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夜光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1月24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杨志国。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数量为27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3人。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6家,实现收入总额452,3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2,9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6,500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行业序号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
C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
I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医药制造业制造业
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2023年度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