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明阳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陆夏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37663 证券简称: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陆夏明)

本人作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2023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陆夏明: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背景。1986年7月-2000年10月,任吴江市供销职工学校教师;2000年10月-2006年3月,任江苏苏州垂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3月至今,任江苏江太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12月至今,任明阳科技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方式
现场会议通讯表决委托出席缺席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552

本人对2023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年度内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1月7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1月1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2月3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年度审阅报告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4月1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经独立董事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10月26日参加了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有效运行,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审计工作计划,监督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能。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稽核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交所及江苏证监局等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

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制度规则,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密切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查公司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审慎表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同时基于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增加现场工作次数,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夏明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