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570 证券简称:坤博精工 公告编号:2023-131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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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7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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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