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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国际:中芯国际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公司代码:688981 公司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高永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永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晨健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可能载有(除历史数据外)“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或绩效的现行假设、期望、信念、计划、目标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相信”、“预期”、“打算”、“估计”、“期望”、“预测”、“指标”、“前进”、“继续”、“应该”、“或许”、“寻求”、“应当”、“计划”、“可能”、“愿景”、“目标”、“旨在”、“渴望”、“目的”、“预定”、“展望”和其他类似的表述,以识别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反映中芯国际高级管理层根据最佳判断作出的估计,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载数据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市场情况有关风险、半导体行业的激烈竞争、中芯国际对于少数客户的依赖、中芯国际客户能否及时接收晶圆产品、能否及时引进新技术、中芯国际量产新产品的能力、半导体代工服务供求情况、行业产能过剩、设备、零备件、原材料及软件短缺、制造产能供给、终端市场的金融情况是否稳定、来自未决诉讼的命令或判决、半导体行业常见的知识产权诉讼、宏观经济状况,及货币汇率波动。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致股东的信 ...... 6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 36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39

第七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94

第八节 重要事项 ...... 105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1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4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46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或中芯国际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本集团或我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芯控股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芯上海或中芯国际上海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中芯北京或中芯国际北京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中芯天津或中芯国际天津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中芯深圳或中芯国际深圳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中芯北方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中芯南方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信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控股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大唐香港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鑫芯香港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2021年6月25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本公司董事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科创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普通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普通股
A股本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的普通股
港股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普通股
人民币或元人民币元
报告期、本期或本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同期、上期或上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除另有指明外,本报告所述的硅晶圆数量均以约当8英寸晶圆为单位。12英寸晶圆数量换算为约当8英寸晶圆是将12英寸晶圆数目乘以2.25。内文所提及的0.35微米、0.18微米、0.13微米、90纳米、65纳米、45纳米、28纳米及14纳米等主要加工技术标准,包括所指称的加工技术标准和该标准以下直到但不包括下一个更精细主要加工技术标准。例如,内文所提及的“45纳米加工技术”包括38纳米、40纳米和45纳米技术。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第二节 致股东的信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1年,是中芯国际发展历程中极其不平凡的一年。全球范围的缺芯潮和对本土、在地制造的旺盛需求给公司带来难得的机遇,实体清单的限制又给公司的发展设置了众多障碍。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围绕“保障生产连续性、满足客户需求、缓解产业链短缺”这一首要任务,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砥砺前行,营销、规划、采购、运营齐头并进,公司生产连续性已基本稳定。

公司在满足客户需求和缓解产业链短缺上做了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客户和供应商保持畅通交流及深入合作,切实了解终端和整机行业的发展与诉求,不断推进产能建设。同时,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得到了广大客户的普遍认可和支持。公司2021全年保持产能利用率满载,营业收入从上一年的274.7亿元增长到356.3亿元,实现稳健增长。

成熟工艺方面,公司在过去四年里布局的八个主要产品平台,精准切入手机、消费产品等存量市场,以及物联网、面板、电动车、新能源等增量市场。先进工艺方面,在持续耕耘的多元化客户和多产品平台的双储备效应下,产出边际效益得到提升。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育。通过多渠道招聘、拓展人才发展通道和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等多措并举,公司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打造专精于勤、勇于创新的人才队伍。

秉持“关爱人、关爱环境、关爱社会”的理念,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再度蝉联香港《镜报》“杰出企业社会责任奖”,同时荣获中国 IC 风云榜首届“企业社会责任奖”。公司将继续加强治理,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面对疫情演变、复杂的外部环境、快速变化的产业动态,2022年依然是挑战与机遇并存。行业整体产能供不应求,但部分应用领域需求趋缓,产能全线紧缺逐步转入结构性紧缺。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动态平衡存量和增量需求,弥补产业链结构性缺口,是公司今年的重要任务。公司将始终坚持合规经营,坚持“国际化”,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为全球客户服务;持续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紧密合作,有序推进扩产项目,锁定存量、开拓增量。

最后,我们衷心感谢全体员工的努力和付出,感谢广大客户、供应商、股东、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信任和支持!

董事长
中国上海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芯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MI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高永岗
公司注册地址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Box 2681,Grand Cayman,KY1 1111 Cayman Islands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报告期内无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203
公司网址http://www.smics.com/
电子信箱ir@smics.com
香港注册的营业地点香港皇后大道中9号30楼3003室
香港上市规则之授权代表高永岗、赵海军
联席公司秘书郭光莉、符梅芳
A股股票的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港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财务日志
2021年年度业绩公告2022年3月30日
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6月24日
就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港股股份)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4日(包括首尾两日)
就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份)2022年6月20日
财务年度结算日12月31日

附注: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无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为高永岗。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光莉温捷涵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电话021-20812800021-20812800
传真//
电子信箱ir@smics.comir@smics.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及《证券日报》(www.zqr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网址http://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事务办公室,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科创板中芯国际688981不适用
港股香港联交所主板中芯国际00981不适用

附注:美国预托证券已于2021年3月4日(美国东部时间)终止。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巿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孟冬、顾沈为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师
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吴翔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瑜、陈城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7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魏先勇、李扬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7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

六、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35,630,63427,470,70929.722,017,8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33,0984,332,270147.71,793,7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25,4231,696,902213.8-522,0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4,99413,174,29058.28,139,992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24,403,39514,124,59972.89,648,017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9,198,77299,128,03710.243,573,354
总资产229,932,806204,601,65412.4114,817,063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毛利率(%)29.323.8增加5.5个百分点20.8
净利率(%)31.414.6增加16.8个百分点5.8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68.551.4增加17.1个百分点4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60.67103.0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50.64110.9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0.26157.7-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6.5增加3.8个百分点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2.5增加2.6个百分点-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617.0减少5.4个百分点21.5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325.4百万元,上年为1,696.9百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晶圆的数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及年内产品组合变动所致。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减少5.4个百分点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年度营业收入上升以及因为产能紧张,部分研发产能投入生产以保障客户需求,造成研发占比下降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上期数期末数期初数
按企业会计准则10,733,0984,332,270109,198,77299,128,037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递延一个季度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1)-44,682--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2)219,166547,619--
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3)----1,955,754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0,952,2644,924,571109,198,77297,172,283

详见下文(三)中附注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注:

(1). 于2020年度,由于本集团已能够及时获取联营企业财务数据,为了消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信息的不一致,本集团在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时改用根据联营企业与本集团相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数据确认权益法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2).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3).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列示在报表项目的其他权益工具一栏,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不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中。

八、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7,291,9618,798,4269,280,61010,259,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1544,209,1672,076,9553,414,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78,4701,660,6341,392,5961,593,7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1,3326,881,1873,876,3946,706,08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附注 (如适用)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22,543第十一节七、7310,32727,6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440,542第十一节七、672,489,0162,039,269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1,487,361第十一节七、686,193562,677
企业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1,250,238818,592377,51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14,984第十一节七、68和70367,230211,210
根据新税收政策对所得税费用一次性调整312,6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8第十一节七、74和75-7,032-5,187
减:所得税影响额462,297585,528525,7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58,649463,430371,525
合计5,407,6752,635,3682,315,859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权益工具投资1,021,4651,420,085398,620435,354
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728,225497,826-230,3994,911
交叉货币掉期合约-735,189426,6541,161,843-28,265
利率掉期合约-50,30021,56971,869-62,322
远期外汇合约-2,173-2,173-9,625
合计962,0282,366,1341,404,106340,053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2019年
本年净利润11,202,5054,021,3261,268,528
利息费用710,143506,036437,305
折旧及摊销12,099,3459,127,4957,783,715
所得税费用391,402469,742158,469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24,403,39514,124,5999,648,01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1年,全球集成电路市场增长显著,其动能主要来自三大需求的叠加:(1)稳固的市场存量需求;(2)新兴产品市场的增量需求;(3)行业对产业链区域性调整的预期带动了在地生产需求的增长。这些需求叠加全球多地疫情、自然灾害导致的停工停产,造成了2021年晶圆代工产能整体供不应求、芯片配套产业出现产能瓶颈等问题,整体芯片产业链的采购周期不断加长。从终端应用来看,“宅经济”、“智慧社区”、“智慧医疗”、“云游”等新业态加速形成,新能源、智能机器人等新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拓展了物联网、云计算、智能制造等技术领域的应用外延,推动终端产品的芯片含量持续提升。其中,电源管理、触控及面板驱动、无线通信、射频、微控制器、图像传感器等应用领域的芯片需求保持强劲增长,为行业创造了更大的成长动力。与此同时,全球集成电路行业依然面临地缘贸易紧张的考验,自公司被美国列入实体清单以来,生产经营面临巨大挑战。2021年,公司上下面对复杂的局面,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生产连续性基本稳定,并有序推进成熟工艺扩产,稳步提升先进工艺业务,超额完成2021年收入目标。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080.6百万元,同比增加30.0%。其中,晶圆代工业务营收为32,134.3百万元,同比增长34.0%。

报告期内各地区业务收入均实现增长。其中,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64.0%;北美洲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2.3%;欧洲及亚洲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3.7%。

在应用领域方面,智能手机类应用收入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32.2%;消费电子类应用收入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23.5%;智能家居类应用收入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12.8%;其他应用类收入占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31.5%。

在技术节点方面,来自90纳米及以下制程的晶圆代工业务营收的比例为62.5%。其中,55/65纳米技术的收入贡献比例为29.2%,40/45纳米技术的收入贡献比例为15.0%,FinFET/28纳米的收入贡献比例为15.1%。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向全球客户提供0.35微米到14纳米不同技术节点的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外,公司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与产业链中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2021年,公司产能稳步扩充,产能利用率维持高位。针对产能紧张问题,公司进一步加强终端市场的调研工作,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通过确切了解产业及客户的实际需求、优化产能分配策略,尽最大努力帮助客户缓解芯片短缺问题,为客户提供切实的服务价值。同时,公司基于多元化的工艺节点、全方位的配套技术服务,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持续为客户创造更高的附加价值,全力服务于境内外的广大客户。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基于多种技术节点、不同技术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以及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配套服务。

2.研发模式

公司具备完整、高效的创新机制,完善的研发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的研发团队,基于成熟工艺节点的研发经验持续拓展特色工艺平台,推进先进工艺及其相关应用平台的研发,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构建技术壁垒。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七个阶段,即项目选择、可行性评估、项目立项、技术开发、技术验证、产品验证和产品投产,每个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批流程,从而确保研发项目的成功转化。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所需的物料、零备件、设备及技术服务等。为提高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体系。公司拥有成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较为完善的供应链安全体系,建立了供应商准入机制、供应商考核与评价机制及供应商能力发展与提升机制,在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兼顾新供应商的导入与培养,加强供应链的稳定与安全。

4.生产模式

公司按市场需求规划产能,并按计划进行投产,具体如下:

(1).小批量试产:客户按照公司提供的设计规则进行产品设计。设计完成后,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要求进行小批量试产。

(2).风险量产:小批量试产后的样品经封装测试、功能验证等环节,如符合市场要求,则进入风险量产阶段。风险量产阶段主要包括产品良率提升、生产工艺能力提升、生产产能拓展等。

(3).批量生产:风险量产阶段完成且上述各项交付指标达标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在批量生产阶段,销售部门与客户确认采购订单量,生产计划部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生产、跟踪生产进度并向客户提供生产进度报告。

5.营销及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多种营销方式,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拓展客户。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公司与客户直接沟通并形成符合其需求的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市场研究,主动联系并拜访目标客户,推介与客户匹配的工艺和服务,进而展开一系列的客户拓展活动。公司通过与设计服务公司、IP供应商、EDA厂商、封装测试厂商、行业协会及各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合作,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主办技术研讨会等活动或参与半导体行业各种专业会展、峰会、论坛进行推广活动并获取客户。部分客户通过公司网站、口碑传播等公开渠道联系公司寻求直接合作。公司销售团队与客户签订订单,并根据订单要求提供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完成的产品最终将被发货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下游封装、测试厂商。

公司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晶圆代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2021年,集成电路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持续凸显,全球晶圆代工产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一方面,各类终端市场对算力、数据传输、智能化等技术有了更高的要求,推动相应的智能手机、个人电脑、服务器等终端应用进入更替升级阶段,市场需求稳固。另一方面,受益于新

一代长距和短距通信技术的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万物互联和智能化产业趋势进一步加速,集成电路芯片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各类新兴的物联网产品、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等应用正逐步进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市场需求增长显著。与此同时,全球地缘贸易关系依然紧张,疫情持续蔓延,采购周期保障与产业链安全已然成为当前集成电路产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国内情况看,作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中心,现阶段我国集成电路产品和技术仍需依赖进口。国内现有集成电路产业规模与实际集成电路需求仍不匹配,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依然存在较大的成长空间。随着物联网、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化等新一轮科技创新的推动,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有望迎来成长的黄金时期,急需加速完善产业结构,扩充产业规模,提升技术水平,丰富产品平台,促进产业链的深度协同。当前,国内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依然存在产能和技术平台缺口,亟待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落实产能建设和增加技术创新比重,锁定存量,开拓增量。

公司处于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是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其具备高度的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和资金密集的行业特点。晶圆代工的研发过程涉及材料学、化学、半导体物理、光学、微电子、量子力学等诸多学科,立足专业的技术团队与强大的研发能力对工艺进行整合集成。晶圆代工的运营过程对生产环境、能源、原材料、设备和质量体系等有非常严格的管理和执行规范。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向全球客户提供0.35微米到14纳米不同技术节点的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根据IC Insights公布的2021年纯晶圆代工行业全球市场销售额排名,中芯国际位居全球第四位,在中国大陆企业中排名第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是在高度精密的设备下进行的,以确保集成电路器件达到产品所需性能和良率。当前,集成电路的晶体管最小线宽已经从微米级平面工艺发展为纳米级FinFET(Fin Field-Effect-Transistor,鳍式场效应晶体管)工艺。FinFET工艺极大地推动了面向低功耗、大算力的终端应用市场的发展,鉴于其高资金投入、高技术壁垒的特点,目前全球具备FinFET量产能力的晶圆代工企业为数不多,产能需求强劲。与此同时,随着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一些通过特色工艺制造的集成电路芯片,特别在电源管理、高压驱动、微控制单元、射频、图像传感等细分领域的需求依然持续向好。特色工艺聚焦于特殊功能的实现,产品类别广泛,并能形成特色集群优势,拥有各自的市场定位和发展趋势,被认为是“摩尔定律”之外的重要发展分支。目前,全球的行业领军企业多有特色工艺布局,并持续规划研发投入。

近年来,集成电路在封装,设计服务以及光掩模等技术领域中亦持续发展,为突破晶体管线宽极限、延续摩尔定律提供更多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在封装领域,各类新型封装技术和形式不断涌现,如凸块、倒装、硅穿孔、2.5D、3D、SiP系统级封装、Chiplet等。越来越多的行业领军企业正通过拓展先进封装业务,巩固其在集成电路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在设计服务领域,随着半导体工艺和芯片设计越来越复杂,一些先进和特色工艺通过DTCO(Design Technology Co-Optimization,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对具体设计和工艺匹配作评估和调整,有效地降低了半导体工艺开发的成本和使用风险。目前,DTCO已获得行业内领先企业的普遍采纳;光掩模是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上的核心关键工具,其制造技术的发展随着光刻技术的发展而演变,以确保复杂的设计图形被精确地转印到硅晶圆上。光掩模的类型从早期的二元掩模发展成相位移掩模,其图形传递介质从金属铬进化成钼硅材料,从而进一步提升光刻的工艺表现。

一直以来,晶圆代工企业以平台的多样性和技术的先进性作为吸引客户的核心优势。在成熟工艺节点,为满足产品多样性和差异化需求,晶圆代工企业不断丰富与之匹配的技术平台、积极参与产业生态建设、促使企业研发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投入资源,高效地助力产品快速打入市场;在先进工艺节点,为满足产品追求低功耗、小体积、大算力和高可靠性等高端市场需求,

晶圆代工工艺的技术要求不断升级优化,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器件结构、半导体材料、制造设备、工艺监测手段、质量管控体系,良率测试与失效分析方法等各个细分技术领域必须经历持续地研发、验证和迭代,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资源。近年来,伴随宏观产业形势的变化,晶圆代工厂的产能规模效应和在地产业链协同能力也逐渐成为客户衡量供应链稳定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因素。综合以上因素,晶圆代工企业必须具备可持续的人才和资金投入,不断通过内生研发和外拓规模来强化技术壁垒,提升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巩固并提升市场地位。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2021年,在先进工艺方面,多个衍生平台开发按计划进行,稳步导入客户,正在实现产品的多样化目标。

同时,特色工艺技术研发成绩斐然。55纳米BCD平台进入产品导入,55纳米及40纳米高压显示驱动平台进入风险量产,0.15微米高压显示驱动进入批量生产。多种特色工艺平台研发也在稳步进行中,将按照既定研发节奏陆续交付。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66267216,20710,698
实用新型专利211,7731,769
布图设计权--9494
合计66467318,07412,561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千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120,5924,671,919-11.8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120,5924,671,919-11.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1.617.0减少5.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及其占营业收入比重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产能紧张,部分研发产能投入生产以保障客户需求,(2)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上升及(3)汇率变化。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项目名称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FinFET衍生技术平台开发多个衍生平台开发按计划进行,稳步导入客户,正在实现产品的多样化目标。

在通用工艺平台基础上,开发系列衍生应用平台,进一步优化器件性能、提高集成度、满足多种应用需求。

中国大陆领先主要应用于智能家居和消费电子等。
222纳米低功耗工艺平台器件电性基本匹配目标值,器件设计完成,开始工艺验证,并完成初版工艺冻结。完成平台开发,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中国大陆领先主要应用于各类物联网产品,以满足智能手机、数字电视、机顶盒、图像处理器、可穿戴设备以及消费性电子产品等需求。
328纳米射频工艺平台基于28HKC+平台,优化器件射频性能,提供各类射频器件,完成工艺冻结,并开始客户验证。完成平台开发,导入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中国大陆领先主要应用于家用网络、路由器、WIFI、移动端设备通信等。
428纳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基于28HKC+平台,已完成中压和高压器件开发。与40纳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相比SRAM面积缩小,容量增大,为高端显示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完成平台包括全套低、中、高压器件,提供高容量SRAM,降低功耗,适应各种高端显示技术需求。中国大陆领先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AMOLED屏幕驱动。
555纳米BCD工艺平台

完成55纳米BCD平台第一阶段中低压器件的性能开发和可靠性验证,器件性能达到业界领先水平,引入首批客户进行产品设计,预计2022年开始小批量试产。

完整平台包括中高压应用,同步电源管理芯片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并逐步拓展到其它各种模拟类应用。中国大陆领先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音频芯片。
690纳米BCD工艺平台完成90纳米BCD平台第一阶段中低压器件的性能开发和可靠性验证,发布V1.0版本工艺设计工具包,引入首批客户进行产品设计,预计2022年开始小批量试产。完整平台包括中高压应用,同步电源管理芯片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并逐步拓展到其它各种模拟类应用。中国大陆领先应用于智能化电源管理高端领域、音频放大器、智能电机驱动等。
70.11微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发布V1.0版本工艺设计工具包,引入首批客户进行产品设计,预计2022年开始小批量试产。完成平台包括全套低、中压器件,以适应相机取景器、虚拟现实(VR)需求,实现批量生产。中国大陆领先主要应用于相机取景器和虚拟现实显示IC。

附注:本报告期内,40纳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嵌入式闪存平台工艺(eFlash)、NOR Flash存储工艺和NAND Flash存储工艺项目已完成研发。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集团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7582,335
研发人员数量占集团总人数的比例(%)9.913.5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724,296845,464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412362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261
硕士研究生958
本科325
专科及以下214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743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700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291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22
60岁及以上2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人员包括研发部门人员和从事与研究相关技术支持的技术人员。本期研发人员数量较上期减少,主要因2021年上半年部分研究相关人员转入生产运营岗位,以及出售子公司SJ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影响所致。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继续不断强化:

1.研发平台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根据总体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拓展特色工艺研发能力,提升成熟工艺与先进工艺的竞争力,丰富公司的平台种类和应用领域,增强产品性能。同时,研发平台在项目初期即充分对标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利用研发资源、保证产出质量与可靠性、缩短研发到量产的周期、满足市场对产品创新与快速迭代的需求,力争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2.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集成电路研发实践,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骨干研发队伍。研发队伍的主要成员由境内外资深专家组成,拥有在行业内多年的研发和管理经验。

3.丰富产品平台和知名品牌优势

公司多年来长期专注于集成电路工艺技术的开发,成功开发了0.35微米至14纳米等多种技术节点,应用于不同工艺技术平台,具备逻辑电路、电源/模拟、高压驱动、嵌入式非挥发性存储、非易失性存储、混合信号/射频、图像传感器等多个技术平台的量产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不同领域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通过长期与境内外知名客户的合作,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

4.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在集成电路领域内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共12,467件,其中发明专利10,698件。此外,公司还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94件。

5.国际化及产业链布局

公司一贯着眼于全球化布局,基于国际化运营的理念,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为全球客户服务。公司组建了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与人才队伍,建立了辐射全球的服务基地与运营网络,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台湾设立了市场推广办公室,在中国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以便更好地拓展市场,快速响应来自客户的需求。公司高度重视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积极提升产业链整合与布局的能力,构建紧密的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6.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不断扩展质量管控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电信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QC080000,温室气体排放盘查认证ISO1406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道路车辆功能安全认证ISO26262等诸多认证。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0月4日,公司发布公告,知悉美国相关部门已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744.21(b)节的规定向部分供应商发出信函。为此,将中芯国际指定为“军事最终用户”。对于向中芯国际出口的部分美国设备、零备件及原物料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进一步限制,事前申请出口许可证后,可以向中芯国际继续供货。针对该出口限制,本公司和美国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展开了初步交流,并评估了该出口限制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2020年12月18日(美国东部时间),本公司关注到美国相关部门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为由,将本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和联营企业列入“实体清单”。本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后,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获得美国相关部门的出口许可后,可以向本公司供应受《出口管制条例》所管辖的物项。对专用于生产10nm及以下技术节点(包括极紫外光技术)的物项,美国相关部门会采取“推定拒绝”的审批政策进行审核。该事项给公司未来的业绩带来了不确定风险。本公司将持续与美国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视情况采取可行措施,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力争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与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数十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工艺技术迭代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并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识产权。如果公司未来技术研发的投入不足,不能支撑技术升级的需要,可能导致公司技术被赶超或替代,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经历前期的技术论证及后期的不断研发实践,周期较长。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前沿需求,正确把握研发方向,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同时,新工艺的研发过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存在不确定性。而且集成电路丰富的终端应用场景决定了各细分领域芯片产品的主流技术节点与工艺存在差异,相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快。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效益的技术平台,或技术迭代大幅落后于产品应用的工艺要求,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从而影响公司后续发展。

2.技术人才短缺或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亦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上千道工艺、数十门专业学科知识的融合,需要相关人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技术沉淀。同时,各环节的工艺配合和误差控制要求极高,需要相关人才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和经验积累。优秀的研发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是公司提高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司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制定了较为合理的人才政策及薪酬管理体系,针对优秀人才实施了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多项激励措施,对稳定和吸引技术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集成电路企业数量高速增长,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的供给出现了较大缺口,人才争夺日益激烈。如果公司有大量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离职,而公司无法在短期内招聘到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可能影响到公司工艺研发的进度,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制定了包括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在内的一系列严格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和相关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对其离职后做出了严格的竞业限制规定,以确保核心技术的保密性。但由于技术秘密保护措施的局限性、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公司仍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并产生不利影响。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研发与生产持续巨额资金投入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为不断升级现有工艺技术平台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并保证充足的产能以满足订单生产需求,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持续进行巨额的资金投入。未来,如果公司不能获取足够的经营收益,或者融资受限,导致资金投入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产生不利影响。

2.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由于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下游行业市场具有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公司客户集中度也相对较高。虽然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产能支持、服务响应等优势,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问题,将对公司的业绩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供应链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对原材料、零备件和设备等有较高要求,部分重要原材料、零备件及核心设备等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较少,且大多来自中国境外。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零备件或者核心设备等发生供应短缺、延迟交货、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或地区与他国发生贸易摩擦、外交冲突、战争等进而影响到相应原材料、零备件及设备等管制品的出口许可或供应,将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折旧上升风险

公司未来继续进行的产能扩张,会在一定时期内增加在建工程金额。随着在建工程项目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入固定资产,公司在一定时期内面临折旧进一步增加的风险。

2. 毛利率降低风险

如果集成电路行业整体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境内外客户需求未达预期从而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量及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加速产能扩充将使得公司一定时期内产能利用率未达预期、营收下滑、单位成本大幅上升等不利情况发生,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可能面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3. 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若持续产生高额资本开支及研发投入,将导致折旧及研发费用相应增加。一旦公司的投入在短期内不能带来预期收益,或者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及行业竞争态势等发生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波动的风险。

4.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中国境内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等。未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上述中国公司不再具备相关资质或不能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 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资本密集型企业,本集团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未来,若发生资产市价当期大幅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或公司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等迹象,可能造成资产使用率不足、终止使用或提前处置,或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而形成减值,对本集团利润表在当期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境内外知名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及IDM企业,规模较大,信用水平较高,应收账款回款良好。虽然公司主要客户目前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如果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稳步增长,各期末存货余额亦呈增长趋势。未来,如果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使得部分存货的售价未能覆盖成本,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的风险。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陆续出台了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

[201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方面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支持。未来如果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 行业竞争风险

晶圆代工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与行业龙头相比技术差距较大,目前市场占有率不高。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涌现,芯片产业发展的热点领域在不断丰富,广阔的市场前景及较为有利的产业政策吸引了诸多境内外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布局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可能将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及时开发和引进最新的制造工艺技术,或推出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的工艺平台,将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基于多种技术节点、不同工艺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产品及服务覆盖了包括智能手机、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在内的多个重要经济领域。

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集成电路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因此,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整体发展亦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另外下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低迷亦会导致集成电路产品的需求下降,或由于半导体行业出现投资过热、重复建设的情况进而导致产能供应在景气度较低时超过市场需求,进而影响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反复,致使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应对疫情,公司制定有效的疫情应急防控计划,实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安全生产。疫情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是未来如果疫情反复或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国际航班的减少及运力的紧张使得设备、零备件及材料供应商的交付周期变长,运输价格的上调将导致公司后续的采购成本增加,人员流动隔离要求也限制了供应商的工程师提供跨国技术配套服务。因此未来若疫情在全球范围或部分国家/地区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出现反复或加剧,公司仍可能面临供应中断或延迟的风险。此外,航班数量、货运时间、运费等因素也可能对公司的出口销售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3. 贸易摩擦的风险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同期,公司主要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多数为境外公司。

当前,中美贸易摩擦持续,经济全球化受到较大挑战,美国在众多领域加强了对中国企业的限制和/或监管,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020年12月3日(美国东部时间),公司被美国相关部门列入“中国涉军企业清单”,美国人士对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及其相关的衍生品的交易受到限制。

2020年12月18日(美国东部时间),美国相关部门以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为由,将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和联营企业列入“实体清单”。本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后,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获得美国相关部门的出口许可后,可以向本公司供应受《出口管制条例》所管辖的物项。对专用于生产10nm及以下技术节点(包括极紫外光技术)的物项,美国相关部门会采取“推定拒绝”的审批政策进行审核。

2021年6月3日(美国东部时间),拜登颁布了一项行政命令,限制美国人士投资“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美国人士对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及其相关衍生品的交易受到限制。

受上述事件影响,公司未来可能无法取得来自美国人士的投资,融资渠道受限,同时获取与生产相关的管辖物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未来,如果美国或其他国家/地区与中国的贸易摩擦持续升级,限制进出口,提高关税或设置其他贸易壁垒,公司可能面临设备、原材料、零备件等生产资料短缺、涨价和客户流失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生产受限、订单降价或减少、成本增加,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 美国出口管制政策调整风险

当前,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给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市场预期带来不利影响。

2019年5月,美国相关部门将部分中国公司列入“实体清单”;2020年5月及8月,美国相关部门陆续修订“外国直接产品规则”。根据修订后的规则,特定受管辖的半导体设备与技术,在获得美国相关部门出口许可之前,可能无法用于生产制造特定客户的产品。

公司坚持国际化运营,自觉遵守生产经营活动所适用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自成立以来依法生产、合规运营。但美国不断收紧针对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出口管制政策,可能会导致公司为部分客户提供的晶圆代工及相关配套服务受到一定限制,公司可能面临生产受限、订单减少的局面,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 汇率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主要为美元,而部分交易采用人民币或欧元、日元等外币计价。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形成汇兑差额。公司已通过远期外汇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等工具对冲汇率波动的影响。但是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仍将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管理内控风险

(1). 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30%。董事会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均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且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使得公司未来有可能成为被收购对象,进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等带来一定影响。

(2). 子公司较多带来管理控制风险

公司境内外子公司数量较多,分布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未来,若子公司发生经营、合规、税务等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相关不利影响。

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为合资企业,其分红等事项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公司无法单方面决定分红等重大事项。

2. 法律风险

(1). 公司的治理结构与适用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试点红筹企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作为一家在开曼注册的红筹企业,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按照境内上市规则要求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和运行规范,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但在某些公司治理事项安排上如监事会制度、公司合并、分立、收购的程序和制度、公司清算、解散的程序和制度等,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差异。

(2). 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

公司设立在开曼、子公司设立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地区,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经营地法律法规如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 诉讼仲裁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是带动集成电路产业联动的关键环节,客户、供应商数量众多。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不能排除与客户、供应商等第三方发生诉讼或仲裁,从而耗费公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精力,并承担败诉后果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较大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包括:(1)PDF SOLUTIONS,INC.就其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新技术”)签署的某技术服务协议提起的仲裁。(2)2020年12月15日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中显示公司及部分董事被列为被告,指称公司发布的某些陈述或文件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公布的第10b-5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与买卖证券相关的某些失实陈述及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3. 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与公用设施供应中断风险

中芯国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可燃化学品及有毒物质,它们可能造成火灾、爆炸及影响环境的风险;此外,全球气候变化或系统性区域地质变化,可造成极端气候、极端天气和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带来寒潮、洪水、海啸、台风、干旱和地震等风险;它们可能造成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供应短缺或中断风险。

中芯国际致力于维护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以保护自然资源、保障人员及资产的安全。针对所有可能的紧急状况及自然灾害,从风险预防、紧急应变、危机管理和营运持续等方面,制定全方位对应计划及流程。我们所有已经营运的晶圆厂均已通过环境管理系统(ISO14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ISO45001)的验证,并建立营运持续计划,以期将人员伤害、营运中断及财务冲击降至最低。

虽然在2021年,我们的各个制造工厂并没有因为以上风险对公司营运带来影响,但是这些风险依然存在。

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的财产损失、人员伤害、业务中断及名誉受损。

4. 信息技术风险

公司组织安全团队,配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制定信息安全政策与目标,构建安全技术方案,依托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领域的权威标准,进行信息安全治理,做好防毒,防骇,防漏,三件大事。同时参考《工业互联网白皮书》、《工业互联网安全框架》,实现对芯片制造过程中IT资产、控制设备、重要数据、安全设备的统一管理规划建设适用芯片制造业的智能纵深防护平台。

公司特别重视对核心技术以及客户信息的保护工作,通过不断强化的安全团队和不断优化的物理环境管控、网络访问控制、加强身份认证、数据通讯机密性、数据存贮机密性、数据使用可控性等多种信息安全技术,形成完整的机密信息的技术防控和监控体系。

但由于未知网络安全威胁等不可控因素,无法保证公司免于恶意软件及黑客攻击,公司仍存在数据丢失或生产停滞的风险。

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的业务及名誉受损。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5,630.6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7%;实现净利润11,202.5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8.6%。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为20,845.0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8,361.9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7%。

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5,630,63427,470,70929.7
营业成本25,189,07020,937,25320.3
销售费用176,219199,578-11.7
管理费用1,643,6741,562,4315.2
财务费用-721,097-1,259,959不适用
研发费用4,120,5924,671,919-11.8
投资收益2,926,888695,316320.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7,506331,09153.3
资产减值转回/(损失)383,383-149,875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274,17110,3272,55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4,99413,174,290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28,813-48,503,12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93,54886,911,073-83.6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本年销售晶圆的数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和产品组合变

动。销售晶圆的数量由上年569.9万片约当8英寸晶圆增加18.4%至本年674.7万片约当8

英寸晶圆。平均售价(销售晶圆收入除以总销售晶圆数量)由上年4,210元增加至本年4,763

元。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销售晶圆的数量增加和产品组合变动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现金流量套期及人民币较美元升值的净影响导致外币汇兑损益变动。

(4).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产能紧张,部分研发产能投入生产以保障客户需求以及汇率变化所致。

(5).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处置一子公司产生收益和本年联营企业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增加。本集团部分联营企业为若干投资组合的基金管理机构。本年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主要是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变动及若干联营企业当年运营收益增加。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投资的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转回/(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因平均售价上升转回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增加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购买厂房和设备支出减少,处置子

公司和处置固定资产所得款增加,并被购买和出售金融资产净支出增加所抵减。

(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较上年无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及债券事项所致。此外,本年少数股东资本注资减少,以及新增和偿还借款的净流入减少。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和成本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集成电路行业35,080,62724,690,54029.630.020.6增加5.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32,134,25223,027,34928.334.022.8增加6.5个百分点
其他主营业务2,946,3751,663,19143.6-1.3-3.2增加1.1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直销模式35,080,62724,690,54029.630.020.6增加5.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按地区分析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以地区分类(1)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64.0%63.5%
北美洲22.3%23.2%
欧洲及亚洲(2)13.7%13.3%

附注:

(1)呈列之收入源于总部位于该地区,但最终出售及付运产品予其全球客户的公司。

(2)不包括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

晶圆收入分析

占晶圆收入比例

以应用分类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智能手机32.2%44.4%
智能家居12.8%17.1%
消费电子23.5%18.2%
其他31.5%20.3%

占晶圆收入比例

以技术节点分类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FinFET/28纳米15.1%9.2%
40/45纳米15.0%15.6%
55/65纳米29.2%30.5%
90纳米3.2%2.8%
0.11/0.13微米5.6%5.3%
0.15/0.18微米28.7%32.6%
0.25/0.35微米3.2%4.0%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晶圆6,754,7886,747,190104,37119.318.47.9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集成电路行业生产成本24,690,540100.020,475,646100.020.6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直接材料1,973,9558.01,957,5189.60.8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直接人工812,9153.3619,8983.031.1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制造费用20,240,47982.016,180,34979.025.1
其他主营业务生产成本1,663,1916.71,717,8818.4-3.2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本报告期内,第一名和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是3,970.0百万元和10,945.9百万元,分别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1.3%和31.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据本公司所知悉,于2021年,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本的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于本公司五大客户之一拥有4.26%权益。除上述披露外及据本公司知悉,无其他董事或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者)或其权益相关人拥有本集团五大客户的权益。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报告期内,第一名和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是9,753.4百万元和17,500.0百万元,分别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1.1%和55.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据本公司所知悉,于2021年,本公司董事或其他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者)或其各自联系人未拥有本集团五大供货商的任何权益。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动情况请参阅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流动资金与资本来源

(1). 现金流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20,844,99413,174,290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43,228,813-48,503,12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14,293,54886,911,073-8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变动净额-9,548,44448,563,633不适用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分析请参阅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2). 债务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务本期末上年末
短期借款1,082,4582,956,808
长期借款31,440,12826,331,038
租赁负债696,983981,972
应付债券3,805,5565,469,7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203,8826,150,902
有息债务总额43,229,00741,890,476
货币资金-79,875,097-86,667,869
交易性金融资产-497,826-728,225
长期定期存款-24,474,015-10,728,729
净债务-61,617,931-56,234,347

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息债务金额为43,229.0百万元,主要是由有担保或有抵押银行借款10,022.4百万元、无担保及无抵押银行借款26,471.3百万元、租赁负债及应付债券构成,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务金额是7,286.3百万元。

债务安排的具体情况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32、短期借款”和“七、45、长期借款”。

(3). 资本开支及资金来源

本集团2021年的资本开支大部分用于成熟工艺的扩产,小部分用于先进工艺、北京新合资项目土建及其它。

本集团的实际开支可能会因业务计划、市场情况、设备价格或客户需求的改变等因素而有别于计划开支。本公司将密切注意全球经济、半导体产业、客户的需求、营运现金流,并于需要时经董事会批准调整资本开支计划。

本集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所得现金、银行借款及发行债项或股本、少数股东的资本注资及其他方式的融资。未来的收购、合并、策略性投资或其他发展亦可能会需要额外的融资。但因半导体产业高度周期性及快速变化的特点,预测本集团增长及发展目标所需的资金金额有较大

不确定性。

(4). 支出承诺

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支出承诺3,782.7百万元,采购机器设备的支出承诺51,434.2百万元,采购无形资产的支出承诺158.6百万元,以及对联营企业资本支出的承诺1,377.5百万元。

(5). 汇率及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收入、费用及资本开支主要以美元交易。本集团亦以其他货币订立交易,导致本集团主要面对欧元、日元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此外,本集团已订立或发行若干人民币计值贷款融资协议、短期票据及中期票据及若干以摊销成本入账的人民币计值金融资产,导致本集团面对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本集团通过运用远期外汇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等金融工具以降低有关风险。

本集团面对的利率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长期贷款有关,而本集团一般获取该等贷款以用于资本开支及营运资金需求。本集团通过固定利息及浮动利息借款进行融资,同时综合运用利率掉期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管理该风险。

本集团的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占净利润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其他收益2,440,54221.8主要系本年内收到的政府资金收入。
投资收益-处置子公司和减持联营企业产生的投资收益1,487,36113.3主要系本年内处置子公司所获利得。
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32,04912.8主要系本年内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497,8260.2728,2250.4-31.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末银行结构性存款减少。
衍生金融净资产/(净负债)448,2230.2-787,662-0.4不适用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的交割及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应收账款4,397,0881.92,901,8201.451.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销售晶圆的收入上升。
存货7,601,4723.35,218,0012.645.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客户需求增加和订单数量上升。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749,3280.323,7800.03,051.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定期存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20,0850.61,021,4650.539.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权益性投资的公允价值上升。
递延所得税资产93,1140.0162,6570.1-42.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其他非流动资产24,810,63910.811,655,5715.7112.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一年以上的长期定期存款。
短期借款1,082,4580.52,956,8081.4-63.4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偿还了到期的活期借款。
合同负债6,669,3022.91,297,4070.6414.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与产品销售有关的预收款增加。
应交税费336,5880.1154,7340.1117.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
应付债券3,805,5561.75,469,7562.7-30.4减少的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1,985,7591.0-1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内永续债转股。
资本公积97,860,78342.694,221,60146.1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子公司股权稀释调整前期损益、授予受限制股份以及永续债转股。
其他综合收益-7,680,631-3.3-5,359,636-2.643.3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抵押品的资产

于本报告期末,账面值约为1,592.7百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已抵押作本集团按揭下的借贷之抵押品。本集团不可抵押这些资产作为其他借贷的抵押品或出售这些资产给其他实体。

(2). 用途受限的资金

于本报告期末,用途受限的资金包括政府资金945.6百万元、因信用证及借款而质押的银行定期存款等1,168.2百万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金,以确保本集团内各实体能够以持续经营方式运营,同时亦通过优化资本结构为利益相关者争取最大回报。

本集团通过发行新股、股份回购、发行新的债券或偿还现有债券管理其资本,并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本结构回顾。报告期末的净债务权益比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净负债权益比本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
净负债-61,617,931-56,234,347
权益161,974,831141,635,953
-38.0%-39.7%

(2). 资本化利息

本集团对建设期超过一年的兴建厂房及设备专门借款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利息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按会计政策年限折旧。本报告期内无资本化利息,上年同期资本化利息298.7百万元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同期,本集团有关资本化利息的折旧支出分别为

274.5百万元及298.7百万元。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节“二、(三)所处行业情况”。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多笔股权投资,认缴总额约292.8亿元,其中包括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增资以及新增设立控股子公司事项。公司的股权投资主要用于扩建和新建晶圆代工生产线项目,或加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合作。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芯控股(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海临微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海临微”)签署临港合资协议以共同设立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东方”)。中芯东方注册资本55亿美元,中芯控股认缴36.55亿美元,持股占比66.4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认缴9.22亿美元,持股占比16.77%;海临微认缴9.23亿美元,持股占比16.78%。中芯东方规划建设月产能为10万片的12英寸晶圆代工生产线项目,聚焦于提供28纳米及以上技术节点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公司认为,通过把握临港自由贸易区发展集成电路行业的战略机遇期,成立中芯东方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和客户需求,并有助于本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晶圆代工服务,从而推动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2021年8月27日,中芯控股、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芯集电”)(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重投集团”)签署中芯深圳合资协议。其中,(i)各方同意将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增至24.15亿美元,其中,中芯控股、中芯集电及深圳重投集团各认缴出资17.3255亿美元、1.27亿美元及5.5545亿美元,分别占增资后中芯深圳股权的71.74%、5.26%和23.00%;及(ii)中芯控股有权转让其认缴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0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透过全资子公司中芯控股和中芯集电间接持有中芯深圳的股权由100%降至77%。各方出资额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增资前中芯深圳的资产评估而定,增资款将用于中芯深圳12英寸晶圆代工生产线项目(规划产能4万片/月)。

2021年11月23日,中芯控股、中芯集电及深圳重投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签署中芯深圳新合资协议,其中,中芯控股同意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转让中芯控股于深圳合资协议项下已认缴但尚未实缴之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00%),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由于中芯控股尚未对该部分股权进行出资,因此在本次转让中不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收取对价。本次转让完成后,(i)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将维持不变,仍为24.15亿美元;(ii)中芯深圳将分别由中芯控股、中芯集电、深圳重投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49.74%、

5.26%、23.00%及22.00%股权;及(iii)公司透过全资子公司中芯控股和中芯集电间接持有中芯深圳的股权从77.00%下降至55.00%。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中芯深圳股权结构,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加快中芯深圳的业务发展奠定基础,从而推动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上述股权投资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自身财务与资金情况确定,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和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权益工具投资1,021,4651,420,085398,620435,354
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728,225497,826-230,3994,911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子公司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于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出售方”)与Silver Starry Limited、 IntegratedVictory (BVI) Limited、中金共赢启江(上海)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中金上汽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元禾厚望长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璞华创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购买方将收购本公司持有的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SJ Semi”)的全部股份,即占SJ Semi已发行股本总额56%的股份,总对价约为3.97亿美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SJ Semi任何股权,而SJ Semi也不再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失去SJ Semi的控制权。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本公司从交易中获得正面投资回报,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中芯控股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转让中芯控股持有的部分中芯深圳股权

详情请参阅本节“五、(五)投资状况分析”。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中芯上海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244,000万美元100.00%40,492,91518,824,8588,273,3762,696,0372,513,883
中芯北京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0万美元100.00%239,432,00820,554,06214,080,1094,340,5784,653,210
中芯天津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29,000万美元100.00%14,374,9399,003,4514,337,9411,035,926930,644
中芯北方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480,000万美元51.00%37,827,38231,075,0469,817,6882,021,3442,023,158
中芯深圳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241,500万美元73.27%14,126,3806,971,8971,762,596-319,170-319,149
中芯南方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650,000万美元38.52%56,000,06138,331,5464,482,624-827,022-826,617

2. 主要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业务表决权比例会计处理方法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微系统集成封装测试服务12.86%权益法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5F室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8.17%权益法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原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临江路518号提供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及模块封装的代工生产制造服务19.57%权益法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安居路335号3幢、4幢、5幢专注于高压模拟、光电集成等特种工艺技术开发15.85%权益法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全球集成电路行业的头部效应较为明显,已形成了少数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行业生态。伴随市场需求、行业格局和技术路线的不断更迭,集成电路产业在经历了多次结构性调整后,已由单一的垂直整合制造模式演变为垂直整合与垂直分工模式并存的稳定业态。在垂直分工模式中,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装测试分别在不同的企业实现,各个企业分别深耕于某一领域并提供专业服务。其中,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是产业链中典型的重技术、重资产行业,对自身的研发能力和资金实力都有很高的要求。

在垂直分工模式中,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主要指纯晶圆代工企业,为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提供制造服务。随着晶圆制造工艺难度的不断提高,相比垂直整合模式下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专注于制程工艺的纯晶圆代工企业在生产效率、产品良率,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优势愈发显著。在这种趋势下,更多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部分垂直整合企业倾向于与纯晶圆代工厂缔结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当前,晶圆代工市场需求主要来自北美、中国、其他亚太地区及欧洲国家。按应用市场来看,主要集中在通信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等领域。近年来,集成电路应用领域随着科技进步不断延展,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驾驶、云计算、大数据和机器人等新兴细分领域蓬勃发展,为集成电路产业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随着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紧跟集成电路新一轮成长周期,相继扩大投资,积极布局未来产能。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集成电路产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高科技产业,集成电路制造是集成电路产业的核心环节。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

中芯国际坚持国际化、市场化方向,致力于高质量特色工艺技术平台及先进逻辑工艺的研发及产能布局,致力于生产、运营及相关服务的不断优化及效率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自身健康成长,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外,中芯国际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承接前一年的旺盛市场,有机遇也有挑战。手机和消费产品市场缺乏发展动力,成为存量市场,供需逐步达到平衡;物联网、电动车、中高端模拟等增量市场存在结构性产能缺口,射频、微控制器、电源管理等应用平台需求依然旺盛,从单纯产能供给市场转向技术创新和客户体验服务驱动市场,更加考验公司的战略定位、技术创新速度、产品平台的质量与完备性、以及客户的粘度。

中芯国际多年积累下来的产品平台和产能集中在细分领域,目前是产业的结构性缺口。接下来,我们会稳中求进,在夯实已有平台的同时,下大气力增加技术创新的比重,着重提高产品的质量;助推客户产品的竞争力,改善客户的体验,锁定存量,开拓增量。

我们的扩产规划和产能分配将紧紧围绕这个目标。2022年初,上海临港新厂破土动工。京城和深圳两个项目稳步推进,预计今年底前投入生产。在2022年,我们计划产能的增量将会多于2021年。当前,设备交付周期进一步拉长,我们在新增产能的达产时间上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推后,但我们会与供应商保持紧密合作,努力按既定目标交付产能。

展望2022年,基于外部环境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公司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增速会好于代工行业平均值,毛利率高于公司2021年水平。为了持续推进已有老厂扩建及三个新厂项目,2022年依然是投入高峰期,资本开支预计约320.5亿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完成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业务回顾本集团年内业务回顾及有关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讨论请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已推行内控及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其目的为减轻本集团于财务状况及营运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我们致力于保护环境,已制定多项环境保护、安全及健康政策,以及国际标准认证。我们一直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年报“第七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本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独立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本公司股东选举或重选产生。董事会有权随时及不时委任任何人士出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增加现有董事,任期自任命后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届时应符合资格在该股东大会上再次当选。

董事会成员的具体内容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子公司

有关本公司于主要子公司的权益在2021年12月31日的情况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股息及股息政策

本公司无普通股宣派或派付任何现金股息。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七、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股本

本公司于报告期的股本变动请参阅“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可供分派储备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为16,859.1百万元。

发行股权证券

本公司发行股权证券情况请参阅“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于2021年未购回、出售或赎回任何上市证券,详情请参阅“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权挂钩协议

如“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三、股份支付”所述,本公司已做出不同的股份奖励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仍然存续。

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公司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内容请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五)投资状况分析”和“五、(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关连交易公司关连交易内容请参阅“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关联(连)交易”。

关联方交易除本节“十一、关连交易”外,本集团与根据适用会计准则视为“关联方”的多方订立若干交易,而该等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界定并不视作为关连交易。

关联方交易具体内容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

主要股东具体内容请参阅“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税务宽免本公司概不知悉股东因持有本公司股份而可获得的税务宽免。

董事于本公司证券之权益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八、(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除“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关联(连)交易”所披露外,于2021年内,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的实体并未在任何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订立的、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大的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董事服务合约拟于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重选之董事并未且并不计划与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若由本集团终止而须支付补偿(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获许可补偿保证条文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可为各董事就其因履行职务或其他相关事宜而可能蒙受或产生的所有损失或责任提供补偿。本公司已就可能对本公司董事提出的诉讼进行抗辩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购买了保险。

董事薪酬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八、(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主要管理层薪酬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八、(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雇员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六、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薪酬政策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六、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股权激励计划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八、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优先购买权本公司确认,开曼群岛法律并无有关法定的优先购买权。

公众持股量根据公开资料及董事所知,公众人士于本年报截止日持有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

主要供货商及客户主要供货商及客户的具体情况请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主营业务分析”。

审计师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致力保持模范企业公民形象,并维持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平,以保护其股东的利益。

企业管治常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当中载有发行人(如本公司)预期须遵守或须指出偏离原因的守则条文(“守则条文”),以及建议发行人实施的最佳惯例(“推荐惯例”)。本公司自2005年1月25日起已采用一套企业治理政策(“企管政策”),作为其自身的企业治理守则,并不时进行修订以符合企管守则。此外,本公司已采纳或制定各种符合企管政策条文的政策、程序和惯例。企管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4.2条规定,所有被任命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应在任命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由股东选举产生。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第132条,任何董事会任命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或增加现有董事人数的董事的任期,仅应自任命后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届时应符合资格在该股东大会上再次当选。

除上文所述外,董事认为本公司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企管守则中列示的所有守则条文。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主要系基于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模式相比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差异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制定一套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订标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本公司向所有董事进行了具体询问后,确认所有董事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及员工亦必须遵守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内幕交易的规定。

四、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6月25日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1年6月25日/2021年6月26日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6月25日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1年6月25日/2021年6月26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与境内法律法规的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之“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差异”。

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情况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有不同规定或者安排导致无法按照本所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发表意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二、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机制”。

调整适用本所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监管规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进行该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等事项,按照已披露的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信息披露调整适用申请事项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2月5日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科创板信息披露调整适用申请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证监会《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公司在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的前提下,在此次年报中对应披露的公司高管薪酬进行了汇总披露。

七、 股东权利和股东通讯

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65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含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可联络联席公司秘书或董事会秘书或直接于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董事会作出查询,亦可透过相同方法向联席公司秘书或董事会秘书查询有关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提案之程序问题。公司详细联络资料请参阅“第三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一、公司基本情况”及“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在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提案

本公司股东可通过向联席公司秘书或董事会秘书提交有关提案的书面通知,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提案。

可向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提案的有关股东,须(1)该名股东发出通知的日期及确定有权于有关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均为记录在册的股东,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含3%)以上及(2)遵守组织章程细则所载各情况下的通知规定。

书面通知要求包括通知的发出时间以及通知的内容。通知要求之具体程序因提案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或者是否与董事选举提名有关而有所不同。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载于本公司网站。股东亦可向联席公司秘书或董事会秘书查询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提案之程序。公司详细联络资料请参阅“第三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一、公司基本情况”及“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股东通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深明经常与股东保持公开沟通的重要性。2021年6月25日在本公司总部所在地中国上海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管理团队成员及本公司外部审计师出席响应股东问题。本公司已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指定时间内向所有股东寄发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函。通函及随附资料载有其他关于建议决议案之资料。该等股东周年大会就每项实际独立的事宜(包括重选个别董事)分别提呈决议案。大会主席会公布各项决议案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反对或弃权票数,而公司将会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布最终投票表决结果。

于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股东:

? 审阅2020年年度报告(包括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

董事会报告及审计师报告);? 重选鲁国庆先生为第一类董事,任期至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赵海军博士、陈山枝博士、

刘遵义教授、范仁达先生、蒋尚义博士及黄登山先生为第二类董事,任期直至2024年股东周

年大会;重选刘明博士为第三类董事,任期直至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

酬金;? 委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师,并授

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厘定其酬金;

? 批准2020年度不进行分配的预案;?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配发、发行、授出、分派及以其他方式处理不超过于2021年股东周

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港股股份数目20%之本公司额外港股股份;?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购回不超过于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港股股份数

目10%之本公司港股股份;及? 授权董事会行使其权力,以配发、发行、授予、分派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购回的额外已

授权但未发行港股股份。

与股东及投资者有效沟通关键在于适时发布有关本公司的资料。除公布年报及中期报告外,本公司会于每季结束后约45日公布季度财务业绩,而本公司会就此举行公开的电话及网络会议,期间高级管理层会报告有关本公司之最新发展及响应参与者之提问。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与投资者关系亦会保持与股票研究分析师、其他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之市值约为237,126,178,784港元(按收市价每股普通股18.66港元已发行股本5,965,393,555股普通股香港股份计算的市值,加上按收市价每股普通股52.99元人民币已发行股本1,938,463,000股普通股人民币股份折合港元计算的市值)。当日之公众持股量约为

80.49%。

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定于2022年6月24日或前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136号长荣桂冠酒店(邮编:201203)举行。本公司所有股东均获邀出席。

八、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1)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2)
高永岗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562013年6月17日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赵海军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582017年10月16日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163--163售出股份
鲁国庆非执行董事592021年5月13日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522009年6月23日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黄登山非执行董事542021年5月13日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任凯非执行董事492015年8月11日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632013年8月8日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772018年6月22日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612018年6月22日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187,500187,500受限制股份单位行权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572021年2月4日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梁孟松联合首席执行官692017年10月16日---
周梅生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632017年10月12日---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副总裁522020年11月11日6,0596,059-
张昕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562017年8月1日43516,68216,247受限制股份单位行权
路军(离任)非执行董事532016年2月18日2021年4月29日---
童国华(离任)非执行董事632017年2月14日2021年5月13日---
蒋尚义(离任)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75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1月11日---
周杰(离任)非执行董事542009年1月23日2021年11月11日---
杨光磊(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622019年8月7日2021年11月11日---
周子学(离任)执行董事652015年3月6日2022年3月17日---
吴金刚(离任)技术研发副总裁542014年2月18日2021年7月4日---
合计/////6,657210,241203,58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附注:

(1)有关董事应在有关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如符合资格,应重选连任公司董事。

(2)公司关联方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方。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会
高永岗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高永岗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董事或董事长。 高博士拥有逾30年企业管理经验,曾担任过多个企业或机构的财务或企业负责人。高博士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董事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01.SH)独立董事。 高博士为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委员,亦是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会理事、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等。
赵海军 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赵海军博士,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2010年至2016年期间,历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兼执行副总裁、中芯北方总经理。赵博士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董事。 赵博士拥有29年半导体营运及技术研发经验。自2016年11月起,赵博士担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600160.SH)独立董事。 赵博士拥有北京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理学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及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鲁国庆 非执行董事鲁国庆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鲁先生于1985年7月至2001年7月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系统部研究室副主任、科技处副处长、器件所所长、院长助理,光迅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1年7月起历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等职务;2016年8月至今担任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此外,鲁先生从2016年8月至今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498.SH)董事长,2016年8月至2020年5月担任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300557.SZ)董事长。 鲁先生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有清华大学工业仪表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及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陈山枝 非执行董事陈山枝博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陈博士拥有近30年从事信息通信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技术与战略管理工作经验。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专家委主任。此外,陈博士从2019年9月至今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498.SH)董事。 陈博士分别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邮电部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北京邮电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理事及IEEE Fellow。
黄登山 非执行董事黄登山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于1989年7月至2014年9月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预算管理司、基本建设司、经济建设司工作;2015年5月至今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黄先生于东北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任凯 非执行董事任凯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任先生熟悉产业政策,对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有深刻理解。1995年至2014年曾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机电轻纺信贷局、成都代表处、评审四局、评审三局、评审二局,2014年9月至今担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任先生现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84.SH)董事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600703.SH)董事。 任先生持有哈尔滨工程大学工业外贸专业学士学位和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William Tudor Brown 独立非执行董事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Brown先生为ARM Holdings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上市公司:ARMH)创始人之一,曾担任该公司工程总监、首席技术官、全球发展的执行副总裁、首席营运官、总裁及董事,亦曾任Acorn Computers Ltd.首席工程师、ANT Software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AIM市场上市公司:ANTP)独立非执行董事、Xperi,Inc(纳斯达克上市公司:XPER)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0992.HK)独立非执行董事、Marvell Technology Group(纳斯达克上市公司:MRVL)独立非执行董事及Ceres Power Holdings plc(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CWR.L)独立非执行董事。 Brown先生为注册工程师,并为英国工程及科技学会与英国皇家工程院的资深会员,持有剑桥大学电子科学硕士学位。
刘遵义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遵义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966年至2014年历任斯坦福大学教授、斯坦福大学亚太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斯坦福经济政策研究所主任、香港中文大学校长、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12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883.HK)独立非执行董事、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4904.TW)独立董事。
刘教授于斯坦福大学取得物理学理学士学位,并于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取得经济学文学硕士与哲学博士学位。刘教授2008年至2018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及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07年至今兼任香港中文大学蓝饶富暨蓝凯丽经济学讲座教授,现任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副主席、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辖下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团结香港基金副主席、台北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董事会成员。
范仁达 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达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先生现任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1205.HK)独立非执行董事、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220.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563.HK)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62.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1206.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地利集团(1387.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1868.HK)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2882.HK)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6868.HK)执行董事。 范先生在美国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始会长。
刘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明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博士在半导体行业的33年职业生涯中,为微╱纳米加工、NVM器件和电路、模型和仿真以及可靠性方面的研究做出了贡献。刘博士发表了5本著作和文章、300多篇期刊论文以及100余篇会议论文(包括40多个主题演讲或受邀论文)。刘博士1988年至1995年担任烟台大学助理教授,1999年至2020年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副教授、教授,2021年至今担任复旦大学教授。 刘博士于合肥工业大学获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并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微电子材料专业博士学位。刘博士还担任许多重要的学术职务,其中包括IEEE电子器件协会(EDS)北京分会主席,以及EDS Newsletter和Journal of Semiconductors的编辑。201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2019年被授予发展中国家科学院(TWAS)院士。
高级管理人员
高永岗其简历详情载于45页
赵海军其简历详情载于45页
梁孟松 联合首席执行官梁孟松博士,现任本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曾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11日期间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梁博士从事内存储存器以及先进逻辑制程技术开发,在半导体业界有逾35年经验,拥有逾450项专利,曾发表技术论文350余篇。
梁博士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电机工程及计算器科学系并取得博士学位。
周梅生 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周梅生博士,现任本公司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亦担任本公司一间控股子公司董事。 周博士加入本公司前担任泛林半导体设备技术公司中国区首席技术官,此前曾任本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副总裁,并先后在新加坡特许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台湾积体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台积电”)、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格罗方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周博士于复旦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并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化学博士学位。
郭光莉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副总裁郭光莉女士,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联席公司秘书。 郭女士曾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任大唐电信财务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郭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客座导师、中国财务管理协会特聘专家、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联席成员,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资本市场投融资项目经验。
核心技术人员
赵海军其简历详情载于45页
梁孟松其简历详情载于47页
周梅生其简历详情载于48页
张昕 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张昕先生,现任中芯国际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2010年4月加入中芯国际,先后担任先进制造技术资深总监、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董事。 张先生在半导体领域有着长期的海外工作经验,先后任职于全球代工及台积电管理岗位。 张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并获得工程学士和硕士学位。现任中关村集成电路联盟理事长、中关村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联席公司秘书
郭光莉其简历详情载于48页
符梅芳符梅芳女士,2005年6月加入本公司,现任董事会事务办公室总监兼合规官。 加入本公司前,符女士曾于麦肯锡公司和普华工作,专注于会计及税务咨询事宜。

符女士拥有逾十年本公司公司秘书事务及上市合规经验,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澳洲及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获得会计、金融及经济学学士学位。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鲁国庆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2月
鲁国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
鲁国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4月
陈山枝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
陈山枝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09年12月
陈山枝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
黄登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5月
黄登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9月
童国华(离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7月2021年2月
童国华(离任)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2016年7月2021年2月
童国华(离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2021年2月
路军(离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2021年5月
路军(离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2021年3月
周杰(离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6年7月
董事长2016年10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高永岗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
高永岗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2月
高永岗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2月
高永岗中芯聚源私募股权基金执行董事2021年5月
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高永岗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2021年10月
高永岗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2022年5月
高永岗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
高永岗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2023年11月
高永岗砺铸智能设备(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高永岗中芯熙诚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2022年2月
赵海军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2022年12月
赵海军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2024年2月
赵海军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月
鲁国庆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2016年8月
鲁国庆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
鲁国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
陈山枝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
任凯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4年9月
任凯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3月2021年8月
任凯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023年7月
任凯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2021年9月
任凯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2022年5月
任凯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
任凯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7月
任凯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
任凯湖北紫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
任凯湖北紫光国器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
任凯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1月2021年6月
William Tudor Brown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3年1月
William Tudor BrownMarvell Technology Group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12月
William Tudor BrownCeres Power Holdings plc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4月
刘遵义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9月
刘遵义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5年8月
刘遵义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5年5月
范仁达东源资本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2003年10月
范仁达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8月
范仁达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7年9月
范仁达利民实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94年12月2021年5月
范仁达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0年7月
范仁达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2年3月
范仁达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年9月
范仁达中国地利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2008年8月
范仁达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4年8月
范仁达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8年9月
范仁达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1年9月2021年5月
执行董事2021年5月
刘明复旦大学教授2021年1月
刘明云知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2021年5月
周梅生上海集成电路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郭光莉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2024年10月
路军(离任)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12月2021年9月
路军(离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9月2021年6月
路军(离任)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9月2021年9月
路军(离任)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9年9月2021年9月
路军(离任)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2021年9月
路军(离任)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11月2021年7月
路军(离任)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8月2021年8月
路军(离任)国开熔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3月
周杰(离任)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会长2016年12月2021年11月
周杰(离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2017年3月
周杰(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2021年12月
杨光磊(离任)台湾鼎恒数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
杨光磊(离任)一一数位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1年2月
周子学(离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2022年5月
周子学(离任)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2021年6月
周子学(离任)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2023年6月
周子学(离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2023年7月
周子学(离任)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执行董事的报酬,按公司执行董事的薪酬政策和结构,由薪酬委员会批准,向董事会报告;非执行董事的报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委员会批准后,按照经批准的制度执行。 以上人员如为关连人士,其股权授予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会批准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政策。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34,909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9,439

附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于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未包含获得的股权激励。

依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董事和主要管理层的利益和权益

(1). 董事于本公司证券之权益

于2021年12月31日,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持有有关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章)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且须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章第7及第8部分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短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条文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短仓),及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存置登记册或按照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短仓如下:

董事姓名长仓 /短仓权益性质持有普通股数目衍生工具权益总额 (股)权益总额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附注1)
购股权 (港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港股)限制性股票 (人民币股)
执行董事
高永岗长仓实益拥有人2,532,350 (附注2)464,287 (附注3)360,000 (附注4)3,356,6370.040%
周子学*长仓实益拥有人3,457,429 (附注5)1,478,356 (附注6)400,000 (附注7)5,335,7850.070%
赵海军长仓实益拥有人2,372,588 (附注8)224,653 (附注9)400,000 (附注10)2,997,2410.040%
非执行董事
鲁国庆长仓实益拥有人187,500 (附注11)187,500 (附注12)375,0000.000%
陈山枝长仓实益拥有人475,156 (附注13)475,156 (附注14)950,3120.010%
黄登山
任凯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长仓实益拥有人275,000 (附注15)275,000 (附注16)550,0000.010%
刘遵义长仓实益拥有人32,877 (附注17)32,877 (附注18)65,7540.000%
范仁达长仓实益拥有人187,500220,377 (附注19)32,877 (附注20)440,7540.010%
刘明长仓实益拥有人187,500 (附注21)187,500 (附注22)375,0000.000%
联合首席执行官
梁孟松长仓实益拥有人659,117 (附注23)259,808 (附注24)400,000 (附注25)1,318,9250.020%

* 周子学博士于2022年3月17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附注:

(1) 基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7,903,856,555股股份计算。

(2) 这些购股权包括:(a)于2013年6月17日,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高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6.24港元的价格购买1,360,824股港股股份,并将于2023年6月16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14年6月12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高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6.4港元的价格购买288,648股港股股份,并将于2024年6月11日或终止董事会董

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高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港元的价格购买586,793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d)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高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296,085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3) (a)于2014年11月17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高博士获授291,083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每单位有权收取一股港股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包括(i)240,145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13年6月17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17年6月17日悉数归属;及(ii)50,93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14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18年3月1日悉数归属。(b)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高博士获授231,3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i)74,016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19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3年3月1日全数归属;及(ii)157,284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20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4年3月1日全数归属。(c)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高博士获授147,482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每单位有权收取一股港股股份),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中的25%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5年3月1日全数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5,57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已获行使。

(4) 于2021年7月19日,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每股人民币股份人民币20.0元价格,高博士获授3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这些限制性股票在高博士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4次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5) (a)于2015年5月20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周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8.30港元的价格购买2,521,163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5年5月19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周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港元的价格购买659,117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周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277,149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6) (a)于2015年5月20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周博士获授1,080,49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于2015年3月6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19年3月6日全数归属。(b)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周博士获授259,80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i)86,603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19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3年3月1日全数归属,及(ii)173,205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20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4年3月1日全数归属。(c)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周博士获授138,05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5年3月1日全数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7) 于2021年7月19日,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每股人民币股份人民币20.0元价格,周博士获授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这些限制性股票在周博士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4次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8) 这些购股权包括:(a)于2013年6月11日,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赵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6.40港元的价格购买1,505,854股港股股份,并将于2023年6月10日或终止职务后9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17年9月7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赵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7.9港元的价格购买1,687,500股港股股份,并将于2027年9月6日或终止联合首席执行官职务后

9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赵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港元的价格购买219,706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d)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赵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277,149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1,317,621份购股权已获行使。

(9) (a)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赵博士获授86,603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中的25%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4年3月1日全数归属。(b)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赵博士获授138,05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中的25%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5年3月1日全数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10) 于2021年7月19日,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每股人民币股份人民币20.0元价格,赵博士获授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这些限制性股票在赵博士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4次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11) 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鲁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认购187,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12) 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鲁先生获授1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的33% 、33%及34%于2021年5月13日起三年期内的每个周年归属,并将于2024年5月13日全数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13) 这些购股权包括:(a)于2016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陈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6.42港元的价格购买98,958股港股股份,并将于2026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16年9月12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陈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8.72港元的价格购买1,198股港股股份,并将于2026年9月11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17年4月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陈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9.834港元的价格购买62,500股港股股份,并将于2027年4月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d)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陈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0.512港元的价格购买125,0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8年5月22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e)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陈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8.580港元的价格购买62,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9年5月2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f)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陈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港元的价格购买62,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g)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陈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62,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14) 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a)于2016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陈博士获授98,95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陈博士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b)于2016年9月12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陈博士获授1,198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陈博士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c)于2017年4月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陈博士获授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陈博士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d)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陈博士获授125,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于125,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中,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及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19年1月1日归属。(e)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

薪奖励计划,陈博士获授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20年1月1日归属。(f)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陈博士获授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21年1月1日归属。(g)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陈博士获授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22年1月1日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15) 这些购股权包括:(a)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Brown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0.512港元的价格购买87,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8年5月22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Brown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8.580港元的价格购买62,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应于2020年1月1日归属,并将于2029年5月2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c)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Brown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港元的价格购买62,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d)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Brown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

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62,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16) (a)于2018年5月23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Brown先生获授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于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中,25,0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实时归属及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19年1月1日归属。(b)于2019年5月2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Brown先生获授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20年1月1日归属。(c)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Brown先生获授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21年1月1日归属。(d)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Brown先生获授62,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2022年1月1日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17) 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刘教授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32,877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18) 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刘教授获授32,877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于2022年1月1日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19) (a)于2018年9月13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范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8.574港元的价格购买187,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28年9月12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b)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范先生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32,877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20) 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范先生获授32,877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2022年1月1日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21) 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刘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24.50港元的价格购买187,500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1年5月30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22) 于2021年5月3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刘博士获授187,50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须于临时股东大会获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的33% 、33%及34%于2021

年2月4日起三年期内的每个周年归属,并将于2024年2月4日全数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23) 于2020年5月25日,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梁博士获授购股权,可按每股股份18.096港元的价格购买659,117股港股股份。这些购股权将于2030年5月24日或终止董事会董事职务后120日(较早者为准)届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购股权并未获行使。

(24) 于2020 年5 月25 日,根据2014 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梁博士获授259,808 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i)86,603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19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3年3月1日全数归属,及(ii)173,205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其中25%于2020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归属,并于2024年3月1日全数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受限制股份单位并未获行使。

(25) 于2021年7月19日,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每股人民币股份人民币20.0元价格,梁博士获授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这些限制性股票在梁博士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4次归属。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这些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2). 董事薪酬

各董事薪酬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高级管理层薪酬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如下,其中包括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高永岗、执行董事周子学(离任)、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赵海军、联合首席执行官梁孟松、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周梅生、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副总裁郭光莉及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蒋尚义(离任)。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薪金、奖金及福利32,24854,842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注)212124
以权益结算股份为基础的给付25,03112,243
合计57,49167,209

附注: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介乎以下组别的高级管理层人员数目如下:

高级管理层薪酬2021年2020年
约1人民币至408,250人民币-1
约1,633,001人民币至2,041,250人民币-1
约2,857,751人民币至3,266,000人民币1-
约5,307,251人民币至5,715,500人民币-1
约6,940,251人民币至7,348,500人民币21
约8,981,501人民币至9,389,750人民币11
约9,798,001人民币至10,206,250人民币11
约10,206,251人民币至10,614,500人民币1-
约10,614,501人民币至11,022,750人民币1-
约31,027,001人民币至31,435,250人民币-1
合计7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1). 股票期权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元)报告期股票期权失效股份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末市价 (元)
高永岗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2,236,265296,0851,649,472--2,532,35015.24
赵海军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2,095,439277,149188,233--2,372,58815.24
鲁国庆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5.24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412,65662,500---475,15615.24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212,50062,500212,500--275,00015.24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32,877-187,5007.00-32,87715.24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32,877---220,37715.24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5.24
梁孟松联合首席执行官659,117-109,853--659,11715.24
周梅生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281,092122,741---403,83315.24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副总裁104,04213,11957,666--117,16115.24
张昕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369,95176,951206,336--446,90215.24
童国华(离任)非执行董事242,466--242,4669.56--
杨光磊(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8.02--
周子学(离任)执行董事3,180,280277,149---3,457,42915.24
吴金刚(离任)技术研发副总裁107,38840,088-41,29612.55106,180-
合计/10,463,6961,669,0362,424,060658,762/106,18011,367,790/

(2). 受限制股份单位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报告期新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报告期受限制股份单位行权股份受限制股份单位行权价格(元)报告期受限制股份单位失效股份期末持有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高永岗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316,805147,48285,505--464,28715.24
赵海军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86,603138,050---224,65315.24
鲁国庆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5.24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412,65662,500---475,15615.24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212,50062,500---275,00015.24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32,877-187,5000.03-32,87715.24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32,877-187,5000.03-32,87715.24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15.24
梁孟松联合首席执行官259,808-43,301--259,80815.24
周梅生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110,79961,138---171,93715.24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副总裁30,7876,53512,611--37,32215.24
张昕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96,66238,330-32,3840.03-102,60815.24
童国华(离任)非执行董事242,466--242,4660.03--
杨光磊(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187,500--187,5000.03--
周子学(离任)执行董事1,340,306138,050---1,478,35615.24
吴金刚(离任)技术研发副总裁42,81819,968-16,9950.0345,791-
合计/3,714,7101,115,307141,417854,345/45,7913,929,881/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报告期内已失效数量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高永岗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360,00020---360,00052.99
赵海军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400,00020---400,00052.99
梁孟松联合首席执行官-400,00020---400,00052.99
周梅生技术研发执行副总裁-360,00020---360,00052.99
郭光莉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副总裁-160,00020---160,00052.99
张昕运营与工程资深副总裁-320,00020---320,00052.99
蒋尚义 (离任)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400,00020--400,000-
周子学 (离任)执行董事-400,00020---400,00052.99
合计-2,800,000/--400,0002,400,000/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基本薪酬外,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与公司业绩相挂钩,坚持绩效导向,严格执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精神,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聘任董事会于2021年2月4日决议通过聘任刘明博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2021年2月4日起生效。
路军非执行董事离任因工作安排调整,路军先生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自2021年4月29日起生效。
童国华非执行董事离任因工作安排调整,童国华博士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
鲁国庆非执行董事聘任董事会于2021年5月13日决议通过聘任鲁国庆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并于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
黄登山非执行董事聘任董事会于2021年5月13日决议通过聘任黄登山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于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
吴金刚技术研发副总裁离任因个人原因,吴金刚博士辞任本公司技术研发副总裁职务。生效时间为2021年7月4日。
周子学董事长离任因个人身体原因,周子学博士辞任本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的职务,自2021年9月3日起生效。周子学博士辞任上述职位后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高永岗代理董事长聘任董事会于2021年9月3日决议通过聘任高永岗博士担任本公司代理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并于2021年9月3日起生效。
蒋尚义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离任因希望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蒋尚义博士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1年11月11日起生效。
梁孟松执行董事离任为专注于履行其作为本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的职责,梁孟松博士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自2021年11月11日起生效。梁博士辞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本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
周杰非执行董事离任由于工作需要,周杰先生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1年11月11日起生效。
杨光磊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为了专注于其他业务,杨光磊博士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1年11月11日期生效。
高永岗董事长聘任董事会于2022年3月17日决议通过聘任高永岗博士为本公司董事长,并于2022年3月17日起生效。
周子学执行董事离任因身体原因,周子学博士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自2022年3月17日起生效。

除上述表格所披露外,自2021年中期报告日期起至本年报日期止之期间,董事会成员无其他变动。除本节“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以下段落所披露外,自本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刊发以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a)至(e)及(g)段须予披露有关本公司董事的任何资料概无其他任何变动:

? 黄登山先生自2021年11月起担任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12月起

担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 任凯先生于2021年8月辞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8126.SH)的副董事长,于2021

年6月辞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41.SH)副董事长。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概述

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有指导和监督公司事务的责任,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以其自身及通过其各个委员会行事,积极参与并负责确定公司的整体战略,建立和监督公司目标和宗旨的实现,并对公司的财务表现及账目的编制进行监督,建立公司治理惯例和政策,以及审查公司

的内控系统。公司管理层负责本公司总体战略的实施,以及其日常运营和管理。董事会可与公司高级管理层讨论有关管理信息的查询。

于本报告发布日期,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在适当召开的股东大会上由有权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于该会议上投票的股东过半数投票选举通过后,董事可一直任职,直至各自的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分为三个类别,本公司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均有一个类别的董事可重选连任。各类别董事(包括全体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

下表列出于本报告发布日期,董事的姓名、类型和类别:

董事类型董事类别重选年份
高永岗董事长、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第一类2023年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一类2023年
鲁国庆非执行董事第一类2023年
赵海军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第二类2024年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4年
黄登山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4年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4年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二类2024年
任凯非执行董事第三类2022年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第三类2022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长和联合首席执行官的角色是分开的。董事长的职务由高永岗博士代理担任,联合首席执行官的职务由赵海军博士和梁孟松博士担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向本公司确认其独立性,并且本公司认为这些董事是独立的(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定义)。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与联合首席执行官)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董事会每年最少召开四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及在有需要时的其他情况举行会议,讨论和表决影响本公司的重大事宜。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董事长准备议程,并协助董事会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文件根据企管守则的规定发送给各董事会成员。如有需要,董事可于议程中加入待讨论事项。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将分发给所有董事,以供他们于下一次或其后的董事会会议上批准会议记录之前进行审核和讨论。如有董事在某项交易中存在重大利益冲突,董事会将召开现场董事会会议而不是以书面决议处理,而涉及利益的董事不计入法定人数,且不得就有关事项投票。

所有董事均可与联席公司秘书联系,联席公司秘书负责协助董事会遵守有关合规事宜的适用程序。每位董事会成员均有权查阅于董事会会议上提呈或保存在本公司会议记录册里的文件。此外,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相关程序,董事可根据有关程序合理要求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便董事履行其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联席公司秘书持续向所有董事提供有关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要求的最新信息,以确保本公司遵守和维持良好的企业治理惯例。本公司会向各新任董事提供培训,内容关于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则要求和本公司的企业治理政策和惯例。本公司亦向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关于科创板董事高管履职及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的相关培训。

董事长至少每年与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

十、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及作出了5次董事会书面决议,已审阅的议案包括:

? 2021年集团全年资本支出预算;

?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中期报告;? 季度财务业绩公布及季度指引等相关议案;? 2021年关连人士购股权及受限制性股份单位授予方案;? 2021年公司目标与奖金计划;? 2020年度不进行分配的预案;? 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聘任公司审计师议案;? 发行及回购港股股份之一般授权;? 2021年科创板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科创板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向关连人士发行并授予科创板限制性股票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薪酬;? 委任新非执行董事及其薪酬;? 委任代理董事长;? 委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委任联席公司秘书;? 委任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中长期融资额度储备议案;? 重大合资项目;? 控参股子公司股权转让议案;? 公司关联(连)交易;及? 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政策。

十一、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各董事会成员有权查阅于董事会会议上提呈或本公司会议纪录册存档之文件。此外,董事会已设定程序,董事可合理要求征求独立专业意见,以便履行董事职责,费用会由本公司承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之记录列示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执行董事
高永岗660002/2
周子学652102/2
赵海军661002/2
梁孟松540100/2
蒋尚义550002/2
非执行董事
鲁国庆521300/2
陈山枝653102/2
黄登山554002/2
任凯654102/2
路军100100/0
童国华111000/0
周杰543100/2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666002/2
刘遵义666000/2
范仁达666002/2
刘明661002/2
杨光磊555002/2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6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姓名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异议的内容是否被采纳备注
黄登山、任凯关于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从投资方角度,认为对团队进行股权激励非常必要,但同时希望支付股权费用后,公司能有更好的业绩表现,净资产收益率要有更高目标。目前归属条件中的业绩考核要求无法完全体现投资人此方面的关切,因此投弃权票。董事会后,公司管理层与两位董事就其关心的相关考核指标进行了积极的沟通。经充分讨论,相关考核指标将纳入到对公司管理层的内部考核。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无

董事培训与发展全体董事均应及时了解身为董事的责任、本公司行为及业务。本公司负责安排董事接受适当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本公司会向各新任董事提供培训,内容关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则所规定的董事职责及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亦向各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关于科创板董事高管履职及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的相关培训。本公司不时向董事发放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常规及适用于本公司的其他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动及发展,以及安排了有关公司治理、董事责任及道德合规的培训。联席公司秘书保留全体董事的培训记录。于2021年,董事透

过参与上述持续专业发展及阅读相关材料及刊物以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以遵守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6.5条。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于2013年8月8日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遵守于2013年9月1日生效之有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企管守则之新守则条文第A.5.6条。董事会认为多样化的观点与角度有利于公司,并确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可透过考虑多方面的因素达到,例如技能、专业及行业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服务任期、性别和年纪。尽管如此,在根据公司本身的业务模式及与时并进的特定需要去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董事会多元化的好处)的同时,董事会成员的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按客观条件而作决定。蕫事会提名委员会于物色适合符合资格人士成为董事会成员时考虑该政策。董事会将定期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有效实行。

姓名职位年龄性别
高永岗执行董事56
赵海军执行董事58
鲁国庆非执行董事59
陈山枝非执行董事52
黄登山非执行董事54
任凯非执行董事49
William Tudor Brown独立非执行董事63
刘遵义独立非执行董事77
范仁达独立非执行董事61
刘明独立非执行董事57

董事委任程序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有关委任董事之标准程序,列明委任个别人士为董事会成员的程序。根据该项政策,董事会考虑(其中包括)下列因素:(1)获提名人士的技能、资格、经验、背景和国籍,包括过往三年在上市公司担任的其他董事职务及其他主要任命;

(2)获提名人士持有或实益拥有本公司的任何股份、类别、数目(如有); (3)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及(4)根据香港联交所、上交所的规则须披露有关该获提名人士的任何其他资料。再决定是否委任该获提名人士填补董事会之临时空缺,或加入现有董事席位,并划拨至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所规定之三类董事其中一类。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已成立以下主要委员会以协助其履行职能,并各自受载有明确职权范围的章程约束。董事委员会的最新章程可在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获取。

审计委员会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范仁达先生(审计委员会主席)、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和刘遵义教授。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曾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行政人员或员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就本公司独立审计师之委任、续任、留任、评估、监督及终止聘用等方面向董事会提供推

荐建议,并监督本公司独立审计师的工作;

? 批准本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薪酬及任期;

? 包括审阅独立审计师团队高级职员之经验、资格及表现;? 预批本公司独立审计师提供的所有非核数服务;? 审阅本公司独立审计师所发出有关独立审计师内部质量控制程序的报告;就独立审计师

进行的独立审计,近期内部质量控制审阅或同业审阅,或政府、专业或其他监管机关作出的任何查询、审阅或调查所发现的任何重大事宜,以及采取的处理有关问题的措施;以及(评估独立审计师的独立性)本公司与独立审计师的全部关系;? 预批聘用任何过往三年曾任审计小组成员之本公司独立审计师之员工或前任员工以及独

立审计师的任何员工或前任员工担任高级职位,而不论该人士是否曾属本公司审计小组的成员;? 审阅本公司的全年、中期及季度财务报表、盈利公告、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纳的重大会计

政策和处理方法、财务数据的其他处理方法、本公司披露数据的控制和程序的成效以及财务报告方法与规定的重要趋势和发展;? 审阅内部审计的范围、规划和人手状况、本公司内部审计部(定义及论述见下文)的组织、职责、计划、绩效、预算和人手状况、本公司内部监控(包括财务、运营及合规控制方面)的质素、充足性和成效,以及内部监控设计或运行过程中的任何重大缺陷或不足;? 考虑本公司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的资源、员工资历、培训计划及预算是否足够;? 审阅本公司的内部监控、风险评估和管理政策;? 审阅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法律事项,并审阅本公司的法例和规例监督程序是否足够及

有效;? 制定程序处理本公司所收到有关财务报告、内部监控或其他事项可能有不当行为的投诉;及? 获取及审阅管理层、本公司内部审计师及独立审计师遵守适用法例及监管规定之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计委员会已审阅的议案包括:

? 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中期报告;? 季度财务报表、业绩公布及业绩指引;? 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修改公司商业道德规范政策、反欺诈政策及反腐败政策;? 本公司独立审计师所提交的季度报告,当中概述其审核本公司财务报告时发现的重大事

项、关键审计事项及所得结论;? 有关本公司运营、财务报告完整性及遵守适用法律及规例之内部控制架构之有效性;? 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每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含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评估本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资质及独立性,并就更换独立审计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

审批本公司独立审计师之审计服务费;及? 有关本公司的道德规范举报热线报告、调查及处理违规事件的结果。审计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发现和建议。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并在需要时就其他情况进行讨论和表决。联席公司秘书协助审计委员会主席准备会议议程,并协助审计委员会遵守相关规则和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相关文件会根据企管守则的规定发给各审计委员会成员。如有需要,审计委员会成员可将需要讨论的事项加入议程。在审计委员会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本公司须向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发送会议记录,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审查,以便下一次或随后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上批准有关会议记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计委员会共举行四次会议并作出2次书面决议。每位成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列示如下:

审计委员会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附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仁达4/4
William Tudor Brown4/4
刘遵义0/0于2021年11月11日获委任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
非执行董事
周杰4/4于2021年11月11日辞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

于每个季度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审计委员会都会与首席财务官和本公司独立审计师共同审查本公司和其子公司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财务和会计准则、政策和监控,并会特别讨论(1)会计政策和惯例的变化(如有);(2)持续经营假设;(3)遵守有关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和适用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要求;和(4)本公司和会计及财务报告系统的内部监控。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批准财务报表。

薪酬委员会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为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薪酬委员会主席)、鲁国庆先生、刘遵义教授、范仁达先生及刘明博士。薪酬委员会成员均不曾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行政人员或员工。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但不限于)包括:

? 在采纳执行董事的建议后,批准和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总薪酬方案,评估本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的绩效及确定和批准其薪酬;

? 厘定执行董事的薪酬方案,并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包括股权薪酬)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 就向董事、员工和顾问提供长期激励性薪酬或股权计划进行管理及定期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 审查涵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策略和原则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并审查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提出的新订和现有雇用、咨询、退休和离职协议建议;及

? 确保对本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进行适当的监督,并审查为履行本公司在道德、法律和人力资源责任而制定的战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已审阅的议案包括:

? 2021年集团人力成本及全面薪酬预算;

? 基于公司年度目标达标率及个人绩效的年度奖金及长期激励;

? 执行董事的奖金、股权授予及奖励事项;

?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向公司关连人士发行并授予科创板限制性股票

? 非执行董事的年度奖金及股权授予;

? 新委任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待遇;

? 2021年公司目标与激励计划;

? 2021年股东周年大会董事重选薪酬建议;

? 修订薪酬委员会章程及相关政策;及

? 根据股权计划条款授出的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

薪酬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研究结果和建议,每年不少于四次。薪酬委员会至少每年开会四次,并在需要讨论和表决影响公司薪酬政策的重大事宜的其他情况下举行会议。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薪酬委员会主席准备议程,并协助薪酬委员会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薪酬委员会会议的相关文件会按照企管守则的规定发给薪酬委员会各成员。如有需要,薪酬委员会成员可将讨论事项加入议程。于薪酬委员会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本公司须将会议记录分发给薪酬委员会

成员,以征询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审查,以便于下一次或随后的薪酬委员会会议上批准有关会议记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共举行五次会议。董事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列示如下:

薪酬委员会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附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5/5
刘遵义5/5
范仁达0/0于2021年11月11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
刘明0/0于2021年11月11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
杨光磊5/5于2021年11月11日辞任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
非执行董事
鲁国庆3/3于2021年5月13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2021年8月4日及2021年11月10日的会议委托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代其出席。
周杰5/5于2021年11月11日辞任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
童国华2/2于2021年5月13日辞任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

提名委员会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由高永岗博士(提名委员会主席)、黄登山先生、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刘遵义教授及范仁达先生组成。

董事会提名政策本政策列载原则以指引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物色及评估符合资格出任董事会董事的人选,并参考已制定的准则就遴选提名出任董事的人选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董事会最终负责遴选及委任新董事。

提名准则提名委员会于提名时应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技能及经验︰人选应具备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营运相关的技能、知识及经验。多元化︰应根据人选之长处及客观标准做考虑,并适当参考载于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中的多元化范畴以及董事会组成在技能和经验之间的平衡。

投入时间︰人选应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入职引介、培训及其他与董事会相关的活动。尤其如果建议人选将获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将担任其第七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董事职位时,提名委员会应考虑该人选提出能够为董事会投入足够时间的理由。

信誉︰人选必须满足董事会、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要求的其具备适当的个性、经验及品格,并证明其具备足够的才干胜任本公司董事相关职务。

独立性︰获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人选必须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3.13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

提名程序

1. 倘提名委员会确定需要额外增加或替换董事,委员会可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以物色及评估人选。

2. 提名委员会可向董事会提名一名候选人作为候选董事。

3. 董事会可委任该人选担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额外增加的董事。

4. 在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批准参选的候选人为董事。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和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和经验以及观点的多元化),并就董事会的任何拟议变更提出建议,配合本公司的企业战略;? 监督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情况(包括任何可衡量的目标以及达标进度),并确保公司在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内适当披露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 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确定有资格成为董事的个人,并就甄选董事职位的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 就董事的任命或重新任命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长及联合首席执行官)的继任计划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并于出现可能需要讨论与董事会组成有关的重大事宜的其他情况时举行会议并进行表决。联席公司秘书协助提名委员会主席准备会议议程,亦协助提名委员会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相关文件会根据企管守则的规定发给各提名委员会成员。如有需要,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可将需要讨论的事项纳入议程。于提名委员会会议举行后的合理时间内,将会议记录发给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征求他们的意见并进行审查,以便于下一次或随后的提名委员会会议批准会议记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已:

? 审阅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及组合(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 为董事职务定下准则及审批潜在提名人;?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审阅董事重选事宜;? 提名委任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任代理董事长;及? 提名委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共举行三次会议。董事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列示如下:

提名委员会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附注
执行董事
高永岗0/0于2021年9月3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周子学3/3于2021年9月3日辞任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非执行董事
黄登山1/1于2021年5月13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
路军1/12021年2月3日会议委托周子学博士代其出席; 于2021年4月29日辞任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3/3
刘遵义3/3
范仁达3/3

战略委员会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陈山枝博士(战略委员会主席)、任凯先生、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刘遵义教授和刘明博士。战略委员会每年与全体董事举行一次战略会议。

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协助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评估和考虑不同的战略选项。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评估和考虑公司任何战略选项;? 就公司重大事务及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与潜在战略伙伴就战略选项进行讨论并作出贡献;及? 就任何战略规划向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战略委员会已:

? 评估公司战略规划;? 就战略规划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战略委员会共举行一次会议。董事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列示如下:

战略委员会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附注
非执行董事
陈山枝1/1
任凯1/1
执行董事
蒋尚义1/1于2021年11月11日辞任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1/1
刘遵义1/1
刘明1/1

十三、 企业管治职能

根据于2005年1月25日生效的《企业管治政策》,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负责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

?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于企业管治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于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 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

?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报告的守则及披露要求的情况。

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已根据《企业管治政策》履行上述企业管治职能。

十四、 董事就财务报表作出财务报告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对编制本公司及本集团财务报表的责任。董事并不知悉或会与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状况有关的任何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审计师关于其报告职责的声明载于“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

十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7,67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7,68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13,313
销售人员213
研发人员1,758
行政人员2,397
合计17,68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367
硕士3,434
本科6,017
大专及以下7,863
合计17,681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员工的岗位、能力、绩效,以固定薪资加绩效奖励的方式向员工支付薪酬。其中,固定薪资是员工根据岗位性质、出勤情况等固定享有的部分,绩效奖励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个人的表现,同时依据相关的制度考核后发放。

董事的薪酬政策和董事薪酬的进一步数据请参阅本节“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集团在上述薪酬基础上,为员工提供各种福利,包括为符合资格的员工提供的带薪假期、社保保险缴纳、商业保险、住房福利、餐饮补贴等。本集团的中国员工可根据国家管理的退休金计划(养老金和失业金)于退休时按其的薪金及服务年限获得退休金福利。中国政府负责该等退休员工的退休金。本公司须向国家管理的退休计划支付相等于在职雇员每月薪金14.0%至16.0%(根据深圳市政府的规定,深圳的标准介乎14.0%–15.0%)的比率供款。员工则须支付相等于其每月薪金8.0%的比率供款。员工福利开支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39、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亦为本集团的员工实行职业健康及卫生管理,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监测空气质量、照明、辐射、噪音及饮用水。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秉持“用芯成就未来”的人才管理理念,公司致力打造具有集成电路产业特色的、突显企业价值观的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聚焦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施行分层分类的培养,锤炼出一支拥有卓越领导力和过硬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才队伍,为公司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并实现产业、公司和员工的三赢共同发展。

公司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搭建国际化、专业化、系统化的人才培养及发展体系,通过定义人才标准,搭建人才评价机制,推动人才盘点,建立公司关键和核心人才库,同时为不同特点的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及课程。2021年公司结合线下面授、在线学习和团队建设等多途径,开展多样化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员工培训人次达24万以上,线上和线下培训覆盖率100%。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性与可操作性及保护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6月1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2. 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如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已有老厂扩建及三个新厂项目。

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本次A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2年预计资本开支为320.5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资金需求较大,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十八、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20210531 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2,727,5990.032851.610.03
20210531 购股权(1)股票期权4,986,7590.062851.6120.00
20210915 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165,0000.0060.030.03
20210915 购股权(2)股票期权424,0000.0160.0318.93
20211119 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2,067,0570.035032.840.03
20211119 购股权(3)股票期权4,394,3420.065032.8418.30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7,535,2000.853,94422.3120.00

附注:

(1).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购股权于2021年5月31日授出 。紧接授出日期前股份的行使价

及收市价分别为24.50港元及24.15港元。购股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5月31日起计为期10

年,可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及适用奖励文件的规定提前终止。

(2).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购股权于2021年9月15日授出。紧接授出日期前股份的行使价及

收市价分别为23.18港元及22.95港元。购股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9月15日起计为期10

年,可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及适用奖励文件的规定提前终止。

(3).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购股权于2021年11月19日授出 。紧接授出日期前股份的行使价及收市价分别为22.41港元及22.35港元。购股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11月19日起计为期10年,可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及适用奖励文件的规定提前终止。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均已完成授予,在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进行了公告,并按归属计划进行归属。

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503,034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1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1月29日
于下列日期,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认股权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认股权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2月1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2月1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2月1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2月1日
于下列日期,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2月1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2月1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2月25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2月25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3月30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3月30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4月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4月9日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科创板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2021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5月27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5月27日
授出购股期权香港联交所公告及通告: 2021年5月31日
授出购股权及不获豁免关连交易-建议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香港联交所公告及通告: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本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详情请参阅公司2021年6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于下列日期,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6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6月2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6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6月29日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情请参阅2021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情请参阅2021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7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7月2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8月30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8月30日
授出购股期权香港联交所公告及通告: 2021年9月15日
于下列日期,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9月16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9月16日
于下列日期,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认股权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认股权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9月16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9月16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9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9月2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10月28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10月28日
授出购股期权香港联交所公告及通告: 2021年11月1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11月29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11月29日
于下列日期,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2021年12月30日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1年12月30日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004年购股权计划本公司股东于2004年2月16日采纳2004年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其后于2004年3月1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3日修订。

2004年购股权计划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姓名/合资格雇员授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购股权授出数目每股行使价(元)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期内额外授出购股权期内已失效购股权因期内购回普通股而失效的购股权期内行使购股权期内注销购股权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紧接购股权行使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
雇员5/31/20115/31/2011-5/30/2021148,313,8015.40776,405-175,866-600,539--19.915.30
雇员9/8/20119/8/2011-9/7/202142,809,0833.7278,466-13,103-65,363--20.623.55
雇员11/17/201111/17/2011-11/16/202116,143,1473.2781,195-25,870-55,325--20.763.22
雇员5/22/20125/22/2012-5/21/2022252,572,7062.842,334,978-66,000-554,760-1,714,21820.282.85
雇员9/12/20129/12/2012-9/11/202212,071,2502.3835,800---10,600-25,20019.392.32
雇员11/15/201211/15/2012-11/14/202218,461,0003.00111,416---23,200-88,21621.573.02
雇员5/7/20135/7/2013-5/6/202324,367,2014.86100,215---15,287-84,92820.194.89
雇员6/11/20136/11/2013-6/10/2023102,810,0005.251,328,622-16,000-222,845-1,089,77720.385.06
赵海军6/11/20136/11/2013-6/10/202374,755,7565.25188,233-----188,233-5.06
高永岗6/17/20136/17/2013-6/16/202313,608,2495.091,360,824-----1,360,824-4.98
雇员9/6/20139/6/2013-9/5/202322,179,0704.61128,725---82,400-46,32519.654.65
雇员11/4/201311/4/2013-11/3/202319,500,0004.71105,000-13,900-33,200-57,90021.114.57
合计6,629,879-310,739-1,663,519-4,655,621

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概要如下:

(1).目的

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吸引、挽留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以及其他服务供货商;于公开发售及之后就其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溢利提供向其作出补偿的方法;并容许有关雇员、董事及服务供货商参与有关增长及溢利。

(2).参与者

本公司的2004年购股权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代替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行事)管理。本公司的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予本公司驻于中国、美国或其他地区的雇员、高级职员或其他服务供货商、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惟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有关的法律规定、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在薪酬委员会的决定下则不在此限。

(3).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243,466,873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的3.08%。

不论任何情况,根据本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授出的任何尚未行使购买权可发行的普通股数目,总数均不得超出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目的30%。

(4).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出当时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

(5).购股权期间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于四年期间归属。购股权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可规定购股权仅可在归属时行使或实时成为可予行使,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预托证券股份受制于本公司的回购权利,随股份归属该项权利亦会失效。本公司2004年购股权计划下授出的购股权最高年期为十年,并可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改动,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调整。

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普通股之购股权一般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周年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的1/36。

(6).接纳及付款

2004年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购股权时支付任何款额。

(7).行使价

购股权行使价必须最少等同普通股在授出日期的市价。

(8).计划的剩余年期

2004年购股权计划及其修订于2013年11月15日终止。在终止前,授出的购股权仍然未获行使,且根据于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条件而继续归属及可予行使,并受制于有关条款。

2014年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2013年11月15日生效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2014年购股权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2014年购股权计划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姓名/合资格雇员授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购股权授出数目每股行使价(元)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期内额外授出购股权期内已失效购股权因期内购回普通股而失效的购股权期内行使购股权期内注销购股权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紧接购股权行使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
高永岗6/12/20146/12/2014-6/11/20242,886,4865.22288,648-----288,648-5.22
雇员6/12/20146/12/2014-6/11/202426,584,2505.22262,229---129,000-133,22918.525.22
雇员11/17/201411/17/2014-11/16/2024119,640,0126.931,433,018-10,303-233,970-1,188,74520.157.01
雇员2/24/20152/24/2015-2/23/202512,293,0175.78130,500-92,000-17,000-21,50018.065.63
雇员5/20/20155/20/2015-5/19/202512,235,0006.7735,916-----35,916-6.69
周子学*5/20/20155/20/2015-5/19/202525,211,6336.772,521,163-----2,521,163-6.69
雇员5/25/20165/25/2016-5/24/20265,146,0005.2440,450---10,000-30,45022.575.30
陈山枝5/25/20165/25/2016-5/24/2026989,5835.2498,958-----98,958-5.30
陈山枝9/12/20169/12/2016-9/11/202611,9867.111,198-----1,198-7.18
童国华(离任)4/5/20174/5/2017-4/4/2027187,5008.02187,500---187,500--19.807.92
丛京生(离任)4/5/20174/5/2017-4/4/2027187,5008.02187,500---187,500--23.887.92
陈山枝4/5/20174/5/2017-4/4/202762,5008.0262,500-----62,500-7.92
雇员5/22/20175/22/2017-5/21/2027345,0006.9213,937---2,250-11,68719.556.81
赵海军9/7/20179/7/2017-9/6/20271,687,5006.441,687,500-----1,687,500-6.39
雇员5/23/20185/23/2018-5/22/202818,493,8348.539,068,222-670,975-1,512,675-6,884,57219.808.48
陈山枝5/23/20185/23/2018-5/22/2028125,0008.53125,000-----125,000-8.48
William Tudor Brown5/23/20185/23/2018-5/22/202887,5008.5387,500-----87,500-8.48
范仁达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6.94187,500-----187,500-6.81
刘遵义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6.94187,500---187,500--18.986.81
雇员11/19/201811/19/2018-11/18/2028138,0005.5762,000-----62,000-5.35
陈山枝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6.9662,500-----62,500-7.07
William Tudor Brown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6.9662,500-----62,500-7.07
郭光莉9/12/20199/12/2019-9/11/2029100,0007.9775,000-----75,000-7.96
雇员9/12/20199/12/2019-9/11/2029648,0007.97529,000-62,000-180,500-286,50021.677.96
杨光磊(离任)9/12/20199/12/2019-9/11/2029187,5007.97187,500---187,500--21.597.96
雇员11/26/201911/26/2019-11/25/202970,0008.2470,000-52,500-17,500--19.728.28
雇员5/25/20205/25/2020-5/24/20306,794,80314.866,131,903-667,219-523,342-4,941,34220.4613.88
陈山枝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14.8662,500-----62,500-13.88
William Tudor Brown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14.8662,500-----62,500-13.88
赵海军5/25/20205/25/2020-5/24/2030219,70614.86219,706-----219,706-13.88
童国华(离任)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14.8654,966---54,966--19.8013.88
丛京生(离任)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14.8654,966-54,966-----13.88
郭光莉5/25/20205/25/2020-5/24/203029,04214.8629,042-----29,042-13.88
周梅生5/25/20205/25/2020-5/24/2030281,09214.86281,092-----281,092-13.88
梁孟松5/25/20205/25/2020-5/24/2030659,11714.86659,117-----659,117-13.88
高永岗5/25/20205/25/2020-5/24/2030586,79314.86586,793-----586,793-13.88
周子学*5/25/20205/25/2020-5/24/2030659,11714.86659,117-----659,117-13.88
雇员9/9/20209/9/2020-9/8/2030108,85118.11108,851-----108,851-15.44
雇员11/23/202011/23/2020-11/22/20303,574,04918.893,542,957-416,594-43,080-3,083,28320.4118.69
雇员5/31/20215/31/2021-5/30/20313,434,76220.11-3,434,762309,698---3,125,064-19.80
William Tudor Brown5/31/20215/31/2021-5/30/203162,50020.11-62,500----62,500-19.80
陈山枝5/31/20215/31/2021-5/30/203162,50020.11-62,500----62,500-19.80
范仁达5/31/20215/31/2021-5/30/203132,87720.11-32,877----32,877-19.80
高永岗5/31/20215/31/2021-5/30/2031296,08520.11-296,085----296,085-19.80
郭光莉5/31/20215/31/2021-5/30/203113,11920.11-13,119----13,119-19.80
刘明5/31/20215/31/2021-5/30/2031187,50020.11-187,500----187,500-19.80
刘遵义5/31/20215/31/2021-5/30/203132,87720.11-32,877----32,877-19.80
鲁国庆5/31/20215/31/2021-5/30/2031187,50020.11-187,500----187,500-19.80
赵海军5/31/20215/31/2021-5/30/2031277,14920.11-277,149----277,149-19.80
周梅生5/31/20215/31/2021-5/30/2031122,74120.11-122,741----122,741-19.80
周子学*5/31/20215/31/2021-5/30/2031277,14920.11-277,149----277,149-19.80
雇员9/15/20219/15/2021-9/14/2031424,00018.92-424,00062,000---362,000-18.74
雇员11/19/202111/19/2021-11/18/20314,394,34218.30-4,394,342117,369---4,276,973-18.25
合计30,108,7499,805,1012,515,624-3,474,283-33,923,943

*周子学博士于2022年3月17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中的条款,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可分别批准加快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雇员获授的购股权的归属期。

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概要如下:

(1).目的

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吸引、挽留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以及其他服务供货商;于公开发售及之后就其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溢利提供向其作出补偿的方法;并容许有关雇员、董事及服务供货商参与有关增长及溢利。

(2).参与者

本公司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代替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行事)管理。本公司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予本公司驻于中国、美国或其他地区的雇员、高级职员或其他服务供货商、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惟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有关的法律规定、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在薪酬委员会的决定下则不在此限。

(3).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320,737,712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的4.06%。

不论任何情况,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尚未行使购买权可发行的普通股数目,总数均不得超过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目的30%。

(4).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过当时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

(5).购股权期间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于四年期间归属。购股权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可规定购股权仅可在归属时行使或实时成为可予行使,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预托证券股份受制于本公司的购回权利,随股份归属该项权利亦会失效。本公司2014年购股权计划下授出的购股权最高年期为十年,并可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改动,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调整。

于2018年1月1日前授出并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普通股之购股权一般按某个比率归属,据此,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周年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的1/36。

于2018年1月1日后授出并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普通股之购股权一般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分别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

(6).接纳及付款

2014年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购股权时支付任何款额。

(7).行使价

购股权行使价必须最少等同普通股在授出日期的市价。

(8).计划的剩余年期

2014年购股权计划将于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日后十年终止,惟董事会可提前将之终止。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或终止2014年购股权计划,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否则毋须股东批准修订。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2013年11月15日生效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姓名/合资格雇员授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数目每股行使价(元)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额外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已失效受限制股份单位因期内购回普通股而失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期内注销受限制股份单位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紧接受限制股份单位行使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紧接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
高永岗11/17/20142014/11/17-2024/11/162,910,8360.0385,505-----85,505-7.01
周子学*5/20/20155/20/2015-5/19/202510,804,9850.031,080,498-----1,080,498-6.69
雇员5/25/20165/25/2016-5/24/202668,070,0000.0316,000---12,800-3,20012.335.30
陈山枝5/25/20165/25/2016-5/24/2026989,5830.0398,958-----98,958-5.30
陈山枝9/12/20169/12/2016-9/11/202611,9860.031,198-----1,198-7.18
童国华(离任)4/5/20174/5/2017-4/4/2027187,5000.03187,500---187,500--14.117.92
陈山枝4/5/20174/5/2017-4/4/202762,5000.0362,500-----62,500-7.92
雇员5/22/20175/22/2017-5/21/20277,469,0000.03932,250-21,550-901,800-8,90020.366.81
雇员12/7/201712/7/2017-12/6/2027364,0000.0357,000---57,000--18.258.40
雇员5/23/20185/23/2018-5/22/20286,957,9660.032,035,820-199,950-1,024,120-811,75020.388.48
陈山枝5/23/20185/23/2018-5/22/2028125,0000.03125,000-----125,000-8.48
William Tudor Brown5/23/20185/23/2018-5/22/202887,5000.0387,500-----87,500-8.48
雇员9/13/20189/13/2018-9/12/2028344,0000.03114,000---67,000-47,00020.076.81
范仁达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0.03187,500---187,500--19.196.81
刘遵义9/13/20189/13/2018-9/12/2028187,5000.03187,500---187,500--19.196.81
雇员11/19/201811/19/2018-11/18/202854,0000.0312,000---6,000-6,00020.045.35
陈山枝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0.0362,500-----62,500-7.07
William Tudor Brown5/21/20195/21/2019-5/20/202962,5000.0362,500-----62,500-7.07
郭光莉9/12/20199/12/2019-9/11/202939,0000.0319,500-----19,500-7.96
雇员9/12/20199/12/2019-9/11/2029291,0000.03130,500---83,250-47,25020.067.96
杨光磊(离任)9/12/20199/12/2019-9/11/2029187,5000.03187,500---187,500--21.597.96
雇员11/26/201911/26/2019-11/25/202970,0000.0352,500-52,500-----8.28
雇员5/25/20205/25/2020-5/24/20302,677,9330.032,265,782-246,481-680,342-1,338,95920.5113.88
陈山枝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0.0362,500-----62,500-13.88
William Tudor Brown5/25/20205/25/2020-5/24/203062,5000.0362,500-----62,500-13.88
赵海军5/25/20205/25/2020-5/24/203086,6030.0386,603-----86,603-13.88
童国华(离任)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0.0354,966---54,966--18.0413.88
丛京生(离任)5/25/20205/25/2020-5/24/203054,9660.0354,966-54,966-----13.88
郭光莉5/25/20205/25/2020-5/24/203011,2870.0311,287-----11,287-13.88
周梅生5/25/20205/25/2020-5/24/2030110,7990.03110,799-----110,799-13.88
梁孟松5/25/20205/25/2020-5/24/2030259,8080.03259,808-----259,808-13.88
高永岗5/25/20205/25/2020-5/24/2030231,3000.03231,300-----231,300-13.88
周子学*5/25/20205/25/2020-5/24/2030259,8080.03259,808-----259,808-13.88
雇员9/9/20209/9/2020-9/8/203042,4890.0342,489---11,494-30,99520.5415.44
雇员11/23/202011/23/2020-11/22/20301,650,6780.031,635,930-170,065-398,915-1,066,95020.1818.69
雇员5/31/20215/31/2021-5/30/20311,670,5900.03-1,670,590147,382-7,500-1,515,70815.0719.80
William Tudor Brown5/31/20215/31/2021-5/30/203162,5000.03-62,500----62,500-19.80
陈山枝5/31/20215/31/2021-5/30/203162,5000.03-62,500----62,500-19.80
范仁达5/31/20215/31/2021-5/30/203132,8770.03-32,877----32,877-19.80
高永岗5/31/20215/31/2021-5/30/2031147,4820.03-147,482----147,482-19.80
郭光莉5/31/20215/31/2021-5/30/20316,5350.03-6,535----6,535-19.80
刘明5/31/20215/31/2021-5/30/2031187,5000.03-187,500----187,500-19.80
刘遵义5/31/20215/31/2021-5/30/203132,8770.03-32,877----32,877-19.80
鲁国庆5/31/20215/31/2021-5/30/2031187,5000.03-187,500----187,500-19.80
赵海军5/31/20215/31/2021-5/30/2031138,0500.03-138,050----138,050-19.80
周梅生5/31/20215/31/2021-5/30/203161,1380.03-61,138----61,138-19.80
周子学*5/31/20215/31/2021-5/30/2031138,0500.03-138,050----138,050-19.80
雇员9/15/20219/15/2021-9/14/2031165,0000.03-165,00024,000---141,000-18.74
雇员11/19/202111/19/2021-11/18/20312,067,0570.03-2,067,05749,774---2,017,283-18.25
合计10,924,4674,959,656966,668-4,055,187-10,862,268

*周子学博士于2022年3月17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中的条款,薪酬委员会可批准加快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雇员获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概要如下:

(1).目的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目的为吸引、挽留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以及其他服务供货商;于公开发售及之后就其对本公司的贡献及溢利提供向其作出补偿的方法;并容许有关雇员、董事及服务供货商参与有关增长及溢利。

(2).参与者

本公司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代替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行事)管理。本公司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购股权予本公司驻于中国、美国或其他地区的雇员、高级职员或其他服务供货商、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按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惟根据遗嘱或按照承继及分配法、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在薪酬委员会的决定下则不在此限。

(3).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可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80,184,428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的1.01%。

不论任何情况,根据本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授出的任何尚未行使购买权可发行的普通股数目,总数均不得超出当时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目的30%。

(4).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普通股数目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过当时已发行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

(5).奖励期间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于四年期间归属。奖励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可规定奖励仅可在归属时行使或实时成为可予行使,行使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预托证券股份受制于本公司的购回权利,随股份归属该项权利亦会失效。本公司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下授出的奖励最高年期为十年,并可按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改动,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调整。

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的奖励一般于归属开始日期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周年分别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

(6).接纳及付款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受限制股份单位时支付任何款额。

(7).行使价

各受限制股份的价格0.031港元由薪酬委员会厘定。

(8).计划的剩余年期

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或终止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否则毋须要求股东批准修订。

子公司购股权计划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实行一项购股权计划。因本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出售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正在执行的子公司购股权计划。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采纳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姓名/合资格雇员授出日期权利行使期间限制性股票授出数目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限制性股票期内额外授出限制性股票期内已失效限制性股票因期内购回普通股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期内行使受限制性股票期内已失效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限制性股票紧接限制性股票行使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紧接限制性股票授出日期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元)
高永岗7/19/20217/19/2021-7/18/2026360,00020------360,000-54.86
周子学*7/19/20217/19/2021-7/18/2026400,00020------400,000-54.86
蒋尚义(离任)7/19/20217/19/2021-7/18/2026400,00020-----400,000--54.86
梁孟松7/19/20217/19/2021-7/18/2026400,00020------400,000-54.86
赵海军7/19/20217/19/2021-7/18/2026400,00020------400,000-54.86
周梅生7/19/20217/19/2021-7/18/2026360,00020------360,000-54.86
郭光莉7/19/20217/19/2021-7/18/2026160,00020------160,000-54.86
雇员7/19/20217/19/2021-7/18/202665,055,20020-----276,32064,778,880-54.86
合计67,535,200-----676,32066,858,880
*周子学博士于2022年3月17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概要如下:

(1).目的

该计划旨在健全本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及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本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本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2).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该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该计划项下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A股普通股股票。

(3).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该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565.04万股A股普通股,约占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6%。其中,首次授予数量6,753.52万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0.00%,约占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85%;预留部分811.52万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00%,约占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10%。

(4).该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

该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4,000人,约占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7,354人的23.05%。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高级业务管理人员、技术与业务骨干人员。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元人民币,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为每股20元人民币。

(6).该计划的有效期

该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7).该计划的归属安排

该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30%、25%、25%、20%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该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股票禁售期归属。

(8).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2018-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及EBITDA均值为业绩基数,2021、2022、2023、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和EBITDA累计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22%、152%、291%、440%,触发值分别不低于19%、145%、276%、415%。

同时相应设置综合加权及阶梯归属考核模式,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系数综合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9).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由个人惩处核定及个人绩效考核评定两部分组成,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惩处核定结果无记过及以上惩处记录有记过及以上惩处记录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绩效考核结果ABCC-D\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100%100%80%0

本次科创板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十九、 审计师酬金

本公司与审计师酬金相关内容请参阅“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二十、 联席公司秘书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由郭光莉女士及符梅芳女士担任,高永岗博士已于2021年11月11日辞去公司秘书职务。郭光莉女士及符梅芳女士的履历详情载于本节“八、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联席公司秘书向董事长汇报。全体董事均可联络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负责协助董事会遵从有关合规事宜的适用程序。联席公司秘书持续向全体董事更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的最新发展,以协助本公司遵从及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9条,高永岗博士、郭光莉女士及符梅芳女士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均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二十一、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负责确保本集团维持稳健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管理人员持续执行该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架构是否足够及其有效性进行评估。根据香港联交所颁布的《企业管治守则》,管理层应向董事会确认该制度的成效。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达成运营业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有关人员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管理影响本集团达成业务目标的各种风险,而非彻底消除这些风险。因此,该制度仅可合理保证但非绝对保证财务报表没有任何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

根据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COSO”)颁布的企业风险管理—综合框架,董事会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实施及监测以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管理层执行方式如下:

? 辨识风险,例如经营风险、战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及财务风险等;

? 评估已辨识的风险,考虑其发生的影响(包括对财务、商誉、业务持续性规划及经营上的影响)及可能性;及

? 设计、执行及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执行的有效性以降低及控制有关风险。

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每年复核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要求健全更有力的反舞弊机制以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有效。

(二) 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一项独立而客观的评估职能,旨在评估并致力改善风险管理、内控和治理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将计划、预算和人员编制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审批。

内部审计部门对高级管理人员识别的重大问题进行检查及调查。重大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管理层的纠正措施及对管理层纠正措施的跟踪评估结果,将报告审计委员会、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一次,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包括:

? 审查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措施,合理保证财务和运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用以识别、衡量、分类和报告此类信息的方式可靠而健全;

? 审查已设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当前已遵守对运营及报告具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程序、制度、法规和法律;

? 审查资产保护的方式,并在适当时核实资产是否存在;

? 识别影响公司实现业务目标的重大风险,向管理层汇报相关风险,并督促管理层采取适

当防范措施;

? 审查支持公司运营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并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 确保内部和外部审计师关于内部控制方面的工作得到协调;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享有独立地位,不得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审计部门的运营概无运营责任或权力。

执行审计时,内部审计可随时要求与相关部门合作、查阅相关记录、审查相关财产及联系相关人员。

审计完成后,所有审计结果均通报管理层。由管理层负责确定并实施必要的纠正措施,消除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缺陷。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可在必要时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独会面,而无需本集团管理层成员或外部审计师列席。

(三) 内幕消息

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该制度及实施细则,本公司备存并定期审阅其敏感度数据清单,用以识别可能造成内幕消息的情形。就可能造成的内幕消息而言,本公司确保有关交易的所有相关订约方均会签署保密协议。本公司亦采取适当措施维持有关敏感度数据的保密性,如使用项目代号及仅令有需要获悉该等数据的限定群体获取资料。本公司视其需要,定期为因办公环境或雇用情况而很有可能获悉本公司内幕消息的雇员组织培训,以帮助其了解本公司的政策及程序以及其相关披露职责及责任。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二、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实行集团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事宜。

二十三、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二十四、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存在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清单不一致的情况,均系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司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使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所以公司按照开曼群岛法律、《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独立有效地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职责,故治理模式与注册于中国的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但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

二十五、 道德合规

公司制定了一套适用于全体员工、董事、合作方、顾问、代理商和商业合作伙伴的商业行为与道德规范(“道德准则”),确保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商业行为标准。我们的道德准则致力于反欺诈、反腐败、尊重公众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环保事务等。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道德合规办公室(“道德合规办”)负责道德合规管理和独立调查工作,提供匿名举报任何潜在违规的渠道,定期向董事长和审计委员会汇报。

道德合规办负责制定道德合规相关的政策和程序,监督和确保公司和员工的职业道德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商业行为与道德规范的规定,管理和维护道德举报线索,及时调查任何舞弊线索,如涉嫌违法犯罪,及时进行法律追责处理,以及组织员工的道德合规培训,提升员工道德合规意识,并宣导道德合规举报途径等。

二十六、 遵守法律法规

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的优先产业政策

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北方和中芯南方有权享有下述的优先产业政策。

根据国务院于2005年12月2日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暂行规定》(或《暂行规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务院所有机构于2011年3月27日发布并于2013年2月16日、2015年3月10日及2019年10月30日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指导目录》,为执行《暂行规定》的依据和标准),中国政府鼓励(1)集成电路设计;(2)线宽小于0.8微米(含

0.8微米)的集成电路制造;及(3)BGA、PGA、CSP、MCM、LGA、SIP、FC、WLP及MEMS的先进封装和测试。

根据《暂行规定》,用于合格国内投资项目并属于该项目批准的总投资额之内的进口设备免征关税,但于国务院规定并于2006年、2008年及2012年修订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以及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第[2011]36号)及《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所列的设备除外。

环境法规我们中国子公司受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约束,涉及建设项目的政府审批及验收、合规排放及处置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以及控制工业噪音。这些法规规定了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需执行的详细流程,包括项目开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政府审批,于施工完成后及正式排污前需向主管环境部门申请及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将登记项目运营许可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类型及数量、排放去向或处置方法、工业噪音水平。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北方和中芯南方均已获得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文和《排污许可证》。同时,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依据产能及时进行环保自主验收。在中国子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政府部门会不时监测和监督检查这些子公司的环保合规情况。若子公司的废水、废气排放或噪音水平,高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可能会被政府罚款或处分、或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必须做出整改或暂停运营。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目前无需于开曼群岛缴税。本公司的子公司须遵守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关详情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六、税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20日发布财税[2012]27号文件(“2012年27号文”),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及其他联合部委于2016年5月4日发布财税[2016]第49号文件(“2016年49号文”),强调落实备案制度、完善享受税收优惠的若干条件、明确备案后核查机制及加强事后监督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联合部委于2018年3月28日印发财税[2018]第27号文件(“2018年27号文”),进一步公布对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及之后成立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2016年49号文件中部分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进行了调整。

根据中国国务院于2020年7月27日发布的国发[2020]8号文件(“2020年8号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过往年度的税务亏损全数弥补后的首个获利年度起计十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过往年度的税务亏损全数弥补后的首个获利年度起计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五年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2020年第45号公告(“2020年45号公告”),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经进入优惠期的企业,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若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可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享受优惠。其中,已经进入优惠期的,可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优惠。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分别于2021年3月29日和2022年3月14日联合发布了发改高技[2021]413号文件("2021年413号文”)和发改高技

[2022]390号文件("2022年390号文”),明确规定享受2020年8号文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有关程序、条件和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文件(“2021年13号文”),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十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董事会责任中芯国际身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在追求共同发展的道路上,深刻认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展望,一同构建更美好的世界。董事会对中芯国际的企业社会责任政策、相关目标制定、目标进度检讨以及表现肩负责任。由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牵头指导制定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制定并推动达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目标,督导各职能部门反馈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状况,研讨、规划与推动解决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议题,使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范,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体现对人、环境和社会的关爱。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审议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批。

议题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负责识别、管理、监督及控制各种风险,向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和决策支持,董事会负责监督重大议题。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通过与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保持紧密的沟通,负责识别和评估重大议题,根据相关议题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目标与管理方针,及时跟进国际趋势及同行表现,并定期回顾相关工作的进度。

日常实施中芯国际成立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组。协助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收集体系,根据中芯国际业务性质进行分析、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目标方针并定期对目标进行检讨,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表现。

环境信息情况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下述企业均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单位名称类别排放口数量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废水(毫克/升)废气(毫克/立方米)排放总量(吨)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吨)
中芯上海酸性废气40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2916.38《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58.81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303.86《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碱性废气12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2.411.99不适用
有机废气8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7.0013.08《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64.09
工业废水4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8.324.63《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49200.79《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2,370.92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9.433.38213.38
连续排放废水车间排放口0.0040.0003150.017
中芯北京酸性废气18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2.3412.964《北京市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不适用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0270.119不适用
碱性废气7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2830.102不适用
有机废气3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821.44不适用
工业废水1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4.715.24《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16.9377.147423.55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7.7825.11231.466
连续排放砷取样口0.000980.0004890.7194
中芯北方酸性废气14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2.1415.29《北京市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不适用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201.12不适用
碱性废气5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990.60不适用
有机废气3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751.40不适用
工业废水1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4.926.30《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94511.681,047.37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5.931.61132.67
连续排放砷检测口0.00210.000071.32
中芯天津酸性废气21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3.2513.6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不适用
碱性废气8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281.63《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不适用
有机废气3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4.87.47《天津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不适用
工业废水2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口7.58.16《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口98250.30257.13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口4.659.4844.94
中芯深圳酸性废气9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927.14《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25.81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6950.75不适用
碱性废气3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370.3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不适用
有机废气2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1.090.44《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14.58
工业废水2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4.483.46《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68.1852.661,452.8825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3.8910.73130.76
中芯南方酸性废气20氮氧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2.3520.93《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56.56
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131.15《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碱性废气5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0.280.18不适用
有机废气2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废气排放口6.215.92《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58.09
工业废水1氟化物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6.1715.96《上海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4-2006不适用
化学需氧量COD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244.91633.93《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912.7
氨氮连续排放废水总排放口12.4532.2398.03
连续排放废水车间排放口0.004720.000055不适用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防治污染设施建设情况
中芯上海(1)可日处理23,800立方米废水和83,422,8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正在建设3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4套碱性废气处理设施和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计划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 (3)正在建设1套含氨废水处理系统、1套含砷废水处理系统和1套含氟废水二级处理系统,计划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
中芯北京可日处理12,000立方米废水和35,76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中芯北方(1)可日处理18,000立方米废水和61,56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新建1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
中芯天津(1)可日处理18,490立方米废水和36,156,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新建7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和2套碱性废气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
中芯深圳(1)可日处理3,011立方米废水和19,08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新建2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
中芯南方(1)可日处理12,000立方米废水和51,600,000立方米废气,全部正常运行; (2)新建1套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已完成建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重点排污企业建设项目均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及按照建设进度取得所需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相关公示信息参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官网。

中芯上海:

? 完成2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日常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

中芯北京:

? 完成安装废水在线自动采样设备;

?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日常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

中芯天津:

? 完成1个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第二阶段验收;

?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日常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

中芯深圳:

? 正在进行1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1个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日常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

中芯北方:

? 完成1个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日常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

中芯南方:

? 完成1个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日常按要求填报排污许可证季度及年度执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上述重点排污企业均已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备案工作。企业按照预案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企业均依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依方案完成定期监测。截至报告期末,各企业的排放指标皆达标。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企业均已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64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和IECQQC 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并按照体系要求有效执行;除中芯南方外,其他各厂区均已通过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上述排污企业报告期内均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北方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南方
范畴1 (吨CO2e)230,305108,515144,740116,93143,20636,611
范畴2 (吨CO2e)226,071249,076373,554336,965150,260222,859
合计 (吨CO2e)456,376357,591518,294453,896193,466259,470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北方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南方
电(千瓦时)527,458,511312,038,255575,503,800369,764,850186,843,953529,051,722
天然气 (立方米)2,011,7932,252,7681,071,5009,366,176806,2751,182,735
热力 (百万千焦)60,137259,558230,306--15,079
柴油(吨)12622--
氢气(立方米)697,70488,630455,1491,096,44225,052824,922
水资源(吨)3,762,1433,766,8415,411,2953,201,6651,163,2003,313,499
晶圆(片)1,181,375809,550*1,044,189*1,701,075664,333398,575*
硫酸(吨)1,8792,6029,8311,1974917,469
氨水(吨)3121,6052,8903311291,707
双氧水(吨)1,3133,20410,66478330110,734
异丙醇(吨)22599178177821,469

* 12寸晶圆数量

废弃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北方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南方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吨)5,1158,74911,1695,4052,7238,123
危险废物量(吨)4,0012,44314,8192,2241,61922,472
生活垃圾量(吨)72832699335663536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不但注重企业发展和创造经济价值,而且注重环境保护、善用资源能源。我们持续实施改善措施,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可持续发展。

自成立之初,公司设立环境/安全/卫生部门,基于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出环境保护暨安全卫生政策、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

中芯国际以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绳,以环境管理政策为指南,通过策划、实施、运行环境管理项目,从组织结构、文件管控、运行控制、监督管理、改进提高等方面系统地、规范地将环境管理实践融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

我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0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持续按要求进行碳核、完成碳交易履约并同时实施碳排放控制措施,通过节约能源、含全氟化物温室气体的本地废气处理系统选用等工程和管理措施控制碳排放。报告期内主要的碳排放控制措施及成果:

中芯上海:(1)完成部分区域照明系统改造,将荧光灯管更换为LED灯管,合计节电47,132千瓦时/年;(2)完成热泵冰机系统回水优化项目,可节约3,312吨蒸汽/年;(3)将部分多级离心风机更换成为侧流式风机,节电190,080千瓦时/年;(4)将5台新风系统由水洗加湿更换为湿膜加湿,可节电654,560千瓦时/年。

中芯北京:(1)更换效率低制冷机组为变频机组,年节省电量为79万千瓦时,约477.2吨CO2e;(2)冷塔更换填料,提高冷塔换热效率,降低冷却塔电能消耗,年节省电量为30万千瓦时,约181.2吨CO2e。

中芯天津:(1)更换三级能效制冷机为一级能效制冷机,对应核算年减少碳排放约2,079.3吨CO2e;(2)蒸汽余热回收项目,对应核算年减少碳排放约281.6吨CO2e。

中芯深圳:(1)冰水系统冰机节能改造项目,年节省电量3,397,000千瓦小时;(2)PV系统扩充设备增设变频器,年节省电量165,707千瓦小时;(3)VOC系统燃气增加节能装置,年度节能绩效:2,865立方米天然气;(4)部分照明系统由日光灯更换为LED灯,年节省电量163,672千瓦时。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的环境保护政策强调善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气、温室气体和有害废物排放。我们持续实施改善措施,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报告期内主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获认可事项:

中芯天津:2021年3月完成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获得92分的优异成绩,高于大多数企业,获得好评。由于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2021年11月中芯国际天津厂被天津市环保局纳入“自主减排企业”。

中芯深圳:入选2021年深圳市环境安全标准化、危险废物标准化“双百”企业名单。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主营业务社会贡献:

在逻辑工艺领域,中芯国际是中国大陆第一家实现FinFET量产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代表中国大陆自主研发集成电路制造技术的先进水平。在特色工艺领域,中芯国际陆续推出中国大陆最先进的细分市场特色工艺,与产品客户深入合作,并切实了解终端和整机行业的诉求与发展,努力满足客户需求并缓解产业链短缺。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外,中芯国际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中芯国际依靠卓越的研发技术实力、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丰富的市场实践经验,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积累了广泛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系统厂商开展了深度合作, 并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和较好反馈。

行业关键指标:

1. 技术水平(关键技术节点)

中芯国际完成了1万5千片FinFET产能目标,风险量产和规模量产稳步推进。

2. 新产品的研发、专利

在电源管理、超低功耗、射频、图像传感、指纹识别、特殊存储器等产品平台,特别是0.15/0.18微米、55/65纳米、40/45纳米等工艺节点,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截至2021年底,中芯国际已累计申请专利17,980件,累计授权12,467件,申请和授权专利的数量均在大陆半导体产业领先。

3. 出货量、晶圆产能

2021年,本集团销售晶圆的数量为674.7万片约当8寸晶圆,晶圆月产能为62.1万片约当8寸晶圆。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公益项目芯肝宝贝计划
其中:资金(万元)3,300
救助人数(人)656
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帮助就业人数(人)-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与公益慈善2013年,中芯国际发起成立“芯肝宝贝计划”公益慈善项目,至今9年来总共捐出了3,300万元。截至2021年末,中国大陆合计有656名儿童重获新生。

承担社区责任随着本集团成长及发展,我们运营所在地的社区也同步发展。我们通过在自己园区内开展一系列计划及活动来服务社区内的邻里。我们也鼓励员工尽力支持地方慈善团体、在运营所在地大学举办讲座、为乡村学校筹集资金、协助救灾及担当区内项目的义工,关注小区发展及环境保育。

支持教育公司投资兴办高质量学校,优先服务雇员的孩子,解除他们的子女教育“后顾之忧”;还将学校对社会开放,分享优质教育资源,以优质的资源和有竞争力的费用服务非雇员的儿童。公司和雇员还以其他方式支持教育,例如,我们参与外部公益项目,如捐赠书本、冬季衣物包及学习物品等给予外地儿童。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有效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中芯国际始终相信,唯有给予人才宏观的视野、宽广的舞台、实现个人梦想、享受工作和生活乐趣,才能成就更远大美好的未来。因此,公司以人为本,确保员工获得公平的待遇,拥有良好的健康,为员工提供自我实现的平台,在工作中获取成就感和满足感,从而实现技术创新,与公司共同成长,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雇员健康及安全中芯国际于2003年取得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评估系列)认证。OHSAS18001(已更名为ISO45001)标准为本公司健康及安全全面管理系统的主要部分,以国际安全及健康标准为基

准。此项认证显示我们一贯在安全及风险管理肩负的承诺,并为雇员提供更健康的工作环境。我们的安全管理原则以防止意外、拥有权管理频繁安全审核、安全教育、工程监控、个人问责及执行为基础。

雇员福利中芯国际为雇员提供贴心便捷的生活服务设施。除住房和教育外,我们的雇员及其家属还享受良好的医疗保险,能够在厂区、生活园区及学校内享受有专业人员的健康服务。我们也透过在职培训、资助大学继续教育、提供运动及休闲、交通和餐饮设施,表达对雇员的关怀,尽力丰富雇员的生活。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中芯国际基于与供应商合作共赢的理念,努力协助提升供应链中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能力,保障生产运营的稳定,确保对客户的高质量服务。中芯国际已经建立一套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重点管理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包括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评价制度以及供应商提升制度。

客户服务是中芯国际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我们始终秉持客户导向原则,致力于向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中芯国际凭借卓越的制造、技术和服务,有很强的信心执行客户服务战略;并致力于通过多项战略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并实现共同成功。

为及时了解和满足客户的需求,中芯国际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分布在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美国圣何塞、日本东京等全球多个地区,能够提供覆盖全球范围的客户服务。中芯国际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系统来追踪和处理客户投诉。所有客户投诉都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并按照流程及时处理。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中芯国际建立了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QC 080000)。我们按照该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全过程管控。我们的产品经第三方检测验证,基本满足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欧盟《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指令)和《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指令)等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的要求。

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透明审核报告上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我们遵守运营所在地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道德、安全、不危害环境,并确保员工获得公平的待遇。除了遵守适用的法律职责和义务外,我们在企业社会责任上不断践行,孜孜以求。通过各项企业社会责任项目(http://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social)。我们期望在促进社会发展、保护环境和道德责任领域达到国际公认标准。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

? 我们宣布支持责任商业联盟(原电子行业公民联盟)的行为准则

(http://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criterion),并促使我们的供货商遵守和参与该准则。

? 根据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中芯国际制定商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http://www.smics.com/uploads/ethic_codebusiness_tc.pdf)、中芯国际人力资源政策及所有其他的中芯国际政策准则的要求,我们将维护全体员工的人权和最高标准的诚信经营。

? 我们将努力为我们的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公众环境,同时尽量避免对

社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不利影响,以符合我们的环保、安全和卫生政策以及相关的ISO等国际认证(http://www.smics.com/site/about_ESH)。?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一部分,我们将不断维护和发展管理体系,以落实并持续改进

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请参阅我们最新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https://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report_honor.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中,我们遵循营运当地适用的相关法律,也向我们行业内的领先国际标准看齐。我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使我们继续被纳入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内,以表彰我们在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方面的卓著表现。详情请参见www.hsi.com.hk.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4每年召开四次季度业绩说明会,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并解答分析师疑问。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5年报及一年四次季度报告摘要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公司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页面,全面展示投资者关注信息。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专业团队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有效建立公司管理层听取投资者建议的渠道,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中,公司以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原则、合规信息披露为要求、诚实守信、互动沟通为准绳,多渠道与资本市场沟通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产品技术、重大事项等信息,并且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邮箱、公司官网、路演、券商大会、宣传资料、媒体采访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1. 知识产权保护

本公司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有专业团队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技术创新进展以及市场环境需求,灵活制定了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进而在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合理保护和运用科技创新成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 信息安全保护

中芯国际通过不断强化的安全团队和不断优化的物理环境管控、网络访问控制、加强身份认证、数据通讯机密性、数据存贮、机密性、数据使用可控性等多种信息安全技术,已经形成完整的机密信息的技术防控和监控体系。

? 强化的信息资产密级分类,落实分级管理,切实保护公司知识财产机密信息。

? 根据业务机密程度划分成不同等级的物理区域,优化了多级防护方案。

? 建立关键、核心系统等的日志收集分析管理平台,从而更好地对日常操作进行大数据分析,将数据的价值最大化。并以此平台为基础,构建了有效的违规事件告警与追踪机制。

? 建立信息安全巡视督察部,使稽查力度得以加强。

? 强化访客登记、门禁控制及监控系统,规范外来人员的安全访问。

? 持续实施公司及客户机密信息访问控制机制,遵守授权访问、按需访问原则进行统一管理。

? 定期开展针对特定机密数据访问、传输及存储行为的相关审计,确保控制持续有效。

? 持续实施信息安全事件监控、汇报、处理及流程优化,有效降低机密信息泄露风险,提升防控的有效性。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公司举办的股东大会中,机构投资者通过投票的方式表达自身观点,提高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力度。此外,公司通过保持与机构投资者持续双向沟通,认真倾听,就业务绩效和战略进行实质性对话,收集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ESG等方面对公司的建议,亦提高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重要事项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详见附注1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详见附注2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详见附注32020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公司详见附注4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购回的承诺)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详见附注5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附注6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详见附注7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附注8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附注9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详见附注10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附注1: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形式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竞争业务”);(2)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以任何方式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竞争业务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的新投资机会,本企业将书面通知发行人,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新投资机会的书面答复,本企业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在合法框架下尽力促使该等新投资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

3.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不包括本数);(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 “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2:

公司承诺

1. 严格按照上市地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法定关联(连)交易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连)交

易回避制度;

2. 保证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关联(连)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

最大程度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3.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关联(连)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连)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连)交

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关联(连)交易,本公司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后适用的《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等发行人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或配合发行人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等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

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连)交易,本人将与发行人依法

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后适用的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

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连)交易均将基于关联(连)交易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3:

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

自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情形时,公司将自行或促使本预案中涉及的其他主体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主要措施与程序:

当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权批准的

内部机构审议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 在上述第1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

司应要求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提是该等人员有

资格购买股票);

3.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

他稳定股价的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条件。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执行《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及本承诺函中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注4:

公司承诺

1.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

诺将依法回购本次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2. 当《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

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稳

定A股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此预案的规定履

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5: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

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6:

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2. 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 如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同意拟公布实施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前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7:

公司承诺

公司在本次A股发行后将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8:

公司承诺

1. 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

情形,且公司对上市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

本次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3.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赔偿金额

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

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

金额、赔偿方式;

(3).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

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9:

公司承诺

1. 公司在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

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将严格履行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在证券监管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之日起30日内,或认定因公司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应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

表示,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本

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

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本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在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并对本人具有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本人将严格履

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

措施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人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之日起30

日内,或认定因本人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附注10:

公司承诺

1.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及公司在科

创板上市期间所发生的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2. 前述第1条规定的纠纷应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提起的派生诉讼;

(2).因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针对发行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若本次A股发行上市以及在科创板上市期间发生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人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6593,6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7年1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7,1415,40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7年1年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告审计师。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认为审计师更换将有利于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和审计服务的有效性,亦符合良好的企业管治。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于2021年6月25日,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聘任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本公司关注到一份于2020年12月10日(美国东部时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关于本公司部分证券的民事诉状(“诉状”)。该诉状的原告代表其本人和其他声称在美国证券交易场外市场购买了本公司部分证券的人士提起了诉讼。该诉状将本公司及部分董事列为被告,指称本公司发布的某些陈述或文件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公布的第10b-5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与买卖证券相关的某些失实陈述及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补偿。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的《关于美国诉讼的公告》。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与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 LLC的专利诉讼

于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与Innovative Foundry Technologies LLC达成和解。该项和解费用未对本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 与PDF SOLUTIONS,INC.的合同纠纷仲裁

于2020年5月7日,本公司子公司中芯新技术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仲裁通知书。根据该仲裁通知书,PDF SOLUTIONS,INC.(“PDF”)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PDF认为其与中芯新技术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存在争议。PDF要求中芯新技术支付该协定下相关费用。中芯新技术已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递交答辩状,认为根据合同义务需向PDF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完全,无需额外支付费用。当前仲裁仍在持续进行中。

十、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重大关联(连)交易

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关连交易

1. 有关中芯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中芯绍兴”)的新合资经营合同

于2020年12月14日或之前,中芯绍兴的若干股东透过单独交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于中芯绍兴的股权,同时中芯绍兴的若干股东及新投资者同意签订交易以向中芯绍兴的注册资本进一步注资。

于2021年1月8日,中芯绍兴的股东(包括中芯控股)签订新合资经营合同以反映上述变动。由于中芯控股并无向中芯绍兴进一步注资,本公司透过中芯控股于中芯绍兴的股权比例由约

22.26%减少至19.57%。

新合资经营合同的理由及益处

通过订立新合资经营合同,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成为中芯绍兴新股东,将有助保证中芯绍兴项目扩展的资金需求得以满足及更好地促进中芯绍兴的建设与业务发展。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i)本公司订立新合资经营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ii)新合资经营合同的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及(iii)新合资经营合同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于本集团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在本公告日期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权益约10.21%,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环球基金约49.5%权益,环球基金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联系人,故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其中包括)环球基金订立新合资经营合同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新合资经营合同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规定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 ,根据新合资经营合同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2. 根据特别授权建议发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项下之新人民币股份予关连人士

于2021年5月19日,董事会批准建议采纳该计划以及根据特别授权建议授出及发行该计划项下之新人民币股份。在根据建议授出不超过68,085,2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该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授出的限制性股票中,2,9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合共9名关连激励对象周子学博士、蒋尚义博士、赵海军博士、梁孟松博士、高永岗博士、周梅生博士、张昕先生、林新发先生及王永博士,各自获授股数分别是40万股、40万股、40万股、40万股、36万股、36万股、32万股、16万股及10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股份人民币20元。

该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

批次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批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二批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5%
第三批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5%
第四批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各关连激励对象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该计划向关连激励对象授予及发行限制性股票构成本公司的非豁免关连交易,且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根据该计划向关连激励对象授予及发行限制性股票已获独立股东于2021年6月25日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3.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董事会宣布于2021年5月31日,本公司建议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1,303,37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惟须待独立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于建议授出的1,303,37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中,合共1,176,836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及126,534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建议分别授予10名董事和4名子公司董事。每个授予10名董事和4名子公司董事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于其归属日期可收取一股港股的权利。有关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详情如下:

姓名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计划
周子学博士138,050授出的138,05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四年期内归属(由于周子学博士已于2022年3月17日辞任执行董事,尚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按照本公司相应政策处理)
赵海军博士138,050授出的138,05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四年期内归属
高永岗博士147,482授出的147,482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四年期内归属
陈山枝博士62,500授出的62,5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2年1月1日归属
黄登山先生187,500黄登山先生已放弃此授予
鲁国庆先生187,500授出的187,5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33%、33%和34%将从2021年5月13日起每个周年的三年期内归属
William Tudor Brown先生62,500授出的62,5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2年1月1日归属
刘遵义教授32,877授出的32,877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2年1月1日归属
范仁达先生32,877授出的32,877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2年1月1日归属
刘明博士187,500授出的187,50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33%、33%和34%将从2021年2月4日起每个周年的三年期内归属
周梅生博士61,138授出的61,138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四年期内归属
张昕先生38,330授出的38,33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四年期内归属
林新发先生21,504授出的21,504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四年期内归属
王永博士5,562授出的5,562个受限制股份单位的25%、25%、25%和25%将从2021年3月1日起每个周年的四年期内归属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不收取任何代价,惟开曼群岛适用法律所规定须支付的最低款额(即根据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予以发行的普通股的面值)除外。

向10名董事及4名子公司董事建议授出1,303,37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任何交易(包括其项下配发和发行任何新港股)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本公司不获豁免关连交易,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4. 于上海临港成立合资公司

于2021年11月12日,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上海海临微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海临微”)订立合资协议(“临港合资协议”)以共同成立中芯东方。中芯东方的注册资本为55亿美元,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海临微各自同意出资36.55亿美元、9.22亿美元和9.23亿美元,分别占中芯东方注册资本66.45% 、16.77%和16.78%。

成立中芯东方的理由和益处

本公司认为,通过把握临港自由贸易区发展集成电路行业的战略机遇期,成立中芯东方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和客户需求并有助于本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提升晶圆代工服务,从而推动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临港合资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临港合资协议和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于本公司一般和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和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涵义

由于(i)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中芯南方23.077%股权,而鉴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多数董事及该等董事可全权酌情否决中芯南方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故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的子公司;(ii)海临微由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及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36.67%及30.00%股权,而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中芯南方

11.538%及12.308%股权,因此海临微为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的联系人;及(iii)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本公司子公司中芯京城24.49%股权,因此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通过分别作为中芯南方及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京城”)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而于子公司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而海临微通过作为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均为中芯南方 的主要股东)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而于子公司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临港合资协议构成本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成立中芯东方及成立中芯京城均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于12个月期间内订立,故临港合资协议及京城合资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22及14A.81条作为一项交易予以合并计算。由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规定有关临港合资协议及京城合资协议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临港合资协议及京城合资协议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

由于(i)董事会已批准临港合资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及(ii)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临港合资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本公司和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01条,临港合资协议仅须符合申报和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和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5. 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

于2021年8月27日,中芯控股(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芯集电(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重投集团”)订立合资协议(“深圳合资协议”),其中,(i)订约方同意将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增至24.15亿美元,其中,中芯控股、中芯集电及深圳重投集团各自同意认缴出资17.3255亿美元、1.27亿美元及5.5545亿美元,分别占中芯深圳经扩大注册资本后的71.74%、5.26%和23.00%,本公司透过其全资子公司中芯控股及中芯集电间

接持有中芯深圳合共77.00%之股权;及(ii)中芯控股有权转让其认缴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00%。

于2021年11月23日,深圳合资协议订约方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新合资协议(“新深圳合资协议”),其中,中芯控股同意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转让中芯控股于深圳合资协议项下已认缴但尚未实缴之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00%),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本次转让”)。由于中芯控股尚未对该部份股权进行出资,因此在本次转让中不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收取对价。于本次转让完成后,(i)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将维持不变,仍为24.15亿美元;(ii)本公司透过其全资子公司中芯控股及中芯集电间接持有中芯深圳之股权将从77.00%下降至55.00%;及(iii)中芯深圳将分别由中芯控股、中芯集电、深圳重投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49.74%、5.26%、23.00%及22.00%股权。

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的理由和益处

通过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中芯深圳股权结构,整合各方优势资源,为加快中芯深圳的业务发展奠定基础,从而推动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新深圳合资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且新深圳合资协议和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于本公司一般和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i)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中芯南方23.077%股权,而鉴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多数董事及该等董事可全权酌情否决中芯南方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若干重大事项,故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子公司;及(ii)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于中芯京城及中芯东方(均为本公司子公司)分别持有24.49%及16.77%股权,因此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通过分别作为中芯南方、中芯京城及中芯东方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而于子公司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新深圳合资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本次转让、成立中芯京城及成立中芯东方均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于12个月期间内订立,故新深圳合资协议、京城合资协议及临港合资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4.22及14A.81条作为一项交易予以合并计算。由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规定有关新深圳合资协议、京城合资协议及临港合资协议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 ,新深圳合资协议、京城合资协议及临港合资协议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

由于(i)董事会已批准新深圳合资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及(ii)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新深圳合资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本公司和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故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01条,本公司仅须就新深圳合资协议符合申报和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独立财务意见和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新深圳合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亦构成关联交易,须在上交所作出披露。

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1. 中芯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2019年至2021年-及修订

于2018年11月29日,本公司和中芯北京与中芯北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订立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年期为3年,由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中芯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据此,(i)本公司将授权中芯北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本集团人民币资金和外汇的集中管理;和(ii)中芯北方将参与本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有关中芯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项下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1月29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的通函。

于订立中芯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5.82%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分别持有中芯北方的注册股本约51.00%及32.00%股权。因此,中芯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

于2019年2月14日,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批准修订及调整根据中芯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拟提供的内部存款服务的过往全年上限,于截至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金额分别为3,500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的等值款项)(“经修订存款服务全年上限”)。有关经修订存款服务全年上限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的公告。

于2021年4月9日,中芯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不再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乃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鑫芯香港仅持有本公司约9.62%的股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本集团根据中芯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200100.4
内部借款服务500-
代开信用证服务500-
其他金融服务50-

2. SJ Semi资金集中管理协议—2019年至2021年

于2018年12月6日,本公司、中芯北京与SJ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SJ Semi”)订立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年期为3年,由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SJ Semi资金集中管理协议”),据此,(i)本公司将授权中芯北京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本集团人民币资金和外汇的集中管理;和(ii)SJ Semi将参与本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系统。有关SJ Semi资金集中管理协议项下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的通函。

于订立SJ Semi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5.82%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SJ Semi约29.38%的股权,因此,SJ Semi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

于2021年4月9日,SJ Semi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不再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乃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鑫芯香港仅持有本公司约9.62%的股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本集团根据SJ Semi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130-
内部借款服务13030
代开信用证服务130-
其他金融服务50-

3. 大唐控股框架协议-2019年至2021年

于2019年1月23日,本公司与大唐控股订立经续期框架协议,年期为3年,由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大唐控股框架协议”),据此,本集团与大唐控股(包括其关联公司)加强业务方面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芯片加工服务。有关大唐控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的公告。

于订立大唐控股框架协议之日,大唐控股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大唐香港(持有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7.05%)的控股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大唐控股为大唐香港的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大唐控股框架协议之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本集团根据大唐控股框架协议取得的收入4825.5

4. 中芯南方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1年—及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

于2019年12月6日,本公司与其子公司(中芯南方除外)及中芯南方就货品供应及提供或接受服务、出租资产、资产转移、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以及分摊研发成本以及本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中芯南方除外)就中芯南方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订立框架协议,年期为2年,由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中芯南方框架协议”)。有关中芯南方框架协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1月21日的通函。

于订立中芯南方框架协议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

15.77%的股权。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其在发行人层面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中芯南方的注册资本分别由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约50.10%及27.04%。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中芯南方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

于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与其子公司(中芯南方除外)及中芯南方订立中芯南方框架协议的经修订协议(“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以修订本公司与中芯南方根据中芯南方框架协议拟进行的资产转移的过往全年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金额分别为239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及658百万美元(或以其他货币计值之等值款项)。有关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的通函。

于2021年4月9日,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不再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乃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鑫芯香港仅持有本公司约9.62%的股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本集团根据中芯南方框架协议及中芯南方经修订协议订立的交易全年上限、经修订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购销商品8322.1
提供或接受服务40117.6
出租资产422.6
转移资产658(经修订)-
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6170.3
提供担保1,000-
总计3,550(经修订)22.6

5. SJ Semi框架协议—2020年至2022年

于2019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SJ Semi就货品供应、提供或接受服务、出租资产、资产转移和本公司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予SJ Semi订立框架协议,年期由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SJ Semi框架协议”)。有关SJ Semi框架协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7日的公告。

于订立SJ Semi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5.77%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SJ Semi约29.36%的股权,因此SJ Semi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

于2021年4月9日,SJ Semi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不再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乃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鑫芯香港仅持有本公司约9.62%的股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本集团根据SJ Semi框架协议订立的交易年度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本集团供应货品和服务、设备转移和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231.8
SJ Semi供应货品和服务以及设备转移918.0

6. 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2021年至2023年

于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和其子公司中芯北京与中芯南方订立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年期为3年,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内容有关内部存款服务、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内部借款服务、代开信用证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有关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的通函。

于订立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0.36%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中芯南方的注册资本分别由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约38.515%、14.562%、23.077%、12.308%及11.538%股权。由于中芯控股有权委任中芯南方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并且于中芯南方股东大会上可全权酌情否决会上讨论的若干重大事宜,故此中芯南方被视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对中芯南方有实际控制权,因此,中芯南方的财务业绩会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并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上海集成电路基金及上海集成电路基金II各自透过作为中芯南方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的方式作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于2021年4月9日,中芯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不再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乃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鑫芯香港仅持有本公司约9.62%的股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四个月,本集团根据中芯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订立之交易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四个月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收付款服务及结售汇服务2,500773.0
内部借款服务1,500408.0
代开信用证服务2,000-
其他金融服务50-

7. 中芯北方框架协议-2021年至2023年

于2020年9月2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中芯北方及其子公司除外)和中芯北方(代表其本身及其子公司)订立框架协议,年期为3年,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中芯北方框架协议”),内容有关货品供应、提供或接受服务、出租资产、资产转移、本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向中芯北方及╱或其子公司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以及本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就中芯北方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有关中芯北方框架协议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9月2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的通函。

于订立中芯北方资金集中管理协议之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其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本公司约10.36%股权,故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于发行人层面上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中芯北方的注册资本分别由本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约51.00%及32.00%。因此,中芯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为本公司的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

于2021年4月9日,中芯北方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定义不再为本公司关连子公司及关连人士,乃由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透过鑫芯香港仅持有本公司约9.62%的股权。

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本集团根据中芯北方框架协议订立之交易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4个月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百万美元
购销商品1,600378.7
提供或接受服务20033.5
出租资产200-
转移资产200-
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包括分摊研发成本)100-
提供担保1,000214.2
总计3,300626.4

结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确认上文“(二)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中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项下实施协议的签立及执行均已遵循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相关定价原则。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持续关连交易的交易金额概无超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上限。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向董事会确认,彼等已审阅所有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并认为:

(a) 该等交易乃于本集团正常和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b) 该等交易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订立;及(c) 该等交易乃按照根据公平合理条款监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进行且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审计师审阅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审计师已获委聘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证聘用准则3000》「历史财务资料审计或审阅以外的核证聘用」及参照《实务说明》第740号“关于《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报告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载有结论(附有提供予香港联交所之副本)之无保留意见函件,并确认并无任何事项令其相信持续关连交易:

(a) 并未获董事会批准;(b) 在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中在各重大方面并无按照本集团之价格政策;(c) 在各重大方面并无根据规管交易之相关协议进行;及(d) 已超出年度上限。

关联方交易除上述者外,本集团与根据适用会计准则视为“关联方”的多方订立若干交易,而该等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界定并不视作为关连交易。该等关联方交易的详情请参阅“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1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日期为2021年4月1日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批准并在上交所披露的预计金额为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全年 预计金额 (人民币千元)本期实际 发生金额 (人民币千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货物4,7461,3990.0
向关联方买入机器设备205,084146,0500.5
小计209,830147,449
江苏长电科技股接受劳务60,00010,3160.4
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资产3,9001,0871.8
小计63,90011,403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7483,48811.4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3,6823,8062.9
小计6,4307,294
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采购货物54,62441,3031.4
接受劳务700--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31,86229,53222.9
小计87,18670,835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货物385,925460,6601.4
小计385,925460,660
总计753,271697,641

以前年度批准并在港交所披露的全年上限为美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额如下:

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交易金额 全年上限 (千美元)本期实际 发生金额 (千美元)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购销商品120,00021,956
提供或接受服务1,200260
资产出租10089
资产转移-3,508
提供技术授权或许可3,000-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金融相关服务2,500,000187,310
其他相关服务50,000-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销售货物48,00025,524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1年11月23日,中芯控股、中芯集电、深圳重投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其中,中芯控股同意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转让中芯控股于深圳合资协议项下已认缴但尚未实缴之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00%),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由于中芯控股尚未对该部分股权进行出资,因此在本次转让中不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收取对价。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日期为2021年11月24日的《关于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暨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1年11月12日,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海临微订立临港合资协议以共同成立临港合资公司。临港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5亿美元,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海临微各自同意出资36.55亿美元、9.22亿美元和9.23亿美元,分别占临港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6.45%、16.77%和16.78%。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日期为2021年11月12日的《须予披露及关联(连)交易于上海临港成立合资公司》。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763,053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0,742,687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0,742,687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9.8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1,638,842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1,638,842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结构性存款自有资金700,00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投资类型基金管理人投资份额产品类型投资类型是否涉诉
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3,620,148元人民币非保本浮动收益
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3,394,584元人民币非保本浮动收益
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436,745元人民币非保本浮动收益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发行以人民币募集的1,685,620,000股于上交所科创板交易的普通股股票(“人民币股份”),本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和上交所科创板两地上市的红筹公司。

截至2020年8月14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公司按照本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46元,在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00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人民币股份252,843,000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6,943.1百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3,230.2百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约为人民币714.6百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52,515.6百万元。每股净价格人民币27.09元。募集所得款项是按照公司于2020年5月5日的公告所披露的所得款项计划用途来使用的。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于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未动用所得款项累计未动用所得款项预计使用时间
科创板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53,230,193,98052,515,607,19552,515,607,19552,515,607,19548,093,184,92191.616,994,703,39132.44,422,422,2742023年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12英寸芯片SN1项目科创板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8,000,000,00018,000,000,00018,000,000,0001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先进及成熟工艺研发项目储备资金科创板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7,000,000,0007,000,000,0004,154,157,93459.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成熟工艺生产线建设科创板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9,796,966,1959,796,966,1958,220,385,98683.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科创板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7,718,641,00017,718,641,00017,718,641,0001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情况表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98,231,77711.66-830,806,977-830,806,97767,424,8000.8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64,349,4033.43-196,924,603-196,924,60367,424,8000.86
3、其他内资持股510,007,3706.62-510,007,370-510,007,37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510,007,3706.62-510,007,370-510,007,37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123,875,0041.61-123,875,004-123,875,00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23,875,0041.61-123,875,004-123,875,004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805,275,75088.341,031,156,0051,031,156,0057,836,431,75599.14
1、人民币普通股1,040,231,22313.50830,806,977830,806,9771,871,038,20023.6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5,765,044,52774.84200,349,028200,349,0285,965,393,55575.47
4、其他
三、股份总数7,703,507,527100.00200,349,028200,349,0287,903,856,555100.00

附注: 本表格不包含转融通业务对股份变动的影响。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A股股本结构变动是由于2021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55,421,777股上市流通,以及2021年7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775,385,200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2021年1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芯国际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以及2021年7月9日披露的《中芯国际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 公司港股股本数量由于认购权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行使及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增加200,349,028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数量由于认购权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行使等原因增加。该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网下配售账户55,421,77755,421,777网下配售股限售2021年1月18日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2,470,85572,470,855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27,458,120127,458,120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8,208,30218,208,30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6,190,8246,190,824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北京通服科创服务贸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08,30218,208,30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54,624,90854,624,908战略配售2021年7
(有限合伙)股限售月16日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36,416,60536,416,605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36,416,60536,416,605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832,4849,832,484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国开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820,8301,820,830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4,493,80914,493,809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208,30218,208,30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623,4523,623,45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18,208,30218,208,30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8,208,30318,208,303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北京屹唐同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208,30218,208,30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3,641,6603,641,660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3,641,6603,641,660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金控天勤(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24,98110,924,981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人民日报媒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924,98110,924,981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8,208,30218,208,30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622,29514,622,295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8,208,30318,208,303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马鞍山联力昭离少商集成电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08,30218,208,302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GIC Private Limited109,249,819109,249,819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Abu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14,566,64314,566,643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589,94980,589,949战略配售股限售2021年7月16日
合计830,806,977830,806,977//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347,24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336,50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附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注册股东户数347,240户中:A股334,757户,港股12,483户。

(2). 截至2022年2月28日,注册股东户数336,503户中:A股324,064户,港股12,439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股东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获告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章第2及第3部分规定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入本公司存置登记册的5%或以上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短仓:

股东名称权益性质长仓 /短仓所持普通股数目所持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1)衍生工具权益总额权益总额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1)
直接持有间接持有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控制法团权益长仓72,470,855(2)852,522,595(2)11.70-924,993,45011.70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长仓852,522,595(2)-10.79-852,522,59510.79
中国华馨投资有限公司第317(1)(a)条所述协议的一致行动人士长仓_859,522,595(3)10.87-859,522,59510.87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受控制法团权益长仓-617,214,804(4)7.81-617,214,8047.81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长仓617,214,804(4)-7.81-617,214,8047.81

附注:

(1)基于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7,903,856,555股计算。

(2)852,522,595股股份由大唐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大唐香港持有,而大唐控股则由中国信科全资拥有。此外,中国信科直接持有人民币普通股72,470,855股,共计持有924,993,450股。

(3)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华馨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远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其90%的控制权)的全资子公司Lightmane Holdings CompanyLimited与大唐香港签署一份购买股份的协议,其条款受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17(1)(a)或(b)条监管。该协议已于2022年1月4日终止。根据本公司所知悉,于本报告日期,中国华馨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是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4)617,214,804股股份由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而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则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全资拥有。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于香港已发行5,965,393,555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5.5%,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1,938,463,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

24.5%。

2. 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其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代非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99.8%,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0.2%。

3.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股东需要进行申报披露,公司根据申报披露信息,将 HKSCC NOMINEESLIMITED所持股份数量分别剔除了大唐香港持有的港股852,522,595股及鑫芯香港持有的港股617,214,804股。

4. A股股东性质按照中国结算A股股东名册中的持有人类别填报。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215,656,6024,485,017,57856.74未知未知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852,522,59510.79境外法人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4,840,097617,214,8047.81境外法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27,458,1201.61其他
GIC PRIVATE LIMITED-36,990,29673,453,4340.93境外法人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2,470,8550.92国有法人
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101,74439,488,2050.50其他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36,416,6050.46国有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550,68332,326,5390.41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3,696,08932,031,2910.41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4,485,017,578境外上市外资股4,485,017,578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852,522,595境外上市外资股852,522,595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617,214,804境外上市外资股617,214,804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127,458,120人民币普通股127,458,120
GIC PRIVATE LIMITED73,453,434人民币普通股73,453,434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2,470,855人民币普通股72,470,855
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488,205人民币普通股39,488,205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36,416,605人民币普通股36,416,6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2,326,539人民币普通股32,326,53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2,031,291人民币普通股32,031,291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大唐香港为中国信科的全资子公司。 2.鑫芯香港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全资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董事楼宇光、丁文武、杨鲁闽、唐雪峰、严剑秋、王文莉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的董事;监事林桂凤、李洪影、宋颖、任志安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的监事;董事范冰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的监事;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各自的委托管理协议分别对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进行管理,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有部分相同股东。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
GIC PRIVATE LIMITED2020年7月16日
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7月16日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7月16日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限售期限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23,160,80033,712,400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33,712,4002022年7月16日-28,309,34033,712,40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控股股东情况法人

□适用 √不适用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30%。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均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且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港元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肖波2008-12-03不适用1,000投资控股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9中芯国际MTN001101900258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4日2022年3月4日1,500,0003.57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竿胡同2号银河SOHO 5号楼不适用汪莹莹010-66428877
通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和19楼不适用李仲英、夏青021-31358666
Conyers Dill & Pearman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 1-1111, Cayman Islands不适用Rowan Wu+1 3459453901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19中芯国际MTN0011,500,0001,5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325,4231,696,902213.8主要由于销售晶圆的数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及年内产品组合变动所致。
流动比率(1)3.64.2-14.3未发生重大变动
速动比率(2)3.34.0-17.5未发生重大变动
资产负债率(%)(3)29.630.8减少1.2个百分点未发生重大变动
EBITDA全部债务比(4)0.60.3100.0主要由于销售晶圆的数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年内产品组合变动以及本年获得处置子公司收益所致。
利息保障倍数(5)17.39.974.7主要由于销售晶圆的数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年内产品组合变动以及本年获得处置子公司收益所致。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6)22.419.017.9主要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34.227.922.6主要由于销售晶圆的数量增加、平均售价上升、年内产品组合变动以及本年获得处置
子公司收益所致。
贷款偿还率(%)(8)100.0100.0未发生重大变动
利息偿付率(%)(9)100.0100.0未发生重大变动

附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全部债务比=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有息债务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231045_B01号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量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贵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通过多个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多项投资组合,将此类投资基金作为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基金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组合。 该类投资组合的估值主要基于采用恰当的估值方法和在估值过程中应用适当的假设。贵集团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采用的估值技术,尤其是依赖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通常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假设。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假设,将可能导致估值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基于投资基金期末余额的重要性、贵集团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所持有的投资组合的数量,对投资组合进行估值的复杂程度,以及估值过程中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和假设涉及管理层判断的重要程度,我们将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附注五、11。我们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了解了贵集团对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量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评估过程,并评价了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在我们内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评估贵集团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和使用的重大假设,以及测试了估值模型中数学计算的准确性。并在抽样的基础上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 对于有活跃市场交易的投资组合,我们通过将贵集团使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的外部市场数据进行比较,以评估公允价值; ? 对于近期存在股权交易的投资组合,我们查阅最近的投资协议、了解相关投资条款并将投资的公允价值与相关协议中规定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以评估公允价值; ? 对于没有直接公开市场报价或近期股权交易的投资组合,我们根据我们的行业知识和获取的可比公司的信息,评估贵集团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即市场法)和估值中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四、其他信息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孟冬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顾沈为
2022年3月30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79,875,09786,667,8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497,826728,225
衍生金融资产七、3199,75131,954
应收票据七、427,80832,079
应收账款七、54,397,0882,901,82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276,141314,7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532,053597,3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7,601,4725,218,00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七、11137,486155,4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七、12749,32823,780
其他流动资产七、132,604,1842,435,673
流动资产合计96,898,23499,106,8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711,950,2749,619,08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七、191,420,0851,021,46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65,366,42851,415,003
在建工程七、2225,243,86327,661,24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1,273,5241,536,153
无形资产七、262,876,6452,423,59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93,114162,657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24,810,63911,655,571
非流动资产合计133,034,572105,494,779
资产总计229,932,806204,601,6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1,082,4582,956,80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七、3456,336874,137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3,337,4773,010,658
预收款项七、3719,49732,854
合同负债七、386,669,3021,297,40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978,5501,223,109
应交税费七、40336,588154,734
其他应付款七、418,378,9667,882,43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6,203,8826,150,902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7,063,05623,583,04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31,440,12826,331,038
应付债券七、463,805,5565,469,75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696,983981,97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4,726,9046,464,672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204,953-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220,395135,223
非流动负债合计40,894,91939,382,661
负债合计67,957,97562,965,7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224,317219,108
其他权益工具七、54-1,985,75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1,985,759
资本公积七、5597,860,78394,221,60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七、57-7,680,631-5,359,63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8,794,3038,061,2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9,198,77299,128,037
少数股东权益52,776,05942,507,9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1,974,831141,635,9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29,932,806204,601,654

公司负责人:高永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永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35,630,63427,470,709
其中:营业收入七、6135,630,63427,470,70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0,524,28326,353,031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5,189,07020,937,25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15,825241,809
销售费用七、63176,219199,578
管理费用七、641,643,6741,562,431
研发费用七、654,120,5924,671,919
财务费用七、66-721,097-1,259,959
其中:利息费用710,143506,036
利息收入-1,438,956-1,174,152
加:其他收益七、672,440,5422,489,0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2,926,888695,31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32,049652,98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507,506331,09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6,3764,5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383,383-149,87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274,17110,32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645,2174,498,100
加:营业外收入七、743,85812,517
减:营业外支出七、7555,16819,54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593,9074,491,068
减:所得税费用七、77391,402469,7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202,5054,021,3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202,5054,021,3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733,0984,332,27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469,407-310,94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06,363-9,557,475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21,552-6,572,104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21,552-6,572,10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71,252-188,409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392,804-6,383,695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84,811-2,985,371
七、综合收益总额7,696,142-5,536,14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411,546-2,239,83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15,404-3,296,31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七、781.360.6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七、781.350.6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高永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永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017,07831,628,80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705,442846,5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93,208,6134,193,5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931,13336,668,9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105,79218,266,12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90,5983,979,524
支付的各项税费800,846693,6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91,388,903555,4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086,13923,494,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8020,844,99413,174,2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9,354,87931,450,76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90,254840,1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43,318277,33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七、802,183,77548,48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972,22632,616,7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361,90037,168,174
投资支付的现金57,988,93743,869,663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9850,20282,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7,201,03981,119,8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228,813-48,503,1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679,71870,848,59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2,679,71818,332,98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103,24723,092,14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7,207,56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9658,39783,0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441,362101,231,3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547,07910,897,75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39,043627,42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9761,6922,795,10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47,81414,320,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93,54886,911,0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458,173-3,018,6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48,44448,563,6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4,191,85215,628,2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643,40864,191,852

公司负责人:高永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永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 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19,108-1,985,759-94,221,601--5,359,636---8,061,205-99,128,03742,507,916141,635,9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19,108-1,985,759-94,221,601--5,359,636---8,061,205-99,128,03742,507,916141,635,9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209--1,985,759-3,639,182--2,320,995---10,733,098-10,070,73510,268,14320,338,878
(一)综合收益总额-------2,321,552---10,733,098-8,411,546-715,4047,696,14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38--1,385,353-------1,385,59111,834,37313,219,96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2,679,71812,679,71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38---480,265-------480,50359,743540,246
4.其他----905,088-------905,088-905,08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764-1,985,759-1,980,995----------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4,764--1,985,759-1,980,995----------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07---272,834-557-----273,598-850,826-577,228
四、本期期末余额224,317---97,860,783--7,680,631---18,794,303-109,198,77252,776,059161,974,831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4,889-3,739,846-34,692,319-1,212,468---3,783,832-43,573,35427,685,67071,259,0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4,889-3,739,846-34,692,319-1,212,468---3,783,832-43,573,35427,685,67071,259,0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4,219--1,754,087-59,529,282--6,572,104---4,277,373-55,554,68314,822,24670,376,929
(一)综合收益总额--54,897----6,572,104---4,277,373--2,239,834-3,296,315-5,536,1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4,648---52,784,015-------52,838,66318,165,95171,004,61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54,189---52,461,418-------52,515,60718,332,98670,848,59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459---150,484-------150,9435,078156,021
4.其他----172,113-------172,113-172,113-
(三)利润分配---54,897----------54,897--54,897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4,897----------54,897--54,897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559--1,754,087-1,749,528----------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4,559--1,754,087-1,749,528----------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5,012---4,995,739-------5,010,751-47,3904,963,361
四、本期期末余额219,108-1,985,759-94,221,601--5,359,636---8,061,205-99,128,03742,507,916141,635,953

公司负责人:高永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永岗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3日成立。本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已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销售自产产品,以及其他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决议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九、1.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编制和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列报。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上海合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及北京中芯学校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SMIC JapanCorporation的记账本位币为日元,SMIC Europe S.r.l.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其余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美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

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外汇远期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分别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依据条款确定其是否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也包含权益成份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并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可转换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负债成份作为负债列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至被撤销、转换或赎回。权益成份作为权益列示,不进行后续计量。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仅包含负债成份和嵌入衍生工具,即股份转换权具备嵌入衍生工具特征的,则将其从可转换债券整体中分拆,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单独处理,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发行价格超过初始确认为衍生金融工具的部分被确认为债务工具。交易费用根据初始确认时债务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分配的发行价格为基础按比例分摊。与债务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负债,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交易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10。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

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确认为金融工具,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5年0%4%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年0%10%至20%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0%20%至33%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固定资产的减值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请参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30。

(4).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50-70年
软件使用权3-5年
专有技术使用权3-15年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或授予日普通股股价确定,参见本节十三。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没有到期日。对于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有权递延支付。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权益工具。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①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从事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光掩模制造业务,将所生产产品销售予客户。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晶圆及光掩模等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客户取得货物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测试服务,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并考虑收回该产品预计发生的费用确认为负债。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

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本节财务报告五、28和五、3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本节五、38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属于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方法,风险管理策略以及如何应用该策略来管理风险的详细信息,参见本节七、83。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集团以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净敞口为基础管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因此以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有序交易中出售净多头(即资产)或者转移净空头(即负债)的价格为基础,计量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的公允价值。

44.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购股权计划和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利用期权定价模型估计购股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期权定价模型要求输入高度主观假设数据,包括期权的预计年限和预计股价波动。授出期权的预计年限指授出期权预计发行在外的时间。本集团使用历史波动率来预计股价波动。该等假设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同假设及判断会影响授出购股权的公允价值,相应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估值结果及金额随之改变。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若干资产及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列示于财务报表中。在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尽可能使用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在无法获取第一层级数据的情况下,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并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计)来估计若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作为有限合伙人,本集团已投资多项投资基金。根据管理层的评估,本集团将此类投资基金计入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并以权益法进行计量。投资基金对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些投资基金持有多项投资组合。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4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合同变更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的,本集团按照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上述规定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计入本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按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以美元计价的计息银行借款和以固定利率支付利息并以基于LIBOR的浮动利率收取利息的利率互换合约。这些工具的利率在2021年没有被改革后的基准利率取代,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如果这些借款和利率互换合约的利率在未来期间被改革后的基准利率取代,只要满足“经济上相当”的标准,本集团将在修改这些工具时应用上述会计处理。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或应税销售额(应纳税额按当期应纳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2%、3%、5%、6%、9%或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5%或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0%、12.5%、15%或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下述税收优惠内容。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目前无需于开曼群岛缴税。本集团享有企业所得税税务减免的主要中国公司详情如下:

(1).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上海”)

中芯上海取得发证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年,中芯上海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中芯天津”)

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中芯天津取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格,在完全弥补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自2013年起享有十年的税务减免期(2013年至2017年免缴企业所得税,2018年至2022

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中芯天津取得发证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中芯天津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5%。

(3).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北京”)

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国发[2020]8号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中芯北京取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格,在完全弥补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自2015年起享有十年的税务减免期(2015年至202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同时,中芯北京取得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1年,中芯北京根据政策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待遇,并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工作。

(4).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北方”)

中芯北方取得发证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于2019年至2021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年,中芯北方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5).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芯深圳”)

中芯深圳取得发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2021年,中芯深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 本集团下属所有其他中国实体须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76293
银行存款78,261,95182,487,023
应收利息178,274422,683
其他货币资金1,434,5963,757,870
合计79,875,09786,667,869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1,363,8403,757,870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96,124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857,428千元)。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人民币23,689,575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8,295,464千元)。

于2021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中包括七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预提利息收入人民币178,274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422,683千元)。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18,193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76,785千元)的银行存款为用于取得信用证、保函和购汇的保证金;无银行定期存单用于银行借款质押(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8,668千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45,647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442,417千元)为政府补助项下的受限资金。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分为七天至十二个月不等,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97,826728,225
其中:
结构性存款-725,725
货币基金497,8262,500
合计497,826728,2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496,135221,698
利率互换合约28,819-
减:非流动部分(本节七、31)-325,203-189,744
合计199,75131,954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期限在一年内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本节七、31)或其他非流动负债(本节七、52)。

本集团将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详见本节七、84。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7,80832,079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27,80832,079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4,276,709
1至2年122,299
2至3年371
3年以上2,491
合计4,401,87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01,870100.04,7820.114,397,0882,913,427100.011,6070.402,901,820
合计4,401,870/4,782/4,397,0882,913,427/11,607/2,901,82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276,7092,0120.05
1至2年122,299670.05
2至3年37121257.14
3年以上2,4912,491100.00
合计4,401,8704,782/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处置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6072,3905,206--3,828-1814,782
合计11,6072,3905,206--3,828-1814,78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1,803,28740.97989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占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初金额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1,170,26640.172,373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76,141100.0314,708100.0
合计276,141100.0314,7081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84,44430.58
合计84,44430.58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初余额占预付款项期初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145,47146.22
合计145,47146.22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32,053597,319
合计532,053597,319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338,919
1至2年79,278
2至3年53,420
3年以上67,249
合计538,866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198,670358,642
应收代垫款项115,51413,086
应收资产处置款80,283170,502
应收租金49,86928,369
应收保险理赔款35,993-
应收厂商费用25,45914,170
应收投资兑付款23,947-
其他9,13122,923
减:坏账准备-6,813-10,373
合计532,053597,31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0,373--10,373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3,560---3,56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6,813--6,8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373-3,560--6,813
合计10,373-3,560--6,81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SJ Semi的子公司应收租金及代垫款项134,7224年以内25.00-
其他应收款2海关保证金101,7571年以内18.88-
其他应收款3应收保证金67,1131年以内12.46-
其他应收款4应收资产处置款41,1894年以上7.6541
其他应收款5应收保险理赔款30,2021年以内5.6030
合计/374,983/69.5971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048,546150,9262,897,6202,205,639196,1142,009,525
在产品4,353,296123,0374,230,2593,150,310493,1892,657,121
产成品475,8802,287473,593907,805356,450551,355
合计7,877,722276,2507,601,4726,263,7541,045,7535,218,001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96,11467,805-106,1006,893150,926
在产品493,18922,739-384,3278,564123,037
产成品356,450108,997-459,2933,8672,287
合计1,045,753199,541-949,72019,324276,250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在产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产成品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出售价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持有待售员工住房137,486-137,486298,23143,146-
合计137,486-137,486298,23143,146/

附注:

经董事会批准,本集团拟出售生活园区住房给员工,本集团与员工签订了购房承诺书并收取了意向金,因此将相应的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定期存款(本节七、31)749,32823,780
合计749,32823,780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2,223,0962,362,428
预缴所得税381,08835,136
其他-38,109
合计2,604,1842,435,673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上海信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5,914-10,218-83,382-----112,314-
小计205,914-10,218-83,382-----112,314-
二、联营企业
重要的联营企业(1)6,962,767-159,840-58,707220,37511,367--7,272,908-
股权投资基金(2)2,100,3541,156,844421,3741,333,392252-3,943--4,165,525-
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146,908--13,543-586----159,865-
灿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111,738--11,715-1,404----122,049-
其他投资91,40832,358--3,059-1,885-1,209---117,613-
小计9,413,1751,189,202421,3741,515,431-62,330219,16615,310--11,837,960-
合计9,619,0891,189,202431,5921,432,049-62,330219,16615,310--11,950,274-

附注:

(1).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和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作为有限合伙人,本集团投资多项股权投资基金,将此类投资基金作为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基金对其持有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该类投资组合的估值主要基于采用恰当的估值方法和在估值过程中应用适当的假设。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和市场乘数法进行公允价值估计。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针对上市的限售股,以市场报价为基础,结合流动性折扣确定公允价值。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420,0851,021,465
减:减值准备--
合计1,420,0851,021,46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权益工具
—成本600,271595,154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819,814426,311
合计1,420,0851,021,465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65,366,42851,415,00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65,366,42851,415,003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464,116117,510,4221,268,477127,243,015
2.本期增加金额896,59128,653,618142,82129,693,030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896,59128,653,618142,82129,693,030
3.本期减少金额351,3978,576,95277,1399,005,488
(1)处置或报废8,5241,867,38418,7231,894,631
(2)划分为持有待售9,058--9,058
(3)处置子公司(注)109,9263,198,13027,1823,335,238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223,8893,511,43831,2343,766,561
4.期末余额9,009,310137,587,0881,334,159147,930,55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048,38772,282,8251,005,38975,336,601
2.本期增加金额396,46110,662,77298,77411,158,007
(1)计提396,46110,662,77298,77411,158,007
3.本期减少金额150,6224,196,97061,5814,409,173
(1)处置或报废1,125607,99118,148627,264
(2)划分为持有待售770--770
(3)处置子公司(注)6,9961,468,87017,2241,493,090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41,7312,120,10926,2092,288,049
4.期末余额2,294,22678,748,6271,042,58282,085,43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91,411-491,41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12,717-12,717
(1)处置或报废----
(2)划分为持有待售----
(3)处置子公司(注)-302-302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12,415-12,415
4.期末余额-478,694-478,69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15,08458,359,767291,57765,366,428
2.期初账面价值6,415,72944,736,186263,08851,415,003

附注:

本集团于2021年5月处置子公司SJ Semi,导致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相应减少(本节八、4)。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3,772千元(原价人民币593,451千元)的机器设备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20,911千元(原价人民币1,816,612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作为人民币1,290,191千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人民币660,294千元(原价人民币73,578,287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人民币3,477,659千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963,424864,86998,555-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631,846手续不全,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5,243,86327,661,244
工程物资--
合计25,243,86327,661,244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6,235,62162,2456,173,37620,395,09963,85920,331,240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11,949,937-11,949,9374,963,117-4,963,117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3,227,439-3,227,4391,436,472-1,436,472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3,894,7001,5933,893,107574,6261,635572,991
江阴工厂扩建工程---357,022-357,022
其他4-4402-402
合计25,307,70163,83825,243,86327,726,73865,49427,661,24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111,660,86020,395,0995,928,91019,706,388381,9986,235,6236868%---自有资金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80,425,9574,963,11712,906,2285,693,548225,86211,949,9357575%---自有资金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21,745,3181,436,4725,013,2283,161,06261,1993,227,4398585%---自有资金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25,785,998574,6264,256,893882,43654,3833,894,7005656%---自有资金
江阴工厂扩建工程-357,022151,561247,775260,808-//---自有资金
其他-4021,4271,82144//---/
合计239,618,13327,726,73828,258,24729,693,030984,25425,307,701//---/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核销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期末余额计提原因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1,635---421,593产品失去市场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63,859---1,61462,245产品失去市场
合计65,494---1,65663,83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6512,779,7022,801,353
2.本期增加金额13,574421,857435,431
(1)购置13,574421,857435,431
3.本期减少金额21,86276,09097,952
(1)处置21,445-21,445
(2)外币报表折算41776,09076,507
4.期末余额13,3633,125,4693,138,83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9,0391,256,1611,265,200
2.本期增加金额4,355648,672653,027
(1)计提4,355648,672653,027
3.本期减少金额12,65840,26152,919
(1)处置12,561-12,561
(2)外币报表折算9740,26140,358
4.期末余额7361,864,5721,865,30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外币报表折算---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2,6271,260,8971,273,524
2.期初账面价值12,6121,523,5411,536,153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38,1664,573,058671,0577,082,281
2.本期增加金额725,32468,21177,951871,486
(1)购置725,32468,21177,951871,486
3.本期减少金额119,748116,48846,796283,032
(1)处置86-2,0352,121
(2)处置子公司(注)64,561-27,20991,770
(3)外币报表折算55,101116,48817,552189,141
4.期末余额2,443,7424,524,781702,2127,670,73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65,3023,914,114455,6844,535,100
2.本期增加金额38,748160,86388,700288,311
(1)计提38,748160,86388,700288,311
3.本期减少金额12,597101,19335,992149,782
(1)处置26-2,0352,061
(2)其他(注)6,218-16,80623,024
(3)外币报表折算6,353101,19317,151124,697
4.期末余额191,4533,973,784508,3924,673,62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23,584-123,58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3,123-3,123
(1)处置----
(2)其他(注)----
(3)外币报表折算-3,123-3,123
4.期末余额-120,461-120,46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252,289430,536193,8202,876,645
2.期初账面价值1,672,864535,360215,3732,423,597

附注:

本集团于2021年5月处置子公司SJ Semi,导致无形资产原价和累计摊销相应减少(本节

八、4)。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1,548,791手续不全,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985,066147,1362,009,409291,871
预提费用128,40816,051375,99847,000
无形资产摊销53,0627,76062,6038,982
资产减值准备17,9582,24599,64512,456
可抵扣亏损--116,08717,413
合计1,184,494173,1922,663,742377,72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554,45980,0781,632,567215,06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819,814204,953--
合计1,374,273285,0311,632,567215,06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80,07893,114215,065162,657
递延所得税负债-80,078204,953-215,065-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962,20013,777,400
可抵扣亏损5,796,9375,103,578
合计21,759,13718,880,978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133,205/
2022年370,741401,434/
2023年1,254,5121,966,718/
2024年700,2941,221,073/
2025年1,298,9871,381,148/
2026年2,172,403-/
合计5,796,9375,103,5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投资者分配股息,须按10%税率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因此,本集团须就在中国内地成立的子公司所分配的股息缴纳预提所得税。由于本公司能控制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且中国内地子公司预期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并未就预提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中国内地子公司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总额为人民币19,570百万元(2020年:人民币7,862百万元)。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长期定期存款(1)23,724,687-23,724,68710,704,949-10,704,949
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2)750,000-750,000750,000-750,000
衍生金融工具(3)325,203-325,203189,744-189,744
衍生金融工具保证金6,308-6,3086,472-6,472
其他4,441-4,4414,406-4,406
合计24,810,639-24,810,63911,655,571-11,655,571

其他说明:

附注:

(1).长期定期存款为本集团持有的期限在一至三年的定期存款。

(2).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为本集团为取得长期质押借款而支付的质押保证金。于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750,000千元的定期存款(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750,000千元)质押予银行作为人民币650,524千元的长期借款(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50,891千元)的质押物(本节七、45)。

(3).衍生金融工具为本集团签订的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及利率互换合约。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注)-979,875
信用借款1,082,4581,976,933
合计1,082,4582,956,808

附注: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短期质押借款总计美元150,000千元,折合人民币979,875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美元159,000千元的定期存款作质押。于2021年,本集团短期质押借款已偿还。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0.33%至0.36%(2020年12月31日:0.79%至

1.65%)。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但未偿还的短期借款(2020年12月31日: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远期外汇合约-2,173
交叉货币互换协议69,481956,887
利率互换合约7,25050,300
减:非流动部分(本节七、52)20,395135,223
合计56,336874,137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期限在一年内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衍生金融工具列示为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本节七、31)或其他非流动负债(本节七、52)。

本集团将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详见本节七、84。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采购款1,707,3101,976,487
应付服务采购款1,630,1671,034,171
合计3,337,4773,010,65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采购款22,731尚未结算
合计22,7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账款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机台出售款19,18732,202
预收其他310652
合计19,49732,85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6,537,9501,185,162
预收其他131,352112,245
合计6,669,3021,297,407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2020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的人民币1,297,407千元已于2021年确认为营业收入(2020年:人民币798,932千元)。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184,5954,198,9224,447,022936,49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8,514388,482384,94142,055
合计1,223,1094,587,4044,831,963978,550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55,6843,689,9633,939,585906,062
二、职工福利费-51,11651,116-
三、社会保险费16,377246,210245,47717,110
其中:医疗保险费14,463212,938212,34915,052
工伤保险费59812,03811,973663
生育保险费1,31621,23421,1551,395
四、住房公积金10,724206,343204,87412,193
五、职工教育经费1,8105,2905,9701,130
合计1,184,5954,198,9224,447,022936,495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5,704376,747373,42339,028
2、失业保险费2,81011,73511,5183,027
合计38,514388,482384,94142,0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27,1656,426
企业所得税165,859113,609
个人所得税22,91024,012
房产税6,694554
土地使用税1,1951,332
其他12,7658,801
合计336,588154,734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8,378,9667,882,431
合计8,378,9667,882,4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资产采购款7,515,1796,613,497
应付押金409,904652,783
应付电费94,06861,884
应付项目资金69,926247,652
应付气费60,46253,856
应付服务费43,17638,226
其他186,251214,533
合计8,378,9667,882,43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资产采购款374,412尚未完工验收
合计374,412/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节七、45)3,971,1475,303,58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本节七、46)1,591,13979,80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本节七、47)641,596620,25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47,254
合计6,203,8826,150,902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650,524650,891
抵押借款(2)1,290,1913,477,659
保证借款(3)8,081,64810,114,553
信用借款25,388,91217,391,51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其中:抵押借款-100,409-2,952,762
保证借款-1,738,286-1,190,260
质押借款-650,524-891
信用借款-1,481,928-1,159,668
合计31,440,12826,331,038

附注:

(1).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质押借款人民币650,524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50,891千元)系由本集团人民币750,000千元的定期存款作担保(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750,000千元)。

(2). 于2021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90,191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477,659千元)。上述抵押借款中,1,120,662千元为银行抵押借款,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38,929千元(原价人民币2,098,511千元)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人民币169,529千元的抵押借款系由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3,772千元(原价人民币593,451千元)的机器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且本集团对该笔交易拥有回购权,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因此上述售后租回交易实质上是抵押借款。

(3).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金额系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

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1.20%至4.28%(2020年12月31日:1.20%至

4.7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公司债券3,839,8513,934,867
中期票据1,544,2461,541,983
可转换债券12,59872,715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591,13979,809
合计3,805,5565,469,756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本期转股外币报表折算期末 余额
2亿美元可转债①2019-12-092.58年1,375,20672,715-342-59,860-59912,598
6亿美元公司债券②2020-02-275年4,207,5603,899,683-4,494---98,6213,805,556
15亿人民币中期票据③2019-02-283年1,500,0001,497,358-2,263---1,499,621
合计//7,082,7665,469,756-7,099-59,860-99,2205,317,775

于2021年12月31日,债券之应付利息(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年应计利息本年支付利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年末余额
6亿美元公司债券②35,184104,276104,691-47434,295
15亿人民币中期票据③44,62553,55053,550-44,625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注:

①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溢价16%发行零息可转换债券200,000,000美元,每单位面值250,000美元(“可转债”)。债券的计价方式为美元,到期日为2022年7月7日。该债券主要条款及信息如下:

? 利息:不附任何利息。如于到期日本金或溢价的偿还(如有)未履行,则该未付金额须按年利率2.00%计息。

? 转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于到期日前7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随时将该债权转换成股份,若该债券于到期日前可供赎回,转股期则会在确定可供赎回日期前7日的营业时间结束时终止。转股价格为每股9.250港元,以预定固定汇率7.7677港元兑1美元换算,全部转换该债券时,将发行167,950,270股。

? 赎回按本公司选择:

本公司将于到期日按本金额赎回尚未赎回的该债券。如因税务原因触发赎回,本公司将选择向债券持有人发出不少于30日但不超过60日的通知,于税务赎回通知指定日期后按本金随时赎回全部债券。2020年7月7日后,如果连续1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超过转股价格的130%,公司可以在发出不少于45日或不多于60日的通知后,按照本金赎回全部未清偿的债券。

按债券持有人选择:

若公司控制权出现变动,债券持有人将有权按其选择,要求本公司于控制权变动认购日期按债券本金,赎回该持有人全部或部份债券。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于2020年7月7日按债券本金额赎回该持有人全部或部份债券。

? 购买:发行人或各自附属公司可于适用法律及法规,随时在公开市场或以其他形式按任何价格购买该债券。

? 注销:发行人或任何附属公司赎回、兑换或购买的该债券将被即时注销。全部被注销债券的股票将转交至过户登记处或其指定对象,该债券不得重新发行或重新出售。

该债券为复合工具,包括负债组成部分及权益组成部分。

初始确认后,该债券的负债组成部分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入账。可转债负债组成部分的实际年利率为2.20%。划分为权益成分的部分将一直保留在股东权益内直至行使换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金为人民币1,377,526千元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166,270,717股普通股,其中2021年,本金为人民币59,860千元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成7,977,636股普通股。

② 本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本金为6亿美元的五年期无抵押公司债

券,此债券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693%,每半年付息一次(于每年2月27日及8月27日)。

③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人民币15亿元三年期中期

票据,此债券固定票面年利率为3.57%,每年付息一次,于2020年3月4日、2021年3月4日及2022年3月4日支付利息。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1,338,5791,602,230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41,596620,258
合计696,983981,972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租赁负债为租赁期间为一年以上的租入厂房及机器设备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5,147,287144,103989,8164,301,574
与收益相关1,317,385267,9491,160,004425,330
合计6,464,672412,0522,149,8204,726,904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注)外币报表折算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先进制程政府项目资金4,094,65915,360702,258--72,7463,335,015与资产相关
先进制程政府项目资金826,86660,759712,060--32,251143,314与收益相关
成熟制程政府项目资金83,893-49,610--1,00333,280与资产相关
成熟制程政府项目资金64,82912,1235,257--1,86669,829与收益相关
其他968,735128,74387,104-51,786-25,309933,279与资产相关
其他425,690195,067401,045-355-7,170212,187与收益相关
合计6,464,672412,0521,957,334-52,141-140,3454,726,90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其他变动系处置子公司SJ Semi转出政府补助人民币37,141千元以及由于项目调整而退回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5,000千元。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衍生金融工具20,395135,223
合计20,395135,223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工具为本集团签订的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及利率互换合约,参见本节七、84。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股份支付可转债转股永续债转股小计
普通股219,108-2382074,7645,209224,317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1,985,759

于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订立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据此条款,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受其规限,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有条件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的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于2018年8月29日,本公司完成发行本金总额3亿美元的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

于2018年4月23日,本公司与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订立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据此条款,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受其规限,本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有条件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为2亿美元的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于2018年6月29日,本公司完成发行本金总额2亿美元的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

于2017年12月14日,本公司按每股面值250千美元发行本金总额为65,000千美元的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没有因发行该等证券而产生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的合同义务,将该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作为权益核算,列作其他权益工具,并在转换为普通股时将其结转至普通股股本及股本溢价。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度,账面价值人民币1,985,759千元的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转股并兑换为183,178,403股本公司普通股。于2021年度,本公司未进行分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已经全部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183,178,4031,985,759--183,178,4031,985,759--
合计183,178,4031,985,759--183,178,4031,985,759--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1)93,287,6713,052,733-96,340,404
可转换债券权益部分13,823-11,4192,404
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2)350,787443,29158,604735,474
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569,320219,1665,985782,501
合计94,221,6013,715,19076,00897,860,783

附注:

(1). 股本溢价变动主要系股份支付行权、可转换债券和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转股转股以及少数股东投入资本导致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产生的与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

(2). 有关股份支付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十三、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注)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126,291157,88086,071--71,809--54,4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233,345-3,577,615----2,392,804-1,184,811-7,626,14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5,359,6363,420,84986,071---2,320,995-1,184,811-7,680,631

附注:

本集团于2021年5月处置子公司SJ Semi,导致人民币-557千元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于当期转入损益(本节八、4)。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8,061,2053,783,83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8,061,2053,783,83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33,0984,332,27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应付永续债持有者股利-54,897
期末未分配利润18,794,3038,061,20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080,62724,690,54026,974,73620,475,646
其他业务550,007498,530495,973461,607
合计35,630,63425,189,07027,470,70920,937,253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度2020年度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35,501,39427,306,563
租赁收入129,240164,146
合计35,630,63427,470,709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要经营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22,423,48918,226,568
北美洲7,844,2295,565,824
欧洲及亚洲4,812,9093,182,344
小计35,080,62726,974,736
其他业务收入:
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420,767331,827
合计35,501,39427,306,563
主要产品类型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32,134,25223,988,632
其他3,367,1423,317,931
合计35,501,39427,306,563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销售产品34,460,06026,994,627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提供服务1,041,334311,936
合计35,501,39427,306,563

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
预收货款1,185,162644,670
预收其他112,245154,262
合计1,297,407798,93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669,302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297,407千元),本集团预计该金额将在未来12个月内确认为收入。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65282,447
教育费附加1,16259,153
房产税41,95341,032
土地使用税6,6816,448
印花税60,10251,833
环保税4,275896
合计115,825241,809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131,087147,685
股份支付摊销费28,7106,191
租赁费4,7235,180
折旧费用3,7411,947
推广费2,17129,230
水电费1,5001,176
交际应酬费1,1321,148
通信费535566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18423
其他2,4366,432
合计176,219199,578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487,448584,917
折旧费用471,941300,473
股份支付摊销费101,62730,654
保安保洁费89,53076,191
维修维护费80,37847,527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54,19931,982
燃料动力及水电费47,15667,660
律师费45,67634,776
电脑及软件费39,67052,090
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消耗(注)34,635106,668
残疾人保障金21,31016,022
福利费20,80522,843
租赁费20,27816,766
咨询费19,55436,078
通信费10,97411,924
外包费(注)-35,691
其他98,49390,169
合计1,643,6741,562,431

附注:外包费主要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折旧费用1,432,0961,722,945
职工薪酬费用969,9861,189,067
电脑及软件费415,030391,105
研究测试费用342,760383,129
维修维护费208,878270,646
外包费167,04594,315
燃料动力及水电费138,542154,171
股份支付摊销费135,71113,505
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消耗123,344247,396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66,849105,301
专利申请费34,20149,572
其他86,15050,767
合计4,120,5924,671,919

折旧费用其中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本期发生额人民币737千元,上期发生额为人民币3,637千元。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710,143506,036
减:利息收入1,438,9561,174,152
汇兑损益-9,017-619,481
其他16,73327,638
合计-721,097-1,259,959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递延收益摊销(本节七、51)1,957,3341,973,350
财政奖励金266,549315,978
进口财政补贴134,773121,852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9373,466
其他77,94974,370
合计2,440,5422,489,016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1,487,3616,193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32,049652,9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7,47836,139
合计2,926,888695,316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38526,216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74,719-2,18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28,402307,055
合计507,506331,091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转回2,8168,77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转回/(确认)3,560-4,231
合计6,3764,547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转回/(确认)383,383-142,37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7,505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383,383-149,875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85,0882,026
持有待售资产处置利得88,8075,605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2762,696
合计274,17110,327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款收入3,8587,1063,858
应付款项核销-5,157-
其他-254-
合计3,85812,5173,8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51,628-51,628
对外捐赠3,39519,4103,395
罚款145139145
合计55,16819,54955,168

76. 费用按性质分类

本集团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折旧费用11,811,0348,824,031
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消耗5,807,2165,450,335
职工薪酬4,587,4044,739,475
维修维护费3,248,0102,923,479
燃料动力及水电费2,270,0101,994,648
外包费1,183,296790,681
研究测试费用613,958700,789
电脑及软件费503,896482,871
股份支付摊销费503,03472,959
无形资产摊销费288,311303,464
保安保洁费219,873132,892
特许权使用费209,030182,083
保险费106,25574,260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金61,970160,281
律师费45,67634,782
专利申请费34,90652,335
产成品及在产品变动-771,0614,386
其他406,737447,430
合计31,129,55527,371,181

7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21,472443,981
递延所得税费用269,93025,761
合计391,402469,74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1,593,90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2,898,47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41,81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251,26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57,81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8,98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70,91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36,499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71,263
优惠税率的影响-1,542,28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637,214
所得税费用391,40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注:

(1).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所受管辖区域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2).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芯北京自2015年起至2019年免缴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起至202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发[2020]8号文件,中芯北京于2021年5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取得进一步企业所得税优惠,即自2020年起至2024年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并在2021年6月已经收到相关2020年度多缴税款的返还人民币2.39亿元。

78. 每股收益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基本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元/股)1.360.67
稀释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元/股)1.350.64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子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调整下述因素后确定:○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以及○

上述调整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等于下列两项之和:○

基本每股收益中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及○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在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本集团的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本集团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已于当期期初(或晚于期初的授予日)全部解锁,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稀释性。其中,行权价格为股份期权或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的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本集团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业绩情况判断能够满足第一个归属期解锁要求的业绩条件,因此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发行在外、尚未失效的已满足业绩条件的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影响。本集团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加权平均2,742,167股未行权的股份期权(2020年:477,111股)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计入,系因其行权价格高于普通股本年的平均收盘价,具有反稀释效应。本集团有46,801,216股科创板限制性股票(2020年:无)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计入,系未来期间非市场业绩条件达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无未计入兑换可转换债券或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的潜在普通股(2020年:无)。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0,733,0984,332,270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342105,836
减:向永续债持有者支付的股利--54,897
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0,733,4404,383,209
用作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合并净利润10,733,4404,383,209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7,897,6726,353,497
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千股)24,28722,256
科创板限制性股票(千股)7,245-
可转换债券(千股)2,084219,232
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千股)2,511247,548
用作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7,933,7996,842,533

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388,3224,075,931
押金及保证金160,27639,394
其他660,01578,245
合计3,208,6134,193,570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押金及保证金384,516399,899
套期工具交割627,732-
其他376,655155,525
合计1,388,903555,424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套期工具交割850,202-
长电科技业绩补偿款-82,000
合计850,20282,00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借款保证金346,223-
股份支付行权37,21283,063
套期工具交割274,962-
合计658,39783,063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套期工具交割53,4121,670,405
借款保证金-376,066
租金708,280748,635
合计761,6922,795,106

8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1,202,5054,021,326
加:资产减值准备-383,383149,875
信用减值损失-6,376-4,547
固定资产折旧11,158,0078,158,944
使用权资产摊销653,027665,087
无形资产摊销288,311303,4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2,543-10,32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07,506-331,09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11,606-1,215,46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26,888-695,316
股权支付摊销费503,03472,959
递延收益摊销-1,957,334-1,973,350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变动269,93025,76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60,902-917,65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31,120-652,32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277,8385,037,908
其他货币资金流动-520,404
其他非付现费用-18,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844,99413,174,2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可转债转股59,8604,437,056
永续债转股1,985,7591,754,087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增加435,431649,474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54,643,40864,191,85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64,191,85215,628,21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48,44448,563,633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2,555,721
其中:处置SJ Semi收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55,721
减: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1,946
其中:SJ Semi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1,946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2,183,775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54,643,40864,191,852
其中:库存现金27629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54,643,13264,191,559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643,40864,191,85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363,840包括政府补助项下受限资金人民币945,647千元和用于取得信用证、保函和购汇的保证金人民币418,193千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750,000为取得长期质押借款而支付的质押保证金。
固定资产1,374,683抵押用于长期借款的机器设备。
无形资产218,018抵押用于长期借款的土地使用权。
合计3,706,541/

83.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9,495,6696.375760,541,537
欧元19,4357.2197140,317
日元7,043,1380.0554390,295
港币74,0220.817660,521
台币23,1790.23025,336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389,7946.37572,485,208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14,5486.375792,751
日元65,0120.05543,603
港币2930.81762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中:美元9896.37576,309
短期借款
其中:美元169,7796.37571,082,458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742,8596.37574,736,249
应付债券
其中:美元604,2396.37573,852,449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249,8666.37571,593,074
港币2830.8176231
欧元9,7277.219770,228
日元3,055,5580.0554169,324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719,5816.37574,587,830
港币798,9800.8176653,246
日元5,802,2150.0554321,530
英镑2028.60641,736
台币3,0950.2302712
租赁负债
其中:美元209,9506.37571,338,579
其他货币性负债
其中:美元1,0916.37576,959
欧元47.219731
日元1,2250.055468
台币8420.2302194

其他说明:

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是指除人民币之外的所有货币(其范围与本节十、2.(3)中所提及的外币不同)。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将交叉货币互换合约指定为人民币银行存款和借款的套期工具。这些交叉货币互换合约的余额随人民币银行存款和借款的规模以及远期汇率的变动而变化。交叉货币互换合约的关键条款已进行商议从而与被套期项目的条款相匹配,并无现金流量套期无效部分。

本集团将利率互换合约指定为浮动利率借款的套期工具。这些利率互换合约的余额随浮动利率借款规以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化。利率互换合约的关键条款己进行商议从而与被套期项目的条款相匹配,并无现金流量套期无效部分。

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的时间分布以及平均价格或利率如下:

单位:千元

2021年1年以内1-5年合计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
-买入人民币3,360,00012,418,32915,778,329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6.76326.5170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
-卖出人民币17,148,400-17,148,400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6.3724-
利率互换名义金额(美元)-369,000369,000
利率互换平均利率-2.03%

单位:千元

2020年1年以内1-5年合计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
-买入人民币2,150,0007,673,4299,823,429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6.54696.6638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
-卖出人民币30,927,025-30,927,025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6.7005-
利率互换名义金额(美元)-418,097418,097
利率互换平均利率-2.00%

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如下:

单位:千元

2021年套期工具的 名义金额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包含套期工具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本年用作确认套期无效部分基础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负债
汇率风险
-人民币存款人民币17,148,400--51,594衍生金融负债654,663
-人民币借款人民币496,135-17,887衍生金融资产、-560,677
15,778,329其他非流动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利率风险
-浮动利率借款美元369,00028,819-7,250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141,871

单位:千元

2020年套期工具的 名义金额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包含套期工具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本年用作确认套期无效部分基础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负债
汇率风险
-人民币存款人民币30,927,025--869,967衍生金融负债2,470,750
-人民币借款人民币9,823,429221,698-86,920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859,905
利率风险
-浮动利率借款美元418,097--50,304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42,358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在当期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套期无效部分包含已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的利润表列示项目从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重分类至当期损益的金额包含重分类调整的利润表列示项目
汇率风险
-人民币存款654,663---653,073财务费用
-人民币借款-560,677--550,790财务费用
利率风险
-浮动利率借款141,871---62,322财务费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套期无效部分包含已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的利润表列示项目从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重分类至当期损益的金额包含重分类调整的利润表列示项目
汇率风险
-人民币存款2,470,750---2,440,422财务费用
-人民币借款-859,905--698,141财务费用
利率风险
-浮动利率借款-42,358---14,615财务费用

85.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七、51和七、67。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SJ Semi2,555,72156%股权转让2021年 5月6日1,487,918----/-55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注:

于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与第三方购买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购买方将收购本公司持有的SJ Semi的全部股份,本公司以人民币2,555,721千元出售其所持有SJSemi 56%股权,并于2021年5月6日丧失对SJ Semi的控制权。SJ Semi的相关财务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流动资产964,113959,839
非流动资产2,174,6682,160,287
流动负债-619,569-625,508
非流动负债-597,047-596,791
1,922,1651,897,827
少数股东权益850,826834,854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3,536-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557-
处置损益1,487,361-
处置对价2,555,721-
2021年
营业收入480,136
营业成本-413,008
净利润17,515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企业

取得方式
青岛聚源金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
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设立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柏途企业有限公司萨摩亚萨摩亚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SMIC, Americas美国美国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SMIC Japan Corporation日本日本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SMIC Europe S.r.l.意大利意大利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开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建造、运营及管理宿舍100.00-投资设立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BVI) Corporation英属维京群岛英属维京群岛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100.00-投资设立
SMIC Tianjin (Cayman) Corporation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SilTech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SMIC Shanghai (Cayman) Corporation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新技术”)中国中国研发活动-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Magnificent Tower Limited英属维京群岛英属维京群岛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芯电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1)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73.27投资设立
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2)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51.00投资设立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投资控股-100.00投资设立
上海合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控股99.00投资设立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3)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38.52投资设立
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中国中国民办教育-100.00投资设立
北京市中芯学校中国中国民办教育-100.00投资设立
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4)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56.54投资设立
青岛聚源金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中国投资控股-78.55投资设立
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5)中国中国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66.45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附注:

(1).于2021年8月27日,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芯控股”)、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中芯集电”)及深圳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深圳重投集团”)共同订立《关于增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其中,订约方同意将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增至美元24.15亿元,其中,中芯控股、中芯集电及深圳重投集团各自同意认缴出资美元17.3255亿元、美元1.27亿元及美元5.5545亿元。于2021年11月23日,中芯深圳合资协议订约方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中芯控股同意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转让中芯控股于深圳合资协议项下已认缴但尚未实缴之出资美元5.313亿元,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中芯深圳的持股比例为73.27%

(2).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中芯北方的持股比例为51.00%,中芯北方相关活动的决策由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至少应经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二分之一的董事同意才能通过,中芯北方董事会成员共7名,本集团有权派出4名董事,故本集团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57.14%。

(3).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中芯南方的持股比例为38.52%,根据其公司章程,中芯南方相关活动的决策由董事会作出,除部分保护性事项,董事会决议须经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二分之一的董事同意才能通过。中芯南方董事会成员共7名,本集团有权派出4名董事,故本集团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57.14%。

(4).根据中芯京城的公司章程,各股东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资。于2021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投入资本人民币3,970,135千元,中芯控股投入资本美元510,000千元,导致本集团对中芯京城的持股比例由67.54%下降至56.54%。

(5).于2021年11月12日,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海临微共同签订了中芯东方合资合同。合资合同约定,中芯东方注册资本为美元55亿元,中芯控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和海临微各自认缴出资美元36.55亿元、美元9.22亿元和美元9.23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芯控股共计出资美元1,827.5百万元,持股比例为66.45%。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中芯南方61.48%-508,204-23,566,235
中芯北方49.00%991,353-15,226,77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上述“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上述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这些信息为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销前的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中芯南方23,758,27632,241,78556,000,06110,338,1487,330,36617,668,51426,470,11335,350,42561,820,53814,994,3506,701,19621,695,546
中芯北方15,278,28822,549,09437,827,3825,342,4171,409,9196,752,33618,604,02719,871,50038,475,5276,560,9022,146,6298,707,531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中芯南方4,482,649-826,618-1,825,3256,059,858964,506-1,716,972-4,803,9811,592,374
中芯北方9,817,7352,023,1691,247,9873,403,7516,718,2031,316,360-865,5813,009,818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未影响控制权的交易详见本节九、1之注1及注4。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江苏中国江苏微系统集成封装测试服务-12.86权益法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中国上海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8.17-权益法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中国浙江中国浙江专注于高压模拟、光电集成等特种工艺技术开发-15.85权益法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浙江中国浙江提供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及模块封装的代工生产制造服务-19.57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投资协议,本集团通过拥有权利委任董事进入以上企业董事会或于合伙实体的合伙人会议上投票,对该等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但并无控制权。表决权比例按所委任董事比例计算。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由于在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中拥有席位,本集团能够对上述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和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已调整会计政策差异: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流动资产31,298,53930,186,655
非流动资产86,428,68968,254,166
资产合计117,727,22898,440,821
流动负债19,763,34320,000,230
非流动负债52,975,02839,065,676
负债合计72,738,37159,065,906
少数股东权益483,256816,4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4,505,60138,558,42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5,496,0634,968,769
调整事项
--商誉1,962,5462,219,13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85,701-225,135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7,272,9086,962,767
营业收入35,625,65130,132,813
财务费用652,0341,207,857
所得税费用405,361310,780
净利润1,880,931102,767
其他综合收益-140,841-871,018
综合收益总额1,740,090-768,25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11,36718,028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12,314205,914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亏损)/利润-83,382310,375
--综合收益总额-83,382310,375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4,565,0522,450,40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355,591572,888
--其他综合收益-3,62311,293
--综合收益总额1,351,968584,181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1年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套期工具合计
准则要求指定
货币资金--79,875,097-79,875,097
交易性金融资产497,826---497,826
衍生金融资产---199,751199,751
应收票据--27,808-27,808
应收账款--4,397,088-4,397,088
其他应收款--532,053-532,05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20,085---1,420,085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25,230,323325,20325,555,526
合计1,917,911-110,062,369524,954112,505,234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套期工具合计
短期借款1,082,458-1,082,458
衍生金融负债-56,33656,336
应付账款3,337,477-3,337,477
其他应付款8,378,966-8,378,966
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35,411,275-35,411,275
应付债券(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5,396,695-5,396,695
租赁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1,338,579-1,338,579
其他非流动负债-20,39520,395
合计54,945,45076,73155,022,181

2020年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套期工具合计
准则要求指定
货币资金--86,667,869-86,667,869
交易性金融资产728,225---728,225
衍生金融资产---31,95431,954
应收票据--32,079-32,079
应收账款--2,901,820-2,901,820
其他应收款--597,319-597,319
其他流动资产-38,109-38,10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21,465---1,021,465
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11,485,201189,74411,674,945
合计1,749,690-101,722,397221,698103,693,785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套期工具合计
短期借款2,956,808-2,956,808
衍生金融负债-874,137874,137
应付账款3,010,658-3,010,658
其他应付款7,882,431-7,882,431
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31,634,619-31,634,619
应付债券(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5,549,565-5,549,565
租赁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1,602,230-1,602,230
长期应付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147,254-147,254
其他非流动负债-135,223135,223
合计52,783,5651,009,36053,792,925

2.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借款、和应付债券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交易对手进行管理。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18.8%(2020年12月31日:22.5%)和41.0%(2020年12月31日:40.2%)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参见本节七、5。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量化数据,参见本节

七、5和七、8。

(2).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下表概括了非衍生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三个月以内三个月到一年一年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9041,083,644--1,084,548
应付账款3,267,84969,628--3,337,477
其他应付款8,280,46798,499--8,378,966
长期借款1,442,0823,259,99530,604,7272,516,45437,823,258
应付债券1,604,99264,1774,077,651-5,746,820
租赁负债184,290491,811720,473-1,396,574
合计14,780,5845,067,75435,402,8512,516,45457,767,643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三个月以内三个月到一年一年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964,083994,908--2,958,991
应付账款2,974,86235,796--3,010,658
其他应付款7,082,870799,561--7,882,431
长期借款3,743,2032,162,00725,444,0152,590,82833,940,053
应付债券106,32652,7775,917,606-6,076,709
租赁负债169,989501,6111,016,542-1,688,142
长期应付款-151,460--151,460
合计16,041,3334,698,12032,378,1632,590,82855,708,444

下表概括了衍生金融工具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1年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个月以内三个月到一年一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全额交割
流入15,854,3373,670,34212,090,747-31,615,426
(流出)-15,876,494-3,674,149-11,377,870--30,928,513
—净额交割
净流入(流出)59,732-62,918-122,650
利率互换合约
—全额交割
流入7,47321,92654,652-84,051
(流出)-11,753-34,501-81,798--128,052

2020年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个月以内三个月到一年一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全额交割
流入9,505,19521,200,4606,078,776-36,784,431
(流出)-9,928,440-21,721,587-5,776,152--37,426,179
—净额交割
净流入(流出)7,7282,11194,872-104,711
利率互换合约
—全额交割
流入9,43927,662100,329-137,430
(流出)-13,355-39,099-135,395--187,849

(3).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

本集团通过维持适当的固定利率债务与可变利率债务组合以管理利息成本。为了应对利率风险,本集团采用利率互换合约应对利率风险,即本集团同意于特定的时间间隔交换根据商定的名义本金金额计算出来的固定利息金额与可变利息金额之间的差额,有关利率互换合约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节七、83。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基点 增加/(减少)净损益 增加/(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 增加/(减少)
浮动利率工具50bps165,974-165,974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基点 增加/(减少)净损益 增加/(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 增加/(减少)
浮动利率工具50bps214,326-214,326

基准利率改革

在全球监管机构决定逐步取消参考基准利率并替换为替代参考利率后,本集团已经开展了可能受影响的合同的过渡工作。2021年度,本集团已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流程和程序以支持在2022年度将原参考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风险敞口向替代参考利率的过渡,预期能够在2022年度完成。

利率基准改革使本集团面临各种风险,本集团正在密切管理和监测上述项目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由于实施利率基准改革需要对现有合同进行修订,并与交易对手方进行协商而产生行为风险;

(2) 本集团的财务风险,即市场因利率基准改革而导致财务损失;

(3) 由于本集团的信息系统和流程的变化而可能产生操作风险,以及如果原利率基准不再可用而可能导致的支付中断的风险;

(4)本集团相关金融工具的套期关系可能失效而导致的会计风险,以及由于金融工具过渡到替代参考利率而可能造成的不具代表性的利润表波动风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面临的受利率基准改革影响的,尚未完成参考基准利率替换的重要基准利率的风险敞口。这些风险敞口将在利率基准被停止使用时被替代参考利率替换,表格中未包括将在利率基准改革项目过渡期前到期的利率基准风险敞口。

单位:千元

2021年非衍生金融负债账面价值 (人民币)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 (美元)
3个月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美元5,814,710369,000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服务于境内外客户,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人民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并采用交叉货币互换和外汇远期合约应对汇率风险,详见本节七、3和七、34。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外币的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产生的影响。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汇率 增加/(减少)%净损益 增加/(减少)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美元对人民币贬值-5175,314-175,314
美元对人民币升值5-175,314--175,314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汇率 增加/(减少)%净损益 增加/(减少)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股东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美元对人民币贬值-5-180,879--180,879
美元对人民币升值5180,879-180,879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如果本集团各类权益工具投资的预期价格上涨或下跌5%,其他因素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人民币53,253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8,305千元)。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4,871497,8261,405,2141,917,911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97,826-497,826
(1)债务工具投资-497,826-497,826
(2)权益工具投资---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4,871-1,405,2141,420,085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14,871-1,405,2141,420,085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套期工具-524,954-524,95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4,8711,022,7801,405,2142,442,865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
(六)套期工具-76,731-76,73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76,731-76,731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多个交易对手(主要是有着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订立了衍生金融工具合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外汇远期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采用类似于现值方法的

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模型涵盖了多个市场可观察到的输入值,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即期和远期汇率和利率曲线。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外汇远期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于2021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资产的盯市价值,是抵销了归属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信用估值调整之后的净值。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对于套期关系中指定衍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和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均无重大影响。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上市的限售股投资,以市场报价为基础,结合流动性折扣确认公允价值。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和市场乘数法估计公允价值,采用的假设并非由可观察市场价格或利率支持。本集团需要就流动性折扣等关键参数作出估计。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不可观察输入值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1,302,490市场乘数法或最近融资价格法可比公司平均市销率/市盈率或被投资单位最近融资价格
限制性上市权益工具投资102,724亚式期权定价模型流动性折扣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信息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年初余额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计入损益购买出售/到期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年末余额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725,725-25,725--7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83,151387,325359,089-124,183-1681,405,214309,967
合计1,508,876361,600359,089-824,183-1681,405,214309,967

持续的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中与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信息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与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总额361,600-
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309,967-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是本集团除租赁负债以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长期定期存款25,224,01511,478,72925,380,23111,531,517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35,411,27531,634,61935,417,87631,242,849
应付债券5,396,6955,549,5655,368,0255,553,445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可转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1年12月31日,针对长短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可转换债券债务成份公允价值,以考虑本集团自身不履约风险后相似可转换债券的约当市场利率将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现值估计。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计算公允价值时使用的输入值: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活跃市场报价 (第一层次)重要可观察 输入值 (第二层次)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三层次)合计
金融资产
长期定期存款-25,380,231-25,380,231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35,417,876-35,417,876
应付债券3,776,8871,591,138-5,368,025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活跃市场报价 (第一层次)重要可观察 输入值 (第二层次)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第三层次)合计
金融资产
长期定期存款-11,531,517-11,531,517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31,242,849-31,242,849
应付债券3,848,6751,704,770-5,553,445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参见本节九、10。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参见本节九、3。

除本节九、3中已披露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外,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参见下方列示。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凸版”)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灿芯”)及其子公司灿芯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芯聚源”)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长电科技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盛吉盛”)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北方创新中心”)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大唐控股”)及其子公司大唐控股通过大唐香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本公司董事担任大唐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硅产业”)及其子公司本公司董事担任硅产业董事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离任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盛合晶微半导体(江阴)有限公司(“盛合晶微”,SJ Semi的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为本集团的子公司
与本集团有关联交易的关键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说明:

各投资方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中国信科(注)11.70%11.70%12.10%12.10%
鑫芯香港7.81%7.81%8.07%8.07%
其他股东80.49%80.49%79.83%79.83%

附注:

中国信科直接持股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大唐香港间接持股合计11.70%。

本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且单个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本公司单一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单一股东在董事会中提名的董事席位未超过董事会席位半数,无法单独控制公司的董事会,也无法单方面决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硅产业子公司采购货物151,00164,223
凸版采购货物41,30362,313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接受劳务17,04855,627
中芯聚源接受劳务3,4886,377
盛吉盛采购货物1,3992,393
中芯绍兴接受劳务8217,458
海通证券接受劳务-622,94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灿芯及其子公司销售货物721,364327,515
北方创新中心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696,0468,944
大唐控股子公司销售货物163,72649,331
中芯宁波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143,42688,917
盛合晶微提供劳务5,936/
中芯绍兴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2,578303,231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劳务50381,564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均参考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业务之标准。

2020年与海通证券的交易额系本公司2020年于科创板上市的承销保荐费。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凸版厂房29,53228,759
盛合晶微厂房及房屋14,967/
北方创新中心房屋4,315190
中芯聚源房屋3,8061,179
中芯绍兴厂房及房屋3,41834,381
中芯宁波房屋578682
盛吉盛房屋278-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上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421,857595,408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上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机器设备705,172696,155
长电科技厂房1,0873,324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盛吉盛买入机器设备146,050114,597
中芯绍兴买入机器设备-34,172
中芯宁波卖出机器设备22,350-
中芯绍兴卖出机器设备-56,933
中芯绍兴技术授权许可费8,099-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售房(房价)10,3356,500

上述关联交易的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或第三方评估价值。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4,69834,758
关键管理人员非货币性福利-22,471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37,27719,668
关键管理人员社保212124

报告期内董事薪酬

本期发生额薪金、奖金及福利国家管理的养老保险以权益结算股份为基础的给付总酬金
执行董事:
高永岗5,276584,93910,273
赵海军5,660404,39810,098
梁孟松(1)5,675-3,6679,342
蒋尚义(2)4,618-2,3336,951
周子学(3)5,444555,20510,704
小计26,67315320,54247,368
非执行董事:
鲁国庆--2,5202,520
陈山枝--2,0592,059
黄登山----
任凯----
路军(4)----
童国华(5)--169169
周杰(6)----
小计--4,7484,748
独立非执行董事:
William Tudor Brown600-2,0592,659
刘遵义509-6901,199
范仁达541-6901,231
刘明404-3,5813,985
杨光磊(7)396-478874
小计2,450-7,4989,948

附注:

(1). 2021年11月11日,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联合首席执行官梁孟松辞任执行董事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本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

(2). 2021年11月11日,蒋尚义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

(3). 2022年3月17日,周子学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4). 2021年4月29日,路军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5). 2021年5月13日,童国华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6). 2021年11月11日,周杰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7). 2021年11月11日,杨光磊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注资

本集团对中芯东方、中芯京城及中芯深圳连同本集团的关联方进行注资,参见本节九、1。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北方创新中心307,20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灿芯及其子公司176,059-78,344-156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芯绍兴124,616-159,811-2,865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盛合晶微63,55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芯宁波34,475-8,501-79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大唐控股子公司16,873-8,332-17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2,623-24
其他应收款盛合晶微134,722-//
其他应收款中芯宁波52-40,399-823
其他应收款凸版5,603-5,193-260
其他应收款中芯绍兴4,880-55,555-1,935
其他应收款北方创新中心931-5,159-258
其他应收款中芯聚源150---
其他应收款盛吉盛99-32,340-1,617
预付账款盛吉盛72,633---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硅产业子公司18,3538,538
应付账款凸版3,3283,878
应付账款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1824,843
应付账款盛吉盛57-
其他应付款盛吉盛33,701-
合同负债中芯宁波65,040-
合同负债大唐控股子公司216,520-
合同负债北方创新中心5,040-
租赁负债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1,324,1891,593,780
租赁负债长电科技-8,450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82,299,957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9,192,989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4,469,351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介乎美元0.37元至3.14元;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股份期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约有效期为6.75年。
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限制性股票的剩余合约有效期4.55年。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受限制股份的行使价为美元0.004元;于2021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加权平均剩余合约有效期为8.17年。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Black Scholes(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735,474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503,034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购股权计划

本集团的部分员工参与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在该计划下,本集团的部分员工享有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等待期为0-4年。2018年1月1日前授予的股份期权,于等待期开始日起第一周年可行权的股份期权比例为25%,在随后三年内,每月可行权比例为剩余股份期权的1/36。2018年1月1日后授予的股份期权,于等待期开始日起每年可行权的股份期权比例为25%。2021年,本集团于5月31日、9月15日和11月19日分别授予了股份期权。

2021年授予的股份期权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为1.49美元/股(2020年:1.03美元/股)。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期权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结合授予股份期权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2021年2020年
股利率(%)--
预期波动率56.43%49.39%
无风险利率1.03%0.36%
股份期权预计期限5年5年

股份期权的预计期限是根据过去的历史数据为基础确定的,其反映的行权模式并不一定是未来可能出现的行权模式。预计波动率是基于历史波动率能反映出未来趋势的假设,但并不一定是实际的结果。

公允价值未考虑所授予股份期权的其他特征。

按照本计划,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如下:

2021年2020年
加权平均行权价格(美元/股)股份期权数量(份)加权平均行权价格(美元/股)股份期权数量(份)
年初发行在外1.5636,738,6281.0439,355,224
本年授予3.029,805,1012.5113,147,502
本年行权1.21-5,137,8020.97-12,911,774
本年失效2.05-2,826,3631.40-2,852,324
年末发行在外1.9438,579,5641.5636,738,628

(2).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本集团的部分员工参与本公司的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在该计划下,本集团的部分员工拥有取得公司股份的权利,等待期为0-4年,于等待期开始日起每年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比例为25%。2021年,本集团于5月31日、9月15日和11月19日分别授予了受限制股份单位。

2021年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为3.02美元/股(2020年:2.45美元/股)。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授予日普通股股价。

按照本计划,发行在外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如下:

2021年2020年
加权平均行权价格(美元/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份)加权平均行权价格(美元/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份)
年初发行在外0.00410,924,4670.0049,807,319
本年授予0.0044,959,6560.0045,565,797
本年行权0.004-4,055,1870.004-3,573,205
本年失效0.004-966,6680.004-875,444
年末发行在外0.00410,862,2680.00410,924,467

(3).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集团于2021年7月19日以书面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该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本集团的部分员工拥有取得公司股份的权利,等待期为1-4年,于等待期开始日起每年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25%、25%、20%。

2021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期权的加权平均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4.15元/股。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结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2021年
股利率(%)-
预计波动率53.43%
无风险利率2.69%
限制性股票预计期限1、2、3、4年

预计波动率是基于历史波动率能反映出未来趋势的假设,但并不一定是实际的结果。

按照本计划,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如下:

2021年
加权平均行权价格人民币(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份)
年初发行在外--
本年授予2067,535,200
本年行权--
本年失效20-676,320
年末发行在外2066,858,880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2020年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55,216,90713,790,355
无形资产158,606167,289
投资承诺1,377,536831,904
合计56,753,04914,789,548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 与PDF SOLUTIONS,INC.的合同纠纷仲裁

于2020年5月7日,本公司子公司中芯新技术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仲裁通知书。根据该仲裁通知书,PDF SOLUTIONS,INC.(“PDF”)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PDF认为其与中芯新技术签署的一系列协定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存在争议。PDF要求中芯新技术支付该协定下相关费用。中芯新技术已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递交答辩状,认为根据合同义务需向PDF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完全,无需额外支付费用。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合同纠纷目前仍处于仲裁阶段,仲裁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且无法合理可靠地估计。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该合同纠纷仲裁计提预计负债。

② 于美国提交的民事诉状

本公司关注到2020年12月10日(美国东部时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的一份关于本公司部分证券的民事诉状(“诉状”)。该诉状的原告代表其本人和其他声称在美国证券交易场外市场购买了本公司部分证券的人士提起了诉讼。该诉状将本公司及部分董事列为被告,指称本公司发布的某些陈述或文件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b)项和第20(a)项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据此公布的第10b-5规则的规定(该规定禁止与买卖证券相关的某些失实陈述及遗漏),并寻求未确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民事诉状目前仍处于持续进行中,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且无法合理可靠地估计。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该民事诉状计提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业务单元,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及买卖集成电路。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将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报告分部并对其经营成果进行管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地理信息

本集团几乎所有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大陆。

主要客户信息

营业收入人民币3,969,979千元(2020年:3,109,835千元)来自于对某一单个客户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收入。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租赁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主要为1至3年,形成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每年需根据市场租金状况对租金进行调整。2021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29,240千元(2020年:人民币164,146千元),参见本节七、61。

经营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租赁收入129,240164,146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1年以内(含1年)55,36640,036
1年至2年(含2年)35,29439,686
2年以上45,91314,843
合计136,57394,565

作为承租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57,00078,506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61,970160,281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7602,338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770,250908,916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16,630-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期通常为2至5年,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3至5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部分租赁合同要求本集团财务指标保持在一定水平。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2020年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1,209,410-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702,740744,104

其他租赁信息

使用权资产,参见本节七、25;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本节七、42;租赁负债,参见本节七、47。

十七、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22,543第十一节七、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440,542第十一节七、67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1,487,361第十一节七、68
企业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1,250,23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514,984第十一节七、68和70
根据新税收政策对所得税费用一次性调整312,63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8第十一节七、74和75
减:所得税影响额462,2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58,649
合计5,407,67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01.36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10.670.67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按企业会计准则10,733,0984,332,270109,198,77299,128,037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递延一个季度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1)-44,682--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2)219,166547,619--
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3)----1,955,754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0,952,2644,924,571109,198,77297,172,283

附注:

(1). 于2020年度,由于本集团已能够及时获取联营企业财务数据,为了消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信息的不一致,本集团在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时改用根据联营企业与本集团相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数据确认权益法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2).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3).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列示在报表项目的其他权益工具一栏,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永久次级可转换债券不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中。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高永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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