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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数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2024-013]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872808 证券简称:曙光数创 公告编号:2024-013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高志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3年,硕士学历。1983年到1998年,分别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十年、商务部工作五年,并由普通干部升到科长、副处长、处长;1998年至2001年,任信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02年至2008年,任岳华(现瑞华)会计师所副总经理兼税务合伙人;2009年至2017年,任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方式
高志勇5通讯方式004通讯方式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会议。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出席次数出席方式委托出席次数缺席会议次数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1通讯方式00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5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具体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1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续聘何继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张卫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张卫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范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张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苏振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姚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2023年第四届董1、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同意
4月17日事会第二次会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崔鹏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张卫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郭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3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3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志勇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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