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2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侨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黄华侨、路冰、唐魁、胡昌生、王承志因疫情及异地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魁、胡昌生、王承志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1)。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72)。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