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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1,042,902.46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0,000,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0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对利润分配做了说明,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股票上市后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股利方式优先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

3.当公司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特殊情况。

4.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5.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权益分派规定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外部经营环境、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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