100.55不适用
工业废水1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4.3716.57《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75.83264.39不适用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2.1141.18不适用
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0.000480.0018不适用
中芯天津酸性废气13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47.506.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2.80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952.78不适用
碱性废气6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481.80《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不适用
有机废气2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3.521.99《天津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不适用
工业废水2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口9.259.26《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口60.75131.66133.40
氨氮连续废水总7.027.3215.93
排放排口
中芯深圳酸性废气7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894.55《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不适用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370.89不适用
碱性废气3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9.941.9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不适用
有机废气2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6.172.89《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不适用
工业废水2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3.832.26《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63.1334.21不适用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1.776.38不适用
单位名称防治污染设施建设情况
中芯上海可日处理23,800立方米废水和83,422,8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中芯北京可日处理12,000立方米废水和35,76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中芯北方1、 可日处理18,000立方米废水和53,76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 新建1套含氨废水处理系统、1套含氟废水处理系统、1套含铜废水处理系统、1套研磨废水处理系统、3套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均已完成建设。
中芯天津1、 可日处理18,490立方米废水和21,924,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 新建扩充厂区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已完成建设。
中芯深圳1、 可日处理3,011立方米废水和14,16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 新建化学品仓库及危险废物仓库的事故应急池,已完成建设; 3、 新建含砷废气排放系统、1根排气烟囱,均已完成建设。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上述重点排污企业均已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企业按照预案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企业均依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依方案完成定期监测,截至报告期末,各企业的排放指标皆达标。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企业均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64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和IECQ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并按照体系要求有效执行。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南方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单位名称类别排放口数量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废水(毫克/升)废气(毫克/立方米)排放总量(吨)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吨)
中芯南方酸性废气14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094.16《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不适用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582.19《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碱性废气5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130.05《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有机废气1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3.551.62《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不适用
工业废水1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7.6010.66《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适用
DB31/374-2006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66.27233.0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不适用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8.7812.31不适用
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0.00470.00009不适用
单位名称防治污染设施建设情况
中芯南方(1) (1)可日处理12,000立方米废水和44,64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 (2)新建1套含钴废水处理系统、1套含氨废水处理系统、1套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均已完成建设; (3) (3)新建19套酸性废气处理系统、5套碱性废气处理系统,均已完成建设。
单位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中芯南方完成6千片/月生产线的分阶段环保竣工验收。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0119号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芯国际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芯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29)“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 作为有限合伙人,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集团”)投资于多个投资基金。中芯集团根据权益法将上述投资基金确认为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 上述投资基金持有多项投资组合,投资基金按公允价值计量其投资组合中的投资。这些投资组合中投资的估值主要基于适用的估值方法以及合适的估值假设进行。 考虑到投资基金余额的重大程度、投资组合数量、投资组合中投资估值的复杂程度及估值方法与假设所涉及的管理层判断的重要程度,我们将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了解、评价及测试估值过程的相关控制,包括管理层对适用的估值方法及使用的估值假设的复核及批准; 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评估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及假设的合适性。我们已基于抽样实施以下程序: — 对于在活跃市场买卖的投资,我们将中芯集团采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可得市场数据进行比较,以评估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 — 对于近期有股权交易的投资,我们查阅最近的投资协议、理解相关投资条款并将中芯集团采用的公允价值与相关协议列明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以评估公允价值计量的合理性; — 对于没有直接公开市场报价或近期股权交易的投资组合,我们基于行业知识以及可比公司的信息评估中芯集团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及估值假设的合理性;及 — 我们测试估值模型所使用的数学计算的准确性。 基于所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及估值假设的合理性。

四、 其他信息

中芯国际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芯国际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芯国际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芯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芯国际、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中芯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芯国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芯国际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芯国际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计委员会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声明,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1年3月31日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高 建 斌 (项目合伙人) ——————————— 朱 佳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86,667,86937,268,47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728,225300,055
衍生金融资产七、331,954-
应收票据七、432,079102,682
应收账款七、52,901,8203,283,28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314,708239,1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597,319554,58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5,218,0014,389,93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七、11155,44782,4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七、1223,78010,005
其他流动资产七、132,435,6731,746,085
流动资产合计99,106,87547,976,70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9,619,0898,223,3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七、191,021,465628,71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51,415,00336,866,121
在建工程七、2227,661,24417,059,6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1,536,1531,665,570
无形资产七、262,423,5971,863,5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62,657439,59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11,655,57193,851
非流动资产合计105,494,77966,840,358
资产总计204,601,654114,817,0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2,956,808698,117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七、34874,13733,379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3,010,6582,175,881
预收款项七、3732,8546,024
合同负债七、381,297,407798,9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223,109573,825
应交税费七、40154,73443,398
其他应付款七、417,882,4315,222,20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6,150,9028,493,519
其他流动负债七、44-2,028,230
流动负债合计23,583,04020,073,51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26,331,03813,987,780
应付债券七、465,469,7561,495,177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981,9721,166,309
长期应付款七、48-130,7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6,464,6726,036,815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239,852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2135,223427,801
非流动负债合计39,382,66123,484,528
负债合计62,965,70143,558,03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219,108144,889
其他权益工具七、541,985,7593,739,84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1,985,7593,739,846
资本公积七、5594,221,60134,692,3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5,359,6361,212,46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8,061,2053,783,8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99,128,03743,573,354
少数股东权益42,507,91627,685,6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1,635,95371,259,0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04,601,654114,817,063

合并利润表2020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27,470,70922,017,883
其中:营业收入七、6127,470,70922,017,88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6,353,031-23,430,055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0,937,253-17,430,77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241,809-116,029
销售费用七、63-199,578-182,260
管理费用七、64-1,562,431-1,517,799
研发费用七、65-4,671,919-4,744,457
财务费用七、661,259,959561,266
其中:利息费用-506,036-437,305
利息收入1,174,152960,175
加:其他收益七、672,489,0162,039,2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695,316846,9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52,984255,7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331,091194,50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4,547-11,1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49,875-252,82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0,32727,60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498,1001,432,183
加:营业外收入七、7412,5172,806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9,549-7,9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491,0681,426,997
减:所得税费用七、76-469,742-158,4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21,3261,268,52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021,3261,268,52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32,2701,793,76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10,944-525,23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77-9,557,475835,116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6,572,104443,469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0,397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10,397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572,104453,86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188,409-180,871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383,695634,737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85,371391,647
七、综合收益总额-5,536,1492,103,64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39,8342,237,23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296,315-133,58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0.3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40.33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1,628,80724,186,5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46,5961,248,3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193,5703,580,2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668,97329,015,1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266,126-15,424,98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979,524-4,359,406
支付的各项税费-693,609-165,8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555,424-924,9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494,683-20,875,2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74,2908,139,9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1,450,76922,507,5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40,130839,4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7,336525,28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七、7948,480976,58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616,71524,848,8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168,174-12,722,755
投资支付的现金-43,869,663-25,657,568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丧失子公司控制支付的现金净额--21,68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119,837-38,402,0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03,122-13,553,1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0,848,5937,953,87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8,332,9867,953,87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3,092,1459,158,27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7,207,5608,116,94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3,06348,7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1,231,36125,277,84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897,759-15,413,36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27,423-774,36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795,106-803,6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320,288-16,991,3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911,0738,286,5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18,608425,83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563,6333,299,2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628,21912,329,00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191,85215,628,219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4,8893,739,846-34,692,319-1,212,468---3,783,832-43,573,35427,685,67071,259,0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4,889-3,739,846-34,692,319-1,212,468---3,783,832-43,573,35427,685,67071,259,0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4,219--1,754,087-59,529,282--6,572,104---4,277,373-55,554,68314,822,24670,376,929
(一)综合收益总额--54,897----6,572,104---4,277,373--2,239,834-3,296,315-5,536,1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4,648---53,357,710-------53,412,35818,165,95171,578,30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4,189---52,461,418-------52,515,607-52,515,60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8,332,98618,332,986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59---150,484-------150,9435,078156,021
4.其他----745,808-------745,808-172,113573,695
(三)利润分配---54,897----------54,897-47,390-102,287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4,897----------54,897--54,897
4.其他--------------47,390-47,39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559--1,754,087-1,749,528----------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4,559--1,754,087-1,749,528----------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5,012---4,422,044-------4,437,056-4,437,056
四、本期期末余额219,108-1,985,759-94,221,601--5,359,636---8,061,205-99,128,03742,507,916141,635,953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4,419-3,739,846-34,409,865-766,605---2,097,583-41,158,31819,944,50961,102,8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4,4193,739,846-34,409,865-766,605---2,097,583-41,158,31819,944,50961,102,82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70---282,454-445,863---1,686,249-2,415,0367,741,16110,156,197
(一)综合收益总额--78,586---443,469---1,715,177-2,237,232-133,5882,103,6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70---42,059-2,394----28,928-15,9957,874,7497,890,74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7,953,8717,953,87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70---87,009-------87,4798,14795,626
4.其他----44,950-2,394----28,928--71,484-87,269-158,753
(三)利润分配---78,586-------78,586-78,586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78,586----------78,586--78,586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40,395-------240,395-240,395
四、本期期末余额144,889-3,739,846-34,692,319-1,212,468---3,783,832-43,573,35427,685,67071,259,024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0年4月3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总部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本公司于2004年3月18日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时挂牌上市交易。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219,108千元,每股面值0.004美元。于2019年6月3日,本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表格25,以实现美国预托证券股份的退市。于2019年6月14日,本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表格15F,以撤销注册并终止其在美国证券交易法下的申报责任。自2019年6月14日起,本公司美国预托证券股份符合于美国场外交易市场交易的资格并从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于 2021年2月1日(美国东部时间)交易开始前,本公司美国预托证券已从美国场外市场撤出,并已于2021年3月4日(美国东部时间)终止。

于2020年度,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本主要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于2020年度,本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换股债券发生部分转股并兑换为529,883,056股普通股。

于2020年度,本公司所发行的永续次级可转股证券发生部分转股并兑换为161,807,580股普通股。

于2020年度,本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合计为1,938,463,000股普通股。

于2020年度,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发行股份16,484,979股。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数为7,703,507,527股。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集成电路相关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自营商品的进出口、经营相关的配套业务、提供售后服务和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模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的实际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模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分别与承租人和出租人达成的且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及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均不存在涉及上述通知中的交易及事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上海合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及北京中芯学校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SMIC JapanCorporation的记账本位币为日元,SMIC Europe S.r.l.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其余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

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新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21。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非人民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非人民币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非人民币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① 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债务工具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

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应收账款
组合3押金组合押金、保证金及保险赔偿款等信用风险较低的应收款项
组合4政府相关款项组合应收政府机构款
组合5其他组合除以上组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5).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工具

本集团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用于管理风险敞口。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当公允价值为正数时,作为资产反映;当公允价值为负数时,作为负债反映。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方式取决于该项衍生金融工具是否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并符合套期工具的要求,以及此种情况下被套期项目的性质。未指定为套期工具及不符合套期工具要求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以为特定利率和汇率风险提供套期保值为目的、但不符合套期会计要求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利润表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集团于套期开始时为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各类套期交易时的策略准备了正式书面文件。本集团还于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书面评估了套期业务中使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在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方面是否仍然符合有效性的要求。这些标准在该套期被确认为适用套期会计前予以满足。

(6).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本集团直接将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对于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则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是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项目。本集团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有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等。

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或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时,原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的累计利得或损失暂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才被重分类至当期利润表。如果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则原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转出,计入当期利润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附注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本集团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 投资成本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节财务报告之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包括境外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5年0%4%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年0%10%至2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0%20%至33%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42。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以成本计量。

①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或7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② 软件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根据其受益期限在3年或5年内摊销。

③ 专有技术使用权

专有技术使用权按预计的收益期限以及授权期限孰短在3年至15年内年平均摊销。

④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⑤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以及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本集团研究开发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意大利雇员退职金计划。除意大利雇员退职金计划属于设定受益计划外,其他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42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产品质量保证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计划和受限股份单位),本集团员工被授予股票期权或者受限股份单位,即可按特定行使价购买本公司的股份。

本集团的股票期权计划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股本。

本集团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普通股股价确定受限股份单位的公允价值。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且不存在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安排,本集团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① 销售产品

本集团从事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光掩模制造业务,将所生产产品销售予各地客户。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取得货物且达到控制权转移时点后确认收入。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② 知识产权授权

本集团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按照时间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知识产权授权收入:(一)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集团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二)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三)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本集团于客户获得授权时确认知识产权授权收入。

③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凸块加工及测试等劳务,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一)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二)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三)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于客户取得相关劳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本集团的主要运营决策人为联合首席执行官。当作出有关分配本集团资源及评估本集团业绩的决策时,联合首席执行官会审阅集团业绩。本集团运营一个业务分部。分部利润根据列示于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的经营利润计量。商誉

商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即所支付的对价超过自被收购业务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部分。如果所支付的对价小于自被收购公司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差额经重新评估后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于初始计量后,以成本抵减资产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于12月31日进行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本集团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为了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比较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先对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于发行日,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按同类型不可换股工具的市场利率进行折算。按摊余成本法以实际利率法入账为应付债券,直至转换当日或该债券到期为止。

划分为权益成分的部分将一直保留在股东权益内,直至行使换股权为止。在行使换股权时,应终止确认负债成分,并将其确认为权益。如果可转换债券于到期日仍未被行使,原确认的权益成分不做调整。行使换股权或可转换债券到期,不产生任何损益。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

如果本集团所发行的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合约条款中没有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则该工具作为权益性工具核算。

44、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通过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基于最近售价及当前市场状况确定存货的可回收净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分产品进行减值复核,并对过时或闲置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使其成本与可回收价值一致。

长期资产减值

当有情况显示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能收回时,本集团评估长期资产的减值。本集团考虑评估资产减值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或生产业绩显著低于预期、明显的负面行业或经济趋势,以及资产使用的重大改变或重大改变计划。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或资产组计算并确认。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本集团会根据资产使用模式及产能对资产或资产组的独立现金流量作出判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基于折现率、预计未来现金流入以及用作推算的增长率和销售毛利为基础进行估计。

为维持半导体行业内的技术竞争力,本集团与第三方订立技术转移及技术特许权协议,以提升本集团生产技术。有关技术特许权列示为无形资产,并按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期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该无形资产的剩余预计可使用年期。当有情况显示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不能收回时,本集团会评估该无形资产的减值。当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将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期权计划系利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估计购股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期权定价模型要求输入高度主观假设数据,包括期权的预计年限和预计股价波动。授出期权的预计年限指授出期权预计发行在外的时间。本集团使用历史波动率来预计股价波动。该等假设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同假设及判断会影响授出购股权的公允价值,相应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估值结果及金额随之改变。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复杂税务法规的诠释、税法的变动以及未来应纳税收入的金额和产生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鉴于广泛的国际业务关系以及现有协议的复杂程度,本集团根据其经营所在各国税务机关的核查结果作出合理估计。该估计金额基于多项因素,例如以前年度税务审计经验,应税实体及负责税务机关对税务法规的诠释等。

如果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抵减税务亏损,则就未使用的税务亏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本集团管理层根据未来应税利润可能出现的时间及金额连同税务规划策略作出重大判断。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实现性主要取决于未来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少于预期,就可能产生大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并于转回期间确认当期损益。

如附注三所述,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若干资产及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列示于财务报表中。在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尽可能使用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在无法获取第一层级数据的情况下,本集团委聘第三方估值师进行估值。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并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计)来估计若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

作为有限合伙人,本集团已投资多项投资基金。根据管理层的评估,本集团将此类投资基金计入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并以权益法进行计量。投资基金对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些投资基金持有多项投资组合。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上述估计技术和关键假设于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4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0年颁布了《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0]10号)。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分别与承租人和出租人达成的且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及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均不存在涉及上述通知中的交易及事项。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或应税销售额(应纳税额按当期应纳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13%、9%、6%、5% 及3%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 及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5%、15% 及25%

中芯北方取得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于报告期,中芯北方处于税务亏损阶段。

(5).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中芯长电”)

中芯长电取得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于报告期,中芯长电处于税务亏损阶段。

(6).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芯深圳”)

中芯深圳取得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于报告期,中芯深圳处于税务亏损阶段。

(7).其他中国实体

本集团所有其他中国实体须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按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13%、9%和6%分别计算。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额根据特定应税行为销售额的5%、3%分别计算。

本集团自营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本集团自产芯片的出口退税率为13%,2019年4月1日前该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2).其他税项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10]35号文件《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从2010年12月1日起本集团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或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从2011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注册于上海的公司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按增值税的1%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93654
银行存款82,487,02331,301,232
其他货币资金3,757,8705,616,137
应收利息422,683350,450
合计86,667,86937,268,47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3,857,4281,406,773

(2).于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政府补助项下受限资金为2,442,417千元(2019年

12月31日:3,407,771千元)、因信用证及借款而质押的定期存款等为1,315,453千元(2019年12月31日:2,112,366千元)及由于法律纠纷而导致司法冻结0千元(2019年12月31日:

96,000千元)。

(3).于2020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中包括七天通知存款和定存的预提利息收入422,683千元

(2019年12月31日:350,450千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低风险货币基金728,225300,055
其中:
一年内到期的结构性存款725,725-
货币基金2,500300,055
合计728,225300,05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叉货币互换协议31,954-
合计31,95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2,079102,682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32,079102,682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无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无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六个月以内2,893,299
六个月至一年11,683
1年以内小计2,904,982
1至2年3,436
2至3年842
3年以上4,167
合计2,913,427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13,427100%11,6070.40%2,901,8203,305,373100%22,0880.67%3,283,285
其中:
合计2,913,427/11,607/2,901,8203,305,373/22,088/3,283,285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六个月以内2,893,2995,7480.20%
六个月至一年11,6835845.00%
一至二年3,43668720.00%
二至三年84242150.00%
三年以上4,1674,167100.00%
合计2,913,42711,607/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0884,42913,207--1,70311,607
合计22,0884,42913,207--1,70311,607
余额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1,170,2662,37340.17%
余额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1,867,8436,89556.51%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14,708100.00%239,131100.00%
合计314,708100.00%239,131100.00%
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145,47146.22%
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127,68053.3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97,319554,580
合计597,319554,580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六个月以内439,236
六个月至一年74,384
1年以内小计513,620
1至2年14,131
2至3年5,597
3年以上74,344
合计607,692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358,642209,354
应收资产处置款170,502198,290
应收代垫款项17,35625,872
应收房租15,36046,104
应收服务费15,63722,712
应收厂商费用14,17017,498
应收水电费物业费8,7398,349
员工预支款3,1641,738
应收股权处置款-25,422
应收员工行权款8263,394
应收生活园区售房款401454
其他2,8951,535
减:坏账准备-10,373-6,142
合计597,319554,580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6,142--6,142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231--4,23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0,373--10,373
账面余额损失准备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押金组合358,64359.01%--
政府相关款项组合117,99319.42%1180.10%
其他131,05621.57%10,2557.82%
607,692100.00%10,3731.71%
账面余额损失准备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押金组合209,35437.33%--
政府相关款项组合174,81031.18%1750.10%
其他176,55831.49%5,9673.38%
560,722100.00%6,1421.10%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1424,231---10,373
合计6,1424,231---10,37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1海关保证金135,1961年以内22.25%-
其他应收款2应收押金130,0001年以内21.39%-
其他应收款3应收资产处置款73,4273年以上12.08%-73
其他应收款4应收资产处置款及代垫款项55,5551年以内9.14%-1,935
其他应收款5应收资产处置款44,5661年以内7.33%-45
合计/438,744/72.19%-2,05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205,639196,1142,009,5251,283,59843,8521,239,746
在产品3,150,310493,1892,657,1212,973,938530,3292,443,609
库存商品907,805356,450551,3551,088,563381,986706,577
合计6,263,7541,045,7535,218,0015,346,099956,1674,389,932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43,852164,370-2,6589,450196,114
在产品530,329297,159-309,32924,970493,189
库存商品381,986205,100-212,27218,364356,450
合计956,167666,629-524,25952,7841,045,753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在产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产成品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持有待售员工住房(注1)155,447-155,447---
合计155,447-155,44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期存款23,780-
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10,005
合计23,78010,00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1,589,989531,138
待抵扣进项税额772,439974,216
预缴所得税35,13633,968
其他38,109206,763
合计2,435,6731,746,085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注1)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注2)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上海信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9,292-293,753310,375-----205,914-
小计189,292-293,753310,375-----205,914-
二、联营企业
重要联营企业(注3)5,069,661324,244-211,836-251,749-18,028--5,335,964-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833,03721,500127,431350,451-----1,077,557-
上海聚源载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5,249--100,660-----335,909-
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05,565-21,04964,321-----148,837-
北京吾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8,134---268----8,402-
中芯协成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23,837-24,2551,2824----868-
上海聚源启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4,174--7,044-----41,218-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9,605--6,166119585--15,305-
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3,702---1,966-18----1,718-
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137,618--9,311-21----146,908-
灿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8,913--14,2195,37983,227---111,738-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614,495---101,9018,158175,555---696,307-
中芯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912,666---296,7437,502312,231---935,656-
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7,384--1,5615222,682---42,149-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21,239-----221,239-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50,000--3,207-120----46,673-
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1,807-----76,807-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绍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9,920-------169,920-
小计8,034,040840,664172,735386,080-229,956573,69518,613--9,413,175-
合计8,223,332840,664466,488696,455-229,956573,69518,613--9,619,089-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021,465628,714
减:减值准备--
合计1,021,465628,714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权益工具
—成本426,311256,059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595,154372,655
合计1,021,465628,714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与封测股权投资中心345,555296,64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154,136-
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01,037101,988
盈富泰克(深圳)环球技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50799,000
无锡志芯集成电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8,35350,000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76,739-
青岛聚源银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489-
青岛华芯创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7,56139,700
上海物联网二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23818,618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7,9478,492
CFT Nordic Investment Center Limited6,6477,103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732,244
上海新储集成电路有限公司1,8171,941
江苏华灿电讯股份有限公司4571,000
其他4,4091,986
合计1,021,465628,71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51,415,00336,866,12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51,415,00336,866,121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532,568100,740,3121,145,554109,418,434
2.本期增加金额1,562,01424,500,707212,89126,275,612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1,562,01424,500,707212,89126,275,61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630,4667,730,59789,9688,451,031
(1)处置或报废37,521147,1164,960189,597
(2)划分为持有待售(注1)25,375--25,375
(3)其他(注2)--115115
(4)外币折算差异567,5707,583,48184,8938,235,944
4.期末余额8,464,116117,510,4221,268,477127,243,01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796,27369,359,184953,28672,108,743
2.本期增加金额393,8887,642,017123,0398,158,944
(1)计提393,8887,642,017123,0398,158,944
3.本期减少金额141,7744,718,37670,9364,931,086
(1)处置或报废4,97350,6444,96060,577
(2)划分为持有待售(注1)14,479--14,479
(3)其他(注2)--1616
(4)外币折算差异122,3224,667,73265,9604,856,014
4.期末余额2,048,38772,282,8251,005,38975,336,60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43,570-443,570
2.本期增加金额-47,865-47,865
(1)计提----
(2)外币折算差异-47,865-47,865
3.本期减少金额-24-24
(1)处置或报废-24-24
4.期末余额-491,411-491,41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415,72944,736,186263,08851,415,003
2.期初账面价值5,736,29530,937,558192,26836,866,121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6,912,1916,464,079448,112-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743,639手续不全,正在办理中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7,661,24417,059,668
工程物资--
合计27,661,24417,059,66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20,445,83163,85920,381,97212,884,89568,23912,816,656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4,963,117-4,963,1171,514,456-1,514,456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1,385,740-1,385,740852,470-852,470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574,6261,635572,9911,469,7425,5481,464,194
江阴工厂扩建工程357,022-357,022411,875-411,875
其他402-40217-17
合计27,726,73865,49427,661,24417,133,45573,78717,059,66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注1)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96,066,59812,884,89527,707,929-18,828,448-55-1,318,49020,445,83175%75%732,394209,0892.13%借款及自有资金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58,876,7331,514,4566,180,298-2,304,989-120,579-306,0694,963,11784%84%872,52524,4431.28%借款及自有资金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18,174,079852,4702,899,621-2,281,231--85,1201,385,74077%77%167,17438,9531.70%借款及自有资金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14,389,0741,469,7421,052,919-1,876,644-31,655-39,736574,62670%70%604,24833,6561.23%借款及自有资金
江阴工厂扩建工程5,390,992411,875946,936-980,070--21,719357,02255%55%29,9095,0271.73%借款及自有资金
其他-174,639-4,230--2440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92,897,47617,133,45538,792,342-26,275,612-152,289-1,771,15827,726,738//2,406,250311,168//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本期核销数计提原因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3,858产品更新
合计--3,858/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8232,334,0912,349,914
2.本期增加金额7,381642,093649,474
(1)购置7,381642,093649,474
3.本期减少金额1,553196,482198,035
(1)外币报表折算1,553196,482198,035
4.期末余额21,6512,779,7022,801,35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674681,670684,344
2.本期增加金额6,529658,558665,087
(1)计提6,529658,558665,087
3.本期减少金额16484,06784,231
(1)外币报表折算16484,06784,231
4.期末余额9,0391,256,1611,265,2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6121,523,5411,536,153
2.期初账面价值13,1491,652,4211,665,570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23,419628,3704,778,3966,530,185
2.本期增加金额892,37287,858107,2591,087,489
(1)购置892,37287,858107,2591,087,48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77,62545,171312,597535,393
(1)处置44,522--44,522
(2)划分为持有待售(注1)14,209--14,209
(3)币报表折算118,89445,171312,597476,662
4.期末余额1,838,166671,0574,573,0587,082,28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58,264406,7333,977,6174,542,614
2.本期增加金额21,59478,879202,991303,464
(1)计提21,59478,879202,991303,464
3.本期减少金额14,55629,928266,494310,978
(1)处置371--371
(2)划分为持有待售(注1)2,865--2,865
(3)外币报表折算11,32029,928266,494307,742
4.期末余额165,302455,6843,914,1144,535,1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24,066124,066
2.本期增加金额--7,5057,505
(1)计提--7,5057,505
3.本期减少金额--7,9877,987
(1)处置----
(2)外币报表折算-7,9877,987
4.期末余额--123,584123,58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672,864215,373535,3602,423,597
2.期初账面价值965,155221,637676,7131,863,505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95,984手续不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75,64359,456575,44971,931
可抵扣亏损116,08717,41390,80213,620
固定资产折旧2,009,409291,8712,405,840343,357
无形资产摊销62,6038,98275,62210,689
合计2,663,742377,7223,147,713439,59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1,632,567215,0651,830,338239,852
合计1,632,567215,0651,830,338239,852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15,065162,657-439,597
递延所得税负债-215,065---239,85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3,777,40011,158,808
可抵扣亏损5,103,5783,813,979
合计18,880,97814,972,787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2020年-209,290
2021年133,205363,228
2022年401,434405,000
2023年1,966,7182,224,127
2024年1,221,0731,221,073
2025年1,381,148-
合计5,103,5784,422,71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长期定期存款(注1)10,704,949-10,704,949---
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注2)750,000-750,000---
衍生金融工具(注3)189,744-189,74413,066-13,066
衍生金融工具保证金6,472-6,47235,860-35,860
预付技术权使用费---34,903-34,903
其他4,406-4,40610,022-10,022
合计11,655,571-11,655,57193,851-93,85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1,976,911349,025
质押借款979,875349,025
抵押借款--
应付利息2267
合计2,956,808698,11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远期外汇合同2,173-
交叉货币互换协议871,96433,379
合计874,13733,379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采购款1,976,4871,495,822
应付服务采购款1,034,171680,059
合计3,010,6582,175,881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材料采购款18,195
合计18,19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机台出售款32,2025,527
预收购房款174225
预收房租478176
其他-96
合计32,8546,02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1,185,162644,670
预收学费112,245154,262
合计1,297,407798,932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2019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中的798,932千元合同负债已于2020年度转入营业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536,4904,480,9983,832,8931,184,59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7,335258,477257,29838,514
合计573,8254,739,4754,090,1911,223,109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71,7404,104,7323,418,9781,157,494
二、职工福利费-13,52413,524-
三、社会保险费50,574180,526214,72316,377
其中:医疗保险费43,809157,559186,90514,463
工伤保险费3,3537,0959,850598
生育保险费3,41215,87217,9681,316
四、住房公积金14,176182,216185,66810,724
合计536,4904,480,9983,832,8931,184,595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6,325249,577250,19835,704
2、失业保险费1,0108,9007,1002,810
合计37,335258,477257,29838,51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产税55434
应交印花税6,0244,267
应交增值税及附加6,553927
企业所得税113,60921,581
个人所得税24,01214,927
应交土地增值税2,6501,386
应交土地使用税1,332276
合计154,73443,39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7,882,4315,222,206
合计7,882,4315,222,20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资产采购款6,613,4974,074,395
应付押金652,783210,128
应付项目资金247,652468,915
应付技术使用费70,444134,640
应付电费61,88445,263
应付气费53,85650,928
应付服务费38,22664,031
应付残疾人保障金20,30123,433
应付租赁费19,24611,046
应付员工行权款17,91720,303
应付学杂费13,97914,762
应付水费15,3617,630
应付法务费用8,2917,937
应付咨询及审计费7,19211,332
应付专利申请费6,0758,795
应付人才政策补贴3,3341,724
应付保险费2,93312,845
应付员工报销款1,8092,771
应付通讯费419370
应付客户对价-20,942
应付土地租金-1,051
其他27,23228,965
合计7,882,4315,222,206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资产采购款457,345因为尚未完工验收,该款项尚未结清。
合计457,34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部分5,274,5383,230,805
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部分-4,400,703
厂房购置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130,794124,863
专利购置费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部分16,46020,090
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部分620,258562,982
应付利息-一年内到期部分108,85272,076
江苏长电补偿款(注1)-82,000
合计6,150,9028,493,519

长电新科和购入江苏长电股份的交易正式完成。于2018年8月30日,江苏长电向Siltech以

14.89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34,696,198股股份。截至2018年12月31日,Siltech累计持有的江苏长电股份数为228,833,996股,占总股本的14.28%。同时Siltech与江苏长电约定,如果长电新科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称“利润补偿期间”)的业绩未达到约定要求,则Siltech应以现金方式对江苏长电进行补偿。于2020年度,Siltech向江苏长电支付补偿款82,000千元。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融资券-2,000,000
应付利息-28,230
合计-2,028,230
债券 名称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15亿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注1)2020年01月10日4个月1,500,000-1,500,000-1,500,000-
20亿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注2)2019年07月23日9个月2,000,0002,000,000--2,000,000-
15亿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注3)2020年04月14日4个月1,500,000-1,500,000-1,500,000-
合计//5,000,0002,000,0003,000,000-5,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d)650,0001,350,000
抵押借款(c)3,466,8093,292,175
保证借款(b)10,104,8357,986,825
信用借款(a)17,383,9324,589,585
減:一年內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中:保证借款-1,180,542-839,591
信用借款-1,152,084-1,547,370
抵押借款-2,941,912-143,844
质押借款--700,000
合计26,331,03813,987,78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债券—本金5,469,7565,895,880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4,400,703
合计5,469,7561,495,177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本年转股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期末 余额
4.5亿美元可转债(1)2016年7月7日6年3,006,9003,032,557--40,596--3,119,39046,237-
2亿美元可转债(1)2019年12月9日2.58年1,375,2061,368,146--10,343--1,317,66611,89272,715
6亿美元债券(2)2020年2月27日5年4,207,560-4,207,560-93,03396,962---311,8063,899,683
15亿人民币中期票据(3)2019年3月4日3年1,500,0001,495,177--53,55055,731---1,497,358
合计//10,089,6665,895,8804,207,560-146,583203,632--4,437,056-253,6775,469,756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注:

① 本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发行本金总额为450,000,000美元的6年期零息可转换债券(“2016

年可转债”),并于2019年12月9日溢价16%增发200,000,000.00美元,每单位面值250,000美元(“2019年可转债”)。该债券主要条款及信息如下:

? 计价方式:以美元计价。

? 到期日:自发行日期起计六年,即2022年7月7日。

? 利息:不附任何利息,除非于到期日本金或溢价的偿还(如有)被不当扣留或拒绝,在此情况

下,该未付金额须按年利率2.0%计息。

? 转股 转股价格:转换该债券时的新股价格为每股0.9250港元,于以下情况可按照债券条款予以反摊薄调整,包括:分拆、重新归类或合并本公司股份、利润或资本公积资本化、资本分派、发行期权或股权等。股份合并于2016年12月7日生效后,兑换价调整至每股9.250港元。

转股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于2016年8月17日或之后直至到期日前7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随时将该债权转换成股份,若该债券于到期日前可供赎回,转股期则会在确定可供赎回日期前7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终止。

可发行转股份数:按初步转股价0.9250港元(以预定固定汇率7.7677港元兑1.0美元换算)全部转换该债券时,将发行3,778,881,081股。股份合并于2016年12月7日生效后,转股数调整至377,888,108股。

? 赎回

按本公司选择:

到期赎回:本公司将于到期日按本金额赎回尚未赎回的该债券。

因税务原因赎回:本公司将选择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不少于30日但不超过60日的通知,于税务赎回通知指定日期后按本金随时赎回全部债券。

按选择赎回:本公司在发出不少于45日或不多于60日的通知后,可于2020年7月7日后任何期间按本金全额随时赎回该债券(若连续20个交易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不超过赎回通知发出日期前10日)收盘价至少为赎回通知发出日期前生效转股价格的130%)。若未赎回该债券本金总额低于原先发行本金总额的10%,则发行人可按其本金额赎回全部该债券。

按债券持有人选择:

控制权变动赎回:若控制权出现变动,债券持有人将有权按其选择,要求本公司于控制权变动认购日期按债券本金,赎回该持有人全部或部份债券。

按选择赎回:债券持有人有权按其选择,要求发行人于2020年7月7日按债券本金额赎回该持有人全部或部份债券。

? 购买:发行人或各自子公司可于适用法律及法规,随时在公开市场或以其他形式按任何价格购买该债券。

? 注销:发行人或任何子公司赎回、兑换或购买的该债券将被即时注销。全部被注销债券的股

票将转交至过户登记处或其指定对象,该债券不得重新发行或重新出售。

该债券为复合工具,包括负债组成部分及权益组成部分。

初始确认后,该债券的负债组成部分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入账。2016年可转债负债组成部分的实际年利率为3.78%,2020年可转债负债组成部分的实际年利率为3.80%。划分为权益成分的部分将一直保留在股东权益内直至行使换股权。

2020年,本金为人民币4,437,056千元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成529,883,056股普通股。

② 本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本金为6亿美元的五年期无抵押公司债

券,此债券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693%,每半年付息一次(于每年2月27日及8月29日)。

③ 于2018年3月28日本公司于2019年3月4日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人民币

15亿元三年期中期票据,此债券固定票面年利率为3.57%,每年付息一次,于2020年3月4日、2021年3月4日及2022年3月4日支付利息。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1,602,2301,729,291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0,258-562,982
合计981,9721,166,309

其他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租赁负债为租赁期间为一年以上的租入厂房及机器设备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30,794
专项应付款--
合计-130,79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厂房购置长期应付款130,794255,657
专利购置费16,46020,090
减:厂房购置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部分-130,794-124,863
减:专利购置费—一年内到期部分-16,460-20,090
合计-130,794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资产类4,416,9832,415,0581,684,7545,147,287
政府补助-收益类1,619,832401,115703,5621,317,385
合计6,036,8152,816,1732,388,3166,464,672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先进制程政府项目资金3,851,3091,792,335--1,480,265-68,7204,094,659与资产相关
先进制程政府项目资金1,315,28164,247--296,235-256,427826,866与收益相关
成熟制程政府项目资金133,49813,100--54,041-8,66483,893与资产相关
成熟制程政府项目资金158,14929,294--118,295-4,31964,829与收益相关
其他432,176609,623--18,830-54,234968,735与资产相关
其他146,402307,574--5,684-22,602425,690与收益相关
合计6,036,8152,816,173--1,973,350-414,9666,464,67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衍生金融工具135,223406,564
长期押金-21,237
江苏长电补偿款-82,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2,000
合计135,223427,801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股份支付可转债转股永续债转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44,88954,189-45915,0124,559--74,219219,108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永续债1,985,7593,739,846

初始换股价—每股12.78港元。

初始换股比率—按初始换股价计算,每250,000美元证券本金额换152,648.6697股股份。

固定汇率—7.8034港元=1美元。

递升事件—发生控制权变动或暂停买卖事件,若有关情况于30日内未能解决或证券未有赎回时,分配率将增加3.00%。

调整换股价—换股价将于若干情况下作出调整,包括分立、合并或更改计价货币、配股、发行红股、重组、资本分派及若干其他稀释事件。

? 赎回—

本公司的选择权:

公司赎回权—于2020年12月14日(“三周年日期”)及其后任何时间,在给予不少于30日及不多于60日通知的情况下,本公司可按其本金额,并连同于预定赎回日期应付的分派,全额赎回(不可仅赎回部分)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前提是于发出该赎回通知当日前连续30个交易日当中,须有任意20个交易日的股份市价至少为当时有效转换股价的130%。

结清赎回权—在给予不少于45日及不多于60日通知的情况下,本公司须(1)于三周年日期前任何时间按提早赎回金额或(2)如果于有关选择性赎回通知发出前,原本发行的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本金额90%或以上的换股权已经行使及/购买(及相应注销)及/或赎回已生效于三周年日期或其后任何时间按其本金额,连同于预定赎回日期应付的分派,全额赎回(不可仅赎回部分)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

税务赎回权—如果开曼群岛、香港或其有权征收税项的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任何部门出现变动,或该等法律或法规的普遍应用或官方诠释出现变动,并将导致本公司须缴纳额外税款,本公司可选择在给予证券持有人及信托人不少于30日及不多于60日通知的情况下,于任何时间按其本金额,连同于预定赎回日期应付的分派,全额赎回(不可仅赎回部分)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

会计赎回权—如果发生权益丧失事件,本公司可选择在给予证券持有人不少于30日及不多于60日通知的情况下,于任何时间(i)按提早赎回金额(如果该赎回于三周年日期前进行)或(ii)按其本金额,连同于预定赎回日期应付的分派(如果该赎回于三周年日期或其后任何时间进行)全额赎回(不可仅赎回部分)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

评级赎回权—如果发生评级丧失事件,本公司可选择在给予证券持有人不少于30日及不多于60日通知的情况下,于任何时间(i)按提早赎回金额(如果该赎回于三周年日期前进行)或(ii)按其本金额,连同于预定赎回日期应付的分派(如果该赎回于三周年日期或其后任何时间进行)全额赎回(不可仅赎回部分)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

证券持有人的选择权:

本集团向香港联交所提出或作出任何申请而导致或因而退市或停牌、或有关退市或停牌已通过本集团控制的任何其他方法或由于本集团的任何行动或本集团违反或不遵守任何其控制能力范围以内的任何责任(不论是否法律或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所施加)而导致生效或实施后,各证券的持有人将有权要求本公司以本金额赎回全部或仅部份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以及累计至就赎回日期为止的任何分派。

税务赎回权—证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其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不被赎回,但没有权利收取任何额外金额。

本集团将该等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作为权益核算,原因是本集团并没有因发行该等证券而产生的分派现金或其他财务资产的合同义务。证券将一直列作其他权益工具核算,直至转换为普通股。届时,已于权益确认的结余将结转至普通股股本及股本溢价。

② 于2018年度发行的永续次级可转股证券

于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鑫芯香港订立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认购协议,据此条款,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认购协议受其规限,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基金通过鑫芯香港有条件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的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于2018年8月29日,本公司完成发行本金额3亿美元的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

于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与大唐香港订立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认购协议,据此条款,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认购协议受其规限,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大唐香港有条件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为2亿美元的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于2018年6月29日,本公司完成发行本金额2亿美元的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

上述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的主要条款与2017年度发行的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相同。

③ 永续次级可转股证券账面净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净账面净值合计为1,986千元(已扣除发行费用)。于2020年度,账面价值1,754,087千元的永续次级可转股证券发生部分转股并兑换为161,807,580股本公司普通股。于2020年度,本公司已作出金额800万美元(折合约人民币54,897千元)的分派;假设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获全数兑换,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将兑换为183,178,412股普通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净账面净值合计为3,740千元(已扣除发行费用)。无永续次级可转股证券兑换成本公司普通股。于2019年度,本公司已作出金额1,130万美元(折合约人民币78,586千元)的分派;假设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获全数兑换,永续次级可换股证券将兑换为344,985,992股普通股。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度,账面价值1,754,087千元的永续次级可转股证券发生部分转股并兑换为161,807,580股本公司普通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永续债344,985,9923,739,846--161,807,5801,754,087183,178,4121,985,759
合计344,985,9923,739,846--161,807,5801,754,087183,178,4121,985,759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3,756,44759,531,224-93,287,671
其他资本公积352,03574,41975,667350,787
可转换债券权益部分588,212-574,38913,823
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4,375573,695-569,320
合计34,692,31960,179,338650,05694,221,601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12,468-6,572,104----6,572,104--5,359,636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62,118-188,409----188,409--126,29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50,350-6,383,695----6,383,695--5,233,345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212,468-6,572,104----6,572,104--5,359,636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783,8322,097,58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783,8322,097,58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32,2701,793,76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应付永续债持有者股利54,89778,586
其它减少-28,929
期末未分配利润8,061,2053,783,83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6,974,73620,475,64621,469,97716,942,413
其他业务495,973461,607547,906488,363
合计27,470,70920,937,25322,017,88317,430,776
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23,988,63218,757,76519,993,79316,090,132
其他2,986,1041,717,8811,476,184852,281
合计26,974,73620,475,64621,469,97716,942,413
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学校幼儿园收入311,936282,064345,438282,724
租金收入164,146153,150188,152172,732
其他19,89126,39314,31632,907
495,973461,607547,906488,363
2020年度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租金收入其他合计
中国大陆及香港北美洲欧洲及亚洲
主营业务收入15,240,4645,565,8243,182,344-2,986,10426,974,736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15,240,4645,565,8243,182,344-2,986,10426,974,736
其他业务收入---164,146331,827495,973
15,240,4645,565,8243,182,344164,1463,317,93127,470,709
2019年度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租金收入其他合计
中国大陆及香港北美洲欧洲及亚洲
主营业务收入11,489,3915,507,4582,996,944-1,476,18421,469,977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11,489,3915,507,4582,996,944-1,476,18421,469,977
其他业务收入---188,152359,754547,906
11,489,3915,507,4582,996,944188,1521,835,93822,017,88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82,44725,679
教育费附加59,15318,563
房产税41,03236,992
土地使用税6,4486,042
印花税51,32827,615
环保税896702
其他505436
合计241,809116,02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147,685131,751
推广费29,23023,669
股份支付摊销费6,1913,661
租赁费5,1805,980
折旧费用1,9471,876
广告费1,443599
水电费1,176916
交际应酬费1,1481,966
差旅费9564,397
咨询费7813,369
办公费用743782
通信费566711
福利费280850
车辆使用费2021,022
摊销费用2317
其他2,027694
合计199,578182,26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584,917603,507
折旧费用300,473123,985
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消耗106,668123,780
保安保洁费76,19168,301
燃料动力及水电费67,66097,209
电脑及软件费52,09033,761
维修维护费47,527212,783
咨询费36,07821,907
外包费35,69113,295
律师费34,7767,007
摊销费用31,98229,753
股份支付摊销费30,65418,592
福利费22,8438,873
审计费17,51212,835
租赁费16,76621,026
残疾人保障金16,02223,421
通信费11,92412,260
保险费8,82910,817
办公费用7,3153,705
培训费2,8842,301
车辆使用费2,7641,745
废品处置费1,6241,042
差旅费1,6095,092
研究测试费用1,40926,744
交际应酬费1,3211,295
其他44,90232,763
合计1,562,4311,517,799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折旧费用1,722,9451,439,620
职工薪酬费用1,189,067928,628
电脑及软件费391,105389,034
研究测试费用383,1291,314,422
维修维护费270,646158,901
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消耗247,396195,602
燃料动力及水电费154,171109,161
摊销费用105,301109,299
外包费94,31514,927
专利申请费49,57230,305
股份支付摊销费13,50512,293
保险费7,3364,937
办公费用7,030472
咨询费6,81115,141
保安保洁费4,8642,543
差旅费2,2611,860
福利费6471,599
租赁费5612,274
其他21,25713,439
合计4,671,9194,744,45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506,036437,305
减:利息收入-1,174,152-960,175
汇兑损益-591,843-47,541
其他-9,145
合计-1,259,959-561,26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递延收益摊销1,973,3501,471,632
财政奖励金315,978398,077
进口财政补贴121,85281,914
知识产权专利补贴16,48215,831
水电气退税款11,93212,128
环保基金项目补贴37419,316
其他49,04840,371
合计2,489,0162,039,26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96,455253,265
理财产品收益36,13916,701
丧失控制权而处置子公司6,193560,17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损失)/收益-43,3412,500
江苏长电补偿款-130-
收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分红-14,295
合计695,316846,938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衍生金融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180-4,984
交易性金融资产26,21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7,055199,493
合计331,091194,50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转回)/确认-8,7787,305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确认4,2313,844
合计-4,54711,14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42,370232,167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7,50520,654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149,875252,82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7,63127,618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损失)2,696-9
合计10,32727,60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罚款收入7,1062,7397,106
应付款项核销5,157-5,157
其他25467254
合计12,5172,80612,51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9,4107,99219,410
罚款139-139
合计19,5497,99219,54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443,98157,783
递延所得税费用25,761100,686
合计469,742158,469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491,06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22,76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99,886
优惠税率的影响-889,76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663,591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54,648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345,287
其他283
所得税费用469,742
本期发生额
所得税前减:所得税费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少数
发生额母公司股东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188,409--188,40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9,369,066--6,383,695-2,985,371
-9,557,475--6,572,104-2,985,37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4,075,9313,299,723
押金、保证金39,39453,182
其他78,245227,388
合计4,193,5703,580,29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399,899752,880
对外捐赠19,4107,992
通信费14,27914,325
差旅费6,62014,732
车辆使用费2,8152,768
专利申请费2,720264
其他109,681131,973
合计555,424924,93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江苏长电业绩补偿款82,000-
合计82,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股份支付行权83,06348,744
合计83,06348,744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衍生金融工具交割1,670,40530,629
借款保证金376,066-
租赁负债748,635693,866
回购少数股东股权-79,112
合计2,795,106803,607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021,3261,268,528
加:资产减值准备149,875252,821
信用减值损失-4,54711,14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8,158,9446,818,688
使用权资产摊销665,087675,085
无形资产摊销303,464289,9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327-27,60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1,091-194,50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215,468-506,52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95,316-846,938
股份支付摊销费72,95946,882
递延收益摊销-1,973,350-1,471,63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5,761100,68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17,655-501,67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52,324-668,3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037,9084,021,214
其他货币资金变动520,404-1,127,769
其他非付现费用18,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74,2908,139,99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承担债务购置长期资产6,613,4974,074,395
可转债转股4,437,056-
永续债转股1,754,087-
使用权资产增加649,474397,334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64,191,85215,628,21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5,628,21912,329,00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563,6333,299,216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5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520
其中: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1,520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8,480
流动资产152,346
非流动资产155
流动负债-6,538
非流动负债-1,765
144,19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64,191,85215,628,219
其中:库存现金29365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64,191,55915,627,565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191,85215,628,21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757,870包括政府补助项下受限资金为2,442,417千元和因信用证及借款而质押的定期存款等为1,315,453千元。
固定资产660,294抵押用于长期借款的机器设备。
无形资产65,014抵押用于长期借款的土地使用权。
其他非流动资产750,000为取得长期质押借款而支付质押保证金。
合计5,233,178/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7,496,4376.532548,970,475
欧元44,2928.0250355,443
日元8,766,9410.0632554,071
港币137,5910.8416115,797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290,6316.53251,898,547
其他应收款
美元1,0686.53256,977
日元2,0600.0632130
港币1,3100.84161,102
应付债券
其中:美元596,9666.53253,899,680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461,1426.53253,012,410
港币820,1830.8416690,266
欧元44,8798.0250360,154
日元1,284,0870.063281,154
英镑3,6788.841132,518
短期借款
美元452,6276.53252,956,786
长期借款
美元1,007,6006.53256,582,147
应付账款
美元105,8646.5325691,557
港币1,7100.84161,439
欧元1,1298.02509,060
日元1,360,5540.063285,987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北方创新中心”)-41.67股权转让及被动稀释而丧失控制权2020年9月18日于2020年9月18日,因本集团向其他投资方转让股权及其他投资方增资,导致本集团对北方集成电路股比例从66.67%下降至25%。北方创新中心董事会成员共5名,本集团委派2名。根据北方创新中心公司章程,公司事项通过需要经过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由于本集团的持股比例及董事会席位均未超过半数,因此丧失控制权。于2020年9月18日,本集团对北方创新中心的实缴出资比例为25%。6,19325%35,87138,1932,322最新融资价格法-
处置损益计算如下:
金额
丧失控制权后确认的对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的初始成本101,854
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净资产份额95,661
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6,193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柏途企业有限公司萨摩亚萨摩亚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SMIC,Americas美利坚合众国美利坚合众国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SMIC Japan Corporation日本日本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SMIC Europe S.r.l.意大利意大利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开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建造、营运及管理中芯成都的宿舍、学校及超市市场100.00%投资设立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BVI) Corporation英属维京群岛英属维京群岛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SMIC Shanghai (Cayman) Corporation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SMIC Tianjin (Cayman) Corporation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SilTech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研发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1)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控股55.97%投资设立
芯电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2)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51.00%投资设立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上海合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中国中国投资控股99.00%投资设立
中芯长电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1)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55.97%投资设立
中芯长电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1)中国中国凸块及电路针测测试活动55.97%投资设立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4)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38.52%投资设立
SJ Semiconductor USA Co.(1)美利坚合众国美利坚合众国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55.97%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创新设计服务中心(宁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设计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中国中国民办教育100.00%投资设立
北京市中芯学校中国中国民办教育100.00%投资设立
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5)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67.54%投资设立

中心(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共5名,本集团有权派出2名董事,故本集团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40%。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44.03%24,887-835,612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61.48%-976,986-24,668,845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9.00%645,017-14,586,318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959,8392,160,2873,120,126617,545604,7571,222,302946,3871,716,7232,663,110639,16359,033698,196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6,470,11335,350,42561,820,53814,994,3506,701,19621,695,54614,780,20412,733,08827,513,2922,766,9311,059,7973,826,728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18,604,02719,871,50038,475,5276,560,9022,146,6298,707,53125,613,36115,568,23641,181,5976,756,7793,791,24110,548,020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及其子公司1,500,76756,576-33,233687,960800,22414,75630,337645,588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964,506-1,716,972-4,803,9811,592,37463,852-652,140386,365-301,839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6,718,2031,316,360-865,5813,009,8184,324,090-317,697377,0112,299,999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中芯南方注册资本增加,本公司通过中芯控股持有的中芯南方股权将由50.1%下降至38.515%。增资后本公司对中芯南方仍拥有控制权。据此中芯南方的财务报表将根据相关会计政策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

详见“第五节经营情况讨论于分析”之“三(五)投资状况分析”。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节八、4、处置子公司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江苏中国江苏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原件、专用电子电气装置,销售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14.28权益法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中国上海融资租赁业务8.17-权益法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除上述两家企业外,本集团对以下企业持股比例也低于20%。由于在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中拥有席位,本集团能够对这些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间接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上海中国上海投资控股19.51%权益法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中国浙江中国浙江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5.85%权益法
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中国浙江中国浙江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测试封装;先进晶圆级封装;电子元器件及光学元器件研发及制造;光刻掩膜版开发制造19.57%权益法
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浙江中国浙江半导体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生产及研发设备的技术服务18.70%权益法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上海中国江苏投资控股19.40%权益法
聚源信诚(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上海中国浙江投资控股18.10%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财务信息汇总列式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和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和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流动资产23,058,45727,735,222
非流动资产60,131,39757,208,829
资产合计83,189,85484,944,051
流动负债17,595,41129,593,629
非流动负债36,469,73429,744,369
负债合计54,065,14559,337,998
少数股东权益816,141808,3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308,56824,797,66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3,124,9242,707,587
调整事项2,211,0402,362,074
--商誉2,214,3062,366,164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266-4,090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5,335,9645,069,661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29,083,48726,165,651
净利润1,854,467630,605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332,423140,907
综合收益总额30,605,53126,937,163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5,384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4,283,1252,964,38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注1)484,61985,595
其他综合收益(注1)21,793126,033
综合收益总额506,412211,628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服务于境内外客户,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人民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通过签署远期外汇合同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美元为本位币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项目港币项目其他外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5,549,41017,748144,7815,711,939
应收账款1,014,882--1,014,882
其他应收款599,2731,102130600,505
小计7,163,56518,850144,9117,327,326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2,222,5731,710230,6342,454,917
其他应付款3,738,365690,2993,453,7637,882,427
长期借款25,023,429--25,023,429
应付债券1,497,358--1,497,358
长期应付款147,254--147,254
小计32,628,979692,0093,684,39737,005,385
2019年12月31日
人民币项目港币项目其他外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4,363,19125,252290,8194,679,262
应收账款1,855,998-721,856,070
其他应收款532,0723,688181535,941
小计6,751,26128,940291,0727,071,273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773,2521,376133,531908,159
其他应付款1,219,717414,697308,3111,942,725
长期借款10,223,429--10,223,429
应付债券2,994,119--2,994,119
长期应付款130,794--130,794
小计15,341,311416,073441,84216,199,226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非衍生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2,956,808---2,956,808
应付账款3,010,658---3,010,658
其他应付款7,882,431---7,882,431
长期借款5,274,5383,679,33820,281,7002,370,00031,605,576
应付债券--5,469,756-5,469,756
租赁负债671,599860,564155,980-1,688,143
长期应付款147,254---147,254
应付利息739,547528,8951,027,246147,6642,443,352
合计20,682,8355,068,79726,934,6822,517,66455,203,978
2019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698,117---698,117
应付账款2,175,881---2,175,881
其他应付款5,222,206---5,222,206
长期借款3,230,8055,841,0386,591,7421,555,00017,218,585
应付债券4,400,703-1,495,177-5,895,880
其他流动负债2,000,000---2,000,000
租赁负债625,383573,465650,604-1,849,452
长期应付款135,000135,000--270,000
非衍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82,00021,237--103,237
应付利息530,489283,533606,423189,3341,609,779
合计19,100,5846,854,2739,343,9461,744,33437,043,137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238,314224,1981,508,8761,971,388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24,198725,725949,923
(1)债务工具投资-2,500725,725728,225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221,698-221,698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38,314-783,1511,021,465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238,314783,1511,021,465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38,314224,1981,508,8761,971,388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009,360-1,009,360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1,009,360-1,009,36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1,009,360-1,009,360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02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名称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783,151市场法或最近交易价格可比公司平均市净率/市盈率或被投资单位最近融资价格
交易性金融资产725,725现金流折现法内含报酬率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除附注九中已披露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外,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如下: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凸版”)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灿芯”)及其子公司灿芯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芯聚源”)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长电科技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中芯绍兴”)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中芯宁波”)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盛吉盛”)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聚源聚芯”)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北方创新中心”)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大唐控股”)及其子公司大唐控股通过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集团5%以上股份;本集团董事担任大唐控股董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间接持有本集团5%以上股份;本集团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硅产业”)及其子公司本集团董事担任硅产业董事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研”)及其子公司本集团董事曾担任有研董事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武汉新芯”)本集团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II”)持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比例超过10%的少数股东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比例超过10%的少数股东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基金”)持本集团控股子公司比例超过10%的少数股东
与本集团订立购房合同或房屋赠予合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集团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各投资方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1)12.10%12.10%17.00%17.00%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8.07%8.07%15.76%15.76%
其他股东79.83%79.83%67.24%67.24%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硅产业子公司采购货物64,22357,196
凸版采购货物61,66241,960
有研子公司采购货物24,13113,852
盛吉盛采购货物2,393-
中芯绍兴采购货物3901,048
小计152,799114,056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接受劳务55,62752,142
中芯绍兴接受劳务17,0683,402
中芯聚源接受劳务6,3772,075
凸版接受劳务651686
北方创新中心接受劳务258-
小计/79,98158,305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灿芯及其子公司销售货物327,515287,726
中芯绍兴销售货物307,680250,284
中芯宁波销售货物85,02733,563
大唐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49,33168,051
武汉新芯销售货物-7
小计/769,553639,631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劳务381,564192,930
中芯绍兴提供劳务27,15053,904
北方创新中心提供劳务8,944-
中芯宁波提供劳务3,8905,443
武汉新芯提供劳务2436
灿芯及其子公司提供劳务-2,559
盛吉盛提供劳务-78
小计/421,572254,950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凸版厂房28,75927,058
中芯绍兴厂房及房屋11,75050,917
中芯聚源房屋1,179-
中芯宁波厂房及房屋68223,461
北方创新中心房屋190-
合计42,560101,436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支付的租赁负债上期支付的租赁负债
芯鑫融租赁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696,155684,324
长电科技厂房3,3243,160
合计699,479687,484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新增使用权资产上期新增使用权资产
芯鑫融租赁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595,408381,777
长电科技厂房-15,557
合计595,408397,334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上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芯鑫融租赁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77,83671,190
长电科技厂房670781
合计78,50671,971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盛吉盛买入机器设备114,5975,185
中芯绍兴买入机器设备34,172-
中芯绍兴卖出机器设备56,93321,738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买入机器设备-157
合计205,70227,080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资34,75821,833
关键管理人员非货币性福利22,471-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19,6685,173
关键管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124110
合计77,02127,116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售房6,50014,093
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赠予房产22,471-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中芯绍兴159,8112,865187,4694,546
灿芯及其子公司78,344156108,986384
中芯宁波39,6367923,24882
大唐控股子公司8,332174,13815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2,6232494,824334
合计288,7463,141418,6655,361
其他应收款中芯绍兴55,5551,93572,6321,894
盛吉盛32,3401,61727-
中芯宁波31,99782318,7022,325
凸版5,1932604,9485
北方创新中心5,159258--
合计130,2444,89396,3094,224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租赁负债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1,593,7801,715,580
长电科技8,45013,711
合计1,602,2301,729,291
应付账款硅产业子公司8,5389,753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4,84317,451
凸版3,8783,453
有研子公司1,379-
中芯绍兴-487
合计18,63831,144
其他应付款北方创新中心267-
盛吉盛-319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32
合计267351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8,713,299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6,484,979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3,727,768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于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约有效期为6.68年。年末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介乎2.55元至20.50元。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

2020年度股份支付摊销费金额为72,959千元(2019年度:46,882千元),其中计入管理费用30,654千元、研发费用13,505千元、营业成本22,609千元及销售费用6,191千元(2019年度:18,592千元、12,293千元、12,336千元及3,661千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Black Scholes(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350,787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72,959
2020年2019年
股票期权份数加权平均行权价格股票期权份数加权平均行权价格
年初发行在外39,355,2247.1851,608,1946.63
本年授予13,147,50217.321,230,5008.55
本年行权-12,911,7746.70-8,740,6735.44
本年失效-2,852,3249.66-4,742,7977.44
年末发行在外36,738,62810.7739,355,2247.17

本集团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主要参数列示如下:

2020年度2019年
预计股息率--
股价预计波动率49.39%43.64%
无风险利率0.36%1.75%
股票期权有效期5年6年
2020年2019年
受限股份单位份数受限股份单位份数
年初发行在外9,807,31919,853,214
本年授予5,565,797712,500
本年行权-3,573,205-8,309,040
本年失效-875,444-2,449,355
年末发行在外10,924,4679,807,319
2020年2019年
股票期权份数加权平均行权价格股票期权份数加权平均行权价格
年初发行在外28,052,6232.0020,046,6351.66
本年授予3,577,8333.1111,092,3322.48
本年行权-1,006,8762.55-277,8322.27
本年失效-2,030,4801.79-2,808,5122.14
年末发行在外28,593,1002.0728,052,6232.00

于2019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区间为0.34元至2.48元,股票期权加权平均合同剩余期限为7.9年。

子公司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主要参数列示如下:

2020年度2019年
预计股息率--
股价预计波动率50.00%50.00%
无风险利率0.5%1.6%-2.2%
股票期权有效期6年6年
本期末上年末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13,771,35512,370,145
无形资产167,28952,405
合计13,957,64412,422,550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合同纠纷仲裁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仲裁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且无法合理可靠的估计。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该合同纠纷仲裁计提预计负债。

③ 于美国提交的民事诉状

本公司关注到2020年12月10日(美国东部时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一份关于本公司部分证券的民事诉状(“诉状”)。该诉状的原告代表其本人和其他声称在美国证券交易场外市场购买了本公司部分证券的人士提起了诉讼。该诉状将本公司及部分董事列为被告,指称本公司发布的某些陈述或文件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公布的第10b-5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与买卖证券相关的某些失实陈述及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民事诉状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且无法合理可靠的估计。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该民事诉状计提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重要的对外投资2021年3月12日,本公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依据该协议,本公司与深圳市政府(透过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重投集团”))拟以建议出资方式,经由中芯深圳开展项目发展和运营,重点生产28纳米及以上的集成电路和提供技术服务并预期将于2022年开始生产。 项目新投资额估计为23.5亿美元。出资完成后,本公司与深圳重投集团将分别拥有中芯深圳的股权比例为约55%和不超过23%。本公司和深圳政府将共同推动其他第三方投资者完成余下出资。 本公司和深圳政府已同意进行真诚磋商,以就建议出资和具体支持事项签订最终协议。不适用出资和具体支持事项待签订最终协议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出于管理需要,本集团营运一个业务分部,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及买卖集成电路。管理层作出高阶战略决定并审阅本集团的合并业绩。整个分部利润乃根据于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呈列的经营利润而计量,并无呈列其他分部分析。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分部1分部间抵销合计
对外交易收入
中国大陆及香港17,633,569-17,633,569
北美洲6,258,658-6,258,658
欧洲及亚洲3,578,482-3,578,482
合计27,470,709-27,470,709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总额本期末上年末
北美洲6251
欧洲9,82710,147
亚洲79,065,79553,915,641
其中:中国大陆及香港79,052,26752,889,200
合计79,076,24753,925,789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327第十二节、七(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489,016第十二节、七(6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67,230
企业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862,0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310
所得税影响额-585,5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63,430
合计2,635,368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29%0.670.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83%0.26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按企业会计准则4,332,2701,793,76499,128,03743,573,354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递延一个季度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注1)44,682-171,440--81,038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注2)547,619---
永久次级可换股债券(注3)---1,955,754-3,917,090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4,924,5711,622,32497,172,28339,575,226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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