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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达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子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子恒)

本人作为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本人自2023年

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任职生效。

在正式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前,本人与公司治理层、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对公司现阶段的生产运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进行了初步了解。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但作为候选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公司在数字化建设规划方面的讨论会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2023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由于本人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截至报告期期末仅有

天时间,公司召开了

次董事会会议、

次股东大会,本人共发表了

次事前认可意见,

次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数字化建设规划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对公司数字化系统建设、法务合规体系搭建完善提出专业意见,促进公司数字化系统建设更好推进,对法务合规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并推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化,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与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日常沟通,严格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持续勤勉尽责,不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继续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大贡献。

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柳子恒

202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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