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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873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5:00—2024年5月16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73132泰鹏智能2024年5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将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4-018、2024-019)。

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考核办法,公司董事会对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2024年度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关联股东山东泰鹏集团有限公司、石峰、刘凡军、耿娜、周岩、孟祥会回避表决。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8)。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

(5)刘凡军

刘凡军,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2月至2000年5月,在肥城英伦纺织有限公司从事车间工人工作;2000年5月至2002年7月,担任肥城英泰纺织有限公司车间统计员;2002年7月至2018年5月,历任泰鹏家居有限财务部出纳、记账员、成本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董事兼财务负责人;2018年5月至今,担任泰鹏智能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24年4月至今,兼任泰鹏投资咨询管理(泰安)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6)耿娜

耿娜,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02年7月,担任金隆纺织质检员;2002年7月至2008年12月,担任肥城英泰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2009年1月至2018年5月,历任泰鹏家居有限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泰鹏智能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泰鹏智能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监事会现提名杨泽雨女士、陈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1)杨泽雨

杨泽雨,女,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7年3月,担任肥城毛巾厂卫生室卫生员;1997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山东泰鹏实业有限公司档案室管理员、办公室文员;2005年3月至2014年2月,历任泰鹏家居有限人事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泰鹏集团总经理助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泰鹏集团人力资源经理、工会主席、党委机关后勤支部书记;2018年1月至今,担任泰鹏集团监事。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担任泰鹏家居有限监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泰鹏智能监事会主席。2022年10月至今,担任鹏程投资监事。

(2)陈丽丽

陈丽丽,女,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8月至2011年12月,从事公司缝纫车间缝纫工工作;2012年1月至2017年4月,从事公司缝纫车间统计工作;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先后从事公司成型车间、焊接车间统计工作;2019年5月至2022年11月,先后从事公司喷淋涂车间、包装车间统计工作;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数据管理主任;2024年4月至今,兼任泰鹏投资咨询管理(泰安)有限公司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实施后,预计股份总数、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同时,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六);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三、十四、十五);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十三、十四、十五);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现场签到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5月16日 13:30-14:30

(三)登记地点: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 系 电 话 : 0538-3304579 ; 联 系 人 : 刘 凡 军会议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一路136号。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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