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40.2108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24.2108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240.210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224.210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设独立董事2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设独立董事2名,其中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述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述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 |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为全面完成独立董事改革落地工作,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章程中相关条款。
2、公司拟回购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针对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变动,公司拟修订章程中相关条款。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