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541 证券简称:铁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5日;
(二)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
(三)公司属性为民营企业;
(四)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五)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成远,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成远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12%;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
形,亦不存在股份冻结或质押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已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制定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
三、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人数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人数为1人;公司监事会人数为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为5人,其中担任董事的人数为3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形式的特殊情形。
公司监事会不存在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不存在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形式的特殊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未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其他专门委员会等机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均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下述情形: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不存在“家族化”、“一人兼多职”等情形,履职情况良好,履行了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公开承诺,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公司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五、决策程序运行
铁大科技2023年度共计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8次、监事会8次(以下简称“三会”),上述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的情况,不存在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或取消议案的情况,不存在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或效力争议的情况,不存在其他三会召集、召开、表决的特殊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特殊情形。
六、治理约束机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承诺,未直接或通过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影响公司独立性、造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出现损失的特殊事项,符合《公司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履职过程中,未出现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未提出罢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未向董事会、股东大会、主办券商、保荐机构、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其他特殊事项。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占用、违规担保、违规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及有关主体亦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内部控制缺陷、虚假披露和内幕交易等特殊情况。
上海铁大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