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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丰精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10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企业闲置资金理财量身打造,实现资金 增值、灵活、个性管理;特点是自主选择理财期限,收益率高,满足公司运作资金调用需求。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发行主体为银行的低风险型及期限短的理财产品,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9,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并持有到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保本型或者其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投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 委托理财期限

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2024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审议购买理财产品金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安排财务部具体实施。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有利于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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