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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积极审慎地开展审计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2,533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3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

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17.65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已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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