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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郑玉坤、申小平、陆夏明,三人均为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郑玉坤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

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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