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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5日,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34,742,061.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3,480,793.25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3,2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8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072,56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但董事会未做出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六)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方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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