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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密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5

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5:00—2024年4月1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247华密新材2024年4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年度的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就2023年工作总结并形成了《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莉)》(公告编号:2024-02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云萍)》(公告编号:2024-02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莎莎)》(公告编号:2024-028)。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并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审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发展目标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13:00

(三)登记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邢德路河头段北侧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邢德路河头段北侧;

2、联系人:李君娴;3、联系电话:0319-7630809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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