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479,769,299.8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00,058,408.78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送红股368,284,237股,派发现金红利257,798,966.25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6,568,4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
5.000000股,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36,568,47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04,852,712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6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9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650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 | 08*****593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10,917,933 | 1.48 | 5,458,966 | 16,376,899 | 1.48 |
无限售流通股 | 725,650,542 | 98.52 | 362,825,271 | 1,088,475,813 | 98.52 |
总股本 | 736,568,475 | 100.00 | 368,284,237 | 1,104,852,712 | 100.00 |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04,852,712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11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8号贝特瑞新能源科技大厦联系人:李永加
电话:0755-26735393 传真:0755-29892816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